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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移民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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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移民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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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农业发展方面的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几个重要问题2、现代农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对"三农"工作新形势的综合判断3、德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特点及其启示4、农村劳动力流动、农业发展和中国土地流转5、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探讨6、国外公共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途径及启示7、生态农村--中国生态农业发展的新思维8、"十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9、苏南地区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模式探索10、中国有机农业发展对农村劳动力利用和农户收入的影响11、试论农业女性化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影响12、生物质能与农村能源及农业发展的关系13、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述评14、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定义与内涵15、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 : SARD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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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民搬迁的论文题目

国内外关注的三峡百万大移民工程,最早是由湖北省宜昌市于1992年11月15日率先拉开序幕的。12年来,宜昌市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累计搬迁移民4.06万户、12.5万人,完成移民工程1000多项。与此同时,宜昌市对三峡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也在不断推陈出新。移民一直就是三峡工程的关键问题之一,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的重庆至宜昌之间,长江干支流两岸人口稠密、城镇众多、经济繁荣,是三峡地区的腹心地带。因此移民工程的论证工作难度很大且有交叉。移民工作能否做好,关系到库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和今后库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并涉及工程的经济可行性。湖北省宜昌市地处三峡工程坝区库首,承担着坝区征地搬迁和库区移民安置的双重任务。据宜昌市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述军介绍,三峡工程全部征用和淹没的宜昌市陆地面积是100.5平方公里,涉及3个县、22个乡(镇),移民总人数为13.6万人。其中,要搬迁秭归、兴山两座县城、12个集镇、8个场镇,迁建各类企业234个。“一建三改”创“生态家园”据相关资料显示:三峡工程截止2004年11月底,累计完成搬迁安置移民96.55万人,占规划搬迁安置人数的85.4%。在宜昌所辖区域也已完成12.5万移民的搬迁安置工作。“移民不是特殊公民,但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为三峡工程贡献的最多、牺牲的利益最大。作为移民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我们要保证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宜昌市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述军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这也是移民局最重要的任务。按照计划,宜昌辖区必须提前1年时间完成156米水位(汛后库区蓄水水位)以下的搬迁任务(原规划在2007年10月完成)。涉及搬迁人数3000人,拆迁库区农村房屋4.6万平方米。移民主要分布在秭归县、兴山县和夷陵区。由于库区水位上升,还要新开辟一条通往兴山新县城的宝峡公路,全长16.2公里,这是一条通往兴山县的“生命线”。面对搬迁后的新环境,新移民不论是在生产还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适应,更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做一名合格的移民工作者,就是要真正了解移民的所想、所需、所求,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移民管理就是要从大处着眼,从点滴入手,诚心诚意为移民办实事。”吴局长在回顾近几年移民管理工作时说。去年,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的一个移民居住点,集中反映了“烧柴难”的问题。这个问题迅速得到了宜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宜昌市委副书记乔余堂和副市长张为民专门对“烧柴难”问题进行调研,召集市移民、农业、能源办等部门进行专题办公。并以此为切入点,酝酿出一套“生态家园”的帮扶计划:在点军区275户移民中试点推行“一建三改”工程(建沼气、改厕、改厨、改栏)。该工程的核心是由移民部门拿出部分资金,农业部门拿出部分资金,对完成“一建三改”的移民户,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将帮扶资金按户补偿到位。在短短的几个月中,试点区275户移民全部完成了“一建三改”。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移民“燃料问题”,而且带动了移民的养猪业和种植业发展。记者在当地了解到,有的移民户养猪年出栏50头以上,柑桔种植300株以上,有80%的柑桔树已挂果。“一建三改”有效地促进了移民养牲畜、用沼气、种柑桔“生态链”的形成。随行采访的宜昌市移民局谭帮庆科长介绍:“仅‘生态家园’一项,就能直接给移民每户每年带来近5000元的经济效益。‘生态家园’试点成功,受到了移民群众普遍称赞。移民局还决定筹集近500万元资金对全市4630个移民户全部实行‘一建三改’,并计划在今、明两年内全部改建结束。因地制宜调整扶农举措在采访中,记者看到移民耕园地周边有大量的被抛弃的蔬菜大棚架,问其原因,谭帮庆解释道:“我们的初衷是想让移民仿效当地村民种植大棚蔬菜,并一厢情愿地给移民购置大棚架、传授大棚技术,结果没能成功。后来我们在与移民群众促膝交谈时才发现,他们不习惯种大棚蔬菜,在搬迁前这些移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依靠柑桔,并且都有一套栽培和管理柑桔的看家本领。问题的症结找到了,我们移民工作思路迅速作出调整,并及时从外地农业科研部门引进了在本地少有的优质柑桔,让移民群众全部种上,这一举措得到了移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和配合。”“移民干部的确为我们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我们心中都有一本账。我们非常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一位移民对记者说。在伍家区南湾村云盘岗上,伍家区移民局局长熊毅向记者介绍:“这里有17户移民,由于耕园地不足,我们联合土地、农业、水利共四个部门,筹集了70万元资金,集中地对云盘岗坡地进行梯田改造,并配套了标准提水设施,以保证旱年地不旱。”熊毅指着岗顶的一排建筑物说:“这就是我们为每一个移民户建造的看果棚和囤水池”。南湾云盘岗上的110亩梯田,现已全部栽上了优质柑桔苗,据介绍,这些杂柑苗在三年后将全部见效益。经过了这些事情后,吴述军也总结出了经验:“随着形势的变化,移民工作也要不断调整思路。”他向记者介绍说,“结合宜昌实际和移民劳动技能特点,我们的工作实现了两个根本转变:一是将移民搬迁安置为主向移民安稳致富为主转变;二是将生产性安置向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移民工作总体思路要围绕‘抓搬迁、调结构、安后扶、保稳定、奔小康’来进行。其实,要想移民真正把心稳住,就要从根本上解决好生产资料问题,特别是耕园地问题,要结合移民已掌握的劳动生产技能,让他们的特长和才智充分地发挥出来,以达到安稳致富的目的。”“五大工程”情系移民心“五大工程”是宜昌市移民局新推出的实现移民安稳致富的工作目标。“五大工程”是指农业产业化工程、耕园地配套改造工程、生态家园工程、移民培训工程和扶贫帮困工程。“五大工程”的出台,使移民管理工作的目标更清晰,思路更明确,任务更具体。“只有与移民群众心连心,在思想感情上与移民群众融为一体,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移民的心愿,满足移民的需求,维护移民的利益。进移民门、交移民友、听移民言、知移民情、暖移民心、解移民难、助移民富,对移民工作者来说,不仅要说到想到,而且要做到。”吴述军对近几年的移民工作深有感触。今后,宜昌市将围绕“五大工程”开展移民工作,在库区、安置区改造耕园地3015亩,调整产业结构4100亩,其目的是通过大力度的产业结构调整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让移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安稳致富的希望。在实施移民培训工程中,各县市区移民局与劳动社会保障局成立了移民培训中心,对移民实行免费培训,对培训合格者,优先推荐就业,并计划培训移民40000人次,并提出争取每一个移民户至少有一个就业岗位的目标。在实施扶贫帮困工程中,全市所有移民干部必须保证一个以上的帮扶对象,“帮扶一个特困户,联系一个科技户,走访20个移民户,”并建立帮扶档案,使扶贫帮困达到1500户。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个种植、养殖专业村,扶持100个种植、养殖专业户,100个农产品加工、营销大户带动移民发展生产。用真情温暖移民的心,用行动帮移民脱困致富。吴述军局长介绍说,宜昌市移民工作今后的目标就是坚持“五大工程”建设,全面开展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通过后期扶持,要使移民在今后前五年达到当地农民的同等生活水平,后五年要与当地农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目前,宜昌市正在着手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而且湖北省政府已决定在年内组团赴广东帮助宜昌市招商引资,以进一步扩大安置坝区移民就业——这次活动被冠名为“光彩事业宜昌行”。

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思考 小城镇是以聚集人口、商品、文化、信息、科技、教育、金融和服务为特征的地域系统。小城镇位于农村之首、城市之尾,与农村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点;又与大中城市关系密切,是大中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后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这是十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加快小城镇建设,走符合十堰实际的城镇化道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一个战略性问题。一、发展小城镇、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战略意义 十堰作为地处鄂西北山区的新兴工业城市,产业结构单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典型,扶贫任务艰巨,加速推进城镇化,既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跨越的历史阶段,也是解决目前以及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发展小城镇,推进城镇化,实现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把城镇化与农村工业化和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城乡共荣、协调发展。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成为我市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特别是像十堰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十堰市有近70%的人口在农村,有14万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贫困山区的自然条件恶劣,单位土地的产出率很有限,种植业增长的空间也很有限。要使农民致富,唯一的出路就是通过城镇化,实现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减少农民的数量,提高人均生产率。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收入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价值也大大提高,收入相应增长。而大中城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又极为有限。因此,实现大规模农村人口转移只有发展小城镇,实现城镇化,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人口、经济要素的合理分布和自由流动,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共同富裕,除此别无出路。 2、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加快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从理论上说,城镇化是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生产专业化的结果。工业化和城镇化是现代化过程的两个侧面。工业化需要聚集状态,只有人类活动集中才会降低工业生产成本,才会形成聚集效应。因此,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产物,离开了城镇化,工业化的效率就会降低;离开了工业化,城镇化就无的放矢,就会失去发展的动力。目前,我市乡镇企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通过发展小城镇,使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充分发挥小城镇作为农村交通中心、信息中心、技术中心和人才中心的作用,为乡镇工业的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市场、技术和人才条件;通过发挥小城镇对农村的辐射作用,带动农业产业化。 3、推进城镇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调水源头,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市山多地少,生态环境脆弱,在全市240多万农村人口中,有当家地仅160万亩,由于居住分散,自然灾害频发,种植业的70%望天收。只有通过城镇化,减少农民数量,在总量上相应减少现有耕地承载人口数量,转变农民的谋生方式,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向城镇聚集,给大自然以休养生息的机会,最终才能解决土壤退化、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降低等生态环境问题。 二、小城镇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4年地市合并后,十堰市的城镇有了较快发展。截止目前,建制镇由1984年的13个发展到63个,其中城镇居民万人以上的9个,城镇总人口111.8万人,短短17年城镇化率由14.9%提高到32.5%。城镇的空间布局主要沿交通干线襄渝铁路、汉江、209国道、316国道展开,城镇职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政治职能或低水平商贸职能为主的状况,形成了以经济职能为主的各种类型结构。纵观十堰城镇化进程,有两个特点:一是十堰城区(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因汽车产业的聚集效应使城市人口增长较快,城市综合实力日益增强;二是乡村城镇化即小城镇的发展相对缓慢。建制镇的发展由于在地市合并以前受行政管理区划的限制,中心城市与区域内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表现为松散型,区域城镇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边境贸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中心城市对小城镇发展的辐射能力较弱。地市合并后,城镇建设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由于十堰市农村人口较为稀疏,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有限,这就决定了农业劳动力转移压力适中,同时农村经济非常落后,因此,在农村地区形成小城镇的内、外动力较弱,导致小城镇发展滞后。 十堰小城镇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规划问题。规划不科学,执行缺乏严肃性。城镇建设缺乏特色,风格雷同;二是融资问题。目前,城镇化仍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尚未面向市场,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因此,城镇建设资金来源贫乏,投资渠道单一,投入严重不足;三是制度障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延缓了农民离土离乡的步伐,不利于调动农民进镇务工经商的积极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使农民进镇缺乏“安全感”,增加了城镇化成本;四是政策问题。各地出台了鼓励农民进镇务工经商的系列优惠政策,但落实不力,农民在市场准入、税费征收、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不到优惠待遇,甚至有的地方农民进镇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待遇。我市小城镇发展滞后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从主观上来看,主要原因在于城镇建设的思维方式和指导思想存在有思维误区,我们必须克服:第一,要克服官位设市的思维误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除了帝王以外,下面的州、府、郡、县的设置,等级森严,不可僭越,哪一级官管辖下的城市,城墙该有多高,该有几条街道,衙门有多大,均有严格的规定。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省、市、县、镇的设置,也基本沿用封建社会那一套,严格按行政级别、管辖面积、人口设市,城镇规模基本以官帽定位,而不是按经济规模以及经济发展速度定位。改革30多年了,包括体制上、观念上很多脱离实际的东西都改过来了,但这一传统的设市设镇模式仍被顽强地保留下来。而且在我们的头脑中、在体制上形成了固有的模式,难以体现时代精神,制约了城镇化发展,我们必须克服。 第二,要克服人为构市的思维误区。如果说古楼兰曾为古丝绸之路开辟立下汗马功劳的话,那么它的消失,也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城镇的生存与发展及其发展规模该有多大,完全是有规律可循的。因此不能凭主观想象来构筑城镇框架,我们不能不顾城镇发展规模和区域经济社会动态比较优势,好大喜功,人为构市,盲目扩市,以至于城镇“增肥”了,却有城无市。如我市一些小城镇,虽耗巨资建起了几条街道和广场,至今门可罗雀,成为“空壳”。这样的浪费和教训令人心痛。今后,我市的城镇化必须注意克服这种违反规律、人为构市的思维误区。第三,要克服全能乱市的思维误区。由于受计划经济思想和自然经济的影响,我市不少小城镇总想来个各行各业齐头并进,搞“大而全”、“小而全”,忽略自身城镇的产业强项和文化特色,搞“全能城镇”。资深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苏南地区凋查后曾提出一个“小城镇、大战略”的概念,意思是说,改革开放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很快,呼唤小城镇的发展,为其提供信息、市场和科学文化服务。加快小城镇建设,其目的一是解决农村内部商品经济发展的流通问题;二是以小城镇的广泛建设解决大城市的“通病”。遗憾的是我们却误解了费老的原意,片面认为发展小城镇商品经济就是要搞“小而全”,而未能与时俱进,把小城镇建设放在国际社会分工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去考察去建设,导致在小城镇的发展上出现了不少“全能城镇”,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我市小城镇建设要立足市情,既要增加城镇的数量,但更应注意提高城镇化的质量,不能搞“一刀切”。要科学规划,完善体系,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梯度推进,全面增强城镇的综合实力、聚集能力和经济辐射功能,逐步形成以重点城镇为支撑、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要把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作为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归缩点,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和带动作用,使小城镇成为推动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支点。按照小城镇建设的基本思路,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应采取以下对策:1、变官位设市为按经济规模设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经济规模而言,一些原来默默无闻的沿海乡镇已超过了西部不少地级市,其城镇发展的规模和格局,也超过了西部的不少县和市。就十堰而言,城镇化进程起步晚,即使是县城,与沿海一些乡级小镇相比,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经济质量上的差别都很大,思想观念上的差距、经营理念上的差距就更大了,尽管国家还沿用按行政级别设市的传统行政管理模式,但打破这一传统的桎梏,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我市应遵循城镇化是一个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自然历史过程这样一条客观规律,按经济规模来安排城镇资源的分配,收紧拳头,突出重点,把握规律,有选择、有特色地走自己的城镇化之路。否则,我们的城镇化进程必然会受到不可估量的影响。2、变人为构市为产业兴市城镇发展必须以经济产业作为依托。我市多数小城镇近些年来之所以出现布局混乱、交通阻塞、城镇服务功能不配套等问题,甚至是没有经济内涵的“空壳镇”,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和产业发展的角度去规划和架构小城镇,小城镇缺乏主导产业支撑。一个城镇可以构筑多种产业功能,但从城镇特点来看只能突出一两项主功能,形成一两项优势产业,而不是面面俱到。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新兴的城镇,如温州、绵阳、诸城等等都是以特色产业立市。小城镇的发展,必须依据各自的优势,推准主攻方向,大力培植工业主导产业,走依靠产业支撑辐射功能的路子。我市小城镇应当发挥山区资源优势,发展山区资源加工工业,培育城镇支柱产业,增加城镇经济实力,从而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功能。3、变全能镇为特色镇我市小城镇建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片面追求“小而全”,使小城镇特色不突出。我市城镇化应该走“小而特”的路子,不同的小城镇必须打造不同的特点,或以产业特、或以文化风情特、或以区位特,突出特色,形成比较优势,实施差别化竞争战略,以鲜活的城镇特色,形成“名镇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小城镇的竞争力,反过来又推动城镇规模的扩张。结合十堰产业与资源特点,可以着力发展以下几类具有特色的小城镇:一是建设工业主导型小城镇。把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区域市场、资源特点,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建设小型工业园区,把乡镇工业塑造成为带动小城镇建设的主体力量。二是建设旅游服务型小城镇。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要搞好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全面提高风景名胜区的硬件设施水平和服务接待水平。三是建设流通商贸型小城镇。边贸口子镇要在突出抓好市场等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以最优惠的政策、最便捷的服务、最宽松的经营环境,吸引周边的鄂、渝、陕客商前来经商兴业。四是建设特色产业型小城镇。要依托药材、黄姜、茶叶、绿松石等山区资源,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加工、包装、销售业,逐步形成集种植、加工、包装、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镇。五是建设移民镇。抢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机遇,用好用活移民政策,推动移民小城镇的建设。4、积极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根据这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使小城镇得以健康发展,还应解决如下问题:(1)搞好科学规划。小城镇规划要坚持科学合理原则,选址要与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导向政策、交通、通讯大动脉相联系。起点要高,具有时代气息;必须满足我市农业产业化的要求,使小城镇成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载体。小城镇发展的规划,不仅要考虑长远义务教育设施布局,还应考虑职业技术教育设施布局,科教兴镇,保证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把市场一体化要求与本地经济特点相结合,将小城镇规划建设融入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同中心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城镇化体系格局,利用大市场形成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小城镇的风貌一定要体现综合经济实力和居民群体凝聚力,使本地的文化历史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要把环境生态建设列为主要内容,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和自然条件,建设生态小城镇。规划必须体现全局意识,着眼于长远,决不能因党政负责人的更换而改变。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要列入目标考核责任制,要强化规划的实施力度。(2)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可以实行财政资金为引导、吸纳民间资金为主,吸引外资为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首先,财政资金可以向小城镇倾斜,在注重抓好水、电、路及通讯、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增加与农民利益有密切联系的、有巨大消费空间的项目,以此吸纳民间投资与吸引外资,加快建设速度,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其次,通过小城镇安居工程,吸引农民建房资金。再次,把市场机制引入小城镇建设。政府通过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健全规章制度、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等软件上下功夫,使小城镇产生较强的吸引力,并以“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吸引众多的人带着资金参与城镇建设。要大胆尝试和探索将城镇当作资产来经营的思路,坚持市场化运作,不断建立和完善“经营城镇”的新机制。要最大限度地盘活土地资源,把自然资源变成城镇发展的宝贵财源,变过去土地使用的“行政审批制”为现在的“市场配置制”,使国有土地的资本效益趋向最大化,大力推行竞价拍卖等多种土地经营形式,为城镇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营运市政设施,实现滚动开发。经营城镇有形资产,把公共房产及道路、桥梁、公路灯杆等市政设施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推向市场,能卖则卖,宜租则租;经营城镇无形资产,把城镇空间、户外广告标牌经营权、交通线路营运权、道路和其它设施的冠名权等,通过转让、拍卖、租赁等形式推向市场,使无形资产变成有形资产。(3)加快改革步伐,消除制度障碍。要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落实以现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以住户、职业、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依据的落户标准,以居民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确保进镇农民的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吸引农民进镇落户,务工经商。要改革土地使用办法,在坚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同时,对农村土地使用流转制度进行创新,允许农民对土地进行出让、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流转活动,解决农民担心长期离开农村后、遇到困难生活没有保障和后路问题,并为农民进镇后土地集中使用打好基础。同时,要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医疗、就业、教育制度等配套改革,建立规范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进镇解决后顾之忧。

简单啊。调研嘛,可以这样写:一、基本情况二、做法和成效1、妥善维护生产生活一是……二是……三是……2、解决住房问题一是……二是……三是……3、解决务工问题一是……二是……三是……三、下步设想1、提高就业率一是……二是2、促进增收一是……二是……

有关移民的论文题目

土耳其的水库征地与移民安置来源: 作者: 日期:10-03-07 摘要:根据世界银行的推荐,由水利部移民办公室组团,水库移民经济研究中心、湖南、湖北、江西、浙江、贵州和四川省移民办公室,河海大学等9个单位11人参加,组成赴土耳其水库移民考察团,于1995年11月8日至24日进行了为期二周的考察。关键词:土耳其 水库征地 移民安置本次考察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土耳其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有关的各级政府机构的访问,了解该国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与重建的政策法规、管理体系、规划设计与实施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以供我国参考和借鉴。一、土耳其共和国基本概况土耳其共和国位于亚洲西部,地跨亚、欧两洲,面积78万km2。其亚洲部分位于小亚细亚半岛上,占全国总面积的96.9%。其欧洲部分位于巴尔干半岛东南角,占全国总面积的3.1%,海岸线长3558km。14世纪初,土耳其建立了奥斯曼封建帝国,15、16世纪是其全盛时期,此后开始衰落。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帝国主义势力逐渐入侵。1919年爆发反帝反封建王朝的资产阶级革命,1920年成立国民政府,1923年成立土耳其共和国。1971年同我国建交。土耳其人口约6164万(1995),人口增长率约1.7%,其中城镇人口约60%,约80%为土耳其族,绝大多数居民信仰伊斯兰教。土耳其语为官方语言。全境绝大部分为高原、山地,仅沿海有狭窄的平原。小亚细亚半岛东西长约1000km,南北宽约600km,面积52.5万km2。半岛的主体是安纳托利亚高原,西部海拔800至1200m,东部海拔2000至2500m,西部比东部低,山间多陷落盆地。高原南边是托罗斯山脉,一般海拔2000至3000m左右,山势峻峭,多死火山,地面熔岩广布。安纳托利亚高原西部,山脉和海岸直交,海岸支离破碎,半岛、岛屿、岬角、港湾相间。境内河流大部分水流湍急,不利航运。东南部山地为著名的底格里斯和幼发拉底两河的上游。安纳托利亚高原中部有克泽尔河等流入黑海。克泽尔河干流长1150km,是小亚细亚半岛上最重要的河流,西部注入爱琴海的河流,多迂回曲折,河谷为连接高原内部的通道及重要农业区。土耳其的绝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地中海式气候。内陆高原较干旱,向亚热带草原、沙漠气候过渡。各地气候差异较大。黑海沿岸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在700至2500mm之间,东部比西部多,冬季降水较多,西部沿爱琴海地区年平均降水量从沿海的500至750mm,向东部减少为380—500mm,降水主要在冬季。南部地中海沿岸年平均降水量在500—750mm之间,山地区可达1000mm以上,降水主要集中在冬季。安纳托利亚高原大部分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在250-400mm之间,春季降水较多。土耳其东部比安纳托利亚高原降水量多。土耳其现有耕地约2700万ha,草地和牧场2700多万ha。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大麦、黑麦、燕麦、玉米、稻米等。二、土耳其国家水利工程总局(Dsi)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概况国家水利工程总局(Dsi)是土耳其政府进行全国水资源规划、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主要机构。1994年,Dsi雇有4644名工程师和25385名永久性工作人员。Dsi作为一合法实体成立于1953年,归公共工程及安置部领导。作为国家主要的自然资源开发机构,Dsi负责管理属国家所有的全部地表及地下水资源和部分公共土地。1994年Dsi用于其项目的经费约占政府投资预算的28.4%,占政府总财政预算的3.5%。Dsi的宗旨是“开发水及土地资源”,其职责包括:流域开发规划、为农业提供无污染水源、水力发电、大城市的市政及工业供水、水质改善、防洪、河流整治及控制、环境治理及对水工设计和施工材料的研究。法律授予Dsi的特别权力包括临时征用土地及不动产来行使上述职能。至1994年,已建成164座大坝、74座水电站、1217座灌溉及拦沙坝。这些工程和其它在建工程完成后将最终提供土耳其用电量的一半左右。国家开发计划全部完成后,495座多用途水坝将灌溉850多万ha的土地,年发电量将达1222.40亿kW·h。土耳其目前正在实施的一个重大项目为东南安纳托利亚工程(GAP项目),包括22座大坝,19座水电站,总装机7476MW。年发电量27345GWh,灌溉面积169.3万ha。现已建成3座水坝、2个水电站(装机容量为3200MW,发电量16254GWh),灌溉面积可达3.6945万ha。在建5座水坝、4座水电站(装机4.52MW,发电量1051GWh),建成后灌溉面积可达24.2万ha。三、土耳其的土地征用、移民安置与重建(一)土地征用按照土耳其宪法的授权,政府可征用公共工程所需的土地,为此制定了《征地法》,规定了实施征地的程序。国家计划组织的项目选择标准是把投资预算分给那些征地费用最少的项目。其目的在于帮助政府机构把重点放在那些较少或不需征地并且移民工程不太棘手的项目上。Dsi作为水坝建设机构,负责征用项目建设需要的不动产,对不动产进行估价。征地赔偿原则上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如果土地所有者要求由国家进行移民安置,则其补偿金将由Dsi存人一个特别的移民基金中。征用的财产价值由一个特别委员会决定。其组成人员每五年换一次。共有5名常务委员及5名候补委员,其中3名委员由省级行政委员会任命,2名从财产所有人中选出。Dsi在水坝施工现场及库区按下列征地顺序征地:第一,是大坝的轴线位置,施工便道及料场。第二,按施工计划从最低的河底高程处至围堰高程处。第三,从围堰到规划的高于最高水位的征地等高线。最后,按财产所有人的请求和政府的批准征用邻近的不动产。至1992年末,Dsi已征用了35万多ha土地。预计,将要征地的总数将达到70万ha,这一数字已近于土耳其国土总面积的1%。(二)移民安置方法在土耳其,土地征用和移民是两种不同的活动范畴,国家水利工程总局(Dsi)负责土地征用,国家乡村事务委员会(GDRA)负责移民。在征地和移民过程中,Dsi起主导作用,因为它是导致移民的主要机构。土耳其宪法中规定了国家移民政策的总体框架,按照宪法精神制定了《移民法》。《移民法》中明确规定对属于移民或请求政府帮助迁出的移民,政府必须负责。移民法还包括解决移民迁进土耳其、在土耳其内移民和合并零散的村落过程中的移民问题时应采取的措施。目前,在土耳其,根据现行移民法,实行两种类型的移民:①农村移民;②商人、技工和其它有专业技能的城市移民。在实施移民计划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本如土地、房屋、商业场所和营业资金。农民可得到一定的土地、农畜、工具、设备、牲畜圈棚、仓储地和其它设施。政府还对移民搬迁提供交通条件。(三)移民实施当GDRA从Dsi收到必要的资料后,移民过程正式开始。接着Dsi将提供给GDRA有关的现场机构需要征地的清单和地籍图。当移民实施时,同时也进行征地工作。首先,进行意向调查表,以确定家庭是否愿意搬迁。如果愿意,再询问搬迁的类型,如向城市还是向农村搬迁。然后,省移民委员会将确认哪些家庭有资格移民。土地的数量及其分配形式由卫生和社会援助部及农业部按家庭人口来确定。法律规定了在建设过程中雇佣政府工作人员,并在移民过程中无偿提供木材。确定了有资格的移民人口后,GDRA将配合Dsi安排移民计划。另外,除了存入特别移民基金内的资金外,短缺的资金将请求在一般预算中给予补偿。在这一阶段,同时还进行选址的研究。在取得政府分配的必要土地和资金以后,对移民区的建设进行招标。在房屋建成之后,有资格移民的家庭按政府搬迁计划搬入新的居住点。如果施工延期,有资格的移民人口将被安置在附近的临时住所。提供给移民的不动产在10年的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售。同时移民在5年内免税。省长、市长是及时、全部把重建款分配给移民的最高负责人。他们也将对移民恢复其原有的生产水平负责。如果淹没的村子在水库淹没区域高程之上拥有现成的土地,政府将允许这些人移居到这一地区,并提供技术上和财政上的帮助。四)重建政府采取下列措施来重新恢复移民的生活水准:①那些贫困线以下的移民家庭有资格一经批准就可得到食物、燃料、保健品和衣服。②提供现金或某种信贷来购买机器和其它设备,偿还期延期2年,7年内还清。偿还从第3年末开始,分4年以相同的金额分期付款。利息按10%计。运行资本贷款是另一种帮助重建的形式,它1年到期,利息按10%计。移民费用的偿还期是25年,包括5年宽限期(初始利息免除期)。移民者在搬迁过程中可享受与政府低级雇员津贴相同的旅行补贴。除了上述的金融支持外,政府还提供许多就业机会来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准。这些工作的必要设备也由政府提供。每一个乡村移民区配备一个保健中心,包括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和一名助产土。政府还实行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在移民过程中召开信息发布会。在移民区还建立通讯、邮政设施。开展社会活动以支持、帮助移民与当地人和睦共处。移居于水库淹没线以上地区的人可以建立合作社,比如渔业合作社。在Dsi帮助下,Dsi鱼种场以向水库提供鱼苗的方式对合作社给以支持。(五)Dsi不动产征用部简况Dsi不动产征用部下设4个科,即征地科、地籍管理科、项目规划与监测科、调查评估科。现有33人,其中农业工程师10人、测量工程师1人、土木工程师1人、高级职员11人。Dsi不动产征用部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不动产的征用政策和具体实施计划;(2)准备征用土地所需的地图、文件;(3)为财产估价委员会提供帮助;(4)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为Dsi制订土地征用预算,编制与实施年度计划;(5)协调Dsi的地区委员会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关系;(6)从财政部、林业部申请必要的土地用于安置移民;(7)将有关移民人口的基础资料提交给国家农村事务部、国家乡村事务委员会;(8)发布官方的征地移民通告,对法律诉讼结果制定处理措施;(9)建立Dsi土地财产档案;(10)向国家计划组织提交移民重建家园的报告;(11)为Dsi项目制定移民计划,并根据规划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测;(12)根据征地、移民情况,编制季度进度报告给外资贷款方。截止94年,Dsi已征地75万块约35万ha,从森林部、财政部要求划拨土地为15万ha。Dsi不动产征用部各科的主要分工职责如下:(1)征地科:征地;购买土地;土地分配;土地划界;准备征地图纸;划定和标定征地范围;准备招、投标文件和最终确定土地价格;起草有关征地的法律框架文件;土地调整;提供地籍图纸。(2)地籍管理科:资产交换;统计征地过程中价格变化情况;土地登记造册;土地出租;不动产产权转移与移交;收回征用后的土地;出售Dsi的不动产。3)调查评估科:土地估价;临时用地损失调查;对需政府帮助移民者进行调查评估。(4)项目规划监测科:移民监测;移民恢复重建;征地与移民对环境影响的分析;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移民过程中的问题。四、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及建议土耳其与中国一样,属于发展中国家,近15年发展较快,土耳其现已成为欧共体、北约成员国,社会经济发达程度已远高于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2400多美元。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方面,中国与土耳其有许多相似之处。土耳其有丰富的国土资源和水资源,水力发电占整个能源供给的37%,已灌溉面积达400万ha,占可灌溉面积(850万ha)的45%。水力资源已利用部分占总蕴藏量的15%。土耳其政府十分重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引起的移民与重建问题。通过本次对土耳其水库征地与移民重建的考察访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感到有下述几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在工作中进行参考与借鉴:(1)土耳其政府对水库移民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征地法》与《移民法》两部重要法律,从法律上明确了征地、移民工作的机构、程序、内容、方式、步骤等。与我国相应的法律相比,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建议组织力量翻译土耳其有关征地、移民的法规,并进行中土对比研究。(2)土耳其将征地、移民工作分开的思路与做法很值得研究借鉴。在土耳其,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由业主(Dsi)负责,采用项目出资完全赔偿的办法(而不是我国“前期补偿补助,后期扶持”的办法),赔偿价格既不完全是市场价,又经过了独立于征地方与被征地方的充分合理公正的评估,且征地有关各方面均可通过法律诉讼对赔偿进行质疑。移民在得到合理赔偿,在经济利益机制驱动下,既可选择由政府安置,也可选择自我安置的方式。由国家安置的移民费用部分由国家提供30年期(含5年宽限期)的无息贷款解决,国家承担部分列人政府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具体工作由乡村事务委员会承担。(3)土耳其在移民重建过程中,对安置村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其优先利用国有土地安置移民、各有关行业(教育、卫生、农业、社会、金融等)共同支援等许多移民工作的政策与做法值得研究借鉴。(4)土耳其政府特别重视水利水电建设,Dsi在政府中也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比如从Dsi预算占国家财政预算3.5%及投资预算的28.5%中可见一斑。土耳其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和水平也是比较高的,Dsi与中国进行交流合作的愿望也比较强烈。很值得我国与其加强双边互访、交流与合作。(5)土耳其刚加入欧共体和北约,正处于过渡期,可作为中国技术、劳务、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桥梁,同时,土耳其一些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欲望也比较强烈,可考虑组成中土联合体,承接中国、土耳其、中东、中亚以及欧洲的工程建设项目。五、未来合作的设想与建议在总结会上,不动产征用部主任贝拉姆先生代表Dsi提出了以下合作建议:(1)中、土两国移民机构各自将自己国家的与移民有关的法律翻译成英文,相互交流,进行比较研究讨论和相互了解。(2)进行水利水电项目引起的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监测、公共设施重建等方面的信息与文件交流。(3)双方各找一个涉及移民的比较典型的水利水电新建项目,双方交换年度实施进度、移民及其恢复情况报告,并每年到各自工程移民区互访一次。(4)与水利部移民办、河海大学合作开发移民方面的计算机软件(包括土地征用与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监测评估)。(5)相互邀请两国同行参加在中、土举行的国际、国内研讨会。邀请中方为Dsi计划主编的“移民与重建”212作手册提供稿件。(6)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方面,建议组织政府间合作。(7)建议向各自的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的文件,土方将向其外交部报告中土水利交流的情况,并表示通过外交途径最好能达成政府间的正式合作协议文件。(8)建议合作工作从1996年初开始。考察团对Dsi的提议给予了积极的响应。建议水利部有关司、局积极研究,并邀请Dsi主席Ozenci先生访华,商谈两国水利部(局)合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我做过一个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我认为移民安置这块很有料,政府的安置和迁移后引导工作做得不好,移民又有点补偿金,常常不如正途,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增加就业负担,甚至影响社会治安~安排就业,技能培训,跟踪走访等太有必要了!

补的钱太少了``都被上面的人贪了

INTRODUCTIONThe 19-member Global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GCIM) releaseda six-chapter consensus report on 5 October 2005 calling on all nations torespect the human rights of migrants and recommending a new InteragencyGlobal Migration Facility to help coordinate migration policies at the regionaland eventually global level. The GCIM mandate was to put migration on theglobal agenda, to highlight gaps in policy responses to people crossing nationalborders, and to examine links between migration and other global issues.The report includes six principles and 33 more 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aimedat creating a comprehensive global framework in six broad areas: migrants in aglobalizing labour market, migration and development, irregular migration, migrantsin society, the human rights of migrants, and the governance of migration.Of the 33 recommendations, 25 are directed primarily at developed or receivingcountries, 15 to sending countries, and eight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Many of these recommendations have been made previously, and some areincluded in earlier United Nations’ system reports and declarations.MIGRANT WORKERS AND DEVELOPMENTChapter one begins with the estimate that 200 million people are outside theircountries of birth or citizenship (the UN is revising this figure to 190 million in2005), that half are in the labour forces of receiving countries, and that developmentand demographic disparities, as well as deficits in the protection of humanrights, promise more migration. Perhaps the most important GCIM recommendationis the call to open more doors for guest workers in order to reduce illegalmigration.GCIM praises traditional immigration countries such as Australia, Canada, andthe United States, but calls for more temporary worker programmes becausethey are more acceptable in “non-immigrant Europe” as well as in many developingcountries attracting migrants from their poorer neighbours. GCIM asserts thatsome sending countries believe that the circular migration promised by guestworker programmes is more beneficial to them, and concludes that “the oldparadigm of permanent migrant settlement is giving way to temporary and circularmigration” (GCIM: 31).GCIM acknowledges the problems of temporary worker programmes, includingthe fact that migrant workers have limited rights and may settle rather thanreturn, but argues that well-designed programmes can work as intended, that is,admit temporary workers rather than permanent residents. GCIM says that welldesignedguest worker programmes are those that fully inform migrants of theirrights and obligations; allow them to change jobs in receiving countries; andhave governments enforcing laws that regulate contractors, employers, andothers involved in moving workers over borders and employing them. GCIMbelieves that regular returns to countries of origin as well as reintegration assistancecan minimize guest worker settlement.Most migrants cross national borders for higher wages and more opportunities,but only 25 per cent work in countries in which they are covered by bilateralpension agreements, so that the work-related taxes paid abroad by 75 per centof the migrants do not necessarily provide them with benefits. GCIM arguesthat non-portability of pension benefits is one reason why migrants are willingto work in the informal sector abroad and reluctant to return home.GCIM generally welcomes the movement of professionals from developing todeveloped countries, but also notes that their exodus can slow development.The idea of receiving countries compensating migrant countries of origin forthe loss of their human capital is rejected as impractical, and GCIM does notthink that codes of conduct that discourage, e.g. “aggressive recruiting” ofhealth-care personnel can be effective. Instead, GCIM calls for sending countriesto value nurses and other professionals likely to emigrate more highly, forreceiving countries to train more nurses rather than recruit foreigners, and forboth to co-invest in human capital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such as by usingforeign aid to train health-care workers.GCIM urges that the GATS Mode 4 negotiations be brought to a “successfulconclusion”, and notes that some developing countries see Mode 4 as a way tobegin to liberalize the movement of professionals. GCIM asserts that globalcorporations want and should get more power to “deploy the right people at theright time and place”.Chapter two covers migration and development. GCIM sees mostly benefitsfrom the US$150 billion in remittances to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2004. GCIMemphasizes that remittances belong to migrants and should not be “subjectto undue official regulation”; urges efforts to reduce transfer costs with technology,education, and competition; and calls on sending countries to create a“conducive environment” to encourage migrants to invest their remittances athome (GCIM: 27-28). GCIM recognizes that remittances can lead to dependencyamong recipients, and that going abroad to earn them can impose significantpsychological costs on migrant families.The third “R” in the migration and development nexus is returns. GCIM highlightsthe development potential of diasporas, noting that many of the 600 MexicanHometown Associations (HTAs) in the United States voluntarily contribute todevelop the infrastructure of their communities of origin, with their contributionsmatched by federal,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 under 3 x 1 programmes(US$3 in government funds for each US$1 of HTA contributions). In addition toproviding funds, diasporas can forge trade and investment links and provide theideas and energy needed to get development going, but GCIM emphasizes thatdevelopment must begin at home. GCIM notes that diasporas can, but need notalways, contribute to development, and can impede development when they, forexample, finance conflicts in their countries of origin.IRREGULARS AND INTEGRATIONChapter 3 tackles irregular migration, emphasizing that 25 to 35 per cent of allmigrants in many industrial countries are irregular and that there are large numbersof irregular migrants in some developing countries as well. GCIM acknowledgesboth the complexity of irregular status and the conditions that encouragemigrants to risk migrating illegally, and laments the divide between those concernedprimarily with human rights and those concerned primarily with national security.Differences between these extremes can prevent governments from adoptingone or both of GCIM’s preferred solutions – regularization or returns (GCIM:37-38).GCIM notes the significant investments that have been made in border controls,and calls on receiving countries to combat irregular migration by opening newchannels for legal migrants (“appropriately designed temporary migrationprogrammes”). GCIM also calls for prosecuting employers of irregular workersto de-magnetize the labour market for irregular migrants and the smugglersand traffickers who emerge to facilitate illegal migration.States are called on to protect the human rights of the migrants they are removing,and countries of origin are reminded that they should accept the return oftheir nationals. Meanwhile, GCIM urges case-by-case regularization. In anotherdifficult trade off, GCIM acknowledged the link between irregular migrationand asylum and called for maintaining respect for asylum by having a fairand fast procedure to determine if an applicant is in need of protection whileimplementing policies to reduce irregular migration.Chapter 4 turns to integration, noting that major cities in industrial countrieshave become very diverse. Diverse societies can find it difficult to achieve consensus,especially when residents cannot communicate easily and there is competitionfor limited resources. GCIM calls on host countries to respect the humanand labour rights of migrants, and for employers, unions, and migrants and theirassociations to cooperate to promote integration. As with irregular migration,GCIM sought a balance between respecting cultural differences and condemningcultural practices that violat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standards.GCIM noted the special problems of women, children, and irregular migrants,asserting that irregular migrants “who have been living in a country for longperiods of time” have some claim on the services of the state (GCIM: 51).GCIM takes aim at journalists and groups who fan xenophobia, calling insteadfor a “responsible debate on migration” (GCIM: 52).INTERNATIONAL LAW AND GOVERNANCEChapter 5 turns to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framework for managing internationalmigration. It notes that international law sets out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of governments to regulate migration into their countries,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of migrants, and areas in which cooperation among states is essential to improving responses to international flows of people. GCIM emphasizes thatthe basic rights of migrants are established in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Human Rights and seven human rights treaties, most of which have beenratified by a large majority of states. The exception is the 1990 International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All Migrant Workers and Membersof their Families, which has been ratified by 30 mostly migrant-sendingcountries. Recognizing that receiving countries are unlikely to ratify the MigrantRights Convention in large numbers, GCIM focuses on the pressing need forgovernments to implement the laws that they have ratified and recommends thatthe UN human rights machinery should be used more effectively to ensure theprotection of migrant rights.

关于生态税的论文题目

1.共同承担绿色责任合力建设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是与每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社会系统工程,包含着生态意识文明、生态管理文明、生态制度文明、生态产业文明、生态行为文明等多个子系统。因此,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需要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共同承担绿色责任,合力建设生态文明。提升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领导力企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击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担当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当前,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仍任重而道远。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实施可持续生产的最关键环节。企业必须主动适应绿色发展的时代要求,为推进我国产业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表率。推进产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提升企业◇展绿色经济的意识。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理念一脉相承,通过将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存。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以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但是在倡导绿色经济的社会大潮中,企业再也不能以减少环保成本作为利润增长的途径之一,必须提高对绿色责任的认知水平,将承担绿色责任从传统的道德选择发展成为现实的理性选择。企业必须变被动适应为主动寻求,要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绿色经济的发展趋势有清醒认识,对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绿色需求有深入了解,对国际贸易中日益复杂的绿色壁垒有充分准备,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努力拓展绿色发展的新空间。在企业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征程上,那些积极顺应绿色潮流,勇于承担绿色责任,深度实施绿色战略的企业必将收获金色的果实。推进产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强化企业绿色◇展的能力。通过加强绿色科技开发和自主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和推进产业升级,更好地适应消费者不断增长的绿色需求,为社会提供日益丰富的绿色环保产品。企业要建立健全绿色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种环境管理体系,认真实施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实行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清洁生产模式,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更有效地承担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此外,企业还要积极通过培育绿色新兴产业,发展动态化的二氧化碳的产业,以及开发利用洁净新能源、合理利用二氧化碳资源等措施,提升绿色经济的发展层次和水平。推进产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优化企业绿色◇展的环境。一方面,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倒逼机制,将生态基础、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前提条件,构建符合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要求的经济运行体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增强企业绿色发展的外部压力,通过建立碳税征收手段,完善生态问责机制等措施,严格规制损害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促使企业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定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作用,挖掘企业绿色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完善碳汇交易、绿色技术扶持、绿色金融服务等引导激励机制,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公平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走出一条依托绿色科技、降低绿色成本、创新绿色产品、实现绿色效益的新路,使企业承担绿色责任和收获绿色效益达到平衡发展。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者,在组织实施生态文明战略上承担着首要责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路,提出了当前建设生态文明的四个着力点,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提升意识、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全面提升建设生态文明的领导力。首先,抓好生态意识文明建设,引领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生态意识文明是指从生物与环境整体优化的目标来理解和追求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包括生态忧患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审美意识、生态责任意识等。生态意识文明不仅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前提,还是协调人类内部有关环境权益的纽带,是人类认识能力提升的集中表现。建设生态意识文明,政府首先要以身作则,秉持生态理性的价值取向,追求绿色公共治理目标,树立绿色发展的政绩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使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的协同并进,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的和谐共存。其次,抓好生态管理文明建设,推动全社会探索绿色◇展的创新实践。生态文明建设本质上属于社会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只有将生态文明理念全方位地整合到公共治理过程中,才能推动全社会的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管理文明,政府就要以创新绿色治理机制为着力点,通过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发展中长期行动计划,完善以绿色GDP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切实体现政府绿色公共治理的理念,发挥政府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政府应继续积极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绿色经济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加快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此外,政府应将生态经济效益作为公共管理决策的核心依据,通过制定绿色产业发展规划、推行绿色产业质量认证标准、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措施,构建完备的促进绿色发展政策体系,确保政府生态管理的规范化和长效化。最后,抓好生态制度文明建设,营造全社会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优良环境。生态制度文明是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制度规范成果,是衡量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标尺,也是生态文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建设生态制度文明,政府就要强化生态管理中的法律责任,通过完善促进生态建设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强化生态法治保障能力,提高社会成员执行生态制度规范的主动性,使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落在实处;通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丰富绿色税收手段、扶持绿色科技创新等措施,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合理作用,协调整合各种管理要素,营造全社会服务绿色发展、合力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环境;通过继续推进区域性低碳发展试点工作、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分类总结不同行业和地区低碳发展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不断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体系。汇聚全民建设生态文明的源动力民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践行者的主体责任。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高级形态,涵盖着人际和谐、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全部内容,在根本上体现着社会民众更高层次的利益需求。当前,如何在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享有优质和谐的社会生态环境,仍然是广大民众高度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契合了百姓的现实需求,赢得了百姓的真心拥护。社会公众是生态文明行为建设的主体,只要汇聚全民建设生态文明的源动力,定能谱写出美丽的新篇章。发挥民众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作用,就要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开展生态文明价值观教育、普及绿色经济知识、宣传环保法律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素养,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的认知度和支持度,使绿色发展、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意志和共同理念。通过构建自然、健康、适度、节俭的绿色消费体系,使物尽其用、循环利用、节约环保切实体现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习惯中。通过绿色消费补贴、征收消费碳税等市场调节措施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抑制和消除奢侈浪费的陋习,自觉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消费模式,使追求绿色低碳生活成为社会风尚。发挥民众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作用,就要汇聚民众智慧,拓展社会管理渠道。现代公共治理十分尊重民众的社会管理主体地位,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集聚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各类绿色公益组织在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广绿色环保项目、监督环保政策执行等方面均有良好表现,在促使民众变被动为主动,变他律为自律,引领民众有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凝聚和示范作用。政府应加强与公众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完善必要的管理和激励措施,引导公众通过绿色提案、公益诉讼、志愿服务等多种渠道参与社会建设,使民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热情得以充分抒发,汇聚全民的智慧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进程。2.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对社会与自然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人类文明由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再进入生态文明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是一个自然发展的历史过程,所以,生态文明应该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没有任何关系。就如同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经济形态一样,不是任何社会制度的专利。 最近有很多人发表文章论述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社会意义,但是,也有人在片面强调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属性,认为资本主义不可能推进生态文明,甚至断言资本主义就是生态文明的天敌。对此观点我觉得值得商榷。 他们引经据典,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找出理论依据为自己的观点佐证,说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拉名人或伟人的话做依据,这是现在很多人惯用的论证方法。 固然,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对原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环境资源的破坏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但是,现在那些引经据典的人们却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资本主义的自我改革,现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原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把马克思恩格斯160 多年前对原始资本主义的批判用于批判现代资本主义,并由此断定现代资本主义也是必然阻碍生态文明的,这样的结论似乎有点失之偏颇和武断,并不符合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 如果硬要把生态文明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挂钩,说成是社会主义专有的,那么,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生态为主要标志的生态不文明行为就应该只能是资本主义专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不应该会有这种行为,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我们就不能解释为什么当今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良好的环境道德和环境行为,而且,可持续发展为什么会成为人类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共同理念。 农业文明也好,工业文明也好,生态文明也好,它们既是人类共同走过的文明发展的历史过程,也是人类对社会、对自然、对自身认识由低到高的不断升华,因此,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无论什么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或民族,都走过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经历了环境破坏资源短缺和生态危机的炼历,都共同面对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难题,对生态文明也都有着共同的认识和渴求,因此无论什么社会制度的国家也都需要可持续发展,必将共同走入生态文明。 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更多地体现在技术方面的革命和进步,而生态文明不但包含了技术的进步,还包含了思想的、观念的、道德的、文化的进步。虽然思想、道德、文化范畴要受到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影响,但是,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这个问题上,基于人类共同的命运、良知和责任,在思想、道德、文化方面也会形成共同的认识。而生态文明就是人类在思想、道德、文化方面的共识,根本就与社会制度无关。 从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农业文明还是工业文明,都为现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的贡献。同样,现代的生态文明也是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基础上诞生的,如果没有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发展,生态文明的诞生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生态文明发源于工业文明,又超越于工业文明,他是对工业文明的扬弃和升华,而不是简单的抛弃和武断的否定。我们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决不能象文化大革命那样,为了建立所谓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新风俗、新思想、新习惯,而去割断历史,要全面破除历史上所有的旧文化、旧风俗、旧思想、旧习惯。从而造成了中国历史上思想文化的大浩劫。我们相信,生态文明无论如何发展,它都割不断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千丝万缕的联系,毕竟我们现代生活所有的物质基础都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基础上的,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如此。 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都是产业文明,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生态文明却是思想、道德、文化、价值观的文明,是对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中被忽视了的人与自然界关系认识的一种升华,它虽然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但是它反过来统领和影响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促进人类物质财富的生产、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替升的关系,而不是替代的关系。 在我们中华古老文明的思想宝库中,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提倡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其实就是生态文明思想的萌芽和雏形,只不过是后来的工业文明把它抛弃了,没有把它继承下来发扬光大而也。我们今天提出生态文明,既是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也是对中华优秀文化的发展和创新。 由此看来,生态文明的出现并不是由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决定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现阶段必然的文明形态和文明成果,是人类在前人创造和积累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间关系达成共识的表现形式。 生态文明不仅仅是一个漂亮的口号,或者只是一个先进的理念,它更是一个客观的社会实践,它不但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政策方针、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和生产方式,也表现为一个群体或个人的思想、文化、道德、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这些都只与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或公民的社会文明程度有关,而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没有关系。当然,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态文明程度的国家,实践生态文明的形式和程度会是不一样的,但生态文明的内涵却都是相同的。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人类在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人类环境宣言》,在第二次人类环境会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后来又签署若干全球性的环境保护公约的行为。 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是什么都和意识形态或社会制度有关,如果我们总是带着意识形态的有色眼睛去观察一切事物,把什么都帖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标签,就有可能产生错误的认识和行为,就象当年我们不承认社会主义国家有环境污染一样,可最终我们还得尊重客观事实,认真而严肃地对待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应当吸取曾经的教训,不要老犯健忘症的错误啊。 当今之道,面对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我们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讨论生态文明是不是社会主义的专利这样的问题,而是应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思想,去实践、去创新、去丰富生态文明的理论宝库和深刻内涵。让生态文明不但成为现代文明绚丽之花,也成为当代社会实践丰硕之果。这样比我们在那里坐而论道,空泛地讨论生态文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更有意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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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要在发展中保护好环境就要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央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含义是什么?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反过来,良好的环境也会促进生产,改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良好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是必不可少。虽然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但无可否认,我们身边天不再蓝,水不再绿的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经济发达的重工业区。难道发展一定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么,如何才能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为此我们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以“环保”为主题,实地走访了新昌嵊州两地,详细了解了当地近年来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同建绿色和谐家园,共享清澈碧水蓝天的口号”。嵊州是我的家乡,自古就有东南山水越为最,越地风光剡领先之美誉,是浙东唐诗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书圣王羲之晚年隐居卒葬于此,谢灵运、李白、杜甫、白居易、朱熹、陆游等历代文人墨客多次来嵊游历。嵊州还是著名人口理论家马寅初、革命音乐家任光、著名越剧表演艺术家袁雪芬、围棋国手马晓春等名家名人的故乡,中华世纪坛40位文化名人嵊州占了两位--王羲之和马寅初。嵊州是全国第二大剧种越剧的发源地,是著名的"越剧之乡"、"领带之乡"、"围棋之乡"、"竹编之乡"和"茶叶之乡"。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人文底蕴。7月17日下午,我们实践小分队顺利抵达了嵊州,隔了好几个月再回嵊州,倍感亲切,稍作休息,我们前往市发展计划局了解情况。从领导口中我们知道随着近几年嵊州发展的加快,面临着一系列的环保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曹娥江污染问题,因上游新昌江的水质污染导致嵊州靠近新昌的部分村庄环境恶化,并一度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第二天我们来到嵊州较为著名的百丈飞瀑景区.进入景区,满眼尽是葱翠,身旁就是潺潺流水,沿着山间小径拾阶而上,别有一番人在画中游的意境,忽见一帘幽水自天而降,层叠而下,在阳光照耀下飞洒出一片旖旎的光晕。景区内环境清幽,游客较少,恍如人间仙境。下午我们来到王羲之墓。王羲之墓于1984年重修,圆形,朝南,墓碑刻“晋王右军墓”。另有墓道及古牌坊一座。在欣赏嵊州景区优美的环境的同时,我们重点关注景区环境及对于环境的保护,在百丈飞瀑就见到了天然的竹篓垃圾筐,我们还在景点内进行了你丢我捡的活动。第三天,我们又来到新昌大佛寺进行万人签名活动。大佛寺群山环抱,奇岩突兀,亭台楼阁环布,古树修篁,故大佛寺又有“石城古刹”之称。寺内依山崖开凿30年的石弥勒佛像,南朝文学家刘勰誉之为“不世之宝,无等之业,旷代之鸿作”,后世称之为“江南第一大佛”。沿途有锯解岩、誉为“江南敦煌石窟”的千佛岩、放生池、隐岳洞、晋昙光舍利塔、隋智者大师法塔、朱子亭(朱熹于此著书立说)、朱梅、硅化石,石门幽谷、磨崖石刻等景观。我们在风景秀丽的大佛寺山门处摆开阵势,拉开有“同建绿色和谐家园,共享清澈碧水蓝天”的宣传横幅,并请游客们在横幅上签字。游客们知道我们的活动后都十分支持,主动前来签名,为宣传环保出一分力。经过一天的活动横幅上密密麻麻的签满了热心环保群众的名字,我们都十分有成就感。第四天我们上午参观浙江绿环粉体工程有限公司,参观废旧轮胎粉碎合成体育跑道生产线,下午参观华发科技生态公司,参观用玉米淀粉为材料生产塑料制品生产线。浙江绿环橡胶粉体工程有限公司是集橡胶专业设备制造、胶粉改性及橡胶制品生产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企业。公司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并列入国家环保产业化国债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获得国家科技型创新基金支持,并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我们走进车间看到了建成年产一百万平方米预制型橡胶运动地面生产线。虽然设备看上去不怎么先进,但利用废旧轮胎生产预制型橡胶运动地面的技术却是极为先进的。众所周知过去处理黑色橡胶垃圾只能用回收再生产的方式,不仅原料利用率低,产品附加值也极为有限。而绿环却做到了可以将废旧橡胶原料用来生产塑胶跑道大大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和原料利用率,有效地减少了黑色垃圾对环境的危害。下午我们来到浙江华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专业研究、生产、销售生物质降解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它将玉米、木薯淀粉进行改性,与PLA、PHBV、PCL等脂肪材料共混,通过偶联、聚合等反应,采用独特工艺,制得生物质将解材料制品。在石油资源日益紧缺、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下的今天,华发技生态公司开发更优秀的生物质产品来缓解地球环境压力和替代石油副产品资源。以玉米淀粉为材料生产塑料替代品,尽管这样的成本比过去的塑料制品高,但它的环保贡献却远远超过高出的成本。7月21日是我们实践的最后一天,这一天我们参观了位于仙岩镇的嵊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嵊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嵊州、新昌两市县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属国家重点急需项目,它承担着嵊州、新昌两市县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任务。污水厂对污水的处理主要靠活性污泥的生化处理,而这活性污泥的接种驯化都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且由于曹娥江属于内河水系,规划为宁波地区水源地,有机物含量排放标准远远高于周边地区,使得污水处理难上加难。但我们还是欣慰的看到污水从刚进厂时的乌黑发臭直至出厂时的清澈透明。烈日下,污水经过一道道工序从预处理池,旋涡室除泥,沉淀池到氧化池,渐渐恢复了水的原貌。经过五天的实践,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保护环境,又要发展经济,就需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当前,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应突出解决六大关键问题:一是大力倡导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 理直气壮地宣传我国传统文化中那些优秀的环境伦理观,反对不符合国情、大肆铺张浪费的思想观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发展观,使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渗透到一切社会管理工作之中。二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体系。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发展状态,要创造向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转型的必要的政治保障条件,特别是建立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三是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体现。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实行清洁生产,在产业和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设计与改造,努力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继续开展绿色创建”试点示范活动。四是积极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 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同时,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五是大力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 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形成资源消耗少、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和消费体系,使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控制在生态环境可自我更新的范围之内。六是不断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 树立尊重自然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通过教育、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等支持和协助,使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奉行的价值观。而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刻不容缓,时刻关注环保,宣传环保,无条件支持政府的环保工作。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行为,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假如所有人都能“同建绿色和谐家园”,那么我们一定也可以“共享清澈碧水蓝天”。

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准则和违法的责任,内容十分广泛。

环境法 论文 题目

1、环境保护的法学理论(法理学)问题研究

2、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问题研究

3、环境行政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4、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

5、危害环境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6、比较环境法研究

7、国际环境法研究

8、《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该怎么修?

9、发达国家饮用水保护措施简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10、低碳视野下我国页岩气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11、关于构建海洋环境保护中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思考

12、美国页岩气立法定位民生化的启示

13、我国核电监管领域的法律真空

14、树线矛盾法律风险防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16、荷兰新《水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关于推动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刑的思考

18、河道非法采砂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9、对《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探讨

20、论上海自贸区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21、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研究

22、我国环境保护NGOs的发展困境及展望

23、海洋污染法律规制

24、环境权利理论、环境义务理论及其融合

25、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哪些义务和权利

26、关于完善防治雾霾天气法律制度的思考

27、生态文明下的环境法制

28、完善水权水市场建设法制保障探讨

29、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的不足及完善

30、《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背景、问题及建议

31、水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32、印度环境法庭的制度考察及启示

33、环境法的本位与环境保障利益研究

34、环境污染犯罪中证据问题的实证分析

35、瑞典环境许可制度的特点分析及启示

36、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37、关于修订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

38、论环保法庭的实践困境及其发展出路

39、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考

40、论环境资源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41、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42、论我国限期治理制度的结构性缺陷与完善

关于生态论文题目

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等。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贵州生态文明论文标题可以写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思考等等。

1.怎样的环保才“理智”2.伐?___!猜一个字 (答案:罚)3.变废为宝 4.小小报纸用处大 5.保护森林——保护人类自己的家6.保护地球,从我做起 7.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8.中国的水环境现状 9.发达国家废水治理的研究进展 10.防止臭氧层空洞的全球举措 11.简谈……的可持续发展 12.城市垃圾资源化及运用前景13.最后一滴泪14保护环境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5追求绿色时尚 拥抱绿色生活 16同建绿色温馨家园 共享清澈碧水蓝天 17风调雨顺 始自环境保护 人寿年丰 源于生态平衡 18积德行善 造福后代 百年大计 环保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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