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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与肥料投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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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与肥料投稿经历

中国土壤与肥料稿酬有多少?答:中国土壤与肥料稿酬有260元。

《土壤通报》

还可以吧,只要你的文章有新意。本人曾发过几篇。

土壤肥料学土壤研究论文

土壤:土壤是远古矿石风化而来,土壤有机质是草木植株落叶及根系腐烂形成。土壤中贮存着多种植物生长所必须的营养成分(有机物、氮磷钾、钙镁硅硫及硼锌锰钼铁钠等微量元素)。土壤有固定植物根系的作用,能为植物提供应养,土壤有机物可为微生物提供营养使其繁衍生息,土壤微生物在繁衍过程中代谢产物(有机酸、植物生长生长调节剂(赤霉素、吲哚类)等),有机酸可以将土壤中部分不溶于水的矿质元素及金属化合物溶解供植物吸收,可促使土壤形成稳定的团粒结构等等。土壤有机质的高低代表着土壤肥力的高低。所谓的肥料:指的是人为施入的无机化肥,随着人们追求高产,化学肥料的用量越来越大,不仅使土壤环境恶化质地变劣(肥料淋失造成水污染,土壤有机质逐渐减少而土壤越来越板结)例如:磷酸二铵长期大量使用致使磷酸盐与土壤中钙镁等离子形成不溶化合物致使土壤板结,并造成土壤元素失衡而行成增肥不增产,这就是肥料在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农业中的主要因素。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测土配方施肥,杜绝盲目而不合理的施肥,发展生物有机肥料,消除或减少化学肥料对环境及土壤的破坏及污染。从而使土壤理化性状及肥力逐渐恢复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学习肥料的使用及土壤肥料科学很重要,可指导农民根据土壤理化性状、供肥能力、作物形成产量所需肥料数量,根据肥料利用率计算出最经济的化肥施用量,配合有机肥料提高化肥利用率并起到改良土壤恢复地力之功效。水平有限!希望能帮到你。

1931年,经虞宏正教授推荐,进入中央地质调查所,在该所的土壤研究室和美国专家一起工作。1934年侯光炯任该室副主任,1937年晋升为主任。为了查清我国的土壤资源,他历尽艰辛,和同事们一起开展了大面积的土壤调查,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写出了《河北省定县土壤调查报告》、《中国北部及西北部之土壤》、《四川重庆区土壤概述》及《甘肃省东南部黄土之分布利用与管理》等论文。大量的实践使他牢固地树立了土壤科学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信念。1935年,侯光炯作为中央地质调查所土壤研究室的代表和邓植仪、张乃凤一起代表中国出席了在英国牛津召开的第三届国际土壤学大会,并宣读论文,首次对水稻土的发生、层次形态划分,特别是水稻土层次形态与生产力的关系,作了科学论述。会上还展出了,各种水稻土标本,系统地展示了中国水稻土的研究成果,受到与会科学家的重视。会后,侯光炯得到苏、美、德、法、英、意、匈、荷兰、瑞典等10多个国家的代表的邀请和中华教育基金会的资助,去各国进行访问和合作研究。侯光炯带着“中国土壤与欧美土壤有什么不同”的问题在外国进行了3年考察和研究。在瑞典写出了《土壤胶体两性活动规律》论文,在苏联写了《红壤成分与茶叶品质的关系》论文。抗日战争期间,受研究条件所限,他的一些有关研究农业土壤方法的创建,竟是在家中进行的。女儿帮助采集标本,妻子帮助试验。初试成功的“土壤粘韧性测定法”可以方便地用于测定土壤矿质胶体的性质,从而受到国内外同行们的重视。1946年,侯光炯转入四川大学任教授,主讲土壤肥料学、土壤化学、土壤地理学等课程。他教学认真负责,实行启发式教学,经常组织学生进行学术讨论、野外考察和科学研究。在这期间,与青年教师合作写了《土壤吸附养分状况和土壤粘韧性的关系》、《用粘韧曲线鉴定土壤特性》和《粘韧曲线的测定》3篇论文,刊于第四届国际土壤学大会论文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侯光炯应邀参加全国首次土壤肥料会议。朱德同志关于“土壤科学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号召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加坚定了他对中国土壤科学的发展要走自己的道路的信念。1952年院系调整后,成立了西南农学院,侯光炯任该院教授。为了使土壤科学紧密为农业规划和农业生产服务,他承担了云南橡胶宜林地考察;长江上游的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流域的土壤调查,以及后来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西南区农业土壤区划等任务。在完成这些任务的同时,写出《中国土壤粘韧性研究》,该文曾在匈牙利全国土壤学会上宣读,并译成俄文,转载入前苏联《土壤学》杂志,引起了国外行家们的共鸣;写出了《四川盆地内紫色土的分类与分区》,作为在巴黎召开的第六届国际土壤学大会的论文;写出《利用土壤层次评价土壤肥力的研究》论文,并在罗马尼亚召开的第八届国际土壤学大会上宣读。侯光炯认为,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必将带动土壤学科的发展。1956年,侯光炯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兼任中国科学院重庆土壤室主任,集中精力研究紫色土,于1960年提出了“农业土壤生理性”的见解。“文化大革命”期间侯光炯虽处困境,长期卧床的妻子又不幸去世,家庭和精神上的遭遇丝毫没有动摇他继续研究农业土壤的决心。1973年以来,他深入广阔农村长达18年之久,在四川简阳镇全区和长宁县相岭区蹲点,进行土壤科学理论应用的研究,提出了旱地的“大窝栽培”和冬水田的“自然免耕”技术,经大面积推广,有明显的增产效果,受到广大科学工作者的重视和农民的欢迎。侯光炯从事农业教育和土壤科学研究几十年如一日,勤于思考,敢于创新,热爱祖国、热爱科学,1955年被遴选为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曾先后被选为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6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89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以表彰他为发展中国土壤科学所作的贡献。土壤学家。上海金山人。1928年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农化系。西南农业大学教授、自然免耕研究所所长。从事土壤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达60年之久,在土壤肥力和土壤地理研究方面发现“光肥平衡”日周期变化的事实,从而开辟了土壤胶体热力学新领域;1986年通过鉴定的水田自然免耕新技术,到1988年底已在南方13省推广2200多万亩,增产率在15%以上;为适应土壤肥力研究的需要,创建了土壤胶体物理―土壤粘韧率和粘韧曲线,以及土壤胶体热力学+联式pH两种测定方法,并拟定了土壤肥力分类体系,为制定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1955年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1905年5月7日出生于江苏金山县(今属上海)吕巷镇。1911年至1917年就读于金山县吕巷镇第三小学。1917年秋至1922年秋在江苏南通甲种农校攻读农科。1922年秋至1923年夏毕业留校任棉花实验室技术员。1923年秋至1924年7月免试升入南通大学农科就读。1924年7月至1928年夏转入北平大学农学院农化系攻读本科,获农学士学位。1928年秋至1931年3月就职于北平大学农学院。1931年3月至1946年8月到南京,供职于前中央地质调查所土壤研究室,先后任调查员、室副主任、主任、主任技师。其间:1931年3月至1935年6月从事土壤调查、室内分析化验及水稻土研究。1935年7月赴英国牛津大学出席第三届国际土壤学会议。1935年7月至1937年2月先后到英、荷、德、瑞典、芬、苏、匈、意、美等国考察或短期合作研究。1937年2月至1938年7月回到南京前中央地质调查所,主持土壤研究室工作。抗日战争爆发后随迁长沙。先后赴浙东、赣中、湘南进行土壤调查。1938年8月至1940年8月随所迁重庆北碚,继续主持土壤研究室工作。1940年8月至1941年8月借调到江西地质调查所筹建土壤室和红壤改良实验室。1941年8月至1942年初回北碚原单位研究四川土壤。1942年初至1942年冬兼任四川大学和前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之一)土壤学教授。1943年初至1946年8月回土壤研究室工作,并兼重庆大学、川北大学教授。1946年8月至1948年任四川农改所技正,兼任四川大学农学院、铭贤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前身)教授。1948年起专任四川大学农学院教授。1948年至1952年12月任四川大学农学院教授。1952年12月至1996年11月逝世前在西南农业大学任教授,博士导师,先后兼任西南农业大学土化系主任、西南农科所土化系主任、中国科学院重庆土壤研究室主任、四川土壤研究室主任、宜宾自然免耕研究所所长、名誉所长,1996年任西南农业大学名誉校长。其间:195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后改称院士)、中国农科院学术委员。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6月赴匈牙利出席第六届国际土壤学会议。1964年6月赴罗马利亚出席第八届国际土壤学会议。1972年春至1980年春在四川简阳镇农村蹲点从事科研及高产试验、示范、推广。1978年至1983年任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土壤研究室主任。1980年春至1980年秋在宜宾江安县铁清乡蹲点从事科研及高产试验、示范、推广工作。1980年秋至逝世在宜宾长宁县农村蹲点科研,重点进行自然免耕高产研究、示范和推广。1994年4月赴墨西哥出席第十五届国际土壤学会议,会后顺访美国进行学术交流。1996年11月4日因病逝世,享年92岁。

土壤通报投稿经验

理论上可以,但是核心期刊有个问题就是会有你的投稿记录,我有过二次被据稿的经历,感觉上还是会有影响,虽然不是土壤通报,但性质上差不多,不过不是你所说的重复率过高这一问题,经过几次修改现在论文已经接收了。你的文章如果是综述重复率超过16%我的建议是不要再尝试了,直接转作他投,因为别人会有很深的影响:你的文章没有自己的思想。这问题很严重,如果你要是实验性文章就更不要投了,实验文章如果重复率超16%,那么创新何在啊?你自行斟酌,现在核心期刊综述类很难投,有可能还是搞搞实验工程之类,比较容易中。核心期刊现在挺难投的,主要是稿源比较多,有些时候实在投不出去可以考虑翻译成SCI,投一个影响因子0.5左右的试试,其实还是可能的(前提是一定要有点创新)。

《中国农学通报》

土壤肥料的研究热点论文

土壤:土壤是远古矿石风化而来,土壤有机质是草木植株落叶及根系腐烂形成。土壤中贮存着多种植物生长所必须的营养成分(有机物、氮磷钾、钙镁硅硫及硼锌锰钼铁钠等微量元素)。土壤有固定植物根系的作用,能为植物提供应养,土壤有机物可为微生物提供营养使其繁衍生息,土壤微生物在繁衍过程中代谢产物(有机酸、植物生长生长调节剂(赤霉素、吲哚类)等),有机酸可以将土壤中部分不溶于水的矿质元素及金属化合物溶解供植物吸收,可促使土壤形成稳定的团粒结构等等。土壤有机质的高低代表着土壤肥力的高低。所谓的肥料:指的是人为施入的无机化肥,随着人们追求高产,化学肥料的用量越来越大,不仅使土壤环境恶化质地变劣(肥料淋失造成水污染,土壤有机质逐渐减少而土壤越来越板结)例如:磷酸二铵长期大量使用致使磷酸盐与土壤中钙镁等离子形成不溶化合物致使土壤板结,并造成土壤元素失衡而行成增肥不增产,这就是肥料在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农业中的主要因素。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测土配方施肥,杜绝盲目而不合理的施肥,发展生物有机肥料,消除或减少化学肥料对环境及土壤的破坏及污染。从而使土壤理化性状及肥力逐渐恢复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学习肥料的使用及土壤肥料科学很重要,可指导农民根据土壤理化性状、供肥能力、作物形成产量所需肥料数量,根据肥料利用率计算出最经济的化肥施用量,配合有机肥料提高化肥利用率并起到改良土壤恢复地力之功效。水平有限!希望能帮到你。

meiyou

由于回答限制,很多出处的页面网址不能加上去,见谅。1.中国土壤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地区的污染现状及成因: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其中,一些地区土壤污染已呈严重态势,甚至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1.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是指密度 4.0以上的约 60种元素或密度在 5.0以上的45种元素。As和 Se是非金属,但是它们的毒性及某些性质与重金属相似,所以将 Se和硒列入重金属污染物范围内。污染土壤环境的重金属主要是指生物毒性显著的Hg、Cd、Pb、Cr以及类金属 As,还包括具有毒性的重金属 En、Cu、Co、Ni、Sn、V等污染物。当前最引起人类关注的是 Hg、Cd、Pb、Cr、As,它们被称为“五毒”(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及防治研究进展)。土壤中重金属的来源是多途径的,首先是成土母质本身含有重金属,不同的母质、成土过程所形成的土壤含有重金属量差异很大。此外,人类工农业生产活动,也造成重金属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我国 Cd 污染的土地涉及11 个省市的 25 个地区。 如江西省某县多达 44 % 的耕地受污染,形成670hm2 的“镉米”区;沈阳某污灌区农田土壤中 Cd 含量高达 130mg/kg ;成都东郊污灌区内米中含Cd 量高达165mg/kg 。 农业部农业环境监测总站 1996 ~ 1998 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污灌区 Cd 污染面积最大,占重金属超标面积的569 % ,而农产品 Cd 超标率达102 % (曹仁林等,2001)。我国各大城市的耕地土壤均存在不同程度的Cd 污染,其中沈阳市郊区和西安污灌区土壤 Cd 污染尤为严重,如沈阳市农田土壤中Cd 含量为088mg/kg ,西安污灌区土壤中Cd 含量为0628mg/kg(土壤镉污染特征及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机理)蛐岩县主要的土壤污染物为Mg和B.43%的采样点土壤 Mg含量达重度污染水平,最高超标21.16倍.仅有 211和 238两个采样点达到清洁标准;而 B的污染似乎更为普遍,所用采样点土壤 B浓度超标,50%的样点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其原因是 在岫岩县石唐、偏岭、风源等区域.分布有众多的衰 3 蚰岩县土壤捡剥统计值殛帚染指矬国营及乡镇、个体 经营的采矿、冶炼企业,以轻烧 Mg、重烧 Mg为主要工艺的菱镁矿加工业排放 出大量 MgO、SO2等 污染物./vlgO 白色粉末降落地表后,形成 MgCX~、Mg(H0 )2等反应产物,凝聚成大颗粒分散在土壤中,加之该区域土壤 中广泛存在的 MgSO+、MgCl2,形成硬壳覆盖地表,从根本上阻止作物生长.部分地区虽然作物可以生长,但土壤中可溶性 Mg被作物吸收,对人及其他生物的健康形成较大的威胁.而 B污染也是由于B矿点源污染所致(辽宁东部山区土壤污染状况与防治对策研究).稻米对于镉污染的吸附作用明显强于玉米、大豆等其他的作物品种在各种人为因素中,则主要包括工矿业、农业和交通等来源引起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2.污水灌溉污水灌溉等废弃物已造成大面积农田的土壤污染。如沈阳张士灌区用污水灌溉 20 多年后,污染耕地2 500多 hm 2,造成了严重的镉污染,稻田含镉 5~ 7m gökg。天津近郊因污水灌溉导致213 万 hm 2 农田受到污染。广州近郊因为污水灌溉而污染农田2 700hm 2 , 因施用含污染物的底泥造成1 333hm 2 的土壤被污染, 污染面积占郊区耕地面积的 46%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对北京某污灌区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 大约 60% 的土壤和 36% 的糙米存在污染问题(我国的土壤污染现状及其防治对策)。早在 30 年代 ,就有抚顺炼油厂污水排入浑河灌溉水稻的记载。到了 50 年代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北方一些干旱、半干旱地区,由于水资源比较紧张,为了充分利用污水的水肥资源,污水灌溉被大面积采纳、推广,这对促进当地农业的粮食生产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了1983 年,污水灌溉面积达到 2 ×106 hm2 。然而,由于长期的污水灌溉 ,土壤 —作物系统的污染逐渐暴露出来,为了解决这一土壤环境问题,污水的土地处理系统得到了应用和发展长三角、珠三角、辽中南城市群3个典型区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典型地区启动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建立健全基于风险评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从污染物的种类和类型上看 ,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未能有效预防导致我国新型污染物不断出现 ,这些新型污染物影响更持久 ,危害更大 ;从污染物的浓度上看 ,污染物的含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 ,一些污染物因为无法降解、逐步积累 ,增加还是非常快的。例如 ,有资料表明 ,近年来 ,上海土壤中汞和镉的含量增加了 50% ;浙江南部一些地区土壤中 Cu、Zn等重金属全部超标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部分检出率达100%。辽河流域据介绍,辽河流域是我国传统的工矿区之一,交通便利、矿产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石油、钢铁等工矿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资源利用效率较低,污染强度高;污染源污染治理水平低,化工、冶金、采矿、制药等行业污染严重,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落后,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加之辽河流域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环境执法能力薄弱,有些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污染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有关人士还指出,土壤污染和水污染是相互交替、互相影响的。一方面,部分地区的土壤污染是由于污灌造成的。由于辽河水资源短缺,为解决工农业用水问题而长期进行污水灌溉,使得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土壤,积累到一定程度,超过了土壤本身的自净限度。另一方面,辽河流域鞍山、辽阳等地是全国闻名的工矿区,常年的矿产开发造成一些矿区土壤污染非常严重,通过水体的冲刷,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加速了河流的污染。有专家指出,在资源和重工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下,工业生产的污染程度相对会比较高,治污难度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企业安装、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现象时有发生,使人防不胜防;同时,地方政府重地区GDP轻环境保护的意识依然存在,对污染现象听之任之。对于辽河而言,其治污问题面临更多重的考验——在当前经济危机的影响依然持续、东北老工业基地亟待振兴的形势下,一方面辽河流域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等问题严重,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另一方面,在2008年来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席卷之下,地方政府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失业率增加的巨大压力,一切工作的中心都集中到了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上来。环境治理面临着让位于经济发展而被忽视的问题。对于几十年污染“积重”的整个辽河流域,有人表示担心,“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根本不管所谓的环境污染,这么几十年下来,才造成整个流域污染情况严重。如果这一点不改,只是沿着‘污染——治理——污染’的老路子,最后只能是越治越污,环境越来越坏。”一. 长三角根据中科院南京土壤所2006年在南京郊区蔬菜基地做的定点测试,仅有40%的土壤处于安全等级,而30%的土壤已经受到污染。而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全省Ⅰ类和Ⅱ类土壤占调查区总面积的82%,其余18%的土壤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区域内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加上疏于防治,大量未经处理的废弃物通过多种渠道向土壤系统转移、残留,是形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近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139名村民被查出血铅严重超标,元凶是建在村里的一家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的蓄电池企业。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污染面积只有几百万公顷,而现在已经超过一千万公顷。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化,其中严重的是重金属污染,根据中科院生态所研究,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两千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此外农药、抗生素、病原菌等也成为土地污染的来源。土壤污染除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外,更为严重的是土壤对污染物具有富集作用,一些毒性大的污染物,如汞、镉等富集到作物果实中,人或牲畜食用后发生中毒。 如我国辽宁沈阳张士灌区由于长期引用工业废水灌溉,导致土壤和稻米中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人畜不能食用。土壤不能再作为耕地,只能改作他用。 3.固体废弃物堆放 另外,在农田中,由于化肥的不合理施用,农药喷施和 地膜等造成的污染也相当严重。2. 地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政策等方面的需求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环保总局在京召开首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且污染面积、分布和程度不清,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地方土壤保护工作防治措施缺乏依据和方向,状况不容乐观,面临诸多挑战。同时,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还非常欠缺,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也尚未形成,法律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关键,是实现土壤环境保护的最主要途径,它对保护土地质量,维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法律角度分析,土壤污染现状的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空白,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论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法律保障)。虽然若干法律中一些零星规定,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都是分散而不系统的,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农业用地土壤污染仍有继续加重的趋势,说明现行立法有限条款的粗略性规定不可能有效防治现代农业技术和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满足不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而法律的“真空”状态则会进一步滋长土地资源的滥用现象,加剧土壤污染问题(浅析我国土壤防治的法律问题)。在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中,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徐光华指出“缺乏相对统一的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是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目前的软肋。”区域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类环保问题,通常都很难靠一地的政府来解决。要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形势,两省一市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起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启动区域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区域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研究和制定,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因此,在现行法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土壤污染防治保护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健全和完善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混乱。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对于土壤的法律保护,实行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管理体制,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对土壤污染的行政管理,在这种体制下,管理主体林立,权力和责任分散,不仅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而且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由于土壤污染的来源多样,情况复杂,所以除了职责最多联系最为紧密的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有环境行政监管权力外,许多其他的部门如水利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在特定的情况下也有管理权限(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但是,由于法律并没有赋予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对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执法的监督权,同时对于各个执法部门之间在土壤污染处理上应当如何相互配合的重要问题也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导致了在具体的土壤保护的执法当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不到位,甚至部门之间借执法来争夺各自的利益,降低了土壤保护的整体实效,损害了土壤保护的整体利益,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之间如何监督协调没有具体规定,并且在实际环境行政执法管理中地方情况差异较大,出现的许多污染问题无法很好的得到解决,从而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扯皮、争权推责(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可以说,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不仅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效率,也浪费了诸多的行政管理资源。另外,在我国大多数基层地区尤其是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摆脱贫困的愿望强烈,大多领导干部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首要目标,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就会牺牲环境来图发展(防控农村土壤污染的迭律对策研)。因此,我国在对土壤污染管理及执法上也存在许多的问题。最后,土壤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有待加强。目前,虽然我国土壤污染比较严重,污染情况时有发生,但涉及土壤污染诉讼的案例却很少,从仅有的几个案例中,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土壤司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我国至今没有关于土壤污染修复和赔偿的条例规定,对企业也没有任何约束,即使土壤被污染了,也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2006年8月,甘肃省徽县发生的“铅中毒”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当时,这个县水阳乡的两个村庄共有368人查出血铅超标,其中14岁以下的儿童149人。经环保部门调查发现,位于这两个村庄附近的一家铅冶炼厂是重要污染源,造成当地土壤、空气和水体污染。虽然这家工厂后来被勒令关停,但如何给那些遭受污染损害的村民以有效的补偿,如何从根本上转变那种以群众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却是一个难题。(邱林,中国1/5耕地受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系国家行动。另外,在农村环境诉讼中,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我国农民是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城市发展的牺牲品,长期处于经济的困窘之中,他们的收入大多仅能勉强维持生计(防控农村土壤污染的迭律对策研)。与此同时,土壤污染对农民造成的损失是长期的也是巨大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诉讼费用直接与诉讼标的额挂钩 ,且实行诉讼费用预交制度 ,农民很有可能会因为交不起诉讼费用而无法得到司法保障(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1999年 12月 20 日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民吉村十三户农民向大庆市中院起诉 ,要求被告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土地污染损害赔偿518431. 06元。本案中十三户农民的土地污染发生于1993年 ,但是当年只给付原告青苗补偿款。由于农民对土地是否被污染不懂 ,在 1999年前没有提起诉讼 ,但一直以上访的形式找镇政府、土地局以及被告单位要求解决 ,虽在 1999年 11月 4日达成协议 ,但未实际履行。1999 年 12 月 ,原告向大庆市农业局申请对受污染的农田进行取样化验鉴定。2000年 1月农业局进行了取样 ,并由市农业局送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2001 年 5 月农业局根据检验结果又组织五位专家现场勘查 ,做出鉴定意见:已造成受污染农田土坡次生盐渍化 ,对农作物已造成严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该案件从 1999 年 12 月到 2003 年 12 月 ,经两级法院长达四年的审理 ,最终法庭调解结案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159607. 38元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大庆中院以原告超诉讼时效为由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后原告不服 ,但由于农民多年未耕种土地无收入没有上诉费用 ,为维护原告人合法权益 ,由代理人交上诉费 10196. 00元 ,才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终的保护(一件土地污染损害赔偿案的艰难诉讼)。因此,为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应在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基础上,细化、扩展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或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督和管理。从法律上,对污染灌溉、工矿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化肥农药等土壤污染物及污染行为作出明确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另外,在法律法规中应当理顺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土壤污染的动态监测评价制度,制定相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规划制度,确立土壤污染的环境标准,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措施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相关的制度。(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论文)。3.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政策建议由于土壤污染的潜伏性、不可逆性、长期性和后果严重性等特点,土壤环境保护应遵循 “防重于治”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对未被污染的土壤采取预防措施,要控制或消除污染源;对已经污染的土壤则要采取积极治理措施 ,将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现状与展望)。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起来相当困难,相对于污染物在土壤-植物系统中含量、行为、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毒理、代谢模式和与重金属有关的流行病等方面的研究,土壤污染的治理与管理研究要薄弱得多,大多数治理方法尚处在试验阶段,再加之考虑到治理费用等问题,能应用的成熟方法目前很少。总结出现的各类土壤污染治理方法,大体上可分以下四类:1.工程措施(包括客土、换土、翻土、去表土、隔离、热处理、电化学方法等)此种方法效果好、稳定,是一种治本措施,适用于大多污染物和多种条件,但一般在小范围内较实用,且代价昂贵,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或其他介质的潜在污染。近年来,把污水、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引进土壤治理过程中,开辟了土壤污染治理新的途径,如磁分离技术、阴阳离子代换法等(土壤污染治理方法研究)。2.化学措施施用改良剂、抑制剂等降低土壤污染物的水溶性、扩散性和生物有效性 ,从而降低污染物进入生物链的能力,减轻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危害()。例如:在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中加入石灰、矿渣等碱性物质,使重金属生成氢氧化物沉淀。或添加膨润土、合成沸石等交换容量较大的物质来钝化土壤中的重金属等。3.生物措施生物治理方法有着物理治理方法和化学治理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处理费用低,其处理成本只相当于物化方法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②处理效果好,对环境的影响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破坏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土壤环境;③处理操作简单,可以就地进行处理。基于这些优点,应用生物修复已成为当今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的一大热点(土壤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进展)。生物措施是利用特定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吸收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与此措施相对应的新兴学科“环境生物技术”方兴未艾。应用现场污染治理的生物措施始于 1989 年 3 月,美国阿拉斯加海岸被石油污染,采用了两组亲脂性微生物后,使其净化过程加快了两倍。早期生物治理采用的主体生物类群多为微生物。最近,植物修复正成为生物治理措施中的一个亮点。植物对污染点的修复有三种方式:植物固定、植物挥发和植物吸收。研究表明,利用适当的植物不但可去除土壤环境中的有机物,还可以去除重金属和放射性核素。超累积植物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者追寻、筛选的目标。我国对植物修复和超积累植物的研究已有良好的开端(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例如,在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的植物修复研究中,通过大量筛选研究发现,十字花科芸苔属植物(Brassica spp.)中的很多种或基因型具有较强的吸收累积 Cd特性。我国广泛种植的油菜(B.campestris)就是该属植物,其中某些品种或基因型在累积 Cd 方面可能很高。筛选并种植可食部位低积累 Cd 作物品种(低吸收或低转移),通过作物互做(间作、轮作)减少作物对Cd 的吸收等植物修复方面的研究也需做进一步研究(土壤镉污染特征及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机理)。4.农业措施包括增施有机肥提高环境容量、控制土壤水分、选择适宜形态化肥和选种抗污染农作物品种等。另外,国外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开展得较早 ,许多国家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污染土地识别、评价和处理体系 ,其中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土壤保护实践在世界范围内极具代表意义。在国外,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保护的立法经验很多。美国于1985年和1990年修订的《农业法》希望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的同时保护资源与环境,实现“持续农业”的发展。另外,1990年在联邦政府实施了“保护计划”管理。1987年为了控制农业水源水质而制定了《水质法》。欧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土壤保护政策,但现有许多欧盟立法都与土壤保护有关。如《关于环境保护、尤其是污泥农用时保护土壤的86/278/EEC指令》对农用污泥作出了规定;《关于废物的75/442/EEC指令》要求废物在处置时不能污染土壤;2004年底前,提出《关于堆肥和生物废弃物指令》,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潜在的污染,并鼓励使用被批准的混合肥料,等等。日本已经建立了由预防对策和治理对策构成的土壤环境保全体系。有《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1970)、《市街地土壤污染暂定对策方针》(1986)、《土壤污染环境标准》(1991)、《土壤污染对策法》(2002),等等。《土壤污染对策法》的实施,使得污染治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化,以前无法计算的环保社会效益可体现为可以计算的经济效益,此种趋势表明日本的土壤环境保护已经呈现出新的阶段特点[3]。这些国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重视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大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虞锡君向记者介绍道,生态补偿机制,又称生态系统服务付费,主要原则就是“污染者付费”和“保护者受偿”——由污染事故的责任方治理土壤污染、或者支付土壤污染治理的费用。国外在这方面有过不少成功案例——1972年,美国通过的《纳税人减税法》,目的之一就是以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来刺激私人资本投资于土壤清洁治理。根据美国政府的报告,其直接结果是吸引了34亿美元的私人投资,8000个受到污染的棕色地块恢复了生产能力。虞锡君表示,在区域联动的基础上确立土壤生态直接补偿制度,或许是我们目前值得努力的方向(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郑进华 彭 强 郑晓琴.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A], 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7.8.12~15•兰州)论文集高拯民.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现状与展望lJ1.土壤学报,1989,26 (3):262-272.

材料科学与工艺投稿经历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可以在工业、航空类企业从事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生产管理、材料工程、质量检测等工作,也可以在科研类单位从事材料研发、性能测试、显微分析等工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主要研究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多种材料领域的基础知识和材料制备、加工成型的基本技能,探索材料的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从而能够更好地对材料进行利用和改性。例如:卫星外壳材料的强度提升、手机液晶面板材料的清晰度优化、医疗行业人造关节的耐用度提高等。材料科学与工程主要学《材料科学基础》、《物理化学》、《量子与统计力学》、《固体物理》、《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力学》、《现代材料测试方法》、《材料工艺与设备》、《材料热力学》、《功能材料及应用》等。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无机非金属材料。开设院校有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湖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等。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不会,这个专业非常有前景。

材料科学与工程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材料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2012年,该专业正式出现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中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具备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等方面知识,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人文情怀,又有较强的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在金属材料及其复合材料制备、成型、热处理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 。

学科发展历史

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前身是1865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成立之初的地质与采矿学科,后来学科经过发展逐渐衍生出冶金专业,之后从冶金中分化出金属材料专业,随着化工学科中陶瓷材料和高分子材料的并入,最终形成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1950年之后,中国材料科学在国内开始起步,国内各重点理工科大学在不同学科门类中都设有材料相关的系部。例如,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科始于1952年成立的金属热处理专业和1955年成立的焊接专业;天津大学材料学科始于1952年成立的硅酸盐工学专业、1952年成立的金属热处理设备及车间专业和1958年成立的塑料工学专业。

20世纪50年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模式是仿照前苏联,专业划分细致,学生知识面较狭窄,培养的毕业生服从国家统一分配,可立即赴相应岗位任职。

改革开放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国家对人才培养理念和思路的转变,各大高校纷纷将分散在不同系部的材料学科资源加以抽提和整合建立了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并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大学科趋势下,打破传统按照材料类别进行培养的模式施行大材料教育 。

199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最先出现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的“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80205Y 。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9年印发的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修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正式出现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中 。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这个专业还是很不错的,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从朋友那里了解到的吧。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挺好的,毕业的学生,既可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研究,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生产技术开发和过程控制,材料应用等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科技工作,也可承担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科技管理和经营工作。

材料科学与工程,是一个工科专业。既然是个工科专业,我就拿一个工业产品做例子。咱家里都有电视对吧,这个电视呢,有外壳,有显像管,有芯片,有CPU,有电源,有底座。电视这个整体呢,就是材料科学与工程,那些零部件呢,就是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材料化学、材料物理这些专业。这下明白了吧?

要想成功的做出一台电视,是不是需要所有的零部件呢?当然!但是作为一个集成商,你可以把零部件都外包制作,所以呢,作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其他那些细分专业你都得学一点,但不一定样样都精。

生活中无处不材料,居住的房子,使用的家具,乘坐的交通工具,装东西用的袋子,身上背的皮包,脚下蹬的鞋子,全都需要材料。材料的具体成分、组成的结构、使用的性能、成型的过程、耐用性的保障就都是你要研究的对象了。

既然如此,那么材料科学(原理)、材料工艺(手段)、材料分析(方法)、物理、化学你就都要学到。它不像是一个纯的工科专业,准确的说,这是一个工+理的专业。

  • 索引序列
  • 中国土壤与肥料投稿经历
  • 土壤肥料学土壤研究论文
  • 土壤通报投稿经验
  • 土壤肥料的研究热点论文
  • 材料科学与工艺投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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