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税务会计的独立性摘要〕本文在分析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目标、法律法规依据、核算原则等方面区别的基础上,提出了税务会计独立性的客观需要和现实意义。〔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区别;意义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和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从1994年开始的税制改革,使得我国的税收制度越来越表现出与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相分离的趋势,财务会计不再融财务、税法于一身,而是遵循会计原则,努力实现财务会计目标,而税法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其独立性已经具备了内在需求和外在驱动力,并且分离模式的合理选择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为此,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间的差异在财务会计系统外单独反映的税务会计应运而生。所谓税务会计,是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纳税单位的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通过税务报表向政府说明其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的专业会计。它是一门融税收法令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种专业会计,具有其自身固有的功能作用,在中国国情下,税务会计独立与否,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务问题,对其独立性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目标不同税务会计的目标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和公平税负,有利于政府征集税收收入,满足国家利益的需要,又为企业合理选择纳税方案,科学进行税务筹划服务。它要根据国家政治权力的需要确立应税所得范畴,对可供选择的会计方法必须有所约束和控制,超过税法扣减成本费用范围的要依法纳税,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主要服务于国家税务部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税法反对估计,不允许有不确定的核算原则。财务会计目标是为了保证会计计量及其利益分配的公正无偏性,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能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要求企业如实地反映收益和费用,并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估计。两者目标不同,必然使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发生差异,在某些业务的处理上必然存在矛盾,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独立,这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积极作用,而且有利于保护纳税人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减少偷漏税款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更好地完成受托责任。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同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的税收法令、条例为依据,以稳定税收作为出发点,采取统一税收制度确认计税标准,按照一般的会计原则处理各种纳税业务,具有强制性,并且,随着国家税法的不断改进,处理纳税业务的具体方法也会随之而变化。财务会计在我国是以《会计法》为准绳,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来处理会计事项,企业可依据宏观经济状况、经营对象、经营方式、管理组织的不同对某些相同的会计事项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具有自主性。税法和税务会计处理方法的严肃性、唯一性与财务会计准则规定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的灵活性、多样性的矛盾是税务会计独立性的内在动因。税务会计以价值形式真实地、系统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纳税活动,行使其核算反映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更多地体现了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财务会计主要是满足微观企业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需要,体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独立的计税标准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分离过程就是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差异增大的过程,计税标准与财务会计制度分离的必然性,也就是建立我国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原则不同虽然,税务会计在处理企业由于纳税活动而引起的资金运动时,没有必要完全摆脱财务会计的原理和方法,但两者在存货计价、工资支出、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折旧方法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根本区别是确认收益的实现时间和费用的可扣减性,税法是按照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混合计量所得的,对某些按照会计原则确认的收益允许在纳税时扣减,而财务会计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计价方法计算收益。收付实现制要求纳税人只在其收到或支付年度列报损益或列支费用,但权责发生制强调收入是否实际发生,以及收入与费用配比。同时,税法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便于征管,一般不允许估计收益和费用,要求贯彻税收刚性原则,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保证会计所使用的会计处理基础稳定并保持在一定水平上;而财务会计只要求达到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目的,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企业按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计核算呈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因此,税务会计计算出来的应税所得和财务会计计算出来的会计利润有一定的差异,并且,随着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陆续出台,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有日益扩大的趋势,会计处理方法的灵活性不断增强,强制性将会逐渐削弱。因此,依据会计原则、方法计算的会计收益将会严重背离于按税法要求计算的应税所得,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我国现实的选择,财务会计不再融财务、税法于一身,而应遵守会计准则,努力完成财务会计目标。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会计模式大体上可视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而为一的模式,会计所提供的信息主要为国家服务,满足国家集中资源并对国民经济进行严格计划管理的需要,而税务部门代表国家,二者无根本差别,没有税务会计产生的土壤。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该模式就显得有些反映迟钝,而对变化的市场、变动的价格、经营的风险和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它更缺少反映的手段,在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没有灵活性。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其主要驱动力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和“符合国际惯例”,并在这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展,但限于当时的客观环境,其改革只是偏重于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一般信息需要,仍没有跳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不分的圈子,并未体现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信息的厚重内涵,更没有充分反映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微观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管理体制实行两权分离,企业不再是国家的附属物,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它要求财务会计不仅要为国家财政服务,而且要为企业经营者、众多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服务,这种情况下,税务财务合一型会计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税务关系,需要通过税务会计核算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正确处理这种关系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只有这样,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最终摆脱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和做法而得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体制和运行机制才不会流于形式,财务会计所揭示的各类企业会计信息才会更加充分和客观。五、税务会计的独立是保证国家税收稳定的基本条件在实行税务、财务合一型会计制度下,不能明确区分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界限,造成应税所得的确定上刚性不足,致使税基严重受侵蚀,税收的强制性体现不充分。现行《所得税会计》的实施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新税法规定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忽略了纳税人的实际现金支付能力,导致纳税人人为避免或推迟纳税而采用不开发票或推迟开发票的现象出现,这需要税务会计单独加以研究和规范,保证纳税基础的可靠性和严肃性。我国自1994年开始的税制改革和实践,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的差异得到承认,税务会计的独立也已具备了客观条件。税务会计是否独立还受到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财政收支状况的影响。从世界各国的现状来看,其财政收支状况还未达到政府无需制定强制性和主观性的税务会计的要求。同样,我国政府仍要从稳定税收的立场制定税务会计制度,保证税收目标的实现,这种强制性和主观性,导致应税所得偏离会计收益甚远,税务会计的独立就势在必行。通过税务会计强制性的监管职能,既能促使会计主体自觉申报纳税,正确计算税款及时上缴税款,又能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六、建立税务会计是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需要在国外,许多国家的会计学体系中,税务会计已发展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已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并驾齐驱,共同形成会计学科体系,并且有关税务会计的理论与技术方法也已相当完善,并且已成为西方各主要国家会计模式中的两个重要支柱,对充分发挥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各自的能动作用,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一般经济关系,其实践效果都是良好的。在我国传统的会计规范体系中,会计学科的发展过多地依赖于国家财政、财务、税收制度的规定,其中税法规定的影响尤其明显,形成“制度加说明”的模式,不仅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说明”,而且还有多变的税收法规制度的“说明”,会计工作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从而也给会计教育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随着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陆续颁布和实施,建立税务会计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税务会计的建立既可以用来体现和协调财政、税收法规的变化,又能够丰富我国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内容。只有这样,以会计准则为依据的财务会计理论研究,才能体现出一贯性和相对稳定性。同时,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以后的修订必须充分接近国际惯例,充分体现会计准则的“客观、公允和真实”的要求。尽管税务会计长期以来被看作是财务会计的延伸,但事实上,税务会计在许多方面已经具备了成为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即从需求方面来看,税务会计已经具备了独立成科的必要性。通过税务会计课程,系统地学习国家现行税法,明确企业要缴纳哪些税种,如何计算,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如何将税收因素考虑其中,进行纳税筹划,寻求企业的纳税利益等。建立以税法为规范的税务会计,一方面可以此来体现和协调财政、税收法规的变化,另一方面还扩充了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内容,使之得到完善。七、建立税务会计是提高我国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需要我国企业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后面临的新形势,迎接挑战,就需要有大批熟悉国际商业规范、掌握国际经济技术发展最新动态、适应全球化需要、具备国际经营战略意识的会计人才。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中,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市场观念和效益观念,在合法的前提下,从维护企业自身权利出发,最大限度地使用合法的政策技巧、计算技巧和会计处理技巧为企业实现税负最小化、收益最大化进行税务筹划。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从税收和会计两者的相互关系入手,理论联系实际地研究税收与会计应用方面的问题,促使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要求他们不仅要精通会计准则及会计技术方法,还要掌握税收法规、用活税收法规,并熟悉税收与会计两套法规之间的关系。八、税务会计的独立,便于国际间的对比我国加入WTO成了世贸组织的成员,从而加速了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必然加快我国会计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的步伐,经济活动规则与国际进一步接轨为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依据税法对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进行确认,使得税务会计的监督职能带有浓厚的强制性特色,这也符合国际上英美等大多数国家的做法。目前,西方国家税务会计已单独成科,把应税所得的确认方法独立于财务会计,有利于使我国的所得税法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接轨。经济全球化后国际经济交流活动会更加频繁,产品市场的活跃也必然带动资本市场以及相关企业的发展,大量外资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进入,也带来了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方法和手段。国外税务会计的形成与发展,为我国税务会计的建立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税务会计的独立,便于国际比较,促进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加快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综上所述,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随着会计改革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会计独立成科已经具备了客观条件和内在要求,国外税务会计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笔者认为税务会计的独立,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建立与完善及会计教育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税务会计理论框架与实务研究迫在眉捷。〔参考文献〕[1]梁云凤.试论税务会计的独立[J].财会通讯,1999,(4).[2]谢志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统分与信息披露的客观性[J].财务与会计,1999,(2).[3]盖地.税务会计独立成科是必然趋势[J].会计研究,1998,(9).[4]邓学芬,章道云.浅谈建立税务会计体系的必要性[J].财会月刊,2001,(8).
增值税会计、所得税会计或所得税会计下面找个小题,如税前扣除标准的税务会计处理等
会计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100、当前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01、会计造假原因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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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试论会计政策及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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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28、关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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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其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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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股份回购会计问题研究
40、企业合并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1、论稳健原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及其实际应用
2、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3、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比较探讨
4、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
5、关于资产减值会计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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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新旧债务重组准则比较及对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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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浅析新准则下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
44、浅论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
45、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利润的调节
46、中外租赁业发展比较及经验借鉴
47、××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研究
48、浅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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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会计继续教育体系的架构分析
51、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研究
52、名牌产品如何保持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53、某某股票估价模型应用的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分析
54、××公司会计报表分析
55、高科技企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现状调查及分析-以某某为例
56、浅议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8、可转债公司债券投资价值确定的要素分析
59、某某企业竞争力调查分析浅谈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60、人口素质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61、关于或有事项若干问题的研究
62、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思考
63、民营企业活动统计评价指标体系
64、农村居民购买力分析
65、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66、固定资产投资指数研究
67、消费者购买动机调查分析
68、某产品销售统计分析
69、某公司营销人员劳动报酬统计分析
70、某公司经济发展中科技进步作用的统计分析
71、定额法的应用及其改革问题的研究
72、关于推行责任成本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
73、关于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
74、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75、民营企业会计监督研究
76、如何提升财务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77、浅谈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78、小型企事业单位会计监督
79、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思考
80、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制研究
81、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发展的探讨
82、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83、浅析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84、对资产减值会计有关问题的思考
85、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86、会计计量对企业会计收益的影响
87、谈会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88、谈如何做好一个出纳员
89、商誉的计价与会计处理初探
90、论知识经济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91、论企业成本核算与分析
92、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
93、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94、浅谈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
95、浅析如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
96、试论虚假信息产生的原因及治理
97、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98、对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思考
99、论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不做假帐
100、浅谈企业的诚信管理
1 高校会计教学引入国际执业资格教育的实践与思考――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国际会计方向班教学实践为例
2 会计稳健性与现金持有价值效应――基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经验证据
3 谢霖先生银行会计思想研究――以中国银行初创期会计制度改革为例
4 基于会计文化视角下的会计信息质量研究
5 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
6 M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结合问题研究
7 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研究
8 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研究――基于公司治理的视角
9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
10 戴尔公司会计舞弊的案例分析
11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和会计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
12 网络会计信息系统安全对策研究
13 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以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14 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5 ABC广播公司会计报表粉饰案例分析
16 关于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研究
17 所得税改革与企业盈余管理――基于会计―税收差异的实证研究
18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应用状况研究
19 会计公允价值计量若干问题浅析
20 我国企业养老金的会计问题研究
21 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会计稳健性
22 管理会计工具在A企业成本控制中的应用研究
23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会计报告研究
24 信息化环境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研究
25 云计算环境下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模式研究
26 推进我国实施人力资源会计的相关问题研究
27 HX集团会计信息系统优化案例研究
28 中美商誉会计处理比较研究――基于中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
1) 析高校会计文化的内蕴
2) 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会计计量中的应用
3) 知识经济时代会计创新问题的探讨
4) 油田企业内部财务成本控制体系建构思路探析
5) 新医改下医院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6) 做好医院财务审核工作的探讨
7) 法务会计实践教学探索
8) 司法会计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研究
9) 独立学院会计专业就业方向现状及对策探析
10) 高职会计课程中学生综合能力培养教学研究
11) 高职会计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对经济发展作用探析
12) 电力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的现状及改进对策
13) 电网企业财务管理
14) 电力行业营运资金管理效率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15) 论公允价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6) 论云计算下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
17)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趋势分析
18) 探究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19) 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
20) 如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改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
21)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计量及管理研究
22) 强化资金经营管理
23)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24) 探讨新形势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25) 实践教学下成本会计教学方法的改进
26) 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中若干问题探讨
27) 体验式教学在“会计职业道德培养与管理素质训练”中的应用
28) 浅谈提升会计学教学效果心得
29) 高职会计专业《财务会计》课程改革探究
30) 中职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改革探析
31) 中职国家示范校建设背景下学生会计实践技能水平提升策略研究与实践
32) 会计职业教育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33) 高职会计教学中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策略探析
34) 对基础会计教学方法的探究
35)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模式的研究
36)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及建议
37) 论如何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8) 胜利露天煤矿成本控制管理措施
39) 基于信息化环境的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方向
40) 基于龙马环卫公司的财务分析研究
41) 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研究
42) 浅析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
43) 中小企业会计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44) 会计电算化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管窥
45) 现代酒店企业的成本控制管理
46)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问题与改进措施探讨
47)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及解决对策
48) 银行业内控机制建设路径探析
49) 中国上市银行的风险收益研究
50) 论我国会计规范与国际惯例的协调
51) 破产会计理论探讨
52) 论我国会计准则下的利润操纵及防范
53)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限定的探讨
54) 资产负债表视角下的公允价值会计顺周期效应研究
55) 互联网思维破解代理记账行业谜团
56) 关于发展绿色会计的思考
57) 管理会计存在问题及对策
58) 地质勘查单位推行项目预算管理探究
59)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精细化研究
60) 关于新形势下建筑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控制办法的探讨
61) 林业企业内部资金管理探讨
62) 浅析林业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的优化
63) 基于奶畜生产经营的会计核算--以XXX为例
64)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研究
65) 浅谈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财务工作中的重要性
66) 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发展30年
67)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加强教育财务管理研究
68) 中学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9) 基于资产清查视角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探析
70) 浅析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71) 应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会计专业问卷调查分析
72) 基于能力本位的高校会计专业课程开发研究
73) 医学院校科研经费审计质量控制关键路径探析
74) 广西地方本科院校财会类专业实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5)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研讨性课程的探索与实践
76) 高职院校企业所得税会计课程开发的研究
77) 会计“专家”走进高职会计课堂之我见
78) 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交流资料--合同能源管理财务核算实务问题分析
79) 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山西经济发展的策略研究
80) 化学工业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81) 电力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82) 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
83) 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浅析
84) 管理会计报告体系在管理会计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85)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
86) 涌鑫矿业公司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87) 生态成本对露天矿最终境界的影响
88) 露天采矿企业涉税情况及纳税筹划
89) 浅议国外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控制问题
90) 基于成本风险控制的矿建项目材料采购新对策
91) 联合沃尔比重评分法与杜邦财务分析法构建医院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92) 自助终端结算的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实践与探讨
93) 浅析公立医院新财会制度下财务管理分析与解读
94) 新形势下加强与完善医院财务管理的途径研究
95) 浅析司法会计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96) 财务管理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研究--以XXX为例
97) 小议我国高校会计风险和防范
98) 浅谈高校构建智能化财务管理软件的必要性
99) 对当前高校在完善会计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对策探讨
100) 技术应用型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与探讨
1、水产食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问题及完善建议
2、复烤企业生产成本能耗预算定额体系构建
3、燃气企业成本管理研究
4、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促进煤炭循环经济的发展
5、提高煤炭运销企业会计人员分析反映能力的途径及方法
6、中小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效果探讨
7、云会计在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中的运用探究
8、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的影响理念、决策及业绩评价
9、企业在新准则下的企业所得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试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
11、宾馆酒店行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12、“国民盛宴”中B2C电商促销方式会计核算的分析
13、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研究
14、刍议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整合
15、矿山企业财税管理要点与难点
16、地质勘查单位推行总会计师责任制建设研究
17、浅析地勘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差异原因及对策
18、基于价值链管理方法钢铁企业如何有效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19、财务信息化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20、浅谈财务管理在铁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21、路政管理如何做好成本核算
22、分析完善高速公路财务管理的策略浅谈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研究
23、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影响
2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对策分析
25、企业内控管理构架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启示
26、浅析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
27、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运行中的核算漏洞及实施难点分析
28、浅析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29、建筑施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策略分析
30、探析建筑经济成本管理问题
1、政府收支分类在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应用
2、城市园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思考
3、探讨精细化财务管理在水利事业单位中的运用
4、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5、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探究
6、浅析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及思考
7、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探微
8、与基建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财务处理实务探讨
9、中国上市银行资本缓冲周期性研究--基于2005-2014年季度数据的实证分析
10、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11、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
12、基于杜邦分析法的兴业银行盈利能力分析
13、公允价值计量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
14、我国会计行业诚信缺失问题研究
15、物联网条件下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路径分析
16、用友ERP-U872供应链系统中直运销售业务的处理
17、我国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方向
18、税务会计实践教学优化探讨
19、“四大”本土化后内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策略
20、管理会计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21、公允价值会计涉及的三个层次基本理论问题
论文题目要求用尽可能少的精彩语言,准确描述论文内容,表明 文章 的核心亮点。那么MBA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mba各方向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推荐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mba销售模式论文题目
1、不同销售模式下农产品流通效率比较
2、攀枝花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探究
3、页岩气销售利用模式探索及实践
4、集团化钢铁销售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5、供大于求的市场态势下供应商销售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铁路客运售票模式的几点思考
7、OO销售模式影响消费者茶叶购买行为的主要因素分析
8、基于客户满意度的零售企业销售模式分析
9、乡村振兴背景下临渭区葡萄产业 种植 和销售模式分析
10、互联网+背景下桂西北农资销售新模式研究
11、钢铁企业“互联网+”销售模式分析
12、汽车S店销售模式的现状分析与机制创新研究
13、零售银行战略蜕变:“价值化”和“生态化”
14、 DIY 鲜果铺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市场策略研究
15、南昌康耳公司助听器项目营销管理策略
16、农产企业网络销售模式探析
17、“两票制”对医药工业企业 财务管理 的影响
18、微山湖咸鸭蛋产品销售问题及 措施
19、互联网背景下加油站销售模式的优化策略探讨
20、以互联网为销售 渠道 的互联网 保险 产品开发策略研究
21、柔性管理在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中的应用
22、台州特色农产品新媒体电商销售模式研究
23、优化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纳税筹划工作
24、新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问题研究
25、不同销售模式下乳制品企业税收筹划探讨
26、互联网时代下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策略
27、“互联网+”时代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销售模式创新研究
28、“互联网+”在传统行业销售系统体验设计中的应用
29、国内保健品直销经营模式探究——以权健产品销售经营为例
30、实体店销售与网购融合的现状及其前景调查分析张
31、新零售模式下电子商务的现状及趋势分析
32、试论“一带一路”战略红利下跨境电商的发展对策
33、浅析新国标背景下钢企市场差异化销售模式构建
34、蔬菜超市线上销售模式的竞争优势与未来发展
35、基于电商环境下的化工塑料销售模式探究
36、钢铁企业销售价格政策整合问题的研究
37、煤炭销售行业融入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分析
38、新时期钢铁企业产品销售方式的研究
39、加油站营销策略探讨
40、中国农用汽车网络销售模式探讨
41、基于多案例比较的珍稀菌蕈杏鲍菇赢利模式研究
42、乡村旅游视域下生态农产品销售模式及前景分析
43、基于SEM模型的“互联网+生鲜农产品”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研究
44、“新零售”背景下零售企业向全渠道模式的转型研究
45、互联网时代下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策略研究
46、我国银行保险销售模式的困境与策略
47、“互联网+”背景下魏集西瓜的销售模式
48、基于双销售模式的供应链协调策略研究
49、浅析微商发展状况及推动措施
50、铁路客运售票模式及服务优化措施研究
mba互联网金融论文题目
1、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
2、浅析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及防范策略
3、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风险防控探讨
4、互联网金融时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创新模式研究
5、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及其监管策略研究
6、消费升级背景下消费金融市场发展方向研究
7、浅析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大学生小额理财
8、能源互联网 商业模式 创新研究
9、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大数据战略
10、互联网金融业改革创新研究
11、P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风险识别研究
12、金融包容的影响因素与短板解析
13、PP网贷平台模式作为新融资渠道的可行性研究
14、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15、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冲击及应对措施
16、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大学生创业融资方式研究
17、浅析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8、民族地区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构建
19、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20、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理财投资风险管理
21、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策略
22、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中小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
23、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互联网金融视角
24、基于数据融合的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创新研究
25、互联网金融科技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
26、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
27、浅析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28、试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及风险监管
29、第三方支付机构司法协助义务相关问题研究
30、信用卡代偿业务的发展特征、问题及建议
31、普惠金融视角下大众参与互联网金融的方式研究
32、场景化消费金融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33、互联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证分析
34、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与风险治理
35、社会稳定视阈下内蒙古大学生“校园贷”问题及对策建议
36、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潜在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探讨
37、互联网金融投资的风险与控制思考
38、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兼论我国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
39、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分析
40、金融综改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与设想
41、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浅谈
42、解读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 方法
43、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监管
44、论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及监管建议
45、互联网金融和小额贷款研究
46、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挑战分析
47、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探究
48、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策略
49、试论基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普惠金融发展策略
50、关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普惠金融的发展问题分析
MBA民办 教育 论文题目
1、民办教育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研究
2、武陵山片区民办教育精准定位及对策研究
3、民办教育的管理与发展
4、民办高职教育网络舆情的特征分析及其演变规律——以湖南省民办高职为例
5、民办教育的赢利问题解析
6、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问题与对策
7、从教育投资的角度看我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现状
8、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研究述评及问题前瞻
9、对我国民办教育现状若干问题的探究
10、影响民办教育“新政”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
11、地方实施民办教育新政要坚持市场取向的变革方向
12、关于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税收政策的建议
13、双创背景下的民办教育创新创业教育
14、宋代私学教育对当今民办教育发展的启示
15、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取消营利性民办学校办义务教育资格的利弊与展望
16、基于教育公平下的我国城市民办教育政策执行力的研究——以广州市民办教育为例
17、河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扶持政策研究
18、教育政策制定的利益博弈与渐进调适——基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的分析
19、民办教育政策演变下的政协提案特点分析——基于上海的考察
20、河南省民办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21、民办教育地方新政:突破、困局与走向——基于省民办新政文本的分析
22、区域民办教育现代化的内涵特征及推进策略
23、论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法规演变与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关系
24、公办民办融合视域下陕西基础教育发展路径探析
25、民办教育促进法对独立学院未来发展带来的契机
26、工匠精神视域下民办高校学生职业能力教育路径研究
27、论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法规演变与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关系
28、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法学思考
29、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探讨
30、对我国民办教育状况及发展的探究
31、改革开放年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及展望
32、法律改革视角下民办教育发展探究
33、民办教育系统多层次立体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的构建
34、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如何制度化: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
35、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现实困惑及解决对策
36、双语教育促进民办学校转型发展——以广东省中山市卓雅外国语学校的实践为例
37、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对策——基于对湖南省H市的调查
38、民办学校需要陶行知——从事民办教育十五年的实践与思考
39、制度创新:民办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
40、再论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与市场
41、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管政策走向
42、民办教育对民生发展的重要性及推进策略
43、新时代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体系与重点策略
44、新形势下地方民办教育政策制定的困境与突围
45、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困境与路径
46、分类管理视域下的民办教育政策元设计
47、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中的制度逻辑及其微观行为
48、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探析
49、民办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对策研究
50、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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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3.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4.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1.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2.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3.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4.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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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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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目标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导向性因素,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和重大意义,这也更为凸显财务管理目标合理选择和定位的重要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务管理目标论文优秀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财务管理目标选择
[摘 要] 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渤海湾蓬莱19-3油田,相继发生两次溢油事故,企业社会责任事故频频发生,追究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进而由人类价值观延伸到企业价值观,企业的财务目标选择。说明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通过分析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可行性,最终得出目前我们财务评价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选择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同时平衡利益相关者利益比较合适。
[关键词] 企业价值观;社会责任;财务目标;价值最大化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事故频频发生,引起了政府及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这些社会责任事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责任,另一个是安全责任。2011年6月,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渤海湾蓬莱 19-3油田,相继发生两次溢油事故后,康菲公司并没有对溢油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作出正面回应,更没有对受此影响的渔民及时给予相应的赔偿,其所作所为明显地表现出了社会责任的缺失。而由三鹿等中国知名公司婴幼儿奶粉中查出含有严重损害婴儿健康的三聚氰胺的国产奶粉危机等诸多事件,更是令举国哗然,也再一次引起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对中国商品品质安全的疑问与担忧。另外,所谓的绿色蔬菜,很多都是人们通过各种药物培植出来的。
那么这些环境污染、食品污染的根源是什么呢?本文认为这是整个社会的财务目标发生病变。正因为大家都是以自身短期利益为主要目标,从而忽视了对社会责任的关注与承担。作为个体的农民是这样,企业也是如此。由此可知,企业财务目标的选择对其社会责任的承担有重大影响。如果企业只是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作为其财务目标,一味追求自身利益、短期收益,而忽视其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将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必然会使企业走向灭亡。
2 相关理论
所谓财务目标,是指企业在特定的理财环境中,通过组织财务活动和协调财务关系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它决定着企业利益协调的基本方向。理论界关于财务目标的研究先后出现了以下4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
短期来看,承担社会责任会减少股东财富,而选择逃避社会责任,甚至伤害社会利益,可使企业的业绩提高。但长此以往,企业不顾及社会责任,污染环境而不治理,不顾社会其他相关者利益,最终一定会受到制裁。反之,承担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顾及相关者利益,才能使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3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提出及其可行性
根据社会责任理论,公司并不只是为股东所有,而是由不同利益主体通过契约形成的一个契约联合体,这些主体都对公司投入了相应的资产,如债权人、职工等;同时,企业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紧密相关的。因此,很多研究认为,公司在进行决策时,其管理者的服务对象应从股东转向更广泛的不同利益主体,也就是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变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提出,为企业追求价值最大化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同时进行提供了理论支持,一旦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有效实施,就会使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企业进入发展的良性循环之中。但是,目前将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还是缺乏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首先,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造成企业目标无法单一。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不同于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最终目标主体只有一个,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服务对象有多个,且这些主体价值的衡量原则不同,使得企业目标无法成为单一的,衡量难度较大。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对企业目标来说是一个完整的描述,若能很好地应用,将会使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但是,这个多重目标,没有实质性的内容,衡量困难,没有清晰的表述,这将会使公司管理混乱,甚至导致企业经营失败。
其次,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会使得企业理财混乱。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可以使公司运营中各项投资和融资决策是否科学非常清晰,通过分析计算很容易决定。然而,以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财务管理目标,将会使决策造成的后果牵涉的方面复杂化、多元化,并且很多方面没有明确的分析数据,只能主观判断,这就使得决策过程中出现很多不确定因素,使企业理财决策难以有统一的标准,从而造成理财混乱。
基于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以上两个方面的缺点,如果贸然以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将会造成企业管理混乱,理财决策困难,最终使企业难以有效运行直至破产,这就有悖于企业的初衷。因此,我们必须慎重选择财务管理的目标,而不能因为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好,就不顾现实条件选择这一目标。
4 结 语
综上所述,虽然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能够较好地体现企业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但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难以为公司经营提供准确的财务目标,会造成公司理财混乱,反而会损害利益相关者利益。因此,目前在财务衡量不完善的情况下,单纯地以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目标是不明智的,而应当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财务目标,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辅助考核因素,这样才能使企业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徐勇.浅析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J].会计师,2010(5).
[2]罗欣.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现实选择[J]. 财会研究,2010(10).
论财务管理目标
【摘 要】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式也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目前,我国企业理财的目标有很多种,其中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确立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管理目标;理论分析;目标选择
企业的目标就是创造价值。一般而言,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为企业创造价值服务。鉴于财务主要是从价值方面对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过程实施管理,因而财务管理可为企业的价值创造发挥重要作用。
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一)利润最大化目标
利润最大化就是假定企业财务管理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人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多的剩余产品,在市场经济谈条件下,剩余产品的多少可以用利润这个指标来衡量;二是在自由竞争的资本市场中,资本的使用权最终属于获利最多的企业;三是只有每个企业都最大限度地创造利润,整个社会的财富才可能实现最大化,从而带来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1.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主要优点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须讲求经济核算,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2.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存在的缺陷
(1)没有考虑利润实现时间和资金时间价值。比如,今年100万元的利润和10年以后同等数量的利润其实际价值是不一样的,10年间还会有时间价值的增加,而且这一数值会随着贴现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没有考虑风险问题。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风险,同等利润值在不同行业中的意义也不相同,比如,风险比较高的高科技企业和风险相对较小的制造业企业无法简单比较。
(3)没有反映创造的利润与投入资本之间的关系。
(4)可能导致企业短期财务决策倾向,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由于利润指标通常按年计算,因此,企业决策也往往会服务于年度指标的完成或实现。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指企业财务管理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在上市公司,股东财富是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决定的。在股票数量一定时,股票价格达到最高,股东财富也就达到最大。
1.与利润最大化相比,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主要优点
(1)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通常股价会对风险作出较敏感的反应。
(2)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企业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股票价格,与其未来的利润同样会对股价产生重要影响。
(3)对上市公司而言,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比较容易量化,便于考核和奖惩。
2.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也存在以下缺点
(1)通常只适用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难于应用,因为非上市公司无法像上市公司一样随时准确获得公司股价。
(2)股价受众多因素影响,特别是企业外部的因素,有些还可能是非正常因素。股价不能完全准确反应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如有的上市公司处于破产的边缘,但由于可能存在某些机会,其股票市价可能还在走高。
(3)它强调得更多的是股东利益,而对其他相关者的利益重视不够。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指企业财务管理以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企业价值可以理解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市场价值,或者是企业所能创造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以反映企业潜在的或预期的获利能力和成长能力。未来现金流量这一概念,包含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两个方面的因素。因为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包含了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而现金流量的现值是以资金的时间价值为基础对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算得出的。
1.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的优点
(1)该目标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有利于统筹安排长短期规划、合理选择投资方案、有效筹措资金、合理制订股利政策等。
(2)该目标反映了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
(3)该目标将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和持续的获利能力放在首位,有效地规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
(4)用价值代替价格,克服了过多外界市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克服管理上的片面性。
(5)该目标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社会资金通常流向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企业或行业,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2.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价值过于理论化,不易操作。尽管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企业价值的变化,但是股价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在资本市场效率低下的情况下,股票价格很难反映企业的价值。
(2)对于非上市公司,只有对企业进行专门的评估才能确定其价值,而在评估企业的资产时,由于受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的影响,这种估价不易做到客观和准确,这也导致企业价值确定的困难。
(四)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
现代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股东作为企业所有者,在企业中承担着最大的权力、义务、风险和报酬,地位当然也最高,但是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和政府也因为企业而承担了相当的风险。
在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时,不能忽视这些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否则的话,忽视了哪一方的利益,都可能会对企业带来危害,不仅不会带来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甚至对企业产生致命的伤害。因此,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基本思想就是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强调在企业价值增值中满足以股东为首的各利益群体的利益。
二、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理论的分析及选择
以上几种观点都有其科学合理的一面,但在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中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同时也是财务管理追求的目标。但“利润最大化”目标在长期的实践中已暴露出其不足,如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风险价值、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决策带有短期行为等。
其次,股东财富最大化不符合我国国情。股东财富最大化优点是目标易量化,易于考核。但是,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明显缺陷是: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非都是公司所能控制的,把不可控因素引入理财目标是不合理的。
最后,资本配置最优化过于抽象。这个财务管理目标是在新经济条件下提出的。所以资本配置最优化的概念本身并不明确,过于抽象,在企业具体经营中无法应用。
三、财务管理目标的协调
(一)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与协调
经营者和所有者的主要矛盾在于,经营者希望在提高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的同时,能更多地增加享受成本;而所有者或股东则希望经营者以较小的享受成本带来更高的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
为了协调这一矛盾,通常可以采用解聘、接收、激励等措施。
解聘是一种通过所有者约束经营者的办法。所有者对经营者予以监督,如果经营者未能使企业价值达最大,就解聘经营者。为此,经营者会因为害怕被解聘而努力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接收是一种通过市场约束经营者的办法。(下转第108页)(上接第106页)如果经营者经营决策失误、经营不力,未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企业价值提高,该公司就可能被其他公司强行接收或吞并,相应经营者也会被解聘。为此,经营者为了避免这种接收,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股票市价。
激励是指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其绩效挂钩,以使经营者自觉采取能满足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措施。
(二)所有者与债权人的矛盾与协调
所有者与债权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
1.所有者可能未经债权人同意,要求经营者投资于比债权人约定的风险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的风险。
2.所有者或股东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而要求经营者发行新债券或举借新债,致使旧债券或老债的价值降低。
为协调所有者与债权人的上述矛盾,通常可采用的方式有:限制性借债、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等。
限制性借债是指在借款合同中加入某些限制性条款,如规定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担保条款和借款的信用条件等。
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是指当债权人发现公司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仅和不给予公司增加放款,从而保护自身的权益。
四、我国企业财务目标的选择
对财务管理目标的研究,一直是国外财务学者关注的焦点内容之一,近些年我国财务学者也尽力探讨,力求找到既能符合财务活动的内在要求,又能衔接国家财务管理目标,并能满足企业各经济当事人经济利益的要求,实现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居主导地位,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一部分,其目标是使全社会财富增长。不仅要有经济利益,而且要有社会效益;在发展企业本身的同时,考虑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影响;有时甚至为了国家利益需要牺牲部分企业利益。并且,我国证券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标准来确定“股东权益”。把“股东权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既不合理,也缺乏现实可能性。而把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则显得更为科学。
但是,用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如何计量便成了问题。为此,现在通行的说法有若干,其中,以“未来企业价值报酬贴现值”和“资产评估值”具有代表性,这两种方法有其科学性,但是其概念是基于对企业价值的一种较为狭隘的理解上的。企业是社会的,社会是由各个不同的人构成的,企业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对企业本身增值的作用上,而且表现在对社会的贡献上,表现在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的贡献一。所以企业财务目标的制订,既要符合企业财务活动的客观规律,又要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使之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那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衡量指标应该以相关者的利益为出发点。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企业理论主要区别在于,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比如股东、政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甚至是社区居民,企业不仅要为股东利益服务,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上述种种分析表明,现阶段我国财务管理目标仍以“利润最大化”为宜,它最符合我国目前的现实经济情况。对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企业来讲,利润目标最能反映企业的本性,追求利润是避免淘汰、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企业行为的“原动力”。我们不能以利润目标的某些负面影响或其他理由而否定企业正常的利润追求。当然,,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利润最大化”并不一定要涵盖所有企业,涵盖所有时期的目标追求。根据不同的现实情况和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财务目标,保持财务目标的多元化、层次化,也同样是一种客观必然。
此外,还要特别指出,企业要正确处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企业在谋求自身的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必须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能以不正当手段追求企业的利润,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以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谋求企业的效益。另外,企业承担不定期的社会义务,出资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企业管理阶层要加强企业管理并促进财务管理具体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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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管理.刘婵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
1.信息会计学(会计学) 信息学是关于信息的本质和传递规律的科学,主要研究信息的计量、发送、传递、变换、接收和存储等。信息会计学是运用信息方法,依据信息论原理,对会计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和报告,以实现会计目标的学科。信息会计学是传统会计学与信息科学整合的产物,其目标是研究会计实体如何向投资者和债权人等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从内容看,这些信息主要是财务会计信息,但也包括相关的非财务会计信息;从计量属性看,这些信息主要是货币计量信息,但也包括相关的非货币计量信息;从范围看,这些信息主要是过去交易引起的现时信息,但也包括由过去交易引起的未来信息。 信息会计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会计信息系统结构的优化。 会计信息系统结构主要涉及会计信息加工处理的具体程序和相关信息载体的安排,以及信息处理方法的选择等。其优化问题直接关系会计信息产品的质量,以及会计信息加工成本等。 (2)会计信息生成标准(会计准则)的完善与“高质量”。 现有会计准则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会计实务,特别是新经济环境下产生的新型交易事项。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和信息使用者要求的变化,原有会计准则也需要不断完善。近几年来,会计准则的“高质量”问题,已经引起国际会计学界及整个经济学界的高度重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国际性的会计准则如何达到“高质量”要求,是会计准则研究与制定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3)会计信息生成环境的优化。包括企业外部环境的优化和企业内部环境的优化。前者主要在于强调应形成以企业作为真正市场主体的经济环境,消除对企业的不正当干预,后者则主要强调企业主体应建立健全适应企业发展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内部的会计管理制度。 (4)会计信息人才储备。21世纪是网络经济、数字化经济时代,信息会计是整个数字化网络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未来会计人员,必须通晓会计学和信息经济学,并真正具有迎接数字化时代挑战的勇气和能力。 2.微观控制会计学(财务学) 控制学是研究各类系统的调节、控制过程的科学,其以生物体、机器以及各种不同机质系统的通讯和控制为对象,探讨其共同具有的信息交换、反馈调节、自组织、自适应原理和改善系统行为,使系统稳定运行的机制。微观控制会计学是研究与企业资金或资本运行相关的财务活动的组织、调节与控制的学科。微观控制会计学是会计学与控制科学在微观经济层面整合的产物。其特点是,以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结合其他相关信息,控制企业的财务活动,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微观控制会计学研究的内容涉及资金或资本从进入企业到退出企业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的控制问题。微观控制会计学体现着现代会计的本质特征。 微观控制会计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微观控制会计学科体系的建立。 以市场经济为背景建立完整的微观会计控制学科体系,是我国会计学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从学科建设而言,我国的传统会计学科建设是成功的,也基本适应了会计事业的发展,但微观控制会计学科的建立却大大落后于实践。近年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明确了在高等学校开设财务学专业,使得微观控制会计学科体系的建立被“逼上梁山”。笔者以为,只有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微观控制会计学科体系,完善微观会计控制的理论思想,才能正确推动微观会计控制活动的进行。 (2)企业会计控制与其他管理控制的关系。 企业的会计控制与企业的生产控制、购销控制、质量控制等一样,都是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承认企业的会计控制具有特殊性,但并不认为其重要性高于其他管理控制活动。企业会计控制与企业的其他管理控制活动,如同手之十指,关系密切,缺一不可,而且,只有当十指紧握时,力量最大。因而,企业会计控制与其他管理控制在理论与实务中如何有机协调,是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 (3)企业筹资与资本市场。 企业筹资决策管理与控制是企业会计控制的首要问题。资本市场的变化与企业的经济效益乃至企业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企业对资本市场的利用和把握,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而言,微观控制会计学科的存在是以资本市场为依托的。因此,企业筹资、用资、分配等与资本市场的相互影响,是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 (4)微观会计控制的程序与方法及其有效性。 微观控制会计学也是一门应用学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因此,控制程序与方法的研究至关重要。特别应注意的是,控制程序与控制方法的确定,必须注意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和特点,应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3.宏观控制会计学(审计学) 从起源看,审计学是传统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其最初目的是查错防弊。当今,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代表的现代审计,其目标已今非昔比。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和一贯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动情况,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这实际上是维护了市场竞争的公平与公正,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而,审计实际已成为政府进行宏观经济控制的一种有效工具。 审计职能的宏观化是审计学发展的结果。就审计学科建设而言,立足于构建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为主体的宏观会计监控体系,是审计学科发展的目标。资本市场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激活器”,而会计信息却深刻影响着资本市场,甚至决定着资本市场的兴衰。从宏观上讲,审计通过验证会计信息的客观公正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维护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由于审计的存在基于会计以及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加之审计的实际功效已经使之成为一种宏观会计控制的工具,因此,审计学体现的是宏观控制会计学的思想与方法。宏观控制会计学是会计学与控制学在宏观经济层面上整合的产物。因此,笔者认为,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应当是,如何通过控制会计信息的质量来达到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的目标。 宏观会计控制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审计准则的建立与完善。 审计准则实际上是会计信息质量的评价方法标准,直接涉及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评价结果。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建设成就十分显著,今后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如何提高独立审计准则的质量。 (2)审计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宏观目标应当是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由此而引伸出的审计的目标、性质、领域以及宏观会计控制与其他宏观经济控制如何协调等问题,都需深入研究。 (3)审计的独立性保证。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 如何从形式和实质上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学发展在理论上和实务中均面临的主要问题。 (4)审计质量控制机制。 审计人员是会计信息产品的“质检员”。“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不仅会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无疑会扰乱整个市场。因此,在整个宏观会计控制体系的各个层次上,建立起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至关重要。 应当指出的是,以上“三足”,只是一种大框架。在此之下,次支学科的存在、整合与分化,同样是不可避免的。
1997年下半年,始发于泰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明显减慢,中国经济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在当时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地调整了宏观调控策略,实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一、对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理念长期化的隐忧由于我国目前的市场态势,总体上已由“经济短缺”过渡到“经济过剩”,“经济过剩”有可能成为我国今后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常态”。对此问题的关注,实际上反映了大家对我国近几年大规模财政赤字及政府偿债能力的担忧。首先,“扩张性”财政政策(即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从短期看,的确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但是,不管哪个国家,“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都要受到国家财政能力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财力做后盾,长期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是难以支撑的。虽然从1999年我国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来看,我国的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为12.93%(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60%左右),国债余额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重为17.60%(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30%左右),说明我国国债的发行仍有较大的余地;但从国债偿还率指标来看,我国1999年国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达16.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10%左右),已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再从债务依存度看,这一指标逐年增加,居高不下,全国债务依存度1999年达30.6%(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20%左右),而中央债务依存度更是高达9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30%左右),都远远地高于国际公认的控制标准。1998年以来,整个国家财政有1/4的支出、中央财政有1/2的支出依靠发行国债来维持,这充分显示出我国财政的脆弱性,必将对我国未来的财政安全构成巨大的潜在风险。尽管我国目前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距国际警戒线较远,但实际上我国的财政债务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债务并没有现实可比性。因为西方的财政债务一般都等于公共部门债务,而我国的财政债务一般小于公共部门的债务。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项目:一是准国债项目;二是国有银行体系不良资产中的潜在损失;三是隐性养老金债务。显然,如果只单纯计算国家的财政债务,而不把以上三个项目考虑在内,就自然会低估政府债务规模;反之,如果把以上三个项目计算在内,则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就会大大增大。在我国,由于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财政是所有公共部门债务的实际最后承担者,所以,我国的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要远远高于财政债务规模。据有的学者估算,1999年我国公共部门的实际债务已超过当年GDP的50%,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其次,“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结果,即加大财政赤字。财政赤字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从理论上讲,只要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保持良好的信心,一定的财政赤字规模(由此导致的国债规模)就是可以承受的,也不会导致什么财政风险,即随着赤字与债务的继续增加,到未来的某一天,政府既无法用财政结余来弥补赤字,又不能通过借新债来换旧债和弥补赤字,且又得不到国际上的有力援助。那么,政府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多印发钞票;二是宣布废除旧的债务。前者意味着恶性通货膨胀,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的破产,这两者都意味着经济或政权的崩溃。本人认为,由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本来是在萧条时期应该暴露出来的问题,如经济结构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收入差距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等,在财政赤字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下,被暂时地掩盖起来,一旦财政赤字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减弱,这些问题就又会重新暴露出来,对经济增长形成障碍,应引起足够重视。再次,政府债务筹资,也需要支付成本。就政府债务而言,其成本就是债务利息。一般来讲,债务筹资成本是与政府的信誉成反比。但是,即使信誉再高的政府也不能做到一味地以低利率在国内外无限量地借款。在一般情况下,债台高筑的政府信誉级别与其债务规模成反方向变动,而政府的债务风险却又随债务规模的扩大、信誉级别的下降而增加,如俄罗斯财政与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就在于此。最后,“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要靠政府机构来运作,并与行政行为结合在一起,这在执行过程中必然要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容易导致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归,弱化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效率。由于我国目前的产权改革一直没有真正到位,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法人财产主体,所以,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投资决策失误、效率低、效益差的局面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改变。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公共投资被贪污、被侵占、被挪用和大量流失现象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扭转,这都必然会严重影响到财政支出的实际效果。目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是相互交织、相伴而生的,采取简单的总量扩张政策是难以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的。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采取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经济却始终启而不发,关键在于日本未能将结构调整政策有效地结合于总量扩张政策之中,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目前情况下,我们不能一味地依赖扩大财政赤字与大规模发行国债来刺激经济增长,财政支出的增加,必须建立在财政收入可靠增长的基础之上,同时注意解决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完善应该从转变政府投资方式入手。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应该从财政投资这种直接手段转向利用财政投融资、财政贴息等间接手段,使政府投资成为杠杆,有效地带动社会投资。具体包括:(1)改变财政投融资方式,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以便从制度上解决财政投资需求与投资供给之间的矛盾。(2)采取多种手段吸纳社会资金。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从而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民间投资的增长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快,但如果民间投资增长缓慢,则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除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外,还应全面落实引导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如落实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在税收上切实实行国民待遇,防止税负不公、双重征税等歧视性措施。要加强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强法律保障和服务机构。第二,运用公共支出政策,刺激国内需求增长。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适当多增加一些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投资风险小、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项目。这样做,不仅可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长期以来制约经济增长的不利因素,而且也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第三,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启动最终消费。在这方面,一是要从调整体制内人员的收入水平入手,以处于类似于我国发展阶段的国家其国内体制外的工资水平为参照系,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货币化的政策,调整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待遇。二是要通过改革,认真落实对企业和农民的减负政策,为提高职工和农民收入水平与购买力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适当增加转移性支出的比重,加大国家财政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对住房、医疗、教育和就业制度等需要财政支持的改革,要制定反周期的操作。要力求减轻居民支出中的改革费用负担,稳定居民的支出预期。第四,应充分注意政策的适时调整和渐进转换。主要是通过市场和消费替代、民间和企业投资替代、出口需求替代,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和转型创造条件。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大财政政策引导结构调整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形成一整套带动产业调整和不断升级的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优化税制结构,规范税费关系,使税制本身对经济景气产生有效的调节作用,同时,也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1 促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2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财政政策研究 3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4 积极财政政策下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与化解 5 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问题研究 6 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7 当前我国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及对策建议 8 公共物品市场化提供问题探讨 9 论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改革 10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研究 11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城乡差异及统筹发展研究 1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浅析 13 浅析政府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问题 14 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转移支付结构的调整 15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效率问题探讨 16 我国公用事业财政补贴改革研究 17 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财政思考 18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与地方财政风险防范研究 19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20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对策分析 21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提高地方财政效率研究 22 后农业税时代农民的增收问题研究 23 减少农村贫困对策研究 24 农村综合改革与财政关系问题研究 25 构建我国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思考 26 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探讨 27 不发达地区农村反贫困的财政政策选择 28 关于土地财政问题的研究 29 关于民生财政的探讨 30 论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的关系 31 我国公共财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32 论我国财政公共选择与决策制度的完善 33 论我国财政的民主化与法制化建设 34 社会保障税费改革研究 35 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研究 36 我国教育支出效率探讨 37 我国财政性教育支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8 提高我国行政管理支出效率的思考 39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研究 40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41 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增长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42 国债适度规模及风险探讨 43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分析 44 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研究 45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风险防范的思考 46 论我国复式预算改革中存在问题 47 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的思考 48 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探
我建议:写“营业税改增值税”方面的内容,这个课题很大,里面去深挖的内容很多。比如对整个税制改革的影响,对经济的影响,等等。1、对纳税人税负的影响;2、对国家税收的影响;3、对征收管理的影响(比如部分营业税是属地征收的,该增值税了怎么征收);4、对经济的影响(比如改征增值税了,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等)5、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上面的你随便写一个方面,都可以是一篇完整的论文。
税务会计选题很多啊
推荐你几个题目1、论惩罚性关税的前瞻性与目的性2、论增值税与营业税税种合并的目的与趋势3、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的优越性4、关于企业所得税应付税款法和纳税调整法的统一与区别对比5、关于出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缴纳增值税及账目处理的研究6、税收筹划的前瞻性与局限性7、论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企业成本的影响及账务处理要点……我没参考任何资料,只是随口写来,仅供参考,
1.目前最热门的当然是营改增了。2.消费税改革方面的也可以写3.资源税改革也是当前的重点4.环保税也可以探讨,虽然是新课题5.房产税改革很难,如果有新的观点,也未尝不可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