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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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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论文参考文献

我国,绿色,包装,现状,推进,措施正文开始提要贸易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自由贸易理论的支撑下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迫于内外压力,我国发展绿色包装势在必行,并就如何发展我国绿色包装、实现包装与贸易环境相协调提出对策。关键词:绿色包装;现状;措施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一、绿色包装的内涵绿色包装是指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可促进持续发展的包装。包装作为贸易商品的组成部分,包装工业作为社会一重要部门,与环境及资源危机又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包装在生产、使用、处置中的不环保、不安全因素加剧了人类对包装工业及包装物的关注。因此,在绿色浪潮的席卷下,绿色包装在国际贸易中应时而生。一系列环保条约出台,WTO日益绿化,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推行环境标志制度,这一切无疑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当这些包装措施“以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时,对市场准入、产品竞争力更是构成极大的障碍。二、我国绿色包装发展现状(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提高了消费者环保意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国际组织纷纷呼吁环保、各国相继出台了法律法规,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觉醒,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要求已不再仅局限于物美价廉、健康营养,他们开始关注商品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环保产品顺应了这一趋势,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环保意识的高涨,必然对作为商品组成部分的包装提出了要求,包装不符合本国环保要求的商品很明显竞争力将减弱,而带有环保标志的包装产品将获得更多的市场。不发展环保型包装就意味着在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二)当前我国绿色包装对出口贸易造成不利影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贸易大国,主要贸易市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区域,它们约占我国外贸额的88%,而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又是绿色浪潮最盛行、环境标准严格、法律法规多样的地方。因而,我国贸易不可避免地受到包装壁垒的影响。首先,我国的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可回收率低,对进口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为包装问题而无法出口。此外,由于不同国家包装要求或有差异,当我们满足了一国的规定,却未必符合另一国的要求,因此出口企业必须支付昂贵的包装费以符合不同国家的规定,故我们的包装达不到别国标准时,或为达到标准使成本增加到无利可图时,面临的将是退出市场。(三)包装方面的法律规范仍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我国内容涉及到包装及其废弃物管理的仅有的法律。但这两个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问题。它没有规定“易回收处理、处置或在环境中易消纳的产品包装物”的具体标准,也没有明确按哪项“国家规定”回收、再生和利用;且得以实施的条件尚不具备,包装废弃物回收、存放、处理的相应配套机构与设施还很不健全。也基本处于政策宣传的层面上,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仅凭以上简单的规定并不能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法律法规缺失或形式化,企业在生产上就会忽视绿色包装,从而在贸易中使得产品在包装上处于极为不利地位。三、我国对绿色包装的推进措施(一)加强包装的环保教育,经济手段调节,建立资金支持体系。首先,开展包装的环保运动,首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树立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制定环境标志制度已经成为潮流,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将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也日益成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开拓市场、树立形象的有效途径。依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促使包装物生产商考虑环境成本,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包装物的产生;其次,政府通过征收包装物环境税获得收入,根据需要用于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理的各项支出,从而使得促进包装物减量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过程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二)走企业联营之路,实施绿色设计。我国很多小包装企业资金短缺,借款能力又弱,研发水平更是堪忧。通过联营,可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点工作当中去,有利于提高包装企业的整体素质;实现规模效益,增强竞争力。通过合并,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保证了产品质量,实现了规模效益。更可实现风险共担,使企业平稳经营。另外,企业应坚持“设计是源头”的理念。坚持包装设计要减量化、小量化、力求与产品结合。在设计中,剔除有毒害包装材料的使用,尽量考虑环保型材料,同时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坚持包装结构设计要合理。包装容器的结构设计要顺应消费者的需要,体现人性化原则,避免给消费者使用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要顺应出口地市场的要求,避免因结构不合理导致出口不畅。(三)强化出口意识,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我国许多出口商品达不到进口国的环保要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进口国有关环保的法规条例、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强度等了解不够。在包装装潢、图案和色彩等的设计上要突出环保气息,以适应国外消费者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现代消费心理;在包装材料选择上,要大力发展轻薄、高性能的纸包装、竹包装、玻璃包装,改造塑料包装。实现绿色包装,消费者就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树立环保意识,改变攀比心理,拒绝使用过度包装、虚空包装的产品,这方面的需求转变了,企业也必将被迫转变设计策略;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随手丢弃包装物,尽可能地参与到包装废弃物回收中,从而减少包装污染,节约了资源,营造了和谐舒适的环境氛围。(作者单位: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参考文献:[1]蒋小花,张晓慧.循环经济视角下绿色包装法律研究[J].特区经济,.[2]王利云.绿色包装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

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绿色化的政策建议一、开征系列环境税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生态税收严重滞后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税收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因此,我国实现税制绿色化的第一步应当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环境税。(一)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税缺位,治污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而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收困难,任意拖欠现象严重。在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课征污染税。1.水污染税。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开征水污染税的目的,在于减轻和防止现有水资源的进一步毒化和污染,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2.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我国目前已有对二氧化硫的排污收费,可通过“费改税”,开征二氧化硫税。至于碳税则可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征。3.固体废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然后逐步考虑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具体税种可考虑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化肥税等。4.噪音税。可借鉴国外经验,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税,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机场周围居民。(二)环境保护专项税。我国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仅占GDP的~,而发达国家已占~,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原因之一。加大环保投入,迫在眉睫。建议开征环境保护专项税,为环境保护筹集专项资金。可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专门用于处理城市废物垃圾。二、调整现行税制,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尽管这些税与环保有一定联系,但其设立之初一般也很少直接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对现有税制的完善就应渗透环保意识,采取对环境友好的态度,以为环保服务(特别是对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上)。如对能源(煤炭、石油、水电和天然气)、交通工具(主要是机动车)和汽车燃料(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这样一些产品间接税收(消费税、销售税或增值税)中就可多考虑环境问题,根据保护环境的日益需求,根据其污染程度的大小,调高或降低税率。具体谈到关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建议措施如下:(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收范围过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因而应将目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首先,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第二,增加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如土地、海洋、地热、动植物等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二)完善计税办法。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三)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同时征收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建议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采、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三、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手段,在西方国家中颇受重视。在税收方面,对环保产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非常必要。四、在不加重微观经济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绿色化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通常是在一种收入中性的背景下进行的,即为了不加重纳税的总体财政负担,新增的生态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西方国家在实现税制绿色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持微观经济主体现有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比如在开征新的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其他税收负担(如所得税负担)。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费)已经相当重,实现税制绿色化应该建立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主要是做好相关的“费改税”工作。结合目前税费制度的改革,在开征上述生态税收之后,应及时将企业缴纳的大多数环保方面的收费(如排污收费、水资源收费等)并入生态税收中一并征收,以避免重复征收,加重纳税人负担。另外,还应做好环境税与其他相关税种的衔接工作,实现统一、高效运行。根据收入中性的原则,对现有税种不当的税收,评估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以对环境有利的生态税取而代之。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是适应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我国工商税制中的地方税而言,目前的状况是:税种多,收入少,立法层次较低,改革进度滞后,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加快我国地方税制的改革步伐,既是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应是:(1)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减少优惠;(2)坚持透明度原则,简化税制;(3)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4)适度调整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5)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6)清费立税,规范税制。具体地说,应该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改变现行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法(一)房产税对内对外应按统一的房产税税法征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二)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制订的税额已显得过低,不利于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税额,拉大级距,以适应我国地区间经济差距悬殊的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车船使用税内外资企业和其他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应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税额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也需要调整税额,以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二、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对外资企业也依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重新立法,建立独立的税种,外资企业同样也应缴纳,名称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宜;计税依据宜改为按生产经营收入额计征,以公平税负、稳定税基、便于征管;税率改为由中央制定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维护建设的需要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有关城建的收费并轨征收,规范征收行为,有利于保证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三、取消筵席税,停征土地增值税(一)筵席税筵席税是1988年在特定情况下开征的一个税种,自开征以来,收入甚微,1994年全国共征收了87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了3089万元,对抑制不合理的高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效果也不显著;1994年国务院将此税下放给地方管理后,多数省、市已停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筵席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1994年1月1日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入的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此税开征7年多来,收入很少,开征当年全国只征到了52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亿元。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快速发展,行业利润已逐步趋向平均化;根据实际情况和简化税制的原则,建议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清费立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一)清理整顿乱收费应采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坚决取消;确需收取、具有“规费”和“使用费”性质的,可继续采取收费的形式征收;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这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强烈冲击,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和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业税税率,重新核定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并使之保持长期稳定。这一改革方案,已在安徽全省和有些省市的部分县试点。从试点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方案是可行的,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及早全面推开。六、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度下放地方税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应提高立法层次,合理划分税权。一是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颁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定的税收加征和减免等权力,以更好地贯彻提高民族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护幼稚产业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的地区性特有税源,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征新税种的立法权,避免税源流失,增加地方收入。地方制定的税收法规,都应上报中央备案;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权纠正。

环境工程专案涉及面较广,是集建筑、给排水、电气、化学、热力、生物和机械等专业学科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环境工程专案投融资方法与实践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以 *** 投资为主,企业和社会投入资金为辅的投融资模式,但是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凸显,环保专案资金缺口仍在不断加大,现有传统环保投融资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要求。

一、环境保护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总体投入不足

由于当前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在对环境进行整治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当前我国环保投融资方式仍存在较大的不足,根本原因在于环保专案投融资市场机制尚未理顺,市场化的融资渠道没有被有效的利用。首先,大量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环保专案,严重依赖于 *** 财政投入,一些财力有限的地方 *** ,并没有把环保投入作为优先选项;其次,大量的中小企业,在市场范围内融资投入环保设施有较大的困难,仍主要采用自筹资金方式投入环保设施,因此,一方面社会中的大量资本一直处于闲散的状态,不能被有效的利用于环保专案投入,另一方面,大量中小企业投入环保专案又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二***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当前,发达国家的环保专案融资模式和融资渠道更加趋向多元化,尤其是更多的采用市场化融资手段和资本市场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在我国,由于市场经发展仍不成熟,大量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环保专案投融资仍主要依托 *** 投入资本金、向银行申请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主要依赖专案运营收费和财政补贴偿还银行贷款, *** 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融资方式采用较少。

***三***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环保投融资资金使用的过程中,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在国内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所以对于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导致环保资金运用效率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场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在管理上不能使用正确的管理方法,最后则是投资者逃避风险承担责任。在 *** 投资作为环境保护过程中投融资主体的背景下,在环保领域,投资决策者与风险承担者的权力与责任是分离开来的,作为环境投资的主体对于风险是不需要进行承担的,所以,在对资金进行运用时,通常情况下不会考虑其风险因素,这就会导致资金低效益投资现象的出现,进而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也会出现环境保护领域众多专案的重复建设,使资源严重的浪费,进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最后,则是管理监督体系的缺乏,作为投资过程中的主体的各级地方 *** ,在对环保设施投资管理中,缺乏约束机制,也是造成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因素。

二、环境保护投融资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创新理念

环境保护融资机制要进行改革,要从源头上进行理念的创新。首先,要强化 *** 的引导或主导作用,实现市场运作和企业主导多种资源的整合;其次,要对原有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观念进行彻底的摒弃,从源头上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以促进回圈经济的发展;第三,将扩大总量与结构优化进行有效的结合;最后则是要将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有效的结合,进而为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提供完善的社会和经济环境。

***二***完善投资主体

1. *** 发挥引导和主导作用

由于当前社会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竞争,所以导致当前投融资资源配置过程中,资源配置的效率较低,无法达到最佳的配置状态。儿而 *** 在环境保护中作为主体,在拥有资源方面有较强的优势,因此要充分发挥 *** 的引导和主导作用,对各项资源进行充分的整合。对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环保专案,宜采用PPP方式运作专案,由 *** 与社会资本成立专案公司***SPV***,专案公司负责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融资, *** 负责特许经营权授权或财政补贴,确保社会资本合理收益,专案使用人***使用者***负责付费。或可采用 *** 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环保服务, *** 通过专案收益和税收调节解决购买资金。

2.提高企业资金自筹能力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作为环保型企业,一定要积极的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首先,应该对市场的需求和自身产品具有明确的认识,并做出充分的准备,可以考虑方式包括以下几点:新技术的研发、现代企业制度的筹建、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等。一方面,企业提高竞争力,可以提高向银行融资的筹码,同时还可以依靠企业的核心技术,引进社会资本和各类基金投入;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通过自身科学合理的经营方式和手段获得较高的利润,以促进企业自身现金流量的增加。

三、总结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较多的问题,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条件在于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环保投融资问题,主要在于 *** 、企业各方面共同努力,各自发挥自身优势,理顺环保投融资机制,拓展投融资渠道,确保投融资渠道通畅,构建权责一致的法律体系,只有将这些问题进行解决,才能使环境保护工作得以更好的开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确保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厚美.完善公共财政政策保障“十二五”基层环保工作[J].环境保护,2012***02***:69—70.

[2]董昕.绿色金融:现存问题及体系构建[J].当代经济管理,2015***09***:96.

[3]孙闯.环境税经济效应及其开征思路[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31***01***:1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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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环境污染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这是制约我国经济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应该在加强环境保护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税收与政府治理环境污染其它手段的比较环境污染的外部性特征,决定了解决环境问题需要政府加强对环境的治理。政府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手段,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都有其适用的一面,然而,这些手段同税收相比较,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直接管制与税收。一般来讲,直接管制分为两种:一是明文规定企业的生产方法,或投入物必须符合某种最低标准,否则禁止运营;二是直接规定产出的最高数量,禁止超量生产。政府直接管制的最大弊端是缺乏弹性和效率,同税收手段相比较,这一缺点更加突出:通过对污染行为课税可以使行为主体在利润最大化的激励下,对治理污染的投入和少交税两者寻求平衡点,在二者没有达到平衡前,企业会主动地为研究治污新技术和购买设备加大投入;而在政府直接管制下,一旦企业达到了政府规定的最低排污量标准,他们就再也不会将注意力放在进一步减少污染上。并且政府制定标准在先,比较分析污染管制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在后,当各企业的成本函数差别很大时,政府直接管制的效率就很差。2、排污收费与税收。政府对排污行为收费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办法。但是与税收手段相比,这一办法的规范性较差,征收过程中的强制性也不够。与其相反,税收的规范性、强制性更为明显,能很好的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另外,税收手段是依托法律强制执行,具有独特的刚性,从而保证政策调节到位。对污染行为征税,可较好地体现效率原则,它通过税法制定规范统一的标准,减少随意行为对企业正常活动的干扰,以增强市场经济的效率。3、污染权交易制度与税收。与税收手段相比较,污染权交易制度的缺点是:①适用范围小,有些污染的排放是须严格禁止的,不宜买卖污染权;②由于污染权可以买卖,可能形成污染权市场的垄断;③由于被使用的污染权数量低于可转让的污染权数量,因而可能出现资源错误配置现象。4、政府补贴与税收。政府按单位减少的排污量给予补贴和对控制污染的设备费用进行补贴,目的是激励污染者减少排污量,或抵消治理污染的设备投资费用。补贴制度和税收手段相比存在的缺陷是:①无论是货币补贴还是间接补贴都会耗费大量的财政资金。而对污染行为征税则既可以实现一定的环境政策目标,又能为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收入;②财政补贴政策往往是事后鼓励措施(因为事先补贴缺乏补贴的依据),污染越严重的企业,越能得到更多的补贴,这在公平性方面是有问题的。对污染行为征税,纳税人纳税数额对少与其污染的数量和程度成正比,因而是一种较公平的手段而治污效果差;③财政补贴政策并不一定会减少社会排污总量,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只要获得的补贴收益大于治理污染的边际费用就会增加排污。总之,税收手段同政府治理污染行为的其他手段相比较有其优点。但对环保来说,税收手段应与其他手段结合起来一同发挥作用。二、我国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的缺陷上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我国制定了排污收费制度,加之税收法律法规中散见的一些环保条款,形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税收体系:如排污收费制度、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等方面都体现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应当肯定的是,上述有关环保的税收措施为保护环境、遏制污染树立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目前有关环保的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保护税。这一税种应当在环境保护税收制度中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的调整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2、污染收费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偏低,而且在不同污染物之间收费标准不平衡;其次,按单因子收费,即在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时,按含量最高的一种计算排污量,这种征收依据很不科学。3、现行税制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显得力度不足。4、消费税、资源税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不健全、税率过低、税档差距过小、征收范围狭窄,对环境保护的调控力度不够。三、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完善现行税法体系1、增值税。继续对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方式实行优惠照顾,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清洁能源、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给予优惠;对在生产中严重损害环境的企业则加重课税力度。2、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目设置应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但现行消费税政策并没有充分考虑着一点,有很多对环境极易造成危害的商品并没有被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比如电池、塑料包装袋等一次性、不可降解产品等。因此,应该在现有立法基础上,更多地考虑环境因素,充分发挥消费税在引导绿色消费、抑制对环境有害的消费方面的作用,逐步将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商品纳入征税范围,并根据商品对环境影响程度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3、关税。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我国许多地区以来料加工等名义从国外引进了不少废弃物,在取得微薄的加工费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随着发达国家对环境的重视程度的增加,外商将本国淘汰或即将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设备转移到我国,同时也造成污染的转移。因此,我国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环境关税迫在眉睫。4、所得税。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清洁能源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对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开发、转让,同时对环保企业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等。在实行所得税加速折旧制度时,应允许对防治污染的设备和设施、无公害生产设备、特定基础材料、废弃物再生处理等设备加速折旧,以促进设备不断更新,求得更快更好的治污效果。5、资源税。改革资源税,首先在税率方面,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人类的依存度、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品开发的成本等因素,确定和调整资源税的税率,同时考虑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同影响,实行差别税率;其次,为了充分、永续地利用我国的资源,进而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应创造条件扩大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当前,最紧迫的是把水这一重要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在工业生产中直接抽取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进行征税。此外,在条件成熟时还应逐步把土地、森林、草原等重要的自然资源都纳入征收范围。四、弥补现有税法的缺憾,颁布真正意义的环境税法1、改排污收费为征收污染税。为使污染者的外部成本内在化、法律化,把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改为污染征税制度,会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第一,将收费改为征税,可使污染者认识到对其污染付费负有法律责任,从而提高污染者的环境保护意识;第二,征收污染税后,征收的执行管理工作统一到税务部门,防止政出多门,减少机构重叠和管理费用膨胀。2、开征环境保护税。(1)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环境保护税应本着“谁污染、谁纳税”的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污染或废弃物排放行为以及生产有污染产品的企业和个人,都要按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其课税对象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废弃物以及有污染行为的商品,对于课税对象可具体设计几个税目进行征收,将目前对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或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氟利昂、汞,造纸厂、皮革制造厂排放的污水、热电厂排放的烟,镉电池的生产和农业生产喷洒的农药、家庭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2)税率。为贯彻公平和适当调节的税收原则,税率的设计应按产品附属污染物含量和浓度确定,对于浓度相同的污染物应按照排放数量来规定税率,对于浓度不同的污染物应按照浓度高低来确定税率,税率类型总体上应选择超额累进税率为主,体现税收差别。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应建立退税机制,对于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标准的按一定退税比率,给予退税。(3)计税依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可参照国际通行计税标准,按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浓度确定。(4)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应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同时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原则。在具体征管中,要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并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参考文献」[1] 陈少英:公司涉税法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 杨林、李延敏:从公共财政的视角看环境与经济的统筹发展[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7)。[3] 粱本凡:绿色税费与中国[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4] 周柯:生态环境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1.[5] 计金标:生态税收论[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6] 欣闻:税收优惠助推环保产业[N].中国财经报。2003-06-05[7] 李克艳:我国环境保护税收法律制度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5)

环境保护税改费论文参考文献

一般而言,引用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不用写入参考文献,但是严格地说,论文中应当在脚注中对该法律、法规的颁布时间、颁布主体、生效时间、修订情况、废止时间加以说明。一个较为全面的例子:文中引用了《行政复议条例》①的话,脚注中应加上①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70号令发布,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修订;自1999年10月1日起废止。注意:脚注中就不用出现法律条文的名称了这是我们老师指导学年论文时的要求,感觉挺严格,希望能帮上你

这个不需要写到参考文献中去。

英文环境污染论文参考文献有:1、中国环境保护网英文版的建设.安彤,20012001年全国环境信息与应用交流大会。2、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关问题分析及完善途径.权斌,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3、三北防护林一词的英文表达.朱教君.闫巧玲.宋立宁.周华,20082008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研究学术讨论会。

税收与环境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3构建一套完整的环保产业链真正解决环保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培育一个有生命力、有发展前景的环保产业群(链),形成一个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对生产者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市场,这样才能把环保“列入”发展,做到“环保”与“发展”的和谐统一,以环保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环保。3.1 回归自然,崇尚绿色21世纪是发展环保产品的世纪, 回归自然,崇尚绿色将成为时代潮流。绿色经济、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绿色营销、绿色产品、绿色就业的发展将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它以高教节能、减少浪费、维持平衡、保护环境、无污染、无公害为根本特征,它代表了政策和市场上一种全新的心态转变,体现了人类对自身责任和发展的理性思考,而且从长期而言,它能太大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扩大就业、促进发展。因为在未来世纪的竞争市场上。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中,“环境成本”将成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环境取胜”也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宝。3.2 构建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产业体系要改变传统工业社会那种“自然资源— — 产品和用品— — 废物排放”线性流程组成的开放式 “牧童经济”(美著名生态学家哈丁的说法)做法,建立现代社会要求的“自然—— 产品用品—— 再生资源”的闭环式流程的“循环经济”模式,使资源、能源在不断循环的体系中最合理的利用,达到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最低限度的影响、破坏、为此:首先,倡导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从源头上介人环境与发展,成为两者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切人点,它以生态工业和持续农业为主要形式,前者根据循环经济的思想设计生产过程,促进原料、能源的循环利用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效益,后者包括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形式,它们强调减少对环境有害的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增大有机肥的投人,是一种既能实现增产又能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农业。其次,大力发展生态工业链(生态工业园区)。即把不同的工厂联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一家工厂的废气、废热、废水、废物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能源,这样,既能减少成本,节约能耗,更能降低浪费,避免污染 再次,开拓绿色消费市场。消费是环境危机问题的核心,它引导着生产,影响着环境拒绝污染产品、青睐绿色商品,已经成为众多消费者的选择,这不仅是人们消费理念的变革,更重要的它是引导绿色生产的原动力,在绿色消费中,消费者只认这种贴有政府认可的环保标志的绿色商品,这对杜绝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商品出售,根除污染起着重要作用,德国早在1973年就开始对3600种产品试行环境标志,目前已形成非常成熟的绿色消费品市场。这一点值得所有国家借鉴。最后,大力发展回收、再生利用产业。从资源角度看,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在增长的、潜在的资源。所以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科学地回收、利用垃圾,将成为21世纪环保产业的一个支柱产业。回收利用产业早已是发达国家作为环保、节能的重要产业。我国是一个垃圾生产大国,回收利用潜力很大,但我国对垃圾仅停留在填埋、焚烧的处理阶段,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借鉴国外经验,中国更需建立和发展回收、利用的垃圾产业。3.3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生态税有专家预测,税制改革是21世纪最举世瞩目的事情,而环保税、生态税则是主要内容,所有以自然资源为原料的产品都将被征收生态税。各国都将在生态税方面达到协议,未开征生态税的国家,它们出口的以自然资源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将被进口国课以惩罚性的高生态关税 目前,各国政府在税收政策的取向上都明显地表明出环保化趋势,比如对环保产业、治污产业,政府不仅给以信贷财政支持,而且实行免税、减税;相反,对高污染的生产行业,生产危害环境产品的企业和不治污、治污不合格的企业要高征税限贷款。通过税制改革,能够使垃圾、废物极大减少,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与大自然和谐共存是人类唯一的选择。面对环境压力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我们再不能保持漠不关心的态度了,也不能再假设环境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就是确保地球和人类社会能拥有一个可以持续发展的未来!” 参考文献【1】陆敏:环境是真正的全民所有.《经济参考报》l 999年3月L5日【2】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0年全讳环境展望》(京) 1 999年9月21日【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0年6月5日

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要在发展中保护好环境就要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央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含义是什么?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反过来,良好的环境也会促进生产,改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良好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是必不可少。虽然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但无可否认,我们身边天不再蓝,水不再绿的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经济发达的重工业区。难道发展一定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么,如何才能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为此我们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以“环保”为主题,实地走访了新昌嵊州两地,详细了解了当地近年来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同建绿色和谐家园,共享清澈碧水蓝天的口号”。嵊州是我的家乡,自古就有东南山水越为最,越地风光剡领先之美誉,是浙东唐诗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书圣王羲之晚年隐居卒葬于此,谢灵运、李白、杜甫、白居易、朱熹、陆游等历代文人墨客多次来嵊游历。嵊州还是著名人口理论家马寅初、革命音乐家任光、著名越剧表演艺术家袁雪芬、围棋国手马晓春等名家名人的故乡,中华世纪坛40位文化名人嵊州占了两位--王羲之和马寅初。嵊州是全国第二大剧种越剧的发源地,是著名的"越剧之乡"、"领带之乡"、"围棋之乡"、"竹编之乡"和"茶叶之乡"。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人文底蕴。7月17日下午,我们实践小分队顺利抵达了嵊州,隔了好几个月再回嵊州,倍感亲切,稍作休息,我们前往市发展计划局了解情况。从领导口中我们知道随着近几年嵊州发展的加快,面临着一系列的环保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曹娥江污染问题,因上游新昌江的水质污染导致嵊州靠近新昌的部分村庄环境恶化,并一度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第二天我们来到嵊州较为著名的百丈飞瀑景区.进入景区,满眼尽是葱翠,身旁就是潺潺流水,沿着山间小径拾阶而上,别有一番人在画中游的意境,忽见一帘幽水自天而降,层叠而下,在阳光照耀下飞洒出一片旖旎的光晕。景区内环境清幽,游客较少,恍如人间仙境。下午我们来到王羲之墓。王羲之墓于1984年重修,圆形,朝南,墓碑刻“晋王右军墓”。另有墓道及古牌坊一座。在欣赏嵊州景区优美的环境的同时,我们重点关注景区环境及对于环境的保护,在百丈飞瀑就见到了天然的竹篓垃圾筐,我们还在景点内进行了你丢我捡的活动。第三天,我们又来到新昌大佛寺进行万人签名活动。大佛寺群山环抱,奇岩突兀,亭台楼阁环布,古树修篁,故大佛寺又有“石城古刹”之称。寺内依山崖开凿30年的石弥勒佛像,南朝文学家刘勰誉之为“不世之宝,无等之业,旷代之鸿作”,后世称之为“江南第一大佛”。沿途有锯解岩、誉为“江南敦煌石窟”的千佛岩、放生池、隐岳洞、晋昙光舍利塔、隋智者大师法塔、朱子亭(朱熹于此著书立说)、朱梅、硅化石,石门幽谷、磨崖石刻等景观。我们在风景秀丽的大佛寺山门处摆开阵势,拉开有“同建绿色和谐家园,共享清澈碧水蓝天”的宣传横幅,并请游客们在横幅上签字。游客们知道我们的活动后都十分支持,主动前来签名,为宣传环保出一分力。经过一天的活动横幅上密密麻麻的签满了热心环保群众的名字,我们都十分有成就感。第四天我们上午参观浙江绿环粉体工程有限公司,参观废旧轮胎粉碎合成体育跑道生产线,下午参观华发科技生态公司,参观用玉米淀粉为材料生产塑料制品生产线。浙江绿环橡胶粉体工程有限公司是集橡胶专业设备制造、胶粉改性及橡胶制品生产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企业。公司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并列入国家环保产业化国债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获得国家科技型创新基金支持,并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我们走进车间看到了建成年产一百万平方米预制型橡胶运动地面生产线。虽然设备看上去不怎么先进,但利用废旧轮胎生产预制型橡胶运动地面的技术却是极为先进的。众所周知过去处理黑色橡胶垃圾只能用回收再生产的方式,不仅原料利用率低,产品附加值也极为有限。而绿环却做到了可以将废旧橡胶原料用来生产塑胶跑道大大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和原料利用率,有效地减少了黑色垃圾对环境的危害。下午我们来到浙江华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专业研究、生产、销售生物质降解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它将玉米、木薯淀粉进行改性,与PLA、PHBV、PCL等脂肪材料共混,通过偶联、聚合等反应,采用独特工艺,制得生物质将解材料制品。在石油资源日益紧缺、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下的今天,华发技生态公司开发更优秀的生物质产品来缓解地球环境压力和替代石油副产品资源。以玉米淀粉为材料生产塑料替代品,尽管这样的成本比过去的塑料制品高,但它的环保贡献却远远超过高出的成本。7月21日是我们实践的最后一天,这一天我们参观了位于仙岩镇的嵊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嵊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嵊州、新昌两市县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属国家重点急需项目,它承担着嵊州、新昌两市县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任务。污水厂对污水的处理主要靠活性污泥的生化处理,而这活性污泥的接种驯化都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且由于曹娥江属于内河水系,规划为宁波地区水源地,有机物含量排放标准远远高于周边地区,使得污水处理难上加难。但我们还是欣慰的看到污水从刚进厂时的乌黑发臭直至出厂时的清澈透明。烈日下,污水经过一道道工序从预处理池,旋涡室除泥,沉淀池到氧化池,渐渐恢复了水的原貌。经过五天的实践,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保护环境,又要发展经济,就需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当前,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应突出解决六大关键问题:一是大力倡导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 理直气壮地宣传我国传统文化中那些优秀的环境伦理观,反对不符合国情、大肆铺张浪费的思想观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发展观,使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渗透到一切社会管理工作之中。二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体系。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发展状态,要创造向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转型的必要的政治保障条件,特别是建立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三是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体现。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实行清洁生产,在产业和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设计与改造,努力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继续开展绿色创建”试点示范活动。四是积极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 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同时,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五是大力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 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形成资源消耗少、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和消费体系,使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控制在生态环境可自我更新的范围之内。六是不断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 树立尊重自然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通过教育、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等支持和协助,使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奉行的价值观。而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刻不容缓,时刻关注环保,宣传环保,无条件支持政府的环保工作。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行为,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假如所有人都能“同建绿色和谐家园”,那么我们一定也可以“共享清澈碧水蓝天”。

在2014年“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也介绍,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会由国务院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尽管在中国现行税制中一些税种涉及环境保护内容,比如消费税、资源税和车船税,但一直以来,中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税,而这在西方很多国家已经实行相当长的时间。国际上环境税大致包括碳税、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等五种。美国多年来坚持环保税收政策,虽然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比上世纪70年代减少了80%,空气质量得到很大改善。“我国开征环境税还存在两大难点,一是如何与其他税种的税制改革相互协调,例如资源税、增值税;再有就是与现在环境方面的收费如何协调,如排污费、矿产开发保护费等。可以说,环境税的开征涉及财税体制的方方面面。”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税务总局税科所副所长靳东升说,环境保护税立法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受能力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根据不同领域分类试点推进,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过程中应有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环境污染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这是制约我国经济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应该在加强环境保护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税收与政府治理环境污染其它手段的比较环境污染的外部性特征,决定了解决环境问题需要政府加强对环境的治理。政府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手段,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都有其适用的一面,然而,这些手段同税收相比较,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直接管制与税收。一般来讲,直接管制分为两种:一是明文规定企业的生产方法,或投入物必须符合某种最低标准,否则禁止运营;二是直接规定产出的最高数量,禁止超量生产。政府直接管制的最大弊端是缺乏弹性和效率,同税收手段相比较,这一缺点更加突出:通过对污染行为课税可以使行为主体在利润最大化的激励下,对治理污染的投入和少交税两者寻求平衡点,在二者没有达到平衡前,企业会主动地为研究治污新技术和购买设备加大投入;而在政府直接管制下,一旦企业达到了政府规定的最低排污量标准,他们就再也不会将注意力放在进一步减少污染上。并且政府制定标准在先,比较分析污染管制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在后,当各企业的成本函数差别很大时,政府直接管制的效率就很差。2、排污收费与税收。政府对排污行为收费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办法。但是与税收手段相比,这一办法的规范性较差,征收过程中的强制性也不够。与其相反,税收的规范性、强制性更为明显,能很好的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另外,税收手段是依托法律强制执行,具有独特的刚性,从而保证政策调节到位。对污染行为征税,可较好地体现效率原则,它通过税法制定规范统一的标准,减少随意行为对企业正常活动的干扰,以增强市场经济的效率。3、污染权交易制度与税收。与税收手段相比较,污染权交易制度的缺点是:①适用范围小,有些污染的排放是须严格禁止的,不宜买卖污染权;②由于污染权可以买卖,可能形成污染权市场的垄断;③由于被使用的污染权数量低于可转让的污染权数量,因而可能出现资源错误配置现象。4、政府补贴与税收。政府按单位减少的排污量给予补贴和对控制污染的设备费用进行补贴,目的是激励污染者减少排污量,或抵消治理污染的设备投资费用。补贴制度和税收手段相比存在的缺陷是:①无论是货币补贴还是间接补贴都会耗费大量的财政资金。而对污染行为征税则既可以实现一定的环境政策目标,又能为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收入;②财政补贴政策往往是事后鼓励措施(因为事先补贴缺乏补贴的依据),污染越严重的企业,越能得到更多的补贴,这在公平性方面是有问题的。对污染行为征税,纳税人纳税数额对少与其污染的数量和程度成正比,因而是一种较公平的手段而治污效果差;③财政补贴政策并不一定会减少社会排污总量,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只要获得的补贴收益大于治理污染的边际费用就会增加排污。总之,税收手段同政府治理污染行为的其他手段相比较有其优点。但对环保来说,税收手段应与其他手段结合起来一同发挥作用。二、我国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的缺陷上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我国制定了排污收费制度,加之税收法律法规中散见的一些环保条款,形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税收体系:如排污收费制度、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等方面都体现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应当肯定的是,上述有关环保的税收措施为保护环境、遏制污染树立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目前有关环保的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保护税。这一税种应当在环境保护税收制度中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的调整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2、污染收费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偏低,而且在不同污染物之间收费标准不平衡;其次,按单因子收费,即在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时,按含量最高的一种计算排污量,这种征收依据很不科学。3、现行税制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显得力度不足。4、消费税、资源税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不健全、税率过低、税档差距过小、征收范围狭窄,对环境保护的调控力度不够。三、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完善现行税法体系1、增值税。继续对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方式实行优惠照顾,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清洁能源、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给予优惠;对在生产中严重损害环境的企业则加重课税力度。2、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目设置应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但现行消费税政策并没有充分考虑着一点,有很多对环境极易造成危害的商品并没有被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比如电池、塑料包装袋等一次性、不可降解产品等。因此,应该在现有立法基础上,更多地考虑环境因素,充分发挥消费税在引导绿色消费、抑制对环境有害的消费方面的作用,逐步将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商品纳入征税范围,并根据商品对环境影响程度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3、关税。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我国许多地区以来料加工等名义从国外引进了不少废弃物,在取得微薄的加工费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随着发达国家对环境的重视程度的增加,外商将本国淘汰或即将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设备转移到我国,同时也造成污染的转移。因此,我国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环境关税迫在眉睫。4、所得税。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清洁能源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对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开发、转让,同时对环保企业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等。在实行所得税加速折旧制度时,应允许对防治污染的设备和设施、无公害生产设备、特定基础材料、废弃物再生处理等设备加速折旧,以促进设备不断更新,求得更快更好的治污效果。5、资源税。改革资源税,首先在税率方面,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人类的依存度、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品开发的成本等因素,确定和调整资源税的税率,同时考虑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同影响,实行差别税率;其次,为了充分、永续地利用我国的资源,进而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应创造条件扩大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当前,最紧迫的是把水这一重要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在工业生产中直接抽取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进行征税。此外,在条件成熟时还应逐步把土地、森林、草原等重要的自然资源都纳入征收范围。四、弥补现有税法的缺憾,颁布真正意义的环境税法1、改排污收费为征收污染税。为使污染者的外部成本内在化、法律化,把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改为污染征税制度,会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第一,将收费改为征税,可使污染者认识到对其污染付费负有法律责任,从而提高污染者的环境保护意识;第二,征收污染税后,征收的执行管理工作统一到税务部门,防止政出多门,减少机构重叠和管理费用膨胀。2、开征环境保护税。(1)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环境保护税应本着“谁污染、谁纳税”的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污染或废弃物排放行为以及生产有污染产品的企业和个人,都要按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其课税对象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废弃物以及有污染行为的商品,对于课税对象可具体设计几个税目进行征收,将目前对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或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氟利昂、汞,造纸厂、皮革制造厂排放的污水、热电厂排放的烟,镉电池的生产和农业生产喷洒的农药、家庭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2)税率。为贯彻公平和适当调节的税收原则,税率的设计应按产品附属污染物含量和浓度确定,对于浓度相同的污染物应按照排放数量来规定税率,对于浓度不同的污染物应按照浓度高低来确定税率,税率类型总体上应选择超额累进税率为主,体现税收差别。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应建立退税机制,对于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标准的按一定退税比率,给予退税。(3)计税依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可参照国际通行计税标准,按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浓度确定。(4)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应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同时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原则。在具体征管中,要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并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参考文献」[1] 陈少英:公司涉税法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 杨林、李延敏:从公共财政的视角看环境与经济的统筹发展[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7)。[3] 粱本凡:绿色税费与中国[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4] 周柯:生态环境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1.[5] 计金标:生态税收论[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6] 欣闻:税收优惠助推环保产业[N].中国财经报。2003-06-05[7] 李克艳:我国环境保护税收法律制度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5)

环境税论文文献综述

当前随着社会形态经济的发展,环境恶化和资源枯竭成为人的总称发展所面临的两大困难的问题,人的总称正以全所未有的姿态看待环境和资源问题2010年04月26日 本文揭晓在国土资源部信息中间资源网,未经资源网和笔者允许,请勿另作商业用场,过载请注明出处: a:xxaxlrnxxzjtgxacademicPaperx201003xt20100 318_473058xhtm 摘要:环境掩护随着资源与环境的两大瓶颈日益突显而被社会形态各界正视,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事情也取患上了不俗成就但与此同时,雷声滂沱点小、污染与治理相伴随的局面并未彻底改不雅,原本的纯一依靠当局铁腕治污的环境掩护模式缺少效率和持续性,规划经济条件下构建的以当局环境管理权力为核心的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在市场经济的打击下日显其蹩足性因此,研究和切磋适合我国当前社会形态经济发展所需的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对发挥环境掩护法律法例在资源和环境掩护方面的作用相当重要 关键词: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环境掩护 权力责任体系 长期以来,环境和生活习性利益被公共化、边沿化,故而患上不到私权的掩护和捍卫“有恒产者有恒”,“无恒产而有恒者,惟士为能”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绿颜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与环保密切相关的新词层出不穷,并逐渐实践到社会形态经济发展的历程中,气候大会从未像2009年的哥本哈根大会一样受热捧和关注尽管如此,环境粉碎和资源浪费的严肃程度依然不减,出格是在国内,污染事件层出不穷,资源浪费现象依然严重归根到底,环境掩护和资源节约仿照还是停留在宏不雅政策层面,很少通过法定化将权利和义务具体到单位和个人因此,笔者以为要改变以往的纯一依靠当局权力掩护和治理环境的蹩脚局面,构建由公民个人环境权利为核心,当局公权力为保障的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以期实现对环境和资源的有效掩护 1.现有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评述 由于建国开始的一段时间受苏联的影响较大,加之以行政权集中为特色的规划经济大违景的影响,当局环境管理权力理所当然地成为环境与资源管理的首选手段,并通过《中华群众国宪法》的明文划定加以正当化由于宪法是国家的底子大法,具有无上权威性和无上纲领性,因此,以《中华群众国宪法》为管辖的我国环境掩护法律体系都加上了当局主管与行政权力主宰的烙印如下图1所示,建国初至九十年代,我国正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当局在大量挖掘哄大自然环境与资源的同时对环境与资源加以适度节制和管理,但仍以满足经济社会形态发展所需为前提;法律付与单位和公民个人通过原始取患上和继受取患上等正当途径拥有对环境与资源的使用权;单位通过哄资源与环境患上到自身的发展,同时为当局提供征税收入、资源使用和环境税费,为公民个人提供产品、办事及就业时机 因此,我国的环境掩护法律法例总体上是以当局环境管理权力为核心的纯一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这一纯一的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也就不可避免呈现出其毛病和矛盾首要表此刻以下方面: 1x1对环境与资源采取多取少予的政策,导致环境与资源承载能力掉衡 建国开始的一段时间,我国还是一个分地种田的农业大国由于急需要摘掉“贫穷”的头巾以稳住社会形态主义阵营,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创业阶段,以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为中间的口号长鸣不息,我国更是将重点转移到献身建设工业强国的道路上来因此,当局鼓励对大自然环境和资源进行挖掘以发展工业经济,开矿、采油以发展重工业成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首选之路然而,这种非理性和狂热使经济政策扭曲,生活习性遭到极大粉碎早期的工业文明促进了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但经济利益追乞降环境利益掩护处于严重掉衡状态建国开始的一段时间的环境掩护立法以自然掩护立法为主,首要掩护大自然环境与资源不被私家不法侵吞和占有而保证其归国家所有,鼓励资源开发和哄的同时,污染防治立法较少甚至呈现空缺状态环境与资源掩护立法效劳级别较低,首要是行政法例与规章,法例较零散且操作性不强随后,国家起头向半规划半市场的混淆经济形态转型,环境与资源由原来的国家经营向a或租赁承包经营转变与原来的国家经营相比,这种a经营或租赁承包经营更使环境与资源受到了极大的粉碎以企业和公司为代表的单位在保证单位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无视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对资源和环境加以粉碎性的挖掘和哄作为代表全体公民管理环境与资源确当局却无视手中权力的来历,一味地以经济发展为导向单位在自身获利的同时与当局分享征税收入或资源税费,同时为公民个人提供办事和产品,却很少给环境与资源以补偿而当局在获取收益后用于社会形态公共根蒂根基设施建设和社会形态事业管理,却很少将收益补偿给自然环境与资源此外,公民个人也从环境获取自身发展所需的资源,对环境的补偿义务更是无从谈起长期以来,这种多取少予的政策导致了江河干枯、鱼虾灭绝等一系列环境与资源粉碎的后果,环境与资源系统整体呈现严重掉衡 1x2当局掉灵,环境资源管理权力成了环境与资源粉碎程度加重的助推器 受传统的行政集权体系体例的影响,规划经济体系体例下确当局更拥有了直接对环境与资源管理和哄的权力因此,对于资源与矿产,当局想什么时辰用,想用几多,都是听从当局自身的发展规划,当局在行使权力的时辰却轻忽了这一权力的由来我国宪法明确划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归属群众因此从逻辑上讲,国家的这种行政权力应该是一种委托性质的集合权力,是公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当然包括环境权利),而共同委托形成了的国家行政管理权,这种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追求目标只能是上限地掩护公民的权利然而,以当局环境管理权力为核心的环境与资源掩护体系却经常处在掉灵状态一方面,当局也是由个人,或由多人组成的利益集团构成,因此,当局在做出与资源和环境相关的决策时,往往考虑到所谓的“公共利益”或“长远利益”,纵然是表现公共利益的决策,往往也因为“集团利益”的参与和干涉而被异化和扭曲,如垃圾焚烧站、核电站和水电站等重大环境影响项目的建设,往往因为利益集团的鞭策而跨越环境影响评价这一环境与资源的“安全阀”,当局在许多重大环境影响相关项目决策的时辰有意或无意成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另一方面,当局需要保持社会形态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离不开公司和企业等单位经济体的支撑和支持当局的征税收入等财政收益及就业时机等大都由单位提供,因此,当局不宜过多地干涉干与企业的生产活动单位作为首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在环境掩护和资源节约方面往往漠视不理,代之以高价购买、税费交纳或征税收入贡献单位在当局的支持下面对当局组成部门之一的环保部门经常阳奉阴违环保部门在执法难的尴尬境遇下选择与单位合作,因此,权力寻租、监管掉职导致的环境重大污染事件层出不穷,环境管理权力一定程度上成了环境与资源粉碎程度加重的助推器 1x3公民个人缺少权利保障,环境掩护与布施举步维艰 马克思指出:“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然而,我国宪法并未明文划定公民的环境权,但我国19年通过的《中华群众国环境掩护法》第六条却明文划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掩护环境的义务”有义务却无权利相对于应,这有违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如果说单位可以通过原始取患上或继受取患上对环境与资源的正当哄权利,从而通过法定产业权加以保障的话,那末公民个人则只能通过公共利益等“搭顺路车”的形式对环境与资源加以分享和哄但由于缺少环境与资源所有者的主人公意识,在面对单位粉碎环境与浪费资源的时辰无法避免,无理由制约,更缺少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布施的可能在缺少权利的保障下,单位可以因为肆意生产而粉碎公民的糊口和事情环境,可以粗放性地挖掘和哄资源,公民个人作为弱势群体在公共利益受损时往往有心无力,在个人自身因环境与资源粉碎而遭受的人身和产业损害的环境下也经常处于布施无门的尴尬境地,环境损害赔偿之诉与环境公益诉讼也大都成为空想此外,公民个人在缺少权利保障的前提下,原本代为公民管理环境与资源确当局环境资源管理权力像脱缰之马,在环境与资源的行政管理领域任意驰骋,原本受公民个利委托和让渡确当局环境管理权力不停扩张,成为环境监管溺职侵权的罪恶之源没有环境权的保障,公民行使掩护环境的义务时就像赤手空拳,面对单位利益驱使下的锋矛和当局环境管理权力的厚盾,无疑是头破血流,四下里碰鼻 2.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的重构 综上所述,原本的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因纯一的权力集中而毛病重重,因此,按照权利与权利、权利和权力制衡理论,笔者以为要构建如图2所示的新式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才气适该当前环境掩护、资源节约和污染防治事情的火急形势所需即当局通过公民的授权委托代为行使环境管理权力,同时对环境与资源行使宏不雅调节控制和管理的权力,保证环境与资源既能满足单位发展经济所需,同时又不超过有限的环境与资源承载能力,在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环境与资源的各项税费或罚没时对资源和环境加以补偿,保证资源与环境自身系统的平衡公民个人拥有环境权,这种权利在环境与资源自身系统平衡时让渡给当局集中行使,当当局权力过分扩张,并出现权力滥用或权力寻租时,公民可以通过个人或集体权利制衡国家权力,当单位出现粉碎公共环境与资源时,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途径行使环境掩护和布施的权利,同时当自身人身和产业利益因单位的生产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或资源粉碎行为而受损时,可以通过公民个人环境权行使损害赔偿的布施权利单位在哄环境与资源的同时需要接受来自当局的监管和公民个人的监视,以保证自身的资源和环境哄行为既符合市场经济之道,同时又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总之,要构建以公民环境权为核心,以国家环境管理权力为保障的新式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 2x1由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改变当前环境法体系的义务本位不雅 一部法律以掩护权利为基石构建,这是符正当律的精神和作用的从社会形态发展的层面看,和人民有参与国事的权是全般社会形态发展的大趋势,反射到法律的层面上,其基石就应该是掩护公民的权利,以权利为基石构建起来的法律体系即权利本位的法律体系19年环境基本法的全般立法理念明显带有规划经济的色彩,夸大的是国家对环境行为的管制,显然是以义务为本位构建起来的环境基本法[1]从社会形态发展和环境法学发展趋势看,国家对环境行为的管理权力,表现的应该是国家对公民环境权掩护的一种义务,同时更是国家对公民环境权利的代为履行,这种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追求目标只能是上限地掩护公民的权利以新《中华群众国环境掩护法》为核心的环境掩护法律体系应该是以付与公民环境权利为基石,明确国家保障这些个权利患上以实现和患上到响应布施的义务为构架的环境掩护基本法环境法不能因为环境问题的长期性、遭到杀害者的广泛性和侵害者的复合性等特点而改变传统的法律进路,即当前的“法律设定环境义务——当局执行法律——义务主体履行环境义务”的进路正是因为环境与资源的公共性更强,范围更广泛,更不易于由国家集中行使管理权力,因此,环境法立法体系仍应保持传统的法律进路“在法律上设定权利——权利主体行使和主张权利——国家构造或其他组织保证权利的行使并布施权利”因此,要以公民环境权利为本位,通过监视当局行使其委托和让渡的国家环境管理权力,通过监视单位的资源与环境相关经济活动,通过对个人自身环境权利的器重,发挥权利主体即公民对环境与资源的主人公意识和作用 2x2由以当局环境管理权力为核心的权力掩护体系向以公民环境权为核心的权利掩护体系转变,构建环境与资源的私权掩护体系 当前我国环境权利义务体系中的主体首要包括三层:公民个人、单位(以公司、企业为主)和当局与此相对于,环境法的基本权利,从理论上讲应该包括公民环境权、单位的排污权和合理开发哄环境权、当局的环境管理权公民环境权指公民对其保存环境享有适宜的生活习性性环境条件的权利公民环境权是一个权利群,包括一系列子权利: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合适的日照权、环境审美权、平和平静权、通风权、户外休闲权等,还包括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视权、哀求权等派生权[2]单位的排污权和合理开发哄环境权是对环境资源(包括环境容积)的占有、开发和哄等权利,是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根蒂根基性权利排污本是一种天赋的权利,可是,当环境容积资源变为稀缺资源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将部分这些个权利垄断起来进行再分配,或者附带加上了一系列的限制,使生产经营者必需正当患上到了这一权利后才气进行排污开发哄环境权是对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进行开发和哄的权利,它产生于开发哄者对环境资源的占有和支配的权利,即物权当局的环境管理权是当局行政权在环境掩护领域的表现,它包括环境报批权、命令权、许可权、克制权、打消权、处罚权等我国目前的环境资源立法的权利(力)体系是以当局环境管理权为核心,表此刻当局环境管理权的内部实质意义泛化和当局环境管理权的官位地方绝对中间化,这从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的划定“国家掩护和改善糊口环境和生活习性环境”可以看出一斑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的环境立法已初成体系,但这一体系呈现出较强确当局管制型立法特点环境立法对行政部门行使行政权利掩护环境和进行环境管理作了详细划定,但对公民环境权强化不够虽则在《中华群众国环境掩护法》第6条、第11条第2款,《中华群众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1条中表现了公民环境权的内部实质意义,但总的来讲,环境立法对公民环境权的掩护仍存在很大的缺陷,环境掩护基本法和单行法都没有明确划定公民的环境权[3]此外,宪法例定“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强化和发展”;国家“鼓励、指导和帮忙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国家掩护个体经济、私人经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单位的排污权和合理哄环境权也通过这些个权威性纲领患上以表现可是,公民环境权在宪法这一法律的无上纲领中出现空缺,原本不变的权利三角形变成了单位环境开发哄权利与当局环境管理权力之间的博弈或寻租与合作,公民环境权和公共环境利益被边沿化和忽略现代人民有参与国事的权政治理论以为当局的权利来历于公利的让渡,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存在因此,要以公民环境权为导向重塑当局的环境管理权,让当局担当公民环境权益受人委托人的脚色;要以公民环境权为限制合理确定单位的排污权和开发哄环境权,从而以公民环境权对抗单位不合理开发哄环境的经济价值和功能的行为,从而平衡环境的经济价值和生活习性价值在世间的分配;要以公民环境权为根蒂根基构建环境掩护的社会形态机制,使公民有维护权利的依据和热情,通过法律途径去掩护自己的权益并参加环境掩护活动美国学者斯蒂格里兹以为:“运用处律系统处理完成外部性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在这个系统下,遭到杀害者有直接的利益,负担着执行法律的责任,而不是依靠当局来确保不发生外部性很明显,这个系统更有效,因为遭到杀害者比当局更愿意搞清有害事件是否发生”因此,构建以公民环境权为核心的环境与资源私权掩护体系显患上尤为须要和行患上通笔者以为宏不雅立法层面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实现,一是在宪法中确立公民环境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使其从应有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如许使患上环境的法律掩护患上到更为具体、明确、直接的宪法依据;其次在民法及环境掩护单行法中对公民享有的日照权、通风权、安好权、远眺权、清洁水权、清洁空气权、优美环境享受权等作枚举性划定,以完善公民环境权的权利体系;当前对于公民环境权的性质及内部实质意义等方面都颇有争议,但我们的立法不能因此而剖腹藏珠,裹足不前,而只能在理论和实践的交融中日臻完善 2x3 明确和细化单位在环境与资源掩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单位正视经济利益,正视产业的守值升值,从法律层面来讲就是注意产业权的掩护,与之对应的有各项专门的法律法例的掩护,如《中华群众国公司法》、《中华群众外洋资企业法》等;组成单位的个人正视自身在单位的薪资和福利待遇等,从法律层面来讲就是注意个每人身权和产业权在单位的掩护,同样也通过法律法例加以表现,如《中华群众国劳动法》和《中华群众国劳动合同法》等;人身和产业两大传统法益都有健全完善的法律法例掩护,但单位赖以保存和发展的资源与环境以及个人的糊口环境却患上不到响应的法律掩护,事关子孙后代福祉和人的总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法益被隐性化、外部化、公共化,以至于形成“谁都可以管,谁都不管”的局面,几乎每个公民都会对肮脏的公共环境兴叹,但同时又对自身随地丢弃垃圾和粉碎环境的行为视而不见因此,应在构建环境与资源的私权掩护体系下显化环境法益,让公民个人可以通过公民环境权正视和掩护环境,并以此来捍卫环境所承载的历史、文化、科学、审美等多元价值,以抗衡单位只支付环境与资源的经济价值而过度开发和粉碎环境与资源的短视逐利行为;同时也让单位在享受排污权和合理开发哄环境权后忠实全面地履行掩护环境法益的法律义务美国经济伦理学家乔治·恩惠勒提出企业社会形态责任包含三个方面:即,经济责任、社会形态责任和环境责任此中环境责任首要是指“致力于可持续发展——消耗较少的富源,让环境承受较少的废弃物”随着经济和社会形态的进步,企业不仅要对赢利负责,而且要对环境负责,并负担响应的社会形态责任,要维护和促进环境利益,促推经济、社会形态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目前,公民环境权的内部实质意义体系还是一个颇有争议而远未完善的课题,环境权的设置既要考虑到实现公民环境权利、掩护环境法益的行患上通性,同时又要兼顾单位等市场经济体的良性发展环境,以免造成单位的讼累而影响经济发展质量和速率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缺少单位在环境法益掩护方面的义务划定虽则大多算术者以为《中华群众国公司法》第5条、《中华群众国合股企业法》第7条、《中华群众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条都对企业负担社会形态责任作了原则性的划定,而事实上,这些个并没有划定针对企业公司等单位对违违社会形态责任的法律责任,更没有直接划定以公司为代表的单位的环境掩护责任,公司负担社会形态责任实际上依然停留在道德宣言层面,尽管《中华群众国环境掩护法》第24条划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需把环境掩护事情纳入规划,成立环境掩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荡、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该法第4l条划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掉”但实际中能追究单位或单位负责人环境责任的案件的例子往往寥若晨星从法律责任的体系来看,单位环境法律责任包括单位的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在当前环境法益外部化、纯经济化(纯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单位掩护环境法益义务缺掉、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行政责任难以实现的情形下,过多厚望于环境刑律的功效无疑是望梅止渴,并将产生环境掩护上刑化的倾向因此,要在宪法确定公民环境权、显化环境法益的条件下;将单位的环境法益掩护义务在整体上从更多的制度约束向法律责任转化,同时在我国宪法或环境掩护法华夏则化,通过环境掩护单行法以及以公司法为代表的部门法将单位环境法益掩护责任明确化和具体化,力争将单位环境法益的掩护更多地通过民法和行政法患上以实现,减少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因过多倚赖环境刑律而形成环境法益掩护的低效或“肠梗阻” 3.结语 原本的环境掩护法律体系由于带有浓厚的规划经济色彩而在当下日显滞后,法律的修改并不是朝夕之事,但原本的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存在多重不足与缺陷,环境与资源的掩护任重而道远,环境法益的掩护有待“显化”并提升到与人身、产业两大法益同等重要的法律官位地方,通过公民环境权的法定化,在渐进式的总结、进修和借鉴中不停修改和完善,全般环境法律掩护体系才气保持与时俱进笔者坚信,在环境与资源日益成为人的总称发展瓶颈,民众环保意识不停提高,可持续发展与循环发展方式成为社会形态发展常态的低碳社会形态,环境掩护的立法调解,环境掩护权力责任体系的重构必将在期待中成为现实。

文献综述范文的写作步骤如下: (一)选题 选题是写好文献综述的首要条件。选题要从实际出发,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在理论或实践上有一定意义。选题来源包括:1)与自己实际工作或科研工作有关的、较为熟悉的问题;2)某护理问题的研究今年来发展较快,需要综合评价;3)从掌握的大量文献中选择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或新动向的题目。  文献综述的题目不宜过大,越具体越容易收集资料,从某一个侧面入手,容易深入。 (二)搜集资料 文献资料是撰写文献综述的物质基础,选定综述的题材后要大量的搜集和阅读有关的中文和外文文献,文献越多,就越好些,综述的质量就越高。选择文献应先看近期的(近3-5年),后看远期的,在广泛阅读资料的基础上,在深入复习几篇有代表性的文章,必须找到原文阅读,特别是有权威性的文章应细读。在阅读文献过程中应做好读书卡片或笔记,为撰写综述准备资料。 (三)整理资料 综述不是众多文献资料的堆积,而是作者在阅读了一定量的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细读,抓住其主要观点和结论,对掌握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先列出提纲,写出各级的大小标题,然后将观点相同的资料分别归入有关问题,并排好顺序。综述要如实反映原作者的观点,不能任意改动,但对引用的资料也要加以选择,不可能把搜集和阅读过的所有资料都写进去,应有所取舍。 (四)写作 根据写作提纲,逐项将内容展开,并注意观点与内容的一致。在写作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调整结构和补充内容。论述观点时,作者可有倾向性,但不同观点也应列出。初稿写出后,要反复修改和补充,包括内容增减、结构统一、数据核对和文字润色,综述发表前,最好请有关专家和同行审阅,力求做到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字精练、表达准确。范文1: 从政府到企业:关于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文献的综述 一、引言 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经济在转轨过程中的不俗表现,一直令中外经济学家为之着迷,作为其背后主要支撑力量的民营企业更是倍受关注。从民营企业的发展支撑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和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假定出发,经济学家们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去观察、解释民营企业的成长绩效,及其所创造的“中国奇迹”。一些学者甚至认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成功挑战了“传统智慧”(Montignola,Qian and Weingast,1993),为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以此为背景,我们尝试对该领域内主要贡献者的观点进行归纳,并梳理其理论逻辑,力求从另一个侧面去理解民营企业,进而理解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质。具体讲,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民营企业,从其产生、发展和变迁的全过程看,它的特殊性究竟是什么?从产权已基本清晰的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出发,将会把我们引导到一种什么样的未来状态?随着各种形式壁垒的消除,我们如何预测它下一步的表现?本文期望能为人们进一步寻求上述问题的答案提供一些有益的视角。 本文对文献的综述基本上按照民营企业的实际发展进程展开。第二部分评价斯蒂格利茨(Siglitz)等人的观点。与早期的政治经济环境相适应,产权安排被视为外生变量,市场竞争、激励与信息等因素得到了强调。第三部分介绍围绕产权安排提出的各种理论假说。尽管文献的视角各不相同,但大多数都是从Grossman-Hart-Moore的剩余控制权理论起步的。第四部分比较分析各种关于企业改制原因的假说。一般认为,地方政府退出与企业改制内生于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水平。随着环境的变化,民营企业作为一般意义上企业的性质被更多地展现出来。 二、市场竞争、激励机制与效率改进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具有渐进性、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非同步性的特点。这构成中国民营企业成长的初始环境。早些时候,依照Sachs(1989)等人所设计的“大爆炸”模式进行改革的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的经济出现持续衰退,而“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经济却保持了持续强劲增长的势头。尤其令经济学家感兴趣的是,推动这种增长的竟是有惊于主流经济学(企业)定义的乡镇企业。起初国内学者曾从经济行为的逻辑性与财产所有制无关的假定出发,运用兰格(Lange)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作过一些探讨,但基本没有得出什么有解释力的假说。根据主流经济学的标准理论模型似乎也一时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面对理论与现实的强烈反差,斯蒂格利茨(Stiglitz,1994)在详细考察了中国经济改革过程后认为,乡镇企业的成功表明,缺乏主流经济学所强调的私有产权关系并不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问题所在,同时市场社会主义也存在一个严重失误,那就是低估了激励问题的重要性。由于假定信息完全,像阿罗—德布鲁(Arrow-Debreu)模型一样,作为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基础的兰格—勒纳—泰勒(Lange-Lerner-Tallor)定理,并没有对信息不完全的现实予以足够的重视。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经济活动中会产生严重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此时的首要问题是改变管理人员的激励结构,而这一点在不改变企业产权的情况下也能做到。由于竞争机制的引入和企业“软预算约束”(Kornai,1998)的改变,致使经理的激励结构发生变化,即使不进行私有化也可使企业效率得到提高。正像人们已经观察到的,与积极推行私有化的前苏联、东欧国家相比,中国在给予经理人员更多的利润方面走得最远(热若尔·罗兰,中译本,2002)。乡镇企业早期的成功案例表明:激励机制的改进向相关行为主体提供了有力的激励。例如,随着企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经理人员的收益不断增加;乡村居民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获得企业所创造的大部分税收和利润(萧好,2000)。 沿着竞争与激励之间关系的思路,田国强(1995)通过一个基于激励理论的分析框架,较为系统地解释了激励机制变化对乡镇企业效率的影响。他从产权界定与资源有效配置的关系出发,认为明晰产权通常是资源有效配置的充分条件,却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很多情况下,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不取决于产权的明确界定。因为在市场机制中,行为主体的激励来源于占有财产和获取利润,所以不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只有私有产权才会产生高强度激励。为此,田国强用中国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案例作了进一步说明:尽管土地仍然归国家所有,但将努力程度与收益水平紧密结合起来的措施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提高,最终导致农业生产效率的改进。这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产权并不是解释中国乡镇企业效率的最关键变量。依照激励机制设计的理论逻辑,在公有制条件下也可能通过选择恰当的激励机制来使资源配置优化。中国乡镇企业表现出高效率的主要原因就是其制度安排满足了激励机制最基本的先决条件:把个人的收入和劳动贡献联系起来;企业经理和职工拥有更多的选择自由等等。 可以认为,斯蒂格利淡和田国强等人的上述理论比较成功地解释了早期中国乡镇企业的成长绩效。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外部环境参数发生变化时,经济学家进而发现,乡镇企业的决策权逐步由地方政府向企业转移(Jefferson et al,1994)。正如田国强同时所强调的,乡镇集体企业作为中国特定阶段特定条件下的特有现象,它诞生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早期阶段。随着经济体制转型的深入,当市场体系日益完善、产权明晰的企业不断增加时,乡镇企业的竞争优势可能会越来越小,很有可能竞争不过产权得到明确界定的企业(田国强,1995)。很显然,仅凭对竞争、激励的强调已不能更深入解释乡镇企业后来的表现。 三、产权配置与民营企业的绩效 尽管竞争机制的引入有助于改善民营企业的绩效,但我们知道,从计划到市场的转轨本质上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作为这一过程的微观基础,企业内部的制度安排特别是产权配置对效率的改进十分重要。此前有关东欧国家转轨的经验研究表明,在不稳定状态下,市场竞争的潜在功能难以完全发挥,过分强调竞争,会形成新的扭曲。但有关中国民营企业的案例似乎并不支持这一观点。究竟是什么抵消了扭曲造成的效率损失?现实使经济学家们最终认识到产权问题是无法回避的。Grossman-Hart-Moore所发展的剩余控制权理论为更深入地分析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理论基础。以此为出发点,学者们从不同视角提出假说,积累了大量文献,并由此构成中国民营企业研究的主流。 Weitzman-Xu(1994)较早发展了一个有关中国乡镇企业内部产权安排的模型用以解释民营企业的绩效。在模型中,乡镇企业被刻画成一种产权模糊的合作性组织。虽然乡镇企业名义上归社区全体成员所有,但其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乡镇基层政府手中。与私有产权相比,其产权安排是模糊的。然而在中国,它却表现出了与私营企业相近的绩效(Svejnar,1990;Pitt andPutterman,1992;Dong and Putterman,1997)。Weitzman-Xu进而认为,乡镇企业的出色表现挑战了标准产权理论。根据Grossman-Hart-Moore的理论,产权特别是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对一个企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它可以在合约不完备的情况下向相关主体提供激励,并解决组织内可能发生的冲突。中国的经验似乎表明,产权的重要性与组织内冲突发生的可能性是正相关的,但这种相关性依文化中合作精神的不同而异。同西方相比,中国高合作精神的文化氛围(自利性动机弱,合作意识强)使得乡镇企业的模糊产权具有了一定效率。然而,Weitzman-Xu并没有清楚地解释文化作用的机制。如果真是高合作精神导致了中国乡镇企业的效率,那么处于相同文化环境中且产权同样模糊的国有企业效率的相对低下就是不正常的(田国强,1995)。很显然,要对中国乡镇企业的独特表现做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还应当引入新的变量。 …… 四、企业改制与政府退出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在两个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1)短缺经济时代结束,经济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及(2)政治上对私有财产的看法较之以前宽容多了,甚至在形式上开始承认其合法性。在此背景下,一个被普遍观察到的现象是,乡镇企业增速减缓,以及紧接着的大范围改制。此时,文献关注的中心开始转向乡镇企业改制的原因。伴随着地方政府的退出,“模糊产权”这一中国民营企业的标志性特征,也逐渐褪色。蔡防(1995)用一个委托一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探讨了乡镇企业改制的动因。他假设地方政府是委托人,乡镇企业经理则被看作代理人,企业绩效取决于对经理的激励和约束。给定地方政府的监督能力,其监督效果内生于乡镇企业的数量和个体规模。在早期,企业个数少、经营规模小,加之经理的就业机会较少,企业面临的委托一代理问题尚不严重。随着地方政府所掌管的乡镇企业在规模和数量上的扩张,及经理就业机会的增多,监督效果逐渐变差。地方政府只得默许经理人员以灰色收入的形式获得部分剩余索取权以达到激励效果。因为经理所获得的剩余是“灰色的”,具有较高风险,作为补偿,对集体资产的侵蚀在所难免。结果乡镇企业的运作成本日益提高,以企业所有权(在地方政府和经理之间)重新配置为核心内容的乡镇企业改制也由此启动。 至此,整个理论演进的逻辑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正如人们已经观察到的,随着政府的全面退出,中国民营企业的内容也在发生着实质性的改变,其内涵越来越接近主流经济学关于“企业”的标准定义。民营企业首先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企业,其特殊性就在于被嵌入中国的体制转轨过程。伴随着经济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它的一般性会被更多地展示出来。解决了这一关键认识问题后,有关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问题似乎开始逐步淡出主流经济学的分析视野。最近的文献考查表明,学者们的研究方向已开始由“解释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例如,姜长云(2000)对乡镇企业资本短缺问题的研究;张杰(2000)、格雷戈里和塔涅夫(2001)对民营企业融资;习题的研究;范从来等(2001)对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模式和股权结构的研究;Sun(2002)对股份合作制内部治理机制合理化问题的研究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各种经验与对策性研究逐渐成为主流的现象,并不意味着民营企业的发展问题已不再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在我们看来,产权已基本明晰的民营企业,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能否尽快成为国家应对全球化带来的一些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的主要力量,仍有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解释。很显然,只有一种综合了政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多元化视角才能勾勒出它未来的成长轨迹。如何预测民营企业下一步的表现?随着它的成长将会对整个改革进程施加怎样一种影响?无疑是现实对理论提出的又一大挑战。(来源:经济研究) 范文2: 关于《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围绕中国的财政分权问题展开研究。财政分权问题涉及到诸多因素,对其研究必须采用多层次的视角。既有的研究成果多囿于财政分权的某个局部层面,尚未见一个能够解释、分析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的完整理论框架出现。财政分权,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角度而言,是指通过法律等规范化的形式,界定中央(或联邦)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收支范围,并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预算管理权限,其核心是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程度的财政自主权。1980年代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出现了一股财政分权的浪潮。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1990年代中期,全世界人口超过500万的75个发展中国家中,有62个进行了程度不同的财政分权改革(世界银行,1997)。伴随着财政分权实践的蓬勃兴起,涌现了大量理论文献。这其中的大部分研究集中于探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的财政分权问题,而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历了令人瞩目的快速发展后,其财政分权问题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已有的研究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的文献主要沿着下述几条线索展开: 1.对财政分权和市场化改革之间次序问题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具有制度变迁意义的财政分权改革肇始于1980年代初“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将中国的财政分权置于其市场化进程的宏观视野中考量,学者们首先对于两者之间的先后次序问题进行了研究。高培勇(2001)认为,在国民经济调整的大背景下,分权化的财政体制改革先行一步,在改革启动初期扮演着为推进整体改革“铺路搭桥”的角色。贾康(2000)也认为,只有先从财力增量的分配格局入手,向地方政府放权,才能使传统的体制有所松动,为以后计划、物价、工资、企业等方面的改革提供空间。总之,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分灶吃饭”式分权体制的实施,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是中央出于经济理性主动向地方进行放权让利的产物,其目的是缩小国家干预范围、增强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 胡鞍钢和王绍光(1997)虽然也认同先行一步的财政分权对于中国市场化经济改革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但他们认为,1980年后的分权化改革并非是中央纯粹按照经济理性所做出的决策。事实上,这种“放权让利”是中国在1979和1980年连续出现巨额财政赤字,增收和减支皆不可行的背景下,为了缓解财政压力,中央被迫向地方妥协的产物。 与前述学者们的观点不同,黄佩华(1991)认为财政分权应当在市场化改革之后进行,否则会给地方政府带来盲目发展经济的负面激励。按照黄佩华的观点,中国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财政分权先于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且中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部门企业缴纳的税利,这就给地方政府提供一种负面激励:大力扩张地方工业规模,实施地区保护主义,以实现地区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最大化。正是地方政府的这种行为导致了1980年代经济运行的过热。基于上述分析,作者认为,转型国家的财政分权必须要选择合适的时机,确定正当的顺序,即中央向地方的财政分权应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原因在于,只有先经历市场化的改革,割断政府和企业间的非正常联系,企业才能摆脱政府附庸的地位,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接下来再实施财政分权,就可以避免给地方政府提供“铺摊子”的负面激励,更可以有效地实现财政分权所带来的诸多收益。杨灿明(1996)也持类似的观点。他认为1978年以来的财政分权化改革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分配层面的问题,反而带来了市场分割、区域间交易费用提高及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控制加强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政企分开等其他层面的市场化改革滞后于中央向地方的财政分权,没有把分配问题与整个宏观经济协调起来;其次,也是因为分权改革一开始并没有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作为明确的目标,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间分权体制的量变。 2.对财政分权和宏观经济运行绩效的研究。总体而言,对于1980年代初开始的财政分权改革的绩效,多数学者的看法是,中央向地方权力的下放,地方收入留成比例的提高,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利益动机,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Qian和Weingast,1996;Qian和Roland,1999)。但也有学者指出,财政分权所带来的这种激励机制仅仅在沿海地区发挥了作用,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由这些地区带动的。因为这些地区充分受益于外来直接投资的流入、浓厚的企业家传统以及国有企业面临的预算软约束(Young,2000;Tsai,2004)。这一方面已有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分权与经济增长以及分权和宏观经济稳定两个问题上。 (1)与经济增长相关关系的研究。关于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定量研究,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结论。主要是因为在不同的研究中衡量财政分权的方法存在着差别。Zhang和Zou(1998)注重于财政资源在中央和地方间的分配,用人均省及省以下的财政支出与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衡量财政分权程度,并据此估计财政分权的影响。解释变量中包括了劳动力增长、投资增长以及以实际税率衡量的税收。其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与他们的结论不同,林毅夫(2002)等人认为财政分权积极地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增长。林毅夫的研究注重于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政策激励的反应,使用边际留成比例衡量财政分权,选择了28个省级政府1970-1993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得到的结论是财政分权主要通过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不是促进投资来推动经济增长。马骏(1997)同样发现财政分权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不同的是,马骏选用的衡量财政分权的指标是省级政府的平均留成比例,而非边际留成比例。乔宝云(2002)就财政分权对于经济增长和财政资源分配均等的影响以及两者之间的取舍关系进行了探索。他使用中国1985-1998年间分省的有关数据,建立联立方程组计量模型,对经济增长率、分配均等和财政分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估计。结果显示,财政分权对于促进中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种正面影响并不是线性的。 (2)与宏观经济稳定相关关系的研究。Rajiv Lall和Bert Hofman(1994)在分析改革开放后中国宏观经济波动的财政根源时发现,实施财政分权后,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特殊的双重领导和条块管理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负有双重受托责任。1980年以来开始的放权让利改革,强化了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和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激励,地方官员的受托责任也产生扭曲:对本级政府负责成为其首要目标,“条条管理”让位于“块块管理”。这种分权所带来的财政后果是,中央收入比重的逐年下滑以及中央对地方财政赤字控制能力的削弱。这些负面的财政后果进而成为导致宏观经济波动的财政根源。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财政分权改革是维护中国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Montinola(1995)认为“中国式的财政联邦主义”在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展开竞争提供激励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种保护改革的作用,这主要包括为中央政府的经济攫取和其他非正规资源配置能力施加了一种可信的限制。钱颖一和Weingast也持类似的观点(Qian and Weingast,1996),他们认为1980年代中国的财政分权改革确立了一种“维护市场”的财政分权框架,改革赋予地方政府管理本地经济的责任,强化了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同时,改革也有助于消除地区间的市场分割,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与钱颖一等人的观点不同,Li和Lin(1999)将中国的成功归因于改革过程中“维护市场的威权主义”的确立。他们认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得益于实现了在中央政治控制和协调下经济分权化和地方预算自主间的平衡。 3.对财政分权程度的研究。在这一问题上学者们的看法比较一致,即中国的财政已经过于分权。既有的研究主要是通过设计一定的指标体系来衡量财政分权的程度。赵志耘和郭庆旺(2005)在研究中所选取的两类指标是地方政府收入自主权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在地方政府收入自主权的三个衡量指标中,地方政府的税收控制指数比较小,表明中国地方政府的税收自主权较小,其他两个指标——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都表明中国的财政分权程度已相当高。特别是第二类地方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的指标,充分反映了中国是一个财政高度分权的国家。 国际比较也表明相同的情况。王绍光(1994)认为分权存在底线。通过研究34个国家中央财政收支的情况,他发现尽管各国国情不同,但当今世界一国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或支出不应低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比重的50%或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如果某一国家在上述四个方面全部低于这些指标的话,就可以认为超出了分权的底线。他发现,前南斯拉夫在1980年代就超过分权底线,随后即出现了国家的动荡不安。而中国的上述四个方面也低于相应指标,表现为中央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能力十分低下。这表明,中国的“放权让利”改革已经走过了头,超过了分权的底线,需要作出新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才能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 尽管普遍认为,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带来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规范化、科学化与公正化(楼继伟、李克平和项中新,2002),实现了提升“两个比重”的既定目标(高培勇,2004),是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次重新集权化(EraDabla—Norris,2005)。但是,财政分权依然处于过度的状态。由于过度分权,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没有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也没有改善财政资源分配的均等(乔宝云,2002)。姚洋 (2003)也认为,适度的财政分权有积极的作用,但目前中国财政分权由于制度供给的失衡而远远超过了适度的界限,其后果是导致了各级政府对事权的推诿和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在基层的积累、政府行为的商业化和机会主义倾向、地方公共品提供的分散化和小型化、地区差距的扩大,以及政府预算约束的软化等诸多问题。 4.简要评价和思考。通过对相关研究中国财政分权问题文献的梳理,不难得到以下结论:第一,财政分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多层面的考量。从研究方法看,以往的研究既有规范分析,也有实证分析;研究视角上,历史和现实相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相结合。既有的研究不仅涉及到宏观经济稳定等经济领域问题,也关乎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设计等政治、法律问题。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财政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管理问题。对其研究和处理必须拓宽视角,不能拘泥于财政本身。第二,需要构建一个能够解释、分析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的理论框架。目前,一些学者在研究中国财政分权问题时,往往直接照搬西方财政分权理论对中国情况进行分析,缺乏对中国特殊国情的深入考量。传统西方财政分权理论建立在发达国家的基础上,其关键性的前提,如成熟的代议制民主体制等,在中国并不存在,因此,正如Bahl所言,中国财政分权所获得的“好处”不能用传统的分权优点所解释(Bahl,2003)。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文献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现行财政分权制度安排的弊端进行了中肯的分析,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但由于缺乏宏观层面的理论指针,这些政策建议只能是局限于财权或事权划分等方面的零敲碎打式的制度创新,尚未有能够指导中国财政分权制度建设进程的系统化的理论出现。这一点也许正是下一步研究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什么是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文献综述是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的它往往能反映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 二、学写综述的好处①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②查找文献资料、写文献综述是临床科研选题及进行临床科研的第一步,因此学习文献综述的撰写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③通过综述的写作过程,能提高归纳、分析、综合能力,有利于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④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可难可易,可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自由选题。 三、文献综述的特点其特点首先是“综”,“综”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逻辑层次;其次是“述”。 “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总之,文献综述是作者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评论的科学性论文。四、文献综述研究写作步骤一般须经过选题,搜集阅读文献资料、拟定提纲(包括归纳、整理、分析)和成文四个阶段。1.选题和搜集阅读文献 撰写文献综述通常出于某种需要,如为某学术会议的专题、从事某项科研、为某方面积累文献资料等等,所以,文献综述的选题,作者一般是明确的,不象科研课题选题那么困难。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大到一个领域、一个学科,小到一种疾病、一个方法、一个理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初次撰写文献综述,特别是实习同学所选题目宜小些,这样查阅文献的数量相对较小,撰写时易于归纳整理,否则,题目选得过大,查阅文献花费的时间太多,影响实习,而且归纳整理困难,最后写出的综述大题小作或是文不对题。 选定题目后,则要围绕题目进行搜集与文题有关的文献。关于搜集文献的有关方法,前面的有关章节已经介绍,如看专著、年鉴法、浏览法、滚雪球法、检索法等等,在此不再重复。搜集文献要求越全越好,因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检索法。搜集好与文题有关的参考文献后,就要对这些参考文献进行阅读、归纳、整理,如何从这些文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大的单篇研究文献十分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所阅读和选择的文献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文献综述的水平。因此在阅读文献时,要写好“读书笔记”、“读书心得”和做好“文献摘录卡片”。有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将文献的精髓摘录下来,不仅为撰写综述时提供有用的资料,而且对于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阅读水平都有好处,特别是将文献整理成文献摘录卡片,对撰写综述极为有利。 2.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3.注意事项 由于文献综述的特点,致使它的写作既不同于“读书笔记”“读书报告”,也不同于一般的科研论文。因此,在撰写文献综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搜集文献应尽量全。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否则,随便搜集一点资料就动手撰写是不可能写出好多综述的,甚至写出的文章根本不成为综述。2)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在搜集到的文献中可能出现观点雷同,有的文献在可靠性及科学性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引用文献时应注意选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 3)引用文献要忠实文献内容。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 4)参考文献不能省略。有的科研论文可以将参考文献省略,但文献综述绝对不能省略,而且应是文中引用过的,能反映主题全貌的并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文献资料。总之,一篇好的文献综述,应有较完整的文献资料,有评论分析,并能准确地反映主题内容。

1. 我国水环境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我国水环境面临着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和洪涝灾害等多方面压力。水体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破坏促使洪涝灾害频发。据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目前我国七大水系、主要湖泊、近岸海域及部分地区的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河流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等;湖泊以富营养化为特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和高猛酸盐指数等;近岸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重金属。这些因素构成了水环境问题影响范围广,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等特征。我国水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人类主观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工业发展中,水消耗量大、利用率低。不仅单位产值污水排放量大,而且万元产值用水量各省区间差距悬殊。1998年全国平均万元GDP用水683m3以上。其中,北京161m3,天津201m3,上海300m3。但是,黑龙江、内蒙古、江西、广西、贵州、青海、甘肃等省区大多在1000m3以上。宁夏、新疆为4000m3左右。北京1m3灌溉用水可以生产2kg粮食,而宁夏才生产不到1kg。同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企业生产经营缺乏节能降耗的动力。企业技术改造往往以扩大再生产为目的,生产工艺落后,更新换代速度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方式的日趋转变,以及科技水平的快速提高,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将逐步走上科学化管理轨道。但是,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水环境问题严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政策导向的偏差。长期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注重经济增长速度、主要产品产量、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等指标,没有把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纳入经济核算体系。迄今为止,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作为“非生产性福利事业”。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由政府包揽,使政府不堪重负,以至于拿不出钱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甚至建成污染处理设施也因经费来源问题没解决而难以正常运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些经济发展政策有悖于环境保护。我国一度“遍地开花”的“十五”小企业,布局分散,规模不经济,生产工艺落后,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环境容量不相适应,也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以往在确定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地区生产力布局时,往往忽视区域环境容量。我国主要江河出现的严重流域性水污染,在很大程度上与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有直接关系。淮河流域四省自80.年代初开始,利用当地资源,大力发展高耗水的化工、造纸、制革、火电、食品等小型工业,污染物排放量超过了淮河的承载能力,使淮河流域水质急剧恶化;由于缺乏科学认证和科学管理,一些缺水地区盲目发展高耗水型工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一些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单一的资源型产业,不发展与之相配套的加工业,产业结构雷同,形成严重的结构型污染。自然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水环境问题的恶化,增加了水污染防治的难度。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引起全球温度、湿度、降水量的分布变化,使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灾害频发。我国北方地区气候也明显变暖,华北地区冬季平均气温90年代比50年代上升℃。气温上升,地表径流减少,蒸发量增大,发生旱灾的机会增多。1997年我国北方地区受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降水量异常偏少,温度偏高,海河水资源量只有多年平均量的40%;黄河水资源量为多年平均量的61%。由于河道径流减少,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加剧了水环境恶化。1998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长江中下游、嫩江、松花江流域降水量偏多,导致特大洪水灾害的发生。我国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南多北少,相差悬殊,水资源分布与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布局极不协调。北方黄河、淮河、海河、松辽河,以及内陆河5个流域,总人口占全国的47%左右,耕地面积占65%以上,GDP占全国的45%以上,而水资源却只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9%,人均占有量仅为南方地区的1/3。这些因素也是导致水环境问题突出的重要方面。2.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面临的主要问题“九五”以来,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以淮河治理为先导,太湖、巢湖、滇池,以及海河、辽河相继开始。通过采取工业污染源的末端治理,以及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压缩过剩生产力中,取缔、关闭、和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严重的企业等一系列措施,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部分水域已经接近实现第一阶段的污染防治目标。“九五”水污染防治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流域水污染防治,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对于开拓我国的环境与发展道路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但是,从总体上看,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取得的成果十分脆弱。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充分说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污染防治仍面临严重挑战。 黄河、长江流域水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九五”期间“三河三湖”的治理仅仅是拉开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序幕。在大规模治理“三河三湖”的同时,必须看到,黄河、长江的污染问题也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了。黄河这个中华民族的摇篮,他养育了人类,也无数次地给人类带来灾难。如今,由于人类活动的作用力,使黄河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1999年,在黄河流域的114个重点监测断面上,V类和劣V类水体分别为70%和,黄河主要支流的污染更为严重,而且黄河的污染主要来自支流。目前,黄河水量少,自净能力弱,水环境处于危机之中。在西部大开发中,黄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将进入较快增长时期。黄河的水污染必然使沿岸的水资源短缺“雪上加霜”。长江上游沿岸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这一地区的污染物排放量迅速增加,污染问题随之加重,特别是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质不断恶化。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预计到2010年,长江上游重点地区废水排放量将以年均的速度增长;沿江城镇生活垃圾入江量,将由1995年的约200万t增加到2010年的467万t;三峡库区的水体自净能力将大幅度下降。2009年三峡库区建成蓄水后,库区将由一个流速快、流量大的河流变成一个流速缓、滞留时间长,回水面积大的人工湖。水体稀释自净能力下降,水污染必然加重。根据预测,三峡工程建成后,湖区上游岸边污染带主要污染物浓度将比建坝前增加2-10倍,将成为重污染区。 城市生活污水逐年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市基础设施是工业建设的载体,制约着工业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建设不恰当地把基础设施建设的载体地位降低为工业的一般附属物地位,基础设施的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和工业建设不协调,导致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承载。特别是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仅仅在近几年才开始兴建。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随着人口迅速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污水产生量大幅度增长。近年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的比例已接近持平。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周期为3年。从目前的建设进度看,实现“九五”期间国家提出的全国50万人口的城市都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装置的要求,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以淮河为例,按规划,到2000年,淮河流域四省需要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52座,总投资亿元,形成污水处理能力352万l/d。到1999年6月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只有3座,污水处理能力仅为44万l/d。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的原因,除了资金短缺外,现行管理和运行机制的掣肘也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陷于困境。由于没有真正落实“污染者负担”的政策,地方财政因无力支付污水处理费用,常常使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投资不能有效发挥环境效益。 大量的面源污染问题尚未找到解决途径目前,全国的工业污染已经开始得到有效控制。到2000年底,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都将实现达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正在逐步加快步伐。但是,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农药、化肥、畜禽养殖污染量大面广,有一定治理难度。从50年代到90年代,我国农药施用量增加近100倍,成为世界上农药用量最大的国家。我国每年因农药中毒的人数占世界同类事故中毒人数的50%。而且由于农药的大量流失,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全国化肥使用量也在成倍增加。1995年是1978年的4倍。目前,偏施化学氮肥,使氮、磷、钾比例失调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化肥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量化肥流失,进入河流、海洋、湖泊,成为水体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由于大量化肥的使用,农村畜禽粪便的农业利用减少,畜禽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加重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脱节。畜禽粪便的还田率只有30%多,大部分未被利用。1998年全国畜禽粪便产生量是当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倍。这些畜禽粪便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同时,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一直是困扰农村环境的一大难题。据1991年和1997年两次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乡镇工业二氧化硫、烟尘、化学耗氧量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增长了、、和552%;在全国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控制的情况下,乡镇企业排污量却在增长,这将对水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经济政策不配套,污染治理资金严重短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污染防治资金以国家预算内资金为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全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环境已经不能奏效。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尚未建立,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资体制难以形成。作为促进污染防治的重要经济手段排污收费制度,目前还很不完善。主要问题是,排污收费标准过低,不能发挥刺激污染防治的作用。超标排放污水收费作为排污收费的主体,其收费额不足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成本的一半;污水排放收费最高不超过元/l;排污收费项目不全,主要对象是大中型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城市污水处理费仅在少数城市开征,而且收费标准较低,“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没有充分体现;排污费的转移支付机制尚未建立,流域内上下游之间缺乏利益补偿政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协调,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九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有了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中把环境保护作为重点投资领域,一些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得到国债资金的支持。但是,由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狭窄,投资量小,污染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按计划,“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约需资金1260亿元,但是目前已经落实的资金与需求相差甚远。1998年国家增发财政债券和银行贷款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分配给淮河流域10亿元财政债券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但是,这些资金仅为淮河城市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而且投资项目达34个之多。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开工的项目不少,却因缺乏资金施工建设进度缓慢,很多工程至今投资尚无着落。3. 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政策建议我国是在经济技术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特别是水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一个艰苦的治理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在认真总结“九五”期间水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世界一切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污染防治道路。 在决策中控制新的水环境问题产生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经济发展速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资源开发计划、区域开发计划,以及制定经济技术政策,进行重大经济决策时,应当对实施这些决策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做出科学评价,评价的结论作为各级决策的依据。在决策中综合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因素,统筹兼顾,使发展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专门的评价审议机构,并使这一制度法制化,逐步建立起依法决策的运行机制。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考虑水资源保护。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近期应重点调整北方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防止水资源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经济发展应考虑为生态用水留有余地,防止因过度开发导致下游地区河湖萎缩、土地沙化、生态退化。在水源地区,引导和组织水源地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避免水源地区经济发展导致下游城市水源污染。 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的方针大力开展节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消耗。有组织地推行节水、高效的农灌技术;完善科学的农业用水管理措施,尽快改变农业生产大量耗水的局面。制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和水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建立工业用水考核制度;明确规定冷却水及工艺用水等工业废水必须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大力发展水的闭路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排放量。在开展节约用水,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同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特别是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的重点在城市,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要走集中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和废水资源化路子。因地制宜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要用于工业冷却水、城市景观和园林绿地用水等。 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组织开展资源定价研究,有计划地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和国家稀缺资源制定分类指导的价格政策,尽快改变“资源无价”,资源产品低价的不合理状况,使水资源价格体现资源价值、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费用。同时,积极推进水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加强资源核算体系的研究,为逐步将水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创造条件。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抓紧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经济手段。尽快提高排污费标准,使之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制定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建立资源更新的补偿机制;全面实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用水收费中,普遍增加污水处理费,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环境保护作为“市场失效”的领域,特别是环境科技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应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和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企业化。积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地下水等稀缺资源征收资源税;对新建污染项目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控制结构型污染;对现行排污费与费改税进行利弊分析,探索征收污染附加税;对从事城市污水处理的企业实行零税率;对生产再生资源和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应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业部门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工业布局,推动资源消耗小、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技术改造推行以清洁原料、清洁生产过程和清洁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清洁生产。要把清洁生产当作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的一次工业企业的全面改造,在全国所有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审计,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促进我国工业向新的技术基础转移,以集约方式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经济效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我国资源节约型生态工业生产体系。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农村要推行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全面推广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合理配置的“大农业”生产模式,注重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把现代化科学技术和传统农业精华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增加有机肥料的使用,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开发生物农药技术,推广以菌治虫、以虫治虫的生物技术替代农药。目前,我国已有2000多个生态农业试点,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推行生态农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场革命,在全国广大农村普遍展开。逐步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污染型乡镇工业转移到生态农业建设上来。县、乡两级政府要制定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推广,有计划地在全国乡、村培养一批技术骨干,指导农民发展生态农业。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改革现行城市污水处理体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企业化运营管理、社会共同负担费用、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的模式。积极探索城镇给排水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逐步使政府从直接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中解脱出来,让污水处理真正走向市场。环保产业的发展应当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国家应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一部分产品过剩的企业转向环保产品生产和服务;组建环保产业集团,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抓紧培育环保市场,把原来政府管理的环保服务事业推向市场。同时,要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组织开展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等急需的重点水处理技术攻关;加速污染防治和生态工程成套设备的国产化,改变我国环保产业落后的现状,以适应我国污染防治的需要。

环境税研究论文

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绿色化的政策建议一、开征系列环境税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生态税收严重滞后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税收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因此,我国实现税制绿色化的第一步应当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环境税。(一)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税缺位,治污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而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收困难,任意拖欠现象严重。在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课征污染税。1.水污染税。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开征水污染税的目的,在于减轻和防止现有水资源的进一步毒化和污染,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2.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我国目前已有对二氧化硫的排污收费,可通过“费改税”,开征二氧化硫税。至于碳税则可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征。3.固体废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然后逐步考虑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具体税种可考虑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化肥税等。4.噪音税。可借鉴国外经验,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税,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机场周围居民。(二)环境保护专项税。我国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仅占GDP的~,而发达国家已占~,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原因之一。加大环保投入,迫在眉睫。建议开征环境保护专项税,为环境保护筹集专项资金。可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专门用于处理城市废物垃圾。二、调整现行税制,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尽管这些税与环保有一定联系,但其设立之初一般也很少直接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对现有税制的完善就应渗透环保意识,采取对环境友好的态度,以为环保服务(特别是对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上)。如对能源(煤炭、石油、水电和天然气)、交通工具(主要是机动车)和汽车燃料(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这样一些产品间接税收(消费税、销售税或增值税)中就可多考虑环境问题,根据保护环境的日益需求,根据其污染程度的大小,调高或降低税率。具体谈到关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建议措施如下:(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收范围过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因而应将目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首先,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第二,增加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如土地、海洋、地热、动植物等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二)完善计税办法。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三)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同时征收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建议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采、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三、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手段,在西方国家中颇受重视。在税收方面,对环保产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非常必要。四、在不加重微观经济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绿色化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通常是在一种收入中性的背景下进行的,即为了不加重纳税的总体财政负担,新增的生态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西方国家在实现税制绿色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持微观经济主体现有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比如在开征新的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其他税收负担(如所得税负担)。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费)已经相当重,实现税制绿色化应该建立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主要是做好相关的“费改税”工作。结合目前税费制度的改革,在开征上述生态税收之后,应及时将企业缴纳的大多数环保方面的收费(如排污收费、水资源收费等)并入生态税收中一并征收,以避免重复征收,加重纳税人负担。另外,还应做好环境税与其他相关税种的衔接工作,实现统一、高效运行。根据收入中性的原则,对现有税种不当的税收,评估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以对环境有利的生态税取而代之。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是适应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我国工商税制中的地方税而言,目前的状况是:税种多,收入少,立法层次较低,改革进度滞后,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加快我国地方税制的改革步伐,既是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应是:(1)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减少优惠;(2)坚持透明度原则,简化税制;(3)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4)适度调整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5)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6)清费立税,规范税制。具体地说,应该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改变现行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法(一)房产税对内对外应按统一的房产税税法征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二)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制订的税额已显得过低,不利于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税额,拉大级距,以适应我国地区间经济差距悬殊的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车船使用税内外资企业和其他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应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税额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也需要调整税额,以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二、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对外资企业也依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重新立法,建立独立的税种,外资企业同样也应缴纳,名称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宜;计税依据宜改为按生产经营收入额计征,以公平税负、稳定税基、便于征管;税率改为由中央制定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维护建设的需要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有关城建的收费并轨征收,规范征收行为,有利于保证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三、取消筵席税,停征土地增值税(一)筵席税筵席税是1988年在特定情况下开征的一个税种,自开征以来,收入甚微,1994年全国共征收了87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了3089万元,对抑制不合理的高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效果也不显著;1994年国务院将此税下放给地方管理后,多数省、市已停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筵席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1994年1月1日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入的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此税开征7年多来,收入很少,开征当年全国只征到了52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亿元。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快速发展,行业利润已逐步趋向平均化;根据实际情况和简化税制的原则,建议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清费立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一)清理整顿乱收费应采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坚决取消;确需收取、具有“规费”和“使用费”性质的,可继续采取收费的形式征收;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这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强烈冲击,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和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业税税率,重新核定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并使之保持长期稳定。这一改革方案,已在安徽全省和有些省市的部分县试点。从试点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方案是可行的,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及早全面推开。六、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度下放地方税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应提高立法层次,合理划分税权。一是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颁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定的税收加征和减免等权力,以更好地贯彻提高民族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护幼稚产业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的地区性特有税源,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征新税种的立法权,避免税源流失,增加地方收入。地方制定的税收法规,都应上报中央备案;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权纠正。

没有区别。正名叫《环境保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

提供一些经济类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可行,属于新方向和内容,但是建议论文写成熟的内容,且选题不要太大,要聚焦,这样好写,收放自如。你可以搜索一下环保税相关的资料和文献,比起其他税种,是比较少的。如果确定还是想选择环保税,除了环保税本身以外,引申税收的调节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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