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丰田汽车召回谈汽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关键词: 三包;汽车缺陷;召回; 维权内容提要: 丰田汽车由于刹车装置存在质量问题在全球范围发规模召回,但其在美国和中国对待消费者的召回方案却大相径庭。其原因是有些观点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质量法》)的不当理解;但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确实存在不够清晰明确的问题,而对法律法规的曲解导致了丰田公司对我国消费者采取区别对待的召回方案。本文试图纠正公众对我国相关法律的误读、梳理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一、丰田汽车在美国召回的方案及受到处罚丰田汽车2009年底由于加速踏板存在缺陷在美国召回430万辆不同种类的车型。按照美国联邦法律,汽车制造商如确定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必须在5天内告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并迅速采取召回行动。由于丰田公司未能及时通知美国政府有关汽车缺陷,并采取召回措施,美国交通部于2010年3月5日宣布拟对丰田汽车公司处以超过1600万美元的最高罚款。这将是美国政府向汽车制造商开出的有史以来的最大的一笔民事罚款。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已于2月16日要求丰田公司上交与大规模召回相关的文件,包括产品数据、客户投诉等信息,以期查明丰田公司在知晓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后多久才宣布召回。美国丰田汽车销售公司与美国检察部门研究后,决定对受召回事件影响的美国所有丰田和雷克萨斯车主提供额外服务。此项额外服务主要针对担心汽车送往维修前行驶安全的丰田车主,其中包括为车主提供经济赔偿。这样的赔偿在美国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根据《美国法典》第49编第301章中对于“缺陷与违规赔偿”中的“赔偿方式”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或配件存在缺陷,可供制造商选择的赔偿方式包括修理机动车、以等价机动车更换、减去合理折旧退车等。“制造商赔偿规划”条款规定,机动车制造商应该赔偿购买者在修理、更换、退车等合理期间内带来的成本。二、浙江省工商局依据地方性法规要求丰田汽车公司公平对待浙江的汽车消费者丰田中国公司在我国境内实施了召回。而在我国,丰田公司给出了与美国不同的召回方案,我国丰田车主只能自驾缺陷汽车至4S店去完成召回。而由此产生的相关应交通费用及经济补偿,丰田公司以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为由拒绝赔付。丰田公司对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不同的召回服务,引起了我国丰田车主的普遍不满。浙江省工商局在3月14日发布了《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后与丰田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要求丰田公司对消费者因此召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经过浙江工商局释法明理,丰田公司作出承诺对我国浙江地区消费者实行补偿措施,但两天后,丰田公司高管出尔反尔,表示丰田公司仅提供免费三选一服务,不向消费者提供补偿。在浙江工商局要求丰田履行承诺下。丰田公司了最终向浙江部分消费者提供了每人约三百元人民币的补偿。在此次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浙江的消费者得到了丰田公司的赔偿,是根据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而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1.5万公里”。浙江省是目前唯一的将汽车纳入三包规定的省份。三、正确解读和适用《消法》第45条及《质量法》第41条1、《消法》第45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三包义务有人认为浙江消费者之所以能够获得丰田公司赔偿,原因在于浙江的地方性法规对汽车产品有三包规定。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汽车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其他地方也没有汽车三包的地方性法规,因此我国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就无法要求丰田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事实上,这是对我国法律的误读。《消法》第45条完全可以作为相关法律依据,解决召回赔偿问题。该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根据该规定,产品三包分为国家规定三包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约定三包。尽管汽车并未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但通常经营者都会与消费者约定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免费修理,丰田公司与消费者约定两年或5万公里内实行免费修理。该约定虽然未完整涵盖“包修、包换、包退”等三包服务,但明确约定了经营者的包修义务。而《消法》中对三包的规定是并列的,而非递进关系。事实上,三者都是售后服务的一种方式,并不互为条件。也就是说虽然经营者与消费者仅约定了包修,但也是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对三包的一种约定。众所皆知汽车是大件商品。对包修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丰田等汽车厂家与消费者都有一定期限内包修的约定,因此约定的三包也可以适用《消法》的相关条款,经营者在其约定的三包期限内应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2、因为降低成本,缩短研发时间而导致的产品缺陷不能适用《质量法》第41条的免责规定有观点认为缺陷产品召回不适用民事赔偿制度,根据是《质量法》第41条。事实上这种理解也是对这一条款的曲解。根据《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笔者认为,只有当今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生产者才可以免责。对丰田汽车出现的缺陷不能适用免责条款。第一,并不是所有汽车品牌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其次,就丰田汽车来说,也并不是所有车型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第三,对于汽车生产者为了竞争而加快新产品的上市,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时间或为降低生产成本,而导致产品的安全出现缺陷的,不能以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而免责。从以上三点结合现现今汽车技术水平及丰田发展的情况来看,丰田汽车的缺陷不能援引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而免责。四、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低、对违法经营者处罚轻,相关法律、法规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1、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1986年,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颁布了《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从此“三包”规定成为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行政性规章,并逐步为消费者所认同。1995年,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采用了“三包”的运作机制,又兼顾了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三方的利益,并将“三包”的商品范围从6种扩大到18种,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销售者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责任,而且写明了消费者申诉的途径。但同时该规定列明实行三包的商品目录。在该目录中中并不包括汽车,在以后,相继出台了电脑三包、手机三包等国家规定,汽车产品一直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消费在我国越来越普遍。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1364.48万辆,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保有量巨大,消费者遭遇的汽车质量问题也会越来越普遍,迫切需要汽车三包相关法律的出台,帮助车主维权。但汽车三包规定在我国虽经多方呼吁,却因种种原因始终无法出台。汽车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丰田召回事件让我们看到应加快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的出台。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较底,对违规者处罚轻《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于该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处罚力度偏轻。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的;(二)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的;(三)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的。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汽车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最高罚款额度仅为三万元。相对于汽车产品的高额利润和汽车召回的高昂成本,制造商完全有可能因违法成本低而超越法律底线。3、《质量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的规定容易被经营者滥用《质量法》也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重要依据。但根据《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该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规定过于宽泛。由于其它原因导致产品缺陷很容易被经营者以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的缺陷为借口而不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消法》关于召回的条款过于原则且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消法》也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根据《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该条款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但在《消法》的“法律责任”一章中,没有规定经营者违反第18条应负的法律责任,这对于蓄意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来说毫无震慑力。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建议我国应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尽快出台汽车三包法规随着我国汽车销量的逐年上升,消费者可能要面对的汽车质量纠纷将会更加频繁。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尽早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有助于消费者在维权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一规定应该包括:车辆7日内可退、15日可换,在包修期内,主要部件因同一问题维修三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换车等等,这样的三包法规的出台将能解决多年来一直困扰汽车消费者的大量投诉。其次,提升召回规定的层级,加大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我国虽然已经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由于该规定仅是部门规章,层级较低;且囿于《行政处罚法法》及《国务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所能设定的最高额罚款仅为三万元。罚款数额偏低不足以震慑汽车生产商,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将该规定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等的处罚力度,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的主观过错、严重程度、涉及产品的数量、销售价格等,确定处罚。明确召回的汽车生产者对车主的补偿机制。对于同样的缺陷问题,召回的方式应该一样,要公平地对待缺陷汽车的消费者,缺陷汽车的生产者要对因汽车召回造成误工、误时、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的汽车消费者进行合理补偿、赔偿。国家要对汽车召回进行全程监管,使召回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第三,《消法》在修订时,笔者有如下建议:一、应该明确不以价值大小作为认定消费品的标准,应将房屋、汽车等相对价值较大的产品纳入到《消法》的适用范围内。二、在该法中加入缺陷产品召回听证、处罚制度,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并着重要求其具有可操作性。三、对于第45条,笔者认为应该修改为对实行三包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而不区分所谓的大件商品或一般商品。四,要增设惩罚性条款尽管将要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确规定了对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惩罚性赔偿,但《消法》在修订时仍应明确引入,并增强惩罚性赔偿的可操作性。五、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的主体地位。在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丰田公司向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的召回服务差别很大。丰田公司对待同一件事,却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这对我国的丰田车用户非常不公平。但我国丰田车用户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成本将会非常高。如果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起诉,可以更充分地发挥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作用。针对当前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可以考虑创设以消费者保护组织为主导的公益诉讼,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主体地位。当面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利益受损时,消费者保护组织作为诉讼主体代表众多消费者诉讼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通过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可以看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不足之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可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能够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1.是否应当以购买者购买的动机与目的作为识别是否“生活消费”的标准? 笔者认为,依据第一种观点将生活消费仅仅理解为满足自己的消费,则将消费关系的 范围理解得过于狭窄。 首先,我们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本身体现着消费者一定的经济利益的追求。任何人只要其购买商品 和接受服务不是为了将商品或者服务再次转手,不是为了专门从事某种商品交易活动, 其购买行为便是为了“生活消费”,他就是消费者。由于在市场中,消费者只是与生产 者和商人相对立的,那么,即使是明知商品有一定的瑕疵而购买的人,只要其购买商品 不是为了销售,不是为了再次将其投入市场交易,我们就不应当否认其为消费者。(22) (注:例如,英国1977年的《货物买卖法》第12条就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交易是指一方 当事人在与另一方从事交易时不是专门从事商业,也不能使人认为其是专门从事商业的 人。)或者说,对于“知假买假”者只要他不是一个商人或者为交易而购买的人,就应 当认为他是消费者,其购买行为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应当受《消法》第49条的保 护。至于购买者购买的动机和目的,可能涉及道德问题,但不属于法律问题。正如有人 指出的,“凡是到商店购物的顾客,都应当被视为消费者;至于他购买的动机和目的, 可能涉及道德问题,但不属于法律问题。”(23)(注:储皖中:《打假更须用足法》, 《法制日报》1996年10月16日。)事实上,公民个人是否具有生活消费的主观目的正是 通过“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客观行为表现出来的,只要此种商品或服务没 有被购买人当作生产资料使用,我们即可凭上述任何一种行为(购买、使用或接受)推定 其具有生活消费的目的。(24)(注:许建宇:《完善消费者立法若干基本问题研究》, 《浙江学刊》2001年第1期。) 其次,依据对法律的目的解释(25)(注:所谓目的解释,指以法律规范目的为根据,阐 释法律疑义的一种解释方法。请参见梁慧星著:《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第1版,第226页。)来看,立法者之所以专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其根本 原因在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通过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 最终有利于对生产者、销售者在制造、销售商品时充分注意商品的质量、广大消费者的 安全。而对消费者的特殊的保护,生活消费品的购买者购买的意图与动机从来没有被落 入立法者的注意视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范目的也根本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然而,如 果坚持“知假买假”者不属于消费者的观点,并没有充分体现强化对消费者保护的立法 意图。因为这一观点使得消费者的概念过于狭窄,使许多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可能不 能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对那些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人来说,其本 身已经从销售行为中获得了某些利益甚至是极大的利益。因为毕竟销售者面对的是广大 的消费者,由于并不是每一个消费者都了解其购买的商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也不是每 一个消费者都愿意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向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者主张权利,当主张 权利的人越少,则这些销售者将获得更多的利益。如果不能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 行必要的制裁,真正使其感到法律责任的威慑力,则这些不法行为人将有可能继续从事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最终受到损害的仍然是每一个消费者。 再次,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动机是很难判断的,因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是为了储存、 欣赏、赠送,还是为了自己使用等,在法律上很难确定。就知假买假的行为而言,如何 才能证明知假买假者在购买商品时是知假买假?如何确定其是明知?这是任何人都难以证 明的问题,除非购买者自己承认,他人是无从得知的。即使其自己承认,也很难说他在 购买时就是明知的。因为现在的产品结构日益复杂,很多产品的技术密集性越来越强, 产品的瑕疵往往不是表面的而是隐蔽的,不是凭肉眼检查就能知晓的,因此买受人即使 能够凭经验判断是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但在很多的情况下也只是一种推断,并不是最 终的判断,是否属于假冒伪劣,还应当由专门的机关进行检测。尤其应当看到买受人买 到的确实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对他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损害,如果一旦在购买以后不能够 退货,留在自己的手中,损害更大,因为他根本不能使用该产品,或者即使能够使用, 其功能也受到限制,有的商品留在手中甚至会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所以,认为知假买假 行为对知假买假者没有损害是不正确的。所以,对这些所谓的“知假买假”者也应按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加以保护。 2.是否应当以购买的物品属于生活消费品作为判断是否为“生活消费”的标准? 由于《消法》对何谓生活消费亦未列举生活消费的类型,因此,这里涉及一个法律解 释的问题。在许多情况下,某一些产品只能用于生产消费而不能用于生活消费,例如车 床、大型吊车等只能是用于生产。但对许多产品而言,既可能用于生产消费又可能用于 生活消费,例如钢材在私人建房时可以作为生活消费来使用,汽车也可以作为生活消费 .所以,简单的从购买的物品属于生活消费品作为判断是否为“生活消费”的标准,是 不妥当的。 生活消费的概念实际上在范围上是十分广泛的。“生活消费”其实就是经济学理论中 所谓的“个人消费”,与“生产消费”相对应,含义是指人们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消 费各种物质资料、精神产品,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它首先包括吃饭、穿衣、 住房以及使用日用品和交通工具等消费活动;其次包括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活 动,如阅读书报杂志,看电影、电视,旅游等。而生产消费则是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 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费。生产消费的结果就是新产品的产生。生产消费本身属于生产 过程。所以我认为生活消费的概念是较为宽泛的,不能够以购买的物品是否属于生活消 费品作为判断是否为“生活消费”的标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判断是否“生活消费”不应考虑购买者的目的与动机,也不应当 完全考虑其购买的产品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品,判断某个人是否是消费者可以从如下几个 方面来考虑:第一,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主体是个人还是单位;第二,是否与 经营者形成了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和服务合同关系;第三,如果没有形成某种合同关系, 是否合法地实际地使用了某种商品或接受了某种服务;第四,个人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 是否为了将商品或者服务再次转手,是否是专门从事某种商品交易活动;(26)(注:实 际上已有学者这样认为了,例如,杨支柱先生就认为:“法院为了更好地实现《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不妨对第49条作出扩张解释:只要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不 论消费者是否知情,都应当予以双倍返还价款;凡不以转售他人为目的而购买的人,都 是消费者。”杨支柱:《哪一种欺诈》,《工商之友》1998年第12期。)第五,购买某 种商品是为了满足生活消费还是满足生产消费。-
一、标题 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 (一)总标题 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 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 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 ②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 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 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 (二)副标题和分标题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 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 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 对于标题的要求,概括起来有三点:一要明确。要能够揭示论题范围或论点,使人看了标题便知晓文章的大体轮廓、所论述的主要内容以及作者的写作意图,而不能似是而非,藏头露尾,与读者捉迷藏。二要简炼。.论文的标题不宜过长,过长了容易使人产生烦琐和累赘的感觉,得不到鲜明的印象,从而影响对文章的总体评价。标题也不能过于抽象、空洞,标题中不能采用非常用的或生造的词汇,以免使读者一见标题就如堕烟海,百思不得其解,待看完全文后才知标题的哗众取宠之意。三要新颖。标题和文章的内容、形式一样,应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做到既不标新立异,又不落案臼,使之引人入胜,赏心悦目,从而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二、目录 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 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 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 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 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意: 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 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 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 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 三、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 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 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 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 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如果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 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 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举例如下: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固然应服从上级规划部署的全局,但主要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下负责,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对本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负责,这才是发展全局经济的前提,从而也自然在根本上符合对上负责。 ●变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为共同服务于企业,应成为部门工作的主要重点。(摘自《政府在市场经济中 如何定位》一文的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的写作要求可以概括为“全、精、简、实、活”。具体说来: 1.内容提要要求具有完整性。即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提要应写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 2.重点要突出。内容提要须突出论文的研究成果(或中心论点)和结论性意义的内容,其他各项可写得简明扼要。 3.文字要简炼。内容提要的写作必须字斟句酌,用精练、概括的语言表述,每项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 4.陈述要客观。内容提要一般只写课题研究的客观情况,对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以及研究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一项研究成果的价值,自有公论,大可不必自我宣扬。因而,实事求是也是写作内容提要的基本原则。 5.语言要生动。提要既要写得简明扼要,又要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在词语润色、表达方法和章法结构上要尽可能体现文彩,以求唤起读者阅读正文的欲望。 四、正文 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这是毕业论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它章节有专门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五、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 当然,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主要的,与本论文密切相关的,对自己写成毕业论文起过重要参考作用的专著、论文及其它资料。不要轻重不分,开列过多。 列出的参考文献一般要写清书名或篇名、作者、出版者和出版年份。
要写好建筑结构防火设计的重要性的论文注意以下几点:建筑防火技术在建筑设计的作用论文摘要: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建筑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各种先进的技术被应用到民用建筑的施工中,其中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是十分重要的。由于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建筑在布局设计上越来越密集,防火技术的设计也就显得十分重要。文章将从建筑防火技术在民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建筑防火技术在建筑设计的作用论文关键词:民用建筑;防火技术;应用;措施针对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施工也是当前建筑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民用建筑中防火设施的建设,能够充分保证建筑和居民的安全,通过选择适宜的防火材料和房屋平面等的一些措施保障建筑的安全。当前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建筑工程施工越来越多,民用建筑的密集和人口密度的加大,对于建筑施工的安全性也受到大众的关注。如果发生火灾,局势将是很难控制的,也会给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加大对民用建筑防火技术的施工是十分重要的,能够充分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1民用建筑中发生火灾的特点城市中民用建筑占地面积比较大,而且人口相对密集,发生火灾,救援也会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民用建筑中发生火灾的特点主要体现在:(1)人口的救援难度比较大。对于城市中的民用建筑发生火灾,救援工作难度相对比较大,当前城市中的人口密度比较大,建筑的高度也是越来越高,发生火灾,救援的人员也是相对比较多,而且由于楼层过高,一些安全疏散通道也不够。而且高层建筑中,逃生也是比较困难的,同时火势的蔓延会造成一种混乱的局面。(2)灭火难度比较大。对于高层的建筑,由于楼层过高,云梯的高度也是有限的,开展消防工作的难度也就相对比较大,在高层的救援过程中,水枪和水炮将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救援难度都会加大。(3)火势蔓延的速度较快。对于高层民用建筑中,如果没有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会使火势蔓延的速度加快,还有建筑材料的材质,如果材质不能达到标准,也会加重火势的蔓延。2建筑防火技术在民用建筑中存在的问题2.1建筑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对于民用建筑材料的使用,其防火性能是十分重要的,在建筑材料的装修过程中,很多的建筑材料不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这也是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装修所使用的材料燃点比较低,很容易造成火灾的发生,相应的火灾发生的频率也就比较高。而且,这些材料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对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也会使消防工作不能够有效开展和实施。2.2民用建筑的建筑布局和结构问题。对于民用建筑中的防火功能设计,对于建筑的布局和结构有着重要的作用,民用建筑的设计也是根据建筑的用途进行设计,包括居住、办公等功能。所以建筑的布局和结构设计也就有所不同,对于一些住宅或者是商业用途,防火设计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对于相关的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建筑的实际用途做好设计。比如,一些大型的影院、商厦等场所还有人员的疏散和防火设施设备的安装,对于每一楼层的设计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将防火区域隔离开。但是在当前很多的民用高层建筑中,一些防火措施还是没有做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之后,火势的蔓延会加快,带来很大的损失。还有当前的一些大商场里,一些娱乐场所也是越来越多,孩子相对比较多,这就需要家长随时陪在孩子旁边,对于孩子游玩的区域,需要疏散相关的设施通道。2.3民用建筑中疏散通道设计问题。在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设计中,需要注重民用建筑防火疏散通道的设计,确保发生火灾时,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撤离火灾现场。疏散通道的设计包括安全疏散出口和通道的宽度等,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一些细节问题。当前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一些大型的商业建筑越来越多,人员越来越密集,而且商场中也有很多的易燃易爆物品,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很容易造成火灾的发生。而且在一些封闭区域中,发生火灾之后,室内的一些有毒气体不能很快排出,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一些商场中疏散通道的设计在通道距离、出口的位置等方面存在不合理,导致发生火灾时,人员不容易逃出,在一些地下室,可以设置一些防火墙,避免浓烟的四处传播。3建筑防火技术的优化3.1选用优良的防火材料。对于当前民用建筑中,防火材料的使用应该是选用优良的材料,要始终按照有关部门对材料的规定对防火材料进行选择,材料选用要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之后才能应用,使用前做好对材料的检查工作。例如,当前大型民用建筑材料中使用到的防火材料有孔砖或者是钢筋混凝土,这些材料都属于防火材料,能够有效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还有通过对相关民用建筑发生火灾的一些原因分析,大多数的火灾发生都是起因于建筑装修材料的燃点比较高,可以得出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重要性。有些商家在装修的过程中,只是注重个人的利益,采用一些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在很大程度上会引发火灾,注重选用防火功能比较强的材料,能够有效提升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3.2注重对建筑平面的改善。对建筑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通过优化建筑平面,也能够有效控制火灾的发生,需要充分掌握科学的原则,对于一些高层建筑区,消防车道设计应该是在建筑物的周边,以一种环形的方式进行设计。对于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通道方面的设计,要开展符合消防救援活动的要求,对于建筑物之间的间距要合理设置,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控制火势的蔓延范围。3.3优化电气防火设计。在建筑物防火性能的设计中,需要做好对电气防火设备的安装,电气线路一般有铜芯和铝芯两种,在选择材料的过程中,要注重材料的质量和经济性原则,要能够充分满足电路的需求,对于城市中的高层建筑,需要选择铜芯的导线,能够承受比较高的负荷。4建筑防火技术在民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4.1注重对民用建筑的结构和空间布局设计。在民用建筑的结构和空间布局设计中,主要是一些防火疏散通道的设计,包括通道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等。在实际的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相关的设计人员根据建筑的实际用途和应用情况做好规划设计,对于疏散通道的设置位置,都需要做好充分的把握。还有大型建筑的走廊上设置的疏散通道,设计人员需要充分考虑到安全出口的实际位置,对于地下室的防火口可以作为疏散出口,而且疏散出口应该至少有两个,公共建筑的外墙每层适当位置设计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而且面积不能过小,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还有防火区的设置,在当前的一些高层建筑设计中,防火区的设计也是十分重要的,高层建筑物合理设置防火区域,能够达到降低烟气毒害的效果,更好地保护人员安全疏散。4.2建筑材料在装饰中的`应用。对于民用建筑的装饰材料应用,需要注重材料的防火性能,建筑材料和建筑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建筑的装饰需要选取优良的材料,能够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在材料的选取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一定的经济成本。同时有些建筑材料如果质量不达标,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或者是有害的化学物质,会加剧火势的蔓延,也会影响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进行。因此,建筑材料的选取需要从各个方面考虑到材料的质量和防火性能,要注重从根源上预防火灾的发和蔓延。4.3注重建筑物疏散通道的设计。对于一些大型建筑,如商场或者是娱乐场所,由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人员密集,在发生火灾时,需要为人员的疏散提供通道,保证人员安全,因此,建筑物疏散通道的设计是十分重要的。例如,大型商场中都有地下负一层,一般都是相对比较封闭的空间,在发生火灾时,会聚集大量的热量,导致热量和有害气体不能够及时排出,火灾发生的频率也就相对比较高。就需要提高防火设施的等级和耐火材料,为了保证疏散的方便和快速,可以设置地上疏散楼梯间,为了防止地下室的气体蔓延到地上部分,可以通过设置防火门或者是隔墙,能够将火灾区域分离开,火灾也就不会蔓延,进行单独地救援。这样也会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够有效控制救援范围的扩大。在民用建筑设计中,要根据建筑功能,以及单、多层还是高层,依据规范合理设置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保证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宽度和疏散门的宽度满足要求。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充分注重这些细节性的问题。5结语综上所述,建筑物的防火功能对于整个建筑物的构建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当前的大型民用建筑中,要始终合理运用防火技术,注重提升民用建筑的防火功能。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不断改进相应的防火技术。从民用建筑的各个方面进行设计和分析,注重考虑到每一个细节问题。能够有效保证居民建筑的安全性,保证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
浅析城市消防站布局配置摘要:城市消防站的布局配置问题直接关系社会消防安全成本,直接影响政府的消防投资力度,如何科学的使用有限的资金投入,解决急需问题,防止重复配置资金浪费。尤其是对小城市和农村乡镇消防站的布局配置,本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可供有关人士参考。关键词:消防站;保护面积;合理布局;装备配置问题的提出国务院十五号文件第(九)条中规定:“未设立公安消防队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抓紧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文件颁布后,全国各地政府都加大了对消防工作的投入,纷纷建设新消防站,添置城市消防设施,增加消防编制,购置消防装备,形成了消防事业发展的新一轮高潮,形势喜人,为了更有效的发挥资金投入的社会效益,对消防站的配置问题,我们应当注意到以下的问题:一、消防站布局配置首先应是填补空白目前的城市消防站布局配置问题,应当先解决有和无的问题,再去解决强和弱的问题。我国东西部地区城市经济的差异很大,肯定会直接影响各地政府投资的力度,所以用同一城市标准去要求执行,则可操作性大打折扣,不好落实。规模大小不同的城市,南北方各地不同的城市,用统一的城市消防站配置标准去实施,往往造成巨大的浪费。大城市建筑密度高,人口集中,社会财富集中,适合现行城市标准规定。小城市则存在着执行困难的实际问题。消防站配备的当务之急是填补消防空白。现行的一刀切的城市消防站配备标准,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城市,就会形成难以跨越的屏障。尚无消防站的小城市起步建站的台阶不能太高,完善加强需要过程,需要时间,需要资金的逐渐注入。也就是说,城市消防站的从无到有比从弱到强更重要,填补目前我国七百多个县级小城市消防站的空白是最迫切的事。二、合理确定小城市消防站和农村乡镇消防站的保护面积我国小城市和县城的公安消防队承担着行政辖区内的一切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区对他们来说就是整个行政辖区。对城区之外,他们无法执行十五分钟消防原则。因为一个县的责任区的面积往往是几百平方公里甚至一千多平方公里。无论城市火灾和农村火灾都要及时扑救,这是客观实际需要。而且小城市的政府也无经济能力建设更多的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仅仅是城市的标准,我国目前尚无乡村消防站的建设标准。而小城市的消防站同时承担着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火灾扑救任务。对农村火灾火场扑救实际上都远远超过五分钟的消防车程,一些北方的县城公安消防队出农村火场,距离往往超过五十公里甚至更远辽宁省各县城、小城市的消防大队的现状也说明了这一点。实事求是的确定小城市消防站的保护面积和农村乡镇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是城市消防站和农村消防站合理布局配置的重要保证条件。是改善农村乡镇的消防基本设施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一环。三、有理由增加城市消防站的保护半径如果我们扩大了城市消防站的保护面积,那么满足大中城市消防站的配置数量的压力就会大大减缓。保护面积是由消防站的保护半径决定的。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在原来的要求条件下,增加消防站的保护半径:现在城市消防站配置的新一代消防车性能有了大幅度的改善,消防车的速度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城市消防通讯条件更新换代,消防通讯的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组网都有了根本的改善,这将大大增加城市消防站的保护半径和覆盖面积。由于新式消防车的载水量有大幅度提高,使第一出动的消防供水量增加。确保灭火条件改善增强,火场灭火能力得到保证。《消防站建设设计标准》GNJ1-82实施规定,每个城市消防站的保护面积为4-7平方公里,最新颁布的城市消防站配置标准,对城市消防队的保护半径的计算结果居然与二十年前的计算结果一致,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实事求是地说,在原来的条件基础上,只要使城市消防站的保护半径增加一公里,那么保护面积将增加一倍甚至数倍,城市消防站的布局配置密度压力将大大缓解。四、综合考虑消防站的布局密度问题因为历史的原因造成的城市消防站位置布局不合理,要随着城市发展和改造,执行城市消防规划,解决消防站的布局配置密度问题,使之日趋合理。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还要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对布局密度的影响:1、消防站布局配置标准不能一刀切大中小城市的规模和城市道路条件不同,平原的城市与山城和水城的条件大不一样,不能使用同一标准,中间的可调节范围应当大一些,这样才合理。
摘要: 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智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特征进行了分析, 在高层建筑设 计中采用智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主—从式网络结构, 解决了高层建筑与大型建筑中探测区 域广、探测器数量多、原有系统不能适应等问题。 关键词:高层建筑 火灾自动报警 探测器 智能控制 联动控制 The design and application of automatic fire warning control system in high buidings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ire antomatic warning system and the intelligent fire warning control system. By using the sytem a lot of traditional problems can be solved, including using a lot of probes but cotrolling olny a relalively small area. Key words: high rised buiding; fire automatic warning system; probe; intelligent control; coordinated control system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现代高层建筑及重要建筑的防火问题引起了国家消防部门及设 计院等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防火规范, 从而促进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研究和 推广使用。高层建筑建设规模大,装修标准高,人员密集,各种电气设备使用频繁,因而存在着 火灾隐患,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必须严格依照规范要求设计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但选择何种控制系 统,使该系统充分有效地发挥功能,是设计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部件及特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形式有三种,即: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报警系 统。高层建筑和大型建筑主要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这是一种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 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控制设备及电源组成。该系统从通报火灾到启动灭火系统和控 制各种消防设备,基本实现自动化。 触发器件 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火灾探测器是对火灾参数 (如烟、 温、 光、火焰辐射、气体浓度等)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按响应火灾参数的不同, 火灾探测器分为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气体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和复合火 灾探测器五种基本类型。 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报警装置 消防控制设备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 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 并能发生控制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当接收到来自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 能自动或手 信号和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控制指标设备。 如火灾警报器, 它是一种基本的火灾警报装置, 以声、 光音响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警报信号。 动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 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防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常开防火门、防火卷 帘的控制装置;电梯回降控制装置以及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火灾应急 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等十类控制装置。 每个系统根据工程的需要应具有十类控制装置 的部分或全部。 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主电源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采用蓄电池, 保证不间断供电。 设计中消防控制设备主要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便于实行集中统一控制, 有些消防控制设备 可设在消防设备现场,而动作信号必须返回消防控制中心,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但该探测器有误报现象、控制器容量较小。 2 智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工作原理 智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之处在于: 将发生火灾期间所产生的烟、 温、 光等, 以模拟量形式连同外界相关的环境参量一起传送给报警器, 报警器再根据获取的数据及内 部存贮的大量数据,利用火灾判据来判断火灾是否存在。 智能火灾报警器中编址单元包括: 智能控测器、 智能手动按钮、 智能模块、 探测器并联接口、 总线隔离器和可编程继电器卡等。新型的智能火灾探测器,又称模拟量火灾探测器,这种探测器 给出的输出信号是代表被响应的火灾参数值的模拟量信号或其等效的数字信号。 传统探测器称为 有阈值火灾探测器,而智能火灾探测器没有阈值,却设有专用芯片,智能火灾探测器的应用提高 了报警系统的准确性和智能化程度。 在火灾报警时,报警控制器通过控制模块启动相应的外探设备,如排烟阀、送风阀、卷帘门 等,需要接受外控设备的反馈信号时,应加一个监视模块,控制模块和监视模块一样,联接在报 警回路总线上,安装在所控设备的附近。模块内设十进制编码开关,可现场编号,各占用回路总 线上一个地址。通过报警控制器显示控制模块和监视模块的具体地址,用声、光报警可反映联动 设备的工作状态。 可编程继电器卡,通过编程可实现对风机、水泵等大型设备的二级联动控制。智能控制是一 种无需人的干预就能够自主地驱动智能机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 3 工程实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用 笔者 1992~1993 年参与设计的海南省物资局金属大厦,该大厦是座地下 1 层,地上 22 层, 建筑高度 70 多米,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的写字楼。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 定,建筑高度超过 50 m 的办公楼属于一类防火建筑,因此该大厦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设计中选择了国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种系统在当时较普遍,仅有一台主机控制器,因而 适用于中、小型建筑。 3.1 大厦消防控制中心设在 1 层,每层设层显示器。地下室作设备用房有变电室、空调机房、 水泵房,机房内设有防排烟风机、消防水泵等消防设备,当火灾发生时,温度达到一定值排 烟风机自动启动,并打开排烟阀,开始排烟(图 1)。 图1 排烟风机控制原理 该工程地下室是消防联动控制的集中点,将地下室的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等控制线均引 至消防中心的联动控制器。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却属于外控 设备,均由联动控制器控制。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合理、运行可靠。 3.2 智能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智能火灾报警系统问世,从传统型走向智能型是国内外火灾报警 系统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工程设计人员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徐州某大型建筑群由三栋塔楼组成,一栋为 25 层,一栋 13 层和一栋 12 层的塔楼由 4 层 裙楼连接而成,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建筑高度 85 m,主要功能:1 至 4 层为商场,5 层以上 为写字楼。由于该大厦建筑面积大,探测区域广,探测器数量非常可观。传统的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已无法满足需要,因此,在设计中,经过反复的方案比较,选择了采用主—从式网结 构的智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该系统利用大容量的控制矩阵交叉查寻软件包,以软件编程代 替硬件组合,满足了大型工程的适用性,提高了消防联动的灵活性和可修改性。系统由主机、 从机、复示器等构成。该工程消防控制中心设于 1 层,主机和消防联动控制柜设在消防中心, 从机与复示器分设于楼层内。 智能探测器数量的确定 设计时先根据《火灾自动报警器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探 测器的布局和设置。其规定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 1 确定。表中列出的是一个感烟探测器或感温探测器的 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建筑物内往往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较大,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这时需要计算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 为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只),N 取整数;S 为一个探测区域的面 积(m );A 为探测器的保护面积;K 为修正系数,重点保护建筑取 0.7~0.9,非重点保护建 筑取 1.0。 根据上式计算结果,可确定一个探测区内的智能探测器的安装数量。 选择控制器容量计算 该系统控制器为主—从式网络结构,每个主—从机系统,只能有 一台主机,从机数量根据工程要求确定,一般按探测器数量计算,从机数量最多为 15 台。 表1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A 和保护半径 R 火灾探测 器的种类 地面面积 S (m ) 2 2 房间高度 H (m) θ≤15° A (m ) 2 屋顶坡度 θ 15°<θ≤30° A (m ) 80 100 80 30 30 4.9 4.9 2 θ>30° A (m ) 80 120 100 30 40 2 R (m) 6/7 6.7 5.8 4.4 3.6 R (m) 7.2 8.0 7.2 R (m) 8.0 9.9 9.0 5.5 6.3 S≤80 感烟探测器 S>80 h≤12 6<h≤12 h≤6 80 80 60 30 20 感温探测器 S≤30 S>30 h≤8 h≤80 每台控制器最大有四个回路,每个回路容量均为 198 个地址,其中 99 个智能探测 器,99 个编址模块。因此一台主机或从机的最大容量为 4×99=396 个智能探测器, 4×99=396 个编址模块。 该工程经过计算,选用了一台主机和四台从机,每台控制器都按四个回路设计。 主机 N 控制 1~4 层商场内的所有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按钮,水流指示器等消 防设备,从机 N1 控制地下室的所有探测器、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等消防设备,从 机 N2 控制 13 层和 12 层两座连通塔楼的 5~13 层的消防设备,N3、N4 分别控制 25 层 塔楼的 5~13 层和 14~25 层的消防设备。 整个大厦智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设计比较合理,充分考虑到建筑群的特点,选用 一台主机、四台从机控制了 6 万平方米的建筑,如果用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则需要 几套控制系统分别控制,现有系统设计即经济实用,又准确可靠。 4 结论 综合上述工程设计与实践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与结论。 1) 传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合于中、 小型建筑, 它的特点是探测器属于阀值型, 控制器仅有主机一台。而智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采用模拟量探测器,控制系统采用 主—从式网络结构,适应性强,尤其适合大型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 2)智能火灾报警系统,克服了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的漏报和误报的难题, 提高了报警系统的准确性、可靠性。在设计中可灵活应用,根据工程需要选择适当的 从机数量,使工程设计最经济、最合理。 3)为了防患于未然,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和应用十分重要,设计人员应根据不同 的建筑工程,优化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1〕 蔡自兴, 徐光礻 〔2〕 右.人工智能及其应用 〔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6,329~ 360 戴汝为.智能系统的综合集成〔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128~ 160 〔3〕 陈一才.大楼自动化系统设计手册 〔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4,230~ 270 〔4〕 王根堂.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群众出版社,1997,213~236
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绿色化的政策建议一、开征系列环境税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生态税收严重滞后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税收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因此,我国实现税制绿色化的第一步应当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环境税。(一)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税缺位,治污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而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收困难,任意拖欠现象严重。在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课征污染税。1.水污染税。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开征水污染税的目的,在于减轻和防止现有水资源的进一步毒化和污染,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2.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我国目前已有对二氧化硫的排污收费,可通过“费改税”,开征二氧化硫税。至于碳税则可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征。3.固体废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然后逐步考虑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具体税种可考虑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化肥税等。4.噪音税。可借鉴国外经验,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税,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机场周围居民。(二)环境保护专项税。我国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仅占GDP的0.7%~0.8%,而发达国家已占1.5%~2.5%,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原因之一。加大环保投入,迫在眉睫。建议开征环境保护专项税,为环境保护筹集专项资金。可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专门用于处理城市废物垃圾。二、调整现行税制,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尽管这些税与环保有一定联系,但其设立之初一般也很少直接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对现有税制的完善就应渗透环保意识,采取对环境友好的态度,以为环保服务(特别是对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上)。如对能源(煤炭、石油、水电和天然气)、交通工具(主要是机动车)和汽车燃料(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这样一些产品间接税收(消费税、销售税或增值税)中就可多考虑环境问题,根据保护环境的日益需求,根据其污染程度的大小,调高或降低税率。具体谈到关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建议措施如下:(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收范围过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因而应将目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首先,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第二,增加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如土地、海洋、地热、动植物等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二)完善计税办法。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三)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同时征收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建议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采、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三、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手段,在西方国家中颇受重视。在税收方面,对环保产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非常必要。四、在不加重微观经济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绿色化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通常是在一种收入中性的背景下进行的,即为了不加重纳税的总体财政负担,新增的生态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西方国家在实现税制绿色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持微观经济主体现有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比如在开征新的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其他税收负担(如所得税负担)。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费)已经相当重,实现税制绿色化应该建立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主要是做好相关的“费改税”工作。结合目前税费制度的改革,在开征上述生态税收之后,应及时将企业缴纳的大多数环保方面的收费(如排污收费、水资源收费等)并入生态税收中一并征收,以避免重复征收,加重纳税人负担。另外,还应做好环境税与其他相关税种的衔接工作,实现统一、高效运行。根据收入中性的原则,对现有税种不当的税收,评估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以对环境有利的生态税取而代之。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是适应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我国工商税制中的地方税而言,目前的状况是:税种多,收入少,立法层次较低,改革进度滞后,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加快我国地方税制的改革步伐,既是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应是:(1)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减少优惠;(2)坚持透明度原则,简化税制;(3)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4)适度调整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5)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6)清费立税,规范税制。具体地说,应该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改变现行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法(一)房产税对内对外应按统一的房产税税法征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二)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制订的税额已显得过低,不利于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税额,拉大级距,以适应我国地区间经济差距悬殊的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车船使用税内外资企业和其他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应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税额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也需要调整税额,以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二、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对外资企业也依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重新立法,建立独立的税种,外资企业同样也应缴纳,名称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宜;计税依据宜改为按生产经营收入额计征,以公平税负、稳定税基、便于征管;税率改为由中央制定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维护建设的需要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有关城建的收费并轨征收,规范征收行为,有利于保证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三、取消筵席税,停征土地增值税(一)筵席税筵席税是1988年在特定情况下开征的一个税种,自开征以来,收入甚微,1994年全国共征收了87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了3089万元,对抑制不合理的高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效果也不显著;1994年国务院将此税下放给地方管理后,多数省、市已停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筵席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1994年1月1日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入的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此税开征7年多来,收入很少,开征当年全国只征到了52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2.5亿元。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快速发展,行业利润已逐步趋向平均化;根据实际情况和简化税制的原则,建议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清费立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一)清理整顿乱收费应采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坚决取消;确需收取、具有“规费”和“使用费”性质的,可继续采取收费的形式征收;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这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强烈冲击,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和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业税税率,重新核定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并使之保持长期稳定。这一改革方案,已在安徽全省和有些省市的部分县试点。从试点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方案是可行的,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及早全面推开。六、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度下放地方税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应提高立法层次,合理划分税权。一是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颁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定的税收加征和减免等权力,以更好地贯彻提高民族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护幼稚产业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的地区性特有税源,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征新税种的立法权,避免税源流失,增加地方收入。地方制定的税收法规,都应上报中央备案;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权纠正。
1、税基过窄税基过窄我国目前的财产税税基窄,征收面不宽。具体而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主要限定在城市和工矿区,在某些城乡结合部,同一条街道的企业,一侧需要交税,另一侧不需要交税。另外,只对企业拥有的房产征收房产税,而对其他财产不征税。个人自住的房屋也不纳房产税,即使是富人拥有的多套房产。车船税的征收对象主要限定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和船舶,而对火车、轻轨、地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未征税。并且车船税强调的是对使用的车船征税,而不是对拥有的车船征税,大大缩小了税基。2、计税依据不科学我国现行房产税的主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这种按照历史成本作为计税依据的征税方式,严重地与市场脱节。尤其近年来,房产价格升幅巨大,根据房产原值而不是市场价值进行计税,既大大减少了税收,还有违公平原则。房产税的另一计征根据是房屋租金,但纳税人可能不据实申报租金,难于征管。车船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在使用的汽车和船舶,其计税依据也主要是车船的辆数、自重吨位和净吨位,忽视了车船的现有价值。土地税采用的是定额税率,例如城镇土地使用税率为每年每平方米0.6—30元1,这样的征税额度明显和日益增长的土地价值严重不相符合。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土地市场的开放,土地之间的极差收益越来越突出,使用定额税率既降低了财政收入,又降低了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用。3、重复征税和税种缺位并存重复征税和税种缺位并存重复征税的现象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财产的保有和使用征税外,对财产的流转也征收很高的税负。例如针对房地产商的收费项目众多,几乎占到开发成本的三到四成,导致房产价格普遍偏高。另一个方面是对同一纳税对象课征性质很相似的财产税。例如,在我国的现行财产税中,对土地课税设置了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我国财产税体系很奇怪的一点在于既存在上述所说的重复现象,又存在税种缺位问题,最严重的缺位体现在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是动态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促进收入公平和分配公平。在目前贫富差距悬殊和高收入阶层日益壮大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非常有必要。4、征税行政效率低下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即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把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划分。例如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收系统征收,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由地税系统征收。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财产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但地方政府只有征管权而无立法权,财产税的制定权、解释权、税基决定权、税目和税率调整权以及减免税权等权利都由中央享有。这样做既难以适应财产税的区域性特点,又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降低了行政效率。另外,征税的配套设施不完善也是造成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的财产登记制度非常不健全,对纳税人的房产缺乏全面的登记管理,加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配合程度低,所以很难对税源进行有效管理,大量税源流失。5、税负不公平我国的不动产课税分散在不同的税种中,税收优惠政策复杂。
消费税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取向和宏观经济意图从消费税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来看,19世纪中叶后,由于以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制体系的发展,作为以商品课税为主要形式的消费税占各国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供给学派经济思想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以美国为代表的减税浪潮席卷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各国纷纷开始探索降低所得税,加强和改进商品、劳务税道路,尤其是70年代后期西方国家对环境和生态保护觉醒,消费税因其具有独特的经济调节作用,又开始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这些国家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又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由此可见,消费税主要是作为辅助税种,体现的是国家的产业政策取向和宏观经济意图。因此,消费税在选择课税对象时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体现“寓禁于征”的精神,比如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对实木地板和一次性原木筷子等负外部性较大或是技术落后、浪费资源等商品的课征。而长期以来,资源浪费型产业在我国都没有为自己生产行为带来的负面效应“买单”;二是体现“向富人征税”的精神,如对高尔夫球、游艇一些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的课征。我们此次消费税的调整都较好地体现这两个意图。但就对经济的影响而言,似乎此次政策调整对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更为深远。人们会选择没有征收消费税的替代商品消费税对经济的影响,从宏观角度来讲主要体现在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即国家支持什么产业发展,限制什么产业发展。从微观角度看,主要是通过对消费量的调节来影响企业生产。可见,消费税的开征将通过引起商品价格的变动来影响人们的选择行为,进而生产和消费。理论上讲,税收会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用。消费税的征收会提高售价,在收入效应下,人们觉得自己的收入相对而言下降了,因此会减少消费量;而在替代效应下,人们会选择没有征收消费税的同类商品来替代被征税的商品。对实木地板和一次性原木筷子征税,将会使人们更多地选择复合木地板和其他材料制成的一次性筷子。据报道,有的国家不但成功应用废纸、木屑、秸秆和芦苇等材料制作地板、房屋的墙体等一般建材,甚至可以用来制作飞机、汽车的外壳。我们的企业在这方面还远远不够。同样,我们知道,人们购买汽车追求的并不是排量大而是动力性好,对大排放量乘用车消费税率的提高,短期内的确会影响到大排量汽车的销售前景,但是,生产企业同样可以通过对汽车引擎的技术改进,使小排量的发动机输出的功率和马力达到以前较大排量发动机才能实现的目标。这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涡轮增压技术就已经应用于部分车型了。而加快对太阳能汽车、天然气汽车的研究和产业化,将会极大降低对石油产品等传统能源的依赖,不但规避消费税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也保护了环境。又比如,此次税改对子午线轮胎继续免税,也是因为子午线轮胎技术先进、安全节能,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可以通过免税来降低其价格,鼓励人们购买使用。企业将通过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来应对税改可见,生产企业的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是应对此次税改最佳的路径。通过技术进步,不仅能规避消费税带来的成本提升,还能抢占行业的技术制高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注意节能和环保,不重视技术创新。虽然,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的口号提出很多年了,而今却被人们戏称作是“世界工厂”。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策的因素也是重要的一环。虽然,消费税作为辅助税种,此次改革调整的效力有限,但却预示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向鼓励企业注重环保、节能和技术创新的转变。从这个角度看,消费税调整的一小步,不仅不是企业发展的包袱,而是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的一大步00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摘要】在现代高校不断扩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重滞后,直接威胁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情况下,本文简要分析了高校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前言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高校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是所有教学和科研工作发展的根本,也是能够顺利培养出四有新人的保障,更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安全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所有的高校都在不断扩招,规模也相应随之扩大,但学校管理的方式没有改变,跟不上发展的形势,特别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尤为突出,俄罗斯友谊大学火灾、上海商学院火灾都给我们留下了十分惨痛的教训。一所高校就是一个浓缩的社会,校园里不仅有图书馆、礼堂和实验室,还有很多满足在校师生的生活场所,如商店、浴室、食堂和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因此,在加大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如何维护好校园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是消防安全工作者高度关注的问题。
二、现代高校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消防宣传工作在校园中还有很大的开展空间,很多师生的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还有待完善。目前大部分学校没有在课堂中设置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很少组织师生进行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培训,使得很多在校的师生发生火灾时不知道如何去应对?如何灭火、如何逃生、如何去解救被困人员?
2.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很多学生为了自己方便,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停电时使用蜡烛照明,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等一系列现象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3.安全疏散通道管理不到位。高校中的图书馆、食堂、宿舍和自习室等场所在建设时虽然设置了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但很多高校为了节约人力成本,都没有将通道全部打开,只是打开一两个通道供学生使用。这些场所在没有发生险情时都极容易被忽视,然而一旦发生火灾,这么多人员仅靠一两个安全通道进行疏散,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4.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现代高校中虽然都不同程度的建立了一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随着学校的发展,制度的建立和修改工作相对滞后,很多高校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有些高校即便制定了也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只是为了应付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多半没有认真执行,导致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一些死角。
5.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善。很多高校在建设时虽然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但由于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没有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使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造成许多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现状。如室内消火栓箱内无水枪、水带,灭火器过期失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失灵等。
三、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建立相关组织,明确责任。随着高校的发展,以前松散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组织,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如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学校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相关事项,安排部署下阶段的防火工作。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开展消防业务训练,不断提高组员的消防业务能力。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人员和兼职消防人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层层管理,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2.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管理。高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发展情况,有预见性地建立健全适合本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是做好学校防火工作的基础。如建立数据准确、内容全面、分类科学的防火档案,是拉动防火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措施。建立并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是做好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建立针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餐厅)、教学楼、体育场(馆)、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确保上述场所发生火灾时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建立并实施《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有效。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1]。
3.加强消防培训,提高意识。高校应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分批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其防火、灭火和火场自救逃生的能力。如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增加一定课时的消防知识课程,系统讲解消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聘请消防专家开展专题消防知识讲座,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平时容易忽略的致灾因素的解析,让广大师生员工脑海中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发现火灾隐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在实战中检验相关人员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随时提醒广大师生员工遵守消防安全规定[2]。
四、结束语
可以去看看(安防技术)吧~或者在网上找下这类的论文~应该是可以找到很多的
<基于消费心理学的企业营销策略浅析>1 消费心理学理论研究及发展综述20 世纪初,美国心理学家沃尔特·D·斯可特发表了《广告心理学》一文,将心理学首次应用到广告活动中,开辟了消费心理学研究的先河。在以后的一段时期,美国许多心理学家根据当时经济形势的需要,积极从事有关消费问题的各项心理研究与实验。1908 年,罗斯出版的《社会心理学》开辟了群体消费心理的研究领域。1938 年,欧内斯特·迪士特提出了消费动机理论的实验研究成果。这些研究及后来陆续问世的《经营心理学》、《产业心理学》与《管理心理学》等,都从不同侧面探讨了消费心理学的有关问题,为消费心理学的体系化提供了前提条件。消费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是以美国心理学会正式设立消费心理学分会为标志的。在这以后,相继出现了《广告研究》和《市场研究》杂志,推动了消费心理学研究成果的传播;美国一些大学和研究生院开设消费心理与行为课程,确立和强化了消费心理学在心理学及其他学术领域的地位。20 世纪70 年代以来,该理论的研究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独立的消费心理学学科体系开始形成,许多大企业也附设研究机构,专门从事消费心理和行为的研究,如为顺应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开始注重从消费者利益角度对消费者心理的研究,消费者提高消费能力并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研究因素也由以前的年龄、性别、职业、家庭收入等转入需求、动机、个性、群体社会规范等社会因素的研究,同时研究也由定性分析转向了定量分析,分析模型的建立和定量化分析方法的运用将该领域的研究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20 世纪80 年代中期才对该理论进行系统化、体系化的研究,大多以引进和介绍国外研究成果为主,尽管也有针对我国市场特点进行的相关研究,但总体来看,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发展。2 消费心理学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的表现2. 1 需求及动机在营销活动中的表现需求是心理学研究的基本课题。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各种需求按其重要性和先后顺序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5 个层次。根据马斯洛的观点,一个人同时存在多种需求,每个人都会首先寻求满足他的最重要、最迫切的需求,即主导需求,而这个需求形成的驱动力就是他的行为动机。根据心理学家分析、统计,目前约有600 种各不相同的购买动机,而常见的有:追求实际使用价值的实用性动机, 追求商品新颖的求新性动机,追求商品欣赏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求美性动机, 追求物美价廉的求廉性动机, 以仿效和同步为核心的从众动机,以显示个人地位和名望的求名性动机等。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只有准确驾驭消费者不同的购买动机,针对性地引导其消费,才能有效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消费者青睐。2. 2 感知觉等感性认识在营销活动中的表现感知觉是认识活动的初级阶段,不仅包括颜色、温度、光线、气味、肤觉等感觉器官的感受,还包括将各种感受联系和综合,进行综合反映的知觉。消费者判断一件商品是由感觉开始的,同样一件商品,只因为颜色稍有差异,消费者可能一眼看中而购买,也可能一瞥而过再不理会。这是感觉在第一印象中的心理作用。因此,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生产厂家和营销人员要利用各种手段增大商品对顾客的刺激,如在产品设计或商品会展时,可利用感觉对比效应吸引消费者注意力,进而达到商品销售目的。消费者的知觉具有主观选择性,只有对消费者有利,并使他们感觉到有兴趣和喜爱的商品或信息,他们才会购买或关注。因此,在营销活动中,企业应对商品的性能、用途等做重点介绍,加大商品对消费者的刺激,使消费者迅速、优先地感知企业产品,从而达到促销的目的,同时利用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及形象的认同,加大对企业其他商品的宣传,促使其重复购买,建立并强化对企业产品的忠诚度。2. 3 记忆、学习、信念和态度等理性认识在营销活动中的表现记忆是消费者认识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心理要素。在消费实践中,消费者感知过的广告、使用过的商品、光顾过的商店等在一定条件下能重新再现。消费者记忆的清晰与否直接关系商品二次销售的成功与否。如在商品的设计和包装上要便于消费者的形象记忆,营销人员的服务态度要尽可能诱发消费者情感记忆等。只有有效唤起消费者的购买记忆,才能促进并强化消费者再次购买行为的完成。学习是指消费者自觉或不自觉地从多种渠道、各种方式获得后天经验的过程。如消费者对一品牌一旦形成偏好,需要时便会百般寻求该品牌,具有较高的品牌忠诚度。心理学家认为这种顾客忠诚或重复购买主要应归因于后天经验即学习强化。态度和信念是消费者对某事物所持的持久性和一致性的评价、反应和看法。如某个体认为“吸烟有害健康”的态度决定了某品牌香烟对该消费者没有吸引力或有很少吸引力,该人就不应划入香烟消费者群体,企业也应投入少量甚至不投入精力在该个体身上。3 基于消费心理学的企业营销策略3. 1 产品创新应符合消费者心理营销活动最终要实现企业产品和消费者货币资源或其他资源的交易完成。企业要想促进该活动的顺利完成,首先应从产品创新方面下工夫。产品创新包括产品设计、命名、商标、包装等方面的创新。3. 1. 1 产品设计。要顺应“多功能、自动化、绿色、健康”等消费观念的发展趋势,在产品设计上既体现消费者审美效果和个性特征,又体现时代潮流和流行时尚的趋势,在新产品推广上,则要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宣传新产品性能、特点及使用后形成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的优越性、科学性,消除消费者安全顾虑。3. 1. 2 产品命名。要根据消费者便于记忆、名实相符、引人注意和避免禁忌的心理特点,按照商品主要效用或主要成分、产地、人名、造型、吉祥物、美好事物或寓意、外文音译等命名,刺激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实现购买行为。3. 1. 3 商标设计。企业可以运用以下策略提高美誉度和促销力:个性鲜明,富于特色,造型优美,文字简洁,具有时代气息和顺应不同国家、地域、民族或宗教心理习惯等。3. 1. 4 包装方面。实施数量差别包装策略、方便包装策略、配套包装策略、附赠品包装策略、等级包装策略等,并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消费者,采取不同的包装策略。3. 2 价格制定瞄准消费者心理目标价格是关系买卖交易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与消费者沟通的最敏感的因素。因此企业在制定价格策略时,既要能让消费者接受,又能为企业带来高额利润。在定价时,根据消费者不同心理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如可利用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知觉差异采取尾数定价法即制定一个带有零头数的价格,使价格的最后一位数是奇数或者接近零,如98. 99 等;在不同地区或国家,利用消费习惯如对特殊数字的敏感好坏制定不同的价格。在价格调整时期也应考虑消费者的心理反应,必要时及时附以说明解释。3. 3 营销环境及渠道选择上要充分考虑消费者心理习惯消费者购物活动的完成与购物环境的舒适与否、布局合理与否、营业人员仪表的得体与否密切相关。好的购物环境会给消费者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引发消费者购买欲望,进而影响其购买行为。近年来,西式快餐店风靡我国快食消费品市场,根本原因就在于类快餐店购物环境对消费者而言舒适便捷,营业人员服务态度使人愉悦,消费者欣赏并愿意在这样惬意舒适的环境中消费,这点非常值得国内快餐店甚至其他商业企业经营者借鉴和学习。在渠道选择上,也应根据消费者购物习惯,选择购物方便快捷的店面,分时段或分区域销售不同的产品,使消费者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买到适当的产品,提高消费者购买后的满意度,刺激其重复购买。3. 4 多种手段,全方位地开展促销活动促销活动是营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唤起和激发消费者需求的功能,可分为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公共关系等。现代市场营销活动,必须有效利用多种促销手段,全方位开展活动。成功的广告必须从消费者的心理分析入手,突出商品符合消费者心理需求的鲜明特点,确立商品在竞争中的方位,广告设计上应符合消费者的审美观,力求对视觉、听觉等感官的吸引,进而激发消费者的潜在购买欲;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只有这样才能建立顾客对企业及产品的良好态度,赢得长久信赖。人员推销上,企业必须加强对推销人员的培训学习,使其在推销过程中掌握顾客心理,善于观察、分析,突破营销障碍,同时强化售出商品的售后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营业推广上,企业可以从消费者对产品安全顾虑的角度入手,采取免费品尝、试用等方式消除消费者疑虑情绪,利用消费者侥幸心理,采取有奖销售,刺激消费者购买欲等,或以折价优待、以旧换新、购物积分等手段,刺激重复购买等。公共关系上可采用新闻、户外广告、公益活动、突发事件的完满解决等手段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知名度。参考文献[1 ] 田义江,戢运丽. 消费心理学[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10 - 15.[2] 温孝卿,史有春. 消费心理学[M]. 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 :27 - 38.[3] 李小红. 市场营销学[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115 - 120.[4] 何善秀. 浅析消费者心理对营销管理的影响[J ]. 商业时代,2007(2) :23- 24.[5] 周源源,周扬波. 探悉消费心理学在增强广告中的作用[J ]. 商场现代化,2005(4) :91 - 92.
品牌作为巨大的无形资产和最佳经济效益的载体,成为了一个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目前,品牌延伸已作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策略之一。本文着重从消费者角度,运用认知心理学、消费心理学等理论,分析了影响品牌延伸决策的消费心理因素,为品牌延伸决策提供消费心理依据。 一、品牌延伸的消费者动因 品牌延伸是指在已有的相当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基础上,将原品牌运用到新产品或服务以期望减少新产品进入市场风险的一种营销策略。 1.品牌延伸的消费者心理基础 从消费者行为学的角度来看,品牌延伸符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消费者接受和使用某个品牌的产品或服务,如果获得满意的效果,就会对这种品牌形成良好的印象,会形成一种品牌的“晕轮效应”,从而影响他的消费行为,接受这种品牌的其他产品。 2.满足细分消费群的需求 管理者把产品线延伸看作是满足不同的细分消费群需求的一种低成本和低风险的方法,而且,通过市场调查,他们可以比以前更有效地区分出并瞄准更细的细分消费者群。 3.满足消费者的愿望 与以前相比,现在有更多的消费者在转换品牌及尝试他们从没使用过的产品。产品线延伸正是试图通过在一个品牌名称下提供更多的不同产品,来满足消费者想要一些“不一样的东西”的愿望。 二、品牌延伸的消费者心理机制分析 假设某一品牌A最初的主产品为X,随着品牌的使用,品牌A逐渐具有了某种意义和联想,这些意义和联想可记为(a1,a2,a3……an)。现若将产品Y作为品牌A的延伸方案,产品Y是一个合适的迁移对象吗?消费心理学研究认为,认识这个问题主要考虑消费者对原品牌的态度和情感是否能够迁移到新的产品中,消费者通常通过两种路径来实现迁移。第一种是直接迁移机制即通过条件反应机制实现原品牌迁移到新品牌,在这一机制下,消费者对品牌信息加工的参与性较低;第二种路径是间接迁移机制即消费者首先要形成或体验到延伸品牌与原品牌的意义和联想具有融合性,或形成品牌认知图式,在这一心理倾向影响下,消费者对原品牌的态度和情感才可能迁移到延伸品牌。 上述观点表明,品牌意义和联想,主产品和延伸产品之间是一种交互作用的关系,它们之间相互影响,而不是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所以,经营者在使用品牌延伸策略时要有动态分析的思想。 三、影响品牌延伸决策的消费心理因素分析 1.品牌资产价值是影响品牌延伸力的重要因素 (1)品牌资产 品牌延伸是企业重要的品牌战略决策之一,但是并非所有的品牌都可以延伸。它是品牌延伸力作用的结果,品牌延伸力受到原有品牌资产的影响。 品牌资产是企业的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形成的关键在于消费者看待品牌的方式而产生出来的消费行为。它是消费者对某个品牌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意识和品牌印象,是一个品牌在消费者记忆中形成的知识结构。 (2)品牌资产的构成要素——基于消费者的Aaker模型 Aaker认为品牌资产之所以有价值并能为企业创造巨大的利润,是因为它在消费者心中产生了广泛而高度的知名度,良好且与预期一致的产品知觉质量,强有力且正面的品牌联想,以及稳定的忠诚消费者以及其他独占性的品牌资产这五个核心特征。下面主要就消费者品牌认知、品牌联想、品牌忠诚进行分析。 ①品牌认知 所谓品牌认知是消费者认出、识别和记忆某品牌是某一产品类别的能力,从而在观念中建立起品牌与产品间的联系。形式上,品牌认知是关于消费者回想起和记起某种品牌的能力,而实际上品牌认知不仅仅是消费者知道或者能够回忆起听到或者看到的某种品牌,而是包括与品牌有联系的品牌名称、品牌标志和品牌标识。②品牌联想 品牌联想是消费者在看到某一品牌时所勾起的所有印象、想像和意义的总和,如产品特点、使用场合、品牌个性、品牌形象等。比如,万宝路总是让人想起孤独而阳刚的牛仔,男子气概,神采飞扬的群马,自由奔放的西部原野,新鲜的太阳与空气…… ③品牌忠诚 Oliver是这样定义品牌忠诚的:一种对偏爱的产品和服务的深深承诺,在未来都持续一致地重复购买和光顾,因此产生了反复购买同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系列的行为,无论情境和营销力量如何影响,都不会产生转换行为。 品牌忠诚是品牌资产的重心,拥有一群忠诚的消费者,就像为自己的品牌打造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它能阻挡竞争对手的刻意模仿、破坏性的销价,它也是一个品牌所要追求的最终目标。 (3)较高的品牌资产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品牌延伸的机会 一般而言,核心品牌资产价值越大,品牌延伸的成功率就越高。一个拥有强大品牌资产的品牌可以帮助企业推出合适的新产品,作为它的延伸产品。“阿迪达斯”作为一个运动品牌,凭借其强大的品牌资产,开发了男士日常用品,如男士香水、洁面乳、须后水等。 2.延伸产品与核心品牌之间的关联度 关联度又称相关性,是指延伸产品与核心品牌之间的某种“共通性和匹配度”即消费者头脑中原品牌知识与新产品之间相关联程度。这种相关性并非单指产品方面,还包括非产品方面。产品方面主要包括:技术成分、产品质量、目标市场、价格档次、销售渠道等。非产品方面主要指品牌的资产价值。下面主要就非产品方面的关联度进行分析。 (1)品牌资产价值的包容度 品牌资产价值的包容度是品牌延伸的关键。除了要与原有产品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新产品实施品牌延伸更重要的是要与品牌内涵有一定的关联,不能使品牌延伸有一种生搬硬套或不伦不类的感觉。这取决于企业原有品牌的资产价值。品牌延伸必须依托原有品牌资产价值,强大的品牌资产意味着在人们心目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鲜明的品牌形象,人们对品牌的内涵已经有了较深的了解。新产品的必须要符合品牌已有的价值观和品牌形象,否则,新产品的品牌延伸就不能被消费者接受,最终被市场淘汰。如果企业借助自身强大的资金和营销资源强行推广品牌延伸,则又会模糊消费者心目中已有的品牌形象,甚至使消费者对品牌形象产生疑虑,进而放弃对品牌的忠诚。这将对品牌资产价值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在考虑实施品牌延伸时,首先一定要考察新产品与品牌内涵即品牌资产价值的关联性,这是品牌延伸成功的关键。 对于这种关联性的考察,更多地出现在不同大类产品的品牌延伸方面。不同大类的产品,产品本身很难找到相关联的特点,但是,理查德·布兰森(Richard Branson)将维珍品牌从唱片行业延伸到了可乐行业,现延伸到旅馆业和航空业。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将“万宝路”品牌从香烟延伸到牛仔服、牛仔裤、鸭舌帽、腰带并获得了很大成功。产品不仅不属于同一个行业,而且有的跨度还很大,但也取得了成功。这其中的原因,根本在于他们都符合品牌资产所展示给人们的内涵。也就是说,品牌资产价值包容延伸产品,延伸就越容易取得成功。 (2)品牌资产的可转移性 仅仅考虑品牌元素是否能够转移是不够的,只有品牌资产能够发生转移才能够进行延伸。特定的配方、技术通常与特定的产品紧密联系在一起,要想将其延伸使用到一个新产品上是较困难的。相反,品牌的经营理念,品牌对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却比较容易转移到非同类新生产品上。一般来说,抽象性的品牌资产比具体性的品牌资产更容易转移,情感象征性的价值比实用性价值更容易转移。
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者心理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和消费商品过程中的心理活动。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消费者心理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浅析老年消费者的消费心理》
摘 要:老年消费者群体,与其他几个年龄层的消费者比较起来,有其自身固有的消费心理,对其消费心理进行深度分析,有利于企业在此基础上,确定有针对性的,务实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老年消费者 消费心理 策略
一、引言
据资料显示,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
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的飞速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提升,中国人的人均寿命得到了相应的延长。老龄化问题显现出来,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笔者看到一个资料,在我国总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接近二亿,相当于日本和印尼人口的总和。站在营销的角度,这一人口环境,是不可多得的市场营销机会,若要有效地把握这一机会,应对老年消费者,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的心理和消费行为,进行理性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与展望,以此作为制定与调整营销策略的依据。
二、老年消费者的消费心理
1、消费习惯趋于稳定
老年消费者在几十年的生活实践中,不仅形成了自身的生活习惯,而且这种习惯趋于一种稳定的态势,岁月的磨砺,并没有太大的改变。由于年龄和心理的因素,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的消费观较为成熟,自己认准的事物、态度比较执着。对消费新潮显得比较木讷、迟钝,往往以一种审视的态度,看待周围的消费事物。现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七十年代正是对新事物比较敏感的年轻人。他们对当时市场上的新事物,如上海产品中的中华牙膏、扇牌香皂、春雷收音机、凤凰自行车、绿叶衬衫、百雀羚护肤霜等等,在消费上引以为荣。目前虽已进入暮年,对这些牌子中的某些产品,仍然一如既往的喜爱。这就是形成的消费习惯所导致的,时光的流失,这种消费习惯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2、消费追求实用价值
老年消费者把商品的实用性作为选购时的第一考虑的问题。这类消费者群体对消费品讲究方便实用,质量可靠,安全舒适。消费品颜色、式样如何、品牌的知名度有多高、包装是否华贵,没有刻意的追求。如宜昌本土的“步步升”布鞋,纯手工制作的“千层底”布鞋,从式样上看,已是土得掉渣,年轻人是不屑一顾的,但老年消费者却如获至宝。因为这种鞋穿在脚上舒适、透气、轻便,这一固有的产品特点,致使该产品一经上市,就引起了老年消费者的踊跃购买,一度时期还形成了供不应求的市场状况。
3、追求消费品的便利条件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消费者的生理以及心理机能呈下降趋势。某些消费品,特别是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消费品,如电脑、手机等,他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障碍。本土的三峡商报曾刊登了一篇读者署名文章,标题是“智能手机,中老年人玩不转。”真实的刻画了老年消费者在现实生活中所面对的实际问题。因此,注重消费品的易学易会,操作方便,减轻体力和脑力的负担,是老年消费者非常注重的一个问题。
4、消费需求结构呈现变化
生理机能的衰退,体质的下降,抵御疾病能力的减弱,导致老年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的需求量呈上升趋势。相比较而言,穿着类及其奢侈品的消费需求量则呈下降趋势。因为这类消费者由于年龄的增长,岁月的磨砺,越来越变得务实多了,青年时代的那种追求流行、时尚的消费心理慢慢地淡化了。比如,我们通过对市场的观察,发现一些健身用品(如健身椅、健康床等)经营的商户,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力,采用免费体验的促销方式,由此吸引更多人前来参加体验,其中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老年消费者居多,他们希望通过这种做法,使体质得到增强,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
5、补偿消费日益凸显
现在6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经历的青年时代,正是我国经济发展处于低迷的六七十年代。消费生活中的吃饱穿暖,是人们非常满足的一个消费目标。
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吃讲营养,穿讲漂亮,用讲高档,住讲宽敞,青年人成了这一消费新生活中的主力军。与青年人相比,老年人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生不逢时的失落感,若不再加入到这一消费新生活之中,恐怕时间就来不及了。因此,对过去消费生活中不满足的补偿,成了当下老年消费者的一种主要消费心理。如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二线城市。老年消费者的补偿性消费,比较突出的表现出来。人们穿亮丽的服装,蓄时髦的发型,以至于一些老年消费者,从背后看,人们误认为是年轻女性。甚至有些老年女性消费者,拉着自己的老伴,走进婚纱摄影楼,补拍婚纱照,为自己的婚姻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这些都是补偿消费心理在消费行为中的具体体现。
三、适应老年消费者消费心理的营销策略
为了适应老年消费者消费心理的需求,企业要深入到这一类型的消费者群体中,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根据掌握的相关资料,以此为依据,制定可行的营销策略。一般来讲,有以下几种策略可供参考。
1、产品策略
企业应根据老年消费者对消费品求实、求便的消费心理,开发出适合老年消费者需要的各种消费品。比如食品,老年人的肠胃功能不好,消化能力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的食品,应具有营养丰富,易于消化的特点。服饰方面,老年人新陈代谢能力减弱,四肢活动能力差,企业为其提供的服饰,应具有舒适、透气、实用的特点。用品方面,老年人动手能力差,反应能力低,企业为其提供的用品,特别是手机、电脑、以及健身用品,应做到使用说明书通俗易懂,容易理解,操作简单易行,安全可靠。企业并能给消费者提供使用前的演示,使用中的手把手的指导,使用后的维修保养服务,使之服务尽善尽美,人们心满意足。
2、价格策略
不同年龄层的消费者,对价格反映的程度是不一样的,青年消费者,如果是自己看中的商品,价格高低对他们的购买决策没有太大的影响。针对这种类型的消费者,其价格策略,可实施撇脂定价策略,以迎合他们求新、求美的消费心理。而老年消费者,与其不尽相同,他们中间的许多人,求实、求廉的消费心理比较浓,据此,实施渗透定价策略比较适合,以其中低价格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因为这种类型的消费者已经退休,经济收入相应减少;其次,过去生活的苦难经历,使他们形成了一种勤俭的生活习惯,这种策略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在老年消费者中,有一部分特殊的人,比如,从白领阶层和知识界退休下来的老年消费者,他们有较高的退休收入,而且追求消费品中的新颖、时尚,消费热情有增无减。据此,企业对这一部分老年消费者,应提供一些质量上乘,档次较高的高价位老年消费品,以满足他们求新、求名、求美的特殊消费心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一个大的老年消费者群体中,价格策略应做到因人而异,而不应当是一个单一的模式。
3、广告策略
广告是宣传与介绍商品的一种形式,相对于青年消费者群体,老年消费者由于生理以及心理机能的下降,对广告中的产品,其接受的兴趣要远远地低于青年消费者。据此,广告策略的运用,要与老年消费者的认知度做到吻合。人上了一定的年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变弱了,生活节奏变慢了。因此,涉及到老年消费者的消费品,其广告的制作,如电视广告,应尽量避开情绪激昂,快节奏的画面,取而代之的是叙事式的,对话般的,家人团聚式的。如保健品中的品牌“黄金搭档”,其电视画面是一位老大爷,背着自己的孙子,拾级而上的身影,说明老大爷身子骨硬朗,又显得温馨备至,同一个年龄层的老年消费者更容易接受这个产品。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广告策略的运用,不仅仅要具备真实性,更应该具有艺术性,具有了这二种属性的广告宣传的产品,才能够成为人见人爱的产品。
4、服务策略
服务策略主要体现在售前、售中与售后三个方面。比如:老年健身用品中的健身床的销售,售前服务是销售人员给有兴趣的老年消费者介绍产品的性能、作用以及给人们所带来的利益,使人们对该产品进入认知状态,为购买获取第一手资料。售中服务是销售人员让老年消费者在健身床上作消费体验,使之产生欲罢不能,爱不释手的消费心理。一些老年消费者由于多次的、不间断的体验,感觉良好,似乎身体上的不适感有较大的缓解,由此,不惜破费,把这张床搬回家,自由自在地体验,企业实现了销售的目的。售后服务,即销售人员给这一类型的消费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并进行使用时的指导。通过这些策略的运用,人们打心眼里感激你,并通过免费的义务宣传,扩大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为企业带来营销效益。
综上所述,重视对老年消费者的心理与行为的研究,有利于企业根据老年群体特殊的消费需求,开发出与其相适应的产品,并不断地扩大这一市场的广度与深度,使老年消费者市场和其他各个年龄层次的消费者市场共同得到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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