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觉得你学的应该是火星文。。。。还有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态度就跟传唤服务员似的么?
根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省级司法鉴定中心1个 ,吉林省高校“十二五”工程研究中心1个 。吉林省高校“十二五”工程研究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省级司法鉴定中心:吉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 根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共完成各类教研、科研项目428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261项,216项成果获奖,编写专著、教材187部,发表学术论文1284篇。 2015年,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学校9项课题获准立项。 馆藏资源截至2014年3月,吉林警察学院图书馆新馆舍总建筑面积为5696.72平方米,馆藏图书83.28万册(纸质型图书56.28万余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期刊800余种,报纸90余种,数据库8个。周开馆时间为75.5小时。 学术期刊《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6年创刊,原名为《公安论坛》,1998年取得国内统一刊号后更名为《学报》,双月刊,是吉林省仅此一家有公开刊号的公安理论学术性期刊。2000-2005年连续10年被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评为“吉林省一级期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报编辑部多年受到省公安厅嘉奖并评为公安厅优质工作项目,2009年被评为“吉林省名刊”,2010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2001年5月,应俄罗斯内务部伏尔加格勒法学院邀请,由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陈继祥同志任团长的教学考察团6人赴俄罗斯进行国际院校交流。2004年8月,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魏绪桐校长率领由部分市州公安机关和省厅有关处室主要领导组成的吉林省公安系统警察教育培训考察团,对美国加州大学警察学院和洛杉矶警察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察。2009年5月25日至26日,韩国水原科学大学金良钟总长6人对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两天的访问,建立了姊妹校关系,签订学生语言研修合作协议。2015年学校官网数据
司法警官学校啊!不过,建议你如果要进这类学校就礼貌些,毕竟教官 们可不是吃素的,开学就让你学礼貌礼节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和公安部领导的关怀下,学院艰苦创业,与时俱进,逐步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需要、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创建了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形成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为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学院被誉为“人民卫士的摇篮”。如今,警院学子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之中有的成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有的成为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专家骨干,为稳定社会、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设有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法医学系、警犬技术系,社会科学部、基础部、警体部。有侦查学、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禁毒学、信息安全、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7个本科专业,有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涉外警务、计算机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痕迹检验、文件检验、交通事故处理、公安图像技术、法化学、法医学、警犬技术13个专业方向。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教育设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法医学专业5个硕士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计算机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法化学、法医学等专业或专业方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根据全国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新一届院党委提出了普通学历教育与在职警察培训并重,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大力加强成人教育和警察培训的办学思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方式,并紧密结合公安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具有打击犯罪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 目前学院共有在校生5000余人,在籍函授生10000余人,教职工660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总计350人,教授、副教授160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贡献津贴的专家16人,享受部级津贴的专家13人。另外还拥有一批理论造诣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处聘教授教官,初步形成了专职教员与外聘教官相结合、适应公安教育规律特点的教师队伍。编辑本段学院方针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和从严治校的方针,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进行严格的军事化训练,在校期间除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以外,还要掌握射击、驾驶、查缉、擒拿格斗等警体实战技能,教学训练紧贴公安实战,坚持把学生培养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卫士。编辑本段学院教学装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院建有装备现代化的查缉战术训练系统、刑事科学技术中心和法医中心等国内领先的实验室,配备了多波段光源、文件检验仪、语图仪、图像处理系统、扫描电子显微镜、气——质联用仪、毛细管电泳仪和DNA分析系统等先进的高科技检测设备。此外,还建有犯罪现场模拟教学中心、计算机广场、语音室、校园网以及电化教学中心。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泅渡训练馆、田径体育场、室内射击场、机动车驾驶训练场及大型篮、排、网球综合训练场等。编辑本段期刊杂志 彭真同志题写校名学院办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刊物。其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是全国公安系统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已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的社科类核心刊物,是广大公安民警喜闻乐见的期刊。 期刊杂志《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中国刑警学院主办的学术期刊。经公安部批准,1983年7月创刊。1993年1月由国家科委批准(〔93〕国科发信字015号),属自然科学版,季刊,16开本,64页。现任主编:金玉学;副主编:于捷年、赵康。在公、检、法、保卫系统内部发行。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是以反映和介绍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最新研究成果,推广交流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科研信息为特色的学术理论刊物。自创刊以来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竭诚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为公安教育和科研服务的办刊宗旨。《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其庄重、严肃的学术面貌受到出版管理部门及同行的赞誉。《中国刑警学院学报》现设置的栏目具有鲜明的中国刑警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符合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要求。刊登的文章学术水平高,以能及时反映刑事侦查、刑事技术领域的研究动态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创刊二十年多来,共编印了近百期,发表学术论文三千余篇,发行近二十五万册。对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工作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编辑本段国际交流 合作交流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公安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学院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广泛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院每年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来校任教或讲学,派出人员到国外留学深造和访问交流;多次主办和参与国际学术研讨活动,扩大学院在国际上的影响。 进入21世纪,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相结合,坚持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以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卫士为宗旨,把学院建成培养人民警察的最高学府、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检验中心、世界一流警察大学。编辑本段学院 历任领导 学院 历任领导 学生风采历任党委书记 姓名 任职时间 武创辰 1956.09----1966.06. 武创辰 1972.12----1984.05. 刘恒选 1984.10----1991.06. 张文清 1991.06----1996.06. 周 山 1996.06----1998.09. 王彦吉 1998.09----2002.05. 王世全 2003.05----至今 历任院校长 姓名 任职时间 汪金祥(兼) 1949.01----1949.12 马波生 1949.01----1950.06 叶 田 1950.06----1954.08 武创辰 1954.08----1956.09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武创辰 1972.12----1983.06 王献庆(代理) 1983.06----1984.11 翟建安 1984.07----1988.10 张文清 1988.10----1992.10 张世勤 1992.10----1996.06 王彦吉 1996.06----2002.05 王世全 2002.05----至今编辑本段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 研究方向 刑法学 三年 法学硕士学位 中国刑法 犯罪学 犯罪心理学 诉讼法学 三年 法学硕士学位 刑事诉讼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 侦查学 绿洲犯罪侦查 计算机犯罪侦查 物证技术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工学硕士学位 公安图像处理及图像内容识别 视听资料检验 计算机物证检验技术 法医学 三年 医学硕士学位 法医病理学 法医物证学 分析化学 三年 理学硕士学位 刑事物证分析 刑事毒物分析 军事教育训练学 三年 军事硕士学位 警务体能及警务实战技能训练 警务战术与指挥训练 法律硕士 三年 法学硕士学位 本科生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 研究方向 侦查学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刑事侦查 预审 涉外警务 行动技术 犯罪情报 治安管理 禁毒学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经济犯罪侦查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信息安全 四年 理学学士学位 计算机犯罪侦查 刑事科学技术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痕迹检验 警犬技术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文件检验 公安图像技术 法化学 交通事故处理 公安视听技术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法医学 四年 医学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 侦查学 二年 法学学士学位 刑事科学技术 二年 工学学士学位 法医学 二年 法学学士学位 在职警察培训专业设置 办学形式 层次 专业 学制 学位 脱产学历班 专业证书班 侦查学 一年 痕迹检验 文件检验 公安图像技术 法医学 函授学历班 高起本 侦查学 五年 法学学士学位 专升本 侦查学 三年 法学学士学位 刑事科学技术 岗培班 各类岗位培训 三个月编辑本段学院标识 学院警旗院徽、院旗设计说明院徽 中国刑警学院院徽主体为圆形,圆边处标有中英文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字样,圆内由国际刑警标志和书本组合而成。 国际刑警标志经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几年的推介,已被全国刑警和公安机关所认同并普遍使用。例如,上海、北京等市公安局、黑龙江、山东、山西等绝大多数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将此图案确定为本地区刑警徽章,或以各种形式使用本徽章。客观地说,该徽章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国刑警的共同标志,现在全国各地的刑警普遍习惯地将这个徽记称为“刑警标志”。 中国刑警学院作为中国刑侦系统的一部分,应与全国刑侦部门保持标志主体特征的一致性。 该“刑警标志”具有公认的关于“执法”、“警察”等概念的国际性审美特质和警察职业性特点。将其作为中国刑警学院校徽的主要构成因素,更有利于国际警察部门、院校以及警察个人之间交往的认同。 中国刑警学院院徽中的书本,寓意汲取知识、教书育人、培养人才;1949为学院建校时间。 该徽章采用各国警察以及刑警通用的深蓝色为基本色调,以象征公正严明的天蓝色为背景色,既有时代感,又给人以大气、沉稳、庄重的印象。院旗 院旗以红色为背景,上面附有院徽标志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字样。编辑本段科研概况 校园风光在公安部的关怀支持下,经过新老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中国刑警学院走出了一条结合教学服务于实践的路子,创造了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学院把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衡量一所大学办学实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学院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物理检测在法庭科学中的应用》,国家“九五”攻关项目《麻醉抢劫案中新毒物检测技术研究》、《痕迹显现剂》,国家“十五”攻关项目《毒品及易制毒品快速检验技术研究》,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书写文件相对形成时间的综合检测技术研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电子设备中物证采集与检验关键技术研究》、《禁毒效果评估技术研究》以及《爆炸现场分析支持系统研究》、《爆炸装置及爆炸遗留物分析技术研究》等9项国家级项目的研究工作,以及公安部重点研究项目《字迹色痕形成时间鉴定的研究》、《重点人口视听资料信息管理系统研制及检验鉴定方法的研究》等12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其中,《脑皮质损伤时间推断的法医病理学研究》、《国产圆珠笔油墨字迹书写时间鉴别》等31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的科技奖励。张晓东教授主持研究的《脑皮质损伤时间推断的法医病理学研究》获国家发明三等奖。 校园风光为强化科研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科研管理体系,学院制定了《中国刑警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刑警学院科研成果推广及科研外协管理条例》、《中国刑警学院科研工作考核试行办法》、《中国刑警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关于科研工作量酬金的规定》等一整套科研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科研管理工作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使学院教师搞科研蔚然成风。 学院的办学宗旨就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公安人才,而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措施。学院制定了《中国刑警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和《中国刑警学院大学生科技活动小组管理办法》。学院已审批了25项大学生科研立项,组建了13个大学生科技活动小组。学院采取措施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向学生开放实验室,鼓励教师为学生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吸收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科研立项,提倡把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在研的科研项目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2006年度和2007年度公安部公安院校大学生自主创新奖评审中,学院有93名大学生获得奖励。 校园风光学院在科研工作中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每年学院审批的院级科研项目近20项。随着科研投入的不断加大,科研经费的使用也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学院除了资助学院级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科研工作量酬金等项目外,还设立了博士学历教师科研启动资金和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同时学院加大向外争取科研经费的力度,除公安部外,还积极与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和企业联合,使科研立项、投资、鉴定、报奖工作多方位、多层次展开。学院积极贯彻科技强警战略方针,在大力开展科研工作的同时,狠抓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警力。学院有16项科研成果被列为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根据公安院校的实际,学院将科研成果推广转化的重点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和学科建设上,并将科研新成果及时加进教学内容,编入教材,使学生在校期间尽早掌握这些新技术、新方法。学院科技成果推广的另一条途径就是将科技成果及时应用于办案工作。学院一直把办理各种刑事鉴定检验案件作为加强学院教学与公安实践紧密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和为公安实战服务的重要途径,近三年平均每年办理各种案件1000多起。这些案件大都是当地公检法机关无法解决的重特大疑难案件或影响较大、争议较大的案件,学院及时地为地方公检法机关解决了技术难题,使这些案件得以侦破。在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方针指导下,学院培养了一大批既能从事教学、科研,又能从事刑事技术术鉴定和侦查破案的专家。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精湛的破案技术,使学院在成为“人民卫士的摇篮”的同时,也赢得了全国公检法单位的赞誉和认可。编辑本段办学成果 校园风光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取得丰硕的办学成果。截止目前,学院共有国家级精品课3门,省(部)级精品课19门,辽宁省教学名师3名,辽宁省专业带头人2名,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有20多种教材被评为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材,还有13种教材被列为国家“十一五”重点规划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和教研成果36项。 学院出版发行《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学术刊物。有“东北亚毒品问题研究中心”、“刑事情报研究培训中心”、“中国民俗语言与隐语行话研究所”,与公安部刑侦局联合组建了“刑事犯罪对策研究中心”,并建立了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各种技术研究室11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6项,获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奖1项,公安部及辽宁省科技进步奖30项。近三年,学院发表学术论文1600余篇。2008年学院协助地方公安机关办案1747起,出具鉴定书1683份。 60多年来,中国刑警学院已有10余万名毕业生走向全国各地,成为中国公安司法战线的各类人才。学院形成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摇篮。新的世纪,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刑事警察院校。
1、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太多了啊,列一部分给你(以开头字母为顺序)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安徽律师北方法学北京检查北京律师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财经政法资讯产权导刊长安当代检察官当代审判电子知识产权东方法苑东方法治导刊法律与监督法律与生活法人法庭法庭内外法医学杂志法治博览法制宣传手册法制与经济法制与社会法制与新闻......以下省略大约100个,不过我觉得以上就够你发的了吧,要是还不够,再找我吧:D
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有校级研究中心4个、校级研究所15个。 校级研究中心:公安理论研究中心、警务科技研究中心、东盟非传统安全领域研究中心、警察话语行为研究中心;校级研究所:警务指挥控制研究所、应用心理研究所、现代警务机制研究所、警务文化研究所、公安政工研究所、电子取证研究所、道路交通管理研究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视频侦查技术研究所、警察法学研究所、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研究所、禁毒科学研究所、国内安全研究所、公安情报研究所、公共安全与危机管理研究所。 馆藏资源截至2013年12月底,馆藏纸质文献总量68.7万册、镜像电子图书18.3万种、在线使用电子图书140万种;购置全文数据库9个,自建警务信息等数据库;订有纸质期刊800余种。在馆藏中、外文纸质图书中,公安法律类图书为15.8万余册,占总馆藏中、外文纸质图书22.8%。 学术刊物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公安学刊》,创刊于1988年,是浙江省公安厅主管、浙江警察学院、浙江省警察协会、浙江省刑事犯罪学学会和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联合主办的综合性公安理论研究和业务指导刊物。1999年起公开发行,双月刊,是“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并被评为“《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第四届、第五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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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二十一世纪,在党的领导下,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社会秩序的重任,公安机关的任务决定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首先要有较高的政治立场,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的一致性。真正的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到工作中去。其次,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精通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在前段巡警培训中,使我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还要从思想转变。 一、 首先要从一名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到人民警察的思想上的转变。人民警察是国家的执法体,有一定特权,作为一名执法者,要清楚地认识到这种特权是人民赋予的,不能利用工作之便耍特权。二、 从理想中人民警察到现实中人民警察的转变。从觉得穿上警服非常威武,有神秘感,更多的想到的是责任,人民警察在现实中是法律的执行者,是一个公正者的形象,要时刻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很有可能会流血牺牲,因此,要有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要求自己:⒈ 要勤奋。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思考的思想,不断自我加压,自我约束,在学习中完善自己。⒉要无私。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只计较事业成败,为公安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⒊要豁达。培养集体意识,能容人容事,多学习别人的优点,少计较别人的短处,维护集体利益,做到为人坦诚,处事大度。⒋要理智。要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理智地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做到不随波逐流,不因循守旧,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发现,不断创新。只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公安业务知识,不断地增强自己的敬业精神,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才能坚定今后的工作,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规范言行举止。人民公安是半军事化管理的队伍,在这里最重要的就是纪律,要做到令行禁止。我们有各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更有“五条禁令”。这些公安纪律既是对我们人民警察的严格要求,同时也是对受害人、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维护。因此,我们要认真遵守各种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学会承受压力。因自己刚接触公安工作,公安专业业务知识的生疏,社区的不熟悉以及值班的高强度等等,这些都让我感觉到工作强度之大,压力之大。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社区的熟悉等是当务之急。 提高自身素质。频繁的加班熬夜,以及工作的高强度,没有强健的体魄和较高的心理素质是不行的。在这次为期三天的培训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不论在业务知识上,还是在体能方面都使自己得到了加强和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更要这样,加强锻炼,永不松懈。 针对自己存在的不足,我决心做到以下三点: 加强公安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我。坚持与时俱进,发展自己,完善自我;真正认识到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 工作中树立大局意识。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与大家团结一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取长补短,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 进一步完善自己。工作中边学边干,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时间流逝,这首童年或者说是爷爷爸爸的时代里就有的歌,现在唱起来如此的熟悉而陌生。 警察这个概念只是书本上得到的一种名词,男孩子长大好多都想当警察,帮助他人维护生命财产安全,保卫祖国,穿着制服走在天安门广场上挥舞,是梦想还是什么?当时光飞逝,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时间摆在面前时候,真的不理解警察的意义了,我迷茫了。 我认为心中的好警察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对百姓造福,维护百姓利益的,但是社会中却恰恰相反,我不清楚警察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是只是字典中的某种解释,他们的责任在哪里?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应该有二十一世纪的警察标准,可是现实中和我心目中的形象却完全扭曲。 对于好多个案例分析来看,警察对我来说越来越飘渺,越来越看不清楚他们到底在为谁服务,到底是做什么的,到底在这个社会中充当什么角色? 一起又一起的犯罪团伙逃之夭夭,一次又一次的盗窃杀人案件不了了之,这是为什么呢?真的很迷茫。 手机钱包被偷已经是正常现像,报警只是对案件的例行公事,写下过程而已,盗窃团伙好似跟警察联姻u过,为什么都不抓呢,作案手法和长相都能清楚描述出来,作案地点都没有变过,为什么不行动呢,N起犯罪不同的受害人同一个作案团伙,为什么不去控制,难道说警察只是一种摆设? 我是李刚的儿子,这句话网络已经传遍,警察这个行业好似变成当官的一种走狗,不清楚在做什么,海关贪污偷税漏税,地方警察欺压贫民,当官的不好惹,警察也不敢惹。 百姓传言,警察就是用正当手段窃取他人利益的流氓,我觉得这话对现实的警察来说还挺贴切。 真不清楚我心目中的警察和现实的警察到底合适能够统一和谐,真的有点迷茫。 但是人还是得在这个社会的团体中活着,无论怎么做活着就是幸福。对于我来说,心目中的警察永远都在心中,是个永恒的称号!
你就是人民的忠诚卫士,你就是人民的铜墙铁壁。
1、提起交通警察我们都很熟悉,在十字街头,在交通要道都有他们的身影。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刺骨,交通警察叔叔总是不知疲倦地指挥着来往车辆。 每天早晨,当我背着书包经过十字路口,总能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站在红绿灯下,面对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辆,一会儿转身,一会儿挥动着手臂。在他的指挥下,车辆和行人显得更加井然有序了。每当这个时候,我悄悄地站在一旁观看他那神气的样子。 在夏日里,火辣辣的太阳把交通警察叔叔的脸晒得通红通红的,而且额头上的汗珠沿着脸颊往下流,湿透了衣背,而他却顾不得擦汗。 在寒冷的冬天,寒风刺骨,我们都在温暖的家里,而交通警察叔叔还在红绿灯下指挥着川流不息的车辆在他的指挥下车辆缓缓行驶着。 在节假日里,当我们都出去旅游,享受天伦之乐。而交通警察叔叔就越忙。越是假日,车辆就越多,看着他那认真的样子,一种由衷的敬意油然而生。我多想走近他,对他说:"叔叔,您辛苦了!" 交通警察叔叔总是想着工作,想着别人。我尊敬他,敬佩他。他的精神,他的品格值得我好好学习。 2、今天中午,我习惯性地打开电视,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30分》。一条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2005年2月7日,新年即将来临,人们正匆忙准备年货,欢欢喜喜过个好年时,在江苏一户家庭中,怎么也快乐不起来,因为他们家的独生子——柯洛宾在一场车祸中死去,柯洛宾生的光荣,死的光荣,因为他在为人们而死,他是一位交警,在一次任务中死去的。看到这则报道,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交警叔叔,你为人们的生命而壮烈牺牲,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想到这里,一件往事不禁浮现在我脑海中……那是一个星期日,我骑着自行车,吹着口哨,在大街上溜达。正溜达得高兴,突然一辆卡车从马路右边拐过来,我急忙刹车,可刹车不灵,自行车拐进草坪里,这一切,恰巧被值勤的交警看见了。只见,那位交警朝我走来,我的心怦怦跳:“唉呀,今天吃上了倒霉果了,自行车准被扣走或罚款。”我自言自语。交警叔叔走到我面前,说:“小朋友,不要在这里骑车,跟我走。”口气倒很和蔼。我跟着走进值勤室。交警叔叔把我的自行车牵走,“交警叔叔该不会把我的车给扣了吧?这个交警叔叔太坏了……”我正在胡思乱想,乱想时被一阵响声打断了,过了一会儿,他把自行车牵来交给我说,“小朋友,你可以回家了。”“真的,我可以回家了?”我疑惑地看着交警叔叔,“对,刚才你的自行车的刹车皮,我帮你修好了”交警叔叔说,“要多少钱呀?我给你钱。”我问,“不用钱,为人们服务,不计报酬。”还未等我说声谢谢他已转身离开。我上了车,回过头,他坐在值勤室里的灯光下,帽上的警徽闪烁着更加耀眼! 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也不例外。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了我的第一个理想。当一名女警察。那时的理想现在想来既可笑又幼稚。当时的我其实是喜欢上了女警察们漂亮的警服,和她们站在马路中央指挥交通时的飒爽英姿。可是不久,我的理想就发生了改变,因为我逐渐了解了当一名女警察的辛苦与困难。 于是,当一名画家成为了我的第二个理想。从小我就对绘画很敏感,很喜欢画画,经常自己画出一些“大作”,然后拿给爸爸妈妈看。爸爸妈妈得知了我喜欢画画,马上就给我报了美术班。可能是因为小孩子贪玩儿的天性。上了美术班后的我变得不怎么喜欢画画了。甚至上美术课时逃跑去和同学玩儿。就这样,我的第二个理想便又化为泡影。 直到我有了第三个理想时,我已经上了小学4年级。那时的理想是当一名老师。从小到大我接触过好多好多老师,有年龄大的、资历老的;也有年轻的、经验少的。但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老师,教哪一门学科,我都非常喜欢他们。将来也想像他们一样站在高高的讲台上给我的学生们授课。 如今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快要步入中学的殿堂。如今的我,已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对一些事已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现在我的理想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或许你会说,这并不算是什么理想。但是在这漫长的学习生涯中,我不敢肯定我的理想会不会再改变。但是我敢肯定的是,我始终不变的,就是要做一个对社会、对全人类有贡献的人。 现在有不少学生经常高谈阔论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但往往没有做好身边一些应该做好的小事。甚至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公德都没有做到。我们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就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不能有着“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想法。要脚踏实地地为自己的理想奠定基础。最终才能实现它! 可能你的理想多如繁星,可能你的理想永世不变,但是不管我长大要做什么职业,做什么工作,对自己的要求唯有一条永远不会改变,那就是,要从小事做起,总自身做起。做一个对社会和全人类有贡献的人!
警察节来临之际观电影写《走你来时路》标题好。心策划拍摄了微电影《走你来时路》,以一个基层戒毒人民警察的形象缩影,歌颂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使命与担当。谨以此片,致敬戒毒战线的每一位战友。
第一所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沈阳; 第二所是铁道警察学院,在郑州;第三所是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在南京。
《名枪》、《轻兵器》、《特种兵》、《世界军事》、《兵器》、《兵器知识》、《坦克》、《军事科技》、《舰载武器》、《枪手》、《军事特刊》、《世界名枪》这是我每月都买的,不知楼主能不能买得起
这个提示也有点太老了,公安海警学院已由2018年隶属武警部队,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学院,值得报考
还有舰船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