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类论文怎么写才好呢?不知道的同学可以看看下面的 方法 。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框架和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案例分析类论文框架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 文章 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案例分析类论文范文:《名牌战略案例分析》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中国企业有了更广阔的舞台,过去三十年中国的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各类品牌从无到有,华为和中兴,三一和中联,苏宁和国美都算是各自行业的响当当的品牌,但是和国外名牌相比,它们或多或少都还存在一些差距,本文阐述了名牌战略意义和规划 实施方案 ,通过描述品牌战略的目标和其为企业提高其自身竞争力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说明了企业推进名牌战略的必要性。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名牌;案例;对策 引言 随着中国全面融入WTO,国内企业获得了和外资巨头同台竞技的机会,我们在脱口而出耐克、苹果、奔驰等等这些国外名牌产品的当务之急是要打造出自己的名牌产品,让国内企业走向世界,让国内名牌产品享誉世界,成为真正的世界级名牌。本文就名牌战略做了一个抛砖引玉的分析。 1 名牌战略的含义及意义 名牌战略作为一个企业的战略布局和提升竞争至关重要。名牌战略含义即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以及消费者的不断变化,为求得长期持久品牌竞争优势,保持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并使品牌得以发展,在分析研究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所制定的企业总体谋划。 一个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能否做大做强,都与名牌战略的实施息息相关。如果把企业比作一个人,产品就是这个人的核心,那么品牌就是人的外表。产品能否卖得出去,与品牌是否响亮有重要关系。据研究表明:品牌已成为企业被消费者认知的第一因素,能够为企业在 市场营销 中赢得知名度,带来巨额的超值利润。所以作为一个有目标有做大做强想法的企业一定是非常重视名牌战略的。 2 打造名牌企业 2.1商标和品牌。 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符号或设计,或者是它们的组合。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只有经过我国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才具有合法的权益。品牌要获得法律的保护, 注册商标 是必不可少的。 商标的设计应该是简单、明了,能明确的传达出产品的信息。同时具有内涵和美观的。比如世界著名体育用品NIKE的商标就很有内涵和美感。耐克商标象征着希腊胜利女神翅膀的羽毛,代表着速度,同时也代表着动感和轻柔。耐克公司的耐克商标,图案是个小钩子,造型简洁有力,急如闪电,一看就让人想到使用耐克体育用品后所产生的速度和爆发力。再比如世界著名户外用品提供商NORTH FACE的商标也同样如此。 2.2名牌战略的规划和实施。 名牌战略的规划和实施首先要明确产品的市场定位和目标人群。面对不同的目标人群,我们在宣传的时候就要采取不同的 渠道 。就拿食品行业的名牌产品双汇和汽车行业的名牌产品奔驰来说,前者的市场定位和目标人群是所有的普通百姓尤其是家庭主妇,所以我们在投放 广告 的时候一般会选择地方卫视或者像央视六套这种以播放电影和电视剧为主的媒体。因为这些媒体的受众更多的是一般老百姓尤其是家庭主妇。而奔驰的市场定位和目标人群是则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成功人士,尤其是一些成功的商业人士,所以我们看到奔驰的宣传渠道有中央二套和五套这种商业人士关注得比较多的媒体。还有在奥运会场以及F1方程式 赛车 的赛场的跑道上我们也随处可见名牌车的巨大展板,显然比较成功的商业人士比普通老百姓更有机会出现在奥运会和F1方程式赛车的观赏台上。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产品的推广方式也愈发多样化,除了上面提到的两种比较传统的方式外,现在的电梯楼宇广告、互联网广告也越来越受到商家的热捧。其实不管品牌的推广方式如何日新月异,只有明确产品的市场定位和目标人群,我们才能找到适合的推广方式。 2.3名牌的保持与维护。 在某一时成为名牌并不难,难的是不管风云如何变幻都能保持名牌产品的称号。比如我们曾经耳熟能详的VCD品牌“爱多”到现在已基本只剩下它的 传说 。“爱多VCD”由胡志标创立。20世纪90年代后期,“爱多VCD”红遍大江南北,一度是中国家电行业最成功的品牌之一,爱多公司也成为了当时民营企业的光辉典范。爱多的发展曾创造了中国家电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这个奇迹既包括成功的一面,也包括失败的一面。爱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辉煌走向破灭,仅仅只用了四年左右的时间。我们在扼腕叹息一个名牌的消失时更应该 总结 它失败的 经验 ,以警醒后来者。经过我们查阅大量资料,我们将“爱多”的没落归结为以下几条: 一: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决策机制不科学。 三:对市场变化的把握不够敏感。 除了这三条可归纳的原因外,还有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因,比如我们当前比较出名的一些品牌的创始人都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企业家群体,那是一个草莽丛生的年代,创始人的性格特征也被刻进了品牌的灵魂里,而胡志标喜欢狂飙突进的做事风格或许也为“爱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关于企业创始人对品牌的影响我们认为最值得研究的是苏宁电器和国美电器,两者都是中国家电连锁最著名的品牌,但两者发展到如今风格越来越不一样,国美给人的印象是强势霸道追求速度与规模,这与黄光裕作为潮汕人那种熟谙丛林法则的思想是分不开的。而苏宁给人的印象是低调务实,稳扎稳打,这与张近东的个人风格是分不开的。所以一个品牌的维护还应该注意 企业 文化 的建设,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品牌表达的是一个企业的文化和风格。而企业文化则是创始人或管理层意志的外在体现。 3 结束语 总结以上经验,我们在发动品牌战略时应该明白创名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企业不断创新发展的结果。纵观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创业史,均是从一般的企业、普通的品牌,通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上百年的历史洗礼,革故鼎新,才脱颖而出,成为当今鹤立鸡群的名牌。要实施名牌战略,创出名牌,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精心组织实施。在产品的名牌地位确立后,还要花心思去维护与巩固。正所谓守江山比打江山难,只有经得起时代潮流检验的品牌才能成为真正的名牌。 参考文献 [1] 成志明.苏宁背后的力量(信息化天梯).中信出版社 .2010 [2] 吴晓波 .大败局 .浙江人民出版社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0 案例分析类论文范文:《电梯事故案例分析》 随着高楼大厦的不断增多,电梯已经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当中,随之而来的电梯安全问题渐渐显现出来。我国电梯相关部门对电梯的安全非常重视,对电梯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并不断颁布和修订与电梯有关的标准、安装技术规范来防止电梯发生事故,但电梯事故仍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例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10年,全国电梯伤亡事故共发生了44起,在2011年发生了55起),电梯事故已成为严峻的社会性问题。2011年7月5日9时36分,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出口奥的斯自动扶梯在上行过程中突然逆转下行,造成1人死亡,30人受伤。这一事故犹如导火索,连日来成为大众瞩目、媒体追踪的 热点 。这起北京地铁电梯事故究竟折射了什么? 一、 企业主体责任缺失 北京地铁电梯事故发生之后,许多媒体在发表的言论与报道中剑指奥的斯这家品牌企业主体责任的缺失。7月8日千龙网报道,7月7日晚,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联合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卫生局、京港地铁、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扶梯事故处理进展。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北京市所有轨道交通使用的均为公共交通重载型自动扶梯,而奥的斯事故批次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张巨明指出,此次事故电梯具体批次为奥的斯品牌513MPE型,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固定零件损害,驱动主机发生偏移,驱动链条脱落,造成扶梯下滑。“两个固定螺栓无故折断,造成工作制动器没有启动,而附加制动器没有启动的原因正委托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检。”张巨明指出,可初步认定此次事故是因奥的斯此款电梯存在设计缺陷,同时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近年来,奥的斯电梯事故频发。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梯生产商之一,奥的斯目前在中国经营奥的斯、西子、大连星玛和江南快速四个电梯品牌,但近年却频发事故,质量问题堪忧。总部在美国的奥的斯从150多年前卖出第一部电梯,到现在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迅猛扩张的同时却忽视质量安全隐患,已经脱离了企业经营的根本原则。奥的斯在“环境、健康与安全”上为自己提出了“价值观”:“全世界上百万的乘梯大众每天使用奥的斯电梯及扶梯,对我们产品在安全方面的性能没有丝毫疑问。”而接连发生的事故却应让奥的斯“猛醒”。北京地铁扶梯事故再次给企业敲响警钟:对社会负责,才是对自己负责;对质量和生命负责,才是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负责。 二、 电梯安全监管缺位 电梯安全监管包括了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多项环节。北京市电梯维护保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责维保的第三方公司报价超低,导致成本大幅压缩维保流于形式,甚至根本都没有维保。而相关工人普遍资质不够,甚至不具备操作技能。电梯故障多发存在五主因。一是安全监管不到位。电梯维保期到了一定要进行维保,大修年限到了一定要大修,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电梯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仍在运行。二是电梯质量参差不齐。比如一家商品房小区,其后来开盘的三期、四期电梯故障率,明显要高于最先开盘的一期。所以建设单位在购买电梯时,要尽量选择大品牌,质量、维保及安装质量一定要到位。三是电梯维保资金投入不够。2010年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在设备设施维护方面,要求一部电梯一年需投入9000元的维护费,“目前很多小区在电梯维保资金上每年投入只有3000元左右。投入资金少,造成哪家电梯维保公司的报价低就选哪家,为了争夺服务市场,维保公司竞相开出更低的服务价格,这样就造成了恶性竞争。拿到服务订单后,维保公司会相应减少维保人员和资金投入,以减少成本。四是维保单位内部管理混乱。一些小的、没有资质的维保公司会挂靠在大单位下,利用大单位的资质进行投标,而大单位则每年收取账目的3%到6%为管理费。目前,物业公司一般没有力量配备电梯专业维保人员,会将电梯维保外包,而一些大单位接包后又会转包给挂靠在旗下的一些小公司。一旦电梯出现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多方推诿的情况。五是维护不到位。电梯安全维护大多缺失,维保人员不能主动进行巡查,很多都是被动等待报警了才去现场维护,且即使报警来电也不会及时到现场解决。 三、 事故背后的人为因素 每一起事故背后总有人为的因素存在。北京地铁电梯事故的背后也有人为的因素。日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发布声明称,目前自动扶梯的国标是模仿欧洲的标准,但此标准可能落后现行欧标十余年。“标准低”有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因素,但大量的“标准低”问题,却是“人为”的因素。就电梯而言,既然沿用了欧洲国家1995年的标准,人家“与时俱进”了,为什么我们不跟进?“人为”让标准落后,有“惰性”因素,但更大的原因还在于没将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这个角度说,自动扶梯电梯标准“落后十余年”,不过是无视科学、忽略公众利益的一个侧影。 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已对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 安全知识 ,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电梯维保单位应规范维保行为,加强对一线维保人员的安全知识 教育 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提高维保质量,切实把好电梯维保质量关卡。 参考文献: [1]记者 张燕. 北京地铁频发电梯事故 都市公共安全受关注[N]. 第一 财经 日报. 2011-07-06 [2]记者 王泱实习生 曾晖.我市1~7月平均每天发生7起以上电梯事故[N]. 重庆商报. 2011-07-20 [3]部少华.民建秦皇岛市委呼吁确保电梯安全重在落实使用单位责任[N]. 人民政协报. 2011-07-13 [4]郭宇.关注安装人员安全 电梯质量应从源头把关[N]. 中国工业报. 2010-10-11 [5]记者 王佑.奥的斯未来地铁大单恐下滑[N]. 第一财经日报. 2011-07-08 猜你喜欢: 1. 新媒体营销10个最经典的案例分析 2. o2o模式十大成功案例分析:“互联网+” 3. 生活中创新思维案例分析 4.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5. 互联网+的典型案例分析 6. 经典沟通案例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论文
案例分析是实现经济学教学模式上的创新,案例教学法不同于传统教学法,它强调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如下是精心为你挑选的法学案例分析论文,欢迎大家踊跃阅读!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 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
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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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主体责任缺失 北京地铁电梯事故发生之后,许多媒体在发表的言论与报道中剑指奥的斯这家品牌企业主体责任的缺失。7月8日千龙网报道,7月7日晚,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联合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卫生局、京港地铁、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扶梯事故处理进展。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北京市所有轨道交通使用的均为公共交通重载型自动扶梯,而奥的斯事故批次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张巨明指出,此次事故电梯具体批次为奥的斯品牌513MPE型,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固定零件损害,驱动主机发生偏移,驱动链条脱落,造成扶梯下滑。“两个固定螺栓无故折断,造成工作制动器没有启动,而附加制动器没有启动的原因正委托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检。”张巨明指出,可初步认定此次事故是因奥的斯此款电梯存在设计缺陷,同时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近年来,奥的斯电梯事故频发。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梯生产商之一,奥的斯目前在中国经营奥的斯、西子、大连星玛和江南快速四个电梯品牌,但近年却频发事故,质量问题堪忧。总部在美国的奥的斯从150多年前卖出第一部电梯,到现在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迅猛扩张的同时却忽视质量安全隐患,已经脱离了企业经营的根本原则。奥的斯在“环境、健康与安全”上为自己提出了“价值观”:“全世界上百万的乘梯大众每天使用奥的斯电梯及扶梯,对我们产品在安全方面的性能没有丝毫疑问。”而接连发生的事故却应让奥的斯“猛醒”。北京地铁扶梯事故再次给企业敲响警钟:对社会负责,才是对自己负责;对质量和生命负责,才是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负责。 二、 电梯安全监管缺位 电梯安全监管包括了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多项环节。北京市电梯维护保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责维保的第三方公司报价超低,导致成本大幅压缩维保流于形式,甚至根本都没有维保。而相关工人普遍资质不够,甚至不具备操作技能。电梯故障多发存在五主因。一是安全监管不到位。电梯维保期到了一定要进行维保,大修年限到了一定要大修,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电梯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仍在运行。二是电梯质量参差不齐。比如一家商品房小区,其后来开盘的三期、四期电梯故障率,明显要高于最先开盘的一期。所以建设单位在购买电梯时,要尽量选择大品牌,质量、维保及安装质量一定要到位。三是电梯维保资金投入不够。2010年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在设备设施维护方面,要求一部电梯一年需投入9000元的维护费,“目前很多小区在电梯维保资金上每年投入只有3000元左右。投入资金少,造成哪家电梯维保公司的报价低就选哪家,为了争夺服务市场,维保公司竞相开出更低的服务价格,这样就造成了恶性竞争。拿到服务订单后,维保公司会相应减少维保人员和资金投入,以减少成本。四是维保单位内部管理混乱。一些小的、没有资质的维保公司会挂靠在大单位下,利用大单位的资质进行投标,而大单位则每年收取账目的3%到6%为管理费。目前,物业公司一般没有力量配备电梯专业维保人员,会将电梯维保外包,而一些大单位接包后又会转包给挂靠在旗下的一些小公司。一旦电梯出现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多方推诿的情况。五是维护不到位。电梯安全维护大多缺失,维保人员不能主动进行巡查,很多都是被动等待报警了才去现场维护,且即使报警来电也不会及时到现场解决。 三、 事故背后的人为因素 每一起事故背后总有人为的因素存在。北京地铁电梯事故的背后也有人为的因素。日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发布声明称,目前自动扶梯的国标是模仿欧洲的标准,但此标准可能落后现行欧标十余年。“标准低”有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因素,但大量的“标准低”问题,却是“人为”的因素。就电梯而言,既然沿用了欧洲国家1995年的标准,人家“与时俱进”了,为什么我们不跟进?“人为”让标准落后,有“惰性”因素,但更大的原因还在于没将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这个角度说,自动扶梯电梯标准“落后十余年”,不过是无视科学、忽略公众利益的一个侧影。 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已对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 安全知识 ,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电梯维保单位应规范维保行为,加强对一线维保人员的安全知识 教育 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提高维保质量,切实把好电梯维保质量关卡。 参考文献: [1]记者 张燕. 北京地铁频发电梯事故 都市公共安全受关注[N]. 第一 财经 日报. 2011-07-06 [2]记者 王泱实习生 曾晖.我市1~7月平均每天发生7起以上电梯事故[N]. 重庆商报. 2011-07-20 [3]部少华.民建秦皇岛市委呼吁确保电梯安全重在落实使用单位责任[N]. 人民政协报. 2011-07-13 [4]郭宇.关注安装人员安全 电梯质量应从源头把关[N]. 中国工业报. 2010-10-11 [5]记者 王佑.奥的斯未来地铁大单恐下滑[N]. 第一财经日报. 2011-07-08 猜你喜欢: 1. 新媒体营销10个最经典的案例分析 2. o2o模式十大成功案例分析:“互联网+” 3. 生活中创新思维案例分析 4.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5. 互联网+的典型案例分析 6. 经典沟通案例分析
无业游民孙某为还赌债于某日晚将一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赵某拦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赵某把钱拿出来。在此过程中,孙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轻求学时的辛酸,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可怜,便抽身离开。看着拦路抢劫者离去的背影,怒气未消的赵某从地上捡起一石块将孙某砸伤。问: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赵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为什么? 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弃犯罪的行为,所谓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认识的主观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观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动放弃犯罪的。 在此案中,孙某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自身主观上的原因而不再对孙某进行抢劫,是属于自动放弃犯罪的,所以孙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最重要的一点即时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在此案中,孙某已经中止了犯罪,也就是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了,这时赵某用石块砸伤孙某的行为则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至于他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还要看他对孙某的损害程度,用石块砸人不一定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但也有可能,这一点需要考虑;其次,还要看赵某的年龄是否已经满了14周岁,如果没有,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房子卖掉。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价为230万元,签约后张先生就到国外出差一个月。刘先生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但希望价格再能便宜一点,通过双方几次协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万元卖给刘先生,双方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刘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谁知签约后半个月,张先生就从国外回来了,当他得知房价为138万元,觉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刘先生,告知刘先生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一个人无权处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刘先生认为李女生有权签订合同,且已经交付了定金,坚决要求履行这份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系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同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对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李女士返还刘先生定金20万元及其利息。 【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 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核实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共有,买卖共有房产的一定要取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为规避最终认定为共有房产而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购房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 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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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但法律对其具体适用条件却规定不清,以致于在实务中司法人员适用混乱。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实体法与程序法对“悔罪表现”的不同适用规定以寻求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解释方法。其次,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其盲从的特性决定了司法活动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只有当实体法与程序法达到协调状态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制度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关键词 未成年人 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悔罪表现作者简介:霍婷、周仪,南昌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05321世纪以来,技术革命冲击了传统社会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未成年犯罪率的飙升就是突出的热点之一。社会环境迫使大批走投无路之人实施犯罪,也逐渐松动了报应刑论所坚持的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识因而有罪必诉的基础观点。在司法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坚守刑罚并非预防犯罪的最佳手段,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才是良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创新起诉制度以实现非犯罪化。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也曾分析得出温和的、社会化的矫治方法更有利于降低重复犯罪率的结论 ,这也印证了此项制度的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了三项要件即罪名、可诉性和悔罪表现。作为必要的条件之一,悔罪表现在此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实体法亦或是程序法都未对此明确规定。由此可见,确定其内涵与外延对当前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一、悔罪表现具体内涵的选择冲突对于何为“悔罪表现”,学者们各抒己见。张明楷教授认为是指在犯罪后以一定的行为来表示自己的悔恨 ,但有的学者则将其理解为认罪与忏悔,因此悔罪表现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希望改正 。更有人提出,悔罪表现不应该只停留在主观心理感受层面,必须以客观行动表示出来,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这种种说法,检察院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三要件时,究竟要以谁为准?由于案件本身的差异以及地区不同,司法官员基于自己的认知所做出的选择无可避免的具有差异性,这就很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而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则更多的趋向于将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悔罪表现直接与《刑法》第72条缓刑中的悔罪表现相等同。持此观点者认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悔罪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目的即证明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危险,所以可以等同适用,这是诉讼法与程序法衔接的一个体现。但笔者认为,其一,由于两种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即使指向同一目的,也不可以等同适用。两者最明显的不同即缓刑是独立的刑种,由法院宣告,实行社区矫治。而附条件不起诉是一种独立的起诉制度,体现了检察院的出罪权。其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标准应低于缓刑的要求。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刊登的某案例为例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宇在工作过程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后小宇投案自首,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悔罪态度始终不好,表示不道歉。若按照缓刑中悔罪表现的标准来衡量此案,则无论如何小宇也无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如果对小宇的生活经历简单了解后,我们将很容易得知其由于家庭贫困,父母不管不教,因此性格倔强冲动,不善与人交往的结论。当今社会还存在很多所谓的“问题少年”,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极端,但由于年龄小,则很容易通过教育来纠正他们的价值观。如果法律仅是冷冰冰地给予惩罚,反而会助长逆反心理,加剧社会的不和谐。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之衔接冲突除了上文所论证的悔罪表现上的冲突,《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衔接问题的另一冲突点则体现在如果根据《刑法》第37条,由于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未成年人在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但是如果依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只有在符合罪名限定、悔罪表现、考察合格等种种条件后才能不受起诉。从这一角度看,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不符合立法宗旨。此制度本来旨在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对其进行挽救,而不是为其重返社会增加难度。笔者认为,解决这一冲突的方法之一是放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限制。既然后者在符合重重条件后才能达到与前者一样的结果,立法者则应根据罪责相适应的原则,适当降低后者的罪刑要求,例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可略重于相对不起诉的要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平衡,也真正的将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出台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一直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大致分为两种学说即独立说与包含说 。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独立说成为了主流学说,如陈卫东教授认为,相对不起诉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后的不起诉,其本质是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是在符合罪名与悔罪条件后的不起诉,在条件达致以前,其实质仍为起诉,因此两者独立。 笔者也赞成独立说,理由在于两种不起诉的关注点不同,相对不起诉侧重点在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客观方面,而悔罪表现所占比重不大;而法定不起诉则更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检察官可以主动设置考察来行使裁量权。三、完善衔接问题的建议目前在立法层面对于悔罪表现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规定,而司法实践又急需此方面的指导以防止裁量失衡,减损司法机关的权威。笔者认为,在缓刑制度中,悔罪表现可以犯罪后是否积极返还原物,是否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是否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亦或是在羁押期间是否守法为标准。而在附条件不起诉中,则应降低标准,将悔罪表现看作形式要件,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罪名、可诉性的实质要件且愿意接受考察,均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原因在于,其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而附条件不起诉的刑罚条件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虽然两者都是特殊预防,但是显然后者的刑罚条件更严格,因此为了达到内部平衡状态的,应当适当放宽其他要件;其二,如上述案例,青少年处于心智成长阶段,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通常表现出暴躁、盲从、容易极端的特征。多数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是由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中交叉感染所致,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此外,也无需担心此制度将放纵犯罪,因为在考验期内,检察院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接受矫治和教育,一旦嫌疑人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检察院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既然这样,何不给青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形成了一张严密的法律网,足以将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嫌疑人收入网中,以达到预防犯罪与惩罚犯罪的平衡。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冲突问题的解决措施本文在前文已做出回答,此处不再赘述。四、结语程序法与实体法虽然都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但只有当两者协调统一时,才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冲突与摩擦胡导致体系的混乱,只有平衡才能促使法律不断地向前发展。刑事案件的每一个决定都改变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每位法律工作者对之都必须慎之又慎。人是手段而非目的,设计一个完美的制度来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这不仅是未成年人需要的,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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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1.2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2.1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2.3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3.2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条例补充规定》一、案例分析类论文写作规范(一)案例的选取案例的选取应符合如下条件:1、典型性,选取的案例能揭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学原理;2、真实性,案例必须是来自真实的审判过程;3、完整性,保证所选取的案例情节完整, 信息全面。(二)案例分析方法1、法律关系分析法,即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的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2、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即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主张,探求该请求权的法理基础,从而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三)案例分析内容案例分析类论文的基本结构应包括标题、案例、思考与分析三大部分。其中思考与分析部分可选取以下内容之一展开。1、经验总结。针对案例材料,结合其中所涉及的理论要点,分析控、辩、审三方行为的得失。此类案例分析的意义在于由特定案例中总结出一般规律,使撰写者和阅读者获得有益启发。2、问题对策。如撰写者所选取的案例中包含悬而未决的问题,则可根据相关材料尝试提出解决该问题的途径、方法或措施。此类案例分析的意义在于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可供借鉴的解决方法。3、问题反思。撰写者可以针对案例材料反映的问题或现象,展开对于现行制度、政策或措施等方面的思考,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完善或加强的方法和思路。此类案例分析的意义在于为立法、司法领域提供可供参考的意见。二、调研报告类论文写作规范(一)调研报告的选题撰写调研报告,其选题首先应具备应用性,其次应使选题具有现实意义,最后选题还应具体可行。据此,调研报告选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1、调研本地某一法律现象的状况,特征,原因及对策;2、调研某一法律法规在本地的实施状况,效果,问题及对策;3、调研本地某一具体执法、司法行为的状况,原因及对策等。(二)调查方案的设计开始调研工作之前,应首先设计调查方案,调查方案中应包括研究假设、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等事项。调查方案的设计可参考以下内容。1、说明调查课题的目的和意义;2、说明调查的内容;3、说明调查范围和方法、时间和地点、调查对象;4、说明抽样方案;5、确定调查的时间进度。(三)调查提纲和实施方案开展调研之前,要制定调查提纲以及相应的实施方案。调查提纲要详细具体,方便操作,具体要求如下。1、保证实事求是;2、注意定性和定量研究的适用范围;3、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四)调研方法在确定调研主题后,撰稿人应结合调查对象、调研目的和范围,选取恰当可行的调查方法,以确保调查活动的顺利开展。常见的调查方法包括:1、典型调查法;2、抽样调查法;3、问卷调查法;4、访谈法;5、其他,包括观察法、实验法和普查法等。
案例写作要求:1.标题。标题应体现一个鲜明的主题。2.情景描述。简要叙述事例或现象发生的背景和经过。案例中的事例必须具备真实性、典型性和问题性。3.反思和分析。对事例或现象进行解析,说理清楚,令人信服,得出正确的研究结论。4. 正规案例描述(1000字左右)——案例分析(2000字左右)初始阶段:案例描述(600字左右)——案例分析(1200字左右)格式要求:1. 文章统一用A4纸张大小;2.文章正文统一小4号字;1.5倍间距
案例分析报告:案例分析的书面形式
随着学术界对论文内容质量的要求的日益提高,各大期刊杂志和高校院系对论文格式的规范性标准也日趋严格。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00字论文的格式模板,仅供参考! 2000字论文的格式模板 1、题目。 模板写作 方法 如下: 、题目的写法。 题目一定要反映出 文章 的体裁,切不可起一些类似 散文 或者 记叙文 的一般有两种拟题方法: 第一种,指明文章论述范围 比如《论友爱》、《谈理想》、《说勇气》等等; 第二种,题目就是论点 这种写法很特别也很醒目,大多数情况下效果很好,读到下文会给阅卷人一种紧扣题目的大局感,比如《团结就是力量》、《重理轻文可以休矣》等等。 2、开头第一段,引出话题。(别超过90字) 如果是给材料 议论文 ,则该段必须将材料压缩到50%左右,以此提醒阅卷人考生具备概括材料的语文能力。如果是 话题 作文 ,则可随便谈论一些与下文论点有关的现象或者事实,不宜超过80字。此段结尾可以用一句设问(论点作为回答)引出下一段论点。 3、第二段为论点段。论点只需要一句(越短越好),且必须独占一段! 这是本模板效果的核心!这是一个最简单但是最有效的方法,切记。 多年的 经验 告诉我,凡是试图让阅卷人费力寻找论点甚至不惜让阅卷人顶着酷暑归纳论点的作文,绝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及格的话就算比较走运了。 论点宁可不新颖也绝对不要有争议,更不能出现立场上的错误,否则将变成零分作文。 实在没有高水平的认识,可以选用大众化但绝对没有错误的论点——与报纸上的新闻论调一致是个可以遵循的简单原则。一败涂地的作文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为了刻意追求标新立异和哗众取宠,而写出了一些引起争议甚至极端到错误的论点,这样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4、第三至第五段为分论点论述。每段150到200字(有必要的话,可以多写一段,则每段字数相应缩减) 这三段每段开头的 句子 均为一个分论点,这三个分论点之间可以有两种关系:一种是并列关系,比如一篇谈论尊老爱幼的文章,分论点可以是: 1)我国自古就有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2)当今社会依然提倡尊老爱幼。 3)世界各国都把尊老爱幼当作一种道德准则。 这三个分论点从古今中外各个方面论述了论点,它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另一种关系是递进关 系,同样以尊老爱幼举例,递进的分论点可以是: 1)尊老爱幼是个人道德水准高低的体现。 2)尊老爱幼是社会风气好坏的体现。 3)尊老爱幼是人类文明进步与否的体现。 这种设置分论点的方法依照从个人到社会再到人类的层次递进,体现了逻辑的准确与思路的清晰,给人一种高水平认识的感觉。强烈推荐在高考中使用递进方式设置分论点,效果好,得分高。分论点的句式最好使用统一的句式,比如排比。 每段的分论点写完后,就进入使用论据进行论证的阶段。论证方法按照学校的教学所教,无非有例证,引用论证,比喻论证等几种。我们可以写一些事例作为事实论证,引用相关的 名人 名言 作为引用论证。 但是这不能算是高水平的论证,每段论证中一定要有自己的论述,这一点非常重要,否则你的论证将被认为是堆砌事例和名言而毫无说服力, 事实证明,自己的论述越多的文章,分数往往也越高。 但是以现在中学生众所周知的贫乏的课外知识和思考能力,自己的论述从哪里来?这里有个不诚实但有效的办法,我们可以多多背诵一些名人名言——这一点显然不难办到——然后去掉说话人,把名人的论述当成自己的论述,不但有话说而且效果很好。 同时,一旦我们在某个论点上没有名言可以引用,我们也可以自己说上一句,然后冠上名人的头衔就成了名言,不过一定不要被别人看出破绽。 事实论据也可如法炮制。但是此种方法不可多用,用于救急尚可,频繁使用定会漏洞百出。 用时一定要使用生僻的名言与事例,切不可乱用大家耳熟能详的资料。比如万不可说“天才是99%的汗水+1%的灵感”这句话是马克思说的,否则不但贻笑大方,分数也会大打折扣。 高水平的同学可以尝试使用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等等,生动形象,效果往往很好。 注意,这三段的字数要保持大体一致,不可有的段过多有的段过少。 有字数要求的作文主要靠这三段凑够字数,按800字的要求,这三段最少也要占到500字,也就是文学上常说的“猪肚”。 5、第六段要联系生活现实。(80字左右) 本段可以指出论点在现实中的指导意义,更可以联系时事,给人一种眼界开阔关心国家大事的感觉。比如还是谈自信,这一段就可以写自信在我们现实生活的学习与交往中的意义,而且还可以联系神舟成功发射,正是由于我们中华民族充满自信,才在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上取得了这么大的成绩。 此段字数不宜过多,80字足够。 6、第七段是所谓辩证段。(50字左右) 这一段主要是为了体现考生具有辩证思维的能力,不必过多,几十字即可,防止将论点极端化以后出现漏洞。比如论点如果是“人必须学会自信”,那么有人也许会抬杠说自负也是自信,所以这一段必须指出,我们要自信但是我们绝对不能将自信和自负混为一谈,这样一说,文章就显得严密,给阅卷人的印象很好。 7、第八段即最后一段一定要重申论点,且尽量简短,忌罗嗦,忌训人,忌 口号 。 比如:尊老爱幼,从我做起。(简洁又明确) 但下面这句就不行了: 让我们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吧!(训人语气太明显,感觉太假),至此,一篇规范上乘的经典议论文就算写好了。 同学们平时需要做的有三点: 一是多多记诵名人名言与伟人 事迹 ,记得越多考场上应对能力越强; 二是重视拟题(标题一定要明确),我竟然见过没有题目的作文,结果被白白扣掉五分,痛心之余,深感莫名其妙,但愿不再有人犯此类低级错误; 三是提高思想境界 这决非一朝一夕之功,实乃经年累月之力,这一点上的差距,也就是为什么按相同模板写出的作文,有人能得55分,而有人只能得到40分的原因。 最后澄清一点,此模板只是工具,帮你发挥出正常水平而已,而真正的作文水平的提高是绝对无模板可套无捷径可走的(谁说有的话就是虚假 广告 ),只有勤学苦练这华山一条路。注意,此模板仅适用于应试, 爱好 真正的文学和打算当作家的同学绝不可按照此模板写作,否则贻害甚重。 附上58分的标准 范文 ,括号中为写法解释,希望能给广大中学生朋友一个直观的认识,但愿你们每个人都能在将来的高考语文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题目:请以“欣赏”为话题写一篇作文,体裁不限。(这一点很重要,要是不允许写议论文那就不能套用,由于不看要求而失败的教训也是不少的,望切忌盲目下笔。) 作文题目:学会欣赏 (这篇范文使用了题目与论点一致的命题方法,也可以按另一种方法命题为《谈谈欣赏》) (文章采用递进式分论点。分论点一从反面写不肯欣赏的危害。) 范文:学会欣赏 为什么家长一再的训斥也改不掉孩子的坏习惯?为什么老师不断的指责也纠正不了学生的错误?为什么同学之间总是出口伤人,苦痛半天?为什么我们生活在这日渐昌明的时代却苦闷得如同跋涉于繁华的沙漠?(这一段用三个疑问句提出了一些很常见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体现了一定的现实意义。最后一句设问引出下一段论点。) 请学会欣赏!(论点独占一段,与题目呼应。) 挑剔永远解决不了问题。我们绝大多数凡人都想通过指出别人的错误来使别人同意我们自己的观点,但是事实上,即使我们动用的武力,也难以使别人同意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即使是那些总是落后的人也不例外。他们承认自己错了就必须面对自尊心受挫的巨大心理压力,在这一压力之下,即使他们心里服气,嘴上也难以承认。然而不幸的是很多人并不懂得这一点——尽管他们自己也从不承认自己有错——他们不断的试图证明别人错了,然而得到的除了反抗和失败,什么都没有。这也许就是绝大多数家长老师与子女学生之间矛盾的根源。 (点评:这段论述没有一个事例,没有一句引用,但是非常在理,相对于堆砌论据来说,实在是高水平论述。但是也许你已经发现了,是不是这些观点你都似曾相识?事实上这都不是我的观点,而是成功学大师卡耐基的观点,书店里有很多他的书,但是我记住了,并变成了自己的话,不但效果好,而且不费力。) 懂得欣赏能迅速化解矛盾。(点评:这是分论点二,开始转到正面论述,并且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成为重要人物的愿望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只要你找到了别人的优点,并且让他感到自己是一个重要人物,那么他的心理武装就一下子解除了。他也许会出乎意料很友善的和你谈问题,甚至承认他自己也会有做错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不但矛盾会迎刃而解,而且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会越来越近。如果每个家长和老师都懂得欣赏,也许很多问题都会烟消云散。(哈哈,这是卡耐基的观点,我不过是做了整合和修改而已。) 学会欣赏能不断走向成功。(第三个分论点相对于第二个又有了更为深入的递进,在解决矛盾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个人一天不吃饭就会饥饿难耐,可是对于比食物还重要的欣赏,我们怎么能几十年都不给别人一点呢?(此处是比喻类比论证。)高尔基曾经说过:“如果你总是说一个人像猪,他就会真的打起呼噜来。”(此处是引用论证。)相反,你欣赏一个人,他就会像你希望的那样变得成功。心理学家做过这样一个著名的实验:让大家不断向一个一直被认为很笨的女孩献殷勤,不断的称赞她的优点,不断的以欣赏的口吻赞美她。不久,奇迹竟然发生了,她一下子变得聪明了,而且出落得可爱动人。(此处使用了举例论证,一个例子,几十个字就够了,切忌长篇大段。)亲爱的家长与老师们,不要再以恨铁不成钢为自己的挑剔辩护了,每一个真正懂得爱与 教育 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如果您想让您的孩子成功,就不要吝惜您廉价却又弥足珍贵的欣赏吧!(这一段使用了例证与引用,但是恰到好处,毫无堆砌之感。至此主体论述段落结束,三段字数基本一致。) 在我们的社会日益文明开化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颗能够真诚欣赏别人的心,以一种不再挑剔与抱怨的喜悦态度去学习,去工作,去生活,只有这样师生之间才会互相尊重,亲子之间才会互相理解,夫妻之间才会互相爱恋,朋友之间才会互相支持。(联系现实,目的是让论述更深入,让观点有社会价值,但别超过100字。) 当然,欣赏绝不是盲目的,它与恭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前者发自真心,毫无做作夸张之感,唯有真诚赞美之意。后者却出自牙缝,虚伪而又过分。(这一段为辩证论述,区分了欣赏与恭维,严密全面。) 学会欣赏,发现幸福!(重申论点,简洁明确。)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学会欣赏这个美丽的世界,学会欣赏我们幸福的生活吧!(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