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法院审理查明,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案发,方某的裸聊“生意”遍及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仅在电脑上查获聊天记录的就有300多名观众,网上银行汇款记录达千余次,计2.4万元。浙江衢州女子方某被龙游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有关方面证实,因网络裸聊而被判刑定罪的,目前国内尚无先例。关于网络裸聊是否构成犯罪一直是近年来争议很大的问题。2007年4月,北京曾出现一桩近似案件,只是石景山区检察院先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后来又主动撤诉。其理由是无法依据《刑法》找到一个合适的罪名,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最后没有处理。为什么方某的案子可以定罪而北京张某裸聊的案件没有定罪?这里涉及到刑法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刑法才可以将之评价为犯罪行为。刑法是什么?首先是一种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指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在社会中的活动规矩和准则。法律、宗教、伦理和风俗习惯都是社会规范,其有的是约定俗成,有的是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强制制定,都是现实的社会关系的表现。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刑法与宗教、伦理、风俗习惯有什么不同呢?刑法的产生是否是必要的呢?以宗教为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宗教一般具有以下四个特征:第一,崇拜一个或多个神 第二,有自己的教义,即成熟的信仰体系;第三,有一定的仪式 第四,要求教民顺从。在现代社会,宗教依然成为人类社会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宗教具有教化和心理安慰的功能。但是,仅有宗教是不能维持现代的社会关系的,因为是否信仰宗教,信仰宗教的程度如何,教民对宗教的依赖程度是宗教起作用的关键。对于不信仰宗教或伪信仰宗教者,宗教是无法对其起作用的。此外,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教义,在同一国家甚至同一地区常常存在信仰不同宗教的教民,不同的信仰信仰体系教化出不同思想的教民,但是,在现实的物质世界里,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其行为的最低标准是什么?行为的界限在哪里?在不同的宗教里是不同的,而且界限是模糊的,仅靠宗教无法让国民明确自己行为的界限,无法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做出预测,当然无法有真正的自由。而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同样具有这种缺陷。即法律以外的社会规范,虽然也可以影响国民的思想和行为,也可以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有影响,但是其内容本身不明确,不稳定,无法调整所有的国民,因此,统治国家,维持社会秩序,保障合法权益,保障人权必须由作为国家最后一道屏障的刑法来充当此角色。作为国家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刑法的第二个特征是最强的强制力。 各个部门法由于都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因此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比如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违反此规定就可能构成重婚。但是,在所有的部门法中,刑法的强制力是最大的,也就是刑法所采用的调整方式会对行为人产生最大的痛苦,可以剥夺行为人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这比如教育一个孩子,绞尽脑汁用尽一切方法后还是无济于事时,只能采用暴力威吓和强制。而合法运用这种恶的根据,就是通过合法机关合法程序制定下来的规则。因为人人都明白,在社会中要生存必然要让渡一部分权利给国家,形成国家公权力,刑罚就是这种公权力的行驶的表现。因为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对社会本身也是一种损失,因此,刑罚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适用,即刑罚要具有谦抑性。这种谦抑性要求刑法只能是保障法和补充法,只能是足球比赛场上的守门员,而不能充当前锋、中锋或后卫。即刑法从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调整所有国家与个人之间所有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不止包括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所有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还包括这些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之外,需要国家公权力规范国民或单位的社会关系,因此,如果仅从调整对象来区分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不同,是无法区别的,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其调整对象,而在于其调整方法,刑法是采用刑罚这种包含最强烈痛苦的方式来影响人的选择的。因为刑法具有最强的强制力,因此自古以来刑罚最容易被统治集团滥用,从保障人权和追求民主的现代精神来看,限制刑罚权滥用,实行罪刑法定成为必然。通过罪刑法定,明确刑罚的界限,从而保障国民行动的自由,也保障犯罪人的基本人权不受非法侵犯,这是全世界人民都会赞同的选择。问题是,刑法即使通过法条明文规定,其界限依然是模糊的,不稳定。因为要将调整无限的法律现象的规范要通过有限的文字表述出来是十分困难的。有的术语,在一段时期,我们能够通过解释达成共识,使其界限明确,但随着时代发展,更新形式的现象会冲击这种解释,使得其界限模糊不定。比如,财物,强奸,卖淫,这些词的内涵和外延立法时没有很大争议,而今天来看,其外延则很难确定。而有的表述,从一开始就是界限开放的,这使刑法的边界无法确定。这些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如何解释就决定了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比如本案中的'淫秽物品,网络上裸聊的录像可否解释为淫秽物品?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但是适用刑法必须解释刑法,对刑法进行解释时,扩大解释是允许的。这就涉及到将裸聊的录像可否解释为淫秽物品属于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关于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的区分,虽然争议了近百年,但理论上还没有达成一个共同的标准,一般认为,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的是类推解释,没有超出的是扩大解释。比如南京李宁组织他人卖淫案。卖淫这个词尽管从一般常用的含义来看不包含男性给同性卖淫,但今天男性给同性卖淫现象很多,所以将这种现象包含在卖淫中是扩大解释,没有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但是强奸罪的对象是妇女,所以,近来很轰动的强奸成年男子的案件无法定强奸罪。因为如果将男子解释为妇女,超出了国民预测的可能性。但本案的问题不止如此,将裸聊的录像解释为淫秽物品 是否超出了国民预测的可能性呢?这很难判断。由此可见,认定有罪者是从实质的角度对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否定有罪者是从形式角度对刑法进行解释。这涉及到了目前我国司法中应该采用实质解释论还是形式解释论。从保障社会秩序的角度,实质解释论当然容易定罪,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形式解释论当然更科学。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代表国家力量的公权力对私人的一种制裁。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析敲诈勒索罪认定中若干问题
论文摘要敲诈勒索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对他人施以精神强制,从而获取对方交付的财物。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缘无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较为少见,总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或藉口,即敲诈勒索行为中又伴随着一定的行使权利行为,如何准确把握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明确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分辨敲诈勒索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之间的组合变化,以及区分正当行使权利行为与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恐吓勒财之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
论文关键词敲诈勒索行使权力正当性可诉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省目前的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对方产生恐吓心理——对方基于恐吓心理做出处分财物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物。从刑法条文和罪状本身理解,此罪在认定上似乎没什么疑义,但在司法实践中过程中,却经常在很多问题上产生争议,同一性质的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往往会作出截然相反的认定,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一些真实的案例进行简要的阐述。
一、存在权益纠纷时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案例1:王氏兄弟和李氏父子在同一建筑工地干活,干活过程中因琐事王氏兄弟中的哥哥与李氏父子发生打架,王氏哥哥在打斗中因一不敌二受了点轻微皮肉伤,在被人劝开后,王氏哥哥认为自己被打吃了亏丢了面子,遂和其弟弟邀来其外甥等帮手,之后王氏兄弟共计五人在工地下班前将李氏父子拦截住,并采用部分言语威胁的手段索要人民币5000元现金作为被打赔偿,最后索得现金人民币3000元,让李氏父子打下欠条2000元,当时也有部分工友和包工老板在场。WWW.11665.COM当晚李氏父子回家后向亲朋好友一诉说,都认为对方是在讹诈这个钱出的冤,遂在第二天报警,警方调查核实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氏兄弟刑拘。
敲诈勒索案件中,当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时,一般不存在认定与适用上的困难,但在实际办案中实施敲诈勒索的一方通常都是基于一定的理由实施敲诈行为,即往往与被害人存在一定的债权债务或侵权赔偿纠纷,如案例1中王氏兄弟就是因和被敲诈勒索一方存在的一定人身侵害赔偿关系,之后采用了部分胁迫手段取得财物,而取得的财物通常肯定大于自己的实际损失,但这种索要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行为是否就一定能认定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存在争议,案例中王氏兄弟中却有人被打伤属实,尽管属一点皮肉伤从治疗费用上说索要5000元赔偿显的有点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因为一个人被打既有肉体上的损伤也有人格上的羞辱,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角度索要5000元也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退一步说即使达不到法律支持,但其仍有提出主张的权利,比如王氏兄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氏父子作出其5千元甚至是5万元的赔偿显然也是被允许的,既然从诉讼程序都能被接受,为什么在私力救济程序中就不能主张,显然在此案中不能简单以王氏兄弟的提出的索赔额过大就因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笔者认为,在存在权益纠纷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根据以下两点作参考:(1)主张的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2)主张的权利具有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所谓权利的可诉性即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是指尽管这种权利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在民间普遍存在,具备一定的正当性,比如说赌债、高利贷欠款等。如果主张的权利属真实存在且具备上述两点特性之一,就不能简单的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实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比如对高利放贷者以绑架、非法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债,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敲诈勒索中手段上的正当性是否影响定罪
案例2:一天小镇上的胡某发现自己的一辆电瓶摩托车被盗,当即邀了两个好友一起去找车,竟然真的在一条马路边发现了自己的被盗车辆,其后该三人躲在车子附近,当小偷周某来拿车时被这三人抓住,小偷央求不要报警,胡某三人便以此为要挟条件向小偷索要5000元人民币,之后小偷周某筹钱无果后自己托家人选择了报警,胡某三人也因此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在敲诈勒索罪中,进行敲诈勒索的手法通常是暴力威胁(也包含轻微暴力)和要挟两种方式,前一种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实现,就手段本身来说显然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但要挟的手段有很多种,有揭露隐私、丑闻、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公布不雅照片视频、向媒体曝光真相等,这其中包括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采取的要挟手段是报警,从手段本身来说是合法正当的,但手段本身的正当性并不影响对胡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性质认定。因为敲诈勒索罪从本质上一种财产性犯罪,罪恶本质主要体现于非法攫取他人的财产权,一切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当目的不正当时讨论手段本身是否正当已没有多大意义,这时只需讨论手段本身是否对被勒索对象产生了心理上的强制力。当然也不能说手段的正当合法与否对构罪认定完全无影响,笔者认为,当案件中的行为人在非法占有故意上存在疑问,或者说行为人的勒要财物行为在目的上介于正当和不正当之间,这时手段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定罪,笔者在后面还会论述到。
三、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伴有敲诈勒索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3: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 笔记本 电脑。买回后电脑运行出现问题,黄静将笔记本送回公司检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随后黄静请朋友帮忙检修电脑时得知其买回的电脑是检测版的 cpu ,按法律规定不受保证也不得销售。得知此事黄静非常气愤并找到周某作为其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谈判,周某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向黄静作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如不接受其将就此事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并将此事向媒体披露。此要求遭到华硕公司拒绝,当二人第二次来到华硕公司时,北京市某公安分局将二人刑事拘留。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检察院向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08年6月5日,黄静向海淀区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2008年9月22日,检察院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黄静29197.14元。在该决定书中指出“黄静采取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本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赔偿,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案例3是一个在网络上广受评议的真实案件,笔者认为此案也是在敲诈勒索罪认定中一个可供参考的标杆性案件。从网上大众网友评议及专家学者们的论述看,几乎都认为一边倒的支持黄静,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但对于其不构罪的法律理由却大都语焉不详或很难让人信服,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和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中的论述理由相近,即认为黄静等人之所以不构罪是因为黄静等人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者维权行为,采用的要挟手段只是向媒体曝光,属于正当手段。虽然笔者也赞同黄静等人无罪,但确认为上述理由没有点出问题实质。笔者认为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使犯罪行为得以豁免的法定理由,可以说任何行业任何人的维权行为超出必要的界限照样可以构成犯罪,消费者维权也不例外。从黄静等人索要金额看显然也大大超出其实际损失,主观故意上存在非法占有故意的可能,从要挟手段上说尽管正当,但如本文前文所述,要挟手段合法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构罪认定,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的行为,所以仅是从敲诈勒索罪的罪状条文本身看,黄静等人的行为从形式上完全符合。
笔者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之所以难以构罪,是出于以下理由:
1.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这种敲诈勒索行为是基于行使一定的正当权利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在中外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在刑法理论上有三种学说:无罪说、胁迫罪说和有罪说。无罪说认为,具有正当权利的人,即使将胁迫作为实现权利的手段,也不宜认定为犯罪,因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胁迫罪说认为,刑法设立财产犯罪是为了保护私法上的权利关系,既然行为人具有接受对方交付的财物的权利,而且只要是基于交付者的意思而交付的财物,对方就不存在财产上的损害,因而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是,其行使权利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在国外刑法可构成胁迫罪;有罪说认为,既然行为人使用胁迫手段,使他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那么,就侵害了其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一本权的事实上的机能,产生了财产上的损害,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对行使权利行为持有限度的无罪说,即行使权利行为不构罪应符合限度两个条件:(1)所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可诉性或正当性,即权利内容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或可为民间大众所接受。这点在前文已阐述过,其实本质上说案例1和案例3在案件性质上是相似的,行为人都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且该权利基础具有可诉性和正当性,所以客观上成为认定其非法占有故意的阻却事由,而案例2中却恰恰缺少这一阻却事由;(2)行使权利的手段具有相当性,能为社会大众所容忍,私力救济行为没超过必要限度。即行使权利的手段如果超出必要限度,一方面手段本身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使行使权利行为整体上丧失正当性。比如假设案例1中王氏兄弟等人以暴力、非法拘禁方式索要医药费赔偿,则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假设案例3中黄静等人仅是以手中持有华硕高层领导的个人艳照、隐私作为谈判筹码索要赔偿,则可能使案件性质发生根本性的转化,因为这些行使权利的手段已经超出了社会大众的容忍度,影响了对其权利本身正当性的评判。
2.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认定一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也是也越来越大越专业,普通消费者和大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更加的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弱势地位。尽管案例3中黄静等人提出了天价赔偿,主观上具有一定恶的成份,但这类维权行为是处于弱势地位下的非对称性抗争,即使行为本身有所出格也能达到社会大众所包容,因为从本质上说这类行为是促进了生产服务者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诚信合法经营,惩罚了欺诈者,使更多的消费者免遭同类遭遇,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公益,从行为本身看不出一丝的社会危害性。
浅谈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优化途径
摘要:当前,我过的罚金刑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罚金刑数额立法逐步改进,但对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对此,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进行完善,即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增强限额罚金制与自由刑的协调性
关键词:罚金刑自由刑数额立法模式
一、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
无限额罚金制,不符合刑法的相对确定性原则,弊大于利。我国刑法规定了大量的无限额罚金制,弊病重重。实践中,我国最高院和一些地 方法 院早已有了取代无限额罚金制的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罪的无限额罚金制改为了倍比罚金制和限额罚金制。此立法改进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财产刑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中规定:个人罚金的最高数额,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五倍;没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一万元或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年人均收入的三倍。但毒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经济犯罪除外。可见,江苏省高院在罚金数额的确定上也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取代无限额罚金制。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刑法总则中对自然人犯罪的罚金刑数额规定一个总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并规定例外情形,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贪利性犯罪不在此限。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为多少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定。在分则中,对具体的犯罪,可以对同一类的犯罪规定相同的立法模式,如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同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可以适用限额罚金制;侵犯著作权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罪可规定倍比罚金制。对侵犯财产罪则可沿用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涉罪数额(抢劫数额、敲诈勒索数额、数额、抢夺数额等)的二倍以下罚金,没有涉罪数额或无法计算的,则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都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
对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无限额罚金制规定,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细化操作标准,以确保新规的顺利实施。对敲诈勒索罪和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按照上文的方式规定罚金刑;对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持有伪造发票罪可以规定限额罚金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笔者认为仍可以按原来的规定处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对于危害特别的严重的可以不受此限。寻衅滋事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危险驾驶罪和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具体应适用什么幅度的罚金,将在下文论述。
二、完善限额罚金制
我国的限额罚金制主要存在数额高、幅度大、不协调等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确定合理的罚金数额上下限。对于限额罚金刑数额的上限,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五十万,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控制犯罪的需要,维持这一上限尚可。至于罚金数额的下限,则应与行政罚款相衔接。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的性质截然不同,但二者并非毫无关系。某一行为因其程度的轻重分别构成犯罪和违法,所处的罚金(特别是单处罚金的情形)必然高于罚款数,至少应当与罚款数保持一致。我们可以根据行政罚款的上限来确定限额罚金的下限,对同样或类似的犯罪行为应适用高于一般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对我国刑法中个别犯罪的罚金数额与罚款倒挂的条文予以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61条规定: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刑法中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数额则应当规定在五千元以上。目前我国的行政罚款上限一般为一千元,因此对于没有相应的行政罚款可供参考或相应的行政罚款较低的犯罪,其罚金数额下限可规定为一千元,这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如此规定罚金刑的下限,既能体现罚金的刑事惩罚性,又可避免罚金的起刑点过高,也增强了刑法的协调性。
其次,要在罚金刑数额和自由刑刑期之间确立一定的比值关系。我国限额罚金刑的数额幅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自由刑刑期的关系不明显。如果犯罪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结果被判处罚金,现行羁押的日期该如何折抵罚金?在规定了自由刑并科或选科罚金刑的情况下,并科罚金刑数额与选科罚金刑数额怎样以示区别?这些问题表明自由刑与罚金刑并非是相互割裂的两种刑罚。而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人的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自由刑与罚金刑均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在量刑情节一致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对等关系,这为它们的相互换算提供了理论支撑。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在自由刑刑期与罚金刑数额之间进行换算、折抵也是可行的。如法国新刑法典中,对于一般的犯罪,平均每一年监禁所并科的罚金数额为1.5万欧元,每增加一年的监禁刑,与之并科的罚金数额也随之增加1.5万欧元,形成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应当抛开“以钱赎刑”的顾虑,在罚金刑与自由刑之间设置合理的比例。
应当设置怎样的比例才合理呢?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获得启示:《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在特定情形下对监禁刑的金钱价值评断,那么一年监禁刑就和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差相当。有学者则借鉴俄罗斯刑法的规定,认为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应规定并处或单处6个月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最低月劳动报酬10倍的罚金。上述两种方法均有可取之处,至于我国刑法该如何确定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比例,则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的摸索检验。
总之,对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搭配设置,既要能实现对犯罪的报应,又不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自由刑与罚金刑并科时,应当以二者的强度共同体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刑法应在分则条文中使自由刑与罚金刑有一定的比例关系,随着自由刑刑期的变化,相应的罚金刑数额也应当按比例变化,从而改变我国罚金数额幅度设置无规律可循的问题。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我们在规定限额罚金制时,可以体现这种有序性,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十万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对应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等。当然,对于走私、贩毒等经济犯罪,应当作例外规定。因此,对《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寻衅滋事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其他参加的,可为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针对我国限额罚金数额幅度过大、限额罚金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裁量方法以及适时颁布刑法修正案予以克服。当经济发展繁荣,货币大幅贬值以致罚金刑惩罚功能失效时,可以适当提高罚金数额,使罚金数额能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以确保罚金刑功效的发挥。
三、改进倍比罚金制
倍比罚金制主要的问题是难以明确所选择的参照基准和比例与社会危害程度的关系,因此,有学者主张改革现行的倍比罚金制,适用“新型倍比罚金制”。所谓“新型倍比罚金制”即以犯罪人的年总收入作为基数,再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情节的犯罪明确规定按此基数的倍数或百分数来确定罚金数额。④笔者认为,倍比罚金制虽然有不尽合理之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它仍有存在的意义,不宜立即废除。“新型倍比罚金制”设置了统一的参照基准,并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挂钩,避免了参照基准选择难的问题。在参照基数的确定上,必要时应当全面考虑犯罪涉及的多种数额,如违法所得额、造成损失额、销售金额等,择其中对量刑影响最大的数额作为参照基数。
倍比罚金制的倍数或比例的设置则应当满足刑罚梯度的要求,一方面应当避免对同一犯罪的轻行为和重行为设置同样的倍数或比例,另一方面应当避免设置的罚金比例低于行政罚款。正如有学者认为的,基于报应应符合等价性要求的理由,罚金刑应该满足刑罚的梯度要求,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否则其为不正当。罚金比例的设置应当与犯罪情节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对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所设定的罚金比率应当具有一定的差异。过失犯罪的罚金比例应当低于故意犯罪,情节一般的犯罪的罚金应当低于情节严重的犯罪。
总之,借鉴国外立法,在我国确立以限额罚金制为主,倍比罚金制和无限额罚金制为补充的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格局,基本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修改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吸取美国量刑指南式罚金的精细、俄罗斯收入罚金制的周密、欧洲日额罚金制的平等,逐步改进和创新我国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使我国多样化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体系更趋完善。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刑法论文范文篇1 浅谈死刑存废 死刑是生命刑,是当代中国最为严苛的刑法方式,它的存留问题一直饱受争议,是我国当前刑法改革最具现实意义的重大问题。到目前为止,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但限制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国际潮流,随着这股潮流,我国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原则上废止老年人犯罪死刑和取消13种经济性、非暴力性犯罪的死刑罪名。但这只是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权关注的升温,我们还有很多要做,以应对步入深水区的中国死刑改革之路。 一、目前中国可否全面着手废除死刑 当前,限制、减少最终废除死刑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特别是刑法界的共识,但该不该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废除死刑,则意见不一。 (一)相关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就当前的中国国情而言,全而废除死刑为之尚早。我国当下的刑事犯罪发生率特别是涉及公民生命的刑事犯罪发生率仍处于较高范围,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彻底全而废除死刑无从谈起。而另一种观点则觉得,我国目前就应着手废除死刑。如有人认为,死刑与道德伦理相悖,而且也不能对刑事犯罪行为起到吓阻作用,为保障死刑犯生命权,应立即废除死刑。 (二)基本立场 客观的说,从目前的中国国情来看,各方而社会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国司法实践上还没有过停止适用死刑,也相应缺乏对公众死刑观念的必要引导,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全而废除死刑。因此,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在现阶段,我们只能少杀、慎杀,将死刑的适用控制的更为严格,但不可一下就彻底废除。 二、死刑改革的根据 不管上而任何一种观点,要想对现有的死刑政策进行改革,都必须有根据的制订出一套相应的解决方案,那我们进行死刑改革到底是该从功利上考虑,还是人道,或是其他?我们现价段应从法理入手,兼顾人道功利,制订出一套符合当下社会基础,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死刑改革方案。 我们制定刑法,规定死刑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假设我们现在仅考虑人道全而废除死刑,而不考虑我国的实际社会基础,则在侧而助长了那些暴躁乖戾的不安定分子为图私利杀人越货的邪恶心思,增加犯罪数据,威胁公民安全,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而只考虑私利,即杀人偿命,一起凶杀案,结果双方都失去生命,笔者觉得这并不是个好的解决方案,因为这样只会将损失扩大化,对双方都不利,我们应考虑具体情况比如杀人动机、方式、杀人者个人情况等,再决定是否采取死刑。 所以,我们应该进行死刑改革应从法理入手,兼顾私利和人道。 三、死刑改革措施 就目前而言,司法控制是我国死刑改革的有效可行措施。现行刑法典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是模糊的,这就为不合理的配置死刑打开了方便之门。“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是死刑适用的一般化标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因人而异;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测查主观恶性,是判定死刑立即执行或者缓期执行的个别化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需因人而异。立足国情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精神,对“罪行极其严重”标准应予“严加”把控,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尺度适当“放宽”掌握,通过公正司法达致“罪行极其严重”可判死刑的“犯罪分子”被限制到极少数。 (一)“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 就危害后果而言,危害后果的性质及其程度的不同是决定适用死刑与否必须考虑的因素。基于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极刑,因此,对犯罪人适用死刑应以其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结果具有相当性为必要,即只有出现致命性结果或者其他极其严重的结果时,才能考虑适用死刑;特别是在选择死刑立即执行时要尤其慎重。 2011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指出:“将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对死刑适用标准解释的指引作用,充分发挥了司法控制对立法不足的弥补作用,彰显了我国死刑的慎杀政策。 (二)“罪行极其严重”:考查主观恶性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主客观统一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在适用死刑时强调这一原则尤为重要,并且该原则在刑法中应当明确加以规定。“罪大恶极”一方而指犯罪人主观恶性很深,不堪改造;另一方而指罪行严重,给国家和人们造成重大损害。 司法过程中,充分了解犯罪分子的罪前、罪中、罪后情况,可以得知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和人身危险性深浅,从而决定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否缓期执行。如果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不大,即可判处“死缓”。 刑法论文范文篇2 浅谈经济犯罪死刑的废除 一、经济犯罪中死刑废除的现状 目前全球有117个国家废除死刑制度,只剩下78个国家依然保留死刑制度,我们国家是这78个保留死刑制度的国家之一,死刑存废越来越多地与这个国家的人权发展水平、法制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文明程度联系密切,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的人权、法制以及文明程度的重要评判标准。作为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经济类犯罪,是1982年全国人大会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经济犯罪一词,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社会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在我国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侵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的特征:第一,经济犯罪的贪利性。一些经济犯罪只要能得到钱,就会肆意践踏法律,不把道德和法律放在眼里。第二,经济犯罪主体有较高的智能性。经济犯罪的主体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或者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更强的反侦察的能力。第三,经济犯罪的可变性。第四,经济犯罪的复杂性。首先,经济犯罪主体的复杂性。其次,经济犯罪所涉及的法律复杂性。最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犯罪的犯罪的复杂性。 二、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 随着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试图论述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刑罚的公正性。公正性是刑法最重要的价值,也是历来立法、司法、执法所追求的原则与精神,而判断一个刑罚是否公正,就是要看到其是否符合罪责相适应的原则。罪责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第二,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我国已经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谐社会必然是现代法治社会,健全、理性、高效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作为现代法治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刑事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义、平等、自由、安全、秩序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也是现代刑事法治内在的核心价值。第三,经济犯罪适用死刑违背人道主义原则。贝卡利亚在首次提出废除死刑时曾经说过:“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第四,死刑的配置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在我国虽然不断有犯罪分子因贪污、受贿、伪造货币等被判处死刑,但是经济犯罪屡禁不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死刑的适用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这需要从产生经济犯罪的深层社会经济因素来分析。 第五,废除经济犯罪死刑有利于遏制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认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体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与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资金外逃。中国1988年至2002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 第六,经济犯罪的死刑问题是影响我国国际司法协助的重大障碍。西方国家以人权保障为由不向中国引渡或移交外逃经济犯罪的嫌疑人,需要加以研究。虽说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禁止死刑的客观条件,而西方的许多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极少使用死刑。面对大量经济分子一旦被引渡回国就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况,西方国家也会因此而难以与我们合作,这是十分现实的问题。 三、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立法完善 第一,及时废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从立法上及时废除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以及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复核当前我国刑法立法趋势。第二,在条件成熟时废除贪污贿赂中的死刑。贪污贿赂行为时以权谋私,用国有财产来满足其个人私欲的行为。第三,加强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既然应从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那么就应该对于仅次于死刑的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予以加强。以便更好地打击经济犯罪,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第四,完善罚金刑的适用。罚金刑作为我国一个刑种,在惩治经济犯罪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应当从刑罚手段上加以完善,即:采取高额罚金刑与易科处罚金刑相结合的手段。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我国宜采取用罚金易科自由刑的制度。 四、结语 冯亚东教授在其著作《理性主义与刑法模式》中谈到:“对于个人的邪念,我们防不胜防,但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不一国家和法律的名义剥夺人的生命,这是考虑人类生存的根本利益,根本价值作出的明智选择。”我国经济犯罪适用死刑有不合理的地方,应当在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同时,完善经济犯罪立法和刑罚适用,使经济犯罪得到适当的处罚。这样可以使我国刑法更加健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猜你喜欢: 1.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2. 刑法毕业论文 3.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4. 浅谈刑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5.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额,这个?。。美就在身边美,往往有不同的表达方式。美,在人们心灵的最深处,只在乎你是否有仔细体会。其实,美,就在身边。在公园里,看见五彩缤纷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时,你会不由自主地赞叹道:“这些花真美!”在街道旁,遇见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时,你会情不自禁地欣赏她:“她真美!”可是,这些美仅仅只是人或事物的外在美,真正的内在美通常在细小的一件事中无声地表现出来。自古以来,梅花被无数的诗人所歌颂,正是因为她的美,渲染着周边的人。每当万木凋零,风欺雪压时,她总是在白雪皑皑之时,傲立雪中,把清香洒满人间。只是美,真正在身边体验到的内在美!有一件事,她深深地把人心的内在美散播在人们的心里。那是北风呼啸的日子,那是梅花盛开的季节,那是我见到她的第一次。在巴士上,人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头转向窗口那边,不停的对手哈着气,试图想更暖和一点。没想到,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突然,司机猛地一刹车,“哇”的一声,把车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一位中年妇女身上。刚刚可能是因为司机的急刹车,这位中年妇女受不住,吐在了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身上。妇女紧皱着眉头,连声说着对不起,姑娘缓缓的回过头,全车人都把心揪得紧紧的,在为这位中年妇女担心着。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迎来的不是一顿狠狠的怒骂,而是姑娘把外面的那层衣服脱了,对妇女说:“大姐,你需要坐在通风的位置,我就要下车了,这个位子给你坐吧。”“可是,你的衣服?”“没关系,这件衣服也旧了,大不了洗洗再穿呗。”车门开了,姑娘走下车,大家不由自主地赞叹道:“这女孩儿真善良!”“这女孩儿心眼儿真好!”这就是美,年轻姑娘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善良和美合为一体的化身。她和梅花一样,拥有着纯洁高尚的品质。美,就在身边。美就在身边我的世界里,充满了美,它们是五彩的颜料,是多姿的音符。把我的世界装点的有声有色,五彩绚丽。早上起床,昏昏欲睡的我看见了放在桌上的一杯冒着热气的牛奶,不由得我精神百倍;冬天,我搓着冻僵的双手,妈妈递来一双雪白色的,毛茸茸的手套,带上它,顿时感受到了阵阵暖意……。这一切都让我感到:美就在我身边。亲情之美,如白色般的纯洁。天,下起了滂沱大雨,同学撑起蓝色的伞陪我回家,我没淋到一滴雨,而她却湿了一半;我丢了钱包,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这时同学送来了拾到的。蓝色的钱包竟如橙色般的绚丽……,这一切,都让我体会到:美就在我身边。友情之美,是蓝色的,那样清澈。走在街上,看见“红领巾”搀扶一个盲人过马路,我敬佩地望着在鱼贯人群中慢慢行走的那一高一矮的身影;在幼儿园门边,看见几个穿红校服的女同学在耐心地哄一个哭泣的小男孩儿,我内心不由发出赞叹……,这一切,都让我感受到了;美就在我身边。心灵之美是红色,那样耀眼。美就在我身边,当朋友为我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当我为躺在病床的老爷爷弹奏一段优美的旋律;当同学们为孤独的老人唱起了一首又首欢快的歌曲,我感受到了美所谱成的《春之声》奏鸣曲。美就在我身边,当与以前的“仇人”冰释前嫌,当你张开双臂迎接远方归来的亲人;当你和知心朋友坐在一起听音乐;当同学取得了成功给他送上衷心祝福;我感受到了,美奏出的快乐乐章。美就在我身边,当一个对生活推动失去信心的人,看到了初升的太阳,听到鸟儿的歌唱,又燃起了生活的勇气,当失聪的孩子费尽力气喊出了“妈妈。”当遭遇挫折的人,看见了在蓝天上翱翔雄雄鹰。我感受到了,美唱出的欢快乐章。美就在我身边,不是吗?
什么是美如何提升审美论文如下:
审美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
审美是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上认识、理解、感知和评判世界上的存在。审美也就是有“审”有“美”,在这个词组中,“审”作为一个动词,它表示一定有人在“审“,有主体介入;同时,也一定有可供人审的”美“,即审美客体或对象。
而有效地提升自己的审美观,可以考虑以下这几个方法:
1、从文学基础学起,博览群书。
同时多借鉴参考别人对艺术作品的探讨和评价,在生活和自然环境中去感受和发现美的东西。慢慢,自己的审美能力也就可以提高了。
2、想提高审美,多去一些展会。
例如画展,花展,艺术品展等等,这样对提高审美,提高品位都是会有很大的提高。
3、要有良好的学识。
博古通今,放眼全球。要有广阔的视野,丰富的情感,内在的修为。对行业有很高的认知。多学习,多经历,多观察,多比较,多体验,多了解。才能更多更好地提升自已的审美标准!
4、多留意身边细节。
审美是个人对美的看法和标准,要提高对美的认识的标准,首先要有发现美的眼睛,留意生活中的美。也可以多看看油画等等的艺术品,或者优秀的摄影作品,提高对美的认知。
5、那就花钱学习化妆,穿搭。
多去高档场所观摩众人的消费模式!如果是说提高内在的审美能力,个人觉得没有任何捷径,多看书,多运动,多旅游。做一个有规律有原则少说多做的安静人。剩下的都交给时间,沉淀下来得都是你的内涵,和审美!
6、深入观摩了解时下流行的服饰。
的美的东西,美人,美景,美的设计,研究的多了,看得多了,对时下的审美就有更好地理解了,也就提高了审美标准了!
多多观察注意生活中的美好物象和漂亮的画面,脑子里不断储存美的艺术形象和美术概念,才能提高审美的观念。
美,对于这个字,你一定不会陌生,因为她时时刻刻都在你的身边,装饰你的生活,点缀你的生命.对于这个字,谁又能说得清呢?恐怕有多少人就会有多少种解释吧!每种生命对于美的诠释都有所不同,因而也演绎着不同的关于美的故事.花开的刹那是美,天空的流云是美,林里的啼啭是美,绚烂的春光是美.成功时的欢笑是喜悦之美,秋天的落叶是苍凉之美,草上的"水晶球"是奉献之美,人间的感情是最纯洁的美.我们每天都置身于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感受春暖花开,感受阳光普照,美在我们的身体里滋长着,已在不知不觉中扎下了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美,可能是有时只是未曾发现罢了.读过《巴黎圣母院》,才真正明白美与丑的区别,才知道有一种美是再英俊漂亮的外表都无法替代的,那种美就在我们的心里.每个人都向往美,向往美好,这是人类的本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上天赋予我们一副身躯,我们便无法改变了,我们所应做的,就是努力造就人格的美,让它的光芒遮盖住外表,让你的美更加与众不同.这世界上有无数种美,惟有一种是不可能的,那就是完美.这世上不会存在完美,如果有,那么它就是一种悲哀,哪个人的一生没有遗憾残缺,如果没有,那便是不完整的.我们要学会的就是接纳与包容那份缺憾美,那份最为悲壮,也最为让我们清醒的美.你如果爱玫瑰的浪漫艳丽,就必须学会包容它那扎手的利刺;如果你喜欢坐在海滩上看浪,就必须忍受那份孤独的清冷.一个人只能欣赏完美的人,是看不到声边的美的.草地上数星星的情节是美,童年的发音盒是美,追逐阳光春风的日子是美,我们生命中的一次次艰辛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美丽是短暂的,惟有机缘才能让我们捕捉到永恒的瞬间,如宇宙间轻轻滑过的流星,如雨后的彩虹;美丽又是平凡的,只有用心去体会,才能感受到美的涟漪.美,会升华你的灵魂.朋友,用心去留意身边的美吧,用美丽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它们变得无处不美.美如此短暂,但我们把它封存在心里,它便永恒了.
没有问题的,,这个我就能够搞定哦,,
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全民族道德素质的需要。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诚信道德相关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刍议》
摘 要: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全民族道德素质的需要,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笔者试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主导性作用的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模范导引作用、诚信道德教育与大学生管理工作的结合、在社会实践中检验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以及开展诚信道德教育的相关活动等五方面阐述了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道德;诚信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8-0240-02
诚信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础。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历史使命,高校在传授大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更负有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健全道德人格的“产品”的任务。大学生是最富有活力、最富有希望、最富有创造力的群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主导性作用的发挥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必修课程在培养当代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8年7月中宣部和教育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三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大学生,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更好地发挥其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大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真理观为诚信道德提供了哲学理论依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诚信教育角度讲就是诚实守信的路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法律相关内容,实质是帮助学生理解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二,“两课”教师要探索多元化教学模式,切实提高“两课”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为切实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教学活动的主动性,增强教学的感染力,使教师的课堂讲授新颖、生动,把学生的思想紧紧吸引到教学活动中来,教师要善于利用现代教学手段,积极探索多元化教学模式。
第三,“切实转变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认识”[1]作为“两课”教师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分析,真正把握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和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对于大学生中比较普遍存在的诚信观念上的某些不正确观点和看法,在教学中要着重进行深入的剖析并及时进行正面的引导,使学生真正从思想层面正确认识和对待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模范导引作用
教育家乌申斯基说:“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教育家加里宁也曾说过:“教师,一方面应当是学识渊博的人,另一方面应当是高尚诚实的人。”“教师的行为对学生影响很大,一个高尚的教师会影响所教的学生”[2]。为此,要培养学生具有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示范及榜样作用至关重要。
一方面,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知识的传播者,要严于律己,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准。“师者,人之模范也,无德者无以为师”。
另一方面,教师还应着重通过言传身教感染和带动学生遵守诚信规则,培养学生的诚信道德品质。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和生活中与学生的接触过程所表现出的诚实守信和敬业精神,都将成为学生学习和效仿的榜样。
三、诚信道德教育与大学生管理工作的结合
诚信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在大学生中开展诚信道德教育,既是他们自身成长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培养和完善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品质,既要靠教育也要靠管理。管理是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
第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发挥规章制度的教育导向功能。高校肩负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为了有效培育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注重规章制度对大学生的教育导向功能。
第二,齐抓共管,形成诚信道德教育的合力。“建立高效能的管理体系和素质较高的政工队伍,是实现高校诚信教育目标的组织保证”[3]。高校要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政工队伍,并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等各级组织的职能作用,不断改进和创新管理内容和方式,把“诚信”与各职能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教育的合力。
第三,完善大学生自治管理,引导大学生在自治管理中进行自我教育。“教育给人以理性,管理教人以规范。”[3]“大学生自我管理包括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自我调节、自我激励、自我控制、自我完善和自我陶冶等。”[3]实行大学生自治管理,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在自我教育中自觉接受诚信观念,培养诚信意识。
四、在社会实践中检验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认为:实践具有客观性、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具有客观的教育效应。“实践活动是思想道德品质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品质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培育和发展”[4]。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994年8月,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要把社会实践纳入教学、教育计划,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科技文化服务、军政训练、勤工俭学等活动,要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明确教育目的,提高教育实效。”[5]
一方面,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建立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是指相关部门与社会大众为保障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而采取的一系列有关措施,包括实践组织保障、实践基地保障和实践经费保障等。”[6]建立健全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社会实践活动本身的开展.完善实践育人机制;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有助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履行为社会服务的职能。因而,只有建立健全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才能保证大学生在实践中的主体地位,使大学生在“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理论与实践、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另一方面,加强基地建设,深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效果。实践证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是,仍有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持怀疑态度,要改变这种状况,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就要完善机制,加强基地建设,通过建立大学生实践基地、实习基地、就业基地,并“积极推动实践基地向稳定化、层次化和规范化迈进”[7],从而提升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稳定性、长期性和连续性,进而服务于大学生的诚信教育。
五、开展诚信道德教育的相关活动
高校具有丰富的教育素材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学生诚信理念的建立和诚信行为的养成虽然有赖于社会大环境的好转和优化,但也离不开高校自身所特有的先导能动作用[8]。因此,高校要广泛开展诚信道德文化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自觉接受诚信教育。
首先,高校要着重营造有利于诚信道德品质形成的环境氛围。高校要善于利用宣传栏、宣传板、校园广播、网络(校园网、人人网、学生QQ群等等)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诚信道德教育的内容,积极营造“以诚信为荣,以失信可耻”的良好风气,真正形成一个倡导和尊重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其次,广泛开展诚信道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形成诚信品质”[9]。一是要选取现实生活中诚信的正反典型案例,通过开展诚信主题班会、团活等活动,用大学生身边鲜活的诚信案例来教育他们,感受诚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二是开展以诚实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诚信承诺书签名、演讲、征文、辩论、文艺演出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三是通过设立诚信考场、诚信奖学金等方式创设诚信情境,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形成诚信品质。
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学生密切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当代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既需要柔性的思想教育和规范引导,又需要刚性的法制、制度的支持和保障,重在构建诚信道德教育的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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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罗玉华.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研究[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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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写,可以给你写一下框架关于道德的要多少字的楼主呢
创新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创新成长科技论文2000字,希望你能有所感触!
让小学美术课在创新中成长
【摘要】 美术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一个重要学科教学。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传统的以技术为主的美术教学已经不能再适应当今的教育,应当把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作为美术教学的重点。
【关键词】 小学美术 创新思维 实践
小学美术教学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尽可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很多老师认为:美术课上只要让学生依葫芦画瓢,画出几张画,课堂不出问题就行了。其实,并非这样简单,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是美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思维具有新疑性、独创性。美术课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创新意识
美术这门学科,从总体上看是大多数学生喜欢的科目。但具体到每一个学生对这节课有没有兴趣、感情有多深、持久性有多长,就要看老师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激起学生创作的兴趣。
课堂教学的优越性就在于它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利用学生的智慧相互启发,由此及彼,互相促进。教师应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指导下,改变以往单一的教师“教”、学生“学”的单一模式,通过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美术课堂成为生动活泼、充满活力、富有情趣的教学过程。学生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出了答案,而且在探索答案的时候情绪一直处于兴奋状态,这样记忆的效力也就提高了,浓厚的学习兴趣,为创新意识作了良好的铺垫。
一节美术课教学的成败,直接影响学生对学习美术的兴趣。小学阶段的学生,年龄跨度相对大些。一般跨越两个阶段。低年级与中高年级的学生除了对色彩的敏感具有共同性,低年级的学生注重于外观形象,高年级则偏重于设计和制作。如五年级的《画脸谱》,假设简单地让高年级的学生仿造涂鸦,必定会兴趣大减。我将课题稍稍一改,变成让学生来当京剧演员大师,顿时,场面马上变得热情高涨起来。脸谱上涂满了五颜六色的浓厚色彩,以前学生们只是在电视上观赏过,现在要他们自己动手,来给这些“演员”涂脂抹粉,立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诸如脸谱色彩的含义、脸谱的勾勒等知识介绍给学生。等到他们亲自动手时,一个个挥笔抹彩,似乎人人都像个化妆师。不管最后的作品如何,是否够标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至少在这堂课上学生的参与率达到1 0 0%,学生的兴趣激增,情趣高涨,并在此基础上认识并了解了一些简单知识,提高了自己的知识面,并从中感受到艺术创作的愉悦。
二、实践中锻炼学生的创新
美术教学中,让学生进行艺术创新并非易事,因为他们完成作业大部分是临摹,这样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在临摹中逐渐减弱,已经习惯了照抄别人的模式,习惯性思维占据了学生的脑海。因此,当设题让学生创作时,学生会说:“我什么也画不出来”,“太难了”,“还是照抄课本上的吧”。出现这种状况,原因之一就是让学生长期临摹,缺乏想象力的训练,发展下去,只会使学生变成墨守成规,将来离开书本,离开学校,离开老师将一事无成的人。因此在教学中,每一节课先不急于完成作业,而应围绕每节课的内容,尽可能多的去设想,比数量,看谁的想法最多,最有独到之处。如四年级《鞋的设计》一课,先安排1 0分钟让学生大胆想象画出各种不同功能的鞋的草图,有的学生一口气画出五、六种,有的画出三、四个,无论多与少,此时学生想象的闸门已打开,毫无顾忌的画所见、所想、所感受,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逐步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又如装饰画中画树,可以画出春天的绿树,秋天的红树,那么可以不可以画出蓝树、黑树呢?通过引导学生从光的角度看,从装饰寓意手法表现,学生明白了,只要画面需要,什么颜色都可以去画,以此类推,学生敢于用多种手法表现事物,表现内心的情感。
三、在生活中,寻找创作的源泉
在教学中,我认为在美术教学中,首先应考虑的是孩子对生活经验的积累。没有对生活的密切接触、认识、体验,就如同盲人摸象,根本不能理解事物的构造、形象,又何谈有新的创作呢?
我在教学“交通工具”一课时,发现有很多学生的作业上出现了多次抹擦的痕迹,还有学生在下面小声地自言自语:“我不画了,我不会画!”我感到很奇怪,开始他们一个个兴趣盎然,举着手,争先恐后地告诉我自己知道的交通工具。于是,我把一个原先要画摩托的小男孩找来,问他为什么不想画了,他指着自己只画了几笔的摩托告诉我,不知道那里该怎样画。这时,我才突然领悟:创作源于生活!没有生活中的接触与观察,学生怎么画得出原本的摩托的部件、构造都不明确,难道我还能要求学生凭空来设计、想象吗?那不是闭门造车吗?学生的各方面能力正处于发展阶段,潜在的能力需要教师的引导、开发学生对美的感受能力、欣赏能力和评价能力,从而使学生能够感受到生活的美,并从中捕捉到美,产生对美的表现欲望,以达到创造美的目标。
教材中,有不少课需要学生走出教室,实地写生,应该让学生去实地走走看看,感受一下小巷两边的商店、理发店、小饭店、行人及往日熟悉的地方,然而,现在要学生用画家的眼光去感受它,感觉生活一下子是一幅完整的画。学生在走进环境感受生活的过程中,感悟能力增强了,绘画能力也就提高了。
四、培养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力是人人都有的,只有将蕴藏在学生身上的宝贵资源,积极开发,才能培养真正具有创新性的人才。我们在指导儿童创作的过程中,尽量让儿童作为画画的主体,让他们去发现其中的乐趣,画他们最想画的事物,老师只是事先做一些启发式的引导,让儿童自己想象,然后老师再作一些修正式的补充,这样能让他有一种成就感,树立自己的信心,孩子就不再畏难;有了自信,孩子就敢画了,有了自信,孩子就可以描绘自己的生活;有了自信,想象的翅膀就可以自由飞翔,创作出精彩的一幕。
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用真诚去点亮孩子心灵的苍穹,燃起艺术的火花,使他们在人生的这段行程中,充分地发展自己的个性,激发兴趣,展现自己的能力,展示自己的艺术才华。我们教学的目的并不在于让每一个学生将来都成为设计师,而是通过培养一种不依常规、寻求变异、多方探索问题答案的思维形式,从而提高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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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技术,又称灵境技术,是以交互性、沉浸性和构想性为基本特征的计算机高级人机界面,是迅速发展的一项综合性计算机、图形交互技术。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关于虚拟现实的科技论文20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电视传播与虚拟现实建构
摘要:电视不仅反映社会现实,也参与了现实世界的建构。传媒的市场化使受众成为电视媒介内容生产的积极参与者,目标受众与有较强影响力的受众之间内容需求的不平衡,使电视的信息传播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都向后者倾斜,《乡村发现》的城市受众导向,建构了农村社会生活虚拟现实和刻板农民形象。
关键词:电视;传播;虚拟现实;受众
中图分类号:G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7)-01-0045-03
媒介及讯息,大众传播的理想模式是忠实且有效地反映社会现实,从而实现传播的社会监测、整合等功能,然而大众传播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也将在不同程度上对信息传输过程施加影响,信息的衰减与错位在大众传播中往往在所难免。法国后现代主义作家尚・布希亚就指出,大众传媒,尤其是像电视这样的电子传媒的出现,改变了我们生活最基本的性质,电视不单单是把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还日益在界定着我们实际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①。虚拟现实在一定程度上并非是不可接受的,比如超级女声的出现,其含义已经超越了竞赛本身,联系着投票者、观众、传媒批评人以及其他将个人言论参与其中并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事件进程的人。布希亚认为,在传媒无所不能的时代,一种由人们的行为和传媒图像所共同建构的新的现实,即虚拟现实,正在出现。这个虚拟现实是由幻象构筑的,这种幻象是一些只能由其他图像赋予意义的图像,由此不具备在“外部现实”中存在的基础,然而超级女声的出现可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修改布希亚的理念,因为超级女声在全民参与的过程中,其虚拟现实正在日益成为现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只是超级女声与本文所述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的悬念本身就具备了结局被改写的可能,其娱乐属性也可以容纳虚拟现实成为现实的一部分。但电视对农节目的使命相对严肃客观,是否对农村生活和农民形象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反映,将直接影响到对农政策及其他人群的评价甚至对农政策的制定,因此,全息摄影方式的反映农村现实更为重要。然而除了大众传媒本身就具备的虚拟现实建构的可能性之外,现代传媒市场的竞争使得在传播过程中受众需求上升,受众更为积极的参与媒介内容生产之中。由于目标受众和更有影响力的受众之间的内容需求不平衡,导致对农节目内容生产向后者倾斜,电视传播对虚拟现实的建构进一步深化。
一、传者中心论的沦落与受众中心论的崛起
纵观传播社会学发展史,早期研究者多取“传者中心论”的范式,而这种范式切断了传者与受众的有机联系,将传者视为一个封闭的本体来研究。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传者中心论”的理沦范式无力面对“新问题”,因而其衰落不可避免。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传播学接纳相关学科的理沦成果如霍夫兰的“个人差异论”、费斯汀格的“认知失调”理论及赖利夫妇的“社会范畴沦”等等,受众在传播活动中的重要性渐为世人所重。1956年,我国著名的学者王中提出了“读者需要论”。但此类研究不久便因受到严厉的批判而停滞。在我国真正重视受众是党的十四大召开后。时至今日,“受众中心论”已取代昔日的“传播中心论”而居优势地位。李良荣在九十年代末就曾指出:受众是“媒介的积极参与者”②。这一论点是对王中 “读者需要论”的延伸和拓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受众对大众传媒如此规定,意味着传播信息在本文和接受的“两极”中完成,其价值乃至存在的意义,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受众的“阅读”过程中。因而必须重视受众的本体研究。其主要内容应有受众的人口学特征、文化特征、心理特征等内部因素以及文体特点、接受情境等外部因素。
同时,电视本身的经济属性也使得电视节目的生产与流通进一步市场化,对于大部分市场化运作的电视台和电视节目而言,对电视受众的研究与满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视台和电视节目的竞争力甚至节目的存亡。电视这一传播工具虽具现代性,但它和人类其他传播手段比如语言、姿势和表情一样是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产生,并且有效地促进了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产和再生产。因此电视是具有经济属性的,在许多国家,电视媒介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信息生产和传递主体又是社会公器,随着传媒改制,电视媒介开始担负多重角色,一半是舆论机构一半是经济实体,前者必须做到保持其独立性,以保证对社会责任的基本担当,最终实现其对公正与客观的终极追求。后者允许其参与社会交换,而且从传媒自身的角度来分析,所有的媒介组织都是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而且往往获得十分理想的经营收入。这就是说.媒介组织是一个以生产信息产品为主要任务的经济实体。作为现代传媒的电视,不管是外国,还是我们中国,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电视台都有自己的经营收入,其中有相当数量的电视台的经营收入都越过了所在国的一些大企业③。段京肃在《社会关系的变化与信息传播权利的转移》中指出,近20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所引发的社会关系的变化,对大众传播事业体制的改革表现出了积极推动的态势,原先高度集中的信息占有权和信息传播权发生了横向的转移,拥有这些权利的社会阶层开始多元化。在媒体产业化经营不断推向深入的今天,电视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已经逐渐由过去的传媒垄断型互动过渡到受众主导型互动,换言之,这种互动关系已经演变成媒介权力与受众注意力资源和认可度之间的互动,于是媒介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将受众的注意力资源和对媒介的认可与既有和潜在的广告投放主体成功互动的实现。以湖南卫视为例,该电视台在节目生产之前都要进行大量的以受众研究为主的可行性分析和节目推广论证,节目生产过程中通过收视率和市场份额等节目影响力指标严格考核并进行排序,而节目影响力指标一般将直接决定节目广告收入。相比2005年,去年湖南卫视的观众构成具有以下明显特点:女性观众比重增长5.4%,观众年龄构成呈现两端弱、中间强的特点:即14岁以上少年观众、55岁以上,尤其是65岁以上观众比例出现下降;而15至54岁各年龄层的主流观众的比重增加,其中25至34岁青年观众比重涨幅超过10%。高学历观众比重增长迅速,大学文化程度以上观众比例较去年同期增长35.68%。
尽管湖南卫视主体受众中中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了多数,但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受众正呈上升趋势,并且由于高学历人群的文化资本等积累往往使其获得更高的职位地位,购买力也相对较强,因此也是湖南卫视极力争取的目标受众。而《乡村发现》的主体受众基本上以中学文化程度受众为主,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人群既不在《乡村发现》目标受众群范围之内,从收视实际情况来看,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人群也基本上在《乡村发现》缺位。因此,尽管《乡村发现》的收视率和市场份额在全台的排名上有一定竞争力,但其目标受众的购买力却相对有限。
三、城市受众的影响力与对农电视节目内容生产
哈贝马斯曾分析了18世纪初开始的传媒发展过程,描述了公共领域的出现及其衰退的轨迹。他指出公共领域类似一种公众进行辩论的竞技场,人们可以在这里就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定的意见。但是大众传媒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共领域变得徒有其表,在国会和媒体上,政治更类似于“舞台表演”,而舆论更多是被诸如广告等传媒操纵和控制的产物④。吉登斯的忧虑不无道理,但传媒本身有时候并非永远处于操纵地位,随着传媒市场化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大众媒介的生存开始受制于广告,大众媒介的市场影响力,取决于将受众的注意力资源出卖给广告主,实现受众注意力资源的第二次“售卖”。而大众媒介的市场影响力不仅取决于受众规模,更取决于受众质量。主流媒介所拥有的受众,在质量上应该是社会行动最强的一群人,抓到上游文化的这群人,你就可以覆盖中游文化和下游文化的人⑤,在包括湖南卫视在内的中国电视市场广告投放序列中,面向农村受众诸如农机和利润率较低的的商品基本上处于边缘位置,因此城市受众对于包括《乡村发现》在内的对农电视节目更具影响力。当前城市受众的审美倾向直接表现为都市化和娱乐化,因此〈乡村发现〉的节目趣味性较强,娱乐元素较为丰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市受众和农村受众的娱乐和休闲需求,但在对农政策解读和科教、致富信息服务方面就稍显弱势,无法满足农村受众对这类信息的迫切需求。大部分农村受众依然对新闻类节目比较感兴趣,社会急剧变迁的时代里,农民的信息援助应更多体现在对社会形势的了解,对农政策的明晰这一宏观层面和对科教致富或者具体到天气预报等服务类信息方面,但《乡村发现》当前此类信息的发布远不能满足农村受众的实际需求。
四、农村虚拟现实建构与农民刻板印象的生成
节目风格娱乐化本身并不构成农村虚拟现实的建构,但是娱乐元素占据首要地位的节目内容生产却能赋予外界对农村社会生活的另一种想象。《乡村发现》的日常节目设置主要以农民生活中的新鲜事物和生活趣味为主,不定期举行的活动也是主要以强调视觉听觉刺激的选秀活动比如“寻找美丽村姑”等活动为主。此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激发了农村受众对美和善的追求,但一旦“寻找美丽村姑”这类活动成为电视节目的主流,则更深层次的农村现实便被忽略了。当前农村的实际人口构成状况可以用“386199部队”来形容,意指由于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农村留守人口中主要以女性、儿童和老年为主,甚至在大部分农村,“村姑”也已经不多,有一定劳动能力的青年女性外出务工已成普遍趋势。在这一趋势的出现,是由于农民从土地获得的利润已经比较薄弱,于是离开土地寻找非农工作机会,而在外出务工过程中,其劳动权益、生活状况以及城市边缘人的身份问题也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注。《乡村发现》作为一档相对专业的反映农村农民生活的节目,在应该着力反映的农村社会现实中着墨不多,实际上是基于城市受众信息偏好而对农村农民现实状况进行过滤,从而在节目中建构了一个相对平面化的一维视角下的农村生活,建构了展现给城市受众的虚拟现实,同时也对非农观众塑造了农民群体的刻板印象。刻板印象指的是人们对某一类人或事物所产生的比较固定、概括而笼统的看法,这是我们在认识他人时经常出现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刻板印象的生成,主要是由于在人际交往中,因为地域、时间和精力等原因,无法和某个群体中的每一成员进行深入交往,或者只能通过某种媒介进行间接交往与了解,因此,人们只能由部分推至全部,由人们所接触到的部分去推知这个群体的全貌。刻板印象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媒介的反复描摹也会强化这一印象,在对《乡村发现》的城市受众采访过程中就不难发现,部分城市受众就由此得出农村生活比城市生活轻松有趣,农民生活闲适,无忧无虑的印象。这一刻板印象的生成,无助于弥合城乡文化堕距,加强城乡之间理解与沟通。
五、探寻电视对农节目应有功能
关于大众传播的应有功能,施拉姆从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一般社会功能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他既肯定了大众传播的一般社会功能中的娱乐功能,也指出了大众传播的政治功能中应有监测社会运行的内容,在一般社会功能中协调公众的了解和意愿,行使社会控制,向社会的新成员传递社会规范合作化用的规定等。当前电视频道以及电视节目的分众化趋势使得不同的传媒承担的主体功能有所区别,比如娱乐频道、电影频道的出现就满足了传播媒介提供专门化信息服务的需求,包括《乡村发现》在内的对农电视节目的出现,也为农村受众获取专有信息,为其他人群了解农民和农村生活面貌提供了平台,因此也能在更深层次上反映社会现实,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方面电视传播对虚拟现实的构建不可避免,另一方面节目生存压力始终存在,因此,在满足相对购买力较强的城市受众信息偏好,保证节目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寻找更为实际和全面地反映农村社会现实的表现途径,将图像刺激与现实主题相结合,满足农村受众的信息需要,以全息摄影又喜闻乐见的方式反映农村社会现实和农民形象,方能实现电视媒介参与社会生活的应有功能。
参考文献:
[1]尼尔・波兹曼,2童年的消逝,3吴燕莛,4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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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鸿铎,12《电视节目经营策略》,13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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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国媒介产业的发展态势预测及竞争策略》,19喻国明,[20]中国人民大学主编,21名22师论坛集萃〉,23第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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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大学生作为优秀的青年群体,祖国未来的希望,其素质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营养是高素质人才的物质基础,因此大学生具有健康的饮食行为与良好的营养状况,是适应未来社会竞争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下面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大学生饮食与健康论文2000字,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学生饮食与健康论文2000字篇1 大学时代是学知识长身体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良好饮食习惯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个阶段掌握一定的营养知识,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对于促进生长发育保证身体健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对于当代大学生,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要我们必须有健康的体魄,具备热血青年的朝气蓬勃,才能成为国家栋梁,那么,关注自我,关注健康就成为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本问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例,从大学生饮食营养概况,大学生平衡饮食的作用以及提高大学生饮食质量的对策三个方面对大学生当前的饮食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论述,以增强大学生对平衡营养方面的意识。 关键字:饮食营养 将康 概况 措施 前言: 饮食是维持人体生命的必须物质,而健康的饮食显得更为重要,大多数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和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人,是为了第一个目的而吃饭。大多数达到小康或富裕的人,是为了第二个目的而吃饭,即重视美食。殊不知,美味和美食绝对不等于营养。很少有人是明明白白的为了第三个目的而吃饭,这就是为什么全世界只有5%的人完全健康的根本原因。 对于每一个大学生,如果想维持一个真正健康的身体,已经不是一个需不需要营养知识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在专业指导下尽快树立正确饮食观念的问题。正确的饮食和正确的生活习惯,并结合正确的身体与大脑运动和乐观的心态与情绪,是一种最有效的健康生活方式。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这一点,健康 教育 工作者肩负着非常沉重的历史任务。 对大学生饮食状况研究的目的: 1.帮助大学生获得科学的营养知识。认识如何科学合理地食用各种食物,从中获取种类齐全、数量适宜的营养素,能够预防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消除健康危险因素,从而保持身体健康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很多大学生缺乏营养知识,在食物选择消费、膳食行为等存在着不少误区,这会对大学生的营养状况和身体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要面向大学生全面开展营养教育和宣传,逐步提高大学生的营养知识水平。 2.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营养观念。正确营养观念可以促使大学生将营养知识转化为行为和习惯的动力。营养对健康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膳食结构不合理,偏食挑食、暴饮暴食、酗酒等不良饮食习惯对身体的危害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示出来。因此,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营养教育,帮助大学生建立个性化的膳食结构,使每个人都做到自己可能达到的最好水平。 3.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消费行为习惯。引导大学生明智地进行食物消费,努力帮助他们逐步改掉不利于健康的饮食消费行为和习惯,优化膳食结构。 大学生饮食与健康论文2000字篇2 【摘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的健康也越来越重视。无论是老年、中年、还是少年,在追求健康的同时,饮食营养就是追求健康的必要条件。毋庸置疑,大学生作为优秀的青年群体,祖国未来的希望,其素质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营养是高素质人才的物质基础,因此大学生具有健康的饮食行为与良好的营养状况,是适应未来社会竞争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 大学生饮食;营养与健康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有关调查也表明近些年来我国人们群众的营养情况在逐年改善,相关疾病也在逐年降低。但因为学生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也受到众多研究人员的关注,针对学生群体的营养调查文献很多,都认为科学的饮食结构才是保障营养的前提,对学生的健康有促进效果。 大学生营养健康现状随着每天早上第一节上课铃声响起,一手拿着早餐,一手抱着书的大学生们快步地穿梭在教学楼里,草草几口下去,算是结束了早餐的饮用。这种现象几乎在每个高校都存在着。营养学家表示,进食的时候,人体内负责后勤的副交感神经兴奋,于是消化道和消化腺功能活跃起来,供血增加,运动增强,分泌增多。在这个时候做运动,大量血液就会供应骨骼肌,以至于消化系统供血不足,会造成消化和吸收障碍。尤其是早上,体内能量水平很低,更应该有一个好的用餐环境和气氛,不能边走边吃。大学生们尽可能在食堂或者宿舍用早餐,切勿囫囵吞枣式进餐。长期草草饮用早餐,不仅会导致胃的不适,还会造成营养不良。专家还表示,人们群众的营养情况可以整体地反映出这个国家的各项情况,是一个国家的经济、物质等发展的体现。故对人们群众实施营养监测非常重要,尤其是大学生这一群体,其是国家今后的发展,应予以重视。 饮食无规律是影响大学生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有关数据表明,近年来,饮食无规律成为形成大学生亚健康现状主要因素之一。大学生对饮合理膳食平衡营养食的重要性明显认识不足,而无规律的饮食是造成消化系统疾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据有关资料显示,日常饮食无规律的学生比例已分别占41.9%。长期无规律的饮食,不仅会引起营养不良,影响睡眠质量,甚至会影响人体神经体液调节和内分泌调节,对学生的身体健康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2001年营养学家孙建华在上海大学生饮食、营养、健康状况的调查与分析中显示挑食、偏食,对某些食物有嗜好者较多。女生的蛋白质摄取量较低,尤其是动物性蛋白的食用量低。2005年营养学家辛碧芬对中南大学营养状况调查的结果是:中南大学学生营养不良率为19.9%,肥胖率为26.3%,膳食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维生素A、B2、C、钙等摄入与标准相当。2005年邓杰对南京高校大学生营养状况调查中显示:营养良食品营养与保健论文好者占36.9%,营养不良者占52.6%,营养过剩者占10.5%。查阅了近几年对大学生营养知识、态度及饮食行为等的问卷调查研究资料。资料统计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的营养知识缺乏,有一部分学生存在不良的营养行为,如不吃早餐,常吃零食等。应付用餐者比比皆是为了能多睡一会,许多学生都有不吃早餐的习惯,中午和晚上多吃些就认为能把早餐的营养补回来。而有些女大学生,考虑到要保持身材,也养成了长期不吃早餐的习惯,中午还能按时吃饭,但晚饭也是担心发胖,随便应付一口。熟不知,长期下去,这种营养流失,缺乏最基本的营养食物带来的危害可是非常大的。首先,一、对大脑的危害。虽说脑组织的重量只占人体重的2-3%,但脑的血流量每分钟约为800ml,耗氧量每分钟约为45ml,耗糖量每小时约为5g。二、对消化系统的危害。正常情况下,头天晚上吃的食物经过六小时左右就从胃里排空进入肠道。第二天若吃不好早餐,胃酸及胃内的各种消化酶就会去“消化”胃粘膜层。长此以往,细胞分泌粘液的正常功能就会遭到破坏,很容易造成胃溃疡及十二指溃疡等消化系统疾病。三、更靠近肥胖族:人体一旦意识到营养匮乏,首先消耗的是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最后消耗的才是脂肪,所以不要以为不吃早饭会有助于脂肪的消耗。相反,不吃早饭,还会使午饭和晚饭吃得更多,瘦身不成反而更胖。饮食营养是大学生身体发育的先决条件专家建议,必须按时吃早餐,并且进食速度不能过快。尽量去食堂进餐,相对于学校周围的餐馆,食堂的就餐环境要好很多。另外,早餐不吃反误瘦身大计不要以为不吃早餐就可以少吸收热量而因此减肥,根据营养学家们的证实,早餐是每个人一天中最不容易转变成脂肪的一餐。如果每天不吃早餐只会让午餐吃得更多。早餐、午餐和晚餐的比例最好是3:2:1,这样子就能让你在一天内所吃的精华在体力最旺盛的时间内消耗掉。 高校应努力创造适合学生身心特点而良好的校园 文化 氛围,形成宽松有序的业余生活环境,提高大学生耐受挫折及适应生活的能力,利用体育科学知识及相关科学知识教育,教会学生自我心理调节和心理放松的 方法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与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人生观;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杜绝不良嗜食品营养与检测论文好,学会自我医务监督检查手段,建立良好的健康观念和健康行为习惯。高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以培养大学生的体育能力和健康意识为目标,开设一些有关体育文化、体育锻炼与健康的专题讲座,进行体育知识、饮食营养与健康教育的培训,增设大学生开展健康体育的专业指导教师。 大学生饮食与健康论文2000字篇3 【摘 要】 大学时代是学知识长身体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良好的饮食习惯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个阶段掌握一定的营养知识,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对于促进生长发育保证身体健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对于当代大学生,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要我们必须有健康的体魄,具备热血青年的朝气蓬勃,才能成为国家栋梁,那么,关注自我,关注健康就成为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以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为例,从大学生饮食营养概况、大学生平衡饮食的作用以及提高大学生饮食质量的对策三个方面对当前大学生的饮食营养进行了全面的论述,以增强大学生对平衡饮食营养方面的意识。 【关键词】饮食营养 健康 概况 大学生 【前 言】 “营养”一词源自于拉丁语,其原意为“授乳”。营养是人类为了维持生命,满足机体生存、学习和工作能量需要的物质基础。在营养学界,通常是将人体对食物的摄取、消化、吸收和利用的整个过程称为营养。营养素则是指保证人体生长、发育、繁衍和维持健康生活的物质,其中最主要的营养素是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水、矿物质和维生素。大学生是青年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正处于生长发育的中后期,活泼好动,运动量大,加上繁重的脑力劳动和紧张的学习等,是一生中各种营养素需要量最大的时期。但目前,我国大学生对营养素的来源和食物分类了解较少,不懂得如何搭配营养,存在着诸多营养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将影响大学生的成长和学习。 【正 文】 一、衡量自我健康的标准 健康:健康不但是身体没有残疾,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了。健康的标准:有充沛的精力,能从容不迫地担负日常生活和繁重工作,而且不感到过分紧张与疲劳,处事乐观,态度积极,乐于承担责任,不挑剔, 善于休息,睡眠好,应变能力强,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各种变化,能够抵抗一般性感冒和传染病,体重适当,身体匀称,站立时头、肩、臂位置协调,眼睛明亮,反应敏捷,眼脸不易发炎,牙齿清洁,无龋齿及疼痛,牙龈色正常,无出血,头发有光泽,无头屑,肌肉丰满,皮肤有弹性。健康四大基石: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二、大学生健康饮食的现状调查 新世纪以来,国内不少学者对不同区域大学生的饮食和健康状况进行了较广泛的调查与研究,所得结果令人深思。孙建华等[1]的调查结果显示,上海大学生的饮食处于自发行为,缺乏科学指导,体格状况不容乐观;主食量不够,种类单调,缺乏身体健康发育所必须的粗粮;不重视早餐的情况严重,挑食、偏食等现象也令人担忧。 谢佩娜[2]通过对浙江省985名大学生调查结果发现,在30 d内有4.6%的男生和0.4%的女生 报告 有10次或10以上重度饮酒;在最近6个月内饮酒后曾有过恶心、头痛等感觉情况的有216人次,酒后曾呕吐过的有170人次,酒后曾伤害过自己或他人有22人次,酒后曾有过损害物品、谎报火警或类似行为的有15人次,暴饮的大学生还面临着无防护的性行为等其他危险。 张有平等[3]对我国西南地区的28个少数民族的1 386 名大学生进行调查发现,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主食以米饭为主,且存在挑食行为、偏食行为和按自己嗜好饮食;31.7 %的大学生经常伴有牙龈红肿和瘀血,58.1%的女生经期不正常,43.2%的学生存在缺铁性贫血。 从以上调查情况来看,不少大学生在珍惜健康和为健康投资上很不理性,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不吸烟和饮酒不过量的健康生活方式还得不到大学生应有的重视。因此,必须加强科学饮食教育,增强科学营养知识,纠正不良的饮食习惯,提高营养水平;提高学生的饮食、营养及 健康知识 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大学生饮食营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会长杜玉侠指出,我国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缺乏营养知识,饮食习惯不科学。二是饮食结构不合理。
现代人的生活节凑快,工作压力大,大多数人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饮食问题,如何保持个人的饮食结构营养合理是保证个人健康的关键之一。下面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营养饮食与健康论文2000字,希望对你有帮助!营养饮食与健康论文2000字篇1 内容摘要:随时代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的人们遇到更多的疾病和健康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了解食品营养与健康的联系,保持一个良好的饮食习惯。本文浅谈了食品营养互补对健康的重要性,在现代的时代中如何正确理解营养互补对人类的重要性,什么是营养,什么是营养互补,怎样做到健康饮食,均衡膳食,保持健康良好的饮食习惯。 关键词:营养;饮食;健康 1. 人类所需的营养物质 人类每天饮食,位的是获得营养物质。那么,人类所需的营养物质大地有哪些呢? 蛋白质:是由多种氨基酸构成的复杂化合物。它是构成细胞的基本物质,是集体生长及修补受损组织的主要原料。它是机体需求量最大的营养成分。它大的主要来源是肉类、蛋、奶、和某些植物种子。 糖类:是机体功能的主要物质,提供人类生命正常生长、活动所需的能量。它主要来源于大米、小麦、玉米等等。 油脂:是机体的主要储能物质,被称为生命活动的备用能源,放出的能量约是糖类的两倍。同时,在人体内的脂肪具有减小机体内器官的摩擦作用,器官抗震作用。它的主要来源于动植物油脂和乳制品等等。 维生:其种类繁多,主要是调节机体的生陈代谢、预防疾病、维持身体健康。有些是能从外界吸收,如维生素A;有些只能在体内合成,如维生素D。机体对其需求量很小,但是不能缺少。它的主要来源是水果、蔬菜、种子食物、动物肝脏等等。 无机:其种类繁多,但是对机体很重要。它参与构成组织和调节酶活性因子,具有调节细胞代谢、激素分泌、酸碱平衡等作用。 水:占机体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它主要为机体新陈代谢提供液体环境,溶解各种物质,保障各项机体代谢正常进行。缺少水分,人类无法生存。 2. 对健康的理解 健康有两个方面,一是机体上的健康,二是精神上的健康。精神上的健康主要是由个人的思想观念和情绪决定。而机体上的健康则主要决定于物质输入是是否满足机体需求。 机体健康首先要求足够的营养物质的输入。应为营养物质是维持生命体生长发育的基本物质。没有这些营养物质,也就没有生命,更没有健康一说。所以,我们必须先满足物质上的输入需求,才能再去谈健康。 各种营养物质对机体的健康有不同的作用,同时要求的是该营养物质适量输入。若是摄入不足,那么机体也就只能满足其中的一部分功能得以正常,而另一部分功能会变弱甚至是缺失。这就和一个工厂的某些车间原料供应充足,能正常生产,而其他车间却少原料而减少生产或停止上产一个道理。若是摄入过量,那么也不是件好事,对健康也不利。过多的那部分营养无法利用,会经过其他一些途径排除。这样也是对身体的某些器官有害的。同时,有一些会积累在体内,形成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例如摄入过多的油脂、糖类,会在体内形成脂肪,脂肪过多就会引起肥胖。 所以,适量的摄入各种营养物质,是保证机体各个器官正常工作,各个功能有效的前提,疾病也就可以避免,从而达到机体健康。 3. 古代人类饮食与健康 古代科学技术虽不如现代,但是那是人类也已经有了饮食健康这一观念。 提倡节制饮食,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大多都是节制饮食的提倡者,认为饮食应不要过量,保持一定的限度。这样做不仅对社会有利,对个人也是有利的。 反对追求厚昧和美味,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在提倡节制饮食的同时,还反对追求厚味和美味,主张薄滋味。《吕氏春秋·尽数》篇中说:“凡食,无强厚味,无以烈味重酒。是以谓之疾首。”“疾首”,清人毕沅释为“犹言致疾之端”,即导致疾病的根源。这如同任何事物一样,都有一定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会走向事物的反面,饮食也是如此,滋味太厚.反而会伤害肠胃,使口无味。正如《老子·道经》所说“五味令人口爽”,《庄子·天地》所说“五味浊口,使口厉爽”。 崇尚淡昧、追求本昧,针对饮食中的厚味现象,先秦时期的一些思想家又崇尚淡味,追求食物中的本味。《老子》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他还认为饮食活动中的淡味是百味之首.这是他崇尚自然、返本归真的表现,反映了他无为的处世哲学。 主张少吃酒肉,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还提出了少吃酒肉的主张,《论语》中记载孑L子平日的生活说:“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又说:“不为酒困。”《吕氏春秋·本生》篇甚至提出:“肥肉厚酒,物以自强,命之日烂肠之食。”这说明喝酒吃肉过多,有损健康,甚至会带来不幸的后果。 古代人认为节俭有利于政权的稳定。先秦时期的一些统治者,也很重视提倡节制饮食,反对厚味,因为饮食的节俭,量腹而食也有利于政权的稳定。历史上夏商两代的覆亡都是由贪饮嗜食造成的。《战国策·魏策—》记载仪狄作酒,进之禹,禹日:“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禹的预测,在他的后代桀身上得到了应验。 4.什么是营养互补 饮食健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多种食物的营养互补。任何一种食物,都不可能将人体所需的营养素尽皆囊括其中,如欲获得各种营养素,就必须将各种不同结构、不同性味、不同品种、不同性状的食物搭配混食,才能收到营养互补、营养“相生”作用。混食 方法 是:动、植物食品搭配,主、副食品搭配,粗、细粮搭配,以及提倡多吃水果蔬菜,以满足人体对纤维素、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需求。 现代营养学讲究营养素的互补“我们常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其实就是食物搭配中最成功的例子之一”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食疗营养部主任王宜对记者说“因为鸡蛋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各种维生素比如B族维生素、尼克酸、卵磷脂等但惟独缺少维生素C西红柿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正好弥补了它的缺陷所以二者放在一起吃能起到营养互补的作用这也正是现代营养学讲究食物搭配的重点所在。” 像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王宜说比如我们提倡大家要吃杂粮也是从营养互补的角度来考虑的最典型的就是豆类。豆类是蛋白质含量丰富的食物但不同种类的豆子氨基酸含量有高有低所以平时最好别只吃一种混吃更能提高蛋白质的吸收利用率和生物价值。 鲁纯静指出有些食物搭配只由于不了解食物的营养成分而导致搭配错误的例子也不少从口味考虑很可能会造成对健康的损害。比如人们常吃的茶叶蛋茶叶中除生物碱外还有酸性物质这些化合物与鸡蛋中的铁元素结合对胃有刺激作用不利于消化吸收。而吃“大丰收”这道菜时最好别加黄瓜这一点是王宜非凡强调的因为黄瓜中含有一种酶会破坏人体对其他蔬菜中维生素C的吸收。“可惜现在餐馆中的„大丰收‟几乎没有不加黄瓜的”王宜对这种因食物搭配不当而造成的营养损失。 5.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可以看出我国国人饮食习惯是很不健康的,所以我们需要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良好的饮食习惯应包括一下几点: 一是食物多样性,以谷类为主,粗细搭配。每种各种食物所含的营养成分不完全相同,每种食物都至少可提供一种营养物质。同时要注意粗细搭配,经常吃一些粗粮、杂粮和全谷类食物。 二是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蔬菜水果是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植物化学物质的重要来源,水分多、能量低。薯类含有丰富的淀粉、膳食纤维以及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富含蔬菜、水果和薯类的膳食对保持身体健康,保持肠道正常功能,提高免疫力,降低患肥胖、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每天吃奶类、大豆或其制品。奶类营养成分齐全,组成比例感到尤其惋惜。 适宜,容易消化吸收。奶类除含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和维生素外,含钙量较高,且利用率也很高,是膳食钙质的极好来源。大豆含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必需脂肪酸、B族维生素、维生素E和膳食纤维等营养素,且含有磷脂、低聚糖,以及异黄酮、植物固醇等多 种植 物化学物质。 四是常吃适量的鱼、禽、蛋和瘦肉。鱼、禽、蛋和瘦肉均属于动物性食物,是人类优质蛋白、脂类、脂溶性维生素、B族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良好来源,是平衡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动物性食物中蛋白质不仅含量高,而且氨基酸组成更适合人体需要,尤其富含赖氨酸和蛋氨酸,如与谷类或豆类食物搭配食用,可明显发挥蛋白质互补作用:但动物性食物一般都含有一定量的饱和脂肪和胆固醇.摄人过多可能增加患心血管病的危险性,所以,也不可以过多食用。 五是减少烹调油用量,吃清淡少盐膳食。脂肪是人体能量的重要来源之一,并可提供必需脂肪酸,有利于脂溶性维生素的消化吸收,但是脂肪摄人过多是引起肥胖、高血脂、动脉粥样硬化等多种慢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之一。所以我们应养成吃清淡少盐膳食的习惯,即膳食不要太油腻,不要太咸,不要摄食过多的动物性食物和油炸、烟熏、腌制食物。六是吃新鲜卫生的食物。食物放置时间过长就会引起变质,可能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另外,食物中还可能含有成混入各种有害因素,如致病微生物、寄生虫和有毒化学物等。吃新鲜卫生的食物是防止食源性疾病、实现食品安全的根本 措施 。尽量避免吃工厂加工制作的食物。那些食物含有较多的食品添加剂,加工过程不卫生。 做到了这些,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那么疾病也会相应地远离我们很多。这是我们目前的健康追求任务。 营养作为一个名词、术语已为众所习用,但对它的确切定义却未必准确了解。“营”在汉字里是谋求的意思,“养”是养生或养身,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应当是“谋求养生”的意思。确切地说,应当是“用食物或食物中的有益成分谋求养生”。“营养”一词确切而比较完整的定义应当是:“机体通过摄取食物,经过体内消化、吸收和代谢,利用食物中对身体有益的物质作为构建机体组织器官、满足生理功能和体力活动需要的过程。”研究人体以及其他生物的营养问题的学问被称为营养学。 俗话说的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健康对我们来说实在的太重要了,面对现在社会的各种食物,已不是以前那种粗茶淡饭的生活了,各种多样化的食物不断涌现,而人们也出现各种困惑,肥胖等系列的现代病也开始不断出现,食品营养与健康这门课应该推广成为为大家广为接受的一门学问。作为当代大学生,学习和宣传健康的饮食方式义不容辞。这些前提是我们要理解什么是营养,而什么状态是属于健康。我们在饮食的过程中既要做到营养的均衡,平时也要注意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在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衣食住行,食物是我们每天必须的东西,而营养的食物又是我们健康生活的基础保障,营养可以调控我们的健康,所以我们在食物方面,不但要吃好,还要吃的有营养,理解营养互补对我们的健康的重要性。并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饮食习惯,为我们健康的身体打下一个结实的基础。 营养饮食与健康论文2000字篇2 摘要: 一、饮食营养与健康的概述 二、什么样的视频有利于加强营养与健康 三、饮食营养与健康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有所差别的原因 四、如何完善人民饮食营养与健康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膳食能量中来自碳水化合物的比例越来越低,而来自脂肪(特别是动物脂肪)的比例越来越大;同时,来自蛋白质提供的能量比例也逐渐增长,开始向经济发达国家中的以高脂肪、高糖、高能量为特征的“三高”膳食结构靠拢。膳食结构的变化,使得疾病模式也发生了明显改变,即急性传染病的急剧下降和癌症、心脑血管病的显著上升。 据相关性分析显示,谷类食物的消费与癌症和心脑血管病死亡率的变化呈明显的负相关,而肉、蛋等动物性和油脂的消费量变化却与这些疾病死亡率的变化呈明显的正比现象。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饮食才是营养与健康的,才符合养生之道呢? >>>下一页更多精彩“营养饮食与健康论文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