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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日语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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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日语毕业论文

关于乌鸦其实有很多种说法 有的代表不祥 但同样也是许多家族的族徽象征 为什么用乌鸦作象征呢,可能是因为乌鸦有些贪心 所以会给人带来动力吧 乌鸦也在吉普赛的传说中出现过 和猫 一样是很玄的东西哦 火影忍者和热血高校中的乌鸦 也许是想表达抗争命运的意思吧 纯属个人观点 要是说的不好 请高手指教

中文:乌鸦日语:鸦假名:からす罗马字:karasu不清楚请追问

系  ( 院 ):艺术学院                            课题名称:人物造型设计“哥特玫瑰”   专    业:人物形象设计            年  级:  2015级                姓  名:楚晓赛            指导教师:金云霞        2018年5月摘要1)纵观现在的各个国家的时装周可以发现,现在的造型设计师的想法都比较前卫,新颖并且做出来的造型都十分夸张,因为这样才能给观看的人以深刻的印象。这也迎合了这个时代的特点,是追求夸张乖戾,张扬个性的时代!而哥特风格的出现自然而然的迎合了大众的心。这也是哥特式艺术经久不衰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玫瑰花、女性、裙子、暗黑  第一章哥特风格文化及发展 哥特(Goth),原指代哥特人,属西欧日耳曼部族,同时,哥特也是一种艺术风格,主要特征为高耸、阴森、诡异、神秘、恐怖等,被广泛地运用在建筑、雕塑、绘画、文学、音乐、服装、字体等各个艺术领域,哥特式艺术是夸张的、不对称的、奇特的、轻盈的、复杂的和多装饰的,以频繁使用纵向延伸的线条为其一大特征,主要代表元素包括黑色装扮、蝙蝠、玫瑰、孤堡、乌鸦、十字架、鲜血、黑猫等等。 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词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 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哥特(Gothic),又译为“歌德”,原指代哥特人,属西欧日耳曼部族,最早是文艺复兴时期被用来区分中世纪时期(5~15世纪)的艺术风格,它的源由是来自于曾于公元3~5世纪侵略意大利并瓦解罗马帝国的德国哥特族人,在15世纪时,意大利人有了振兴古罗马文化的念头因而掀起了灿烂的文艺复兴运动,由于意大利人对于哥特族摧毁罗马帝国的这段历史情仇始终难以释怀,因此为了与这段时期有所区分,他们便将中世纪时期的艺术风格称呼为“gothic”,即“哥特”,意为“野蛮”,尽管“哥特”这个词多少有些负面的意味,但事实上,为数众多的哥特风格作品其艺术价值是非常高的。第二章哥特玫瑰的灵感来源    灵感来源于法国巴黎圣母院的玫瑰窗,又称:凯瑟琳,是哥特式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于是我就想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玫瑰花,玫瑰花比较高冷,艳丽,比较适合我选的这个哥特风格,更让模特突出高冷,孤独,艳丽,暗黑的形象。“哥特玫瑰”设计理念  哥特式着装并没有统一的制式设计,主要元素包括黑色、深色的衣服、银饰、黑发、红发或浅色的金发、苍白的皮肤、黑色的唇膏和眼影等等。配物包括十字勋章、五芒星、十字架、斗篷、披肩等等 哥特式风格加上冷艳的玫瑰花,把哥特式效果展现的更加独特,服装主要是以深蓝色欧根纱作为主面料,单一的色彩对人的视觉赋予亲和力,深蓝色的美妙之处在于它是属于暗色系,展现了冷和暗黑。根据19世纪哥特建筑复兴热潮中的玫瑰窗,我在裙子上面点缀了玫瑰窗样子的图案和花纹,极力表现出哥特的风格。领口采用的是V领设计,露出锁骨,展现女性身材的骨感美。裙子背面的设计也能让人清楚地看见女性的肩胛骨,展现现女性身材优美的一面。   服装的结构设计是服装的整体体现。款式设计的构思与服装机构设计是相互补的。服装结构设计决定了服装的整体造型,服装的好与坏取决于服装的结构设计。“哥特玫瑰”礼服结构简单,上裙片我用了蓝色的纱罩着下裙片,叠加表现出服装忽隐忽现的层次感第三章整体造型 妆面哥特风格的妆面着重强调的是眼部,眼影选择的深咖色打底,黑色来晕染。眼线上挑,唇色与眼影相呼应。整个妆容看起来是比较夸张的,表现力很强烈。 发型主要想表现的是女性的孤独,忧郁。披肩直发效果最好,头饰我选用了黑色的玫瑰花发卡,为了与妆容和舞台效果搭配。 配饰(3)服装配饰有为黑色的洛丽塔项圈,中间带走两朵红色的玫瑰花,主要是为了搭配整体的造型,使整体造型看上去更有表现力。 总结 裙子为深蓝色的A字裙,加上面部夸张的妆容和用黑色的花朵作为点缀的披肩短直发,整体给人的感觉是比较独特,夸张和暗黑的。  结语  服装是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层外壳,服装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服装穿着,它更是一种文化,通过相应的剪裁技术和缝纫工艺,将设计构思做成实物,让艺术的美达到最高点。追求生活、追求时尚是现代人对生活的一种体现,时尚永远不会过去,永远都在重现,文明的精华、视觉的经典,无论主张冷漠还是热情,奢华还是简约,都在生活中展现的淋漓尽致。   服饰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服饰的文化日益突出。一个人的服饰不仅展示着其外在形象,也反映着内在的文化修养,进而影响着别人对他的认知与评价,也彰显着国家与民族文化。 服饰文化经久不衰,从原始人类的衣不蔽体,到现在的百花齐放,服饰文化不断的开拓创新,才使我们的服饰文化越来越博大精深!致谢本论文是在金云霞老师的指导下写出来的,期间修改过很多次,金老师工作作风扎实务实,专业知识精湛,能够对每一名学生都比较有耐心,而且要求比较严格,手绘图修改了很多次,并且一次比一次好,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你不逼自己一把,你就永远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优秀!感谢金老师的耐心,以及对我的严格要求,这也使我的毕业设计作品的质量提升了很多,在这里特别感谢能够遇到金老师,我学到了很多!

与冬日乌鸦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1、乌鸦,是指鸦类鸟中有些种类,全身或大部分羽毛为乌黑色,俗称“乌鸦”。 2、秃鼻乌鸦是我国广大农村最常见的种类,全身羽毛黑色发亮,还带着紫色金属闪光。嘴巴长而粗壮,基部光秃,没有羽毛遮住鼻孔,所以叫它秃鼻乌鸦。 3、冬季,秃鼻乌鸦常与其它乌鸦混在一起,成百上千只一群,且飞且鸣,发出“哇——哇——”的粗劣嘶哑声,使人感到又凄凉又厌烦,因此被认为是一种不祥之鸟。 4、秃鼻乌鸦在高大的树上成群筑巢,一棵树上就可多达30个鸦巢,国外还有高达1200个巢的记录。筑巢材料由雄鸟收集,雌雄鸟共同编巢。巢比较粗糙,形如箩筐,每窝产蛋5个一6个,由雌鸟孵蛋,孵化期为16天--18天,幼鸟出壳后由双亲共同哺育,过29天--30天飞离出巢,自己觅食。 5、春季,秃鼻乌鸦常集大群,啄食播种的玉米。高粱和花生,对秧苗也有危害;但在5月--7月,随着虫子数量的增多,它们就主要吃农业害虫,而且衔回巢去喂幼鸟;在进入收割期的秋天,乌鸦对作物又有一定的危害;秋收之后和整个冬天,它们啄食散落田间的谷物以及地下害虫。

乌鸦的传说和典故如下:

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

唐代以后,方有乌鸦主凶兆的学说出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以自然界的的动物形象来教化人们“孝”和“礼”的一贯说法,因此乌鸦的“孝鸟”形象是几千年来一脉相传的。《本草纲目·禽·慈鸟》中称:“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

在中国西藏和四川一些地区,乌鸦也是作为一种神鸟来崇拜,无论是发掘的吐蕃文献还是西南地区的“悬棺”和“天葬”习俗,均证明这一点。

武当山为道教宗祠,把乌鸦奉为“灵鸦”,并在山上建有乌鸦庙,“乌鸦接食”为武当八景之一,就是进山的游人,也要随身携带一些食品,散放给乌鸦来啄食。

乌鸦在英国王室被视为宝贝。渡鸦在伦敦塔一住就是几个世纪。

1660年,王室天文学家约翰.弗兰斯蒂德在伦敦塔夜观星相,他对查理二世抱怨渡鸦肆无忌惮地聚集和飞翔影响了他在塔顶的观测。

可是当查理二世下令赶走渡鸦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那么多誓死也要保护渡鸦的臣民,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这些渡鸦是伦敦塔的圣物。早就有传说指出,如果渡鸦离开,伦敦塔、君主政体和整个英国都将土崩瓦解。

伊丽莎白一世时代以来,民众对渡鸦渐渐建立起了信任和尊敬的情感,而现在,查理被民众坚定的意志和对渡鸦超乎寻常的热情震惊了。

由于当时英国正值内战,为了拉拢民心,也为了不逆天而行,他传令兴建格林威治天文台,让天文学家不要再到伦敦塔打扰渡鸦们的安闲。而且查理二世还正式颁布了法令:伦敦塔内必须至少保持有6只渡鸦,以保证英国国运昌隆。

从此以后,这些渡鸦就成为了伦敦塔的法定“公民”。为了尊重古老的传说,英国政府仍然负担开支,在塔内饲养乌鸦,相传只要塔内还有乌鸦,英格兰就不会受到侵略,反之,国家将会遭受厄运。

为了确保这些乌鸦不会全都离开伦敦塔,它们其实已被剪除部分的羽冀而失去飞行能力,但对它们的照料非常细心。

乌鸦在国际上的文化形象和中国一样是矛盾的:古希腊神话影响了南欧洲早期文明的大部,传说太阳神阿波罗与格露丝相恋,派圣鸟去监视格露丝的操守,一天圣鸟看到格露丝与其他男子往来,以为她与其他男子有染,就回来向阿波罗报告,阿波罗一怒射杀了格露丝。

而后证实格露丝并未和其他男子私通,阿波罗又怒贬圣鸟,令其洁白的羽毛变成黑色,这便是乌鸦的由来,乌鸦由此背上了欺的恶名。在英语中eat crow——意为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与南欧相反,在北欧,乌鸦却成为思想(Hugin)和记忆(Munin)的化身,传说众神之主奥丁一只眼睛睁开可以观察到全世界,另一只眼睛永远关闭。当他睁开的眼睛被宇宙遮挡看不见的时候,就派站立他左右两肩的两只乌鸦去巡视天下,因此众神之主奥丁对天下的事情无所不知。

在北美:加拿大的温哥华地区流传一个古老的传说。远古时代,一场毁灭世界的洪水过后,游曳在海滩的一只乌鸦发现了一个大贝壳发出奇怪的声音,原来裏在里面的是当初的人类,乌鸦就指引他们来到陆地,但他们却全是男人。

乌鸦又去海边找到一只巨大的石鳖,下面藏着的全是女人,乌鸦把他们领到了一起,鼓励他们相互交流,并给他们招来日月星辰,带来火种,三文鱼和杉木,教会他们捕猎和耕作,引导人类一天天的进化和发展。

在古东亚的渔猎地区乌鸦也被当作神鸟来崇拜,日本的和等文献记载:神武天皇东征到熊野,在熊野山被敌军围困,天神派“八咫鸟”为其引路突围。后来该国内建立了3000多家熊野神社祭拜乌鸦。影响至今。

扩展资料:

乌鸦的生活习性:

乌鸦喜群栖,集群性强,一群可达几万只。群居在树林中或田野间,为森林草原鸟类,主要在地上觅食,步态稳重。除少数种类外,常结群营巢,并在秋冬季节混群游荡。行为复杂,表现有较强的智力和社会性活动。鸣声简单粗厉。

一般性格凶悍,富于侵略习性,常掠食水禽、涉禽巢内的卵和雏鸟。某些供玩赏的笼养乌鸦会“说话”,有的实验室饲养的乌鸦能学会计数到3或4,并能在盒内找到带记号的食物。

杂食性,吃谷物、浆果、昆虫、腐肉及其他鸟类的蛋。很多种类喜食腐肉,并对秧苗和谷物有一定害处。但在繁殖期间,主要取食小型脊椎动物、蝗虫、蝼蛄、金龟甲以及蛾类幼虫,有益于农。此外,因喜腐食和啄食农业垃圾,能消除动物尸体等对环境的污染,起着净化环境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乌鸦

乌鸦既然在小河边叼石子,就可以在河边喝水,

乌鸦喝水的故事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这时乌鸦看见一个瓶子,瓶子里有水,可是瓶子里水不多,瓶口又小,于是乌鸦把小石子一个个地放进瓶子里。那么问题来了,乌鸦真的可以喝到瓶子里的水吗?(当瓶口大小和瓶子里的水量一定的前提下)只要建立恰当的数学模型,这就不是问题!设定假定条件,确定石子体积,瓶子堆满石子后总空隙体积。我们可以发现,瓶子总空隙比瓶子容积的一半稍小一些,因此,瓶子里的原有水量不及瓶子的一半时,乌鸦就不可能用投石块的方法把水面升到瓶口而喝到水。生活中的瓶子一般都是中下部较大,瓶口较细,这也应该会减少水面上升的高度,就更增加了乌鸦喝水的难度。所以说,当瓶子里的原有水量不到瓶子的一半时,乌鸦是不可能喝到水的。

乌鸦研究人员论文

近些年来,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能够发现情感似乎并不是人类的专属。动物之间也可能有某种情感,当然这种情感不会像人类那般直接的表达,而是以一种非常细微的方式通过行为表达出来。动物的情感可以在动物之间传递,但是在不同物种之间是否会产生情感,不同的专家有不同的解释。曾经有一桩案例,让很多人都认为跟动物谈情感是一件天方夜谈的事情,到底发生了什么呢?美国曾经有一对情侣,他们在保护熊这件事情上面坚持了整整13年。可没想到的是,13年的付出并没有让他们收获与熊之间的友好情谊,一朝之间,他们被熊杀死。一、保护野生熊类的“爱熊情侣”提摩西·崔德威尔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一位熊类保护主义者,出于对大自然动物的喜爱,他一直反对人们残忍的对待动物,尤其是残忍的对待熊。在上世纪80年代,提摩西前往了美国阿拉斯加的荒野,喜欢大自然的他在那里与大自然亲密的接触,他贪婪的享受着大自然给他的一切,风,雨,阳光,草木,提摩西在自然之中迷恋徘徊,久久不能自拔。

既然都说到“伦理”课了,就必须稍微讲一讲,一提到动物没有感情,感情是人的特性,很多人都不能接受啊。其实这么说我也觉得不是特别严谨,感情是情绪,情感的统称。包含心理活动,以及因为心理活动引发的宏观行为。动物情绪是一定有的,但有关于情感就真的不一定了。这我就不由得思考,有时候人的特质是哲学向意识流,很主观的。如果说动物有感情,那应该是有别于人的感情,因此在学术中有并不客观的把动物行为视作人们理解的感情表现。它不复杂。但又不一定完全有别,要考虑是什么动物,又和什么人比较。而人是善于共情的生物,我们很喜欢用“拟人”的方式来猜测事物。比如>(ーー;)你会觉得这东西是一个表情。同样我们会善于把动物的行为与表情做同样的处理。小蜘蛛吃掉母蜘蛛被称为母爱,那其实是母蜘蛛确实反抗不了啊,总之凡是说无脊椎动物有感情的,我肯定是反对的,说它有情绪都有点牵强。哦不对,章鱼可能比较聪明,总有特例我指的是哪些你应该懂的。所以考虑考虑哺乳类的行为,有时候确实比较引人深思,动物行为中最容易被人认为富有感情的行为包括母爱行为和宠物对主人的行为。首先动物的心理活动一定是有别于人类的,有人说动物不让人骑是因为尊严,其实我认为更大程度上因为不舒服。实际上很多动物可以被驯服,就不算是很有尊严的表现啊,它不懂这些。所以我们擅自有人类的三观去揣测动物行为本身是不正确的。而其中总容易作为情感举例的“母爱”,护主等行为。动物的母爱行为和原始人类的父爱产生差不多,自然界一夫一妻去抚养后代的情况本身并不是广泛发生的。也有一些单雄性抚养后代的情况。我们首先可以发现动物广泛存在“父爱”的情况更少见,这是因为基因回报率,对与动物来说因为需要更好的繁衍后代也往往需要更多的数量,自然界幼崽能顺利长大的比例不是很高。所以雄性要保证回报率就要更多次交配,但同时大多数雄性也根本不知道谁的后代是自己的。它抚养的后代如果不是自己的,就承担了风险。但雌性一般不用担心这一点。于是就更普遍存在“母爱”的行为。但雌性动物真的“爱”孩子吗。不一定,我们有时候可以看到幼崽死了雌性非常难过不愿离去。不过这不是普遍现象。至少不适用于所有动物。诸如啮齿类,耗子,兔子。甚至是猫在一些情况下会吃掉自己的幼崽。而耗子,兔子是比较多发食崽的情况的,有时候受到惊吓或幼崽沾染了别的生物的气味。在这个时候基因回报率就不高了,动物更大程度上活下去的本能更高,如果母体死了,幼崽基本一定活不下去,而且还会资敌,母体活着下次还能再生。所以它自己吃。幼崽离巢后沾染了别的生物的味道,它有巨大的风险抚养的不是自己的幼崽,所以它吃。至于比如狮子,或者一夫一妻制的动物,雄性也保有了基因回报率,于是“父爱”的影响也逐渐产生。而这里有些动物表现更复杂,就是哪怕不是同类的幼崽它也会抚养,这一般在人为干涉时发生的概率更高一些,比如狗子。表现在灵长类身上时,有时候我们可以看到猴子温柔的抱着幼崽,但也有猴子疯狂摔自己幼崽的情况。这一般也是因为它受到刺激的情况。就是相对来说动物的行为更大程度受到情绪的影响。而且不会去参考“人性”准则。再有比如“伦理”问题,可见动物在小团体情况下乱伦是时有发生的。所以如果要以人性化角度去参考感情的定义包括了趋性感情,刚性感情,知性感情,理性感情等。那动物肯定是不完备的。对我认为是不完备不是不具备。这也是我说要和什么人比,自古以来,在人类身上发生食子,弑父,乱伦,人兽,恋物等总之人类思维复杂,想法骚起来操作有时候远比一些动物要骚多了。所以这类人的理性思维就很有问题。其中就有心理变态引起精神问题的。人可以很兽性,但动物肯定不考虑人性,是它的行为被我们解读的很富有人性。所以动物不具备我们定义中完备的感情。有别于人类。至于你们教授说它们没有是不是有符合他专业更学术的说法我就不太清楚了。

字面上的意思,乌鸦把月亮偷走了。

乌鸦是最聪明的鸟类之一,此前人们已知乌鸦会使用工具。为了进一步研究乌鸦能否制造工具,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学会下属鸟类学研究所和英国牛津大学的研究人员设计了一个实验。

他们向8只新喀鸦分别展示了一个它们从未见过的箱子,并把食物放置在一个透明的门后,但这些乌鸦无法直接用喙打开门闩来获取食物。

研究人员在新一期英国《科学报告》杂志发表论文介绍,当为乌鸦提供了一根长棍时,所有乌鸦都“知道”把长棍放进箱子的缝儿中来移动食物。

随后,研究人员又提高难度,不仅把食物放置得离乌鸦更远,并且给乌鸦提供的工具更加短小,使乌鸦无法用单个工具直接碰到食物。研究人员发现,有一只乌鸦可以把3到4个小零件组合起来,“制造”出一个更长的复合工具。

马克斯·普朗克学会下属鸟类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奥古斯特·冯·拜仁说,这个结果值得关注,因为乌鸦在制造工具时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和训练,完全靠它们自己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动物跟人类是一样的都是有感情的。鸟类科学家很早发现看见死去同伴的时候,乌鸦会有奇怪的表现,他们通常会聚集在尸体周围发出刺耳的叫声。却一度被认为是乌鸦举行葬礼的方式。但这个说法没有得到证实,直到有人进行了以下的实验。实验者为美国研究员kaylie swift,在《动物行为学》杂志上发表了自己的研究论文。他发现乌鸦会把处理死乌鸦的人与危险联系在一起。在这个人附近觅食时会特别小心。他在西雅图城市公园用花生给乌鸦投食了好几天。然后乔装打扮出现在公园里。他带上可怕的面具,手里拿着死去的乌鸦尸体,实验结果令人惊讶。乌鸦发现入侵者后,立即发出警报。然后树上整个鸦群似乎都注意到了陌生人,它们仰着头啼叫起来,看起来像是某种仪式。但kaylie认为乌鸦只是在向周围同类发出警报。更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葬礼第二天。kaylie换回平日的装束,再像公园里的乌鸦投食。虽然乌鸦接受了食物,但他们显得十分警惕。研究人员称乌鸦似乎有所戒备。当kaylie再次戴上面具出现时令人意想不到的发生了,乌鸦居然认识这名陌生人,他们尖叫着发出声音并试图驱赶入侵者。他认为和其他鸟相比,乌鸦对同类的尸体更敏感一些。总体来说,这项研究表示,即使只是推断可能有危险,乌鸦也会对人心生谨慎。长尾叶猴长尾叶猴是属于猴科的一个物种。主要分布在印度一项实验发现,长尾叶猴会像人类一样哀悼死去的同伴。科学家将一只装有摄像头的机器猴放在森林里。一只猴子抓起机器猴,不小心摔下了树。机器猴瘫睡在地上,以为自己害死了小猴。他开始悼念起尸体,低着头一副愧疚的模样。很快其他猴子也参与了进来,他们用鼻子嗅着机器猴,然后互相拥抱表示安慰,像极了一个真实的葬礼场景。大猴抱着小猴看着死去的机器猴,画面十分感人。看到这个你还会说动物没有感情吗?许多网友被这一幕感动了,但他们也认为实验很残忍,因为猴子会因此内疚一辈子。尽管科学家对于动物是否有愧疚感仍然存在质疑。海豚我们常见的海豚,它们被认为拥有与人类相似的品质与智商。科学家在地中海拍到这一步,让许多研究人员好奇海豚也会悲伤,这样的行为要怎么解释呢?这只海豚围着死去的同伴足足游了一个小时。仿佛要把她从长眠中唤醒。科学家表示,海豚也会有悲伤的情绪反应,比如一些雌性海豚会陪在死去的幼崽身边长达数周。海豚和其他动物是否拥有悲伤情绪,在科学界仍然存在争议,因为人类无法直接与动物进行交流。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科学家必须去解读他们的行为。大象大象是一种社会化的动物,其家庭成员关系比较密切。怎么会帮助老又弱病残,还会以特殊的方式悼念死去的同伴。当大象看到同伴的尸体时,他们会场通常会用象鼻打量或者用脚推。意识到同伴已经死亡时,他们会大声发出吼叫,然后开始举行葬礼,尸体会被撒上树叶和泥土。大象们会守的原地好几天都不离去,就这样安静地守着死掉的尸体,仿佛在表示哀悼,除此之外,当向群发现同类的残骸时,他们会表现出类似的行为。象群会先围成一圈,然后用象鼻拨弄骨头。研究该行为的科学家。相信表明了大象能意识到死亡和亲人的离去。

乌鸦抓羊议论文题目

1、吾与徐公孰美?

齐威王的相国邹忌长得相貌堂堂,身高8尺,体格魁梧,十分漂亮。与邹忌同住一城的徐公也长得一表人才,是齐国有名的美男子。

一天早晨,邹忌起床后,穿好衣服、戴好帽子,信步走到镜子面前仔细端详全身的装束和自己的模样。

他觉得自己长得的确与众不同、高人一等,于是随口问妻子说:“你看,我跟城北的徐公比起来,谁更漂亮?”

他的妻子走上前去,一边帮他整理衣襟,一边回答说:“您长得多漂亮啊,那徐先生怎么能跟您比呢?邹忌心里不大相信,因为住在城北的徐公是大家公认的美男子,自己恐怕还比不上他,所以他又问他的妾,说:“我和城北徐公相比,谁漂亮些呢?”

他的妾连忙说:“大人您比徐先生漂亮多了,他哪能和大人相比呢?”第二天,有位客人来访,邹忌陪他坐着聊天,想起昨天的事,就顺便又问客人说:“您看我和城北徐公相比,谁漂亮?”客人毫不犹豫地说:“徐先生比不上您,您比他漂亮多了。”

邹忌如此作了三次调查,大家一致都认为他比徐公漂亮。可是邹忌是个有头脑的人,并没有就此沾沾自喜,认为自己真的比徐公漂亮。

恰巧过了一天,城北徐公到邹忌家登门拜访。邹忌第一眼就被徐公那气宇轩昂、光彩照人的形象怔住了。

两人交谈的时候,邹忌不住地打量着徐公。他自觉自己长得不如徐公。为了证实这一结论,他偷偷从镜子里面看看自己,再调过头来瞧瞧徐公,结果更觉得自己长得比徐公差。

晚上,邹忌躺在床上,反复地思考着这件事。既然自己长得不如徐公,为什么妻、妾和那个客人却都说自己比徐公漂亮呢?想到最后,他总算找到了问题的结论。邹忌自言自语地说:“原来这些人都是在恭维我啊!

妻子说我美,是因为偏爱我;妾说我美,是因为害怕我;客人说我美,是因为有求于我。看起来,我是受了身边人的恭维赞扬而认不清真正的自我了。”

2、乌鸦抓羊

动物都是没有自知之明的,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还有一辈子都没有发现自己的,既不知道自己所短,也不晓得自己所长。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只要你认真洞察,生活里比比皆是。

如那只鹰,凭着尖利的双爪和带勾的嘴,加之凶悍猛烈的冲击力,当它向那羊俯冲过来之时,羊在如此强劲的对手之下,只有束手就擒了。

可是,那只在一旁观望的乌鸦,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乌鸦没有鹰尖利的双爪,没有鹰带勾的嘴,更没有鹰凶悍猛烈的冲击力,所以,在羊的心目中,这并不可怕。

当乌鸦扑向羊时,首先,羊不会惊慌,甚至会嘲笑它:你一只平庸的黑鸟,岂敢在俺的头上动土,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此刻的羊,面对突袭而来的乌鸦,只需采用不理睬的对策,就能对利令智昏的乌鸦达到以守为攻的效果。

乌鸦之所以在袭击羊的行动中失败,是因为它没有自知之明。乌鸦只看到了鹰猎取羊的成功,却看不到鹰独有的长处和优势。

当然,它更发现不了自己的短处和劣势。本来,乌鸦不具备捕猎羊的条件,而又要去做这种力不从心的捕猎,结果只能是失败。

3、以史为鉴的李世民

李世民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非常有作为的皇帝,他为中华民族作出了杰出贡献,留下了辉耀千古的丰功伟业及精神财富,因此受到人们的崇敬。他之所以能取得“贞观之治”的成就,离不开他以史为鉴的坚持。唐太宗贵在有自知之明,从不妄自菲薄。

当太宗在书上读到夏朝末代国君桀荒淫残暴,囚禁谏言的忠臣;读到汉景帝听信小人谗言,酿成吴楚七国之乱;读到隋炀帝施行暴政,滥杀无辜时,心中非常感慨。

他鼓励大臣们对他直言不讳,凡是对国家和百姓有利的进谏,他都会采纳。正因为他对敢于“直谏”的忠臣怀有感激之情,朝廷才会有魏征这样的名臣。

魏征死的时候,太宗十分伤心,甚至为他题写碑文。太宗还亲自参与史书的编写,他对于史书中对皇帝的恶行采取隐晦的方式描写感到很不满意,就要求史官们照事实去写,以此来自我监督,不要犯下和前朝皇帝一样的错误。

太宗在位时,每逢重大决定,总要与大臣们对着前朝的历史教训,再共同商议制定决策。因此贞观年间,唐朝迎来了一个空前繁荣昌盛的“黄金时代”。

4、杜子劝战

古时候,楚庄王想去讨伐越国,有一位名叫杜子的人劝阻他说:“大王要攻打越国,为的是什么?”楚庄王说:“因为越国现在政治混乱,兵力疲弱!”

杜子又说:“一个人的智慧就好比人的眼睛,能够看清楚很远的地方,却始终无法看见自己的眼睫毛。大王的军队自从被秦国打败,已经丧失了许多的国土,这是国家的兵力疲弱;有人在国内造反,官吏却无法禁止,这是政治混乱。

目前,楚国兵弱政乱的情况与越国不相上下,而您还要出兵攻打它,这难道不是看不到自己的弱点?”于是,楚庄王取消了攻打越国的计划。

5、爱因斯坦拒绝出任总统候选人

1952年11月9日,爱因斯坦的老朋友以色列首任总统魏茨曼逝世。在此前一天,就有以色列驻美国大使向爱因斯坦转达了以色列总理本·古里安的信,正式提请爱因斯坦为以色列共和国总统候选人。

当日晚,一位记者给爱因斯坦的住所打来电话,询问爱因斯坦:“听说要请您出任以色列共和国总统,教授先生。您会接受吗?”“不会。我当不了总统。”

“总统没有多少具体事务,他的位置是象征性的。教授先生,您是最伟大的犹太人。不,不,您是全世界最伟大的人。由您来担任以色列总统,象征犹太民族的伟大,再好不过了。”“不,我干不了。”

爱因斯坦刚放下电话,电话铃又响了。这次是驻华盛顿的以色列大使打来的。大使说:“教授先生,我是奉以色列共和国总理本·古里安的指示,想请问一下,如果提名您当总统候选人,您愿意接受吗?”

“大使先生,关于自然,我了解一点,关于人,我几乎一点也不了解。我这样的人,怎么能担任总统呢?请您向报界解释一下,给我解解围。”

大使进一步劝说:“教授先生,已故总统魏茨曼也是教授呢。您能胜任的。”“魏茨曼和我不是一样的。他能胜任,我不能。”“教授先生,每一个以色列公民,全世界每一个犹太人,都在期待您呢!”

爱因斯坦的确被同胞们的好意感动了,但他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委婉地拒绝大使和以色列政府,又不使他们失望,不让他们窘迫。

不久,爱因斯坦在报上发表声明,正式谢绝出任以色列总统。在爱因斯坦看来,“当总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时,他还再次引用他自己的话:“方程对我更重要些,因为政治是为当前,而方程却是一种永恒的东西。”

范文:一只鹰抓了一只羊,这时,被一只乌鸦看到了,乌鸦想学鹰抓羊,但由于能力不够,结果又被牧羊人抓到了。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这样一个故事,人贵有自知之明。我们得承认人生来是不同的。看见别人兼职做生意可以赚钱,我们不一定也能赚钱!虽然天生我才必有用,但我的用处如果只是一支写字的笔,那干别的也是浪费,也干不成。如果我能认识到这个特点,发挥出来,到一种极致,也是一种完美的人生。错就错在许多人认识不到这一点。比如说千军万马要过独木桥。也许有的孩子根本不适合高考这条路。还有的孩子从小的时侯起,就开始参加各种兴趣班了,要学很多东西,钢琴,舞蹈,英语,没完没了,填鸭式的教育,剥夺了孩子生活的乐趣,甚至抹杀了天然的亮点。那其实是没有认识自己的缘故。孩子们其实就是一棵小树,你看她发展的趋适合成为一种材料,因势利导最好。如果她是一块璞玉,精雕细琢是能成器,如果她只是一块石头,让她做一块建筑的材料,也是材有所用啦。更多的人其实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普通的砖石。我们看到那只小乌鸦好可怜,她以为自己也是一只鹰呢!这种致命的错误结果使她落入猎人的手中。有一句话说,战胜自己最难,说的其实就是认识自己也很难。充分的认识自己才能战胜自己。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我们有时侯穷其一生都只在这样的过程中,也许到临死的那一天,发现自己其实是选错了职业,走错了人生。这固然是可悲的,更有的人到死也执迷不悟,失去的那个有可能是我们最爱的,~~~~~~~~~,为什么我们不早一点认清呢!所以,做决定的时侯,多想一想,看看是不是认清自己脚下的路。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优势,缺点,充分发挥长处,人生一定可以辉煌的。从前有一群猫,住在海岸边,每天退潮时他们都会捡搁浅在海滩上的小鱼来吃,日子过得有些穷苦,但还是很快乐。后来,猫群中新来了一只很大很大的大猫,大猫的毛色是鲜红的,有着金色的眼睛,背着一大张渔网。大猫说,你们每天都要捉鱼多累啊,不如好好休息休息一下 呀,这么着吧,我有渔网,能捉好多好多的鱼,不如以后我来替你们捉吧,这片海附近的地方也让我来帮你们打理吧。猫儿们都觉得这是一种好办法,所以就点点头同意了。刚开始时,大猫的渔网比较简陋,捉的鱼也不多,而这时的猫儿们觉得大猫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所以每当鱼分得不均匀或是拿到的鱼太少时,他们还会一起来到湖 边,在大猫的木棚子门口集体喵喵叫表示**,而每当这时,大猫也会很诚恳地向他们道歉,并承诺一定把鱼分匀分好,猫儿们这才点点头离开,有的猫儿还戳戳大 猫的大鼻子说“下次注意点喽!”大猫很憨厚地笑笑。猫儿们的生活虽然没有丰衣足食,也尚能糊口,所以他们都让大猫接着干了。后来,大猫的渔网升级为渔网版,捉的鱼也多了不少,猫儿们的生活也慢慢好起来了。他们渐渐习惯了这种张嘴便有鱼吃的生活,也对大猫充满了感激之情, 而在大猫到来之后出生的猫仔仔们更是不知道自己打渔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只是觉得大猫叔叔太帅了。大猫的威望越来越高。不知不觉中,大猫的木棚子变成了小石屋,又变成了水泥小楼,最后变成了小洋房。猫儿们看到这些,觉得大猫跟以前有一点不一样了,但是也没有多说什么。再后来,大猫不再把全部鱼分给猫儿们,而是把其中的一大部分在自己家的地窖里藏了起来。猫儿们知道这件事后有些不开心。于是大猫悄悄叫来了猫群中与他关系 比较好的那些猫猫,塞给了他们很多鱼,于是这些猫猫有的成为了大猫家的保镖,有的连夜写了《大猫歌》,有的编了《大猫日报》,有的混在乘凉聊天的猫猫堆里 装作不经意地提起大猫的种种好处,于是猫群里充满了赞美大猫的声音。但是大猫地窖里的鱼越囤越多越囤越多,于是有的猫猫开始分不到鱼了。但他们只是叹息自己命不好,然后忧伤地舔舔自己的毛和爪子。终于有一天,有一只年轻的穷猫猫决定学捉老鼠吃。“老鼠!老鼠怎么能吃!”其他猫猫大惊失色。“如果不学会吃老鼠,以后一点鱼都吃不到了该怎么办?”穷猫猫说。但是其他猫猫都觉得他很可笑:“怎么会没鱼吃?大猫会给我们的呀。”穷猫猫走了,跟随他的是他的几个死党。他们一起去捉老鼠了。而其他猫猫依然留了下来,即便此时他们的生活水平已经很糟糕很糟糕了。他们看着把一串鱼干当作 项链挂在脖子上的富猫猫从眼前优雅地走过,下定决心下辈子一定要投胎到富猫家。大猫听说了学捉老鼠的猫儿们的事,非常愤怒,派了很多猫卫兵去搜捕。于是有的猫猫牺牲了,有的猫猫躲进了森林里。后来有的穷猫猫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想自己去海边捉鱼吃,但一来他们已经忘掉潮水涨落规律等祖祖辈辈留下的经验,二来大猫在海岸边设置了很多关卡不让其他猫 猫接近,有的猫猫偷偷到了海边,却被大猫手下的猫卫兵们抓走了,再也没有回来。大猫建立了巨大的城堡,在海边筑起了高大围墙。后来他不给穷猫猫们分鱼了。穷猫猫们却忘了这片海岸原来是属于他们的。他们很绝望。或许有一天,学捉老鼠的年轻猫儿们会回来,带着猫儿们砸掉大猫城堡。也许他们已经被猫卫兵捉完消失了。也或者,他们赶走大猫后,会建立食鼠之猫国,而这个食鼠国最后也变成了大猫那样的恐怖国家。这个故事告诉小盆友们,如果猫猫们自己都不懂得这片海岸是谁的、森林是谁的,捉鱼捕鼠权是谁的,那么大猫只会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像噩梦一样。

什么变态作文 还800字

人贵有自知之明古人常常慷叹自己怀才不遇,也常常为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而悲伤不已。例如才华横缢的李白只能“独坐敬亭山”;一心要为百姓造福的陶潜也只能“采菊东篱下”;创立豪放派的苏轼却“早生华发”。其实不然。李诗仙曾有“天生我才必有用”一句,认为凭自己的知识一定能做个左丞右相,尽展其才,并且“仰天大笑出门去”,却最终仕途多折,才刚刚博得唐玄宗一点好脸色,他就轻狂得不得了,又是让皇帝的大舅子磨墨,又是让大内总管给他脱靴,就差让皇帝老儿给他饶痒痒了。陶渊明老兄亦是好不容易混了个一官半职,无非是在领导视察时受了点难堪,就拍桌子辞了官,来个“潇洒走一回”。而苏轼大哥呢,终有一日学有所成,在主考官欧阳兄的慧眼之下中了个进士,却因母亲病逝回家守孝三年;过了几年又因为父亲仙去而守孝,一守又去了十年。最后只能看着同去京都考试的弟弟不步高升,于是念着周瑜,落得个被笑“多情。”可见,三位先贤都不是做官的料。青莲居士的狂傲,渊明老兄的胸无城府,苏轼大哥的在不能两全的忠孝前舍“熊掌”而取“鱼”,使得他们前途无“亮”。这都是他们无自知之明而造成的。不了解自己不适应官场的尔虞我诈,纸醉金迷,只有在退出仕途是才是走上了正道。李诗仙的盛名不是在朝廷之外得的吗?田园老祖可以在大内种田吗?日理万机之时能创立豪放一派词风吗?人贵有自知之明世上万物,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然而,能否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却不容易。要么,何以自古就有“人贵有自知之明”之说呢!其实,这种自知之明就是发现能发现。自己的卓越与缺陷,认识自我的优势和劣势,从而,以自己的条件决定去干什么,不去干什么,用理智的方略选择目的或理想,其成功的几率就高得多了。当然,大凡动物都是没有自知之明的,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还有一辈子都没有发现自己的,既不知道自己所短,也不晓得自己所长。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只要你认真洞察,生活里比比皆是。如那只鹰,凭着尖利的双爪和带勾的嘴,加之凶悍猛烈的冲击力,当它向那羊俯冲过来之时,羊在如此强劲的对手之下,只有束手就擒了。可是,那只在一旁观望的乌鸦,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乌鸦没有鹰尖利的双爪,没有鹰带勾的嘴,更没有鹰凶悍猛烈的冲击力,所以,在羊的心目中,这并不可怕。当乌鸦扑向羊时,首先,羊不会惊慌,甚至会嘲笑它:你一只平庸的黑鸟,岂敢在俺的头上动土,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此刻的羊,面对突袭而来的乌鸦,只需采用不理睬的对策,就能对利令智昏的乌鸦达到以守为攻的效果。结果,乌鸦突袭羊的目的不仅没有得逞,反而成为牧羊人的猎物。乌鸦之所以在袭击羊的行动中失败,是因为它没有自知之明。乌鸦只看到了鹰猎取羊的成功,却看不到鹰独有的长处和优势。当然,它更发现不了自己的短处和劣势。本来,乌鸦不具备捕猎羊的条件,而又要去做这种力不从心的捕猎,结果只能是失败。生活中,导致失败的原因,往往是当事者没有自知之明,既没有发现客观世界的奥秘,也没有发现主观世界的长短。归根结底,还是他们不了解自己,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一点。惨痛的悲剧和沉重的代价,就是这样造成的。人贵有自知之明齐威王的相国邹忌长得相貌堂堂,身高8尺,体格魁梧,十分漂亮。与邹忌同住一城的徐公也长得一表人才,是齐国有名的美男子。 一天早晨,邹忌起床后,穿好衣服、戴好帽子,信步走到镜子面前仔细端详全身的装束和自己的模样。他觉得自己长得的确与众不同、高人一等,于是随口问妻子说:“你看,我跟城北的徐公比起来,谁更漂亮?” 他的妻子走上前去,一边帮他整理衣襟,一边回答说:“您长得多漂亮啊,那徐先生怎么能跟您比呢?” 邹忌心里不大相信,因为住在城北的徐公是大家公认的美男子,自己恐怕还比不上他,所以他又问他的妾,说:“我和城北徐公相比,谁漂亮些呢?” 他的妾连忙说:“大人您比徐先生漂亮多了,他哪能和大人相比呢?” 第二天,有位客人来访,邹忌陪他坐着聊天,想起昨天的事,就顺便又问客人说:“您看我和城北徐公相比,谁漂亮?”客人毫不犹豫地说:“徐先生比不上您,您比他漂亮多了。” 邹忌如此作了三次调查,大家一致都认为他比徐公漂亮。可是邹忌是个有头脑的人,并没有就此沾沾自喜,认为自己真的比徐公漂亮。 恰巧过了一天,城北徐公到邹忌家登门拜访。邹忌第一眼就被徐公那气宇轩昂、光彩照人的形象怔住了。两人交谈的时候,邹忌不住地打量着徐公。他自觉自己长得不如徐公。为了证实这一结论,他偷偷从镜子里面看看自己,再调过头来瞧瞧徐公,结果更觉得自己长得比徐公差。 晚上,邹忌躺在床上,反复地思考着这件事。既然自己长得不如徐公,为什么妻、妾和那个客人却都说自己比徐公漂亮呢?想到最后,他总算找到了问题的结论。邹忌自言自语地说:“原来这些人都是在恭维我啊!妻子说我美,是因为偏爱我;妾说我美,是因为害怕我;客人说我美,是因为有求于我。看起来,我是受了身边人的恭维赞扬而认不清真正的自我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人在一片赞扬声里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居于领导地位的人,更要有自知之明,才能不至于迷失方向。

本科毕业论文想写爱伦坡的乌鸦

从前一个阴郁的子夜,我独自沉思,慵懒疲竭, 沉思许多古怪而离奇、早已被人遗忘的传闻—— 当我开始打盹,几乎入睡,突然传来一阵轻擂, 仿佛有人在轻轻叩击,轻轻叩击我的房门。 “有人来了,”我轻声嘟喃,“正在叩击我的房门—— 唯此而已,别无他般。” 哦,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萧瑟的十二月; 每一团奄奄一息的余烬都形成阴影伏在地板。 我当时真盼望翌日;——因为我已经枉费心机 想用书来消除悲哀——消除因失去丽诺尔的悲叹——因那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 在这儿却默默无闻,直至永远。 那柔软、暗淡、飒飒飘动的每一块紫色窗布 使我心中充满前所未有的恐怖——我毛骨惊然; 为平息我心儿停跳.我站起身反复叨念 “这是有人想进屋,在叩我的房门——。 更深夜半有人想进屋,在叩我的房门;—— 唯此而已,别无他般。” 很快我的心变得坚强;不再犹疑,不再彷徨, “先生,”我说,“或夫人,我求你多多包涵; 刚才我正睡意昏昏,而你来敲门又那么轻, 你来敲门又那么轻,轻轻叩击我的房门, 我差点以为没听见你”——说着我拉开门扇;—— 唯有黑夜,别无他般。 凝视着夜色幽幽,我站在门边惊惧良久, 疑惑中似乎梦见从前没人敢梦见的梦幻; 可那未被打破的寂静,没显示任何迹象。 “丽诺尔?”便是我嗫嚅念叨的唯一字眼, 我念叨“丽诺尔!”,回声把这名字轻轻送还, 唯此而已,别无他般。 我转身回到房中,我的整个心烧灼般疼痛, 很快我又听到叩击声,比刚才听起来明显。“肯定,”我说,“肯定有什么在我的窗棂; 让我瞧瞧是什么在那里,去把那秘密发现—— 让我的心先镇静一会儿,去把那秘密发现;—— 那不过是风,别无他般!” 我猛然推开窗户。心儿扑扑直跳就像打鼓, 一只神圣往昔的健壮乌鸦慢慢走进我房间; 它既没向我致意问候;也没有片刻的停留; 而以绅士淑女的风度,栖在我房门的上面—— 栖在我房门上方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栖坐在那儿,仅如此这般。 于是这只黑鸟把我悲伤的幻觉哄成微笑, 以它那老成持重一本正经温文尔雅的容颜, “虽然冠毛被剪除,”我说,“但你肯定不是懦夫, 你这幽灵般可怕的古鸦,漂泊来自夜的彼岸—— 请告诉我你尊姓大名,在黑沉沉的冥府阴间!” 乌鸦答日“永不复述。” 听见如此直率的回答,我惊叹这丑陋的乌鸦, 虽说它的回答不着边际——与提问几乎无关; 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从来没有活着的世人 曾如此有幸地看见一只鸟栖在他房门的面——鸟或兽栖在他房间门上方的半身雕像上面, 有这种名字“水不复还。” 但那只独栖于肃穆的半身雕像上的乌鸦只说了 这一句话,仿佛它倾泻灵魂就用那一个字眼。 然后它便一声不吭——也不把它的羽毛拍动—— 直到我几乎是哺哺自语“其他朋友早已消散—— 明晨它也将离我而去——如同我的希望已消散。” 这时那鸟说“永不复还。” 惊异于那死寂漠漠被如此恰当的回话打破, “肯定,”我说,“这句话是它唯一的本钱, 从它不幸动主人那儿学未。一连串无情飞灾 曾接踵而至,直到它主人的歌中有了这字眼—— 直到他希望的挽歌中有了这个忧伤的字眼 ‘永不复还,永不复还。’” 但那只乌鸦仍然把我悲伤的幻觉哄成微笑, 我即刻拖了张软椅到门旁雕像下那只鸟跟前; 然后坐在天鹅绒椅垫上,我开始冥思苦想, 浮想连着浮想,猜度这不祥的古鸟何出此言—— 这只狰狞丑陋可怕不吉不祥的古鸟何出此言, 为何聒噪‘永不复还。” 我坐着猜想那意见但没对那鸟说片语只言。 此时,它炯炯发光的眼睛已燃烧进我的心坎; 我依然坐在那儿猜度,把我的头靠得很舒服, 舒舒服服地靠在那被灯光凝视的天鹅绒衬垫, 但被灯光爱慕地凝视着的紫色的天鹅绒衬垫, 她将显出,啊,永不复还! 接着我想,空气变得稠密,被无形香炉熏香, 提香炉的撒拉弗的脚步声响在有簇饰的地板。 “可怜的人,”我呼叫,“是上帝派天使为你送药, 这忘忧药能中止你对失去的丽诺尔的思念; 喝吧如吧,忘掉对失去的丽诺尔的思念!” 乌鸦说“永不复还。” “先知!”我说“凶兆!——仍是先知,不管是鸟还是魔!是不是魔鬼送你,或是暴风雨抛你来到此岸, 孤独但毫不气馁,在这片妖惑鬼崇的荒原—— 在这恐怖萦绕之家——告诉我真话,求你可怜—— 基列有香膏吗?——告诉我——告诉我,求你可怜!” 乌鸦说“永不复还。” “先知!”我说,“凶兆!——仍是先知、不管是鸟是魔! 凭我们头顶的苍天起誓——凭我们都崇拜的上帝起誓—— 告诉这充满悲伤的灵魂。它能否在遥远的仙境 拥抱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纤尘不染—— 拥抱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 乌鸦说“永不复还。” “让这话做我们的道别之辞,鸟或魔!”我突然叫道—— “回你的暴风雨中去吧,回你黑沉沉的冥府阴间! 别留下黑色羽毛作为你的灵魂谎言的象征! 留给我完整的孤独!——快从我门上的雕像滚蛋! 从我心中带走你的嘴;从我房门带走你的外观!” 乌鸦说“永不复还。” 那乌鸦并没飞去,它仍然栖息,仍然栖息 在房门上方那苍白的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而它的眼光与正在做梦的魔鬼眼光一模一样, 照在它身上的灯光把它的阴影投射在地板; 而我的灵魂,会从那团在地板上漂浮的阴暗 被擢升么——永不复还!

以上为同一篇文章的出处,此文为硝所写,参考有关《乌鸦》的更多评论,详见硝的博客及翻译家曹明伦在序《爱伦·坡其人其作新论》中的对《乌鸦》的分析

爱伦坡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的很多,但是改编成电影却很少,为了我的回答更有针对性,我只说改编的电影。

哥特式文学首先盛行于18,19世纪的西方世界,旨在描述发生在充满神秘与恐怖氛围中的传奇经历。许多学者认为,“哥特元素大都运用于小说创作,而诗歌则由于受到情节、节奏与韵律的限制而缺少叙述哥特故事的基础条件” (Tzvetan 25-26)。但部分学者则坚信“哥特元素不仅存在于小说中,在诗歌当中亦可以分外活跃”(刘守兰:55)。作为美国哥特文学大师与先驱,埃德加·爱伦坡的短篇小说以及他的诗作都充满了哥特式的神奇色彩。但是大多数学者仅将研究聚焦于其短篇小说中的哥特研究,而忽视了该元素在其诗歌中也存在的现实。一、爱伦坡所持的哥特式文学理论爱伦坡对美好事物的凋零有着强烈的迷恋。追根究底,这还源于他儿时的丧亲之痛,与中年的丧妻之痛。而已逝女子的影子常在他脑海里盘旋,引领他在诗歌王国里翱翔。哥特式风格又恰如其分地被其用于诠释他心底深处的恐惧与压抑。众多作家在描写恐怖情节时,常对外部环境进行大力渲染,而他则更注重对人内心世界的雕琢。他深信“诗歌的最好主题是死亡,尤其是美丽尤物的死亡,将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具诗意的主题(Poe:133-140)”。他用诗歌践行了自己的写作原则,并将一生都奉献给了这种哀伤的美丽。为更清晰地展现爱伦坡的哥特式写作风格,本文将以《乌鸦》为例并诠释其中所蕴含的死亡之美与哥特式元素。二、意象塑造1、人与物的塑造《乌鸦》塑造了两个重要形象:年轻男子与乌鸦。悲伤的男子刚失去他最爱的女子,他企图沉浸于书以忘却伤痛,但一切都是徒劳,他越看书,越被寂寞与悲痛侵蚀;而象征死亡与不祥的乌鸦却在午夜,飞入这间男子曾常与故去情人蕾诺相会的小屋。此外,诗人还塑造了两个对诗的主旨起重要作用的意象。其一为黑色,“纯色调可使人产生快乐或抑郁之感”(朱立元:489-490)。诗中所连续采用的黑色背景,可使读者感到压抑,从而感受男子心底的恐惧与悲痛。诗中反复出现的“永远不再”亦可看作一种特殊形象。除该词的原意外,它还具有象征意义。在乌鸦出场时,悲伤的男子问它叫什么名字,乌鸦的回答就是“永远不再”,但当主人翁向乌鸦询问是否有良药以消除他心中对蕾诺的思念时,当他想知道是否能与蕾诺在遥远的天堂再次相会时,以及最后要求乌鸦离开小屋时,乌鸦都是通过“永远不再”作答,也正是这个词,使得男子陷入永恒的悲痛深渊。2、场景设置读者可在开篇看到一幅夜半三更的凄厉画卷:阴森的气氛,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神秘而忧郁的男子,不祥的乌鸦……在阴郁而寒冷的午夜,除寒风的呼啸声与男子翻动书页的声音,周围的一切均可谓万籁俱寂,屋外的世界在夜的面纱笼罩之下,而屋内的狭小空间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忽明忽暗,突然一阵短暂的敲门声在他房门上叩响,但当他打开房门查看时,却不见敲门人,只有无情的黑夜与肆虐的狂风。然而,当他回到屋内,之前的敲门声却再次响起,乌鸦在这时飞入他的房间,并栖息于他房门之上。但为何选择午夜作为故事发生的时间?午夜意味着恐怖与神秘,各种幽灵与魔鬼总在此时出没。这种令人发怵的氛围,为乌鸦的出场奠定了基调。诗人将故事设置在一所幽僻而狭小的屋子里也是别有一番用心。首先,狭小而封闭的空间对构建孤僻而隔世的哥特式恐怖气氛有着绝对的帮辅作用。第二,小屋正是两位情侣的爱巢,这个屋子依旧如此,然而曾经的欢笑却随着女主人的香消玉殒而一去不返。男子守着物是人非的屋子,睹物思人,是何等的悲伤。如此设置场景会在读者心中引起共鸣,使读者对男子的同情之心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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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科毕业论文想写爱伦坡的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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