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该刊设药学前沿、论文、简报、技术交流、快讯、综述、论坛等栏目。论文一般在6000~8000字,简报、技术交流一般在4000字内;快讯不超过2000字;综述一般不超过8 000字,引用文献中近5年发表的应占70%以上,并结合本人工作提出见解。以上论文均需附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1.2 来稿一式两份,文责自负,须附单位介绍信(本校论文须经科学技术处审查)。作者自留底稿,不得一稿多投。请于投稿同时邮汇至本刊编辑部,附言栏注明第一作者姓名及论文题目。1.3 来稿须注明通讯作者(1位),用上标“*”标注在作者署名后,并在首页脚注处注明其电话、传真和E-mail。基金资助论文在首页脚注注明基金名称和项目编号,在英文关键词后注明基金名称(英文)和项目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1.4 作者收到本刊回执,则表明来稿已进入审稿程序,若3个月内未收到有关稿件处理情况的通知,则文稿仍在审阅中,若作者欲改投他刊,请先与本编辑部联系。基金资助论文在符合发表的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国家重大项目基金论文可进入快速评审通道,并尽快发表。1.5 需作修改的稿件,请作者按退修通知的要求逐项修改并加以说明。修改稿连同修改说明同时寄回(或发至本刊电子信箱)。退修时间超过60天,则按新稿处理。1.6 来稿是否采用,均由本刊编委会最终审定。本编辑部对来稿可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涉及内容的重大修改须征得作者同意。文稿刊用前,编辑部与作者签署论文出版合同。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数据库,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付给,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稿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否则视为同意。
中国药理学报审稿人意见大约1-2个月返回。中国药理学通报杂志审稿周期在1-2个月,时间还是比较快的。
1 岩土工程学报 2 建筑结构学报 3 土木工程学报 4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 5 建筑结构 6 工业建筑 7 哈尔滨建筑大学学报 8 中国给水排水 9 岩土力学 10 建筑技术通讯.给水排水(改名为:给水排水) 11 施工技术 12 建筑技术 13 世界建筑 14 建筑科学 15 世界地震工程 16 建筑学报 17 混凝土 18 工程勘察 19 城市规划 20 暖通空调 2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2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23 建筑机械 24 四川建筑科学研究 25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26 新型建筑材料 27 空间结构 28 城市规划汇刊
不好投的,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系统期刊是不好投的,审核比较严
国内土木期刊较好的,我凭印象写一些《土木工程学报》,土木工程学会主办,我们戏称为土木工程试验学报。(待会把手头这篇论文写完,有空了写个关于试验的吐槽)《工程力学》,清华大学主办《建筑结构学报》,注意区别《建筑结构》,两者档次还是有差别的,学报档次高。《振动与冲击》,上海交大主办,研一的时候投过,审稿很快,录用也很快。《铁道学报》《中国公路学报》《中国铁道科学研究》,这三个是行业期刊,由于行业与土木联系紧密所以也算土木类期刊。
建筑科学类核心期刊表 1 岩土工程学报2 建筑结构学报3 土木工程学报4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 5 建筑结构6 工业建筑7 哈尔滨建筑大学学报8 中国给水排水9 岩土力学10 建筑技术通讯.给水排水(改名为:给水排水)11 施工技术12 建筑技术13 世界建筑14 建筑科学15 世界地震工程16 建筑学报17 混凝土18 工程勘察19 城市规划20 暖通空调2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2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3 建筑机械24 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5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6 新型建筑材料27 空间结构28 城市规划汇刊水利工程类核心期刊表 1 水利学报2 泥沙研究3 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4 水利水电技术5 人民黄河6 水力发电7 水科学进展8 人民长江9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10 水力发电学报11 水利水运工程学报12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13 长江科学院院报14 水利水电科技进展综合性交通运输类核心期刊表 1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 交通运输工程学报铁路运输类核心期刊表 1 铁道学报2 铁道车辆3 中国铁道科学4 铁道运输与经济5 内燃机车6 中国铁路7 铁道建筑8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改名为:铁道科学与工程学报)9 铁道工程学报10 路基工程公路运输类核心期刊表 1 汽车工程2 中国公路学报3 汽车技术 4 公路5 桥梁建设6 公路交通科技7 现代隧道技术8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学报(与西安工程学院学报的一部分合并为: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9 国外桥梁(改名为:世界桥梁)10 世界汽车11 筑路机械与施工机械化12 中外公路
大部分是这样的,不过也有关系因素在里面,所以不好说,祝你好运
不正常,可以认为凉了,没有人一天能审完论文到,打评语都打不完,除非是拒稿,拒稿可以很简单。
我也是这种情况,不知道是终审后才给消息,还是进入复审就有录用的可能性。
不对,外审是在初审结束之后,将文章传给权威机构或者个人进行盲审。外审通过之后,一般就基本会被录用了。你这种情况貌似是再走了一道程序,你要是很着急用录用通知的话,打电话给杂志社问个究竟。
煤炭学报初审结果邀请专家把关,意思就是说煤炭学一定要达到技术标准才可以申请生产。
联系药品监管部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生产企业等,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进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系统逐项填报,最后提交就可以了。1 目的:建立产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以保证药物的安全有效。2 范围: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3 职责:质管部、销售部相关人员对其实施负责。4 规定4.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范围:4.1.1 涉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4.1.2 疑为药品所致的突变、癌变、畸形。4.1.3 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4.1.4 药物依赖性。4.1.5 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4.1.6 新药投产使用后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4.1.7 其他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4.2 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监察。4.3 加强质量监督和质量分析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4.4 对公司上市五年以内的产品的安全有效问题应进行密切追踪,随时收集所有可疑的不良反应病例作好详细记录,按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集中报告。4.5 对公司上市五年以上的产品,要重点收集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当地药监局,并以快速有效方式向四川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患者个人如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1、患者在市场上药店购买的药品使用后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患者应到原药店将相应信息报告给药店负责人员,之后再由药店负责统一上报。也可以由经治医师上报。
2、患者在医疗机构内使用药品后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①门诊患者可直接报告给就诊医师或药房药剂师,之后由药学部门统一上报;②住院患者,由主治医师或护理人员收集信息后上报医院药学部门。
医疗机构如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组织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内,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一般由药学部或临床药学科设专职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主要负责(对职称或职位无明确限定),临床药师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络内其他兼职监测员分布在各科室门诊及病区,均是医师、护师或所在病区的临床药师兼职从事上报工作。
上报流程:由各门诊及病区的兼职监测员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至专职监测员处;再由专职监测员通过国家中心的网络平台进行网络直报。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上报原则:可疑即报
药品不良反应在很多时候无法判断是由治疗过程中同时应用的哪一种药物引起,或是反应的发生原因有无其它的非药物因素。事实上,在一个反应发生时,能够100%完全确认是某一个药品引起的反应的情况非常少。
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提供药品安全性数据,及时警戒,只要是药物使用后发生的不良事件都作为药品不良反应进行上报,并在报告中分“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六个级别对这一例报告进行评价。
报告管理类别:《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对不同程度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了明确的定义。
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①导致死亡;
②危及生命;
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④导致显着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 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3、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报告时限: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获知的死亡病例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并在15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其他说明
①怀疑药品:是指患者使用的怀疑与不良反应发生有关的药品。
②并用药品:指发生此药品不良反应时患者除怀疑药品外的其他用药情况, 包括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或中草药等。
③用法用量:包括每次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每日给药次数,例如, 5mg,口服,每日 2 次。
报告的处理
所有的报告将会录入数据库,专业人员会分析药品和不良反应/事件之间的关系。 根据药品风险的普遍性或者严重程度, 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关措施,如在药品说明书中加入警示信息,更新药品如何安全使用的信息等。在极少数情况下,当认为药品的风险大于效益时, 药品也会撤市。
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虽然使用的报告表与一般的不良反应一样是统一格式,但“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一栏的填写要求更加详尽,尤其是不良反应发生前后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患者的病情转归。
一般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对于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建议首选向经治医师报告,一是医师可以诊断确认是由哪种药物引起,是否与其他疾病有关;二是对于严重不良反应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治疗处理;三是医师诊断后可以提供更为专业详细的不良反应资料。个人也可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电话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作用于机体,除了发挥治疗的功效外,有时还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产生某些与药品治疗目的无关而对人体有损害的反应,这就是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可分为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和继发感染(也称二重感染)四大类。不良反应有大小和强弱的差异,它可以使人感到不适、使病情恶化、引发新的疾病,甚至置人于死地。
在现实生活中,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在长期使用或用药量较大时,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出现严重的毒副反应。严格地讲,几乎所有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但是,只要合理使用药物,就能避免或使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般病例逐级、定期报告,应在发现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上报工作。发现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ADR监测中心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在长期使用或用药量较大时,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出现严重的毒副反应。严格地讲,几乎所有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但是,只要合理使用药物,就能避免或使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表现及分类:
药品作用于机体,除了发挥治疗的功效外,有时还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产生某些与药品治疗目的无关而对人体有损害的反应,这就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可分为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和继发感染(也称二重感染)四大类。不良反应有大小和强弱的差异,它可以使人感到不适、使病情恶化、引发新的疾病,甚至置人于死地。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疗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这是临床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药品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