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4-6
ABSTRACT 6-7
绪论 10-13
第一节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10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10-11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1-12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及存在的问题 12-13
第一章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及特征 13-19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 13-16
一、隐私权的概念 13
二、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分析 13-16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的特征 16-19
一、患者隐私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16-17
二、患者隐私权具有有限让渡性 17
三、患者隐私权具有易受侵害性 17-18
四、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认定与保护具有复杂性 18
五、患者隐私权对特定第三人具有可克减性 18-19
第二章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9-24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19-20
一、独处权理论 19
二、亲密关系自治理论 19-20
三、一般人格权理论 20
四、信息控制理论 20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具体分析 20-24
一、保护患者隐私权是保护患者人格权的必然要求 20-21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21-22
三、保护患者隐私权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22-24
第三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4-33
第一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24-26
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法律法规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4-25
二、《侵权责任法》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5-26
第二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26-33
一、患者隐私权保护范围较窄 26-28
二、对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的冲突缺少规定 28-31
三、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范围不明确 31-32
四、关于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证明的规定不合理 32-33
第四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33-46
第一节 完善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立法模式及保护原则 33-37
一、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 33-35
二、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原则 35-37
第二节 完善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 37-46
一、扩大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37-39
二、明确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之间冲突的'协调规则 39-41
三、明确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 41-43
四、确定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中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规则 43-46
结语 46-47
参考文献 47-50
致谢 50-5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51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1.1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1.2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1.3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1.4 释明的分类 11-13
1.4.1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1.4.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1.4.3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2.1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2.1.1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2.1.2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2.1.3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2.1.4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2.1.5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2.2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2.2.1 公正价值 17-19
2.2.2 效率价值 19-20
2.2.3 社会价值 20-21
2.2.4 权利保障价值 21
2.3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2.4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3.1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3.1.1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3.1.2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3.1.3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3.2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3.2.1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3.2.1.1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3.2.1.2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3.2.1.3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3.3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3.4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4.1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4.1.1 公开原则 34
4.1.2 中立原则 34-35
4.1.3 适度原则 35
4.1.4 同等原则 35-36
4.1.5 个案释明原则 36
4.2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4.3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4.4 释明的内容 38-39
4.4.1 举证的释明 38
4.4.2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4.5 释明的方式 39
4.6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你找找吧 我也在写论文,没有的资料上百度搜吧,都有的。法律论文题目范围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试论婚前财产公证 试论企业法人财产权违约责任何谓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思考 破产财产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初探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之义务新闻侵权行为的几点法律思考 论董事的义务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一人公司宪法至上,依法治国的根本 试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从少年法庭到少年法院 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 问题对网络犯罪基本问题的认识 外商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犯罪未遂比较认定 从“TRIPS协议”看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完善刑法基本原则的发条设置于现实差距 论死刑在我国的适用浅议合同罪的构成 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探讨论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合同的法定解除来由探析论可撤消合同的法定情由 论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效力及 产生问题的解决“弱势”诉权需要尊重 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不足司法改革现状及发展方向之我见 论刑法之“职务侵占罪”宪法司法化的法治功能 论受贿罪心理动因给预防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 建立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试论无效合同 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诉讼法的完善 夫妻财产制之重构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国有股分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查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还人权益的保护 试论民事情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对策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弊端及完善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论合同法可得利益赔偿浅议网络环境中维权与保护 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 浅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试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 试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浅谈对婚外性行为的法律责任调整 论国家赔偿拓展趋势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研究 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的弊端及完善 议我国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法治的产生、内容和实现 试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民主与宪政 关于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价值思考论我国审判制度的现状及改革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完善论依宪治国与社会稳定之关系 浅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浅议我国宪法的效力 政策性银行之公法人地位依法治国的实施与依法行政 浅析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对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域名纠纷及解决方法初探论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完善 析生产销售假药罪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中国入世与政府机构改革 浅谈股权转让浅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之完善 论无权处分浅论中国人权保护 论辩诉交易制度——兼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浅证著作侵权归责原则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反思及其完善浅证地方保护主义的对策 浅析缔约的过失责任以及缔约的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关系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之探析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 取向及立法完善论国际法上的人权保护 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浅议中国企业新面临的反倾销问题及应对措施 探讨中国法治的宗教土壤浅论中国上市公司的制度利益冲突 对少年犯罪的思考关于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思考 我国死刑监控程序的现状及思考论破产发的修改与完善 从法官服饰变化来看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警察中的腐败及其防治研究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浅论我国刑事诉讼证人作证的几个问题 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论名誉权及其民法保护 论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试论构建假币的防范体系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论知识产权中的侵权责任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离婚标准问题 论私权的认识与保护论公民法律意识 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浅谈我国宪法的监督权 浅谈精神损害赔偿过失犯罪法定性配置研究 内幕交易的法律控制论我国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中国刑事证据的改革 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多议浅议合同罪的认定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谈社会文化对刑法的影响 关于死刑存废的法学思考论辩析交易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之我见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不动产优先购买权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和思考刑事判例制度研究 论自主性原则在《仲裁法》中的体现与完善论住房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隐性采访与新闻侵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论我国99年宪法修正案完善政府立法 论职务身份的否认试论对重婚罪名的认定及其审理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关于死刑存废的思考浅论司法公正 论防卫过当法治理论化进程中宪法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取舍 论贪污受贿犯罪的畸形及其抑制论防止酷刑 论刑事诉讼中的沉默权问题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点 试论中美刑事审判制度之差异议我国中电银行独立性的法律确认 从对侦查权的制约来谈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我国平常法律制度的修订及相关问题思考 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对在中国产生和确立沉默权的影响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沉默权制度 中国监狱对犯罪的人权保护论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论抵押权的实现浅析生产、销售假药及其相关问题的思考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贪污罪主体研究 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广告法律制度问题初探及其对策 浅论继父母子女关系论担保物权竞存的处理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试析公司合并中股东权益保护浅谈物权行为理论 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论沉默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论审判行为 论BOT投资方式的风险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自由的真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初谈死刑之存废 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 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浅论先占制度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 小议行政分开制度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 论适应WIO的银行制度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 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 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少数股东权益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论法定抵押权 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 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浅析刑讯逼供 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 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 法理研究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 论加害给付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预期违约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物权的自我救济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 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 论无因管理之债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夫妻侵权责任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论我国的家庭暴力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论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 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论基因专利 试论家庭暴力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 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浅论 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 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浅析正当防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 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浅议配偶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 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 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论表见代理之构成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我国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论合同违约责任 论电子商务合同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 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浅论根本违约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谈涉外遗嘱继承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关于人格的心理学论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人格的心理学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自达尔文提出进化论以来,已经在生物学届掀起了一场巨大的变革,也推动了对物种起源的研究。但是这些变革重点在于对生理机制的探讨,却未能重视对个体心理的研究。进化心理学正好弥补了这一缺口,诞生至今已经为很多心理学研究提供另一个视角。它综合已有的进化生物学理论,拓宽了人格心理学的研究思路。本文将结合已有研究,对进化心理学的人格观做一个简单介绍。
关键词: 进化心理学;人格;形成;影响因素
近三十年的时间里,进化心理学成为心理学领域内一个新兴的研究范式。它综合进化生物学理论和心理学的研究法则,拓宽了心理学的研究视角。人个心理学的主要探究对象――个性和个体差异,金华心理学家都已经开展了运用进化论对这两个核心概念的探讨。他们将心理机制与应对策略作为人格的研究重心,认为在长期进化过程中,是选择与适应促使了人格的形成。
一、人格的产生
每个流派关于人格理论的构建,都离不开对于人性的探讨,因为这是人格理论的核心所在。例如,Freud强调人的性本能,Maslow强调人的自我实现,Adler强调追求优越,Hogan、McAdams、McClelland、Wiggins等人认为人们重在追求地位、权力、声望和亲密感等等。但是,上述种种观点都只阐述了人性是什么,却忽视了其产生的开端与过程[1]。进化心理学家则往前有了一个飞跃式的进步,他们不但阐明了对于人性起源的观点,而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挖掘。在他们看来,人性是所有个体共有的属性,它是我们的祖先在进化历程中逐步形成的,其组成成份是多样的心理机制。
(一)人格的产生是适应与进化的结果
人类进化过程中,必然会遭遇两类挑战:生存以及繁殖。它们在进化历程中会怎样影响又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人格的形成?进化心理学家认为这其中扮演着最重要角色的是选择,选择涵盖了两个方面的内容:性选择和同类选择。物种在寻觅配偶以及抚养后代的过程中会产生竞争,这就是性选择,目的在于获得优势资源使得基因更好地传递下去;而同类选择更类似于利他行为,不过行为的对象限定于自己的亲属,因为亲属相较于其他人其基因相似度更高,所以通过互惠行为为亲属创造和共享资源也是一种适应,其目的仍是确保自己的基因能够更好地延续下去。在我们的进化历程中,我们一代代通过遗传得以保留的多是有利于我们生存繁衍的特质,这也就达到了适应的效果。也就是说,群体中绝大多数个体在一般环境下均能够发展出即具有共性又具有个性的适应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出三种产物:适应及其副产品以及噪声。人性便是由这三者构成。
(二)基本需要产生基本人格的基本系统
进化心理学家在进行功能分析后,将人类的心理机制进行了划分,指出个体心理机制的形成绝非偶然。提出人格这一系统形成过程中最为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就是个体的适应性。MacDonald认为,从哺乳动物到灵长类再到人类这其中是有连续性的,为满足人类的从低到高物种需要,相应地产生了五个系统:行为的趋近系统、抚育――爱的系统、行为抑制和责任系统、经验开放系统,每个系统会都会产生不同行为策略[2]。
二、人格的影响因素
在人格心理学研究的历史中,人格和个体差异一直两大关注焦点,尽也许不同时代的人格心理学家的关注点不尽相同,其中对人格的关注已取得许多共识,但在个体差异上还有很多相左的观点。
(一)遗传
有研究者认为,在进化过程中会带来三种产物:适应、噪音、适应的副产品,这三者之中,我们所具有的普遍的心理机制就是适应的最终结果,而噪音和副产品带来的则是个体间的差异性,这种差异并非自然选择的产物。
托比和科斯米兹用反应性遗传这一概念来阐述心理机制是如何进化的。他们认为,遗传是一种将输入个体信息进行传输的最重要机制,个体最后还会选择性地给出应对方案。也就是说,进化过程中不仅仅需要对环境中的问题进行适应,并且需要将其与自身已有资源进行协调。后续研究表明适应过程也操纵有关个性激活与形成的机制,并且影响遗传,引起个体适应过程中产生的种种差异[1]。例如,所有个体生而具有侵犯性的倾向,其是否激活会与环境保持同步。侵犯性是人格特质中普遍存在的,其可遗传性为零。但是侵犯性的激活则会收到个体人格的作用,可遗传性较高。由此看来,通过遗传获得更健壮体格的人的侵犯机制更可能会激活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人类的自我评估机制能评估可遗传性,且能影响侵犯的心理机制的激活。
(二)环境
在人格影响因素这一点上,许多进化心理学家对遗传说持以反对意见,他们认为适应过程中产生的个体间差异并非噪音或垃圾,相反,这些差异对于个体具有重要意义。在我们所共有的心理机制与环境相互影响下,人格开始出现个体差异,这一过程对于个体来说也是具有适应意义的。早期经验的在人格塑造中的重要性就印证了这一点。
有研究表明,早期经历是一个很重要的环境因素。个体由于经历的早期环境事件不同,会采取不同的心理策略。每个个体生而具有多种可选择的心理策略。其中,早期经历会影响策略的选择进而决定哪些会得以保留。研究表明,女孩在其最初的7年之内,作为重要他人的父亲是否出现在关键事件中将会使其在今后的人生中的性选择策略出现巨大差异。如果生来或过早缺失父爱,这些女孩在进入青春期后会倾向于认为亲本资源是不稳定的,多疑配偶关系是难以维系的,异性难以相信,她们会在短期的性关系中获取最多的利己资源。而她们那些充分感受父爱的同伴,长期性的性策略会得到激活,她们会主动投入到寻求安全且持久的成人依恋关系之中,并且进一步将其感受到的爱投入到下一代身上。事实上,每个女孩一开始都具有这两种应对机制,只是早期经历的差异导致她们激活机制的差异最终变为个体差异[3]。环境重要性的体现,表明了一定程度上人格的可塑造性。
三、评价
进化心理学的人格观拓展了人格研究的视野。自人格心理学研究以来,对人性的探讨多触及人性的本质,而忽视了人性的产生。进化心理学的人格观这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新的尝试,试图对进化论与人格心理学进行整合,将繁殖与适应作为个体差异产生的一个重要来源,进而能解决一些其他观点未能解决的问题,有利与我们对人格进行更深的思考。特别是在异性吸引、竞争、婚姻关系的确立与终止,进化心理学展现的观点对心理学其他学科也产生了巨大影响。
当然,进化心理学对于人格的体系构建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进化观的人格心理学,关注的只是对人格的起源多停留在解释阶段。其次,该学派构所构建的人格观多是推论性的,我们无法通过时间倒流发生去解释,因为缺少详实的资料,很可能会导致推论中间出现谬误。最后,进化心理学过于强调选择适应等自然条件的作用,缺少对复杂的人类社会中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的分析。
人本身就是如此复杂,人格亦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每种理论都只能很好地解释人格的某个侧面而非全部,进化心理学视角亦是如此。但是,站在进化心理学这个视角的人格观,无疑已经开阔了我们的视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人格体系。
参考文献:
[1]Wolf,M.& Weissing,F.J.(2012).Animal personalities:consequences for ecology and evolution.Trends in Ecology & Evolution,27(8),452—461.
[2]刘征,&赵青.(2010).进化心理学在人格领域的运用概论.南昌教育学院学报(5),120—121.
[3]王申连,&郭本禹.(2011).当代人格研究的新取向:进化心理学.南京晓庄学院学报(1),75—78.
一、积极心理学的概述
积极心理学(PositivePsychology)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主要产生于美国心理学界,创始者为美国心理学家Seligman和Csikzentmihalyi。Seligman在研究人类抑郁、焦虑、偏见等负性情绪的过程中,注意到心理学不仅仅应对损伤、缺陷和伤害进行研究,也应该对人的优秀品质进行研究。1997年Seligmen就任APA主席,提出“积极心理学”这一名词,2002年Snyder和Lopez主编的《积极心理学手册》的出版正式宣告了积极心理学运动的独立。此后,很多的心理学家逐步涉及到积极心理学领域,并逐渐形成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思潮。其实,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渊源,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Terman关于天才和婚姻幸福感的研究,以及荣格的关于生活意义的研究。
马斯洛、罗杰斯等倡导的人本主义思潮对现代心理学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心理学研究者开始探索和研究人的积极层面,大大地推动了积极心理学的发展。目前关于积极心理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积极的情绪和体验、积极的个性特征以及积极的情绪对生理健康的影响以及培养天才等方面。具体分为三个层面:在主观的层面上是研究积极的主观体验,包括幸福感和满足、希望和乐观主义,以及快乐和幸福流,也包括它们的生理机制以及获得的途径;在个人的层面上,研究积极的个人特质,包括爱的能力、工作的能力、勇气、人际交往技巧、对美的感受力、毅力、宽容、创造性、关注未来、灵性、天赋和智慧等;在群体的层面上,研究公民美德,和使个体成为具有责任感、利他主义、有礼貌、宽容和有职业道德的公民的社会组织,包括健康的家庭、关系良好的社区、有效能的学校、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等,这些研究中有许多因素并不是孤立的,它们有较强的相关性。其中,关于个人层面上的积极人格特征(positivepersonality)研究是积极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改善心理学的应用,促进人格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又积极的意义。
二、积极心理学中“积极的人格特质”的研究
积极心理学对于积极的情绪体验研究的较多,对于改善人的精神状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积极心理学是以人类的自我管理、自我导向和有适应性的整体为前提理论假设的,所以,积极的人格特质是积极心理学得以建立的基础。Sheldon等人2001年把“因果关系感觉轨迹”应用到自生个人目标的研究中,通过测定“因果关系感觉轨迹”提供一条量化的途径去揭示积极动机和一些较难理解的积极心理学概念。积极心理学具体研究了24种积极个人特质,包括乐观、爱、交往技巧、美德、工作能力、感受力、创造力、天赋、灵性、宽容、毅力、勇气、防御机制、智慧、关注未来、自决等,这些特质许多早期都被研究过,随着积极心理学的兴起,有关研究又蓬勃发展起来。积极心理学家认为培养这些积极特质的最佳方法之一就是增强个体的积极情绪体验。心理学家认为,积极的人格特质主要是通过对个体各种能力加以激发和强化,当激发和强化使某种现实能力或潜在能力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工作方式时,就形成了积极的人格特质。积极的人格有助于个体采取更有效的应对策略,包括自我决定性、乐观、成熟的防御机制、智慧等,其中引起关注较多的是自我决定论(自决)和乐观。Ryand和Deci对自决这一特质进行了研究,从三个方面研究了自决人格特质的形成:先天学习、创造和好奇的本性是其形成的基础,这些先天的本性还必须与一定的社会价值和外在的生活经历相结合转化为自己的内在动机和价值,心理需要得到充分满足是其形成的前提,他们从人的本质出发研究了自我决定理论,以个体的内在动机为出发点,探讨了三种相关的人类需要:胜任(competence)的需要、归属(related2ness)的需要和自主(auto2no2my)的需要。他们认为当这些需要得到满足时,个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将是乐观的。在此条件下的个体受内在激励,能够充分发挥其潜能,能够积极地寻求更大地挑战。Ryan和Deci认为阻碍需要的满足,会引起消极的心理结果。
在积极的个性特征中,引起较多关注的是乐观(optimistic),因为乐观让人更多地看到好的方面,有时会产生“乐观偏差”(optimisticbias),即判断自己的风险要比判断他人的风险要小,盲目乐观而不够现实。这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现实主义会提高成功适应环境的可能性,而乐观则会使我们有比较好的主观感受。如何在现实与乐观之间达到某种平衡?Schneider(2001)讨论了一种“现实的乐观”,认为“现实的乐观”与现实并不相互抵触,因此原则上不会产生不现实的对于环境或事件的评价,能够作到乐观而又不自欺。这种对于“现实的乐观”的研究是积极心理学的很好的注解:使生活更加富有意义。在对成熟的.防御机制的研究方面,心理学家Vailliant提出要描述积极的心理过程必须在生命全程中研究。因为一个真正的积极的心理适应机制应在一生中得以展开。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他对三个大的成人样本进行了几十年的研究,在所得结果的基础上,Vailliant总结了利他主义、升华、压抑、幽默、预期等成熟的防御机制对成功以及快乐的生活的作用。
关于智慧的研究,美国心理学会的第一任主席Hall曾努力试图研究出一个智慧随年龄变化的模型,但并未得到广泛的关注。然而,近年来,对智慧的研究又有所回升。Baltes和Stawdinger报告了一系列的研究,他们已经建立一个复杂的模型,将智慧视为在追求个体和集体的优秀过程中用来组织知识的一种认知和动机的启发性运用。他们对智慧的定义为一种有关生存的基础实用的精妙的知识系统。Hillson和Marie(1999)在问卷研究的基础上将积极的人格特征与消极的人格特征进行了区分,认为积极的人格特征中存在两个独立的维度:(1)正性的利己特征;(2)与他人的积极关系。前者是指接受自我、具有个人生活目标或能感觉到生活的意义、感觉独立、感觉到成功或者是能够把握环境和环境的挑战;后者则指的是当自己需要的时候能获得他人的支持,在别人需要的时候愿意并且有能力提供帮助,看重与他人的关系并对于已达到的与他人的关系表示满意。积极的人格有助于个体采取更为有效的应对策略,从而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情景。对压力的应对策略可简单划分为趋近策略(例如解决问题或者寻求社会支持)和回避策略(例如逃避或者否认)两类,趋近策略比回避策略在应对压力中更为有效。有研究者利用“大五”人格来研究人格因素与应对策略的关系,结果表明尽责性、宜人性和开放性维度与趋近应对策略之间有显著的关系,而神经质的维度与回避策略相联系,而神经质的反面,情绪的稳定性,则与趋近的应对策略有关。
三、关于研究的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
KennonM.Sheldon和LauraKing在《为什么需要积极心理学》中指出:“非常遗憾,心理学家对如何促进人类的繁荣与发展知之甚少。一方面是对此关注不够,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戴着有色眼镜妨碍了对这个问题的价值的认识。实际上,关注人性积极层面更有助于深刻理解人性。”积极心理学倡导探索人类的美德:爱、宽恕、感激、智慧、控制和乐观等等,许多传统的心理学研究分支如临床心理、咨询心理、社会心理、人格心理和健康心理学等等,都可以在积极心理学的范式中将注意力转向对于人性积极面的研究,强调人性的积极面可以使心理学研究的各个分支都更加注重于培养和调动人性中固有的力量,从而使得治疗、咨询、培训、教育、人际交往更为有效和顺畅。当然积极心理学的研究还不成熟,缺少完整的理论框架,不成体系。与传统的主流心理学相比,积极心理学尚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大量的实践研究。尽管积极心理学作为理论至今仍存在缺陷,但并不阻碍“积极”这个理念被更多的人们所接受。Seligman和Csik2szentmihalyi在“答对积极心理学导论的评论”中坦承积极心理学命题存在不足,但他们以更乐观的态度预言了积极心理学的光明前景。西方关于积极心理学的研究也提出了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有待于心理学工作者,特别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心理学工作者继续探索。
例如,积极心理学强调快乐、满意等积极的情感,认为应该重视、强调人性种这些积极的情感和积极因素,然而中国古人曾云:“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而一些常识似乎也表明,很多成功的人在其成功的过程中经常要强迫自己去做一些很烦琐、艰难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很痛苦,而快乐的人似乎容易“玩物丧志”,成为事业上的失败者,人们的这种常识有其科学依据吗?如何才能做一个快乐的成功者?消极情绪和积极情绪是否可以转换?如何转换?完善、健全的人格如何塑造?等等,这些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如果能够得到系统深入的研究和有效的解决,必将促进积极心理学、乃至心理学本身的进一步发展。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人格心理学为心理学的分支之一,可简单定义为研究一个人所特有的行为模式的心理学。“Personality”一般都会被译作“性格”,心理学学界则把它译为“人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
《从人格心理学角度浅析人力资源管理》
【摘要】近年来人格心理研究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日渐增多。本文概述了人格心理学的概念和内容,分别分析了精神分析学派、特质学派、人本主义流派、行为主义和社会学习流派理论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岗位匹配、薪酬设计、激励机制、绩效测评等管理环节的作用和运用。有利于发挥人格心理学理论在各种组织选人、用人、育人中的应用。
【关键词】人格心理学;测评;激励
一、人格的概念和人格心理学的内涵
人格可以定义为源于个体身上的稳定行为方式和内部过程。它包括两部分内容,是稳定的行为方式,人格研究者通常认为它们指的是个体差异,重要的一点在于,人格是稳定的。二则是关注内部过程,内部过程和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人际过程不同,它是从人的内心发生,影响着人怎样行为、怎样感觉的所有情绪、动机和认知过程。人格心理学形成并集各家之长后,主要有六个学派:精神分析学派、特质学派、生物学派、人本主义流派、行为主义和社会学习流派以及认知流派。
二、人格心理学理论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从精神分析学派的角度看
1人格型别理论在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中的运用。卡尔•古斯塔夫•荣格在1921年出版的《心理型别》一书中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个别差异,可以分为内倾型和外倾型两种心理型别,个体的差异进一步的划分可以分为思维、情感、感觉和直觉四种心理机能。
内倾型的人在性格上表现出沉静、含蓄、内敛的特质,较多关心自身而较少注意外在的事物,对知识性思考性的工作较有兴趣。而外倾型的人在性格上则表现出活泼、善言辞的特质,关心周围的一切,喜欢参与社会活动。
合理把握对人格型别理论的运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与招聘环节息息相关。外倾型的人更为主动,在招聘中往往会表现出更加出彩的一面,与招聘官进行交流时思路流畅,举止落落大方。这样的表现在社会知觉偏差中容易产生“晕轮效应”。事实上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岗位仍要以职位说明书的内容为基准,在此基础上做好人才素质测评的判断指标设计,才能使性格与职业匹配。一个企业的科研部门职位的招聘更加应该看重的是独立思考,善于思索的能力,内倾型人才可能会更加适合这样的知识性员工岗位。
人格的不同型别在进行员工管理和员工发展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企业管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有极大的影响,它影响员工选择更为适合的职业或者进行职业族的规划,在日后的培训内容选择和岗位晋升方向上提供了参考的依据。另外一方面,其预测也影响着绩效标准,外倾预测管理类的工作绩效更佳,因为这些岗位需要较多的社会交往活动。
2以集体无意识理论观跨文化人力资源的价值观管理。荣格概念中的心理图谱可划分成两个基本的区块:意识与潜意识。潜意识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个人潜意识和客体心灵即集体潜意识或集体无意识,CollectiveUnconscious。荣格认为我们头脑中有一个特殊的部分是弗洛伊德没有谈到过的,他把这部分叫做集体无意识,以表明它与个体无意识的区别,它由不同于意识范围内的思想和形象构成,且每个人的无意识素材都基本相同。正像我们从祖先那里继承了生理特征一样,我们也继承了无意识的心理特征。
不同民族所独有的“集体意识”在“跨文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尤为显得突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于跨国企业而言,在国外所属分公司的团队建设中,必然需要面对的就是这种由“集体无意识”造成的心理特征不同的跨文化的管理问题。一个跨文化的管理团队,必然会经历一个痛苦的磨合性,这不仅存在不同拥有国籍,文化的团队内成员之间的相互磨合,也存在外派人员自身需要经历的一个“文化休克震颤”的认知过程,社会角色的模糊、价值观的冲突、异国文化和生活各个方面的不适应等等,都需要一个心理的调适期。
除了文化和心理上的冲突,由此延伸而来在薪酬管理方面的薪资制度不同,待遇差异也可能导致问题。因此除了不断调整薪酬体系,使员工理解和认同差异性,进行价值观管理也可以起到良好的缓冲效果。根据霍夫斯泰德的文化维度理论,中国“权力距离高,集体主义”的特征使得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文化都是集体主义和权威服从的家长式文化。
荣格理论中关于“集体潜意识”的认识流传于一个民族的血脉,不易被割舍,平时不明显,但潜在的隐藏并影响着我们。在管理中包括价值观管理与企业文化的树立都与此有关联,如何灵活的运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与员工的忠诚感,形成稳定的组织承诺值得借鉴。
3“阴影”原型的以小窥大。荣格“集体无意识”理论中关于意识的重要原型,有“阴影”这个原型。阴影一词具有戏剧性,但它包含着我们的无意识部分,这部分在本质上是消极的,可比喻为我们人格中的阴暗面。荣格主张,一个能很好适应社会的人,能把善与恶都结合进自己的整体中。
对于善与恶的合理把握,与人性的基本假设理论相关。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人性假设的特质,而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实践更是建立在一系列理论与假设的基础之上。因此,人性的基本假设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基石。
道格拉斯•麦克格雷戈提出了人性截然不同的X理论和Y理论,而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成熟的超Y理论体现了阴影的善与恶在企业管理中的合理运用。超Y理论主张组织和工作的匹配性,这有利于个人的胜任感和工作的效率相辅相成,相互影响,最终达到提高员工绩效的目的。
将工作设计与人结合起来,使得性格与工作相匹配,让特定的岗位由适合的人员担任,有助于实现“人岗匹配”的目的。对于工作内容与情绪,态度,动机方面需求的重视,在决策中可以建立合理的工作任务安排,薪资待遇和管理制度。而针对性格的差异化与动机态度的不同,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可以调整更加适应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的效率,有效的培训结果可以产生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胜任率。
2、从特质学派的角度来看
1人格型别维度视角的用人。人格测验是人员测评方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人员选拔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重视专业技能和能力,而忽视了个性方面的特征。渐渐地,由于人格测验有利于提高选聘工作的有效性,此类测验在选拔和雇佣人才中开始越来越多的得到了关注。古希腊的四种气质型别,荣格的心理型别学说,大五人格模型,霍兰德的六种与工作相匹配的性格维度等都证明了人格型别理论在人员测评中的广泛运用。通过自陈量表和投射技术等等测量方式都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人员的一些性格特质,利于对员工进行考评。
人格理论的特质流派中最为典型的是“大五模型”及其建立的一系列具有信度与效度的人格测量量表。“大五模型”人格的各种维度对招聘雇佣环节也有影响,包括外倾性、随和性、责任心、情绪稳定性和经验的开放性等五个维度,对性格与职业相匹配的选择有一定的影响。在一项研究中,外向性、责任感和经验开放性是衡量领导力的强有力的指标。在另一项对“大五人格”的研究中,神经质与动机负相关,而责任感与动机正相关。“大五人格”的五部分,尤其是外向性和经验开放性,也与职业兴趣和职业型别有关联。而且,在人格研究中,责任感是衡量工作绩效最一致、最普遍的指标。故而公司在建立企业文化的时候会侧重于对于员工忠诚度与归属感的培养。
2员工激励视角的薪酬设计。特质流派中的成就动机,归因,A型人格,情绪和逆境商AQ的相关知识也与组织的人才管理具有关联性。高成就动机的人,我们在进行薪酬设计时需要注意到薪资的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激励因素,甚至可能薪酬增长到一定程度以后,在工作时间长短上出现“拐点”,反而下降,这与薪酬管理中“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的发生都息息相关。
3归因视角的绩效评估效度。归因理论对于绩效评估具有借鉴意义。区分是内因还是外因的判断标准可以用凯利的三维归因理论来解释,它有三个原则:一致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和差异性原则。
正是由于归因中存在着基本归因偏差,自我服务偏差和行为者――观察者效应的问题,在很多的企业进行绩效管理时,才会采取多角度的绩效评估体系。360度反馈体系正是基此缘由,从不同的物件中获得大量反馈资讯,大大提高了绩效评估的信度与效度。
3、从人本主义流派的角度来看
以马斯洛为首的需求层次理论对于企业进行人才管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它使得我们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不仅仅要重视建立具有激励效用的薪酬体系,也要从其他方面出发,满足员工各个层次的不同需求,如通过丰富工作内容,工作轮岗,带薪休假,学习与培训机会,晋升通道,职业生涯规划等等来满足员工不同的需要,以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提高员工绩效,形成良好的团队建设,真正达到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的目的。
4、从行为主义和社会学习流派的角度来看
这部分理论中的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也称社会认知理论socialcognitivetheory或社会学习理论sociallearningtheory,是指个体对于自己有能力完成任务的一种信念。
自我效能感很高的员工,对自己充满自信,在新环境中成功完成任务的期望也较高,渴望获得成功与认同,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培训环节,可以对自我效能感产生积极影响。经过培训之后,员工可能会更愿意承担分配的任务并且努力的工作。从期望的角度来说,个体能够感受到自身的努力和绩效之间具有的关系,以达到激励效果。
三、人格心理学理论的运用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
人们的个性特征没有好坏与对错之分,人格研究在企业管理方面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得到重视。近十多年来,人们认识到不同的个性特征在特定的岗位或者环境中具有不同的适合度,从而导致各种组织普遍开始关注人格理论在选人、用人、育人中的应用。
这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在招聘,人员测评,激励机制,薪酬设计,培训开发,绩效评估等方面都是具有很大的意义。如今的社会是知本社会,人才的竞争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结合人格心理学理论的相关知识理论,有利于发挥性格,兴趣与职位匹配的功效,利用动机与需求,真正达到“人岗匹配”,激励员工,提高绩效,为组织创造价值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美JerryM.Burger.人格心理学第七版[M].陈会昌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0.
[2]加里•德斯勒,曾湘泉.人力资源管理第十版•中国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李原,孙敏健译.美斯蒂芬•P•罗宾斯,蒂莫西•A•贾奇.组织行为学第1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篇二
《浅谈大学生“御宅族”及其人格心理学分析》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之中逐渐涌现出一批“御宅族”,他们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新的需要,在与社会双向互动过程中,出现了新的心理和行为方式。本文通过深入研究大学生御宅族及对其进行心理学的分析,并深刻认识到“御宅”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力求大学生正确的看待“宅文化”。
【关键词】大学生 御宅族 宅文化 心理 人格
一、引言
“御宅族”,一个日语词汇,是对热衷动画、漫画及游戏等人群的统称,也可指其他领域的狂热者。近年来,御宅一词在大学校园里流行开来,宅男、宅女都成为大学校园“御宅族”的代名词。根据调查发现,大多数大学生“御宅族”沉迷于虚拟的网路世界,他们主要特征是个性封闭和不修边幅,甚至脱离班级的集体活动。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选择宅生活是心理防御机制中的退缩在起作用,是为了逃避现实中的压力和挫败,在虚拟世界中寻找成功带来的满足和成就感,这种行为可能是在现实社会中受挫或人际关系失调而引发的,同时也是社会衰退的表现。其他研究和生活经验均告诉我们,御宅族具有一定的人格特质。与全国常模和非宅人相比,大学生御宅族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积极或消极的特征,与有关研究大学生宅心理与行为特点方的问卷调查结果相一致,如不爱出门、不愿主动与人交往、身心处于亚健康、时间管理能力较差、沉迷自己的兴趣、很强的资讯蒐集和处理能力等。大学生在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其御宅现象呈现太多的消极因素,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大学生“御宅族”生活现状
当下大学生“御宅族”生活相成分当简单。他们除了上课需要去教室,其余时间基本全部消磨在宿舍。往往又由于与同宿舍的几个舍友“宅”在一起,宅的程度越来越严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今大学生大多使用多种精良的电子产品,他们的生活主要依赖于网路。他们吃饭时可以叫外卖,购买日常用品及零食则靠网购,快递送货上门,他们只需开门签收即可。而精神需求方面则通过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网上交友等满足。大批的“御宅族”在网路上相遇,通过各种软体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大多在网路上形成了小团体,在虚拟的网路上找到了归属感,令他们更加的“宅”。
三、原因分析
一外部因素分析
1、媒体的作用。网际网路对于“御宅族”的形成发展起著决定性的作用。对于大学生而言,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通过网路来完成。网上订餐、购物、娱乐对于大学生而言就是日程生活中的一部分。网路资源的存在丰富了大学生的生活,网路游戏更是成为多数大学生休闲娱乐的方式。无需迈出家门,“御宅族”就能满足日常的生活需求,很多年轻人乐于保持“宅”的生活状态。
2、大学生活相对闲暇。大学中不仅课业大幅度减少,相对于高中而言,更是没有了鞭挞我们前进的升学压力。除了上课就是呆在宿舍消磨时间,考试前熬通宵复习,就是很多大学生的生活现状。
3、传统家庭模式的演变和代际冲突
现在的青少年群体大多是独生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互动是家庭沟通和交流的主
要方式,可是这种沟通会因为双方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上的差异而产生代际冲突。父母往往会反复的用枯燥的话语去教育子女,对于子女身上变现出来的不和传统的生活方式予以打压。有御宅倾向的年轻人在童年时期很少有表达自己想法的机会,他们从小生活在孤单和溺爱中,缺乏安全感、沟通能力及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的能力,缺少正常的生活经验。在学校生活中,社会交往有时会成为他们的一种负担,内心有想法却又不善于与他人沟通,所以更加留恋熟悉的家庭环境和虚拟世界。在虚拟世界中,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寻找到精神依托和成就感。
二内部因素分析
1、寄托希望于虚拟世界来弥补自身的缺陷
部分大学生由于家庭生活环境以及学校的教育环境的影响,缺乏优良的交际能力,导致性格内向和交往障碍。一方面他们期望自己能够与他人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一方面又因为自己社交能力有限,在社交活动中不得要领,始终不能如愿。若是再遭受挫折,会是他们更加自卑。一部分大学生开始在网路上塑造理想中的“自己”,在虚拟的网路上,他们不用直面他人,寄托于虚幻的感情。
2、缓解压力、逃避现实
当代大学生面临着考研、就业、人际交往、情感等多方面的压力,有的人选择直面,有的人却选择了逃避。部分“御宅族”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面对的挑战,却不愿去克服,任由自己“宅”在自己的世界中。
3、内心脆弱,易受外界事物吸引,并且成瘾性强,有惰性心理。部分大学生“御宅族”从小没有培养坚韧的心智,也不曾面对花花世界中的各种诱惑。初入大学,各种诱惑接踵而至,他们偏好舒适、懒散。可一旦养成习惯,就会渐渐的丧失斗志,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4、从众心理
大学生具有回归群体和被群体认同的需要,作为群体中的一员,他们不想被排斥或受到攻击,所以他们需要与其他成员保持步调一致。这种从众心理是盲目的,缺乏自身对群体行为的判断。所以如果宿舍的大部人或几个关系较好的同学都变成了“御宅族”。其他人都跟着宅也并不奇怪。
三对大学生“御宅族”问题的人格心理学思考
从人格心理学角度分析造成大学生“御宅族”的原因,是很有必要的一环。从人格心理学的角度而言,社交体验是个体的人格发展的重要条件。阿德勒认为一个人的人格特征,其心理是否健康,集中体现在他的生活风格上,而生活风格的形成与其早期的社会环境影响和个人经验密切联络。在“御宅族”的生活中,社交活动的缺乏导致其社交能力的下降,阻碍个体社会化的正常程序,尤其是处于个性心理发展重要阶段的青少年“御宅族”所受到的影响更为深刻。在人格发展方面,从小具有御宅倾向的青少年,在数个人格发展过程中往往在父母的溺爱中成长。父母对于他们通常采用的是“一手包办”,导致他们能对一些事物做出理性的判断和思考,也没有养成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力。
御宅现象究竟为什么会出现呢?人类的一切矛盾冲突,精神痛苦,都是由于失去某种平衡的结果。其次,对每一个人来说,在一生中会遇到很多失败和挫折,这种时候很多人不愿意面对自身的缺陷和失败的现实,而是倾向于借助某种机制,来解除自己不适应和焦虑,这就是防御机制或者调整机制。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存在着很多境遇,它威胁着我们心理平衡的可能,防御机制保护我们在这些关键时刻免遭可能有的伤害。事实上,每一个人的心理上都有一套自我保护机制,它能够对危机有所防御从而得到自我解脱。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心理退缩?遇到无力解决的问题时,现实中的“我”萎缩,企图以非现实的虚构方式来应对挫折从而得心理平衡。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善交际,而在游戏、部落格中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敏锐和活泼;而虚拟世界中的“我”不断膨胀,使得个体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扮演逐渐减少。
四、“御宅”对大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
“御宅”虽然让大学生的生活变得简单化、缓解了压力,令他们的生活相对的更加自由,让他们找到了自己更加喜欢的生活方式,但是“御宅”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他的好处。在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身体健康等方面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1、思想方面
“御宅族”长期的滞留在相对较小的圈子里,不能与外界进行良好的社会交流。现今网路上资讯种类繁多,不免包括了一些不良资讯。部分心智不坚定的大学生在长期接触此类资讯的情况下,价值观有可能产生扭曲,偏离道德航线,更有甚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生活方面
“御宅族”生活上则比较懒散,三餐基本用外卖打发,衣服经常堆成“小山”,更有甚者懒于打理个人卫生,整日以邋遢萎靡的状态示人。由于长期处于这种不良的状态,会使自己的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
3、学习方面
部分大学生“御宅族”不仅在生活上懒散,更是将这种态度带到了学习上来。为了能过“宅”的更彻底,甚至拒绝了班级的社交活动、逃课等等,导致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挂科数目过多以至于不能毕业。
4、能力培养方面
长期依赖于网路的“御宅族”在社会化方面不能得到很好的提升。大学生在进入校园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也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来培养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但是“御宅族”生活各方面都依托于网路,导致其社会交往能力、组织能力等不能得到很好的提升。
五、解决对策
1、建设积极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活动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著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健康、向上、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对大学生的品性形成具有渗透性、永续性和选择性。校园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能被大学生所能够接受的文化活动可以吸引“御宅族”走出宿舍,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陶冶他们的情操、充实精神生活,升华道德境界,而不是一味的窝在宿舍上网消磨时间,打游戏。
2、积极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教学模式。在处理大学生“御宅族”问题上更要坚持因材施教,针对他们特有的个性特点,加以引导,扬长避短,鼓励他们在他们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刻苦钻研,有所成就,而不是单纯娱乐、打磨时间。同时,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大学生来说,面临就业等各方压力也需要心理疏导,尤其对“御宅族”来说,由于他们喜欢自我封闭,常常会出现心理问题,所以加强其心理健康教育势在必行。
3、加强父母与子女的交流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家庭,是大学生接受教育的第一场所。父母与子女间的平等对话有利于青少年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的形成、独立人格的培养。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不仅仅局限于对孩子的物质供给,要正确的引导和辅助孩子面对困难、挑战。
4、大学生“御宅族”主动调整状态,积极的对自己的生活做出规划。大学生在遇到压力与挫折之时,要以积极的态度去应对,以乐观的心态去解决,决不可选择避世的方式去躲避,要学会除错心理,坦然面对压力。大学生应主动地与人交流,参与多种形式的现实交往活动,发挥在社会群体中的作用,从而认识自身价值。另外,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使“宅”在家里,也要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有个规划,要合理的安排作息时间并且每天花一小时左右进行室外活动。
六、总结
在这个自由、多彩、追求个性的时代,在不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的前提下,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作为旁观者,我们也没有过多的权利对他人的生活方式进行置喙的余地。对于现阶段几乎是风靡各大高校的“宅文化”,我们表示充分的尊重。但单就大学生的长远发展而言,这种生活方式是不可取的。个性化可以使我们具有超越现实的独特性和创造性,但是又不能忽视社会化,只有走出有形的“宅”和无形的内心的“宅”,才能拥有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才不负我们大学四年的光阴。
参考文献:
【1】刘梅,大学生“御宅族”现象分析及对策探索,职业教育,2012.09.25
【2】 张洁,大学生“宅文化”的心理探究,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6.15
【3】罗芳,国内“御宅族”大学生产生的原因分析,青春岁月,2011.12.23
【4】彭琼,浅谈“御宅族”现象及其心理学分析,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法官论坛,2011.03.29
多看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发表的文章,思维引导作用。
网上这方面的文章很多的,运动员形象、卡通人物形象……多搜集一下资料,好好写没问题的,可以到中国知网上看看,很专业
关于旅游专业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以下是“旅游专业论文参考文献”,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1、谢冽.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刍议[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
2、杜炜.导游业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任燕. 旅游道德认知与旅游伦理教育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 2007.
4、樊飞. 导游回扣与薪酬机制设计研究[D]扬州大学, 2009.
5、仝红星. 优秀传统文化与导游修养的提高[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6、尹燕. 当代导游知识结构优化的初步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 2005.
7、冯耕耘. 导游员自我效能感量表的初步编制及其运用[D]南京师范大学, 2006.
8、张红娟. 导游职业倦怠成因及其对策探讨[D]华中师范大学, 2008.
9、付冰峰. 论导游语言的修辞策略[D]湖南师范大学, 2007.
10、阙庆华. 论导游言语交际中合作原则的运用[D]湖南师范大学, 2008.
11、谢新暎. 浅谈数字法在导游语言艺术中的妙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 2009.
12、周丽玉, 王坚. 导游人员的职业倦怠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9 .
13、殷群. 从现场导游考试看学生导游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J]大理学院学报,2003.
14、杨培玉. 导游专业学生导游应变技能培养的必要性及其方法[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8.
15、王晓云. 中职《模拟导游》教学法探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08.
16、周杰. 导游工作独立性新解——以非涉外导游讲解为例[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
17、王艳. 浅谈职业学校旅游人才培养[J]经营管理者,2009.
18、王珍曙. 高职高专导游专业学生讲解能力的培养——导游讲解十二法[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
19、任春. 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人员的素质[J].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2.
20、陈静. 如何提高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J].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 2002.
21、余飞. 论导游人员的第一印象[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22、欧阳莉. 导游素质论及管理对策[J]. 湖南社会科学, 2005.
23、孟海玲. 导游激励目标与机制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 2005.
24、吴丹. 导游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初探[J]. 商业经济, 2006.
25、朱玉华,陈珠芳.浅谈导游员职业道德建设[J]. 闽江职业大学学报, 2002.
26、李文明. 导游员队伍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企业经济, 2003.
27、周国忠. 关于建设高素质导游队伍的思考[J].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2.
28、谢冽.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刍议[J].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
29、宋稚芳,耿文辉.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的提高途径之初探[J]. 高教论坛,2005.
30、刘秀丽. 浅析WTO与山东省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培养[J]. 内江科技,2009.
31、梅琳, 吕金兰. 基于心理契约导入的导游人员管理探索[J]. 现代商贸工业, 2009.
32、郭英杰. 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权及其法律保护[J].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09.
33、殷国聪,杨霓. 浅论导游人员的.基本素质[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2000.
34、于萍. 解析导游人员的继续教育[J]. 中国成人教育, 2009.
35、杨环焕. 旅行社导游人员管理问题初探[J].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书写格式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目前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
⑴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为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适用于“著者和编辑编录的文后参考文献,而不能作为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⑵顺序编码制的具体编排方式。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
⑶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
图表Q;唱片L;产品样本X;录相带V;会议录C;中译文T;
乐谱I; 电影片Y;手稿H;微缩胶卷U ;幻灯片Z;微缩平片F;其他E。
书写技巧
把光标放在引用参考文献的地方,在菜单栏上选“插入|脚注和尾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尾注”,点击“选项”按钮修改编号格式为阿拉伯数字,位置为“文档结尾”,确定后Word就在光标的地方插入了参考文献的编号,并自动跳到文档尾部相应编号处请你键入参考文献的说明,在这里按参考文献著录表的格式添加相应文献。参考文献标注要求用中括号把编号括起来,以word2007为例,可以在插入尾注时先把光标移至需要插入尾注的地方,然后点击 引用-脚注下面的一个小箭头,在出现的对话框中有个自定义,然后输入中括号及数字,然后点插入,然后自动跳转到本节/本文档末端,此时再输入参考文献内容即可。
在文档中需要多次引用同一文献时,在第一次引用此文献时需要制作尾注,再次引用此文献时点“插入|交叉引用”,“引用类型”选“尾注”,引用内容为“尾注编号(带格式)”,然后选择相应的文献,插入即可。
不要以为已经搞定了,我们离成功还差一步。论文格式要求参考文献在正文之后,参考文献后还有发表论文情况说明、附录和致谢,而Word的尾注要么在文档的结尾,要么在“节”的结尾,这两种都不符合我们的要求。解决的方法似乎有点笨拙。首先删除尾注文本中所有的编号(我们不需要它,因为它的格式不对),然后选中所有尾注文本(参考文献说明文本),点“插入|书签”,命名为“参考文献文本”,添加到书签中。这样就把所有的参考文献文本做成了书签。在正文后新建一页,标题为“参考文献”,并设置好格式。光标移到标题下,选“插入|交叉引用”,“引用类型”为“书签”,点“参考文献文本”后插入,这样就把参考文献文本复制了一份。选中刚刚插入的文本,按格式要求修改字体字号等,并用项目编号进行自动编号。
到这里,我们离完美还差一点点。打印文档时,尾注页同样会打印出来,而这几页是我们不需要的。当然,可以通过设置打印页码范围的方法不打印最后几页。这里有另外一种方法,如果你想多学一点东西,请接着往下看。
选中所有的尾注文本,点“格式|字体”,改为“隐藏文字”,切换到普通视图,选择“视图|脚注”,此时所有的尾注出现在窗口的下端,在“尾注”下拉列表框中选择“尾注分割符”,将默认的横线删除。同样的方法删除“尾注延续分割符”和“尾注延续标记”。删除页眉和页脚(包括分隔线),选择“视图|页眉和页脚”,首先删除文字,然后点击页眉页脚工具栏的“页面设置”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上点“边框”,在“页面边框”选项卡,边框设置为“无”,应用范围为“本节”;“边框”选项卡的边框设置为“无”,应用范围为“段落”。切换到“页脚”,删除页码。选择“工具|选项”,在“打印”选项卡里确认不打印隐藏文字(Word默认)。
注:以上在word中的处理是比较常用的做法,不过作者需要了解,投稿稿件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或wps格式,但是很多期刊是用方正排版系统排版的,二者不“兼容”。因此,作者的word投稿只是编辑部排版的原稿,排版问题作者无需太过担心;而作者如想要编辑部出刊前最后的电子稿(有些作者着急要清样或已经排版的电子稿)其实也没有太大意义,因为没有方正的软件就无法打开这个电子稿。
The importance of family education Family education on the issue since ancient times by people's concern, but as a subject to study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is also the matter. This i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he demand, the National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 overall quality of the issues involved. Here with the parents of the importance of family education, the aim is to the family and society, the education sector to shoulder the common task of educating the next generation. The education is a system of education works here include a family education, social education, collective (Tuoyouyuansuo, school) education, the three interrelated and organic combination of mutual influence, interaction and mutual constraints The education project from which one can, but in this project, family education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education.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educators famous Su Huomu Belinsky transferred to a child than marble, he said, to shape this into a marble statue of need six sculptor: 1 family, 2 schools, 3 children of the collective; 4 child; books; 6 occasional factor. From the order, the family was included in the first place, can see the family in shaping children in the course of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hearts of the educators occupy a position. For this reason parents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of family education is very necessary. First, family education is the starting point for education and basic point Family education generally refers to the family of parents and adult children of minors education process. Their educational objectives should be: the child into the community to accept collective education (kindergarten, school education) prior to guarantee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to accept the kindergartens, schools of education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The child for admission into the school, with kindergartens, schools to moral, intellectual, physical, the United States, the various aspects of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Education is the focus of moral education mainly among children good moral quality and develop good habits mainly habits include: living habits, labor practices, learning habits, the church children how to learn "life." As a result of family education in the family, and kindergartens, schools of education, social education, compared with the following characteristics of these features so that family education to become the starting point for education and basic point is by no other educational advantages. (A) family of early education The family is the cradle of life of children, who are receiving education after the birth of a venue that is the first class life; parents are children's first teachers, that is, the Enlightenment division. Therefore, parents of children by the application of early education the most. Generally speaking, after the birth of a child after three years of development, access to early childhood, from the 3-year-old…… 6-year-old is preschool, which is said in the early stages of education, this is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development of an important period. China's Gu Yan: "Cang, with the Cang, with the yellow, yellow." Childhood is gradually nurture life with the beginning of many basic human capacity is a stage of this age, such as language, and some basic moves Living habits, and so on, the character is gradually taking shape. U.S. psychologists Bloom, a person's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if his 17-year-old regarded as the level reached 100 percent, then 4 years old when it reached 50 percent. 4-8 years old and a 30% increase ,8-17-year-old also won 20 percent. This shows that children in the 5-year-old former intelligence is the fastest growing period, the early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is the best, if parents in this period by the implementation of good family education, early child will be the key to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Since ancient times, many people with lofty ideals, celebrities in the early years of fruitful period by a good family education is their future become an important cause. For example, the German poet, playwright Goethe's become, effective early education in the family. Goethe 2-3 years old, his father hold on to the outskirts of the field visit to observe nature, culture Goethe's observation capability. 3-4 years old, his father taught him to sing, the songs back, said a fairy tale, and we intend to let him in the face of public lectures, training his speaking ability. These are awareness education so that young Goethe optimistic, progressive, happy to think, be good at learning. Goethe-8-year-old can use, Germany, Britain, Italy, Latin, Greek reading books, 14-year-old wrote the script, the 25-year-old with a month's time wrote a famous poem in Europe, "The Sorrows of Young Werther . " Another example of ancient "and his son calligrapher," Wang Xizhi's known for, Wang Xianzhi, there have been a number of 1350 Edison invented the great inventors, the generation of literary star Guo Moruo, Mao Dun and other celebrities of the growth process that the family education in the early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is very important . Instead, the period of childhood are not good family education and intellectual impact on the normal development of many of the examples is. Such as India, "Langhai" Ka Mala, who was Diao to the wolf, when 8-year-old was found, but their living habits with the same people, their living habits and almost like a wolf, limbs, crawling, eating raw meat, day V Night, Later, a man-made training, two years before standing, after six years can be like walking Xiangren, four years learned to six words, in his 17-year-old, the intellectual level reached only 3-year-old child's level. According to "China Women" revealed that China's Nanjing City Xingma one of the workers suffering from mental and psychological diseases, Shenpa children persecuted by the people, will own three children from small lock at home, people so that they contacts with the outside world, has a long Up to 10 years, resulting in the children mental retardation, speech delay, compared with their peers, intellectual capacity and very different life, near idiots, so the family can not be neglected the role of early education, (B) family education continuity of family education second characteristic is the continuity. After the birth of a child, from small to large, almost 2 / 3 of time living in the family, Zhaochaomumu, all the parents in the education. Such education is the intentional and unintentional, planned and unplanned, consciously and unconsciously, are carried out, no matter what, in what time education, parents are in their own words and deeds at any time affect their children's education . Such education of children living habits, moral conduct and behaviour and so on in the style of conversation kept to influence and demonstrations, the subtle influence of the considerable role, accompanied by a person's life can be said to live to old to learn the old, some Parent educator again called for life teachers. This life of the education often reflects a family's Family Style, Family Style is good or bad often have to continue for several generations, or even a dozen, dozens generation, and this Family Style often with family members engaged in the employment-related . Such as: Xinglin family "," Pear Orchard House, "" family education ", etc. At the same time Family Style also reflects a family's style of study, study, good or bad is often the continuation of many generations, a dozen people, several dozens of generations . As in modern China, Wuxi people Yan Gong added-not "countries selected in the Museum", statistics from 2003-Shunzhi Branch to Guangxu 30 years Bing Xu Jia Chen Branch, the champion of 114 people, including his son by the first brothers Shuzhileishi Absolutely not, such as Suzhou Miao, Wu and Pan Sanxing, Changshu Weng, both surnamed Jiang, Chen Haining, Zhejiang, check the two surnames. See, family education is often the continuity of personnel groups hav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rise. This Situation. Ancient and modern times quite prominent in the contemporar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social needs of the unemployed increased, the broad people's careers, a family member can not have all engaged in the same work, but many see this situation That some family members work frequently appears in the results, be commended, but some family members one after another crime. This is a continuous education and family have great relations. (C) family education authority Family Education is the authority of parents in their children on their elders reflected by the power and power. The existence of the family, parents and children identified the blood relationship, upbringing, emotional, moral and ethical children in the living needs of the elderly parents have great dependence, family members and the fundamental interests of consistency, have decided The father of each of their children a greater role in the constraints. Parent education was easier to accept and submit to the children, parents and reasonable use of this feature, the children good moral character and habits formed the usefulness, for child care, in particular, is the case. Child care and other children in playing the game, when disputes arise when parents are often invoked to confirm their own speech act is right, if they like to say: "My father is saying this." Or "My mother is So do. "And so on. Children of parents in the eyes of the authority decided to accept the child how to treat the nursery schools and community educa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ldren and parents, the child is the first to face an important social relations. In this relationship, almost embodies the moral social ethics in all aspects, if such a relationship in the formation of cracks and defects, the children then to the community, in a variety of relationships will be reflected. Therefore stressed the importance of parental authority, but also because the children of parents in childhood has always played a dual role: the safety of children is not only the survival of protected persons, but also a life of the Wizard of Enlightenment. The effects of parental education, depends on the extent to establish the authority of parents, foster parents must be authoritative Built on respect for children on the basis of personality, rather than the feudal patriarchal system, parents are wise to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of establishing authority, but also know how to establish the authority does not rely on repression and force, subjective assumptions, but the method used Gangrouxiangji. Both parents in the education of their children's attitude on the first concerted and coordinate with each other, should be wide, wide, it should be strict martial law, in front of their children establish a kind of dignity and image, so that parents accept their children's education. (D) of the infected family education Parents with children between the blood relationship and kinship between the natural and close, making the parents of the children have strong feelings on the role of infection. Children on the demeanour of the parents can often Xinlingshenkuai to intelligence-intelligence. In dealing with in and around the sid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tter and the issue of children on the attitude of parents is very easy to resonate. In the happy parents, the children will take part in joy, the parents showed irritability and Menmenbuyue, the child's emotions can easily be affected, even young children as well. If the parents lack of rational and emotional, hot temper, will enable blind children to absorb its weaknesses. Some parents in dealing with unexpected incidents, show panic anxiety, surprise, the impact on children is not good if the frightened parents the same, steady firm and children in distress will also calm the situation calmly, so the quality of child psychology training Play a positive role. (5) timeliness of family education Family education process, parents are parents of children in the family of the individual acts of education than kindergarten, school education should promptly. As the saying goes:知子莫若父, that women Morrow home. Overnight between parents and children, their situation can be said to be well known to the children was slightly changed, even a look, a smile can make parents Xinlingshenhui, so as parents through their children's every move, his every word and deed can make the best of At this very moment of their psychological state, found the child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timely education, timely corrective, not the problem overnight, so that bad habits in the embryonic stage of the eradication. And kindergartens, schools, teachers faced with dozens of children, only for the children of this age stage for general education, that is, education groups, because of time and energy constraints, it is impossible to take care of each child's characteristics, Prone to the phenomenon of loss, or even to take care of the children of teachers and the poor do not have a sense of trust, and parents could guide their children promptly correct understanding. So parents of children to the correct family education so that children can enter kindergarten before forming a good habit, to accept collective education has laid a good foundation, can make up for the lack of mass education. Second, a good family education is the 21st century created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for personnel "China's 1990s development program for children" in the specified: "Today's children are the masters of the 21st century, child protection and the bottom-up development i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population base, which is a prerequisite for development. The healthy growth of children Related to the future and destiny of the motherl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entire nation, from the start with children. "And:" In 2000 to make 90 percent of children (under the age of 14) of the parents to varying degrees, master conservation, education of children of knowledge. "This Top targeted the parents shoulders for the state created the heavy responsibility of the 21st century talents. Can this generation of children training to become Dezhitimei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people, this country is Houjiyouren relationship to the Bainiantaiji. Fu-Lu Bell also said: "The country's fate is not so much lies in the hands of those in power, we might as well have said to be in the hands of his mother." This sentence is very philosophical, it profoundly understand the parents pick in the education of their children in The role played by. Parents should first clear direction of education and national interests, the people's request in line with the principle, the child can not be regarded as private property,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the idea of the country, correct educational purposes. China's 21st century is what the situation, with the words of Comrade Deng Xiaoping, to make our country in the middle of the 21st century to achieve the level of moderately developed countries, per capita income reached 4,000 U.S. dollars, in gross national product amounted to 6 trillion U.S. dollars. The 21st century should be a good ideologies and noble moral character, and improve the psychological quality, positive spirit of cooperation with others, strong adaptability, Chikunailao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generation. If the 21st century do not have such a group of high-quality builders is very difficult to complete this great, with such a quality is not overnight can do, and a good family education training is a prerequisite for high-quality people. Third, a good family education is a catalyst to optimize the children hearts Children from infancy into childhood, with age, from the family environment will eventually enter the small community, contact with the crowd outside the home, things. Lee Jia Choue those in society from time to time to enter the child's perspective, adults take isolation tactics will not work, because in the family video from different angles will continue to reflect the reality in today's society, issues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have The. Children, especially young children lack a rational ability to distinguish right from wrong, but sensitive than adults have the feeling of capacity. They occurred around the kind of terrible things, sensitive, and this sensitivity training is the ability to rationally distinguish between a good basis, as parents should take advantage of this extension, help the children feel in this capacity on the basis of ,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life of the ability to identify and psychological capacity, social filter information, optimize the hearts of young children. If parents in their daily life can be for young children is not strong capacity to accept the characteristics specific to seize the day-to-day chores, help children understand the community in identifying the Shishifeifei, specifically so that they feel Lee's bright side, Experience to the ugly despicable, can help children enhance the Yangshan Chuxie sense of justice, thus resist the dark side of the ugly soul of the child erosion. For example, today's video into the urban residents in almost every family, the children almost every day to deal with them, it can be said is not out of their homes, Bianzhi the world. Which can be received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all kinds of information. There are political situati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ordinary people of Sushi, from which you can learn a lot of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of major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events, both within and outside small home. It is inevitable that some homicide violence, obscene absurdity of the lens Yingru child's eyelid. Parents should address these issues timely guidance, to improve their children's ability to identify, we need to keep their own perceptions of behaviour, for their children establish a positive image, optimizing the hearts of children, the prevention of child make mistakes, and even violations of law and discipline. Family to work in this area, help small and stability of the environment. The family is society's cells, with healthy cells, can we have a sound body, the sick cells, the body will cause disease. As an ancient saying goes: "body repair and then home-and-then-State governance, rule of the then-world", "Qijia, the country, the world-the" point of view is that this truth. For this reason parents do a good job in optimizing the work of children's mental stability and social, stability and national power in ages. In short, as parents to the importance of family education fully and conscientiously do a good job in their children's education, make good parents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for the country to train qualified personnel in the building.
《美国历史发挥作用的黑人》美国南北战争 亦称“美国内战”(1861—1865),美国北部诸州同南部发动叛乱的各奴隶制州之间的战争,是资本主义北部同奴隶制南部之间对抗性矛盾激化的结果。在美国历史上,黑人的作用比较明显的在体育运动上外,在政治上、宗教上都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这种在政治上的地位黑人已经达到了巅峰;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内容可以参考:1、在美国黑人政治地位明显提高,从林肯总统呼吁并解决对黑人的奴役和歧视被暗杀到现在出现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可以看作是美国国内人权进步的一种象征。2、南北战争时期《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后积极参军,击败南方政府,促成国家再统一和强大;美国南北战争 约有19万黑人(其中72%来自南部各州)入伍,25万黑人在后方勤务部队中服役。 3、人种融合,使用社会的发展,20世纪前绝大部分黑人生活的处境,他们先是充当奴隶,后来成为谷物分成制佃农,而后者是20世纪的产物,是农村黑人大规模迁往城市带来的后果。在这样两种环境下,黑人既吸收了白人文化,又发展了自己独特的亚文化。一方面,黑人接受了美国民主信条中的平等价值观;另一方面,他们不得不面对不平等和不为社会接受的现实。这促进了一个独特的文化共同体的形成。4、身体素质良好,推动了美国体育发展;这个比较多的,资金找找补充。 5、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为美国民主献出生命,马丁·路德·金为黑人谋求平等,发动了美国的民权运动,功绩卓著,闻名于世。金在成为民权运动积极分子之前,是黑人社区必有的浸礼会的牧师。民权运动是美国黑人教会的产物,本文记叙金的第一次民权演说,揭示了民权运动与黑人教会的关系。 6、马尔科姆·艾克斯于1925年出生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东部的奥马哈市,少年时期是个不学无术的街头混混,贩毒、吸毒、滥交、抢劫、杀人几乎无恶不作。终于自食恶果,被抓入监狱。入狱后,他居然从看字典开始,学习了世界历史,哲学,政治,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并参加了黑色穆斯林组织。出狱后,他投身黑人运动,成为声望仅次于马丁·路德·金的黑人运动领袖。参考文献: 美国黑人解放运动简史 美国黑人在觉醒 黑皮肤的感觉——美国黑人音乐文化 非洲裔美国黑人小说及其传统 走向后代多元文化主义:从里德和罗思看美国黑人和犹太文学的新趋向 大海(美国黑人诗人兰斯顿.休斯自传) 美国黑人文学的巨星-托妮.莫里森小说创作论 美国黑人领袖及其政治思想研究 20世纪美国黑人小说史 一个美国黑人家族的历史—根 美国黑人史 美国黑人问题与南部农业经济 美国黑人教育发展研究 美国黑人文学的巨星--托妮.莫里森小说创作论 美国黑人短篇小说集 美国黑人斗争史 the American Negro/美国黑人研究 文化的断裂--美国黑人问题与南方重建
写美国的三权分立吧或者议会与人大的比较,都可以写的很深刻
看是什么内容的了,....
提供一些关于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的文献,供参考。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分析 关宏超 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6期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思考 张丰伟 商业会计:上半月-2008年11期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和所得税处理探析 谢克宝 现代商业-2008年15期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债务重组问题 周艳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11期论企业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及启示 梁邵华 当代经济-2008年4期浅论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 邓巧飞 经济论坛-2008年5期博弈论分析下我国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选择研究惠全红 张涛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年6期企业债务重组中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林瑾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8年1期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的问题 刘扬 职业技术-2007年12期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新变化 刘源 张迎彬 国际商务财会-2007年1期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 苏强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7年9期企业债务重组的纳税筹划 张美中 钱枫 财会学习-2007年11期小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管见 余业无 财会月刊-2005年16期浅议股份制企业债务重组及其核算 马淑英 李大勇 工业技术经济-1999年6期企业债务重组中的所得税会计问题探析 张捷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5期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变化及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李清华 张秀玲 绿色财会-2007年9期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纳税核算的影响 杨超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年9期某外贸企业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陈金妹 上海会计-2007年4期
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的研究论文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每一轮经济的调整,及产业结构的更新,大量债务便成为企业,金融机构乃至国家和地区的包袱,有人说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债务时代,随着债务的延伸和扩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的研究论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在现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可能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外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等,致使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出现暂时资金短缺,难以按时偿债,导致我国公司的债务重组活动日趋频繁,因而债务重组成为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现象,由此引起经济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字 :债务重组 清偿债务 公允价值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一、债务重组的背景介绍
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应该能够随着内外各种因素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式,善于经济管理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各种内外环境的变化,和不可控制的一些因素,企业可能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偿还债务。按照我国法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到期偿还债务时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作为债务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企业破产以偿还债务,此时可以通过协商使债权人做出某些让步,使债务人减轻负担,因此债务重组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就应运而生了。
二、债务重组概述
1.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2.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
(1)以资金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债券的资金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就债权人则为债务转为股权;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转为实收资本。
(3)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4)以上方式的组合。如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债务。
3.债务重组的原则
(1)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2)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债务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低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的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分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三、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
(1)债务重组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下进行债务重组时,修改债务条件通常会修改债务偿还期限,这就涉及到“时间”,资金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在不同的时间,资金的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在确定重组后的债务的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而不是采用现值,将把实质上属于债务重组范围的排除在外,使债务重组的损益确认不真实。
(2)错误的认识债务重组的作用
许多企业都错误的任务债务重组可以解决企业的所有债务问题,所以许多债务人企业纷纷进行债务重组,因为债务人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获得较大的收益,而且摆脱债务负担,许多企业不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而进行债务重组。
(3)债务重组为企业管理层贪**败提供了条件
在重组的过程中,由于目前一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从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到重组日组织实施都由经办人员一手操办,便将抵债资产变卖,用于一些不正当的开支,甚至债权人企业把原可以有希望收回的债权也按债务重组处理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经济发展甚至是我国的经济发展。
(4)债务重组成为粉饰报表的手段
许多企业钻法律的空隙,利用债务重组粉饰报表,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使报表使用者蒙受损失,不能准确的掌握企业的实际的经济状况,会导致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与债务重组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我国尚无建立一套完胜的规范企业重组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不少企业钻了空子,假借债务重组逃脱大量的债务。
四、完善我国债务重组的措施
(1)运用公允价值的同时要考虑资金时间价值
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根据谨慎性原则,对于那些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可靠取得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同时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以现值计量。
(2)合理的确定债务重组的对象和范围
由于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到外部某些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暂时性的经济效益低下或陷入财务困难,但其所处的行业是夕阳行业,前景比较好,有外力相助就可以摆脱困境,他们才是债务重组的对象。
(3)加强监管力度
债务人可以通过实施债务重组获得债务重组收益,也有可能进行利润操控,进而达到给报表使用者传递错误信息的目的,因此需要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企业出于不正当目的而进行关联交易搞假重组。
(4)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加强会计监督
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对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在较大程度上可以使会计人员摆脱与所在单位的利益关系,形成相对独立的工作环境。从而保证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计信息的公正性。
(5)调整企业会计监管政策
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中公司的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行为均有会计监管要求,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确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资格的唯一核心指标。因此,公司为了增发或配股往往通过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子或分母达到目的。从众多利润操纵的案例可以发现,操纵营业利润较难,而通过债务重组操纵非营业利润则很普遍。对此,应通过调整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规避企业利润操纵。
五、债务重组的发展前景
我国进入资本市场以后,泡沫经济的成分与日俱增。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每一轮经济的调整,及产业结构的更新,大量债务便成为企业,金融机构乃至国家和地区的包袱,有人说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债务时代,随着债务的延伸和扩大。人们对债务的认识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于是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债务重组便成为一门新兴的行业,债务不再是包袱,也可以包装成商品进入资本市场,运用多种凡是讲债务进行重组,在债务中能找到财务和商机和发展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债务重组也逐渐盛行起来。
参考文献:
[1]陈海清.谈债务重组的界定,财务通讯1999(9)42-43;
[2]周艳.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债务重组问题,合作经济与科技(11);
[3]向荣欣.论公允价值在新债务重组准则中的运用.管理观察 2010(1);
[4]贺云龙.谈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J],会计之友2007(9):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种法律是互相分工、互相配合的。仅就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而言,就有宪法、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的区别,它们各有其效力层次和调整范围。有些法律之间的相邻关系是很密切、很复杂的。完善婚姻家庭法制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思路和立法模式,决策者应当权衡利弊,作出切实可行的最佳选择。据我所知,对于如何完善婚姻家庭法制的问题,许多同志的思路是不同的。概括起来,可供选择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立法模式:第一,大法典模式。即制定《民法典》,以亲属法为《民法典》之一编。按此模式,制定《婚姻家庭法》的任务被制定《民法典》的任务吸收,现行《婚姻法》和《收养法》等有关法律的内容均可列入民法亲属编;在此基础上再作修改和补充,使之进一步完善。鉴于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需要有一个过程,民法典很难在近期内列入立法议程。从目前来看,在婚姻家庭立法上采取大法典的模式,可能性是不大的。当然也可以有另一种思路。一方面,将制定《民法典》列入长期规划;另一方面,先行制定《民法典》的亲属编,在其他各编以前通过、颁行。事在人为,这也不失为一种可供参考的方案。第二,小法典模式甲案。即制定独立法典式的亲属法。按此模式,《亲属法典》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亲属关系的基本法律。它既调整法定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也调整法定亲属之间的财产关系。同时,将《收养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作为《亲属法典》的子法。如有必要,还可制定其他一些单行法,将《亲属法典》中的某些制度进一步具体化。第三,小法典模式乙案。即制定独立法典式的婚姻家庭法。按此模式,《婚姻家庭法典》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同时,可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以外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关系,附带地纳入该法典的调整范围。《收养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作为《婚姻家庭法典》的子法。如有必要,还可制定其他一些单行法,将《婚姻家庭法典》中的某些制度进一步具体化。第四,单行法模式。即将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作为民事单行法之一,在法律体系中的层次与《收养法》、《继承法》等相同,这些民事单行法是各不相属的。如果有必要制定专门调整监护、抚养等关系的法律,也照此办理。将以上几种立法模式加以比较,我们认为小法典模式乙案是目前应当选择的最佳方案。由于我国以前所有的法律都不以法典为名,也可不称《婚姻家庭法典》而称《婚姻家庭法》。但是,它应当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那样,虽无法典之名,却有法典之实。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层次,显然是高于《收养法》的。前者对婚姻家庭制度作了全面的规定,后者规定的只是婚姻家庭制度中的一项具体制度。笔者认为,《婚姻家庭法》的体系结构,可按下列方案设计: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包括:婚姻家庭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婚姻家庭法的原则;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关于诉讼时效的若干特别规定。第二章,亲属。主要内容包括:亲属的种类;法律调整的亲属范围;亲系和行辈;亲属关系的一般效力;亲等及其计算方法。第三章,婚姻的成立或结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婚约的订立和解除;结婚条件;结婚程序;婚姻无效的原因;请求权人的范围;除斥期间;认定无效的程序;无效婚姻的后果。第四章,婚姻的效力或夫妻关系。主要内容包括:夫妻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夫妻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夫妻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此处所说的婚姻效力,仅指直接及于配偶双方的效力,不包括及于他人的效力。第五章,婚姻解除或离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依行政程序的协议离婚;离婚登记;在特定情况下对协议离婚的限制;依诉讼程序的离婚;诉讼中的离婚协议;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子女抚养归属;抚育费的负担和变更;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制;财产约定在分割时的效力;共同债务的清偿;出于法定缘由的损害赔偿;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第六章,生育制度或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包括:依法保障已婚者的生育权益;不生育的自由;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对适当晚育的鼓励;子女数的计算;对已有子女的再婚者的生育限制;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禁止歧视、虐待、残害不生育的妇女或只生女孩的妇女。第七章,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内容包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亲权及其内容;亲权的限制、丧失和恢复;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认领;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抚育;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其他法定义务;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成立拟制血亲关系的条件和期限;收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第八章,监护。主要内容包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其他法定亲属间的监护关系;监护的内容;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监护人的职责;对监护的监督;监护人的更换;监护关系的终止。第九章,扶养。主要内容包括:扶养权利人和扶养义务人的范围;扶养权利人的顺序;扶养义务人的顺序;扶养的程度;扶养费的给付和分担;扶养费的追索。第十章,法律责任或制裁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干涉婚姻自由的责任;重婚的责任;虐待家庭成员的责任;使用家庭暴力的责任;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责任;遗弃家庭成员的责任;违反计划生育义务的责任;非法收养的责任;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责任等。运用多层次的法律手段制裁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在规定上应当与《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相衔接。第十一章,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适用;外国婚姻家庭法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适用。对结婚、夫妻财产制、离婚、非婚生子女、收养、亲权、亲属监护、扶养等方面的准据法,应作明确的规定。第十二章,附则。主要内容包括:授权民政部制定有关婚姻登记的规定,在我国境内办理的涉外、涉侨、涉台、港、澳的婚姻登记的规定;授权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制定适用《婚姻家庭法》的变通和补充的规定以及《婚姻家庭法》的施行日期等。以上只是对《婚姻家庭法》体系结构的初步设想,还需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通过修改使之更加完善。希望能帮助你把·
如果要自己写,百度用资料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你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