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围绕政府职能的主题展开想像构思喽
政府工作人员腐败等诸多问题。在市场经济建立以后,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面对着强大的竞争,政府如果不调整好与政党之间的关系,中国的经济将会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应明确认识到政府是社会管理机构,而政党是社会组织,二者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限,政府与政党必须分开,明确其各自的职能。政党在国家的作用就应主要体现在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纲领等,为国家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个方向,而政府主要应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2)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企业的生产、销量、效益等各方面都进行统一的计划安排,企业自主权少。这样导致了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部门特别臃肿,管理队伍特别庞大,同时企业的效益也不高。实践证明,政企不分是会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转变我国政府职能关系中,理顺政企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市场经济完全不同于过去的计划经济,过去政府包揽了经济活动的许多事情,直接插手企业的具体事务,而今,市场经济中市场占据着主导地位,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之点就在于政企分开,否则政府职能转变就是空谈。其主要原则是权力下放,政企分开。而将政企分开的主要途径就是:一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这要求政府将生产经营权交还给企业,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二是把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分开,理顺产权关系。政府通过宏观管理调控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调控社会经济活动。而企业自主生产,成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三是把国家的管理经济的职能与企业的经营职能分开。政府对企业进行授权经营,分工监督,同时也要运用法律手段和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节。 (3)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非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出于强势的中心地位,政府通过计划对市场进行直接的指挥和控制,过分的政府干预使经济失去了效率和活力,而市场对政府也产生了很大的依附性。在这样一种运行机制下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如供大于求、供不应求、市场活力不够等。但是,同时,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也不能实现经济的良好运行,因为,市场本身也是具有缺陷的,其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特点,而且完全的市场调节会造成很多行业的垄断,甚至可能发生市场失灵的现象。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我们应当充分的认识到,政府与市场是现代经济中的两个关键要素,市场经济的运行不能没有政府的干预,也不能没有市场的调节。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所说:“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必不可缺的。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1]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来看,其二者的关系应由以前的政府直接干预为主,转变为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主体的作用,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就让市场解决,而政府则根据经济运行的要求,不断调整自身的结构、功能,在以市场起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对市场无法解决的事项进行宏观调控管理。但这绝不是政府取代或取消市场机制本身在经济生活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是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重要手段,使市场充分发挥其基础作用,整个社会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 (4)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是一个高度统合的政治管制社会,社会的很多事务和工作都集中在政府身上,政府直接面对社会直接从事大量的微观管理活动,而社会也对政府有着极大的依附性,这样就造成了政府机构冗繁、人员恶性膨胀等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政府产生于社会,政府的权力也来源于社会,而社会又反作用于政府,对政府形成一定的监督。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并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使社会可以有足够的能力去监督和对抗政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局面将被打破,社会的管理职能将大大的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从管理范围、管理方式、管理方法上进行改变,将政府的部分权力过渡给社会,让社会自行管理,而政府主要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服务。中共在十七大上提出的恰好体现了这一点,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个思路对当前深化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拓展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大部制所体现的意思是“组织规模大,职能范围广”,也就可以概括为更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从计划经济时代流传下来的,明显存在机构设置过细、政府对经济运行管理太过微观、具体的问题,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则应该以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为主,机构设置宜粗不宜细。这次国务院的大部制,通过重新整合一些部门,缩小部门的数量,将重点由行政管理转为公共服务,充分下放权力,能由社会组织管理的事务应交给社会组织,政府不应该包揽,同时强调各部门做好宏观调控,不必对事物管得过细,将部分权力下放给社会,就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因此,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要进行以下转变:一是从管理范围上,改变由政府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做法,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二是在管理方式上,由“强政府,弱社会”转变为“强社会,弱政府”。三是在管理方法上,从传统的行政方法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的法律方法为主。只有这样,政府才能还权于社会,确立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最终形成政府与社会的共同治理结构。 2.内部关系的转变 (1)从纵向来看,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 在我国,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一直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传统体制下,权力过度的集中在中央、上级政府,形成了头重脚轻的倒金字塔式的职能结构体系,地方政府和下级政府拿到的仅有的少许权力很多时候都是临时性的、不稳固的、缺乏法律的保证,其积极性难以发挥。而中央政府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既管行业又管企业,职能混乱且没有中间环节进行调节,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的局面。因此,为了确保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发展,必须对我国中央与上级和地方与下级政府的相互关系做出合理的调整,明确界定二者的权力界限。中央政府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对整个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而地方政府除了代表国家利益外,还代表着地方的利益。因此,在调整二者的关系上就必须在合力划分事权、财权的基础上做到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分权,从 事权的划分来看,中央政府的任务主要是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主要是国防外交、国际援助及国内的公益事业如:教育、科研、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同时也要用经济手段调整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合产业结构。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社会公益事业,负责地方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和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协调本地区内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大宗收入的税种一般都由中央统管,而地方税种主要是收入弹性较小的销售税和财产税。在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权的关系上,应通过中央财政集中大部分收入,并对地方财政采取税收返还和补贴来实现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因此,在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关系时,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对属于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给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将中央、上级过于集中的部分权力下放到地方上,并且中央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减少部门直接插手干预的现象,做到“权、责、利”相一致,让地方可以发挥其积极性,因地制宜、发挥最大效能。同时地方也要维护中央和上级做出的决策,防止地方割据,在发挥好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同时,又保证地方的利益。只有协调好中央、上级与地方、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最大力度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成功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 (2)从横向来看,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理顺同级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行政机构臃肿,政府职能交叉,行政指令紊乱,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工作的开展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政府各部门及各同级政府进行职能理解和职能分析,是当代各国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做好这一分析,才能明确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权限,进行正确的分工,建立起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同级各地方政府根据其本身的差异性和变动性实施职能,同时也要求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按照其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中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成功,能否抓住机遇,都要靠政府的正确决策。因此,政府必须要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外经济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强化监督和监管体系,减少各部门对经济领域的行政垄断和干预。同时,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管理也不能出现权力的空缺,要充分发挥好私有企业和非政府性组织等社会团体在中间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国内外环境都已稳定,已经不需要政府再处于主体地位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也不需要政府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来进行控制。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形势要求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将权力还给人民,给与人民和企业更多的自由。 (一)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所谓的“管制型政府”,主要是指的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强调一切从管制出发,强调的是一种管理、管制,强调的是公民对政府的服从、下级对上级的服从的以管制为主的政府运行模式。而“服务型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所要求建立的一种新型政府,它要求政府担负起服务公民、服务社会的责任。服务型政府坚持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务才能获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 我国经济要得到发展,关键就在于政府把原有的以对社会和市场的管制为主的管制职能转到以市场为基础,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是我国在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出的新的发展观。这样一种发展观很明确的提出了政府的职能趋向是应该由管制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同时也说明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提高,并且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人民已经不再满足于衣食住行质量的提高,更要求政府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娱乐等方面为人们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因此,政府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将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1] (二)实现“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的转变 在建国初期,我国模仿苏联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是因为在当时刚建国,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还存在,分工合作不明显,经济或社会组织无法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必须靠强有力的政府强权才能保证经济在一个安定的环境里面发展。因此,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政府扮演的是一个“全能政府”的角色,对社会所有的事务都进行直接的管理,其自身的权力是无限的,涉及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市场经济开始实行后,市场处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市场可以自主管理、自主调节、自主发展和自我完善,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变化合理的进行生产,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各企业也可以自主经营,根据自由竞争原则优胜劣汰,这要求政府放权,让市场起主导作用。如果政府包揽一切社会事务即无限政府的状况得不到改变,那么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就会停滞不前。因此,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就应该是起一种指导性的作用,而不是无限的管理。同时政府也应该将部分必要的权力下放给下级政府、企业、其他社会团体,只有政府真正的达到了有限管理,才可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2] (三)实现“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的转变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下,政府是单一的公共事务治理主体,政府往往采用直接的、微观的方式来对社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主要运用的就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手段来进行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人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政府给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管理,而不再是行政管理。也就是说,在政府的改革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推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指的就是对于某些公共产品的提供、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公共资源的开发等工作,可以不再由政府直接指挥和控制,而改用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进行运作。同样,对于公共服务的管理,也可以交由其他社会团体或中间组织来管理,而政府只是起一种指导性作用。当然,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的行政就必须公开、公正的进行,实现民主化,接受群众的监督。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动力,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1] (四)实现“集权行政”向“分权行政”的转变 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必须要求政府对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都实现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因此,各级政府都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中央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地方和基层的自主权不高,而且层层部门相叠,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资源、信息的不断增加和流动,不可能再保持以前那种“事无巨细,统统上报”的状态,那样只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在新形势下,政府必须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的政府体系,必须放权、分权,不能再集所有权力于一身。所谓的分类管理就是指按照某一事项的性质来进行分类,由其专门的部门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而分级管理指的是不同层级的政府对隶属于其职能范围内的事务的管理。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职能交叉、重复管理的现象,实现真正合理而有效的管理。 结 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日趋于完善,但我国现行的政府职能以及相应的机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都还保留了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框架,并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的需要 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指出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使政府职能转变到位,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强劲动力。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摘要]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对微观经济领域干预过多,将会阻碍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不利于运用全球资源发展本国经济。在入世以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进程进一步加快,这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政府应积极适应这种变化,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政府管理体制,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将突破传统的一国范围而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基础性的调节机制。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基础性作用的扩展,极大地改变了政府的运作基础和环境,原来在一国范围内构建的传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现实。为更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2001年中国主动做出了加入世贸组织的重大战略选择,这意味着中国更深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中国经济将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与考验。这种竞争,从表面上看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但其背后是政府管理方式、机制、职能与效率的竞争。如何适应新形势,调整政府职能,从而在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是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一、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因此,中国政府转变职能同时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经济欠发达三重挑战,这就使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更为艰巨。1.要求政府必须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经济全球化是以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化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化就没有生产要素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也就谈不上真正意义的经济全球化了。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中国要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竞争优势,必须尽快完成本国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制环境,以吸引世界范围内的人才、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汇聚,借以推动本国经济快速发展。2.要求政府在开放市场过程中必须合理把握进程市场开放是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属性。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就必须开放其国内市场,这是发展中国家最终走向世界的必然选择。但伴随着市场开放而来的,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国内产业受到冲击,其弱小的国内经济容易被强大的外部经济冲垮,对开放与改革进程产生不利的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推进市场开放中要循序渐进,在扩大开放前要加快国内改革,提高国内企业和市场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同时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采取得力措施化解开放市场可能引起的矛盾,使负面效应尽可能降低。3.要求政府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宏观经济调控运行机制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中国既要防止内部经济的过冷与过热,同时又要应对外部经济的冲击,如国际经济条件的变化,国际间经济波动的传递,国际游资的投机性冲击等,这就要求中国政府及时对以往侧重于国内均衡的宏观经济调控模式进行调整,加快建立适合开放经济下宏观经济运行特点的宏观经济调控运行机制,以解决和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不稳定因素,确保国家经济安全。4.要求政府必须建立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体制环境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中国与国际接轨的程度进一步加深,要求中国政府管理体制必须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相协调,并按照国际惯例和多边交往的游戏规则办事,而中国传统政府管理体制所存在的低效、低能等弊端,已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中国政府必须在不违背国际规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效率,特别是要着力培育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使本国市场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二、中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政治体制改革认识的逐渐深化,中国政府针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数次规模较大的改革。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落后于经济机制转轨的步伐,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也小于机构改革的力度。1.对微观领域的干预过多当前我国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管理者,又是国有资产所有者。这种双重身份使政府承担了大量的本来应由企业来完成的经济建设职能,政企不分、政企错位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政府部门过多地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干预企业的人事安排和内部管理,政府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或代替了企业和市场的职能,形成实际上的“审批经济”。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政府的角色尚未清晰。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为了完成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就很难将自身的利益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绝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却还承担着相当一部分社会职能,在利用生产要素及对生产要素进行再配置时,还有多种约束,使企业无法对市场作出快速反应并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使企业未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2.政府过多承担投资主体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投融资的主体比较单一,仍然存在政府主导和国家垄断,尚未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花费大量精力争资金、争项目,且投融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资金使用和管理分散,难以形成整合效应,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的现象比较普遍;以行政审批替代投资决策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3.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不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是市场秩序的提供者和维护者。但从中国目前情况看,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转变始终未能到位,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仍然不够。一方面,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执法意识和观念缺失,执法不严,管理松懈。这就直接导致大量本不具备资格的市场主体通过种种手段进入市场,有的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获得利益,甚至出现了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偷、逃、漏、税等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条块分割的普遍存在,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也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4.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弱化随着一些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的不断“下放”和广泛分散,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的倾向,比如一些政府部门控制着资源分配审批权等,这种控制权是不愿轻易让渡给市场的。他们在制订政策、法规、规划和发展战略时,或当地区和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受部门和地区利益的驱使,作出一些违背公共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选择和决策。追逐地方和部门利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格局中抢占发展制高点对中国而言,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在于,发展可以进一步利用国际经济资源;挑战则在于,如果不能尽快摆脱旧体制的束缚,经济体制转轨滞后、市场环境长期不完善,那么不仅难以吸引国际经济资源,而且本国资源也可能外流。从这个意义上说,各国、各地间的竞争从表层上,是争取全球经济资源的竞争,进一步看,则是市场有效性的竞争、是公共环境水平的竞争。而能创造和维护有效市场机制和良好公共环境的是政府。因此,本质上是政府职能定位和行政效率的竞争。可以说,推进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决定中国能在多大程度上分享经济全球化利益的一个关键。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实现我国政府职能的战略性转变,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可以概括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在经济调节方面,要改进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对宏观经济发展的预测、监控和预警体系,并加大对涉外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提高对市场信号的甄别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加快培育各类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和要素市场,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加大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培育全国统一、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包括大力发展科教文卫等社会各项事业,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等等,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2.坚持政企分开,妥善处理政府、市场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宏观调控的主体,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并在竞争中创造经济增长,三者之间相互独立又协调互动,才能构成有效的市场机制。政府的作用在于弥补市场缺陷或市场失灵,解决那些单靠市场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目前我们的政府存在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部分统统包揽下来,政府应有一些职能反而被弱化。因此,理顺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关系的关键是要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的直接干预,将主要注意力明确无误地放到创造更具效率的市场上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活力和效率。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方式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机关对行政审批过度依赖,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不仅行政成本付出很多,政府对经济活动调节的成效往往也不理想,而且极易形成滋生腐败的土壤。各级政府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凡是可以下放的一律下放,凡是可以取消的收费一律取消,凡是可以精简的审批一律精简,让政府从涉及经济利益关系的审批程序中撤出,杜绝“审批经济”的存在,促进“全能型、审批型、管理型政府”加快向“有限型、服务型政府”转变。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政府应从竞争性项目的经济性管制及时转向社会性管制,如制定竞争政策、实行公平市场准入等,并推出一批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激活社会投资。对国家非限制类的非政府投资项目,要由行政审批制改为实行登记备案制。4.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规范政府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以法制为基础的经济,不仅个人、企业和其他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要接受法律约束,而且政府本身也要接受法律约束。政府要严格按照WTO规则和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进一步完善立法,抓紧制定尚处于空白状态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同时,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减少政府公文和红头文件,充分运用市场和法律的手段,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四、结束语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加入WTO后,按照严格的时间表兑现开放市场与修改有关规则的承诺。可以看到,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是艰巨的,但值得欣喜的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且沿着正确的方向加快推进,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将最终取得预期的成果。◇参考文献1周春明.经济全球化浪潮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0,(2)2王欣.加入WTO与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J].学术论坛,2000,(4)3刘永艳.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1,(4)4李森.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J].发展论坛,2001,(1)5尹志芳.经济全球化视野下的政府职能转变[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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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服务行政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二、政府该为谁服务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浅谈服务行政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二、政府该为谁服务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法律分析: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
1.政治职能: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
2.经济职能: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3.文化职能: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4.社会职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
5.运行职能:政府职能必须通过各个管理环节才能实现,从政府职能管理过程来看,行政职能又包括一系列的运行职能。
6.决策职能:决策职能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首要职能。决策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
7.组织职能:为有效地实现既定管理既定行政管理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建立行政组织机构,确定职位,职责和职权,协调相互关系,将组织内部各个要素联结成有机的整体,使人财物得到最合理的使用,是组织职能。
8.协调职能:协调活动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因为行政管理归根到底就是要设计和保持良好的行政环境,使人们能在组织内协调地开展工作,有效地完成行政目标。
9.控制职能:控制职能。这是按行政计划标准,来衡量计划完成情况并纠正计划执行中的偏差,确保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10.监督职能:监督职能。政府在社会中应当起到一个掌舵人的作用,按照符合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标准,引导、监督社会各个生产生活环节。当然,政府的监督必需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不能无限扩大其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逐步推进,我国乡镇政府已经逐渐从市场上竞争性、盈利性的领域退出,但也因此断绝了乡镇政府从市场上获得收入的渠道。并且伴随我国政治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以及各项为维护农民权益的改革的进行,进一步造成了乡镇政府陷入了财政困境,这样反而遏制了乡镇政府职能的彻底转变,甚至出现了一些反弹现象。 本文分别概述了转型中的乡镇政府的财政状况,对乡镇政府出现财政困境的原因进行了探析,并就如何使乡镇政府获得强有力的财政来保障职能的成功转变作了相关阐述。乡镇政府是我国政府机构中最基层一级,是中央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历史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目前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缓慢,关键因素就是缺乏必要的财政保障。一系列维护农民权益的改革大大减少了乡镇财源,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所要求的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无疑加剧了政府的公共支出,这样的矛盾局面必然制约了乡镇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因此,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有一个良好的财政条件作基础。
发挥“三社”协同作用 切实转变社会治理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履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在转变社会治理方式上,需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组织、社区和社会工作”(简称“三社”)的协同作用,不断探索社会领域制度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一、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目前,河北省各级社会组织已发展到15011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17万多人,会员超过660万个,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覆盖比较广泛(涉及全省89个厅、局)的社会组织体系。围绕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新目标,河北省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登记管理制度上,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备案事项,实行社区服务性社会组织备案制,积极探索“一业多会”,推进政社分开,改进双重负责管理体制。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建立公共财政支持奖励机制;逐步将政府不应行使和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工作和服务以适当方式转移给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提供产品服务和社会服务,保障社会组织的民主参与权益。在加强监督管理上,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监察力度,加强诚信建设、行业自律和评估。二、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功能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为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近年来,河北省城乡社区建设稳步发展,打造了“四有一创”社区建设经验并在全国推广,社区治理方式不断创新。面对社区建设中存在的“行政化”日趋明显的现象,河北将进一步厘清职责,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推动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之间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在管理体制上实现“还权、赋能、归位”。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业主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社会化服务,做好河北省城镇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的调研、设计工作,探索推动建立社区信息化网络平台,形成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社会有偿评价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服务管理的“一网通”、“一键通”。三、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这些重要论述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河北省将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社区、社工”三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平台建设向纵深发展。从载体上,大力培育和发展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从政策上,制定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把一些可由社会承担的工作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公益性组织承担。从措施上,继续抓好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有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计划的实施;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建设,通过完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促进基层社区管理;不断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合理规范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待遇标准、考核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多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指导和鼓励各地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加快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
我也需要,谁有啊
介绍怎么写政治小论文[解题过程]政治小论文必须是政治性强,旗帜鲜明,短小精悍、结构完整,论点突出,说服力强的小论文。写政治小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下手。 一、 提出论点 这是小论文的“首”,一般为一段,20字左右字即可。针对具体的材料或命题,开门见山,三言两语,直接点明中心论题,揭示出本质性的问题。 二、 分析问题 这是小充分认识的“干”,一般为1-2段,250字左右。围绕中心论点进行有理有据,深入本质的分析,要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 三、 解决论题 这是小论文的“腹”,一般为一段,100字左右。 针对中心论题提出可行的办法,尽量能有所创新。 四、 联系实际 这是小充分认识的“尾”,一般为一段,40字左右。联系青少年学生的实际,是政治小充分认识不可缺少的部分。时代赋予青少年继往开来的使命。鞭笞假、恶、丑,歌颂真、善、美,用对美好生活的向住和憧憬,号召大家为之拼搏、奋斗是我们的责任。总之,政治小论文的结尾要紧扣主题,联系实际,充满感召力。 范文 论自律与自由的关系 我们知道,自律就是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有的人却据此认为,讲自律,就是约束了自己。,也就限制了自由;讲自由,就不应该有自律,它们二者是相互排斥的。他们不懂得自律和自由相辅相成的关系,自由离不开自律,自律保障着人的行动自由。 在社会生活中,任何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没有任何限制、约束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我们都放过风筝,美丽的风筝随风起舞,似乎在空中能够自由的飞翔。那么,风筝真的能够自由飞翔吗?假如我们松开或切断手中紧紧拉着的线,风筝还能飞翔吗? 我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也都由一根线索来约束着,这根线就是纪律。纪律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够有效地保障人们正常地活动和生活的约束力量和条件。 自律是获得行动自由的必要条件,你的自由如果不以自律来约束,肯定会妨碍和侵犯别人的自由和权利。反过来也一样,你的自由和权利也会受到别人的妨碍和侵犯。 比如,对学生吸烟,有不少同学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是个人的自由,与他人无关。确实,是否吸烟是你的自由,但作为中学生,却违反了《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纪律,妨碍了别人享受清鲜空气的自由。诚然,吸烟是个小问题,但许多青少年当初就是在类似的小问题上放纵稳步自己,目无原则,最终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抱恨终生的。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一定的力量维护共同的生活秩序,社会就会混乱不堪,人们就无法有条不紊地进行学习、工作和生活。 我们自觉地遵守了纪律,也就做到了自律。那么对于纪律的约束力,我们就是否会感到不方便呢?就像游泳好手在水里感到自由自在一样,不会感到水对自己的约束和限制,一个养成了自律习惯的人,不会感到纪律是对自己的一种束缚。他对纪律就会自觉自愿、乐意去遵守;对违反纪律的现象则不能容忍。这也叫“习惯成自然”。 综上所述,自律和自由有密切的关系。我们要想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增强自己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养成自律习惯。 多数中国人都不认为自己是纳税人,尤其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吃的、用的都依 赖于父母,除了骑车的每年要交的几块钱自行车税以外,我还要交什么税呢?难到每年年 头的一千几百块的压岁钱还得打税?他会很肯定地说纳税这"义务"与我没什么关系。最初 的我也曾抱着这种观点。 谁是纳税人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地从报刊上看到"我是纳税人"'"是纳税人的钱养活了你,你就得为我服务"的看法。但也有报刊发表文章表示相反的观点,说"我们一般的都没有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还不算是纳税人"且"纳税的主体是企业,为纳税人服务是为纳税企业服务。"这把我也搞糊涂了。"为纳税人服务"就只是为少数的"有钱人"服务?这范围太少了吧? 今年春节,一件事提醒了我----我们就是纳税人。 春节前,花街上摆满了卖应节物品的地摊,而且有不少是放假的学生开的我姐姐的同 学也开了一挡,邀请了姐姐和我去帮忙。刚铺开摊子,就来了一个"要钱"的人一一据说是管理部门的,每个摊位收5 O元。他解释说:来收的50元地租里,含有百分之多少是属于地税的。事后又从姐姐口中得知我们卖的花和小玩意在批发的时候,价格是比较低的,经过了几个中间环节,才变成现在出售的价格,如销售的开支、零售税、地税、人工等。也就是说在出售的价格里或多或少都包含有一些税款的成份,而买这些东西的消费者等于都间接交了税,换句话说买卖商品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都直接或间接与纳税发生关系。 说了大半天,原来大多数群众都是纳税人,你是,我是,他也是。 纳税人有权利亦有义务 人的认识过程总是从"不认识到认识再到更深入的了解。"经过学习,我进一步了解到: 每个人都与税收有密切的关系。 每个人早上一起来就路"税"打交道,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税收。 你所在的学校,所喜爱的广播站和电视台,上至国家机关的经费,下至失业者所收的救济金均来自财政支出,而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占财政收入的90%以上,所以这些经费绝大部分都出自税收。我们每天都享受着税收的惠泽。 广大的群众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都与纳税发生了关系。由于我国在零售环节方 面实行价税合一的标价方法,使消费者意识不到自已是纳税人,其实在商品流转中所含的 税款占我国税收收入比重达60%以上。广大的消费者就正是国家最主要的纳税人。 我们是纳税人,就有纳税人应有权利。站在自私一点的立场上看,我们所交纳的税款 里包含了我们的血和汗。既然交纳了就希望受惠,不能让那些不称职的人把我们交的的血汗钱白白花去了。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既然有权利,亦应该有义务。从个人上看,或许现在我们所纳 的只是少量的流转税,但当有一天我们有数以讯计的收入,你会光荣的去交纳个人所得 税吗?如果我有这么的一天,我会自觉去纳税。那你呢?你会吗? 闻说经济发达国家的人以纳税为荣,不能纳税为耻。那我国呢?我国逃税、偷税的企 业和个人又是怎么想的呢?朋友,你虽然是纳税人,但当你是高收入的话,你还愿意当一名光荣的纳税人吗?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毕业生难以找到好工作,已成为大学生、高校及家长共同的感受。大学生就业难在何处?就业难是不是国家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呢? 一、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现状与分析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随着近年来高校的不断扩招,毕业生人数骤增,2002年毕业生人数为145万人,2003年为212万人,2004年的毕业生达到了大学生就业的历史高峰,人数达到了280万人,比2003年净增了68万,增幅为32%,预计到2005年毕业生将达到340万人。据教育部公布的数字显示,2002年7月份,全国待就业毕业生为50万人,2003年7月份达到70万人。从整个国家来看,正在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部分国有企业的大量职工下岗待就业,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正在向非农领域转移,向城市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共有2400万城镇劳动力需安置,其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共600万人,登记失业人员近800万人。这样一来,给大学生就业带来巨大的压力,形势越来越严峻。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结构不合理 毕业生在就业中出现了结构性矛盾,包括地区结构、专业结构等。就业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就业形势好,人才非常多,就业渠道也比较畅通,而西部欠发达地区,就业情况比较糟糕,缺乏人才,又流不住人才,造成人才流失,经济发展缓慢。 在专业结构上,存在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中国以前由于处于计划经济之下,在高校里面实行的是“统包统分”,毕业生不愁毕业后没工作,长期以来,高校不注意专业的设置与市场的结合。当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实行市场经济,将过去那种“统包统分”改变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问题马上暴露出来,寻求市场和信息观念不强,就业指导观念落后等,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方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近年来,一种情况有的学校追求短时效应,不顾本校的实力,盲目开办一些热门专业,造成人才供求过剩;另一种情况是,有的高校市场灵敏性不够,对一些冷门专业,社会需求少的专业,不作及时调整,没有及时调整招生人数,改革课程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式,导致学生毕业未就业就先失业。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不完善 随着国家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制度的改革,毕业生择业也由“统包统分”到“双向选择”。各个地方,各种形式的人才“供需见面会”也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但是市场机制仍不完善,一些体制性障碍仍存在。目前我国的高校就业工作是由教育部门管理,户口是由公安部门管理,而人才市场的管理又是由人事及劳动部门管理。而这些部门相互之间沟通不够,再加上一些地区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对生源是本地的毕业生大开绿灯,而对一些外地毕业生则加上各种条件加以限制。一个真正公平、竞争、择优、有序的就业市场尚未建立,服务保障体系还未健全,体制性障碍还未真正消除。 (四)用人单位的盲目人才高消费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高消费,也是造成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原因。一些用人单位不从实际出发,对本单位的用人标准盲目提高,追求人才高消费,追求高学历,本来专科生可以做的事一定要有本科生做,本科生做的事要硕士生做。这种盲目提高用人标准,造成了人才的浪费,给毕业生就业带来难度。一些用人单位缺乏人才培养机制,希望进一个人才,就马上发挥作用,创造价值,因此,非常看重工作经验,认为应届毕业生只是有书本上理论知识,动手能力差,不太愿意接受应届毕业生,不想把时间花在对毕业生的培训上。 (五)高校就业指导滞后 高校缺乏有效的就业机制,就业指导体制不完善,许多高校的就业指导机构挂靠在学生管理部门,或者是刚从相关部门分离,其管理幅度相对较小,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质量不高,就业指导课形式单调,有的只是在学生大四阶段开设,没有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大学全过程。 (六)大学生就业观念存在问题 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就业期望值较高,理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表现在毕业生对自己估计过高,眼高手低,这山望着那山高;对薪水、福利待遇要求过高,不顾自身的条件,导致用人单位不敢接收;片面追求大城市,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不愿去一些小城市发展;对单位选择过高,“学而优则仕”非要去当官,看重国家机关、大单位等,对一些小企业不感兴趣,致使高不成低不就。 (七)大学生本身的素质问题 近年来的高校扩招,大学生人数越来越多,学生的基础也有高有底,加上高校的软件和硬件设施都没有跟上,随之带来了学生质量的下降,有的学生成绩不错,但动手能力差,有的学生动手能力强,适应能力也强,但是学习成绩差,未能通过英语国家四级和计算机国家二级,与用人单位交之失臂。 二、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而且还隐含着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在当前新形势下,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也需要政府,学校及整个社会的努力,要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是一蹴而就,只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创新观念,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来完成。 (一)政府应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就业市场 要解决高校就业问题,政府要加强经济调控手段,对去西部地区和条件艰苦的一些重点单位和行业就业的大学生,在工资、待遇和生活条件上给予较大的优惠,采取措施鼓励大学生去那些地方就业。 在完善就业市场方面,政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扫除体制性障碍。通过深化改革,对于那些有障于学生就业的政策、制度等要逐步的取消;各级政府要开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种种政策限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积极疏通就业渠道,不断完善就业市场。 政府还应加强对高校办学的指导,在宏观上加强人才预测和对专业设置的调整,以及对各类人才培养规模的调控,指导高校的改革,避免高校盲目的专业设置。另外,政府还应发挥自制优势,主动为高校和学生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 (二)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各个用人单位改变自己的人才观,不要盲目追求人才的高消费,让那些博士和硕士来装点门面,而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置换冗员。用人单位要从长远考虑,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毕业生从高校毕业,缺乏实际经验,而且他们要发挥出价值也需要一个过程,对其进行培训,形成梯队。总之,用人单位改变自己的人才观念,要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三)高校要强化内部改革 大学毕业生是高校产出的最终“产品”,其就业率与就业层次的高低,是一所高校办学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生源,也影响着在校学生的学习动力与学习情绪,因此学校要深化自己内部改革。 高校要主动适应市场,适时地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的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重视教学方式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毕业生;同时还要根据市场需求,开设新专业,灵活地调整专业设置。 高校要建立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有效机制。理顺就业指导工作的体制,建立相对独立的就业指导机构,并充实人员与配备,充分拓展机构职能。不仅要管理就业工作,还应加强市场调研和就业工作的研究,掌握该工作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制订和实施就业指导工作方案。就业指导机构还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在涉及到学校调整专业结构工作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最终促使学校培养的人才能充分就业。 (四)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工作的目的就是促进毕业生充分合理地就业。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大学生活的全过程,根据学生成长和发展规律,将大学教育过程分为几个阶段,分别确定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不同阶段就业工作的内容。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让他们知道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要做好哪些准备。将就业指导渗透到教学中去,强化学生自学成才的意识,也让学生了解所学领域的发展前景,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在教材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到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形式上,要引入多媒体技术,生动形象,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同时不要把就业指导课拘泥于课堂,要采用多种形式,如请一些优秀企事业人士做报告,开设模拟招聘活动,还应注意网络资源的利用,组建网上论坛,让师生可以在网上进行探讨。 (五)大学生应提高自身素质,更新就业观念 目前就业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实际上是能力与素质的竞争,大学生要把就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在大学生涯中,要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要充分利用高校这一平台,不断地塑造自己,完善自己,在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的同时,还要注意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 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大学生们应更新自己的就业观念,革除那些陈旧的观念,使自己从那些条条框框中解脱出来,把目光由原来的国家机关、重点单位转向那些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就业地区由那些经济发展地区转向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那些地方更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另外,大学生们要认清就业形势,主动学习和掌握就业技巧,提高择业能力,对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合理地确定就业期望值。只有这样,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总之,能否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关系到一所高校的生死存亡,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解决此问题,要在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应对市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更新就业观念。
你就围绕政府职能的主题展开想像构思喽
开题报告我在线帮你写一下就可以了
课 程 论 文 任 务 书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论文题目 试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论文内容: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在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做出正确判断的基础上,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之后的重要战略举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者是各级政府,因此,对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是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新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积极探索出一条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本文所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能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四、对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调整的具体要求教研室意见(签字)院长意见(签字)试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摘要】政府职能的定位问题是一个与政府的发展历史同样久远和复杂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定位就历史性的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之上。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职能的定位方式越来越凸显出它的严重弊端。当前,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大背景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这对于已经习惯于将职能定位和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来讲,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自身的特点来确定政府的职责,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才能更好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职能;职能偏差;重新定位;具体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任务、新要求,政府的职能该如何重新定位、如何转变、如何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对于政府而言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此,面对挑战,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更好的发挥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是当前政府需要解决一项的重要问题。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定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大厦就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2. 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3. 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4.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5.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政府既是组织领导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因此必须切实履行如下职能:(一)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履行经济发展职能。经济发展职能是现阶段政府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职能,界定政府经济发展职能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场主体、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必须把以行政推动为主的工作模式转到以服务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保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阶段乡镇发展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并实施乡镇区域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小城镇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二是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通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三是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四是围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履行必要的市场监管职能,对乡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二)围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核心职能,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二是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五是加强基层建设,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等管理手段,对农村实施有效管理。理顺乡村关系,积极推进政社分开;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将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和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三)围绕“村容整洁”、“事业发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抓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政府责无旁贷,界定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关键是要合理划分事权,遵循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主要提供六个方面的保障: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包括福利院、敬老院的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等等。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目前,一些政府主要精力集中在抓经济发展上,一定程度上忽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不务“政”业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一)公共服务职能上的“缺位”现象。农村公共服务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表现为农村教育总体上仍然薄弱,农村医疗资源不足,农村卫生防疫体系尚不完善,农民需要的公共设施、市场信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总体上供给不足,等等。这些问题是现行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的。(二)经济发展职能上的“越位”现象。目前,政府的经济发展职能的转变总体上滞后于市场化进程,做了超越政府职能范围和权限的事。一些乡镇依然将自己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具体经济活动,不适当地干预微观经济,忙于办实体、上项目,没有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环境上来。政府这只“有形手”与市场这只“无形手”二者间的关系主次颠倒,从而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三)社会管理职能上的“错位”现象。表现为一些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该管的事没管好,不该管的事越权干预。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或滞后于经济增长,或超越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形象工程;在乡村关系上,把村委会当做自己的行政下属或派出机构,习惯于传统的行政命令;政府社会管理力量薄弱,而村民自治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又没得到应有发挥,在社会管理上存在有利的事争着干,没有利的事“看着办”,甚至出现与民争利的现象。四、对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造成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职能定位方面的原因,也有职能履行方面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的原因,也有体制和环境的原因。现阶段体制、环境因素是政府出现职能定位偏差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事权、财权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影响。现阶段,我国政府层级之间的事权、财权分配不够合理、缺乏规范。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各级政府事权层层下放,财权层层向上集中,导致乡镇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对称,一方面,乡镇承担了许多本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如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财政自我保障功能萎缩。不少乡镇正常运行都面临困难,更无力向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这种状况严重制约政府职能的全面履行,造成职能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二)压力型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影响。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压力层层传递的运行模式,处于“压力型体制”下的乡镇党委、政府,一方面,必须限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面对着一票否决、考核检查、评比排名的压力;另一方面,乡镇又将这些任务和指标,加码后分解给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甚至村委会,责令其限期完成,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政治或经济方面的奖惩。压力型体制的推行导致乡镇职能的扭曲,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成为乡镇工作的指挥棒,应付各种检查评比和验收达标成了乡镇的中心工作。这样势必造成政府工作偏离基本职能。(三)落后的政绩观对政府职能的影响。政绩观支配着政府的职能行为。一些乡镇把经济发展简单理解为数字的增长,唯“GDP”论英雄,只抓经济罔顾其他;不少乡镇在政绩驱动下偏离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方向,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引进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有的乡镇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大搞脱离实际、超出财力许可的形象工程,甚至举债搞建设;少数乡镇大搞征地拆迁,肆意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些都加剧了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四)不完整的政府职能对发挥政府效能的影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但处在最低层级的政府不仅整体职能不完整,很少承担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即使是本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也是不完全的,有的需要上级政府的配合,有的则是上级政府的事权,如与地方市场秩序、社会安全等紧密相关的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文化市场、规划建设等职能都收归在县级的政府工作部门或者省以上的垂直管理部门;从职权配置上看,政府责任宽泛,而授权有限,履行职能的手段和方法单一。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主要是管理体制造成的,乡镇工作存在着严重的责权不对等。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调整的具体要求(一)定位政府的调控能力的范围政府调控能力的范围应承担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动态平衡,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职责。政府通过灵活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在农村公共活动的领域,政府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微观经济决策由企业自己做出,政府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农村创业氛围与宏观经济环境。职政调控能力的范围还应该成为“组织与实现公共物品的供给,调节社会分配,实现社会保障”的主体。市场制度并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这样政府应分担起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即要担负中介功能,部分地代表替市场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如环境的治理,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政府通过制定长期战略计划,逐步改善政治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保持社会的稳定。(二)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传统农村管制行政理念指导下的政府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入世后政府应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于不考虑衡量效果,所以也就很少取得效果。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效果越差导致的投入反而越多。与这种只计投入,不计产出的行政不同,新的服务行政理念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做出富有成效的反应,提高服务的水平是必须的。(三)建立以全民为中心的职能政府任何行政管理都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国家并为国家利益开展活动。这种为国家服务的活动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代表国家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反抗。调节人民内部矛盾,保护内部安全稳定,为统治阶级服务等。为国家服务。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其目的是执行国家的职能,实现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无论是从政府的起源,还是政府得以存在的角度上看,政府存在的目的都在于服务,否则政府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之上,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来自公民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否则,公民有权利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政府。政府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纳的税赋支持,工职人员靠纳税人供养,公民是工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意愿,为公民利益服务,完全是应有之义,而非政府单方面“恩赐”。(四)充分发挥政府的运行职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职责的运行应围绕决策、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五个方面来开展。决策在各级政府的职责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各级政府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应尽可能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进行,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且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协调也是各级政府职责的基本方面。政府通过协调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社会、企业的内在潜能,有效地利用好县域内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各级政府作为管理者,既要管市场管不了、无法管的事情,克服市场缺陷,又要直接管理农村社会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职能,一方面要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毫无保留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农民。另一方面还要求政府通过培育各种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多种中介组织、培训机构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多方面服务。各级政府又是新农村建设的监督者。政府要对农村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给予应有的处置,以保持新农村建设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有序进行。(五)强调政府的农村地区公共管理职责。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味着各级政府将在这一进程中面临着大量的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工作。从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上讲,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同城镇地区的公共管理存在许多相同之处,但由于两者在社会发展程度和管理所面临的条件、环境以及形成公共管理需要等因素的不同,农村社区在公共管理上又有自身独特的要求。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职能将主要集中在一般社会职能方面,经济职能的职责主要由高层级地方政府来部分承担。各级政府主要通过提供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完成县域内包括城镇和农村社区在内的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为地方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从而为经济发展服务。从目前来看,新农村建设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后税费时代和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农民对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的参与积极性高涨,要求也会不断提高。村民自治在我国既有悠久的历史,又是一个全新事务,对中国政治民主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在农村社区管理上,应根据村民自治的实际情况开展。六、结语综上所述,当前为了加快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政府的职能定位需要重新规划,调整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的政府行为,以入世经济一体化为契机,明确政府职能的理念。在改革政府过程方面,通过改革决策体制、服务体制,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合作与竞争机制,提高政治家、政府机构的决策能力与推行政策的能力,从而提高政府调控的有效性,提高农村的经济收入。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政府既是农村协调的主体,又是农村管理的主体。政府的职能定位是否正确关系到未来我国农村的全面发展。面对种种挑战,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方向就是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建立一个规范化政府,高效率的完成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看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取得更多令世人瞩目的成果!【参考文献】[1]方旭,于魏国《农村经济现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库华强《政府职能》(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第321页[3]程尚文《论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第103页[4]唐林,邹琅等《入世后政府的职能定位》(湖南大学出版社) 第71页[5]孙桓《农村经济与政府调控行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第186页[6]黄强瑞《当今农村机遇与挑战》(经济日报出版社)2007 第204页[7]徐松《世界农村经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第355页[8]贺之光《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第179页[9]潘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第69页
一、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必须确定政府经济管理权限,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退出经济管理范围,交给市场去管理。政府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政府职能转变是提高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基本前提。而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着力点,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同时积极推进政资分开,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把政府经济职能真正转变到以宏观调控为重心上来。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得到加强,政府利用经济手段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由财政来满足的社会公共需要重要包括: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等公益性基础建设等等。只有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二、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职能之一的市场监管,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包括一般商品市场(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与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等)中的一切行为进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甚至是在被认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的职能在本国经济的发展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但实践证明,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失灵的时候,政府的职能就应该是通过规范与监管市场,去解决市场所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依靠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来支撑本国经济向前发展国家要繁荣昌盛,必须有自己的民族产业。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必须加强规范和监管本国市场,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要以市场为中心,凡是市场能提供的产品,能满足需求,尽量由市场来提供,政府要逐步退出市场,在市场中起监督管理作用。三、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由参与市场竞争转变为管理市场,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市场经济进行社会管理,制定和执行有利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和法规,调节全社会的收入分配,调节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的悬殊与矛盾,调节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缓和经济发展不平衡,解决就业压力,促进市场健康协调发展。只有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市场才能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政府转变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经济体制的这种转轨,本身就要求建立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必须保证国家安全、政权建设、公共事业、公益性基础建设,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资金需要,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四、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所谓公共服务是指满足公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的直接需求,能使公民收益或享受。公共服务是不同于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这些政府行为的共同的是都不能使公民的某种具体需求得到满足。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就要不断扩大就业,加强对就业的指导和扶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政府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尤其是要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普及程度等。这种政府职能转变就要我国建设公共财政,满足公民直接需求,使公民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得到收益和享受。同时,政府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缺陷,市场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能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是由政府来提供的。公共财政是应对灾难性突发事件需要,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灾难性突发事件,只有公共财政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民直接需求。公共财政在应对灾难性突发事件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建设公共财政。
我也需要,谁有啊
政治小论文:谈市民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作用 内容摘要:经济社会的发展呼唤着文明社会的来临,在各个城市申报“文明城市”的今天,政府机关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但文明城市的建立需要由城市的主人“市民”来积极努力,需要政府和市民群众共同协作,这才能顺应历史发展,谋求和谐的文明社会。 关键词: 文明城市 政府职能 市民自觉 共同谋求 和谐社会 时下最流行的一词便是“文明城市”,上至政府,下到普通百姓几乎没有人不为之宣传的。因为“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整体道德文化形象的最好评价了。既然是代表整个城市的大事儿,那就得动员全体市民一起参与,怎样宣传自然而然地被看成头等大事了,好像“文明”是被宣传出来的。此话并非偏激,“文明”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只是政府行政职能的好坏吗?当然不是。政府行政的好坏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城市的文明起一定导向作用,而且也不容忽视。试问在一个无政府的地区,想要在思想、文化素质方面让大家得到良好发展是不可能的。但是政府职能到底要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而身为城市主人的全体市民又该怎么做,才能真正使“文明城市”这个头衔得以贯彻,这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在当今的中国,特别是大城市里,政府来约束市民文明的职能是必不可少的。就拿我们熟悉的宁波街头来说,红绿灯下的许多警察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没有警察,只有红绿灯,那么这个路口就如同没有红绿灯一样,必定会拥挤得一塌糊涂。这看起来是件很小的事,但这又恰恰反映了政府职能的必要性和市民道德的脆弱性。当然也不能排除确实也有大部分的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如果有几个人不理睬红绿灯硬闯,这条路就要堵塞,即便是有些打算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也就不能遵守,也没有必要遵守了。由此说明,市民的自我意识约束弱,道德水平不高,这客观上导致了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大和税收的增加,导致了社会生活质量的下降。这也是导致现如今国家政府对市民道德文明的重视和评选文明城市的原因。 欧美的红绿灯无须警察压阵,更无须评选文明城市,这也显出了人家的公德水平。德国的地铁不用验票,因为人人自觉买票,这更显出了人家的高超。可是我们中国人在国外干什么?在日本投币打电话,竟然在中国人中流传着一种诀窍,用线拴住硬币,用完了再将它吊出来。这就是鲜明的对比。于是,我们整个民族的道德文明遭到了质疑。何以欧美国家的公德水平比我们高。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复杂问题,并不需要高超的理性和信仰支撑。但恰恰在这一点我们不如人家。 为什么骑车的人缺乏自觉精神,非要警察监督。他们所欠缺的似乎只是公德心。而公德心是对一种自我与公共事务关系的判断和肯定。这又引出了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可是中国的老百姓,市民在与国家的关系方面,它们到底是什么?如果每个市民果真把自己当成国家的主人,就像理论上应该的那样,既然交了税,就得知道如何看待作为纳税人委托政府办的这些事情。也许应该学会像一个主人那样,自觉小心地关照家里的秩序,并且提醒政府好好干好公共事务,不许偷懒。毕竟是市民给他们开工资的。如果我们真能明白这是我们市民自己的事,不把公共道德管理当成只是政府的事,那么也就没有评选文明城市的必要了。 可是现在的事实是大多数市民很少有人当真认为自己是主人,他们认为“猫和老鼠”才是真实的公家与自己的关系。在封建社会,公共事务一直是皇上与官吏们垄断的事情,老百姓则一直在躲避他们的惩罚、勒索和敲诈。在这方面,老百姓就是缺乏责任心,因为这确实不是他们所能负责的领域,在他们脑中更没有所谓的公共道德概念。按照这种传统习惯,也按照我们对现实的认识,公共道德搞得好,这是领导有方。我们得感谢政府把交通整顿得那么好,让我们生活得那么方便。诸如轿车不许在路边随便停靠,违反交通规则者处以罚款,而且政府也花大力气宣传遵守交通的重要性等等,据说这都是为了方便管理。但是反过来想想,如果市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完全要靠政府的管理,这岂不是主人在家里的行为完全要受仆人控制?身为主人的市民又如何能心平气和?又哪来真正的文明与和谐? 换个角度说,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政府行政的法制和司法系统在维护社会的杠杆秩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按照法规,如果谁超速驾驶或酒后开车,他就要冒被吊销驾照的风险,因此许多人都不敢轻易尝试。在这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核心角色是政府法规,而不是道德原则,离开了法规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市民自觉的道德原则就显得苍白无力。 在这样的关系中,市民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在这种身为根基的定位上,他们会认为自己不是主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反而要由此受到惩罚。主人穿着沾满了泥的雨靴进了家门,自己应该意识到先脱了鞋再进去,毕竟这是自己的家,难道要仆人强制性地逼你脱掉吗?西方的一些经济学就公共关系与市民道德水平讲过很透彻的道理,从中体现了在某种程度上理想社会的逻辑,即我们所谓的和谐社会逻辑。按照这种概念,身为合法公民的市民要全面地认识到既要享受权利,又得承担义务。由此意义上来说,全国范围内的民主制度的真正普及,也是提高市民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如果公德不好,先进性就保不住,自己的行为早晚会出乱,道德文明也将失去。 其实“和谐社会”说白了也就是西方所谓的“市民社会”。现在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这样的社会都还没有建立。但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私德领域的缩小和公德领域的扩大,我们的社会正在不断进步,我们不能摆脱造化的抱应,但我们还能创造文明。我们市民和政府都有义务促进文明社会的发展和自身的发展。都行动起来,为了文明,为了命运!
一、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必须确定政府经济管理权限,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退出经济管理范围,交给市场去管理。政府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政府职能转变是提高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基本前提。而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着力点,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同时积极推进政资分开,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把政府经济职能真正转变到以宏观调控为重心上来。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得到加强,政府利用经济手段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由财政来满足的社会公共需要重要包括: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等公益性基础建设等等。只有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二、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职能之一的市场监管,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包括一般商品市场(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与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等)中的一切行为进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甚至是在被认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的职能在本国经济的发展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但实践证明,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失灵的时候,政府的职能就应该是通过规范与监管市场,去解决市场所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依靠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来支撑本国经济向前发展国家要繁荣昌盛,必须有自己的民族产业。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必须加强规范和监管本国市场,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要以市场为中心,凡是市场能提供的产品,能满足需求,尽量由市场来提供,政府要逐步退出市场,在市场中起监督管理作用。三、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由参与市场竞争转变为管理市场,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市场经济进行社会管理,制定和执行有利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和法规,调节全社会的收入分配,调节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的悬殊与矛盾,调节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缓和经济发展不平衡,解决就业压力,促进市场健康协调发展。只有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市场才能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政府转变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经济体制的这种转轨,本身就要求建立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必须保证国家安全、政权建设、公共事业、公益性基础建设,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资金需要,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四、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所谓公共服务是指满足公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的直接需求,能使公民收益或享受。公共服务是不同于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这些政府行为的共同的是都不能使公民的某种具体需求得到满足。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就要不断扩大就业,加强对就业的指导和扶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政府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尤其是要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普及程度等。这种政府职能转变就要我国建设公共财政,满足公民直接需求,使公民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得到收益和享受。同时,政府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缺陷,市场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能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是由政府来提供的。公共财政是应对灾难性突发事件需要,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灾难性突发事件,只有公共财政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民直接需求。公共财政在应对灾难性突发事件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建设公共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