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 资产减值相关毕业论文任务书

资产减值相关毕业论文任务书

发布时间:

资产减值相关毕业论文任务书

如果你有条件,可以看看CPA教材里有一本《会计》,第八章好像就是讲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说不定上面有案例。我有书,不过在学校,谁让现在放寒假呢。。。

要不扣点东西贴在这里给你点灵感?

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XX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遇到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情况,同时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提示】资产减值准则中规范的资产,其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有些资产的减值是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是否可以转回如下表所示: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谨慎性”原则。新制度一经颁布,对于资产减值的一系列讨论就在会计界广泛展开,众说纷纭。本文围绕资产减值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Abstract: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was issued by Chinese Financial Department on December 29, 2000 and has been spread widely since January 1, 2001. The new system reviews the concept of Asset, expands the range of assets which should be shown on account of the declined value from four items to eight ones. This treatment is based upon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and will improve the accounting the new system was issued, there are so many discussions over this section of asset in accounting field. The following is to discuss the keys to some questions of the declined value of Terms: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措施,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既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制度》在实体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和变化。其中,对于“资产”这一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要素的军政府强调“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将提取减值准备的范围由原来的四项资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相应减值准备的计提。财政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替代了以前的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如此描述,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的定义趋于一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公告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特定主体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企业由于以往的事项的结果而控制的可望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三者对资产要素的表述,可以看出,持有资产的根本目的即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否则,就不可能体现资产的这一本质特征。如果持有期间,由于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减少,根据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就应当将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使资产以可收回价值表示,真正体现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资产可收回价值提高,则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进行冲销。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于资产减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作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新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中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针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讲师、计量、批露及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只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几项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对一些财务处理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方法,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为此,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旧会计制度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较窄,就出现企业就通过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粉饰会计报表,隐藏不良资产,虚增盈利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换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置换进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此举的目的是由于旧制度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能回避原“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新制度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具体列示了这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进行了较充分的考虑。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同时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以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2.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2.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2.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存货(2)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3)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委托贷款(4)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3)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涵却又过于统一,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2.3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新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还是按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折旧和摊销?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3.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针对第二部分中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几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对于中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不会显得标准多,难掌握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第36号资产减值准则(1998年4月发布)中的规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其计量标准就统一为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对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则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很好理解,对于某项资产项目的管理,应比较现在销售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销售净值)和持续使用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使用价值),从中选择较高者,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实现该资产的最大效益。笔者认为,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2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新制度仅规定,在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对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结转、摊销、折旧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相应会计处理方法提出以下建议:(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对于已按单项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结转生产成本时,应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处理,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成本,可据此考核生产部门的业绩。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原材料”等。对于按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跌价准备账户不作处理,待期末,一并调整入“制造费用”,再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制造费用”。(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或者将其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一种处理比较简单,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以后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不再考虑以前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存在两个缺陷:1)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规模已经失真(偏低)。2)会多交所得税。因为,企业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以后提取的折旧偏低,因而对企业不利。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3)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应当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扣去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摊销剩余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将会非常复杂,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缺乏可行性。因此,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现实。(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则将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分开来。(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记入投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并非全额记入投资收益。当长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先计入投资收益,冲减以前计提数后的多余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4. 结论以上是对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的思索与探讨。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同时,还需要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增强,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也应跟上,以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参考文献:《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朱继军 浅议资产减值会计 河北财会:2001(5)郭晓红 浅析新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河北财会:2001(9)郭继宏 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探讨 河北财会:2001(11)李建民 张华伦 初探资产减值财会月刊:2001(2)何红渠 欧阳健康 论资产概念与资产计量的创新 财会月刊:2001(4)陈少勇 浅述《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些不足财会月刊:2001(22)李明 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归属问题的看法财会月刊:2002(22)裴旺《企业会计制度》中“八项准备”之比较财会月刊:2002(3)目录1.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2.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2.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2.2 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2.3 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3. 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3.2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你可以看下这些,参考下,这个应该对你有用,你多参考下,也可以按这些方面去写。

根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过程中,运用政策给予的选择空间进行有目的盈余管理的现状,系统地分析了在实施资产减值准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从健全会计制度及加强相关审计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防范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减值准备是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的,这种“可能”赋予企业较多的职业判断权利,易随管理当局的意图而变动,为企业的盈余管理或违法行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二、原因分析

通过以上所列举的情况可看出,资产减值准备的不合规操作会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损害广大投资人的利益。追其根源,既有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的缺陷,亦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资产减值确认标准的多重性

(二)资产减值确认方式的多样性

(三)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

(四)会计核算方法的可选择性

(五)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

三、防范对策

(一)完善会计制度,谨慎确定企业的专业判断范围和谨慎赋予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

(二)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职业判断能力

2787501341 有哦

资产减值相关论文范文文献

浅论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盈余管理

【摘要】 本文根据上市公司的不同盈余管理动机将上市公司进行了分类,并分别探讨了它们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具体表现。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对各类上市公司是否有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进行了验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

Abstract Based on the listed company's different incentives to manage earnings of listed companies will be classified and discussed the specific performance of each asset impairment they use earnings management. By independent samples t-test whether there is an impairment of various types of listed companies use asset management incentive earnings were verified,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资产减值 盈余管理 信息披露

Key words Company's assets Impairment earning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逐渐增多,手段也逐渐多样化。其中,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具有较高的选择性和灵活性,很多环节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为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并且处于不同财务状况下的上市公司具有不同的盈余管理动机,它们利用资产减值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

一、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本文通过分析不同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不同动机与表现,进而提出研究假设。

1. 避亏公司。我国《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亏损上市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即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则该公司的股票将被特别处理(即被ST);当上市公司最近三个年度连续亏损时,其公司的股票将被暂停交易(即被PT)”。由此可见,零值是一个关键的临界值。这一规定对避亏公司至关重要,因为一般这种公司都面临亏损,为了避免股票被特别处理或暂停交易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管理层通常会采用计提较少金额的减值准备,甚至不提或转回较大金额,使得获利增多或至少不减少,以躲过亏损这一“生死大劫”。

由此本文提出假设1:避亏公司具有防止亏损的动机,当期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幅度显著低于控制样本公司。

2. 巨亏公司。上文提到的对上市公司特别处理的规定中,都只强调了是否亏损这个条件,并没有对亏损程度做出具体要求,即巨额亏损和一般亏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来说性质都是一样的。并且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了解投资者的心态,知道他们只关心能够使上市公司现金流量稳定增长的盈利来源,并不在乎未涉及现金流出的一次性非经常性损失。所以,巨亏公司就可能会夸大亏损,把以前年度应确认而没有确认的损失和费用予以确认,或把以后期间有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提前确认,都集中在一个会计期间内进行,让本会计期间一次亏够。

由此本文提出假设2:巨亏公司具有夸大亏损的动机,当期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幅度显著高于控制样本公司。

3. 扭亏公司。企业上市可以帮助其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并取得固定的融资渠道,而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额度是有限的,相关证券法规对亏损上市公司的特别处理也有着严格的规定,所以上市公司是非常珍贵的资源。亏损公司若想保住来之不易的上市资格,就会在经营不利发生亏损时想尽一切办法扭亏为盈。此类公司利用资产减值的手段一般是在允许的范围内,少提甚至不计提减值准备,或者是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巨额减值准备来提高当期的会计盈余,实现利润的反弹。

由此本文提出假设3:扭亏公司具有扭亏的动机,当期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幅度显著低于控制样本公司。

4. 盈利公司。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都比较青睐于利润平稳增长的公司,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的投资,降低融资成本,要树立企业业绩稳步增长的良好形象,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的信息。当上市公司某个会计年度经营状况良好时,管理层反而不直接披露本期的优良业绩,而是会选择大额加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这样可以为以后的业绩保留一定的增长空间。并且,在经营状况较好的年度计提较多的减值准备,使得未来可以不计提或者少计提,也是在为以后年度减轻负担。

由此本文提出假设4:盈利公司具有利润平滑的动机,当期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幅度显著高于控制样本公司。

二、实证研究

(一)研究方法

本文将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对所提出的假设进行证明,独立样本t检验就是对两个独立样本的均值是否有显著差异进行推断。本文会将研究总体分为控制样本和研究样本,以被视为没有盈余管理动机的控制样本为参照,将研究样本中的上市公司分别与其进行比较,检验它们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是否显著差异,从而判断其是否具有盈余管理行为。

资产减值净计提率是指当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计提减值前的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反映当期计提减值的幅度,其中当期资产总额来自资产负债表,当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来自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本文研究所用数据来自于锐思金融数据库。

(二)样本的分类和选取

根据独立样本t检验的需要,本文分为控制样本和研究样本,我们参考前人的研究方法,以净资产收益率、资产减值净计提率以及净利润等指标对研究样本进行分类。以下为分类标准:

1. 控制样本,选择“微亏公司”作为控制样本,选取标准是当期净利润小于0,资产减值净计提率大于0,且剔除当期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其净利润大于0。

2. 研究样本,该类样本被视为具有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根据不同的动机我们又分为避亏公司,巨亏公司,扭亏公司和盈利公司四大类。

(1)避亏公司:0<当期净资产收益率<2%。

(2)巨亏公司:当期净资产收益率<-20%,资产减值净计提率>0,且扣除资产减值后仍亏损。

(3)扭亏公司:上期净利润<0,当期净利润>0,且资产减值净计提率<0。

(4)盈利公司:当期净资产收益率>20%,且资产减值净计提率>0。

按照以上指标,我们从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沪市A股制造业公司中,筛选出最符合条件的四类公司共79家,其中避亏公司22家,巨亏公司25家,扭亏公司5家,盈利公司27家,再加上控制样本9家,共选出88家上市公司,本文对这88家上市公司2012年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的数据进行研究。

(三)假设检验

1. 对假设1的检验。

表1和表2是对22家避亏公司和9家控制样本公司资产减值净计提率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的结果。表2中,Levene方差齐性检验的p值为,大于显著性水平ɑ=,即避亏公司和控制样本公司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的方差满足齐性,所以t检验应看“假设方差相等”一行中的结果。t检验结果显示p值为,大于,说明避亏公司和控制样本公司的平均资产减值净计提率没有显著差异,证明避亏公司的盈余管理动机不明显,他们并没有利用少计提甚至不计提减值准备来粉饰报表,并且表1中避亏公司的净计提率均值大于0,说明其也没有利用减值准备的转回来提升利润。所以,初步证实假设1不成立。

2. 对假设2的检验。

表3和表4列示了25家巨亏公司和9家控制样本公司资产减值净计提率的对比情况。表4中Levene方差齐性检验中,p值为,小于显著性水平ɑ=,即巨亏公司和控制样本公司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的方差呈非齐性,所以t检验应看“假设方差不相等”一行中的结果。t检验中的结果显示p值为,小于,说明巨亏公司和控制样本公司的平均资产减值净计提率差异显著。表3中,巨亏公司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均值确实明显大于控制样本公司,所以初步证实假设2成立,巨亏公司有多提减值准备的动机。虽然现行准则规定不得转回已确认减值损失,但他们仍然可以在亏损当期大量计提减值准备,为以后年度的盈利减轻负担。

3. 对假设3的检验。

表5和6列示了5家扭亏公司和9家控制样本公司资产减值净计提率的对比情况。表7中Levene方差齐性检验中,p值为,大于显著性水平ɑ=,即扭亏公司和控制样本公司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的方差呈齐性,所以t检验应看“假设方差相等”一行中的结果。t检验结果显示p值为,小于,说明扭亏公司和控制样本公司的平均资产减值净计提率差异显著。再从表5可以看出,扭亏公司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均值明显低于控制样本公司,由此可以证明假设3成立。另外,资产减值净计提率为负表明利用转回减值准备以提升利润的公司不在少数,准则虽规定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不得转回,但利用流动资产减值做调节利润的“蓄水池”,更具有隐蔽性,更容易操作。

4. 对假设4的检验。

表7和表8是对27家盈利公司和9家控制样本公司资产减值净计提率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的结果。表8中,Levene方差齐性检验的sig.值为,大于显著性水平ɑ=,即盈利公司和控制样本公司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的方差满足齐性,所以t检验应看“假设方差相等”一行中的结果。t检验中的结果显示p值为,小于,说明盈利公司和控制样本公司的平均资产减值净计提率差异显著。但我们从表7中可以看出,盈利公司资产减值净计提率的均值比控制样本公司偏低,与假设4正好相反,所以假设4不成立。这种现象就体现了现行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空间的挤压,由于不再能任意转回减值准备,所以上市公司在计提时都非常谨慎。

(五)实证研究结论

以上实证研究表明,具有避免亏损动机的公司,资产减值净计提率与控制样本无显著差异,具有平滑利润动机的盈利公司资产减值净计提率比控制样本显著偏低,两类样本公司的检验结果与假设1和假设4相反,即他们没有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但假设2和3通过了验证,巨亏公司和扭亏公司的.资产减值净计提率都与控制样本有显著差异,他们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由此可见,亏损公司具有较为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该类公司的监管力度。

三、对策建议

通过上文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可以得出,我国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压缩了盈余管理的空间,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还不能完全杜绝盈余管理的行为。就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希望能为抑制盈余管理反映真实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准则

首先,准则应尽量使用量化标准明确各项操作,减少模糊性语言,从而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现行准则中,对于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都属于定性描述,在具体判定时还需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这就给具有盈余管理动机的管理人员留下了操纵空间,我们希望在未来准则的制定和修改中,能够加入明确的量化标准,对资产减值政策的选择有明确的描述。

其次,完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相关规定。不允许转回在一定程度上有损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因为减值因素消失后不能转回减值准备,会使上市公司资产虚减,导致资产信息不准确,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决策,所以,本文认为应当允许转回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但为防止上市公司利用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可将转回的数额作为调整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处理。

(二)提高资产减值信息披露透明度

首先,应要求尽早披露资产减值信息。如果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发布之前就以公告形式披露资产减值的详细信息,将会使企业无法依照年度经营业绩的好坏而利用资产减值调节利润,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盈余管理的动机,防范盈余管理的行为。

其次,应强行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详细披露减值操作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判断资产价值回升的依据,而不能采取自愿披露的方式。针对不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应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提高他们受处罚的成本,使管理者意图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时有所顾忌和收敛。

(三)加强监管力度

首先,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合理地收集审计证据,明确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程序,以谨慎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具审计意见。

其次,对不同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外部审计人员应设置不同的审计侧重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的手段随其所处财务状况的不同而不同,并且本文实证研究发现,亏损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外部审计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审计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

再者,证券监管部门应改革对上市公司的考核制度。应制定完整的考核体系,考察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等等,设置更为合理的评价指标,有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雪云.新准则下上市公司资产减值计提行为实证研究.济南: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2. 何福英,论盈余管理的动机及其影响.经济研究导刊,2011;29

3. 杨丽娟.长期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方式选择.经济研究导刊,2013;14

4. 刘伟.资产减值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所谓资产减值,是指由于外部环境因素或内部使用方式或范围的改变而引起的资产价值的降低,致使资产未来可能流入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小于该资产现有的账面价值。资产减值会计起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在我国仍处于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无论在理论研究、具体规范还是实务操作方面都不很完善。在会计国际趋同的今天,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史无前例的具体明确的做出了有关资产减值问题的规定。新会计准则重新规范了有关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计量和转回等问题,势必对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巨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中国新旧会计准则,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等的比较,研究新准则中资产减值对上市公司的若干影响。关键词:资产减值 上市公司 盈余管理一、引言(一)研究背景在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所面临的产品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日新月异,企业的经营前景充斥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企业的盈利能力失去了其在工业时代所具有的稳定性,所以会计也必须及时反映这种盈利能力的变化。近些年来,资产减值问题已经引起各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重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对资产减值的会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先后出台了资产减值的会计准则,更好的规范了其实务界的行为并且有效增强了会计信息的有效性。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虽然发起较晚,之前并没有完善的准则出现,但是其具体应用已经渗透在我国的会计实务里面,伴随着1993年以来的国内会计改革的进程,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同时也不可否认我国的这些会计规范存在的问题,以及实务界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的混乱。例如,规则不够系统和具体。在新准则颁布之前,我国与资产减值相关的规定都分散在各准则条款《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之中,明显缺乏系统性;在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方面的规定可操作性较差,在长期资产的计量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又如,内容不够全面,缺乏按照资产组合或者现金产生单元来计提减值准备和商誉的减值该如何处理等的相关规定。可见,一部新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出现是应运而生的。近年来,我国通过在深入研究探讨发达国家会计准则如美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及适应未来的情况,于2006年正式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重新定义和规范减值准备的相关问题,该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该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二)研究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股市和证券市场的日趋完善,投资方式也日益多元化,我国投资者不再只满足于购买国库券,尤其是深市、沪市的开放,使得多数投资者将目光转向股票市场和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必须向其广大股民公开披露有关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问题,以便于股民能够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而在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的情况下,企业的财务报表很难准确如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因为当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资产的内部使用方式或范围发生变化的时候,资产真正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会低于按历史成本计价的账面价值,造成信息披露的失真。事实上,资产减值问题在各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届都是十分受关心的问题。首先,在会计报表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在报表中数额通常较大,同时资产价值的变化还影响着企业的负债权益结构,由于社会经济情况和企业内部等各种原因导致的资产可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减少,会对以历史成本计价的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带来很大影响,从而影响着投资者正确的投资抉择。其次,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离不开人的主观估计和预测,相关的准则和规范不能避免的在具体会计处理方面留给上市公司一些自由空间,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准则规范所给的自由空间进行着盈余管理,平滑收益操纵利润。例如,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上市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这使得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其需要高估或低估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来调节利润;在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方面,由于国内缺少公开信息的二手买卖市场,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企业很难准确估计市场价格,因此对可变现价格和可回收金额的确定仍然要依靠主观判断,存在利润操纵的可能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者、债权人已成为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客观上要求必须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资产减值会计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转回。我国在这方面虽然处于较初级的时期,但是仍旧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努力与国际会计接轨,新准则中也对资产减值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从比较分析我国与国际资产减值的准则规范以及分析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等的影响方面来阐述。(三)研究思路本文通过纵观各国资产减值发展史,对各国的准则进行在确认、计量和转回方面的国际比较,研究我国新会计准则在各方面的应用情况,同时揭露资产减值的各种确认、计量和转回的方式对于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二、文献综述(一)资产与资产减值的会计本质探究资产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得知资产减值的会计本质。所谓资产,其定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准确把握资产的涵义,是财务会计研究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资产减值会计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它决定了资产负债表中哪些经济要素需要作为资产确认、计量和报告。下面我将回顾在历史上不同的时期对于资产定义的迥然不同的观点[1]。(1)未消逝成本观。美国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绪论》一书中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以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消耗的成本为资产,从而将企业资产概括为“未消逝的成本”;(2)经济资源观。1970年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所属会计原则委员会颁布的第4号公告认为,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然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3)未来经济利益观。1980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3号《财务会计报表的要素》认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的或加以控制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指出:“资产是指作为以往的交易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未消失成本观强调会计本质上不是一个计价的过程,而是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过程。在这种观点下,资产负债表沦为成本摊销余额表,企业资产的价值不能得以真实反映。经济资源观根据会计原则来界定资产,认为资产取决于依据公认会计准则对经济资源的确认与计量,这显然颠倒了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主从关系,仍然未能揭示出资产的本质。未来经济利益观动态地研究资产的特性,从资产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的功能这一角度去考察资产的实质,这种表述完整而准确地诠释了资产的实质——是否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我国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在这种定义下,企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强调采用历史成本。然而,让我们探究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就会发现,企业并不只是单纯的消耗资产然后摊销计入成本和费用,最重要的是,对于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持有资产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本质的认识从“经济资源论”转向了“未来经济利益论” 。我国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国际上的主流观点,把资产定义为:资产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按此观点确认计量资产就会与按历史成本法产生差额,当一项资产完全报废或损失,不能带来未来的现金流量时,或者是虽然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是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小于其账面价值,形成的差额即为资产的减值,必须据此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在我国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的资产,除特别说明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该准则涉及的资产减值对象包括如下: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1]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研究文库——资产减值会计》,大连出版社,2005年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意味着“未来经济利益”,企业只有在资产带来的预期经济利益高于或等于其市场价格时,才会做出资产购置决策。但在有效市场上,供需双方的互动往往会导致商品的预期收益等于商品的生产支出加上合理利润,才等于其市场价格[2]。因而,购入时的资产价格代表了当时对资产在寿命期内所能产出的未来经济利益的合理评价,并且在购买当时也已经预计到资产的未来价值会随时间的流逝及资产的使用而减少,如图:注:横轴——时间 纵轴——经济利益预期粗线——代表某一时点上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细线——代表对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原始预期可见,资产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在购置时无法预期的影响因素,从而导致资产取得时的价值评价曲线会与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在特定时点上产生差距,这个差距就是资产的减值。而从会计学角度看,由于“受到基本假设和原则的制约……按经济本质定义,资产确实是未来的经济利益,但用于会计确认,有些问题就不好解决”[3]。在会计上我们探讨资产减值时就必须探讨它的计量问题,资产减值正是分别运用历史成本与可收回金额这两种计量属性,对同一资产进行计量所产生的计量差异。由上可见,资产减值的本质是资产的现时经济利益预期低于原记账时对未来经济利益的评估值,在会计上则体现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历史成本[4]。(二)资产减值的发展与完善1、资产减值的早期思想资产减值的早期会计思想源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十三世纪后,随着商业的迅速发展,意大利的一些城市空前繁荣起来,商品、货币交换,信贷业务的增加促使会计迅速发展起来,诞生了沿用至今的借贷复式簿记。在当时的会计实务领域,人们已采用成本法和成本市价孰低法来计价存货。文献《数学大全》(1494年帕乔利)中曾提出不得高估存货的思想,证明了当时实务中已经存在按照低于成本的市价估价存货的做法[5]。根据文献,第一个提及资产过时、毁损的会计核算方法的法国Jacques Saary于1675年明确提出了成本市价孰低法,将之用于存货的陈旧、过时和毁损,并于1712年提出了他对可变现净值的理解[6]。19世纪,在德国资产减值的会计思想还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为了对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投机,1884年的德国公司法还要求公司公布它的利润和提交列有资产按成本和市价孰低法计价的资产负债表”。2、美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虽然资产减值会计思想最初在欧洲大陆形成,但是那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减值会计,只是稳健原则在会计上的应用。随着二战的结束,经济重心转移,美国成为世界经济的领军人,同时也成为世界会计的先行者,投资者和银行等债权人要求企业编制稳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减值会计由此迅速发展起来。在SFAS 发布之前,美国先后对存货减值、短期投资减值、长期投资减值、或有会计事项作出了规范,但均分散在不同的准则中,并且对持有和使用的资产的减值问题未予规范,这样的漏洞成为许多美国企业自行计提减值或注销来操纵企业盈余的众矢之的。[2]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研究文库——资产减值会计》,大连出版社,2005年[3]汤云为、钱逢胜,《会计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研究文库——资产减值会计》,大连出版社,2005年[5]刘峰,《会计准则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6]迈克尔.查特菲尔德,《会计思想史》,文硕译,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年为了增强企业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抑制企业盈余操纵的行为,AICPA的会计准则执行委员会ACSEC要求FASB对资产减值问题进行专题研究。1980年,ACSEC首次向FASB递交了一份名为“对账面价值不能完全回收的长期资产的核算”的问题报告,首次对永久性标准提出了质疑。1995年发布了SFAS ,准则针对长期资产、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以及相关的商誉等项目区分不同的资产类型进行规范:对于持有或将继续使用的资产,当有关事项或变化的环境预示着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企业应当估计资产使用和最终处理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如果这个未折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小于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资产减值;对于待处置的资产,应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的差额中价值较低的一方确认。但是由于其没有提供如何具体实施资产减值准则的实际指导,也没有涉及处于处置状态下企业分布的会计处理,针对这种情况,FASB于2001年发布SFAS ,要求企业对所有通过出售处置的长期资产均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孰低计量。自此,长期资产的减值处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3、 国际会计准则机构对资产减值的研究发展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投资、国际贸易日益重要,资本市场日益壮大,资本流通速度日益加大,这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在这种情况下,对资产减值会计进行国际规范成为必然。1996年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做出了制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决定。因为在此之前,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都散布于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具体的准则中,没有统一的规范,影响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另外,原规定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没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而折现与否在计量结果有重大差异,严重影响着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又如,原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和商誉的摊销期不得超过20年,但理事会于1996年3月决定重新考虑,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如果对无形资产和商誉实施充分、可靠的减值测定,其摊销期是否可以超过20年。这些在客观上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就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做出系统明确的规定。1998年4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正式批准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mpairment of Assets,IAS36),并于同年6月发布。此项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完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资产减值的会计实务,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在2004年IASB修订了IAS ,变化主要发生在与商誉有关的减值测试部分。4、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历程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历史较短,但发展速度很快。总体说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初始阶段 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会计制度改革时的“两则两制”, 基于当时经济发展的条件,会计制度仅要求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一项减值准备——坏账准备,从而确立了应收账款应反映其可变现净值的理念。四项准备阶段 1998年开始执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次对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四项资产的减值处理做出了具体的规范。但对其他上市公司(即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除规定必须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外,对存货跌价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和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这三项准备是否确认,并未做出强制性的要求,由公司自行确定。虽然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正确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但由于其强制执行面较窄,所以作用十分有限。八项准备阶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我国2001年末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提出了资产减值的概念,并且将原有的四项减值准备规范扩大到计提包括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在建工程等在内的八项减值准备。2006新准则的颁布 虽然2001《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再次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但是相关具体规范仍然散见在不同的准则条款之中,对于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转回缺少统一的规范,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新准则应时而生,大大改善了现行资产减值制度,增强了会计准则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际会计准则,对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和转回重新进行了统一规定,其中变化最大的包括提出现金产生单元的概念以及商誉的减值处理,并且规定了计提减值准备以后会计期间不可以再转回等等。三、资产减值会计的国际比较(一)资产减值的确认比较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对于资产减值的认识也不断进步,我国对于资产减值概念的认识也处于发展之中。资产减值确认的实质就是资产价值的再确认。与初始确认以交易成本作为入账依据不同,资产减值会计对于资产价值的确认是在资产持有过程中进行的,已经不再局限于过去,更多的是立足于现在和未来。由此,其确认基础不是交易而是事项,即使没有发生交易,只要造成资产价值减少的情况已经存在,资产价值的下降可以相对可靠的计算,就可以加以确认了。例如,国际会计准则 IAS 中认为所谓资产减值就是资产的账面金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部分;在新准则出台前,我国一直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但是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中做出了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然而新准则中,我国的相关规定逐步与国际接轨,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阐述: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其实,不只是对于资产减值概念的认识,我国的新准则在诸多方面都发生了新的进步,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逐步发展并与国际接轨。下面本文将从减值准备确认的时间、标准、和基础等角度,将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几个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相比较,探究其中的异同。1、 资产减值确认的时间比较不同类型的资产、不同的内外部环境导致资产发生减值的时间和频率不同。不同情形下的资产减值其确认时间应当是不同的。例如,对于不断下降式的连续减值,应当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确认;而对于资产价值一次性下降、伴随暂时性价格上升的资产减值以及资产价值起伏不定的三种情况,应当选择在月、季、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确认;对于存在导致减值的因素,但是减值一时并未表现出来的情况,可以暂时不确认减值损失,但是应当尽可能地进行披露。我国新准则中第二章 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中第四条中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然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于资产减值损失的检测时间没有一个确切的规定,只是强调在出现任何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均要确认并计量损失,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另外,FAS142 第12 段规定,不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或在事项或环境的变化表明资产可能减值时,更为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FAS142 第26 段规定,商誉的年度减值测试可在年度期间的任何时间进行,如果这种减值测试是在每年的同一时间进行的话。不同的报告单元可在不同的时间进行减值测试。FAS144 号仅仅规定,如果存在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不可收回的迹象,主体应测试其可收回性,对于企业进行减值测试的频率没有做出硬性规定。我国新准则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似,IAS36第8段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在该段中还进一步规定,无论是否有任何减值迹象,会计主体也应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估计一项无确定资产所经营的经济环境发生变化造成的,因此,应根据减值的迹象来决定应在何时对减值进行检查。澳大利亚AASB 第9 段中指出[8],主体应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主体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资产减值确认标准的比较资产减值如何确认取决于其采用的标准,标准分为三类: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所谓永久性标准是指只有永久性即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损失才予以确认,英国一些国家采用了此标准,它强调只有在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才对资产减值损失进行确认。可能性标准是指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在可能性标准下,表明资产减值的确认被分为三类:⑴账面金额很可能(probable)不能全部收回,这种情况应当确认;⑵账面金额合理可能(reasonably probable)不能全部收回,这种情况应当披露;⑶账面金额极小可能(remotely probable)不能收回,这种情况既不确认也不披露。美国等一些国家使用了可能性标准,其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不一致,美国FASB强调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基础是通过测试企业某项资产经过使用和最后处置可得到的未来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必须是非折现的,不含利息支出;而计量的基础则是公允价值,当未来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大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即使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也不确认减值损失,这样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高估。经济性标准是指只要发生减值就予以确认,其建立在资产计量的基础上,确认与计量采用同一量度以保证相同情况下取得一致的结果,计量结果作为减值损失确认的缘由。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新准则都采用了经济性标准,其确认和计量的基础相同,这样就可减少确认时的主观判断和人为操作,实务中更具可操作性。我国新准则中规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资产减值。计量的基础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此可见,永久性标准在应用中很难确定哪些是永久性减值,哪些是暂时性减值,大大增加了管理当局操纵会计信息的可能性;而可能性标准虽然避开了分辨暂时性和永久性减值这一问题,更加接近经济现实,尊重管理当局的职业判断,但是其提出的限制条件太低,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并且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不一致;我所赞成的是选用经济性标准,其确认和计量基础一致,易于操作便于理解,而且能及时反映环境变化对于资产价值的不利影响;不是过分依赖于管理当局的职业判断,操作更具合理性。3、资产减值确认基础的比较我国新准则第十八条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国际会计准则中有相似规定,IAS36 第65 段中指出,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会计主体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美国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某项或某些长期资产是资产组合的一个组成部分,该资产组合还包括不由本公告规范的其他资产和负债,本准则也适用于该资产组合。此时,长期资产的会计核算主体是该资产组合。英国FRS11 第27 段认为[9],收益产生单位应通过将报告主体的全部收益尽可能划分成许多基本上独立的收益流的方式加以确定,主要的资产应当在各个收益产生单位之间进行系统合理的分配。那么,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应该单独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但是在不能合理地确定单项固定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时,应该根据收益产出单元计算使用价值。澳大利亚AASB136 中指出[10],主体应确定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主体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纵观上述,各国均要求首先应当针对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某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其他资产无法区分时,就要针对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各国使用了大致相同的概念,如资产组合、收益产出单元和现金产出单元。[7]《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与比较》P329[8] 汪祥耀、邓川等著,《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战略研究》,立信出版社[9]《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与比较》P331[10] 汪祥耀、邓川等著,《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战略研究》,立信出版社

你可以看下这些,参考下,这个应该对你有用,你多参考下,也可以按这些方面去写。

根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过程中,运用政策给予的选择空间进行有目的盈余管理的现状,系统地分析了在实施资产减值准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从健全会计制度及加强相关审计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防范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减值准备是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的,这种“可能”赋予企业较多的职业判断权利,易随管理当局的意图而变动,为企业的盈余管理或违法行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二、原因分析

通过以上所列举的情况可看出,资产减值准备的不合规操作会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损害广大投资人的利益。追其根源,既有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的缺陷,亦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资产减值确认标准的多重性

(二)资产减值确认方式的多样性

(三)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

(四)会计核算方法的可选择性

(五)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

三、防范对策

(一)完善会计制度,谨慎确定企业的专业判断范围和谨慎赋予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

(二)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职业判断能力

看看财政部编写的会计准则书籍,网上好像还有一本什么高级会计培训教材 我原来看过很好。

资产减值相关的研究的论文

1、郭艳萍,王天文. 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影响的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 2008, (05) .2、孙秀丽. 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J]中国石化, 2008, (10) .3、庄峻晖. 试析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的联系[J]财会通讯, 2005, (07) .4、陈燕. 长期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J]台声.新视角, 2006, (01)5、李芳.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 (03)6、刘继红. 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与选择[J]财会月刊, 2005, (28) .7、沈菊. 资产减值会计信息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06, (10) .8、王建新,王璐,郭占春. 资产减值:国际比较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 2005, (09) .9、谢志华,曾心. 论资产负债观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运用与思考——历史演进、表征与思考[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01) .10、李峡. 资产减值会计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企业家天地, 2005, (10) .11、王辉. 我国上市公司执行《资产减值》准则动机的实证研究[J]大众商务, 2010, (08) .12、丁佟倩.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选择探讨[J]财会通讯(学术版), 2008, (12) .13、徐净. 浅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J]当代经济, 2009, (10) .14、许琼. 对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思考[J]消费导刊, 2009, (18) .15、 邵瑞庆,巫珊玲.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变化与实施中的问题[J]财经论丛, 2008, (01) .16、戴德明,毛新述,邓璠. 中国亏损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行为研究[J]财经研究, 2005, (07) .17、安梅. 浅析现行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J]中国证券期货, 2010, (04) .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谨慎性”原则。新制度一经颁布,对于资产减值的一系列讨论就在会计界广泛展开,众说纷纭。本文围绕资产减值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 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 Abstract: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was issued by Chinese Financial Department on December 29, 2000 and has been spread widely since January 1, 2001. The new system reviews the concept of Asset, expands the range of assets which should be shown on account of the declined value from four items to eight ones. This treatment is based upon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and will improve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nce the new system was issued, there are so many discussions over this section of asset in accounting field. The following is to discuss the keys to some questions of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Key Terms: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措施,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既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制度》在实体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和变化。其中,对于“资产”这一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要素的军政府强调“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将提取减值准备的范围由原来的四项资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相应减值准备的计提。 财政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替代了以前的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如此描述,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的定义趋于一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公告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特定主体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企业由于以往的事项的结果而控制的可望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三者对资产要素的表述,可以看出,持有资产的根本目的即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否则,就不可能体现资产的这一本质特征。如果持有期间,由于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减少,根据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就应当将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使资产以可收回价值表示,真正体现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资产可收回价值提高,则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进行冲销。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资产减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作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 新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中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针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讲师、计量、批露及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只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几项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对一些财务处理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方法,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为此,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 旧会计制度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较窄,就出现企业就通过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粉饰会计报表,隐藏不良资产,虚增盈利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换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置换进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此举的目的是由于旧制度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能回避原“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新制度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具体列示了这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进行了较充分的考虑。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同时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以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 2.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 2.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 2.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 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存货 (2)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3)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委托贷款 (4)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3)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涵却又过于统一,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 2.3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新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还是按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折旧和摊销?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 3.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针对第二部分中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几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对于中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不会显得标准多,难掌握了。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第36号资产减值准则(1998年4月发布)中的规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其计量标准就统一为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对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则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很好理解,对于某项资产项目的管理,应比较现在销售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销售净值)和持续使用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使用价值),从中选择较高者,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实现该资产的最大效益。 笔者认为,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2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制度仅规定,在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对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结转、摊销、折旧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相应会计处理方法提出以下建议: (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对于已按单项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结转生产成本时,应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处理,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成本,可据此考核生产部门的业绩。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原材料”等。 对于按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跌价准备账户不作处理,待期末,一并调整入“制造费用”,再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制造费用”。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或者将其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前一种处理比较简单,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以后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不再考虑以前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存在两个缺陷:1)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规模已经失真(偏低)。2)会多交所得税。因为,企业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以后提取的折旧偏低,因而对企业不利。 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 (3)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应当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扣去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摊销剩余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将会非常复杂,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缺乏可行性。因此,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现实。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则将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分开来。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记入投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并非全额记入投资收益。当长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先计入投资收益,冲减以前计提数后的多余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 4. 结论 以上是对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的思索与探讨。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同时,还需要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增强,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也应跟上,以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 朱继军 浅议资产减值会计 河北财会:2001(5) 郭晓红 浅析新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河北财会:2001(9) 郭继宏 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探讨 河北财会:2001(11) 李建民 张华伦 初探资产减值 财会月刊:2001(2) 何红渠 欧阳健康 论资产概念与资产计量的创新 财会月刊:2001(4) 陈少勇 浅述《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些不足 财会月刊:2001(22) 李明 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归属问题的看法 财会月刊:2002(22) 裴旺《企业会计制度》中“八项准备”之比较 财会月刊:2002(3) 目录 1.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2.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2.2 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2.3 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 3. 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3.2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试论新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对企业的影响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对于企业规避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但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研究、具体规范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都很不完善。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操控利润,发布虚假的会计信息,其报表信息缺乏可信度,致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能做出正确决策。基于上述考虑,本文选择资产减值会计研究为题,拟就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并对新颁布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如何在实务中得到有效实施进行评价,进而提出改进建议,以期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有所借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并在上市公司中实施。拟从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问题入手,对其相关概念、理论基础进行探讨,并对新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可能会影响新会计准则实施的一些问题,最后提出了如何健全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几点建议。一、绪论(一)研究背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2005年7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征求意见稿)。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由此,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形成,并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2006年10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7年11月26日发布了解释公告第1号。这样,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在框架结构上也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能转出。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有利于抑制上市公司利用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众多学者的实证检验让我们相信中国的上市公司很可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盈余管理的行为(这里特指利用资产减值),如陆建桥(1999)、赵春光(2007)、王建新(2007)等。新准则颁布和实施后,很多人认为一些利用资产减值的计提与转回进行盈余管理的公司在2006年底会有特殊行动。准则制定者也预期到了这种状况,在2006年末2007年初接连发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证券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及信息披露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企业不得在2006年年底前转回巨额减值准备,也不得随意变更资产减值计提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警惕企业利用新旧准则的过渡期进行盈余操纵。(二)研究目的和意义1、研究目的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对于企业规避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但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研究、具体规范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都很不完善。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操控利润,发布虚假的会计信息,其报表信息缺乏可信度,致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能做出正确决策。基于上述考虑,本文选择资产减值会计研究为题,拟就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并对新颁布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如何在实务中得到有效实施进行评价,进而提出改进建议,以期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有所借鉴。2、研究意义我国于2006年初正式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针对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计提巨额准备而后转回来操纵利润的问题,从2007年开始,“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不能中途转回,而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账面利润。而资产减值会计在现实应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对资产减值会计应用问题进行研究,既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务会计理论具有一定的意义,又对指导资产减值会计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二、新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具备特征(一)资产减值的涵义《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己经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21号准则公告也做出类似的规定。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资产减值是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从实质内容上看,我国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从理论的角度讲,如果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那么当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该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时,会计记录和反映这一笔资产减值就是合理的。(二)资产减值会计的涵义会计实务中上对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确认、计量、披露,这就是资产减值会计。从财务会计目标出发(反映受托责任,有助经济决策),资产减值会计就是将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历史成本、账面成本进行比较、修正的会计处理过程。正确计量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资产未来实现经济利益是资产减值会计的根本目标与任务。资产减值会计并不涉及物价变动等特殊业务,而大多是在企业正常可持经营情况下,对企业资产价值的重新估计。它不否定历史成本原则,却超出历史成本这一传统模式。即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金额不高于其现时价值时(现时价值一般是指资产的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金流入量现值等),以历史成本列示;当现时价值低于历史成本时则不再采用历史成本,而是直接按现时价值列示。这样不仅有利于外部利害关系人掌握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也说明了管理当局己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做出了相应的调整[3]。(三)资产减值的会计计量会计计量是财务会计的一个核心和基本环节,是资产减值会计的核心问题。会计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而后续计量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现行市价以及现行成本等计量属性。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在后续计量的范畴内,即需要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等计量属性。 国际上主要存在以FASB和IASB两种方式评估:现行时点上资产的价值前者认为主要依赖于特定时点上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值计量中可收回金额表现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后者则引入了可收回金额的概念,表现为扣除出售费用的公允价值和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两种会计计量方式各有利弊,但在我国基本采用了IASB的观点。 1.可收回金额测试是为了确保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其未来产生的经济利益,即对于资产的可回收性思考要立足于特定主体的资产的未来现金净流量。通常而言,针对专用厂房及设备等,市场参与者对于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都小于企业所预期的,所以说,公允价值未必能确切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 2.若使用资产比销售产生的现金流量多,这就意味着理性的公司可能会对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建立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之上而产生误解,从而不愿意出售资产。 认为一般而言,在没有获得资产的市场公开报价的情况下,现值技术是可获得的、估价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公允价值的最佳技术。并特别强调,在不需要成本和努力就可获得的用来估计公允价值的唯一信息就是主体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四)资产减值的会计办法1.销售净价销售净价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资源交易的双方在出售一项资产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但在现实操作中,销售净价几乎等同于可变现净值,这种做法也被广泛认同采纳。同时,可变现净值这一概念需要满足两个条件:①存货能容易地以已知的价格售出。 ②追加费用或成本是确定的或可以合理估计的。 2.可回收金额对于可收回金额,美国会计准则中可收回金额指公允价值;英国则将其定义为可实现净值与在用价值孰高;在我国,可收回金额的实际含义为未来现金流量的不贴现值。《企业会计制度》解释为:“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按照固定资产下列两个金额的较高者确定: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②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前一个金额,反映了固定资产以处置方式收回成本,后一个金额,反映了固定资产以使用方式收回成本。 三、新准则中资产减值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企业所处经济、法律环境以及企业管理惯例和管理水平不同等原因,新准则虽然规范了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存在一定的问题。(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难度较大资产减值的确认条件需要职业判断。虽然新准则对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给出了明确的标准,但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千差万别,准则不可能列出判断资产减值的所有迹象,所以对于准则所列举的若干迹象来要求企业根据这些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职业判断,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具备很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从这些迹象的本身看,有的过于笼统,比如判断资产减值的第一个条件是市价的跌幅明显高于预计的下跌,“明显高于”的界限是什么?这需要根据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法律、市场、技术的变化来判断,资料不易取得。【案例一】注册会计师李文审计大华公司会计报表时,了解到大华公司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熟低法,并按分类比较法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但审计中发现,在大华公司短期投资中其所持的H股票占整个短期投资的70%。 【分析】《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熟低计量,市面上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熟低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据此,大华公司选定以分类比较法计提跌价准备时,由于所持的H股票占整个短期投资的70%,应单独对其按单项比较法计提减值准备,其余各项再按分类比较法计提跌价准(二)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尽管在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是亮点但对其实施仍存不足,首先,公允价值具有主观随意性。其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目前我国要素市场不成熟,缺乏活跃的市场,公允价值往往难以取得。第三,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经济风险状况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信用的变化都会引起企业财务报表的波动,甚至可能误导报表使用者。最后,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使公允价值难达公允。从我国的一些已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来看,有明确回避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但现值计量却有明显的增加。然而,现值的确定本身就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如贴现率、未来现金流量以及风险因素等。【案例二】注册会计师吴生审计华为公司会计报表时,了解到该公司2001年度有关无形资产的状况及会计处理情况:1.专利权A:账面余额1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为零,该专利权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华为公司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专有技术B:账面余额6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为零,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华为公司经分析,认定该专有技术虽然价值受到重大影响,但仍有20万元左右的剩余价值,并计提了40万元的减值准备。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六十、六十二条的规定及认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条件,注册会计师对华为公司上述无形资产会计事项提出以下审计意见:1.对于专利A,因为只有无形资产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才能计提全额减值准备,而专利权A虽然已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但仍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华为公司对专利A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将会使企业多计费用、少计利润。虚增了无形资产价值。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建议华为公司首先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客观地分析其剩余价值,聘请有关专家确认其价值,相应计提合理的减值准备。同时考虑该项调整对当期利润及所得税的影响。 2.对于专利技术B,由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在被新技术所代替时,如果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仅仅是其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影响而仍有一定价值时,则应当分析其剩余价值,认定其本期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所以,注册会计师应认可华为公司对专利技术B的的分析及会计处理。(三)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与实际不符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能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也可能高于资产的账面价值 ,这是市场经济中的“自然现象”。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种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也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这一规定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滥用资产减值,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操纵利润。但是,计提资产减值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如果已计提减值资产的价值确有回升迹象,但是被硬性规定为不可转回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而且,也有可能迫使企业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折现率、现金流量的估计、时间分布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尽量少计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计提会高估资产 ,与实际不符;而计提后不能转回 ,就是低估资产 ,同样与实际不符。最后,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来看,资产减值是为了防止高估固定资产价值,主要依据的是会计估计,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可视为对原先会计估计的一种修正。由此可见,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是必要的。【案例三】ST江纸(600053),2004年中期一举扭亏为盈而恢复上市。而ST江纸2004年中期报告显示,该公司实现净利润2,070万元,其中转回的减值准备高达8,847万元。显然,如果没有巨额的减值准备转回,该公司2004年中期将巨额亏损。而年报显示,ST江纸2004年度、2003年度、2002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亿、-亿、-亿;2004年度转回减值准备亿,2003年度、2002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分别为亿、亿。从中可以看出,ST江纸2003年度、2002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大额计提减值准备,而2004年度能够扭亏为盈的原因是转回了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不让减值准备转回,该公司会因2004年度巨额亏损而退市。由于2005年没有巨额的减值准备转回,该公司最近发布业绩预告,2005年中期业绩同比将下降50%以上。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弊端可见一斑。(四)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披露资产减值的原因、分类和影响,这些披露内容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分析公司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目前,虽然不少上市公司披露了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计提方法、计提比例和计提金额,但其披露只是对制度中相应条款的重复,披露内容缺乏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各项资产减值情况的分析与判断过程,会计报表阅读人无法知晓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工作程序是否完备,提取比例与金额是否合理。因此,不利于报表的使用者清楚地了解造成资产减值的原因和资产的状况,从而也就无法知道企业是否利用资产减值会计进行盈余管理。1、重要的资产减值情况未能充分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在资产减值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能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重要的资产减值情况,这是目前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信息披露中最为普遍的问题。大多数上市公司只是对重要资产减值的金额和原因予以模糊披露,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对大额计提、不提、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均未作详细披露,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的信息,如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所依据的假设条件、折现率的计算方法、销售净价的计算依据等往往不进行相关披露,在披露重要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时过于笼统或缺乏实质性内容,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了解和判断公司的资产减值情况。【案例四】科龙电器(000921)2004年度前三季度盈利亿元,到年终却亏损6000万元。根据科龙电器2004年年报、季报及有关公告可知,科龙电器2004年年末对华意压缩的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约7100万元,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总额约为4700万元,对第四季度坏账计提总额约为3000万元,三者合计约亿元。由于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到年末才计提,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该公司业绩的判断。2、缺乏对盈余管理影响的披露要求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方面的披露在新准则中没有做出要求。针对企业在资产减值披露方面的模糊披露,甚至不披露相关信息,以达到掩饰操纵利润的目的,应加快制定强化信息披露的准则。会计制度制定减值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价值,防止资产高估。由于在减值金额的确定过程中,存在诸多主观估计因素,不免有些公司出于某种经济动机,利用这些主观因素进行盈余管理。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各自的目的通过利用计提或冲回巨额资产减值准备,来实现本公司的亏损或盈利。禁止减值损失的转回也可能导致滥用。例如,在某一年确认大量损失,导致在后期确认较低的折旧和摊销,并进而导致较高的利润。另外上市公司还可以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因为企业运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时,主要运用的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这些减值准备新准则依旧允许转回。此外,资产变现时同样产生巨额收益。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资产实际变现时,其原有的减值准备必须同时转回,抵减当期成本,增加利润总额。准则的做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公司操纵利润的随意性,但无法控制公司在资产实际变现当期获取高额利润。以上种种利用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方面的披露,在新准则中并没有做出要求,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明晰资产减值信息披露。四、完善新准则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建议针对新准则存在的不足 ,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有利于完善资产减值准则 ,更好地控制调节利润的行为 ,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好的决策信息。(一)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新准则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可能借鉴了国际惯例,这些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和趋同进程,缩小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际间存在的一些资产减值会计相关问题研究差异,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二)合理的转会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固定资产减值转回并非权宜之计。从理论上讲,当有减值迹象表明资产己发生减值时应确认减值损失,那么当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己确认的减值损失已减少或不再存在时,企业重新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相应的转回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是合理的。在此问题上,笔者认为应以固定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损失时的账面金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最高限额的作法,不仅更加符合谨慎性原则,而且可以防止高估资产而计提减值准备的目的。对不同减值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若固定资产可能是由于折旧没有进行适当的调整而减值,应进行追溯调整;若固定资产可能是由于用途重大改变而减值,在与相关的计量标准进行比较后可将减值差额直接计入损益。虽然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政策在我国被严重滥用了,但作为一种实用的修正政策,它的存在能够提升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并非在于是否禁止转回,而是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同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法规来规范资产减值转回的使用。(三)加强减值准备信息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对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显得过于简单,致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未能充分理解资产减值信息。因此,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必须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信息披露制度,在相关的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中、详细地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发生数、转回数、转销数及其在报表中的列示项目等增强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达到制定资产减值政策的初衷。这样不仅扩大了其披露的空间,同时也减少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范围,有利于降低企业管理当局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了应其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首先,最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其次,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新准则的基本内涵,具备应有的会计职业道德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如计算机、审计等相关技能,为提高专业判断能力提供必备的基础。再次,会计人员应掌握经济、法律、管理等相关学科知识,进而提高其分析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创新能力。最后,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公允价值资产减值确认基础及现金流量确定的相关技术等。(五)加强资产减值的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说是防止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目前已成为有些上市公司操控利润的重要工具,极大地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的审计风险,也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难度和审计成本。因此,应制定与减值准备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努力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来遏制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规范资产减值会计处理。这对于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防止审计失败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使注册会计师真正扮演好“经济警察 ”的角色。

资产减值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1、郭艳萍,王天文. 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影响的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 2008, (05) .2、孙秀丽. 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J]中国石化, 2008, (10) .3、庄峻晖. 试析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的联系[J]财会通讯, 2005, (07) .4、陈燕. 长期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J]台声.新视角, 2006, (01)5、李芳.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 (03)6、刘继红. 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与选择[J]财会月刊, 2005, (28) .7、沈菊. 资产减值会计信息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06, (10) .8、王建新,王璐,郭占春. 资产减值:国际比较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 2005, (09) .9、谢志华,曾心. 论资产负债观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运用与思考——历史演进、表征与思考[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01) .10、李峡. 资产减值会计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企业家天地, 2005, (10) .11、王辉. 我国上市公司执行《资产减值》准则动机的实证研究[J]大众商务, 2010, (08) .12、丁佟倩.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选择探讨[J]财会通讯(学术版), 2008, (12) .13、徐净. 浅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J]当代经济, 2009, (10) .14、许琼. 对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思考[J]消费导刊, 2009, (18) .15、 邵瑞庆,巫珊玲.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变化与实施中的问题[J]财经论丛, 2008, (01) .16、戴德明,毛新述,邓璠. 中国亏损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行为研究[J]财经研究, 2005, (07) .17、安梅. 浅析现行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J]中国证券期货, 2010, (04) .

看看财政部编写的会计准则书籍,网上好像还有一本什么高级会计培训教材 我原来看过很好。

资产减值准备的参考文献!!

所谓资产减值,是指由于外部环境因素或内部使用方式或范围的改变而引起的资产价值的降低,致使资产未来可能流入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小于该资产现有的账面价值。资产减值会计起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在我国仍处于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无论在理论研究、具体规范还是实务操作方面都不很完善。在会计国际趋同的今天,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史无前例的具体明确的做出了有关资产减值问题的规定。新会计准则重新规范了有关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计量和转回等问题,势必对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巨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中国新旧会计准则,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等的比较,研究新准则中资产减值对上市公司的若干影响。关键词:资产减值 上市公司 盈余管理一、引言(一)研究背景在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所面临的产品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日新月异,企业的经营前景充斥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企业的盈利能力失去了其在工业时代所具有的稳定性,所以会计也必须及时反映这种盈利能力的变化。近些年来,资产减值问题已经引起各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重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对资产减值的会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先后出台了资产减值的会计准则,更好的规范了其实务界的行为并且有效增强了会计信息的有效性。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虽然发起较晚,之前并没有完善的准则出现,但是其具体应用已经渗透在我国的会计实务里面,伴随着1993年以来的国内会计改革的进程,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同时也不可否认我国的这些会计规范存在的问题,以及实务界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的混乱。例如,规则不够系统和具体。在新准则颁布之前,我国与资产减值相关的规定都分散在各准则条款《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之中,明显缺乏系统性;在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方面的规定可操作性较差,在长期资产的计量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又如,内容不够全面,缺乏按照资产组合或者现金产生单元来计提减值准备和商誉的减值该如何处理等的相关规定。可见,一部新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出现是应运而生的。近年来,我国通过在深入研究探讨发达国家会计准则如美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及适应未来的情况,于2006年正式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重新定义和规范减值准备的相关问题,该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该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二)研究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股市和证券市场的日趋完善,投资方式也日益多元化,我国投资者不再只满足于购买国库券,尤其是深市、沪市的开放,使得多数投资者将目光转向股票市场和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必须向其广大股民公开披露有关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问题,以便于股民能够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而在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的情况下,企业的财务报表很难准确如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因为当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资产的内部使用方式或范围发生变化的时候,资产真正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会低于按历史成本计价的账面价值,造成信息披露的失真。事实上,资产减值问题在各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届都是十分受关心的问题。首先,在会计报表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在报表中数额通常较大,同时资产价值的变化还影响着企业的负债权益结构,由于社会经济情况和企业内部等各种原因导致的资产可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减少,会对以历史成本计价的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带来很大影响,从而影响着投资者正确的投资抉择。其次,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离不开人的主观估计和预测,相关的准则和规范不能避免的在具体会计处理方面留给上市公司一些自由空间,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准则规范所给的自由空间进行着盈余管理,平滑收益操纵利润。例如,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上市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这使得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其需要高估或低估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来调节利润;在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方面,由于国内缺少公开信息的二手买卖市场,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企业很难准确估计市场价格,因此对可变现价格和可回收金额的确定仍然要依靠主观判断,存在利润操纵的可能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者、债权人已成为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客观上要求必须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资产减值会计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转回。我国在这方面虽然处于较初级的时期,但是仍旧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努力与国际会计接轨,新准则中也对资产减值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从比较分析我国与国际资产减值的准则规范以及分析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等的影响方面来阐述。(三)研究思路本文通过纵观各国资产减值发展史,对各国的准则进行在确认、计量和转回方面的国际比较,研究我国新会计准则在各方面的应用情况,同时揭露资产减值的各种确认、计量和转回的方式对于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二、文献综述(一)资产与资产减值的会计本质探究资产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得知资产减值的会计本质。所谓资产,其定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准确把握资产的涵义,是财务会计研究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资产减值会计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它决定了资产负债表中哪些经济要素需要作为资产确认、计量和报告。下面我将回顾在历史上不同的时期对于资产定义的迥然不同的观点[1]。(1)未消逝成本观。美国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绪论》一书中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以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消耗的成本为资产,从而将企业资产概括为“未消逝的成本”;(2)经济资源观。1970年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所属会计原则委员会颁布的第4号公告认为,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然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3)未来经济利益观。1980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3号《财务会计报表的要素》认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的或加以控制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指出:“资产是指作为以往的交易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未消失成本观强调会计本质上不是一个计价的过程,而是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过程。在这种观点下,资产负债表沦为成本摊销余额表,企业资产的价值不能得以真实反映。经济资源观根据会计原则来界定资产,认为资产取决于依据公认会计准则对经济资源的确认与计量,这显然颠倒了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主从关系,仍然未能揭示出资产的本质。未来经济利益观动态地研究资产的特性,从资产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的功能这一角度去考察资产的实质,这种表述完整而准确地诠释了资产的实质——是否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我国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在这种定义下,企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强调采用历史成本。然而,让我们探究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就会发现,企业并不只是单纯的消耗资产然后摊销计入成本和费用,最重要的是,对于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持有资产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本质的认识从“经济资源论”转向了“未来经济利益论” 。我国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国际上的主流观点,把资产定义为:资产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按此观点确认计量资产就会与按历史成本法产生差额,当一项资产完全报废或损失,不能带来未来的现金流量时,或者是虽然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是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小于其账面价值,形成的差额即为资产的减值,必须据此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在我国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的资产,除特别说明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该准则涉及的资产减值对象包括如下: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1]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研究文库——资产减值会计》,大连出版社,2005年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意味着“未来经济利益”,企业只有在资产带来的预期经济利益高于或等于其市场价格时,才会做出资产购置决策。但在有效市场上,供需双方的互动往往会导致商品的预期收益等于商品的生产支出加上合理利润,才等于其市场价格[2]。因而,购入时的资产价格代表了当时对资产在寿命期内所能产出的未来经济利益的合理评价,并且在购买当时也已经预计到资产的未来价值会随时间的流逝及资产的使用而减少,如图:注:横轴——时间 纵轴——经济利益预期粗线——代表某一时点上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细线——代表对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原始预期可见,资产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在购置时无法预期的影响因素,从而导致资产取得时的价值评价曲线会与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在特定时点上产生差距,这个差距就是资产的减值。而从会计学角度看,由于“受到基本假设和原则的制约……按经济本质定义,资产确实是未来的经济利益,但用于会计确认,有些问题就不好解决”[3]。在会计上我们探讨资产减值时就必须探讨它的计量问题,资产减值正是分别运用历史成本与可收回金额这两种计量属性,对同一资产进行计量所产生的计量差异。由上可见,资产减值的本质是资产的现时经济利益预期低于原记账时对未来经济利益的评估值,在会计上则体现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历史成本[4]。(二)资产减值的发展与完善1、资产减值的早期思想资产减值的早期会计思想源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十三世纪后,随着商业的迅速发展,意大利的一些城市空前繁荣起来,商品、货币交换,信贷业务的增加促使会计迅速发展起来,诞生了沿用至今的借贷复式簿记。在当时的会计实务领域,人们已采用成本法和成本市价孰低法来计价存货。文献《数学大全》(1494年帕乔利)中曾提出不得高估存货的思想,证明了当时实务中已经存在按照低于成本的市价估价存货的做法[5]。根据文献,第一个提及资产过时、毁损的会计核算方法的法国Jacques Saary于1675年明确提出了成本市价孰低法,将之用于存货的陈旧、过时和毁损,并于1712年提出了他对可变现净值的理解[6]。19世纪,在德国资产减值的会计思想还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为了对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投机,1884年的德国公司法还要求公司公布它的利润和提交列有资产按成本和市价孰低法计价的资产负债表”。2、美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虽然资产减值会计思想最初在欧洲大陆形成,但是那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减值会计,只是稳健原则在会计上的应用。随着二战的结束,经济重心转移,美国成为世界经济的领军人,同时也成为世界会计的先行者,投资者和银行等债权人要求企业编制稳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减值会计由此迅速发展起来。在SFAS 发布之前,美国先后对存货减值、短期投资减值、长期投资减值、或有会计事项作出了规范,但均分散在不同的准则中,并且对持有和使用的资产的减值问题未予规范,这样的漏洞成为许多美国企业自行计提减值或注销来操纵企业盈余的众矢之的。[2]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研究文库——资产减值会计》,大连出版社,2005年[3]汤云为、钱逢胜,《会计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研究文库——资产减值会计》,大连出版社,2005年[5]刘峰,《会计准则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6]迈克尔.查特菲尔德,《会计思想史》,文硕译,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年为了增强企业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抑制企业盈余操纵的行为,AICPA的会计准则执行委员会ACSEC要求FASB对资产减值问题进行专题研究。1980年,ACSEC首次向FASB递交了一份名为“对账面价值不能完全回收的长期资产的核算”的问题报告,首次对永久性标准提出了质疑。1995年发布了SFAS ,准则针对长期资产、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以及相关的商誉等项目区分不同的资产类型进行规范:对于持有或将继续使用的资产,当有关事项或变化的环境预示着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企业应当估计资产使用和最终处理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如果这个未折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小于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资产减值;对于待处置的资产,应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的差额中价值较低的一方确认。但是由于其没有提供如何具体实施资产减值准则的实际指导,也没有涉及处于处置状态下企业分布的会计处理,针对这种情况,FASB于2001年发布SFAS ,要求企业对所有通过出售处置的长期资产均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孰低计量。自此,长期资产的减值处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3、 国际会计准则机构对资产减值的研究发展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投资、国际贸易日益重要,资本市场日益壮大,资本流通速度日益加大,这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在这种情况下,对资产减值会计进行国际规范成为必然。1996年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做出了制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决定。因为在此之前,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都散布于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具体的准则中,没有统一的规范,影响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另外,原规定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没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而折现与否在计量结果有重大差异,严重影响着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又如,原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和商誉的摊销期不得超过20年,但理事会于1996年3月决定重新考虑,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如果对无形资产和商誉实施充分、可靠的减值测定,其摊销期是否可以超过20年。这些在客观上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就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做出系统明确的规定。1998年4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正式批准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mpairment of Assets,IAS36),并于同年6月发布。此项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完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资产减值的会计实务,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在2004年IASB修订了IAS ,变化主要发生在与商誉有关的减值测试部分。4、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历程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历史较短,但发展速度很快。总体说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初始阶段 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会计制度改革时的“两则两制”, 基于当时经济发展的条件,会计制度仅要求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一项减值准备——坏账准备,从而确立了应收账款应反映其可变现净值的理念。四项准备阶段 1998年开始执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次对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四项资产的减值处理做出了具体的规范。但对其他上市公司(即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除规定必须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外,对存货跌价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和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这三项准备是否确认,并未做出强制性的要求,由公司自行确定。虽然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正确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但由于其强制执行面较窄,所以作用十分有限。八项准备阶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我国2001年末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提出了资产减值的概念,并且将原有的四项减值准备规范扩大到计提包括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在建工程等在内的八项减值准备。2006新准则的颁布 虽然2001《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再次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但是相关具体规范仍然散见在不同的准则条款之中,对于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转回缺少统一的规范,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新准则应时而生,大大改善了现行资产减值制度,增强了会计准则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际会计准则,对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和转回重新进行了统一规定,其中变化最大的包括提出现金产生单元的概念以及商誉的减值处理,并且规定了计提减值准备以后会计期间不可以再转回等等。三、资产减值会计的国际比较(一)资产减值的确认比较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对于资产减值的认识也不断进步,我国对于资产减值概念的认识也处于发展之中。资产减值确认的实质就是资产价值的再确认。与初始确认以交易成本作为入账依据不同,资产减值会计对于资产价值的确认是在资产持有过程中进行的,已经不再局限于过去,更多的是立足于现在和未来。由此,其确认基础不是交易而是事项,即使没有发生交易,只要造成资产价值减少的情况已经存在,资产价值的下降可以相对可靠的计算,就可以加以确认了。例如,国际会计准则 IAS 中认为所谓资产减值就是资产的账面金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部分;在新准则出台前,我国一直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但是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中做出了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然而新准则中,我国的相关规定逐步与国际接轨,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阐述: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其实,不只是对于资产减值概念的认识,我国的新准则在诸多方面都发生了新的进步,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逐步发展并与国际接轨。下面本文将从减值准备确认的时间、标准、和基础等角度,将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几个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相比较,探究其中的异同。1、 资产减值确认的时间比较不同类型的资产、不同的内外部环境导致资产发生减值的时间和频率不同。不同情形下的资产减值其确认时间应当是不同的。例如,对于不断下降式的连续减值,应当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确认;而对于资产价值一次性下降、伴随暂时性价格上升的资产减值以及资产价值起伏不定的三种情况,应当选择在月、季、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确认;对于存在导致减值的因素,但是减值一时并未表现出来的情况,可以暂时不确认减值损失,但是应当尽可能地进行披露。我国新准则中第二章 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中第四条中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然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于资产减值损失的检测时间没有一个确切的规定,只是强调在出现任何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均要确认并计量损失,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另外,FAS142 第12 段规定,不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或在事项或环境的变化表明资产可能减值时,更为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FAS142 第26 段规定,商誉的年度减值测试可在年度期间的任何时间进行,如果这种减值测试是在每年的同一时间进行的话。不同的报告单元可在不同的时间进行减值测试。FAS144 号仅仅规定,如果存在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不可收回的迹象,主体应测试其可收回性,对于企业进行减值测试的频率没有做出硬性规定。我国新准则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似,IAS36第8段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在该段中还进一步规定,无论是否有任何减值迹象,会计主体也应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估计一项无确定资产所经营的经济环境发生变化造成的,因此,应根据减值的迹象来决定应在何时对减值进行检查。澳大利亚AASB 第9 段中指出[8],主体应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主体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资产减值确认标准的比较资产减值如何确认取决于其采用的标准,标准分为三类: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所谓永久性标准是指只有永久性即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损失才予以确认,英国一些国家采用了此标准,它强调只有在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才对资产减值损失进行确认。可能性标准是指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在可能性标准下,表明资产减值的确认被分为三类:⑴账面金额很可能(probable)不能全部收回,这种情况应当确认;⑵账面金额合理可能(reasonably probable)不能全部收回,这种情况应当披露;⑶账面金额极小可能(remotely probable)不能收回,这种情况既不确认也不披露。美国等一些国家使用了可能性标准,其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不一致,美国FASB强调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基础是通过测试企业某项资产经过使用和最后处置可得到的未来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必须是非折现的,不含利息支出;而计量的基础则是公允价值,当未来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大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即使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也不确认减值损失,这样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高估。经济性标准是指只要发生减值就予以确认,其建立在资产计量的基础上,确认与计量采用同一量度以保证相同情况下取得一致的结果,计量结果作为减值损失确认的缘由。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新准则都采用了经济性标准,其确认和计量的基础相同,这样就可减少确认时的主观判断和人为操作,实务中更具可操作性。我国新准则中规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资产减值。计量的基础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此可见,永久性标准在应用中很难确定哪些是永久性减值,哪些是暂时性减值,大大增加了管理当局操纵会计信息的可能性;而可能性标准虽然避开了分辨暂时性和永久性减值这一问题,更加接近经济现实,尊重管理当局的职业判断,但是其提出的限制条件太低,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并且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不一致;我所赞成的是选用经济性标准,其确认和计量基础一致,易于操作便于理解,而且能及时反映环境变化对于资产价值的不利影响;不是过分依赖于管理当局的职业判断,操作更具合理性。3、资产减值确认基础的比较我国新准则第十八条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国际会计准则中有相似规定,IAS36 第65 段中指出,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会计主体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美国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某项或某些长期资产是资产组合的一个组成部分,该资产组合还包括不由本公告规范的其他资产和负债,本准则也适用于该资产组合。此时,长期资产的会计核算主体是该资产组合。英国FRS11 第27 段认为[9],收益产生单位应通过将报告主体的全部收益尽可能划分成许多基本上独立的收益流的方式加以确定,主要的资产应当在各个收益产生单位之间进行系统合理的分配。那么,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应该单独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但是在不能合理地确定单项固定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时,应该根据收益产出单元计算使用价值。澳大利亚AASB136 中指出[10],主体应确定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主体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纵观上述,各国均要求首先应当针对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某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其他资产无法区分时,就要针对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各国使用了大致相同的概念,如资产组合、收益产出单元和现金产出单元。[7]《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与比较》P329[8] 汪祥耀、邓川等著,《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战略研究》,立信出版社[9]《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与比较》P331[10] 汪祥耀、邓川等著,《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战略研究》,立信出版社

资产减值损失毕业论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不计提减值准备之外,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资产,同时明确了凡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有关资产的减值执行其相关准则的规定。更能体现企业资产的质量特征,为报表使用...

能帮忙找到某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案例啊,要写毕业论文你这个怎么理解,我才好通,对不对,有任务书吗

建立公司资产负债表.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颁布《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又于2001年1月18日新制订和修订颁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性交易等八个具体会计准则。新制度和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进一步接轨,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进一步贯彻稳定性原则。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一方面企业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定期或至少每年终了时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损失,实行计提减值准备制度;另一方面又给企业选择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的较大自主权。新制度规定企业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八项。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通过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算,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提取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待某一特定应收款项被确认为坏账时,再予转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 (二)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短期投资期末价值应当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当期末市价低于初始成本,应确认为跌价损失,其计提的规定是:企业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分别按照投资总额、投资类别、单个投资项目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一般在年末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已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回升,应在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数额内转回,直至恢复到原来的初始成本。进行短期投资跌价损失的核算,应设置“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其账务处理,按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跌价损失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回升,则应作相反记录;企业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存货在期末时,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账面成本小于可变现净值,一般不作任何会计处理。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核算时,应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和“管理费用-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采用备抵法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以后每一会计期末均应通过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与原余额比较,若计算的应提准备大于准备原余额,则应予预提,反之,则应冲销已提数,作相反的会计记录。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的投资损益之中。可收回金额大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不作账务处理,但若属于以前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价值得以恢复的, 则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限度之内进行冲减。进行长期投资减值核算,需设置“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前者反映因长期投资跌价所产生的未实现减值损失,后者是长期投资的备抵科目。当发生长期投资价值下跌并予以确认时,按确认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发生其价值回升,则应冲减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并转回所回升的价值,按回升的价值作相反的记录;如果到期收回或处置时,其账面价值仍未恢复到初始成本,应按长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已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原则进行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而预计发生减值的情况是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滞后并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核算是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具有部分使用价值;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当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应按其差额,确认当期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确认损失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 索引序列
  • 资产减值相关毕业论文任务书
  • 资产减值相关论文范文文献
  • 资产减值相关的研究的论文
  • 资产减值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 资产减值损失毕业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