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与完善应当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我国的应急管理制度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尽管我国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和恢复重建等方面已经建立起了有效的制度,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决定了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的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完善我国的应急管理制度并使之成熟,我们就必须研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实践探索与理论先导的关系。国家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后,我们就必须研究体系与时代条件的关系、体系与法规配置的关系、体系与本国特殊性的关系。要加强制度体系内部和谐的研究,防止制度之间的不协调,提高制度体系的整体质量。要不断深化对立法理论的认识,引领制度体系的完善。 第二,坚持中国特色与借鉴西方制度的关系。在学习借鉴外国成功制度时,搞好其与我国已有制度之间的整合与协调甚为关键。我国现有的应急管理制度中存在一些对外国应急制度借鉴的痕迹。实际上除总体的法治力向的认同外,具体借鉴国外相关制度时,一定要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避免舶来之后、演化之间,出现“橘枳之变”的情况。由于国家政治体制的不同,如果简单移植西方制度,则必然出现“南橘北枳”的现象;而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则无需其他制度配合的“移植”,往往不易走样。 第三,中央和地方权限的关系。社会发展使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关系出现新的特点,地方人大和政府通过法规规章寻求地方自主权。事实上,有不少地方立法常常是突破中央法律进行符台当地实际的创新尝试,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何观察这种法律位阶冲突?积极心态评价会认为是“良性”冲突,此后可能会成为全国立法的先行试验;消极心态则会认为是“不良”冲突,突破现行法律会影响国家法治的统。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在社会转型期,必须使法律成为调节府际关系的重要手段,以使中央立法权限范围确定后,地方立法权能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灵活地使用。 二、应急管理是国家和政府的重要责任 一个法治国家,如果没有有效的与灾害应对相关的法律,就很难在遭遇突发灾害和事件时提供灾害防护和事件处置的方法。有人认为:“应急管理不受法律限制,紧急情形下需要执行”,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事实上极端的战争或紧急状态下政府的职权和活动,我国《宪法》、《国防动员法》和《戒严法》也都作了规定。 (一)战争状态的动员和戒严 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有权“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国防动员法规定,国家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建立健全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国防动员能力。 《戒严法》规定,在发生严重危及国家的统一、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安全的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状态时,国家可以决定实行戒严。 (二)除战争和紧急状态实行的特殊法律外的应急管理法律 为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的应急管理法律35件,行政法规36件,部门规章55件,以及大量地方应急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趋于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了突发事件的概念及分类,规定了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根据《宪法》的要求,国家采取任何涉及公民权利的行动都需要制定法律或法规,政府只有在有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够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面对灾害,国家采取保护和预防的应对措施,也包括给在灾害中遭受伤害的公民提供帮助,是国家和政府保护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当然,国家进行灾害防护也是符合国家利益的,防止和应对灾害与国家利益息息相关,灾害发生会影响社会稳定甚至造成社会的大动荡。对于国家而言,最让国民丧失信心的莫过于国家无力预防和应对灾害。在灾害面前可以因为政府应对得当而使国家空前团结,也会因应对不当而使政局动荡。 三、我国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实现了规范化、法制化。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以《水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地矿法》为骨干形成了制度体系。在水土矿藏资源管理方面建立了规划、开发利用,工程的保护、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制度。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还制定了配套的条例使这些制度更加具体,易于执行。例如《防汛条例》规定,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并对防汛组织、防汛准备、防汛与抢险、善后工作、防汛经费、奖励与处罚作了详尽规定。此外,还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防沙治沙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 在应对地震灾害方面,国家制定了《防震减灾法》,规定了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法律责任等制度。配套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机构、应急预案、临震应急、震后应急、奖励和处罚等制度。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的需要,可以在灾区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在应对事故灾难方面,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也呈多发态势,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极大威胁,也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还制定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在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方面也分别作了规定。在火灾预防方面,国家制定了《消防法》,规范了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此外还有《建筑法》,国务院《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特别是在《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中,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凄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国家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明确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方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国务院制定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并具体确定了应急准备、监测、报告和公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等制度。此外,国务院还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文件。 在食品安全方面,国家制定了《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制度。此外,还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的《植物检疫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 在应对社会安全事件方面,国家制定了《集会游行示威法》,规范了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此外,还有《民族区域自治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中国人民银行祛》、《商业银行法》、《治安处罚法》、《刑法》、国务院的《信访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确定的应急管理基本制度与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应急管理规章,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较大的市制定的有关政府应急管理的法规规章共同构成国家应急管理制度体系。 四、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国的应急管理制度 (一)我国应急管理制度的特点 在长期的应急管理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了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分部门按类别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这些形成体系的制度有以下特点: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我国应急管理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口常应急机构设在对口主管部门,成立临时应急管理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按照突发事件的规模和范围实行分级管理。而对由地方为主处置的突发事件,国务院各部门应给予指导、协调和帮助,实行条块结合管理。 3.部门应急形成体系 国务院承担直接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部门,均设有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信息通讯系统、防灾设施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了监测预报体系、组织指挥体系和救援救助体系。 (二)我国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实践中,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了组织职能,凸显了政府应急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 1.职能分工不够清晰 首先是条块应急管理职权划分不够清晰,职责分工不够明确,造成在实践操作中常常出现部门间协调困难、行动衔接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其次是地方属地化管理的责任和授权不足,在应急实施中难于运行。 2.综合性风险评估机制薄弱 以部门为基础的监测体系和风险评估较为有力,但因综合性的风险评估和趋势预测有所不足,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指标,也未形成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3.政府及部门信息沟通机制运转不畅 目前我国还存在应急信息报告的标准、程序、时限和责任不明确、不规范等问题,信息系统之间相互分割,缺乏互连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综合性信息分析和综合性信息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4.社会参与制度化程度不高 我国对全社会的应急教育、培训、演练、救灾善款的募捐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等均无系统法律,缺乏设计具体措施和要求,不利于实际操作。 (三)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的应急管理由传统单一行业、专业、领域中发生事故的应对、区域内常见事件的应对,迅速向现代的跨行业、专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转变。传统应急管理的主要特点是面对的事件复杂性相对较低,应急中需要采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策略比较明晰,人们的认知角度比较单一。而现代应急管理的主要特点是所处理的突发事件多属于非常规复杂事件,事件的可预测性、可预报性很弱,几乎不可预控;技术和管理已经充分发展,使得应急变得更加快捷有效。因此要通过及时制定或修改法律来不断完善政府应急管理制度。 完善我国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总体思路应当是:以宪法有关规定为统帅,在立法和法律执行的过程中,强调高效应急处置是政府法定责任的法治精神,总结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以来的经验,回应国家应急管理的实践要求,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确定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衔接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广省级立法在应急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推动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通过规章规范的政府应急管理行为并使其缜密化,使国家应急管理制度更加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快速发展,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1.完善应急机构组织建设 首先是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建设,更加有效地调动党、政府、军队和社会各种资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应对的总体协调,消除“条块分割”给灾害应对带来的羁绊。 其次是加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近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协助政府全面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三是将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突发事件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和紧急突发性,为防止应急响应不及时贻误战机,导致事件升级,增大处置成本和风险,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这一原则,让地方政府切实负起责任,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努力将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创新政府应急管理制度 首先是应急预案管理创新与行政合同相衔接。在未来的应急管理中,通过制定新法律创制行政合同制度,政府通过与非政府组织签订行政合同来约定双方在灾害应对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合作分工,并将合同文本纳人应急预案。 其次是在制定和修改法律时增加应急状态下行政程序和强制方式。适时修改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强制法,增加应急状态下政府行使强制权力的方式,规定不同于常态的行政程序。 3.制定法律法规规范,补充法律尚未调整的领域 首先是强化社会参与应急救灾的激励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村委会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调动社区、非政府组织等力量在应急中发挥作用。 其次是建立应急征用补偿等制度。建立专职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和参加社会救援的补偿政策、资金投入政策、工伤保险政策、指战员转岗安置政策等。 第三是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借鉴西方国家巨灾保险制度的经验,认真扎实地调查研究我国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各部门,完善巨灾保险法治环境,国家给以政策支持,适时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巨灾保险的法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系。
近我应急管理由传统单行业、专业、领域发事故应、区域内见事件应迅速向现代跨行业、专业、领域突发事件应与处置转变传统应急管理主要特点面事件复杂性相较低应急需要采取技术手段管理策略比较明晰认知角度比较单现代应急管理主要特点所处理突发事件属于非规复杂事件事件预测性、预报性弱几乎预控;技术管理已经充发展使应急变更加快捷效要通及制定或修改律断完善政府应急管理制度 完善我应急管理律制度总体思路应:宪关规定统帅立律执行程强调高效应急处置政府定责任治精神总结突发事件应实施经验应家应急管理实践要求修改突发事件应及相关律规确定与突发事件应相衔接立规划度计划推广省级立应急制度建设面经验推务院部委政府通规章规范政府应急管理行并使其缜密化使家应急管理制度更加适应社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保障民各项权利 1.完善应急机构组织建设 首先进步加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建设更加效调党、政府、军队社各种资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应总体协调消除条块割给灾害应带羁绊 其加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近步强化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协助政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统领导指挥协调 三应急管理工作重移突发事件本身具确定性紧急突发性防止应急响应及贻误战机导致事件升级增处置本风险要进步强化属管理、级负责原则让政府切实负起责任第间展应急处置努力突发事件损失影响降低 2.创新政府应急管理制度 首先应急预案管理创新与行政合同相衔接未应急管理通制定新律创制行政合同制度政府通与非政府组织签订行政合同约定双灾害应权利义务关系及合作工并合同文本纳应急预案 其制定修改律增加应急状态行政程序强制式适修改行政程序行政强制增加应急状态政府行使强制权力式规定同于态行政程序 3.制定律规规范补充律尚未调整领域 首先强化社参与应急救灾激励机制《华民共突发事件应》规定公民、其组织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工作突发事件发村委其组织应组织群众展自救互救调社区、非政府组织等力量应急发挥作用 其建立应急征用补偿等制度建立专职救援队伍面向社服务参加社救援补偿政策、资金投入政策、工伤保险政策、指战员转岗安置政策等 第三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借鉴西家巨灾保险制度经验认真扎实调查研究我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各部门完善巨灾保险治环境家给政策支持适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基础制定巨灾保险规建立适合我情巨灾保险体系
论企业应急管理摘要:关键词:本文从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阐述了企业如何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体制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实战能力,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救援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从而更有效的促进企业安全及和谐发展。企业.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工作与企业发展企业的发展面对着各种风险,尤其是高风险行业、如从事航运、空运、煤矿开采、化学危险品储运、油库油罐、重特大件运输等行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安全风险更大。风险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倒闭。风险可以带来灾难,也可以带来发展的机遇,但就看企业如何面对。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是树立危机和风险意识,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积极主动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还是被动的,只顾眼前利益,存有侥幸心理、盲目的应对。后者是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态度,其后果是灾难性的不堪设想。因此,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关系企业的和谐发展,人员生命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作为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应把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2高级领导层的承诺和执行力度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是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高级领导层的承诺和执行力度是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全员参与和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及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最终效果。如果一个企业的高级领导层对应急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去抓,或者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自己就不自觉的执行,那么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整体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不是企业那个部门、那个人的事要全员参与,否则,就会发生短板效应。所为短板效应就是在关键的岗位或关键操作,如果有一个人没有正确操作就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在执行应急预案中,如果没有各级人员的高度责任心或高超的应急处置能力、关键时刻不能做出正确决策或手忙脚乱,将直接影响应急抢险和救援效果。3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良好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是维护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本企业应急组织形式。如领导小组、专家小组、现场处置小组等。应指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构成部门.(单位)或人员,并明确每一级机构负责单位或人员和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及替代关系。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以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相应职责,明确公司各级职能部门在应急管理中的救援和保障职责。企业视情可建立应急抢险专家库,以便指挥机构在必要时成立专家小组,为现场应急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和技术支持。指挥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研究政策、落实措施、批准预案、启动和终止预案、协调和指挥抢险、发布信息和组织演练等。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负责人和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总之,要使建立起来的应急组织机构,各级部门间接口、职责清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关键时刻不拖泥带水,不互相扯皮,提高救援效果。4建立监督和奖惩及各种保障机制’保证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监督和奖惩及各种保障机制,以提高体系人员的执行力度。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企业在应急管理中实行各负其责,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制度,避免管理上漏洞,存有死角。各级职能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并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应急管理要作为各级管理和岗位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制定奖惩制度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读职行为的,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各种保障机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但并不限于此:通信与信息保障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先进的应急通信系统,并作好平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应急通信24小时畅通。应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如国家应急救援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资委、交通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有关政府机构及海内外相关救助部门通讯联系。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主管机关、救援机构、船级社等一切有关部门通信联系。
一、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国家领导对行政公开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公开制度在各级国家机关中逐步建立起来,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暂行)中就规定了执法的内容和期限;办事的程序;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违反公示行为的处罚规定。公安系统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走向深入。 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已经有一定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已经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主持的机关报等大报为核心,以《国务院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人民日报》等定期出版物为依托,以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汇编为补充的法律公告体系。也存在一定的依申请公开的立法。如《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一些政策对行政公开的内容、形式、监督和评价体系作出规定。政策的共同点主要有: (1)规定公开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公开、承办部门和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收税公开、廉政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公开。 (2)公开的形式根据 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范围、对象采用不同的公开形式。如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化社会传媒;向相关群众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设立办公大厅、印发办事指南(明白卡)、设置公开栏、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对于向单个对象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信函、回访等形式;向机关内部人员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会、文件、谈话、专栏等形式。 (3)公开的程序 公开程序的制定采用了我国政策制定的一贯做法。先让各部门拿出公开方案,方案中除了包括相关的职能规定、法律法规、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期限等内容以外,还要规定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及负责监督实施的机构和方式。 (4)建立公开的监督和评价体系 一般做法是建立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把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考核的范畴,同时建立外部评价和监督机制,如设立市民投诉中心,定期进行民意调查。 二、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政策的建立对于推行行政公开制度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对于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明显的作用。但是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 (1)缺乏对于行政公开理论的深入研究,将行政公开与相关制度混淆使用 实践中公开制度主要有: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审务公开、村务公开、街居务公开、立法公开、行政公开。有些人对行政公开的内涵和范围界定不清,在研究中和实务中任意扩大或者缩小行政公开制度的范围、方式。如实践中对于行政公开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最广义说,一切有关公共事项都应该予以公开。广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就是指国家权力在其运作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公开,从而使党政机关的所有事物和活动都置于人民的普遍监督和关注之下。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和特定的人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行政权实施监督的原则和制度。最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行政公开是指政府机关的政务活动除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通过多种形式公之于众。 对比上述观点,可以发现对于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和形式存在不同认识。如最广义说中行政公开的主体包括了党、政、军、法院、检察院等各级系统,甚至包括了实行自治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的厂务公开。而广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界定为党政机关,狭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界定为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最狭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界定为政府机关。将行政公开等同于政务公开,或者是将行政公开的范围扩大到村务公开等属于居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或者将行政公开的公开范围仅限于行政机关的公开,而忽视了法律、法规及规章授权组织的公开,这样做不利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2)行政公开具有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行政公开制度一经推出,立即为各地广泛推行,但因其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导致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在行政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难以成为稳定的制度。同时,有的地方片面理解中央领导的讲话,将行政公开的范围局限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只要群众满意就行,而不管行政公开本身的制度建设。这种做法在行政公开制度初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应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思维和做法。这种做法暴露了一种实用主义的倾向。同时行政公开的推行存在着任意性和持续性,落实未能法制化。由于行政公开主要在基层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实施,中央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行政公开的实施具有较强的弹性,行政公开的实施受制于当地领导的认识、权威和创造力,如果领导认识到位,给予高度重视,并有足够的权威推行和协调政务公开,制定有力可行的策略和措施,那么行政公开就能够开展得好,落实得深。反之,行政公开就落实不了,就会流于形式,走过场。这种现象也反映了行政公开制度的浓厚政策性,具有浓厚的“清官意识”和“不确定性。” (3)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狭窄 由于中央在建立行政公开制度的初期,曾经指出地方基层政权是行政公开的实施重点,所以当前各级政府在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对基层的注意力较多,行政公开的主体主要集中在乡镇级和市县级的政府机关,中央机关和省部级机关基本上处于原来的状态。同时理论界对于行政公开主体也缺乏深入研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行政公开的义务主体,对于行政公开的权利主体的研究较少。当然,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解决透明度问题的需要,相关部级机关也正在拟定相关政策。 (4)行政公开的内容范围狭窄现行制度关于行政公开内容的规定非常不完善,最大的缺点表现在对于除外事项的解释过于宽泛。如对于行政公开的内容一般的界定是“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外的其他事务”,这样的界定实际上是非常不明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为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完全偏重于对国家机密的保护,以防范国家机密的外泄为核心。对国家机密的适度开放及开放程序没有明文规定。同时该法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似乎有对国家秘密的等级分类过多的嫌疑,容易造成国家秘密的泛滥。确定何为国家秘密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国家机关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很容易将国家秘密扩大化,使得在具体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往往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公众提供信息。 因此,在以后的立法中,应该明确何为国家的秘密事项,何为国家机关可以公开的对象,应该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明确公开和秘密的界限。 (5)行政公开的方式简单 行政公开制度中,公开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各种不同的公开方式构成了行政公开的制度多样性。现行制度中多采用主动公开方式和对所有人公开,除此之外,还有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不同的公开方式的公开范围、公开对象、救济途径都是不一样的,应该加以区分。 (6)行政公开的手段落后在现行行政公开制度的手段中,多局限于通过印制小册子、上墙公开、工作流程表等传统媒体方式公开,或者是公开的范围多局限于行政公开主体的组织内部,公众如果需要获得信息,往往需要前往义务主体内部获得信息,这种做法不利于提高行政公开的效率。即使强调了网上政府的概念和网上公开的手段,但网页上的信息或是更新得较慢或是内容狭窄、时间短、随意性大。如笔者曾经登录某直属局网站,网页公开内容中介绍领导人员的章节竟然是其某前任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领导,网页公开内容的陈旧可见一斑。 (7)对于不予公开的救济手段规定不足 现行制度中,如果义务主体不予公开,最多只是追究内部责任,缺乏对不予公开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行政公开立法,实现行政公开的法制化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行政应该是法治行政,要逐步使法律法规成为行政机关行为的主要合法性依据。如前所述,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有政策性强的不足之处,政策作为行政公开制度建立初期的主要依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全国推行行政公开制度并使之更加深入,有必要制定和颁布行政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主体、机构设置、程序、救济途径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从世界范围看,行政公开制度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制定《信息公开法》、《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等行政公开方面的特别法,其他程序方面的总则性规定适用《行政程序法》。代表国家有美国和日本;第二种是没有特别法的规定,相关问题规定在《行政程序法》中,代表国家为德国。中国应该在吸取外来经验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国行政公开的现实情况,制定出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公开立法。在立法安排上,应该先制定《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信息公开法》等特别法、然后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之上,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二)加强对于行政公开制度内涵的研究 行政公开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企事业组织和公务员依法主动或者依申请将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其他事项予以公开的制度。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除了包括行政公开制度以外,还包括其他诸如院务公开、检务公开等公开制度。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村务公开制度,因为村务公开制度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因此说我国公开制度是由不同层级的制度组成的。 (三)逐步扩大行政公开的义务 主体范围目前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主要集中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基层行政机关。而实际上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而且应该包括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行政主体,如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在实际推行中,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公开,可以采用先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公开为龙头,取得一定经验后再行扩大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深入研究行政公开的公开方式 根据公开方式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根据公开对象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根据公开的地点不同,可以将之分为公报的公开、阅览室的公开、复制的公开;根据收费与否,可以分为免费的公开和收费的公开。在我国,行政公开的主要形式是行政主体主动公开,缺乏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详细规定和深入研究,从而影响了行政公开的效果,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行政公开方式的多样化,增加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规定。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 公开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主动将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登载在有关报纸上、公报上或者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有关情况的一种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是指权利主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向负有公开信息义务机关和工作人员请求公开某项情报的方式。 2、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 对所有人公开就是公开的对象是国家的全体公民、组织,没有资格上的限制。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就是公开的对象仅限于和公开的资料、信息、消息有利害关系的特定人。在对所有的人公开的方式中,行政主体公开的对象是国家的全体公民、组织,没有资格上的限制,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对象仅限于与公开的资料、信息、消息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这是公开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这时的公开范围仅限于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行政复议第三人。我国澳门地区行政程序法第60条(利害关系人之资讯权)规定:如私人有所请求,有权取得由行政当局提供与其中直接利害关系之行政程序进行情况之资讯,并有权获知对该程序作出之确定性决定。《瑞士行政程序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就本身之案件,向原处分官署或该官署所指定之邦之官署所在地,请求阅览卷宗。由此可见,前者的范围远大于后者的范围。这也是这两种公开方式最大的区别。 (五)扩大行政公开的范围 行政公开的范围是行政公开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世界各国对于行政公开的范围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列举行政公开的事项;一种是采用概括式加排除式的规定。首先概括规定行政主体的信息应该予以公开,然后再采用排除式的规定例外事项,例外事项一般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美国情报自由法采用第一种立法例。具体如下:第一,规定行政机关在原则上应主动积极对任何人公开行政机关所掌握的情报、资料;第二,对免除公开事项(exemptions),规定了具有可行性的标准,取代了旧法中的含糊不清的规定;第三,行政主体对拒绝公开负举证责任,行政主体必须向行政裁判机构或者法院证明拒绝行为符合法定的不予公开标准。同时,还应该注意对于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公开范围问题和不予公开的诉讼。 因此,我国行政公开对于公开内容可以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模式: (1)行政主体应当公开的内容 ①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②行政主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以及办事规则;③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以及相当级别公务员的收入;④行政主体的财产收支要公开;⑤行政执法依据、程序、过程、认定事实、救济途径等;⑥其他重大行政事项以及决策过程。 (2)不予公开的内容 ①国家秘密;②商业秘密;③个人隐私。 (3)行政主体对不予公开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救济制度 根据有权利有救济的法律原理,行政公开制度应该有救济程序的保障。在现代国家的行政公开制度中,普遍建立了行政公开的法律救济原则。申请救济的人一般有两种,要求反对公开的任何反对公开的利害关系人。根据申请人获取救济原则,当申请人的请求权遭到了国家机关的不当否决时①,或者是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构成了对自己的损害②,有权获得救济,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情报公开的诉讼。③对于救济制度的规定,各国有不同的立法情况,有的国家采用“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和相对人选择原则。 我国现行的行政公开制度中对于权利主体的救济权利规定得比较粗糙,在大多数的关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规定中没有规定权利主体有获得救济的权利。因此,在以后的制度中,不仅要赋予当事人查阅卷宗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布有关资料的义务,而且要赋予当事人就行政公开享有的行政救济权,直到请求司法审查权。 如可以通过扩大解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开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根据此项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即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因此,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论证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起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资料、情报的请求时遭到的拒绝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公开行政机关资料、情报的请求,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行政机关的义务,行政机关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相对人的请求予以回应。行政机关的拒绝是影响相对人的权利的一种具体措施,该具体措施针对的对象是请求公开行政机关情报的申请人,拒绝的后果直接影响到相对人自身的合法权利或者利益。 因此,相对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的该项规定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同样道理,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或者相对人对于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或者相对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及其走向内容摘要: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建设从80年代初期就已经开始了,其中最早推行的是全国农村基层组织的村务公开制度。随后,一些地市以及省级机关、国家职能部门相继进行了政务公开以及相关制度的研讨与试点,如地方立法听证会等。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行政公开的主体以及内容范围狭窄,方式简单,对于不予公开的救济手段规定不足。为此必须完善行政公开的立法使之法制化,以及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制度内涵的研究和明确公开的方式等等。 关键词:行政公开制度 问题 对策 行政公开制度对于抑制腐败、倡导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从源头上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的战略措施,它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必备制度。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民主与行政法制的前提和基础。行政公开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将其行政行为公开于社会和相对方,让其知晓和了解相关情况的一种制度,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公开、情报资料公开、行政决定公开、程序公开、公务员的相关情况公开。 一、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国家领导对行政公开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公开制度在各级国家机关中逐步建立起来,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暂行)中就规定了执法的内容和期限;办事的程序;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违反公示行为的处罚规定。公安系统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走向深入。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已经有一定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已经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主持的机关报等大报为核心,以《国务院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人民日报》等定期出版物为依托,以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汇编为补充的法律公告体系。也存在一定的依申请公开的立法。如《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一些政策对行政公开的内容、形式、监督和评价体系作出规定。政策的共同点主要有: (1)规定公开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公开、承办部门和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收税公开、廉政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公开。 (2)公开的形式根据 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范围、对象采用不同的公开形式。如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化社会传媒;向相关群众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设立办公大厅、印发办事指南(明白卡)、设置公开栏、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对于向单个对象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信函、回访等形式;向机关内部人员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会、文件、谈话、专栏等形式。 (3)公开的程序 公开程序的制定采用了我国政策制定的一贯做法。先让各部门拿出公开方案,方案中除了包括相关的职能规定、法律法规、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期限等内容以外,还要规定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及负责监督实施的机构和方式。 (4)建立公开的监督和评价体系 一般做法是建立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把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考核的范畴,同时建立外部评价和监督机制,如设立市民投诉中心,定期进行民意调查。 二、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政策的建立对于推行行政公开制度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对于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明显的作用。但是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 (1)缺乏对于行政公开理论的深入研究,将行政公开与相关制度混淆使用 实践中公开制度主要有: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审务公开、村务公开、街居务公开、立法公开、行政公开。有些人对行政公开的内涵和范围界定不清,在研究中和实务中任意扩大或者缩小行政公开制度的范围、方式。如实践中对于行政公开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最广义说,一切有关公共事项都应该予以公开。广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就是指国家权力在其运作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公开,从而使党政机关的所有事物和活动都置于人民的普遍监督和关注之下。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和特定的人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行政权实施监督的原则和制度。最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行政公开是指政府机关的政务活动除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通过多种形式公之于众。
公司怎么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1)如何有效解读财务报告。有人把财务报告比作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这些用财务术语写成的报告,已经成为公司、股东、管理层之间进行信息沟通的最标准、最常用的语言,关系着一个公司的发展兴衰。无论你的母语是什么,有了财务报告,大家就有了讨论的基础,因为这是商界的通用语言。但是在国内,仍有很多企业的总裁、高管看不懂财务报表,不了解财务指标的真正含义,这使得许多战略的计划、执行、检查和修正变成了一纸空文。最终影响的是企业制定战略和执行战略的能力。
(2)有效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策略。企业在进行产品定价时,通常的做法是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利润。这样做固然合情合理,但是否能换一种思考的角度,以市场价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找出突破口,使自己的产品在同类商品中既有较强的竞争力,又能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宜家的做法似乎可以给些启示。宜家家居依靠其新颖而低耗材的设计,使高品质和低价格变为可能。先有成本还是先有利润?这个类似于鸡和蛋的理论也许值得探讨。作为企业高管,怎样做好成本管理与控制?把握成本与企业商业模式之间的关系?如何搭配合理的产品线?如何从成本的角度制定价格策略?这都是需要反复推敲的。
(3)如何完善预算管理方法,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企业由小到大必须学会的一种计划管理手段。许多时候当资源的表现形式众多时,就需要进行均衡协调,使各项的投入产出保持相对平衡。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了全面完善的预算体系,就如同给企业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地基,使企业经营的各项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也让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经济活动有机、合理地联结在一起,从而提高分工协作的效率。同样,预算的执行结果还为绩效评价提供了量化依据,从而可使企业更加完善稳定。
2、企业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1)债权债务管理。企业如果不重视对赊销及其账款的管理和控制,最后形成呆死账而无法收回,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而倒闭。所以企业自身要建立账款回收制度以及逾期款催收制度,也要结合对合同的审查和履行的规范来规避风险。对重大的项目和合同要提前进行资信调查,对遇到有逾期情况的客户要主动了解其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摸清其资产范围、性质和权属,一旦发生诉讼可以直接进行保全,防止损失的扩大。
(2)内部财会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在利益驱使下有犯罪风险,同时也可能有人员工作失误产生错误记录,因此有必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3)财务风险管理。企业主要有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量风险和连带债务风险,都需要予以高度的管理控制。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条件下,财务管理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新成立的企业,尽快建立完善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发展到一定规模企业,更需要不断完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与中枢。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的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一切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都属于财务管理的范围。
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映和调控,企业的经济核算、财务监督,更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有效制约和检查。、财务管理是一切管理活动的共同基础,它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是一种客观要求。
2、从注重生产的管理到财务的管理,是企业的一大进步。企业的中心目标是围绕着如何以较小的消耗取得尽量大的经济效益,加强财务管理能够促进企业节约挖潜、控制费用、降低消耗;通过资金的筹集调度,合力运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防止资金的浪费;通过对存货的管理可以优化库存结构,减少存货积压,做到经济库存;通过价格的拉动,可以增加企业的收入;通过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合理有效地使用国有资产,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龙头作用,就能更加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
3、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益是财务管理的首要任务。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资金运动的特点是循环往复地流动,资金的生命在于“活”,资金活,生产经营就活,一“活”带百“活”,如果资金不流动,就会“沉淀”或“流失”,得不到补偿增值。只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才能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正因为如此,资金管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是一种客观必然。
4、强化财务管理可以找出企业问题的根源,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财务管理具有高灵敏度的特点,财务管理能迅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最终都要反映到财务成果上来,通过核算、分析、对比,可以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特别是财务成果体现的数字和情况具有权威性。在企业管理中,决策是否得当,经营是否合理,技术是否先进,产销是否顺畅,都可迅速通过财务指标得到反映。
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在新的财务管理模式下,应制定一套适应企业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的内部财务制度。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就是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依章管理,并将企业内部形成的各类制度、标准和工作程序以企业立法建章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规范企业组织行为的准则。
1、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有:
①财产物资、货币资金收支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制定各项财产物资的购入、收发、销售、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有关手续与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的使用、维护、修理制度;货币资金的收付手续和牵制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盘存制度。
②明确岗位责任制。依照公司章程和内部岗位责任制,明确划分公司中经营管理层、财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财务管理职权范围,实现财务管理的高效、有序运行。
③财务管理基本业务程序制度。包括制定本行业的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负债的审批、登记、归还、计息的处理办法,应收账款的登记、核对、清理、保管制度,投资方案、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程序、立项审批、管理考核制度,成本费用计算与分摊办法,费用开支审批程序等。
2、制定财务制度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①合规性原则。合规性是指制定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到财务制度中去。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是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规定,也是制约和引导企业制定内部财务制度的因素。
②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不同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不尽相同,其财务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制度时,不能盲目照搬照抄,只能借鉴吸收而不能简单模仿,既要遵循国家统一规定,又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凡是可以由企业进行选择的财务政策,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③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和处理企业财务关系上要贯彻以责任为中心,以权力为保证,以利益为手段的责任制。
④全面性原则。企业的财务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财务管理也必须是对全过程的管理。因此,企业在制定财务制度时必须全面规范各项财务活动,作出明确规定,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财务制度体系。
3、大中型企业应全面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00年9月,国家经贸委在颁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中明确提出,企业应“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量为重点,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国家经济主管部门的众多专家已深深认识到:全面预算管理是实现公司治理和企业整合的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内部运行的必备制度和有效手段。
目前,许多管理基础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实行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从中取得了一定的效益,黄陵矿业集团公司作为陕煤化工集团公司的骨干全资子公司,遵循“诚信敬业,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不断开拓进取,于2008年7月份成立了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并相继出台了黄陵矿业集团公司现金流管理委员会及实行了二级单位财务科长委派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已初见实效。
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我们的经济运行质量才会不断的提高,企业的运行程序才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及其走向内容摘要: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建设从80年代初期就已经开始了,其中最早推行的是全国农村基层组织的村务公开制度。随后,一些地市以及省级机关、国家职能部门相继进行了政务公开以及相关制度的研讨与试点,如地方立法听证会等。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行政公开的主体以及内容范围狭窄,方式简单,对于不予公开的救济手段规定不足。为此必须完善行政公开的立法使之法制化,以及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制度内涵的研究和明确公开的方式等等。 关键词:行政公开制度 问题 对策 行政公开制度对于抑制腐败、倡导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从源头上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的战略措施,它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必备制度。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民主与行政法制的前提和基础。行政公开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将其行政行为公开于社会和相对方,让其知晓和了解相关情况的一种制度,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公开、情报资料公开、行政决定公开、程序公开、公务员的相关情况公开。 一、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国家领导对行政公开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公开制度在各级国家机关中逐步建立起来,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暂行)中就规定了执法的内容和期限;办事的程序;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违反公示行为的处罚规定。公安系统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走向深入。 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已经有一定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已经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主持的机关报等大报为核心,以《国务院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人民日报》等定期出版物为依托,以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汇编为补充的法律公告体系。也存在一定的依申请公开的立法。如《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一些政策对行政公开的内容、形式、监督和评价体系作出规定。政策的共同点主要有: (1)规定公开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公开、承办部门和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收税公开、廉政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公开。 (2)公开的形式根据 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范围、对象采用不同的公开形式。如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化社会传媒;向相关群众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设立办公大厅、印发办事指南(明白卡)、设置公开栏、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对于向单个对象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信函、回访等形式;向机关内部人员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会、文件、谈话、专栏等形式。 (3)公开的程序 公开程序的制定采用了我国政策制定的一贯做法。先让各部门拿出公开方案,方案中除了包括相关的职能规定、法律法规、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期限等内容以外,还要规定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及负责监督实施的机构和方式。 (4)建立公开的监督和评价体系 一般做法是建立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把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考核的范畴,同时建立外部评价和监督机制,如设立市民投诉中心,定期进行民意调查。 二、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政策的建立对于推行行政公开制度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对于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明显的作用。但是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 (1)缺乏对于行政公开理论的深入研究,将行政公开与相关制度混淆使用 实践中公开制度主要有: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审务公开、村务公开、街居务公开、立法公开、行政公开。有些人对行政公开的内涵和范围界定不清,在研究中和实务中任意扩大或者缩小行政公开制度的范围、方式。如实践中对于行政公开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最广义说,一切有关公共事项都应该予以公开。广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就是指国家权力在其运作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公开,从而使党政机关的所有事物和活动都置于人民的普遍监督和关注之下。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和特定的人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行政权实施监督的原则和制度。最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行政公开是指政府机关的政务活动除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通过多种形式公之于众。 对比上述观点,可以发现对于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和形式存在不同认识。如最广义说中行政公开的主体包括了党、政、军、法院、检察院等各级系统,甚至包括了实行自治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的厂务公开。而广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界定为党政机关,狭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界定为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最狭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界定为政府机关。将行政公开等同于政务公开,或者是将行政公开的范围扩大到村务公开等属于居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或者将行政公开的公开范围仅限于行政机关的公开,而忽视了法律、法规及规章授权组织的公开,这样做不利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2)行政公开具有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行政公开制度一经推出,立即为各地广泛推行,但因其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导致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在行政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难以成为稳定的制度。同时,有的地方片面理解中央领导的讲话,将行政公开的范围局限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只要群众满意就行,而不管行政公开本身的制度建设。这种做法在行政公开制度初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应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思维和做法。这种做法暴露了一种实用主义的倾向。同时行政公开的推行存在着任意性和持续性,落实未能法制化。由于行政公开主要在基层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实施,中央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行政公开的实施具有较强的弹性,行政公开的实施受制于当地领导的认识、权威和创造力,如果领导认识到位,给予高度重视,并有足够的权威推行和协调政务公开,制定有力可行的策略和措施,那么行政公开就能够开展得好,落实得深。反之,行政公开就落实不了,就会流于形式,走过场。这种现象也反映了行政公开制度的浓厚政策性,具有浓厚的“清官意识”和“不确定性。” (3)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狭窄 由于中央在建立行政公开制度的初期,曾经指出地方基层政权是行政公开的实施重点,所以当前各级政府在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对基层的注意力较多,行政公开的主体主要集中在乡镇级和市县级的政府机关,中央机关和省部级机关基本上处于原来的状态。同时理论界对于行政公开主体也缺乏深入研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行政公开的义务主体,对于行政公开的权利主体的研究较少。当然,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解决透明度问题的需要,相关部级机关也正在拟定相关政策。 (4)行政公开的内容范围狭窄现行制度关于行政公开内容的规定非常不完善,最大的缺点表现在对于除外事项的解释过于宽泛。如对于行政公开的内容一般的界定是“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外的其他事务”,这样的界定实际上是非常不明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为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完全偏重于对国家机密的保护,以防范国家机密的外泄为核心。对国家机密的适度开放及开放程序没有明文规定。同时该法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似乎有对国家秘密的等级分类过多的嫌疑,容易造成国家秘密的泛滥。确定何为国家秘密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国家机关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很容易将国家秘密扩大化,使得在具体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往往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公众提供信息。 因此,在以后的立法中,应该明确何为国家的秘密事项,何为国家机关可以公开的对象,应该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明确公开和秘密的界限。 (5)行政公开的方式简单 行政公开制度中,公开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各种不同的公开方式构成了行政公开的制度多样性。现行制度中多采用主动公开方式和对所有人公开,除此之外,还有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不同的公开方式的公开范围、公开对象、救济途径都是不一样的,应该加以区分。 (6)行政公开的手段落后在现行行政公开制度的手段中,多局限于通过印制小册子、上墙公开、工作流程表等传统媒体方式公开,或者是公开的范围多局限于行政公开主体的组织内部,公众如果需要获得信息,往往需要前往义务主体内部获得信息,这种做法不利于提高行政公开的效率。即使强调了网上政府的概念和网上公开的手段,但网页上的信息或是更新得较慢或是内容狭窄、时间短、随意性大。如笔者曾经登录某直属局网站,网页公开内容中介绍领导人员的章节竟然是其某前任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领导,网页公开内容的陈旧可见一斑。 (7)对于不予公开的救济手段规定不足 现行制度中,如果义务主体不予公开,最多只是追究内部责任,缺乏对不予公开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行政公开立法,实现行政公开的法制化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行政应该是法治行政,要逐步使法律法规成为行政机关行为的主要合法性依据。如前所述,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有政策性强的不足之处,政策作为行政公开制度建立初期的主要依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全国推行行政公开制度并使之更加深入,有必要制定和颁布行政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主体、机构设置、程序、救济途径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从世界范围看,行政公开制度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制定《信息公开法》、《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等行政公开方面的特别法,其他程序方面的总则性规定适用《行政程序法》。代表国家有美国和日本;第二种是没有特别法的规定,相关问题规定在《行政程序法》中,代表国家为德国。中国应该在吸取外来经验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国行政公开的现实情况,制定出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公开立法。在立法安排上,应该先制定《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信息公开法》等特别法、然后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之上,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二)加强对于行政公开制度内涵的研究 行政公开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企事业组织和公务员依法主动或者依申请将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其他事项予以公开的制度。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除了包括行政公开制度以外,还包括其他诸如院务公开、检务公开等公开制度。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村务公开制度,因为村务公开制度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因此说我国公开制度是由不同层级的制度组成的。 (三)逐步扩大行政公开的义务 主体范围目前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主要集中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基层行政机关。而实际上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而且应该包括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行政主体,如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在实际推行中,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公开,可以采用先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公开为龙头,取得一定经验后再行扩大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深入研究行政公开的公开方式 根据公开方式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根据公开对象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根据公开的地点不同,可以将之分为公报的公开、阅览室的公开、复制的公开;根据收费与否,可以分为免费的公开和收费的公开。在我国,行政公开的主要形式是行政主体主动公开,缺乏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详细规定和深入研究,从而影响了行政公开的效果,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行政公开方式的多样化,增加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规定。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 公开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主动将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登载在有关报纸上、公报上或者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有关情况的一种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是指权利主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向负有公开信息义务机关和工作人员请求公开某项情报的方式。 2、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 对所有人公开就是公开的对象是国家的全体公民、组织,没有资格上的限制。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就是公开的对象仅限于和公开的资料、信息、消息有利害关系的特定人。在对所有的人公开的方式中,行政主体公开的对象是国家的全体公民、组织,没有资格上的限制,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对象仅限于与公开的资料、信息、消息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这是公开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这时的公开范围仅限于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行政复议第三人。我国澳门地区行政程序法第60条(利害关系人之资讯权)规定:如私人有所请求,有权取得由行政当局提供与其中直接利害关系之行政程序进行情况之资讯,并有权获知对该程序作出之确定性决定。《瑞士行政程序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就本身之案件,向原处分官署或该官署所指定之邦之官署所在地,请求阅览卷宗。由此可见,前者的范围远大于后者的范围。这也是这两种公开方式最大的区别。 (五)扩大行政公开的范围 行政公开的范围是行政公开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世界各国对于行政公开的范围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列举行政公开的事项;一种是采用概括式加排除式的规定。首先概括规定行政主体的信息应该予以公开,然后再采用排除式的规定例外事项,例外事项一般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美国情报自由法采用第一种立法例。具体如下:第一,规定行政机关在原则上应主动积极对任何人公开行政机关所掌握的情报、资料;第二,对免除公开事项(exemptions),规定了具有可行性的标准,取代了旧法中的含糊不清的规定;第三,行政主体对拒绝公开负举证责任,行政主体必须向行政裁判机构或者法院证明拒绝行为符合法定的不予公开标准。同时,还应该注意对于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公开范围问题和不予公开的诉讼。 因此,我国行政公开对于公开内容可以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模式: (1)行政主体应当公开的内容 ①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②行政主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以及办事规则;③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以及相当级别公务员的收入;④行政主体的财产收支要公开;⑤行政执法依据、程序、过程、认定事实、救济途径等;⑥其他重大行政事项以及决策过程。 (2)不予公开的内容 ①国家秘密;②商业秘密;③个人隐私。 (3)行政主体对不予公开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救济制度 根据有权利有救济的法律原理,行政公开制度应该有救济程序的保障。在现代国家的行政公开制度中,普遍建立了行政公开的法律救济原则。申请救济的人一般有两种,要求反对公开的任何反对公开的利害关系人。根据申请人获取救济原则,当申请人的请求权遭到了国家机关的不当否决时①,或者是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构成了对自己的损害②,有权获得救济,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情报公开的诉讼。③对于救济制度的规定,各国有不同的立法情况,有的国家采用“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和相对人选择原则。 我国现行的行政公开制度中对于权利主体的救济权利规定得比较粗糙,在大多数的关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规定中没有规定权利主体有获得救济的权利。因此,在以后的制度中,不仅要赋予当事人查阅卷宗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布有关资料的义务,而且要赋予当事人就行政公开享有的行政救济权,直到请求司法审查权。 如可以通过扩大解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开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根据此项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即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因此,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论证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起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资料、情报的请求时遭到的拒绝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公开行政机关资料、情报的请求,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行政机关的义务,行政机关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相对人的请求予以回应。行政机关的拒绝是影响相对人的权利的一种具体措施,该具体措施针对的对象是请求公开行政机关情报的申请人,拒绝的后果直接影响到相对人自身的合法权利或者利益。 因此,相对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的该项规定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同样道理,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或者相对人对于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或者相对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释: ① 日本学者认为知情权是一种抽象的权利,而开示情报请求权才是实体法上的具体的权利,所以居民依照条例行使情报开示的请求权被拒绝时,该居民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可以参见野村好弘:《情报公开和个人情报的保护》,肖贤富译,《法学译丛》,1992年第1期,第14页;杜钢建、刘杰:《日本情报公开法的制定与实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第95页。 ② 美国的情报自由法规定了反情报自由诉讼制度,具体制度可以参见: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1月第1版,第1015—1021。 ③ 如美国法典第5章行政程序第552条第1款第6项第1目规定:如果(每个机关的)裁决部分或者全部支持了原拒绝提供档案材料的决定,应通知申诉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法院对该裁定进行司法申查。日本《情报公开法》也对情报自由诉讼案件的管辖和案件移转做出了规定。作者:皮纯协 刘飞宇 来源:法学杂志
1、会计·信息·文化 葛家澍; 3-7+962、股权性质、环境不确定性与会计信息的治理效应 申慧慧;吴联生; 8-16+963、社会信任、政治关系与民营企业银行贷款 张敦力;李四海; 17-24+964、成本管理信息租金、内部冲突与控制绩效——基于施工项目的实验研究 王新;毛洪涛;曾静; 25-33+965、政府干预、大股东资产注入:支持抑或掏空 章卫东;张洪辉;邹斌; 34-40+966、证劵发行管制下的地方“护租”与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风险化解 章铁生;徐德信;余浩; 41-48+96-977、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肖淑芳;喻梦颖; 49-57+978、市场地位、商业信用与企业经营性融资 张新民;王珏;祝继高; 58-65+979、资本结构与企业绩效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 陈德萍;曾智海; 66-71+9710、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建设若干问题研究——基于相关政策与法规之间冲突性与不完善性的思考 丁友刚;文佑云; 72-77+9711、审计意见中的信息指标权效重构 赵子夜;王跃堂; 78-83+9712、基于GONE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研究 洪荭;胡华夏;郭春飞; 84-90+9713、创新与本土特色相结合的中国会计研究——中国会计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综述 陈红;余怒涛;陈永飞; 91-9514、中国会计学会英文期刊《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中国会计研究》征稿启事 98
财务管理 是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 范文 ,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一 《试谈电网企业财务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管是企业还是居民对电力的需求量都有增无减,这无形中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力企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力企业发展,提升我国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政府加快了电力行业的改革力度。伴随着电力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在电力企业中的不断确立,使得电网企业迫切建立现代化的财务体系,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很多电网企业都难以达到这个要求,这就制约了我国电网企业的发展。 文章 就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些浅显的探讨,并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电网企业;财务管理;风险预警 1 引 言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使得电网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由于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很多电网企业的管理方式还是遵循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这使得我国电网企业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我国政府加快了对电力企业的改革力度,希望可以帮助我国电力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财务管理部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我国电力企业要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就必须要重视财务管理,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创新与改革,使其可以为我国电网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电网企业由于体制、观念等因素的制约,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因此,加强对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了。 2 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发展趋势 外界监督力度不断提升 电力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不仅仅关系到电力行业的利益,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电网企业的发展,在电力体制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社会对电网企业的监督力量也不断提升。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对电网企业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消费者为了可以获得更好的电力服务,对电网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无形中就会增加广大消费者对电力企业的监督力度,使其可以提供更好的电力服务;二是国家对电网企业的监督不断成熟。在我国,电网企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其财务状况不仅关系到电力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因此,除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国税局等部门对电网企业进行监管以外,我国政府还设置了电监会与国资会对其进行监督,以便可以全面强化对电网企业的监管。 我国财务管理法律不断完善 目前,我党正在大力倡导建设法治社会。财务管理作为企业一项极为重要的管理活动,其正常开展也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我国政府在2007年颁布《企业财务通则》以后,又在2008年颁布了新的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这两部有关企业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此外,为了确保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诸如《 公司法 》《企业所得税》等多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提升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也日渐突出。要想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企业就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尤其是在我国,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各项政策也不断完善,这就无形中对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更需要其具有一定的金融、法律、税务、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此外,财务管理工作者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不能将自身仅仅局限为一名纯粹的财务工作者。这些既是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是其未来发展的趋势。 3 我国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途径分析 创新电网企业财务管理观念 对于我国电网企业而言,建立现代化的财务体系势在必行。但是要想构建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财务体系,首先就需要电网企业创新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只有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才能更好地帮助我国电网企业构建现代化的财务体系。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对财务管理理念进行创新:一是树立人本化的财务管理理念。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在各行各业中,人始终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所以,在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将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放在重点位置上,以便可以建立与我国电网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本化财务运行体系;二是树立知识化财务管理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面临的问题日趋复杂多变,同时加上电网企业多为技术密集型与资金密集型企业,树立知识化的财务管理观念是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必然方向;三是树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观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在各行各业中都得到了极为广泛的运用。信息技术的运用,不仅可以提高 企业管理 活动的质量,更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活动的效率。因此,我国电网企业要构建信息化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全面信息化。 进行风险预警与控制,实现风险管理创新 风险具有客观性。在一个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尤其是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企业面临的风险不仅数量增多,而且变得更加复杂多变。如果企业不能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势必会严重制约企业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最近几年,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电力需求不断增加,使得我国电网企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虽然我国电网企业发展迅速,但是电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尤其是财务风险在不断增加。因此,我国电网企业要想取得进一步发展,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具体而言:一是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不能因此就忽视风险的存在,而是要切实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做好风险预警与控制工作,将其视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二是建立风险识别体系。风险具有多样性与隐藏性,这就需要电网企业建立风险识别系统,可以更好地识别各种风险;三是建设风险控制系统,以便企业可以及时采取各种 措施 来化解风险。 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创新 对于电网企业来说,电网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企业现代化财务体系的构建与执行。因此,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要重视财务工作人员能力的创新,使其可以更好地适应电网企业未来发展需求。在2008年,新的会计准则颁布以后,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电网企业应该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力的创新。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强对电网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可以严格执行财务与经济法规,灵活贯彻和运用会计准则,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经济预测和投资决策能力,从而可以为企业的战略管理和资本运营提供较高的财务咨询建议;二是做好财务人员的选拔机制,使企业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可以脱颖而出,从而可以不断调整与优化企业财务队伍结构,使企业财务队伍始终保持活力,同时也有助于财务管理队伍更好地满足企业未来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李庆艳.实施财务集约化管理对电网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J]. 财经 界:学术版,2010(2):116-117. [2]梁国栋,王楠.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流程优化思路与 方法 研究[J].商业会计,2013(11):75-76. [3]周磊.电网企业基建财务管理模式改革探索[J].东方 企业 文化 ,2015(15):281. [4]叶霞.现阶段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创新[J].现代经济信息,2013(21):239-244. 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二 《试论财务管理及财务管理方法》 【摘 要】企业财务管理是根据资金运动的规律,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思想和观念也随之更新,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巨大作用后,企业界逐渐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现代企业必须重视管理,企业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市场经济 1.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企业资金活动、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就是资金运动增值的过程,财务管理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企业管理必须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如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物资供应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他们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具有各自的特点:有的侧重于使用价值的管理,有的侧重于价值的管理,有的侧重于信息的管理,有的侧重于劳动因素的管理。鉴于在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地存在着奖金活动,于是对企业资金活动的管理就逐渐独立化,形成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分析、财务预测、决策、计划、奖金筹集管理、投资产品成本管理、收入与利润分配等。此外,还包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组、解散、破产的财务处理。所以财务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是对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所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是综合性的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又是企业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企业各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大都可以资金运动中综合反映出来,而通过合理地组织资金运动,又可以对企业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财务管理的各项价值指标,是企业经济决策的主要依据,将企业生产情况与财务情况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来,并深入分析,寻找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措施,堵塞漏洞,提高效益,加强成本管理,以更低的耗费获取同样或更高的收益。 在我国财务管理从国家对企业高度集中管理到成为企业综合管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时,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企业经营和管理始终是围绕着国家统一计划来进行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竞争的主体,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使社会资源流向那些利用效率高、效益好的企业,而最终达到合理配置使投入的资本不断运动和增值,这就迫使企业注重运用资金控制成本和增加赢利。现代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赢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一旦成立,便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企业只有在发展中求生存,取得利润才能实现其存在的价值。企业为实现其生存发展的目的而实施各种各样的如生产、质量、销售等管理工作,而这些管理工作的轴心是财务管理,它们的最终结果都会反映到企业的财务成果上来。可见,如果缺乏财务管理的观念,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产品的价值不能得以实现或不能补偿支出费用,企业也就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总之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搞好财务管理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 要做好资金的运作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血液,资金管理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集团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除少部分经营资金由各子公司筹集外,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安排。集团公司根据集团预算编制筹资计划。集团公司筹资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余缺,充分利用集团的闲置资金;另外还要考虑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趋势,合理安排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之间的结构,以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 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最好的办法是实行集权式管理,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出现资金使用散乱的现象,而且可以利用闲散资金进行研究开发、对外投产等工作,谋求资金的短期效益。 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财务管理是一个循环过程,一般来说它应与本企业生产周期相吻合,它应包括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检查五个环节。这些管理环节,互相配合,紧密联系,形成周而复始的财务管理循环过程,构成完整的财务管理工作体系。 通过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从预测、目标的发布、监控、考核、信息的反馈与分析,到目标的下一次修正、发布、往复循环,使整个企业管理得以强化,充分发挥了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 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 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对整个集团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宜在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进行,在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以目标利润为前提,编制全面的销售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现金收支预算和损益表预算,使企业生产经营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 3.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现代管理的核心,以社会效益为生命线;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和投入资本的配置,更要重视知识资本的有效配置;要调动企业人才的积极性、开拓性,防范抵御各种风险,使企业更好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正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充分认识和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科] 【参考文献】 [1]裴慧丽,张晓冬.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7(26):149. [2]王晓洁,周艳平.内、外资企业合并中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J].经济与管理,2005(10). [3]哈特维尔·亨利三世.企业并购和国际会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三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呈现一种快速发展态势。但随着企业发展,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企业扩大再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开始突显出来。一些企业为了追求产品的产销量以及市场份额的占有比例而忽略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作用,生产经营管理胜过了财务管理,使得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作用被忽略,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经济体制也使其财务管理的加强变得困难重重。例如:融资政策、行政干预等,使中小企业在谋求企业生存面前,无暇顾及财务管理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财务管理模式固化,管理观念落后 中小型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企业领导高度集权,采用家族式管理。一些企业领导者由于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再者,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限性。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同时对外来人员又缺乏一定的信任,对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方式不能敞开胸怀接纳,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二)企业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融资方面有很大的困难,一方面,资本实力有限。由于中小企业原始资本少,经营规模较小,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效益不稳定,而且经营粗放、技术装备落后,产品竞争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因此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信用度低。由于中小企业信息的不透明,一些企业中存在财务信息虚假、财务管理水平低、报表账册不全等现象,贷后不能及时偿还,甚至没有能力还款,让金融机构不得不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保持谨慎的态度,同时中小企业没有可靠的担保体系,使得中小企业很难贷到款。 再者,融资 渠道 少,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少,因此要想通过贷款的渠道来扩大融资并不容易 ,而且国家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政策性强、手续复杂,门槛高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在融资难的因素。 以上三方面原因使得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发放更加严格、慎重,商业银行出现“惜贷”现象也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财务风险意识淡薄,企业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中小企业一方面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融资后又存在着较高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成本高。中小企业因其本身条件存在的局限性,使其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但是为了生存、发展和应对竞争,中小企业不得不考虑 其它 的资金来源渠道,例如从投资担保公司借款,企业间拆借,个人借款。这些资金来源和从银行筹资相比,利率高,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在增加了资金的使用成本的同时也使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风险。二是过度负债。一部分中小企业为追求销售,大量进行赊销,造成资金周转慢,资金使用效率低,影响到扩大再生产,不得不从企业外部进行融资,从而进入靠贷款维持经营的恶性循环。三是短融长投。一些中小企业为扩大再生产,先融来资再说,不考虑资金偿还周期的长短,将一些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使企业存大较大的支付风险,同时也极易产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四)机构不建全,财务管理水平比较低 多数中小企业因规模小,业务简单,一般不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常常一人兼多职,包括一些不相容职务,造成职责不清,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考虑到工资成本问题,不愿以较高的工资水平引进专业人员,一般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在进行会计相关工作时有很大的随意性,由于会计的理论知识比较薄弱,很多时候都不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进行操作。在工作中会还受企业所有者的制约,财务处理、税款缴纳、资金管理等很难按照规范来进行。 (五)企业财务控制力薄弱,忽视资金管理 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信不足,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中, 一般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来支付货款,很难进行短期融资,对货币资金的需求往往较大。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利润而不得不采用赊销这种方式, 但是,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没有有效的催收措施,高额的应收账款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造成资金回笼困难,导致了资金运用效益上的损失。另外很多中小企业在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库存物资的收、发、结存缺乏严格的控制, 使得会计期末存货占用资金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也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方案与对策 由于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由企业自身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造成的,要想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各种问题,还需多措并举,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改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政府充分发挥其调控作用,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要有好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还要靠外部环境和有利的政策支持。近几年来政府通过 财税 、金融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提高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起征点,发行小微企业债等,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政府还需进一步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制定并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尽快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机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搭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的平台和载体,积极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长效机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改善银企关系,获得资金支持。 (二)强化资金管理 要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尤为重要。一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情况下,合理规划现有的资金,提高资金高效率的使用,降低现金流动过程中的风险。二是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权衡收益和成本,严格控制账龄,减少呆坏账,提高资金周转率。合理确定企业库存,减少库存积压,以销定产,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提高存货周转率。 (三)树立财务风险观念 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积极作用,确定合理的负债率,充分考虑企业的偿还能力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规避高负债和不能到期支付的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和财务费用。同时要充分考虑借款的周期,对借款的用途加强控制,避免将短期融资用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 (四)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 财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经营中的方方面面,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公司管理者应切实树立企业管理的关键是财务管理的观念,要把强化财务管理作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贯彻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使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五)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中小企业要从自身健全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严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2.责权利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4.加强内部审计控制。 5.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将会变得越来越突出,并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在政府积极推出各项政策进行扶持和引导同时,中小企业要以国家政策为依托,积极利用好外部环境资源,不断强化自身资金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只有如此中小企业才能在社会的激烈竞争中长期生存、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猜你喜欢: 1. 财务管理论文的范文 2. 关于财务管理论文精选 3.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范文 4.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优秀范文 5. 财务管理论文精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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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进企业管理会计体系构建
2015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将管理会计由普遍规律上升到标准。《基本指引》是财政部继2014年10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之后,发布的又一管理会计纲领指导性文件。它的发布标志着,管理会计将在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中摆脱“纸上谈兵”的尴尬局面,真正落地实操,推进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成为企业的重要任务。
一、全面预算管理推进管理会计体系构建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管理会计的组成部分之一,全面预算管理是连接管理会计体系各个板块的桥梁,管理会计的目标需要依托预算管理和控制来实现。预算管理具备的综合性、引导性、前瞻性等特质正是管理会计所具有的。这些特质使得全面预算管理将其他管理会计的(如战略管理、成本管理、存货管理、绩效评价等)融合联系在一起,将管理会计的各个方面融会贯通,其作用是其他管理会计工具难以替代的。
(一)与EVA结合突出价值导向
EVA作为一种评价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指标,其最具特点和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将考虑资本成本纳入考虑范畴,将全面预算管理与EVA结合运用,把资本成本纳入预算控制过程,树立成本意识,强化价值创造理念,促进全面预算管理发展。同时,将资本成本与成本费用预算融合,把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占用情况纳入考虑范畴,突出强调了企业价值的重要性,全面预算管理与EVA的结合使得决策的合理性大大增加。
(二)与BSC结合促进战略落地
全面预算管理本质是对企业资源的整合配置,现行预算大多只考虑财务指标,在人力资源、信息技术、企业文化等非财务资源的配置方面考虑不足。平衡计分卡是衡量企业业绩和战略实施的管理工具,BSC与全面预算管理的整合可以预防预算与战略脱节,摆脱短视现象,更加重视企业的长远规划,使短期的预算指标与企业长期发展相适应,强化预算管理的实施效果。BSC也可以弥补全面预算管理非财务指标重视不足的弊端,通过四个维度的规划实行,使预算从制定到实施都不单单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需要企业所有部门从上到下的通力配合。
(三)结合目标成本管理强化过程控制
作为一种有效的成本管理方法,目标成本法的使用范围变得愈发广泛。将全面预算管理与目标成本法系统结合,设立责任中心,管理责任明确到各中心,充分调动起生产经营的积极主动性,建立与各责任中心对应的核算体系,精确核算经营成果,合理评价经营业绩。
二、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构建管理会计体系中的应用
自2014年末《指导意见》发布以来,一些大型企业已经逐步引进管理会计体系。例如,宝钢集团构建“四位一体”的管理会计框架、推进成本领先战略落地;京东集团基于价值链进行全方位成本管理;中航工业集团进行EVA管理实践、构建全面成本管控体系等。这些企业集团在构建管理会计体系的探索和实践中大多以全面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作为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
以中航工业为例,中航工业通过全面预算管理这一管理手段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科研生产经营活动合理有序进行。目前,全面预算管理在中航工业的应用成果已经较为显著,初步实现了以预算为基准,人人事事看预算的良好氛围。在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战略导向作用、合理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严格按预算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对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做好成本费用预算分析,有效降低了成本费用。同时,在绩效考核方面,将预算执行过程及结果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依据,保证了预算执行的质量。
以预算为起点,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中航工业财务工作转型顺利进行,逐渐形成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主导的财务管理模式,成本费用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提升了公司的质量效益。中航工业的成功实践离不开管理者对全面预算管理准确的定位,以及与其他管理会计工具的系统整合。然而,在预算的实际编制和执行中有时仍会出现预算管理僵化、灵活调整不足或预算编制松弛,出现“超预算”或“预算外”的情况。下文结合中航工业在应用中值得借鉴的地方和不足之处提出几点建议。
三、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全面预算管理的实行对成功构建管理会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结合中航工业构建管理会计体系的应用实践,本着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应用效果的原则,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定位,促进全面预算管理推行
从本质上来说,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围绕预算的制定和执行展开的,是涉及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管理系统,综合性地囊括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在内的所有活动;以预算为主线对企业各种经营活动各个环节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各个层次员工全员参与。全面预算管理作为管理控制工具,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功能定位:
第一,促进战略落地的抓手。企业战略是为了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做出的总体筹划和整体部署。战略的落实和推进需要层层分解传递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全面预算管理是落实战略的有效工具。将原本抽象、难操作的长期战略规划转化为短期的目标,并统筹分配给各个部门的每个员工,使得企业目标具体化、部门目标明确化、个人目标更具操作性,从而保障战略目标能够真正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配置企业资源的有效工具。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因此,能够站在战略的高度有效地整合各种资源,协调整体与部门之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目标冲突就显得十分必要。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把企业各方面的工作纳入统一计划之中,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对资源进行统筹分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企业在经营期末需要对各级管理者和基层员工进行全面、综合的业绩评价,并以此与薪酬激励相挂钩,实现对全体成员的激励和制约。业绩评价需要一个清晰、具体的衡量标准,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而预算恰好可以作为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部分,为财务业绩评价提供客观依据和基本尺度。
(二)系统整合,确保全面预算管理正确实施
如前文所述,全面预算管理作为管理控制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在管理会计工具的整合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除了上文中提到的与EVA、BSC、目标成本管理的整合,在管理会计体系构建中,更应以系统整合为主线,促进全面预算管理与其他管理工具进行系统整合,实现整个管控链条的集成化、系统化。
首先,在预算编制阶段要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发挥战略目标的引导作用,确保预算目标良好体现企业战略和经营计划。二是树立业务导向,结合前端业务实际制定预算,加强财务预算与业务活动的关联性,打破部门壁垒,真正实现业财融合。三是企业应根据预算内容、特征等的不同,灵活选用如零基预算法、滚动预算法、作业成本法多种方法。
其次,在预算执行控制阶段应注意将预算控制和其他管理控制工具进行整合。例如,预算控制可以与授权审批控制结合在一起,通过事先制定权限指引的方式对预算内、超预算、预算外等事项的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避免预算执行随意的现象出现,提升预算执行的刚性与严肃性。预算控制也应与其他风险管理工具进行整合。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偏差,因此需要借助风险管理工具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控和防范,按照预算偏离度设置预警风险等级,合理确定预警范围,通过实际结果与预警指标的对比,对预算偏差进行严密监控。
最后,预算考核阶段要促进全面预算与绩效考核的整合,实现整个管控链条的一体化和系统化。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在预算制定阶段对战略目标进行进一步分解与细化,对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指定,绩效考核作为企业战略实施结果的分析与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量。
(三)刚柔并济,保障全面预算管理运行
由于预算的不确定性,企业在预算管理的实际应用中常常会陷入两难困境:其一是全面预算管理执行过程过于严苛和预算执行僵化,导致企业创新活动和应变能力受到阻碍;其二是预算编制松弛,执行控制力权威性不足,“超预算”“预算外”的现象时有发生,预算制度形同虚设。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运用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兼顾预算的严肃性和灵活性,尽量避免预算僵化和超预算的现象发生。企业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过程中应做到灵活调整,刚柔相济。
在预算编制阶段要防止预算编制松弛,避免执行部门出于风险规避动因,刻意制定较为宽松的预算标准来减少超预算现象发生。由于预算本身是一种预测,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准确,所以在编制阶段也要考虑其灵活性;在执行和考核阶段要按预算标准进行控制,严防“超预算”和“预算外”情形,增强预算的控制力。另外,还要从“柔性”角度出发考虑,因为客观环境是随时变化的,预算在执行中不再切合的情况也完全有可能出现,这时就要根据实际灵活调整。
四、结语
管理会计和预算管理对企业而言作用甚大,企业应当以预算管理为牵引,将预算管理贯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始终,深入推进建设管理会计体系,运用全面预算管理等管理会计的科学工具,协调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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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医疗体制促进我国医疗卫生改革 【关键词】 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医疗市场 〔摘要〕 随着我国的经济与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服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医疗服务也逐步走上规范化、正规化道路,但改革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与不足。笔者认为这是医改道路上的正常现象,事物总是在不断解决新矛盾过程中发展前进的。只有不断纠正错误、解决问题、改进不足,才能使我国卫生事业更好发展、医疗服务更加的完善。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医疗卫生当前管理与服务形势,对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矛盾。提出了加强医疗市场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改善医疗环境等方面解决方法及意见。 〔关键词〕 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医疗市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健康保障不断进步。但是随着人们医疗需求的提高,人们医疗卫生需求与医疗市场服务之间存在很大矛盾:医疗价格还存在上涨趋势;医疗市场不够规范,弱势群体的医疗费用压力越来越大等社会不和谐的现象。我国整体医疗费用以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速度增长,国家卫生总费用已超过了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1〕。当前,在我国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医疗服务机构产权变革呈现多元化趋势。这些机构在不断地引入企业经营经验和套用企业运作模式的过程中,片面理解市场化的价值内涵,出现了单纯规避经营风险和过度地张扬利己主义思潮〔2〕,在医疗服务中采取不规范经营管理方式,甚至以非法方式坑害公众以牟利;再加上先进技术的应用、高档设备的使用、新药品的研发使用,甚至医疗技术滥用、过度使用,使得医疗价格的不断上涨。2005年哈尔滨、深圳等城市的天价医药费就是个鲜活例证。笔者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处在当今医疗改革的大潮中,认为应该更好的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为我国的医疗改革做贡献,提出自己以下见解。 1 加强医疗市场监管,改善就医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目前我国医疗市场仍存在医疗资源浪费、药品回扣及收受红包现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市场调控政策,加强行政干预和管理,制定严格监督及处罚政策,改善就医环境。这样医疗市场有良好的环境氛围及风气,既有利于我国医学的发展,又使有效的医疗保障资源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使医疗机构在市场经济浪潮中认准航标,全心全意为人们的健康服务,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摆脱公众信任危机,使医疗市场秩序健康发展,这是市场化初期必须做到的,不然我国的医疗市场会畸形发展。我们应积极宣传医疗技术及优秀医务工作者,宣传良好的医疗服务,使人们重新认识我们人民医院为人民的高尚理念,使人们充分相信和信任医院和医务工作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2 构建合理医疗教育和人才流动体制 建立健全严格的专科人才培养制度,医师教育必须是正规的5 a以上临床医学培养。实习毕业后进入二级临床医院进行工作锻炼,在较好医术及医德的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专科工作训练,全面考察初级医师的综合素质,合格并取得相应专科医师资格后才能独立工作,然后进行优胜劣汰。二级医院定期选送优秀医生进入三级医院进修或帮助工作,采取竞争方式,工作成绩突出并医德良好的,调入三级医院工作,构成人才梯次,增强我国难重病的救治和医疗科研能力。医师工作取消终身制,不能胜任医师工作的实行坚决强制淘汰,不得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从二级、三级医院调派医务人员到社区和农村进行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及发展机会,吸引优秀医务工作者到社区和农村工作,还可以进行定期调换岗位,提高我国整体的保障能力及水平。“流水不腐”这样既能使优秀人才更好的发展,由能提高我国医疗服务的整体保障能力和水平。医院应按需设岗,按岗取酬,公开竞聘,激活人员合理流动。实行对重要管理人才、骨干技术人才实行特别高薪、特殊待遇及岗位津贴制,吸引国内外的高尖人才,使他们发挥主导作用。因为一个骨干人才的工作,可以造就一个高水平的学科、带动一个部门的工作。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现有的高尖人才;另一方面也可促进、激发今后的人才培养〔3〕。 3 构建合理的医院层次及体制制度 我国医院现在实行分等级制度,笔者认为,加强三级甲等医院在医疗科研及技术革新上的投入,紧跟医学前沿,提高疑难杂症的治疗水平;积极展开中小医疗机构,进行常见病的诊治;大范围的开展社区和农村医疗保障,保障人们的基本健康与疾病防控。这样不仅解决难重病的救治,提高了我国的医疗水平,又使常见疾病得到及时治疗,更好的做到疾病防控,有效的阻止黑诊所存在。中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建立广泛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降低老年人的往返成本,将有助于增加其对医疗服务的利用〔4〕。卫生行政部门应选拔具有良好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才来负责医院管理,打破必须是医疗专家才能当院长的固定规律,更好的使人尽其才。目前我国医院院长大多数是从临床一线的医学技术专家中选取,一般没有经过专门的正规的系统的管理学理论培训和学习。且有的院长还参加部分专科业务工作,这种“双肩挑”甚至是“一头沉”的院长既管不好医院,又浪费人才,对国家、对医院简直就是一种损失〔1〕。 4 构建医疗补贴、保险和社会救助相协调的保障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必须把握和处理好制度改革与保障投入、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的关系,特别是要把改革的进度、保障的程度和财力支撑的可能结合好〔5〕。国家应制订明确的长远发展规划和详细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开展农民的医疗保险,使一病致贫和无钱放弃治疗的悲剧消失。政府在规范医院医疗收费的同时,构建平价医院,建立专项基金对特殊疾病患者进行医疗补贴,并建立相应的医疗保险制度及法律来更好的保证人们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发动社会的力量捐助或其他形式帮助那些因没有钱无法得到医治的患者,虽然这只是当前我国经济不够发达的权宜之计,但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社会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使部分危重贫困患者得到救治。 5 构建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和疫情预警制度 当前全球经济的一体化,我们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医疗行业应尽快建立医疗资源的共享机制,使我们有限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最大可能的为人类健康服务。让先进医疗信息及医疗技术尽快流通共享,不仅在大的三级医院共享,更应让中小医院及社区、农村医疗系统能够资源共享,提高我国整体医疗水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制度,要使我国综合性国家大医院应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医学前沿技术的同时,不断创新医学技术来引领全球医疗技术水平,并全国的医院实行资源共享,为我国的卫生事业服务,为人们群众服务。医疗技术虽然不断进步,但并不能阻止一些灾难性的疫情的发生,比如2003年我国“非典”流行,当今禽流感的蔓延态势,都使我国经济和人们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虽然医务工作者在一线工作,但仅仅接触的是就医的患者,我们政府也正在积极探索制定疫情预警制度,积极宣传和发动群众来配合医院和医疗行政部门来更好的完成疫情预警和防御工作。 6 构建医疗多元化市场,提倡全民“健康消费”理念 构建医疗多元化市场,提倡健康体检或保健服务,使疾病尽早发现治疗,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提倡”健康消费”理念。加大宣传“健康消费”,使我国群众定期到医院检查、咨询、了解自身健康情况,或进行定期的医疗保健,了解响应的医学保健知识来为自己的健康服务。医院应积极挖掘市场潜力,调整经营策略、改善经营模式,增加服务项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和谐病患、顾客与医疗服务的关系。全面品质管理(totadqualitymanagement,TQM)概念最先是应用在制造业,其导向是提高产业的生产力、效率和效益,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顾客、拓展市场、提升竞争力。TQM用于医疗机构,就是希望医院建构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安全有效的医疗环境”,提供全面的、优良的医疗与保健服务,使之满足病患需求,开拓医疗市场,减少成本,提高竞争力。1992年台湾医院自觉引进TQM管理理念,卫生主管也积极推动。TQM推动后,医院不再局限于医疗是医院唯一服务,顾客将医院作为一个与医疗、保健有关的消费场所,享受更有品质、更舒适的特殊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6〕。总之,我们医疗改革最终目的是更好的保障人们健康,解除患者的病痛。让我们每一个医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医疗改革事业,为中国的卫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要我们不断发展、不断改革、完善自己、提高水平,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会不断进步,医疗市场逐步走上正轨;我们的和谐社会与文明才会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张进.医疗体制改革的出路.国际医药卫生导报〔J〕,2005,13. 〔2〕 王俊华.以社会责任为目标引领我国医疗服务机构改革〔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5,4:196198. 〔3〕 杜崇禧.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建议〔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5):301302. 〔4〕 陈冬冬,潘志刚.医疗体制改革中的几点思考〔J〕.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05,4:308309. 〔5〕 廖锡龙.在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4,11(2):13. 〔6〕 林端宜,黄颖.台湾医疗卫生改革新进展〔J〕.中国医院,2004,8(4):7274. 并非很准确,仅供参考, 欢迎您随时咨询。 希望对您有帮助。补充:医疗服务和保险中公共机制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中国的医疗改革 当今世界上还没有几个国家把公共医疗卫生系统当做商品投入市场竞争,把饱受疾病折磨的病人当作榨取暴利的对象!中国又开了先河!每年因此致残甚至死亡的人数难以估计!现在医疗已经成了一些富人的特权。因为经济原因,社会上多数的医疗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穷人甚至无法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医改应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让大多数人能够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健康;让群众真正的能看得起并能治好病!所以医改应从 “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两大方面着手。并根据国家规定,和专家的研究应继续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两会以来医疗问题一直是媒介探讨的热点,因为医疗涉及民生,是老百姓所最为关心的切实问题。对于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健全和有些畸形的医保制度更是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所讨论的热点话题! 人们都在抱怨中国的医疗体系,“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那么本人先来介绍一下中国医疗体系的现状! “医院只认钱,不认人。”——仅仅因为深更半夜未带足现金,渝州大学陶国林老师在押光身上所有钱物后,仍眼睁睁看着自己患急性阑尾炎的学生得不到救治,其中一头发花白的医生竟作答:“我们只认钱,不认人。”(中新网重庆) 又如医院在收治急诊病人之前先收一笔押金的情形并不少见。官方媒体对一起惨剧表示了震惊。四家医院拒绝收治三岁幼童烫伤惨死——因乌鲁木齐市4家医院拒绝收治,不慎被开水烫伤的3岁幼儿刘光祥,在父母抱着他奔波4个多小时后休克死亡。(《人民日报》) 当今世界上还没有几个国家把公共医疗卫生系统当做商品投入市场竞争,把饱受疾病折磨的病人当作榨取暴利的对象!中国又开了先河!每年因此致残甚至死亡的人数难以估计!可怕呀!英国《泰晤士报》8月4日 发表一篇文章 指出中国的医疗体制“露骨的贪婪取代了赤脚医生!”现在医疗已经成了一些富人的特权。因为经济原因,社会上多数的医疗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穷人甚至无法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据统计,我国20%的人拥有80%以上的银行存款,由此可以看出,贫穷或者说不太富有的人占了绝大多数,政府应该保证这些人获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目前,我国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是%—%。在这部分财政支出中,医疗费用的70%用在城市,30%用在农村;而我国70%的人口在农村,也就是说30%的人口占用了70%的卫生资源,包括政府的支出。2003年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是2622元,根据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2003年农民住院例均费用是2236元。这样,如果一个农民家庭有一个人住院,可能这一年的收入就全部用到医疗费用上。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在卫生部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布会上曾经承认,在农村有40%—60%的人,因为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什么是国耻,这就是国耻,30%的人占据了70%卫生资源,在这30%中极少部分人却又占据了绝大多数的资源和金费,当外面的工人、农民因交不了住院费死 可以看出,中国的医疗是相当不健全,不公平的!我们的医改究竟要失败几次才能真正接受教训呢?我们还能经得起几次失败呢?本人对今年的医改也同样持怀疑的态度!原因很简单,北京市能不能放鞭炮都要在全体市民中征求意见,圆明园的湖底要不要铺塑料布都要听证,还得现场直播什么的,医改这样比天还大的事,怎么就这么放心地让“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暗箱操作,一手包办了呢? 本人认为医改应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让大多数人能够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健康;让群众真正的能看得起并能治好病!所以医改应从 “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两大方面着手。并根据国家规定,和专家的研究应继续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变,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二是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变,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三是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增加卫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依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体如下: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预防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加强卫生行业监管,维护群众就医安全;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改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群众的卫生观念和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 第二,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第三,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重点控制艾滋病、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第四,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努力解决农民缺医少药的状况。一是在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正式启动农村卫生基础建设规划,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筹资,用几年的时间,逐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二是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体系和农村医疗管理规范,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四是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每年新增的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改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廉价服务的保障措施。五是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组织城市医生对口支援农村。 第五,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近年来,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整体上看,成效不够明显,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存在问题,公益性质淡化;社会资源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不畅,发展不快;医疗服务监管薄弱,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缓慢,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很突出。 第六,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狠刹不正之风。
新时期医院资产管理问题与对策论文
摘要: 加强医院的资产管理,是医院顺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过程。医院的资产是保证医院运转的基础物资,如何正确有效的进行科学的资产管理,是医疗单位各种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医疗单位已经逐步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对于提高自身资产管理已经是箭在弦上。本文通过对目前医疗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中,分析出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弊端,从而有效的提高医院资产管理的效果。
关键词: 医院资产 管理 问题对策
医院资产的管理是医院保证后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迎合新时期医疗单位改革的实行的重要的资金链,其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提高医疗单位资产的水平,不但可以有效的节省资源,更可以提高医疗单位经营收益,因此医疗单位应该从自身出发,从基本上提高资产管理,改善管理弊端。
一、医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目前已明确规定医疗单位资产的定义。医院的资产中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口碑、知名度等等)、流动资金、人才储备。如今医疗改革逐步完善的今天,加强医疗单位资产的管理是提高医院竞争能力的重要过程,是医疗单位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1.有效的提高医疗单位竞争能力。
随着国内市场化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医疗单位之间的竞争趋势越发明显。医疗单位想在经济发展下稳定的生存,必须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以及管理能力。医疗单位的资金管理是自身最基本的保障,只有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资金流动缩减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这才能顺应经济发展并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医疗单位通过有效的资产管理改革,可以压缩运营成本实现资产与资金流合理化的使用,将有效的把资金用于自身水平的提高,这样才可以有效地提高医疗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获取重要的发展动力。
2.有效的提高医疗单位的管理水平。
我国医疗单位在医疗体制改革的推动下,特别针对于公立医院,目前的医疗单位都面临着转型、更换经营方式的过程,传统计划性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顺应新时期的医疗单位的经营需要。需要普及科技化高效的资产管理,才可以确保医疗成本的控制与资源的整合,这样才能促进新的医院资产管理,从而促进医疗单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最佳的状态服务于社会,并提高发展。
二、新时期医院资产管理存在的弊端
1.管理体系不健全。
目前很多的医疗单位,在对医疗资产的管理不是很重视,从而给资产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漏洞。在医疗单位中很多的业务科室基本都涉及到资产的运转,更有管理资产的责任,各个科室应适应资产管理需求并严格实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单位的资产形成一个有效的循环链。可事实上目前的医疗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各个科室分工不明确、管理制度模糊、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使医疗单位的管理无法实现和不能及时的跟进发展需要,造成医疗单位的账目不清,导致医疗单位的资产流失,大大的降低了医疗单位经济效益的发展速度。与此同时,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管理,在整个医院管理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尽量保证固定资产发挥其最大、最持久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最大效力,延长使用年限,就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医院的管理层当中,大量存在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首先,从源头上来说,领导们的意识中,没有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也许还是个问号;其次,部分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仅限于对其实体的认可,在固定资产的价值方面没有足够的认识。
2.医疗单位审计漏洞。
会计和财务是资产管理的重要部门,部分医疗单位的在这方面的水平明显偏低,因此审计工作都在主张‘表面’,实际审核时却漏洞百出。审计工作在监管资产管理方面无法正常的发挥,这使得医院的采购科学化水平得不到保证,造成了医疗单位固定资产采购的盲目性。内部审计的不到位,会使得审计监督的质量降低,导致医院资产管理的深层工作无法及时的进行跟进,造成医院资产的使用、维护以及物资保管等等,各个问题的显现,降低了医院经济发展的效益。
三、新时期加强医院资产管理的对策
1.明确医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迈入新时期,医院属于高资金产业,与旧时期相比其资产更加的复杂,其中固定资产就涉及到诸多种类,医院资产的管理流程长,涉及到的部门居多,对医院整体的经济效益有很大的影响。在新时期进行解决需要医疗单位务必清晰的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才可以有效的提高自身发展。因此需要提高全员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积极参与资产管理工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不留死角。并长期严格坚持资产管理制度,可以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将医院资产运用的各个方面严格遵循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管理医院资产的进出事宜,促使医院资产发挥到更高的使用效益。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个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会计领域和财务管理领域的重要内容。在工作中,存在重视“重要”的、“重大”的事件,对诸如“医院资产的管理”之类的课题,需要及时以及高度重视的提上议事日程。
2.建立高科技科学成本核算的管理方式。
进入新时期需要医院积极地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此基础之上不断的更新科技技术以及网络信息的广泛应用,在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下,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越发广泛。和旧时期信息化管理缺乏相比,新时期管理更具灵活性也更加的复杂。在新时期的管理中,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到资产管理中可以准确地进行资产成本核算管理,为医疗单位的成本核算提供了科学、高效率、严谨的成本核算分析的方法。更可以为医疗降低成本节省资源,达到了提高经济效益的保障。减少传统资产核算的错误,为医疗单位管理方面提供真实、科学的数据依据,并有效的加大了资金管理的效益。建立健全《医院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相关的规章细则,点亮资产管理工作的指明灯。医院固定资产品名众多,形式各异,涉及的面较广,专业性较强,客观上要求管理人员有知识、懂技术,这是实现对医院固定资产科学、有效、合理管理的先决条件。在此基础上,明确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规章细则,是管理人员如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动作的行动指南。制定适合本单位院情的规章制度,把医院不同的固定资产按照不同类别交由相应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对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修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以保证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的状态,达到合理、高效利用的目的。
四、结语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医疗单位之间的竞争趋势越发明显,医疗单位想在经济发展下稳定的生存,必须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以及管理能力。因此加强医院的固有资产管理,是医院顺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过程。医院的资产是保证医院运转的基础物质,如何正确有效的进行科学的资产管理,是医疗单位各个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综上所述对新时期医院资产的管理,必须要实体化,只有这样才可以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脚步,提高医院自身的资产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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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沐.试论新时期下如何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以医院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2,(30):.
[5]徐燕.对新时期公立医院绩效管理有关问题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4):200-201.
作者:李华娟 单位: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论文写作,简单的说,就是大专院校毕业论文的写作,包含着本科生的学士论文,研究生的硕士论文,博士生的博士论文,延伸到了职称论文的写作以及科技论文的写作。一般来说,论文写作,即高校毕业生,科技工作者以及各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一定的论文格式和字数要求,对学习和工作的学术总结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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