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发表知识库 > 对秦代司法制度的认识论文研究

对秦代司法制度的认识论文研究

发布时间:

对秦代司法制度的认识论文研究

秦朝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制相对健全和完善的国家, 从商鞅变法开始,法治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是秦朝法制建立的背景却是在战国这样一个纷争不断的年代,这就导致秦朝的法多严刑峻法,秦实现统一后,也没有对严苛的法律进行调整。这也是秦朝统治时间如此之短的重要原因。但是秦朝的法制却使得法治意识开始形成,并代替人治,成为历朝历代沿袭的传统。其法律也成为后代借鉴的蓝本,为后世法治提供经验。

从一些出土的竹简来看,秦法严苛。

秦法的积极意义:

2.申韩之法在战国被地主阶级所重视,地主阶级取代了奴隶主贵族。商鞅变法后严苛的法令适应了战国时代的需要,秦国之所以能一统六国,秦法功不可没。

3.秦始皇嬴政揽申韩之法驾驭群臣。权术辅以严格的法令让秦始皇得以坐稳江山,威慑百官。

4.郡县制的推行,一套完整的法令势在必行。秦法在郡县封官治理地方时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秦法的消极意义:

2.“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秦法的严苛,官吏的严厉让黎民百姓增加了对秦国的憎恨程度。

3.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秦法可以迅速恢复地区稳定,但是如果长期推行极为严格的法令会导致民众缺乏德育而不知廉耻。

4.秦始皇死前想要传位扶苏,是想让宽仁的扶苏迈向守文之路。然而扶苏自杀,秦朝再经胡亥、子婴而亡。究其原因,秦法可取但秦国一直奉行严苛的秦法最终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和六国旧势力与既得利益集团的冲突。

秦法有利有弊。是秦国统一六国的有力武器,但长期的严苛法令也是最后葬送秦帝国的原因之一。

第一次健全法律体系,完善的制度

朱 骥 评 秦 始 皇作 者:朱 骥 第一个问题:秦始皇到底是不是暴君?秦国到秦朝实行的到底是不是暴政?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暴君。暴君是指不讲法制治国,不讲道义,残暴专政,滥杀无辜,是指专横跋扈的国家统治者。暴君与暴政,是相互关联的词句。专制无道的君主,残酷地或野蛮地行使专制权力的统治者。这是百度百科的解释。我认为这个解释是不完善的。我认为依法治国的君主也有可能是暴君。我这个话一说出来我想一定会使大家感到惊讶和不解。为什么说依法治国的君主也可能是暴君呢?这个依法治国关键是依据的是什么法?谁制定的法?什么人制定的法?我们知道陈胜和刘邦都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天下人苦秦者久矣!陈胜与刘邦这句话什么意思?百家讲坛王立群老师说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是说全天下所有的老百姓都生活在秦朝暴政的水深火热之中。第二层是说全天下所有的老百姓都生活在秦朝暴政的水深火热之中很长时间了。那么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天下人苦秦者久矣到底有多久?这个久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从秦始皇即位开始算起还是从秦始皇灭六国统一天下后算起?还是从秦始皇驾崩秦二世即位算起?……我认为天下人苦秦者久矣这个久矣既不是从秦始皇即位算起也不是从秦始皇统一中国算起更不是从秦始皇驾崩秦二世即位算起。那么,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我认为应该从秦孝公商鞅制定秦国新法算起!我说这句话什么意思?我一点也不否认秦孝公商鞅变法使得秦国迅速富强。秦孝公商鞅变法从根本上使得秦国由弱变强。但为什么又说秦孝公商鞅变法使得天下人苦秦者久矣呢?这也要分两方面来理解。一对秦国而言。商鞅是什么人?商鞅是个不可多得的大才。我给商鞅的评价很高。我认为商鞅是整个春秋战国到秦朝这段历史时期唯一的堪称旷世奇才雄才伟略的大才。商鞅变法不仅奠定了秦国最后灭六国统一天下的基础,并且奠定了中国自秦朝起大一统的政治格局并且还奠定了自秦国起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国中央集权专制制度。可见商鞅这个人多么的了不起!但是,请不要忘了商鞅的身份。商鞅不仅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和不可多得的军事家。商鞅更是法家代表人物。法家代表人物的特点是什么?法家代表人物的特点就是弘扬法家精神宣扬法家观点。那么法家的观点是什么?法家的主要观点我归结为两点:1.依法治国。这个依法治国不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依照国家法律治理国家而是依照法家理念治理国家。那么什么是依照法家理念治理国家?这就是法家的第二个观点。那么法家的第二个观点是什么?法家的第二个观点就是法家的核心思想——严刑峻法!法家是主张严刑峻法统治国家的!说到这里大家看明白了吧。这就是我说的依法治国的君主为什么也可能是暴君的意思了吧。正因为法家推行的是严刑峻法。所以执行这样的法律怎么可能不出现暴君、暴政?但是法家主张严刑峻法的目的并不是要国家出现暴君、暴政而是要国家在法律的约束下法律的庇护下体现最大限度的公正无私,从而实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这个人人也包括国君。从而消除因为废法而导致国家混乱、官员贪赃枉法、国君无法无天而成为商纣王这样的独夫民贼……从而使国家在法律的轨道上有秩序的飞速发展从而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继而实现统一天下的宏图伟业。但是法家的严刑峻法带来的负面影响就使得执行法家学说理论治理国家的国君成为暴君。使得被治理国家官员和人民都必须担负起更为沉重的负担。这就是儒家指责的暴政。而这一点秦始皇表现得尤为突出。儒家指责秦始皇的暴政多是指责秦始皇焚书坑儒这个事。但我并不认为秦始皇焚书坑儒是暴政。我认为秦始皇焚书坑儒算不上暴政。首先说焚书。焚书王立群在百家讲坛里解释得很清楚了。秦始皇并没有完全焚毁儒家经典。这里我不多解释。坑儒。坑儒按照《史记》的说法秦始皇坑杀400多儒士。按照最不利于秦始皇的文献记载秦始皇也不过坑杀700多儒士。就人数而言不算多,就范围而言不算广。所以焚书坑儒不能算秦始皇的暴政。那么既然焚书坑儒不能算秦始皇的暴政,那么凭什么说秦始皇是暴君?凭什么说秦始皇是暴政?1.秦始皇忠实的执行了自秦孝公商鞅变法以来制定的《新法》。而这个《新法》正是秦始皇暴政乃至整个秦国秦朝暴政的总源头!首先这部对秦国乃至对中国有着深厚意义的《新法》到底好不好?我说:好!绝对是利远远大于弊。秦始皇忠实履行新法、维护新法、执行新法的政策到底对不对?应该说完全正确!那你怎么还说秦始皇忠实的执行了自秦孝公商鞅变法以来制定的《新法》是暴政。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看?首先说《新法》的利国利民的一面。《新法》的制定与执行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新法》的制定与执行真正做到了让秦国由弱变强由穷变富;《新法》的制定与执行真正做到了维护先进的封建制度扫除消灭落后的奴隶制度;《新法》的制定与执行真正做到了维护郡县制废除分封制的大一统局面。…… 再说暴政的一面:秦国法律的严刑峻法的暴不是一般的暴。《新法》的残酷已经超越人伦的极限。劓刑、黥面、、宫刑、刖足、剜眼、腰斩、凌迟、车裂。……看看这些刑罚恐怖吧。秦孝公的大哥太子嬴驷的太子首傅公子虔不是因为太子犯法和自己犯法被判处劓刑吗?商鞅在秦孝公死后被判处车裂。公子虔被割鼻子,商鞅被五马分尸。可见秦国的法律是多么的残暴。而执行维护这样的法律怎么不是暴政?执行维护这样法律的君王怎么不是暴君?2.秦始皇大兴土木、穷奢极欲、好大喜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不断的上马大型工程。修直道驰道;修万里长城;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灵渠;修阿房宫;修骊山陵墓。秦始皇的做法无疑是功在千秋、利在千秋的丰功伟业。问题是这些巨大的大型工程是功在千秋、利在千秋但却是苦在当代、难在当年啊!否则也不会有孟姜女哭长城的民间传说广为流传。秦始皇的这些大型工程造成秦朝人民死者十之五六。成千上万的秦人死于秦始皇的大型工程的施工期间。死人的数量甚至超过战争。造成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更是不计其数。秦始皇这些大型工程大大的超越了当时秦人所能承受的重压极限。这也是我们给秦始皇定性为暴君的主要原因。 但是如果我们简单的将秦始皇看做暴君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将秦始皇定性为暴君这没错。但秦始皇更是一位雄才伟略的明君是为不可多得的一代天骄一代圣主一代雄主! 秦始皇不是暴君吗?怎么又是明君?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还真不是自相矛盾。暴君的反义词是什么?是明君吗?不是。暴君的反义词不是明君而是仁君。什么是仁君?文景之治的汉文帝、汉景帝就是仁君。王立群说,不对汉景帝就不是仁君。你看汉景帝把刘荣搞得多惨。虎毒不食子啊。汉景帝这么狠毒能算仁君吗?唐太宗还杀自己的兄弟呢。所以王立群认为所有的皇帝都不算仁君。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什么是仁君?仁君是相对暴君而言的。只要对老百姓施仁政的君主都可以叫仁君。什么叫施仁政?就是休养生息给老百姓过太平的日子。具体表现就是:轻徭役、低赋税。用黄老学说和儒学治国最终达到垂拱而治。这就叫仁政这样的君王就叫仁君。而不是看君王对某个个体的人如何如何。汉景帝能够勤政爱民就是仁君。至于他对亲生儿子怎样怎样那是政治范畴的残酷与是仁君与否无关。同样什么是暴君。那要看国君的国策对老百姓是否横征暴敛是否暴虐,而不是看国君杀了多少人。那么什么是明君?用人唯贤、唯才是举那就是明君。仁君肯定都是明君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仁君所用之人绝对是君子。道德高尚,为人宽厚。仁君用这样的人当然是亲贤臣。亲贤臣自然也就远小人。那么,暴君呢?暴君就未必都是明君了。比如商纣王、北齐的几任君主不仅是暴君更是昏君。昏君是相对明君而言。也就是说昏君才是明君的反义词。昏君未必个个都是暴君。比如:陈后主、李煜、宋徽宗、宋钦宗、宋高宗、明熹宗绝对是地地道道的昏君但还算不上暴君。昏君的突出表现就是:亲小人、奸臣、弄臣远贤臣、忠臣。昏君根本就是不辨忠奸昏聩无能荒淫无道残害忠良。昏君还有个特点就是:任人唯亲,偏听偏信。如果是昏君加暴君那就等于独夫民贼。明君的特点是什么?明君的特点就是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察纳雅言。刚才我们说昏君加暴君等于独夫民贼。那么明君加暴君又会怎样呢?明君加暴君那就不得了了。明君加暴君等于千古一帝一代天骄!昏君加暴君等于独夫民贼这个我们好理解。明君加暴君等于千古一帝一代天骄这就难理解了。其实我们看看暴君的特点这点就不难理解了。暴君什么特点?穷奢极欲吗?对。但不要忘了暴君往往个人野心勃勃雄心壮志。暴君想象力也特别丰富想人不敢想做人不敢做。这样的人当了国君会怎么样?我们说疯子与天才仅仅一步之遥啊。那么好。暴君野心勃勃雄心壮志,那么暴君就喜欢开疆扩土。雄才伟略就渴求开创盛世。我们看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隋炀帝武则天哪个不是这样呢?要想实现他们的雄才伟略大政方针怎么办?唯才是举用人唯贤!并且用什么样的人才?旷世奇才啊!没有旷世奇才如何能实现大有为的丰功伟绩?秦国秦朝自商鞅变法几乎所有的君王都是暴君加明君。与此同时一系列的奇才人才得到重用。秦孝公用商鞅;秦惠文王用张仪;秦昭襄王用范雎、白起;秦王异人用吕不韦;秦王嬴政用李斯、蔚寮、王翦、蒙恬。君臣一体,相得益彰。英雄用武,君王高瞻远瞩。而开创的自然也是旷世奇功,丰功伟绩。那仁君加明君呢?能不开创旷世奇功,丰功伟绩啊?不能。仁君加明君制定的国策是休养生息。明君加仁君用的人才都是谦谦君子。谦谦君子的特点是什么?谦谦君子的特点是笃信儒学,主张仁政。仁政就是让人民休养生息。对外睦邻友好和亲番邦。对内实施仁政。而明君加仁君最后结果获得的是垂拱而治天下太平。秦国秦朝力行法度严刑峻法。固然富国强兵;固然开疆扩土;固然可以开创旷世奇功丰功伟绩。……但换来的是国力、民力消耗殆尽。国家财富日益枯竭。一旦昏君奸臣尽弃法度,横征暴敛、滥施淫威。特别是秦始皇后期群臣无人敢谏言。国家就立刻崩塌。秦国、秦朝如同一把至刚至纯至阳的宝剑,起初所向披靡无与伦比所向无敌。但最后会瞬间断毁,所以秦朝二世而亡。其实秦朝二世而亡早在秦孝公时期就注定了。秦国新法过于严峻,使得秦国得以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这就如同一把名剑至刚至纯至阳锋利无比强盛时自然所向无敌灭诸侯天下一统。一旦穷途末路灭亡也就一瞬间的事。所以说秦成也新法,败也新法。秦国用武力征服了天下。那是新法让秦国富强崛起。秦国用武力征服了天下。同时对六国而言就是给六国带来了战争。给六国百姓带来了灾难。这就是我说的秦国暴政的第二层意思。但是没有秦国的征伐,六国之间也会相互讨伐。所以秦国新法使得秦国统一天下结束天下纷争。由此可见,秦国新法在统一战争中不仅不算暴政,相反是结束暴政。但问题是秦国统一天下。秦国新法必将推行到六国故地。这意味着什么?这就意味着:劓刑、黥面、、宫刑、刖足、剜眼、腰斩、凌迟、车裂。……这些恐怖的刑罚也推行到六国故地!再加上秦始皇的横征暴敛、大兴土木、好大喜功这还不算加上秦二世亲小人远贤臣废弃法度滥施淫威,诛杀宗室残害忠良。使得秦朝民心尽失、人心尽失。随着秦始皇的驾崩秦二世实则是暴君加昏君完全沦为独夫民贼。秦朝弄得天怨人怒、民不聊生。秦朝众叛亲离。秦二世、赵高,君昏臣奸、倒行逆施、失道寡助秦朝不灭天理难容!秦国新法成就了秦国霸业,成就了秦始皇的旷世丰功。可以说没有秦国的新法就没有秦始皇的灭六国统一天下。秦始皇用人唯贤,唯才是举。可以说没有秦始皇用人唯贤,唯才是举再好再完备的军事奇谋比如草根学者程步所说的那个军事奇谋在庸才手里一样是纸上谈兵不足挂齿!而马上得天下,须得马下治天下啊。秦国统一六国,就该举贤用能改革法度休养生息。而不是强行上马大型工程企图一蹴而就飞跃发展。否则,只能是民不聊生而导致民心尽失,最终失道寡助邦国倒塌。秦始皇武力征服了天下却没能赢得天下民心这就是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秦二世亲小人远贤臣用人为亲而不是用人唯贤这就是秦朝灭亡的根本所在。综上所述得出这样的结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江山。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夫!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对会计制度设计的认识论文

一、对我国会计改革的简要回顾 近十年来我国会计领域的改革,尤其是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其规模之大、内容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拉开了这次改革的序幕。而2001年发布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将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推向了又一个高潮。“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制定会计准则,不但在形式上而且在基本的和主要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而发布与实施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传统习惯与思维方式,也适应大多数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 然而,在第一个具体准则出台前的1996年,一些会计界人士就对当时实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口诛笔伐,主张立即“取消”或“消灭”,以扶正被“冷落”了的会计准则,但是中国会计环境和会计实践教育人们,企图在很短的时间内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作法,采用“单轨制”的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会计核算的规范,是行不通的。我国今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将要制定的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及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也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在经过了冷静思考后的必然选择,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三要素(遗传、变异和生存斗争)来解释,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的“遗传”,而从已经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来看,在“一般规定”中又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这在一定意义上或许也可看成是会计准则的“变异”。总之,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将长期并行,共同指导和规范我国的会计实践。 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准则和制度 对我国是否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十年来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我国根本就不该搞会计准则,它不符合国情;也有少数人认为,必须搞会计准则,并要尽快地以其来代替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不过大多数人认为,考虑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既要设计会计准则,也要制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前两种观点都过于极端而不足为取,第三种观点才是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之所以产生这些分歧,关键还是在于如何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一)从二者的联系来看: 1.它们可统称会计制度。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它们都是会计标准。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它们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从二者的区别来看: 1.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人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认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现在有一种说法,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处理会计业务的规范,它们处于会计规范体系的同一层次,是平行的关系,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他们认为,《会计法》和《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居于第一层次,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同居于第二层次,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他们也许是因为看到已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几乎包括了已发布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因此认为执行准则和执行制度都一样,何况会计制度中还有科目体系和报表体系。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导,我们不能因为新会计制度中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就认为它们可以互相代替,处于同一层次了。按照这种说法,确实没有必要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设计会计准则,只要有会计制度就行了。 然而西方国家的一些事实有力地证明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在法国,自1947年以来一直采取统一会计制度的形式,但有资料表明,最近几年他们也在“建立新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组织力量搞本国的会计准则”;而西方一些长期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订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只不过这种科目体系是公司自己制订的,而我国微观经济主体设计会计制度的能力很差,这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差以及相关制度缺乏灵活性所造成的,目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需要由国家组织专业人士来设计。如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可以互相代替的同一层次的规范,试问,美国的公司为什么还要设计会计科目?法国又为什么还要制订会计准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三、关于新制度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制度的名称。新制度体系包括三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这三大制度都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已经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其名称使人误解为它是规范所有企业的会计制度。为了与金融保险企业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区分,建议直接将“企业会计制度”命名为“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既可省去行文的麻烦,又可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名称相对应。 2.企业会计制度的结构。新企业会计制度由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三部分组成。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①是否三大制度下都包括这三个部分,如果包括,在“一般规定”中将存在大量的重复。②现行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包括了许多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使“一般规定”的内容过多(共计5至6万字),显得冗长,另一方面又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的许多内容重复,实无必要。③既然会计制度中包括了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又势必回到原来的问题上:只要会计制度就行了,会计准则是多余的。或者可以这样来理解准则和制度的关系;准则是会计对外交往用的,制度是对内进行实际会计处理用的。 3.关于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财政部已经印发了《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17号文),由于新制度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已发布的具体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股份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进行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应该不大。然而,股份公司以外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制度时,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则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它们以前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差异较大,而且有许多具体准则它们也没有执行,这不是上述文件提出的几条简单的衔接内容所能解决的,对此,财政部还应当发布一个更详细的规定,否则会造成新旧制度衔接的混乱。 4.放权以后的监督问题。新制度在许多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更多的自主权。例如,提取坏账准备的有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以及固定资产目录都由企业自行规定;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试值准备也由企业来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以前要由企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才能人账,现在则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批准后,即可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这些规定也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现在的问题是,放权以后如何加强对这些方面的财务信息的监督。若放松监督,企业就有可能提取秘密准备或弄虚作假,从而严重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相关范文:

信息化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摘要]微观层次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是国家宏观会计制度的执行机制之一,在会计信息化影响下面临变革。信息化成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一个基本原则,它影响着企业内会计组织结构的设计,重构了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的设计,还形成了会计信息化专题制度的设计。

[关键词]信息化;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一、概念界定与问题提出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制度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规则,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可见,广义的会计制度就是用来规范会计事项的规则,包括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同时也应该包括企事业内部的会计规范。于是广义的“会计制度设计”可以区分成两层含义:宏观层次的会计制度设计与微观层次的会计制度设计。宏观层次的会计制度设计,集中体现为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更一般的称谓是“会计准则建设”或“统一会计制度建设”;微观层次的会计制度设计,是指基层单位内部的会计制度设计,集中体现在会计本科教学“会计制度设计”课程中,为了与国家《企业会计制度》相区别,有学者采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来描述微观层次会计制度设计。本文所研究的就是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问题。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一般包括会计组织结构、会计核算基础制度(如会计资料、会计核算程序和会计政策选择等)和若干专题会计制度(如成本核算制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电算化制度和管理会计制度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必须符合宏观会计制度,构成了宏观会计制度的执行机制之一,同时它也是企业经营者履行宏观会计制度所赋予的剩余会计规则制订权的体现。随着宏观会计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重要性也不断提高,其内容也处于不断变动和扩展之中。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冲击着会计理论和实践,企业信息化也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于是,企业会计工作也发生了变化,由会计电算化逐步向会计信息化转型。在该转型过程中,要求企业会计与业务紧密整合,关注流程再造和价值创造,以管理与决策支持为工作重心。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设计要适应、促进这种转型工作,使设计出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仅有助于有效地收集、加工、传递和报告会计信息,更能够配合和促进企业会计信息化乃至企业整体信息化的进程,这构成了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一个基本原则。会计学者已经开始重视信息化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带来的冲击,认为有必要设计一个专题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制度,对企业实行电算化以后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规范。但是本文认为会计信息化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会计组织结构、会计核算基础制度到专题会计信息化制度都面临着变革。

二、信息化影响企业内部会计组织机构设计

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变着企业组织结构,由关注职能划分的金字塔层级结构向关注流程的扁平化、网络化结构发展。企业内部会计组织结构也不例外,组织结构精简与财务管理集中是比较明显的趋势。由于会计与业务的整合使原先集中的会计工作分散到业务处理过程,实现网络化、实时化和智能化,这就要求会计组织结构进行重新配置和精简,一个广为引用的案例是福特汽车北美货款支付处,通过信息化和流程再造,把原先由应付账款会计人员承担的核对职能在网络上重新配置,并借助电脑进行自动化采购结算和支票开具,从而实现把原先处理应付账款的500名员工精简为125名。另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也能够实现财务管理的集中统一,这一点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借助网络环境实现集团财务统一核算制度、统一报告制度、统一管理制度和集中监控,达到企业集团成员间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这种模式已经成为目前跨国企业集团普遍采用的财务管理模式。

按照信息系统组织模式改革会计组织结构,必然带来会计岗位划分的改变。会计信息系统主管、维护、审查、二次开发等新岗位应运而生,负责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升级维护;数据操作、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岗位取代了原先按会计职能划分的传统岗位,取消了记账对账等岗位,弱化了编制凭证岗位,强化了数据的审核、分析和利用岗位。这些岗位的变革也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发生转变,更多地需求复合型人才、网络会计人才和软件开发服务人才。

三、信息化重构了会计核算基础制度设计

传统的会计核算基础制度按照会计职能和会计循环来设计,包括会计资料设计、会计核算程序设计和主要会计政策选择设计等内容。信息化改变了关注职能划分的会计循环模式,形成了关注流程的设计视角,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应该更多地从信息系统“输入——转换——输出”流程角度设计。在信息化条件下,关注流程的业务事件驱动会计程序可以用图1表示。

信息化下会计程序的特点是与业务过程整合、实时、动态和无纸化。会计信息处理程序的起点将分布在企业重组优化后的业务流程中,即业务事件触发会计信息事件。根据REAL模型,业务事件发生,计算机信息系统应该采集基础经济事件的多方面信息,包括资源、事件、参与者和地点的多方面信息,然后不需要经过传统会计信息系统中的会计科目表、借贷记账法、日记账和分类账等过程,可以直接利用事件驱动的详细数据生成财务报告,并且允许用户自己确定需要哪些方面的信息、汇总程度如何以及以何种格式输出。

当然,上述REAL模式是会计信息化发展的方向,目前的会计信息化处于转型期,已经与业务过程进行整合,但是还需要对已经存储的业务数据按照传统会计规则要求进行转变,使之符合会计科目表、借贷记账法、日记账和分类账等过程的要求,最终产生以三大报表为核心的传统会计信息(目前多数ERP软件均如此)。

转型期会计程序对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的重构性影响明显地表现为:第一,它取消了传统的以会计账簿为核心的会计核算程序(如科目汇总表式核算程序等),而代之以业务事件驱动的会计程序,输入和输出环节得到重视,转换环节被内化在计算机系统完成而不由企业控制;第二,弱化了记账凭证和账簿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地位,多数与业务过程有关的记账凭证将由计算机系统根据存储的业务数据和事先设定的会计规则实时自动实时产生,会计人员只需编制少数涉及资金、转账和估计判断的记账凭证,另一方面,由于原始业务数据已经存储在企业大型数据库中,账簿体系不过是把这些数据按照会计格式进行整理输出,所以在业务事件驱动的会计程序中,账簿体系不再是核心,只是一种数据的视图和查询;第三,为了实现从业务原始数据转换到会计数据,必须事先设定会计规则,这个设定传统会计规则的过程一般称为会计信息系统“初始化”过程,“初始化”成为会计信息化后新增工作程序,构成了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包括会计信息转换规则(一般指企业业务活动触发会计信息事件时遵照何种会计处理方法转换成会计信息,如销售业务、存货业务和采购等各业务活动对应的会计科目、凭证样式、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控制规则(一般是根据企业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发挥会计的控制职能而制定的,如成本控制规则、物料控制规则、资金流控制规则和价格控制规则等)和会计报告规则(能够采集用户信息需求,依照用户需求生成指定会计信息报告的规则)。这种重构性影响具体可以用表1简要总结。

其中,扩展的会计科目表是相对传统只包括会计科目序号、编号和名称的传统会计科目表而言,信息化条件下会计科目表(以用友U8为例)应包括会计科目的编号、名称、助记码、外币、数量、账页格式、余额方向、辅助核算、受控系统、科目属性(指现金、银行等属性)等,通过对会计科目多属性的规定,实现与业务处理对接、收集非财务信息的要求。在会计凭证设计方面,原始凭证作为业务处理事件触发会计信息转换的触发点,体现了信息化下业务流程优化重组的结果,同时也已转向无纸化,原始凭证设计也成为企业内部会计信息化制度设计的重要一环;在会计信息报告方面,由于对外报告受到越来越规范的管制,其披露变得更加程序化,可以由系统自动生成,而对内报告却可以利用信息系统强大的数据检索和分析功能变得更加丰富,这也成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一个新内容,利用软件的数据检索函数和“二次开发”功能根据用户需求来设计满足特殊需要的内部报告。

四、形成了会计信息化专题制度

在“会计制度设计”体系中,会计学者认为要设计“会计电算化”专题制度,其内容集中在电算化以后的内部控制问题。随着会计电算化向会计信息化转变,会计电算化专题制度将转变为会计信息化制度,同时其内容也将扩展。由于会计信息化基础操作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中设计,在该专题制度中主要围绕会计信息化构成要素设计会计信息化规划与实施制度、推进财务职能转变的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会计信息化评估制度等内容。

企业信息化和企业会计信息化都是阶段性渐进的过程,而能否顺利实现企业信息化构成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于是结合企业实际与行业发展,对本企业的信息化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并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同理,设计一个符合企业实际的会计信息化规划和实施制度,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也尤为重要。在会计信息化的实施过程中,还要配备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估整改制度,以保证规划的目标得以实现。在会计信息化建设中,会计职能也在不断变化,从关注核算到关注管理与决策支持,如何对这种改变及时做出应对和管理,也需要制度的安排和保证。

五、主要结论与探讨

信息化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产生了重大影响,它成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变革着会计组织机构的设计,重构了会计核算基础制度的设计,同时也形成了会计信息化专题制度的设计。

这些企业会计信息化实践的变化也呼唤国家宏观会计信息化制度的变革和会计信息系统理论的创新。我国在1994年前后出台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一定程度上存在不适应现实的问题,需要彻底修订,同时还要尽快制定《信息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等新文件。会计信息化理论创新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如基于REAL模型的会计信息系统研究和构建。

主要参考文献

[1]吴水澎,刘启亮.会计制度公共领域与会计职业道德[J].会计研究,2005,(11):3-7.

[2]刘玉廷.加强会计理论研究,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建设[J].会计研究,1999,(5):10-15.

[3]郭道扬.论统一会计制度[J].会计研究,2005,(1):11-24.

[4]徐政旦等.会计制度设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5]李凤鸣.会计制度设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以下为你提供几个相关题目和内容,你可以作为参考。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试论我国会计体制如何应对国际化的挑战论会计准则国际化浅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中的问题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的特色研究对构建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相关问题的探讨会计制度:性质、博弈分析及建设评价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信息质量的贡献分析范文:借款费用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及探讨[摘要] 2001年1月我国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该准则对我国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作了系统的规定。为了加深对该准则的理解,本文拟从定义、会计处理方法、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与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披露等七个方面将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简称IAS23)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并作初步分析与评价。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借款费用 比较 长期以来,由于对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缺少具体会计准则的规范,致使借款费用资本化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用以调控利润的手段。随着2001年1月《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颁布和实施,上述问题将得到有效的解决。从整体上看,该准则既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又体现了我国特点;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本文拟通过比较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简称IAS23)的相关内容,作一初步分析与评价。 目录:一、关于定义二、关于会计处理方法三、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四、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与暂停五、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六、关于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七、关于披露参考文献:(1)财政部,2001,《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李增泉等,2001,《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精解》,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P33-P52(3)柳絮,2001“浅谈《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借款费用行为”,《会计之友》,2001年第7期P44-P45(4)王友琴等,2001,“我国借款费用准则与美国相关准则的比较研究”,《四川会计》,2001年第8期P51(5)钱娟萍,2001,“借款费用信息披露中的若干问题”,《财会研究》,2001年第7期P12-P13(6)陈宏珊,2001,“借款费用会计准则的分析与思考”,《广西会计》,2001年第6期,P21-P22(7)季晓东,2001,“借款费用资本化若干问题比较研究”《广西会计》2001年第2期P17-P19(8)黄轶,2002“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思考”《工业会计》2002年第1期P43(9)易佩富,2001,“如何确认借款费用”《工业会计》2001年的6期P32-33(10)韩传,2001,《具体会计准则运用与实施》,工商出版社,P310-P351(11)审计署法制同,2001,《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上)》,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P215-P253(12)孙建国等,2001,《具体会计准则全书》,广东经济出版社,P22-P34(13)娄依兴等,2001,《新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浙江人民出版社,P417-P437(14)罕尼梵格鲁宁,2001,《国宝会计准则实用指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P77-P80(15)会计准则研究组,2001,《具体会计准则讲解与操作》,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P68-P97(16)张中秀,2001,《最新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导》,企业管理出版社,P26-P31.............以上内容均摘自 更多详细内容 请登录 刨文网 ”,这里的文章全部是往届高校毕业生发布的原创毕业论文,内容详细,符合自身的专业水平。

秦国法律制度研究现状论文

法制的初期,依法治国的开创。

商鞅变法改革的巨大成就,使秦国国力迅速强盛起来。秦王嬴政即位后,开始着手进行兼并统一战争。在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的短短十年间,秦国先后灭掉韩、魏、楚、赵、燕、齐六国,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秦朝。它继承秦国商鞅变法的改革成果,坚持先秦法家“法治”、“重刑”的法制原则,确立了一套统一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特色的法制体系。由于秦朝的暴政峻法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仅仅十余年后即被农民战争推翻。但它所确立的统一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的法制体系,却对汉朝以后的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主要法律形式 秦朝的法律形式,是在战国后期秦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律即秦律,是国家制定颁布的成文法,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从秦简所见近三十种律名来看,秦律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也相当广泛,远远超出李悝《法经》的六篇范围。 命、令、制、诏是皇帝代表国家发布的诏令圣旨或法令文告。据东汉蔡邕解释:“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诏书;诏,告也。”由于它们是由皇帝直接颁布的,因而法律效力一般高于其他法律形式,甚至凌驾于成文法典之上。 程是规章、章程的简称。《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颜师古注:“程,法式也。”秦简的《工人程》即程的一种,是关于官营手工业生产定额制度的规定。“人程”亦称“员程”,是关于人员、时间、定额的规定或章程。秦简《为吏之道》中即有“员程”的记述。 式是程式、格式的简称,是关于审理案件程序的司法规则或文书程式,供司法官员审理案件时参考使用。秦简《封诊式》即属此类法律形式。其中兼有案件的调查、检验、侦破笔录即“爰书”。 课属检验、考核及督课性质的专门法规。秦简有《牛羊课》,即考核、督课畜牧人员饲养管理牛羊的专门法规。 秦朝规定,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官府或官吏,法律解释与法律条文具有同等效力。秦简《法律答问》即属法律解释。它以问答的形式,对秦律内容以及诉讼程序等作出解释甚至是补充。 判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秦简称为“廷行事”。廷指官廷、法廷等各级官府,如朝廷、郡廷、县廷之类;行事即已决、已行的事例与案例,它也可以作为审理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 法律内容及其特点 经过秦国到秦朝的一系列立法活动,逐步形成了一套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统一法律体系。它内容丰富庞杂,富有时代特征,广泛涉及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方面的法律关系。 一、刑事法律内容 秦政权以先秦法家重刑主义原则为指导,以商鞅变法以来确立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建立了一套严酷残暴的刑事法律规范。 (一)刑罚体系 秦政权在沿袭先秦刑罚体系的基础上,又有一些新的发展和改进。其最突出的特点,是身体刑的适用范围开始缩小,劳役刑和财产刑的使用有所增多。 生命刑即剥夺罪犯生命的死刑。其执行方式还很不规范,约有一二十种之多,且相当残酷,较典型的如:(1)具五刑,即先施加黥面、劓鼻、斩左右趾等肉刑,再用笞杖活活打死,然后枭首示众,并将尸骨剁成肉酱;有诽谤谩骂行为者,还要割去舌头。(2)车裂,即用五匹马将头颅、四肢与身体撕裂。(3)凿颠,即凿击头顶的处决方式。(4)抽胁,即抽取肋骨的处决方式。(5)镬烹,即用大锅将人煮死。 身体刑即残害犯罪者肢体器官的肉刑,是仅次于死刑的酷刑。秦政权基本保留了先秦时期的黥、劓、斩左右趾、宫等肉刑,并常与劳役刑复合使用,如黥劓以为城旦、斩左趾又黥为城旦等。 劳役刑即限制罪犯自由并强制从事劳役的徒刑。秦朝劳役刑的使用相当广泛,在修筑长城、建造宫殿和陵墓等许多土木工程建设中,都有大批劳役刑徒。当时的劳役刑名目繁多,基本形成了一套由重到轻的劳役刑体系:(1)城旦、舂。男犯为城旦,主要服筑城等苦役;女犯为舂,主要服舂米等杂役。《汉书》卷二《惠帝纪》注引应劭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舂者,妇人不豫外徭,但舂作米。”(2)鬼薪、白粲。男犯为鬼薪,主要为宗庙砍柴供祭祀等使用;女犯为白粲,主要为宗庙择米供祭祀等使用。《汉书·惠帝纪》注引应劭曰:“取薪给宗庙为鬼薪,坐择米使正白为白粲。”(3)隶臣、隶妾,即罚作官府奴婢。“男子为隶臣,女子为隶妾。”(4)司寇、候,即强制犯人在边地伺察寇盗,警戒敌情。 耻辱刑是带有羞辱性质的刑罚。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故损害身体及鬓发胡须均属不孝行为,而强制剃除鬓发胡须则是对罪犯的羞辱性处罚。秦政权的耻辱刑主要有:(1)髡刑,即强制剃除鬓发胡须。《说文解字·髟部》:“髡,剃发也。”(2)耐刑,即强制剃除鬓毛胡须而保留头发,故轻于髡刑。耐字本作耏。《说文解字·而部》:“耏,罪不至髡也。” 身份刑即剥夺违法者官职爵位等身份地位的刑罚,主要刑名有:(1)废刑,即废除官籍,开除公职,终身不得重新叙用。(2)夺爵,即削夺爵位,剥夺其特权地位。 财产刑即罚没财产之类的处罚,主要刑名有:(1)赀刑,是缴纳财物或以劳役抵偿的刑罚。《说文解字·贝部》称:“赀,小罚以财自赎也。”赀刑种类很多,分为赀布、赀盾、赀甲、赀徭、赀戍等。布是一种货币,盾是盾牌,甲是铠甲,徭指徭役,戍指戍边,故赀刑有罚金、罚物、罚役之别。(2)赎刑,即以铜、盾、甲等财物或力役赎抵原定刑罚,包括赎耐、赎迁、赎黥、赎宫、赎死等多种名目。(3)没刑,即没收财产充入官府。 流放刑是强制被流放者迁徙到指定地区,不准擅自迁返原处的刑罚,包括迁、徙、谪等不同刑名。按流放原因和被流放者的性质,可分为三种情况:(1)有罪流放,即对罪犯直接处以流放刑。如当时有“秦法,有罪迁徙之于蜀汉”的规定。(2)赦罪流放,即对死刑犯减死后的处置。如秦昭襄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89年),“赦罪人迁之穰”;二十七年,“赦罪人迁之南阳”等,即属此类。(3)无罪流放,即对威胁统治或危害社会者实施的处罚。如“秦既灭韩,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 (二)刑法适用制度 为了使各级官吏有效地运用刑法手段,更好地发挥其打击犯罪的职能,巩固专制集权统治,秦政权确立了一些定罪量刑制度。 1.刑事责任年龄与时效的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与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与时间效力。秦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免予追究或依法减轻刑事责任;成年人犯罪后死亡或受到赦免,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有人在赦令颁布前盗窃千钱,并全部花费,赦令颁布后案发,便不再追究刑事责任。[16] 秦简是以身高标准确定成年与未成年的,即男高六尺五寸以上、女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大体相当十六七岁。 2.区分故意与过失的规定 秦律依据犯罪主体的主观动机,将犯罪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前者从重处罚,后者从轻处置,有时还构成不同罪名。例如:甲告乙盗牛或伤人,乙并未盗牛伤人,故意诬告者构成诬告罪,反之为控告不实。司法官量刑不当,故意者构成“不直”罪,过失者仅为“失刑”罪。 3.加重刑罚的规定 秦律对累犯、五人以上的共犯及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唆犯加重处罚。例如:教唆成年人盗窃杀人,依法处一般死刑;教唆身高不满六尺的未成年人盗窃杀人,则处残酷的磔刑。 五人以下盗窃,赃值超过660钱,仅黥劓为城旦;660钱以下,则黥为城旦或处迁刑;而五人以上共同盗窃一钱以上,即斩左趾并黥为城旦。 4.减免刑罚的规定 秦律对犯罪后主动自首或消除犯罪后果者酌情减免刑罚。例如:司寇刑徒盗窃110钱后主动自首,从轻耐为隶臣,或罚缴两付铠甲。被监押罪犯逃亡,监押者主动抓获或由亲友代为抓获,也可免责。 5.诬告反坐的规定 秦律对故意诬告他人者,以所诬陷的罪刑进行处罚。例如:应处耐司寇刑者,以耐隶臣罪诬告他人,诬告者反坐耐隶臣刑;应完城旦者,以黥城旦罪诬告人,诬告者反坐黥城旦刑。 6.犯罪连坐的规定 犯罪连坐即一人犯罪,其他有关联的人一同株连受罚。秦律规定的犯罪连坐的适用范围有三种。一是亲属连坐。如秦法规定:“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不积极从事农耕生产而致贫穷者,其妻子儿女籍没为官府奴婢。二是邻里连坐。如秦法规定:“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据司马贞《索隐》解释:“牧司谓相纠发也。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三是职务连坐。如“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被任用者违法犯罪,任用该人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要罪名 在重刑主义原则指导下,秦律规定了许多罪名。其中最主要的罪名,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七类。 1.危害专制皇权罪 这是最严重的犯罪,主要有:(1)诽谤。秦律规定:“诽谤者族。”(2)妖言。秦始皇坑杀460余名诸生方士,罪名就是“诽谤”和“为妖言以乱黔首”。(3)妄言。秦律规定:“妄言者无类。”“无类”即处族刑。(4)以古非今。秦始皇《焚书令》有“以古非今者族”的规定。(5)非所宜言。秦二世曾下令御史,以“非所宜言”罪逮捕发表言论的诸生。(6)废令;犯令。违反令的规定,应为而不为者为废令,不应为而为者为犯令。 2.妨害社会秩序罪 这类犯罪主要有:(1)挟书;偶语诗书。《焚书令》规定:挟书罪即私藏违禁书籍,黥为城旦;“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2)投书。投递匿名信者,依法拘捕,审讯定罪。(3)诬告。秦律实行诬告反坐制度。(4)诈伪。包括伪造文书、官印、封泥等。 3.破坏经济秩序罪 秦简关于这方面罪名主要有:(1)逋事;乏徭。前者是拒绝报到应征,逃避服役;后者是报到后逃亡避役。(2)匿户。隐匿户口,不征发徭役,不缴纳户赋。(3)盗徙封。私自移动田界,处赎耐刑。 4.人身伤害罪 秦简《法律答问》有大量人身伤害罪的刑律规定,主要有贼杀(故意杀人);贼伤(故意伤害);斗杀(斗殴杀人);斗伤(斗殴伤人);强奸;和奸(通奸)等罪名。 5.侵犯官私财产罪 秦简《法律答问》有许多这方面规定,主要是盗及群盗等罪名,《封诊式》也有相关案例。 6.破坏婚姻家庭罪 秦简此类罪名主要有:(1)不孝。父母或祖父母有权控告不孝子孙,并要求官府对其严刑处罚。(2)弃妻不书。休妻不申报登记者,处刑赀二甲。(3)去夫亡。妻子擅自逃亡,黥为城旦舂。(3)娶人亡妻。娶他人“去夫亡”妻,黥城旦舂。(4)擅杀子。擅自杀死子女,黥为城旦舂;擅杀养子,弃市。 7.官吏失职渎职罪 官吏失职渎职罪的表现很多,往往构成不同罪名。如司法官员徇私枉法,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构成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减轻罪责,构成纵囚罪;而过失造成量刑不当,则构成失刑罪。 民事法律内容 秦朝的民事立法,主要涉及财产所有权及婚姻家庭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内容。 (一)所有权 秦朝所有权的客体,是土地等生产生活资料之类的各种官私财产。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为田开阡陌封疆”,开始建立新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它以国君集权控制下的国有制为主,同时存在一部分私有土地。随着国家普遍授田制和军功赐爵制下的等级授田制的推行,土地所有权处于由国有向私有转化的过渡之中。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正式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鼓励百姓自行占垦荒地,国家不再限制面积,也不再实行授田。这实际是以法律的形式终止了战国时期各国普遍盛行的国家授田制,明确承认了以先占原则取得土地私有权的合法化。此后,秦朝的土地私有制迅速发展起来。其各种土地所有权,也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任何违法侵权行为都受到严厉制裁。如前引秦律即明确规定:“盗徙封,赎耐。”对土地以外其他官私财产的所有权,秦律也明令予以保护。如秦简《法律答问》规定:“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就要受到“赀徭三旬”的处罚。 (二)婚姻制度 秦朝婚姻制度受法家“法治”思想影响较大,受儒家“礼治”思想影响较小,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秦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须经官府登记备案;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如前引秦简规定:妻子私自逃亡,其婚姻关系若经官府登记认可,该妻即构成“去夫亡”罪,将受到黥为舂的惩处;若未经登记认可,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故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丈夫私自休弃妻子,不向官府登记备案,则构成“弃妻不书”罪,夫妻双方都要受到“赀二甲”的制裁。 秦朝婚姻制度仍坚持男尊女卑原则,夫妻关系处于不平等地位,秦律就规定了一些维护夫权支配地位的罪名。如前引“去夫亡”和“娶人亡妻”罪的规定,立法宗旨即在于维护夫权;当时把“夫死有子,弃之而嫁”斥之为“倍死不贞”,要求寡妇从一而终,剥夺其再嫁权,也体现了夫权的支配地位。但是,秦朝的夫权并非至高无上,其支配地位也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例如:秦律明确规定,丈夫不得任意伤害妻子;即使妻子凶悍,也不准将其殴打致伤,否则丈夫将受耐刑的处罚。另一方面,妻子有控告丈夫犯罪的权利。如秦律规定,“夫有罪,妻先告”,可以不被籍没为官府奴婢,其陪嫁奴婢、衣物也可不被没收。这种情况是汉朝以后历代法律所禁止的。如隋唐以后的刑律规定,妻子告发丈夫的一般性犯罪,属“十恶”不赦的“不睦”重罪,告者处刑徒二年。此外,秦朝还注重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强调“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严厉规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禁止有妇之夫乱搞两性关系。 (三)家庭关系 秦朝家庭关系也受到法家“法治”思想的影响,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首先,秦律仍维护父权家长制,严惩不孝罪。如前引秦律规定,父母或祖父母等家长有权控告不孝子孙,并要求官府对其严刑处治,官府不得拒绝受理。秦简《封诊式》收录有多起此类案例。但是,秦律对父权家长制的维护有一定条件和限制。如前引秦律规定,父母尊长不得随意杀害子女卑幼,否则将构成“擅杀子”罪,要受到黥为城旦舂的处罚;倘若杀害养子,则处弃市极刑。其次,秦律对子女卑幼殴打尊长的行为,处罚较汉朝以后各代要轻。如秦律规定,殴打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处黥为城旦舂刑。而在隋唐以后的各代刑律规定中,这种行为属“十恶”不赦的“恶逆”重罪,一律处以斩刑。 三、经济法律内容 自秦国商鞅变法以来,直到秦朝建立以后,非常重视加强经济立法。秦简中就有大量经济法规,集中于《秦律十八种》,主要有《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效律》等十余种,内容涉及农、牧、工、商等各个领域。 (一)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 自然资源是未经人类加工创造而天然存在的、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繁衍并增殖财富的自然孳生物,包括土地、山林、川泽、矿藏、野生动植物等各个种类。秦政权继承商周以来的历史传统,非常重视利用自然资源为人类服务,并运用法律对其加以保护。如《田律》规定,自春二月至夏七月的动植物成长季节,严禁砍伐山林、取草烧灰、堵塞河湖渠道、采摘发芽期植物、捕捉幼兽幼鸟、获取鸟卵、毒杀鱼鳖、设置陷井网罟捕捉鸟兽,不准猎狗追咬幼畜幼兽。 (二)农业生产的督课管理 秦政权以农立国,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以法律手段鼓励和保障农业生产。例如:为了督课农耕生产,《田律》规定,农民不论耕作与否,均按占田面积征收赋税;降雨、谷物抽穗或旱涝、虫情灾害,须立刻书面报告雨量大小、受益或抽穗面积、受灾损失状况等,以便官府掌握农情。为了保证不误农时,《戍律》规定,一户不得征调两人以上同时服役,违者“赀二甲”。《司空律》规定,播种和耘苗季节,以劳役赎抵赀刑债务者,可以分别回家务农二十天。《仓律》则规定,每年二至九月的农忙时节,从事农田耕作的隶臣每月增加半石口粮。此外,《仓律》还详细规定了种籽的入仓、存放、保管、检验、出仓等严格手续及每亩地的播种量。 (三)畜牧生产的管理考核 秦政权很重视畜牧业的发展,秦简中就有大量畜牧生产管理考核的法律内容。例如:在饲草的征收管理方面,《田律》要求农民,每顷耕地缴纳饲草三石、禾秆二石。《仓律》规定,饲草的入仓,要登记簿籍上报内史;其存贮、增垛、检验、出仓等,也要按规定履行手续。在牛羊的饲养考核方面,《厩苑律》规定,每年农历正、四、七、十月,定期检查评估耕牛的饲养和使用情况,对有关人员及其主管官员进行考核奖惩;官府用牛一年死亡率超过三分之一者,将追究饲养员及主管官吏的刑事责任。《牛羊课》则规定了牛羊的繁殖率,凡达不到规定指标者,啬夫和佐等负责人各赀一盾。 (四)官营手工业的严密控制 秦政权的冶铁、煮盐、农具与兵器制造等重要手工业部门基本都实行官营生产方式,并制订了许多加强官营手工业管理控制的法律法规。例如:《工律》规定,同类产品必须规格相同,不同规格的产品不得列入同类。《工人程》规定了不同年龄、性别、体力、工种、技术熟练程度者的不同劳动定额及折算方法;《均工律》规定了学徒工劳动定额的计算及培训指导要求和奖惩标准。此外,《秦律杂抄》还收录各种手工业生产考核与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极为丰富。 (五)市场贸易的监督管理 秦政权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市场贸易的监督管理尤为严格。例如:《金布律》规定,市场出售的商品,价值一钱以上,必须用木签明码标价。《关市律》规定,官府工商业者收取货款后,必须当众放入盛钱的密封容器中,使买主等亲眼目睹,“不从令者赀一甲”。《效律》和《工律》则规定了度量衡的误差标准和定期检查校正制度,超出法定误差限度或违反检查校正制度,要受到赀盾或赀甲等处罚。 (六)货币的保管使用 秦始皇统一货币以前,国家通行货币有铜钱、黄金、布帛三种,《金布律》严格规定了它们的统一规格和兑换比价,严禁对钱或布随意选择使用,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及知情不报的商贾伍长和有关官吏的法律责任。官府收入钱币,要按规定封存,并以主管令、丞印章封缄;取用时须查验印封无误,方可启封。 四、行政法律内容 秦朝统一全国后,建立了一套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管理体制,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皇帝制度的创立 秦始皇统一全国,“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他“自以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秦王的称号已不足以“称成功,传后世”,遂更名号为皇帝,创制了一系列保障皇帝制度的政治法律制度。如皇帝之“命为制,令为诏”;皇帝自称“朕”,臣民称其“陛下”,上书或言事称“上”;皇帝驾临称“幸”,死亡称“崩”;皇帝名字须避讳,如秦始皇名政,里正改称里典,正月改称端月等;文书奏章有指代皇帝的字辞,须另行抬头顶格书写;等等。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权力,“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所有臣民都是皇帝的奴仆;并以朝贺、符玺、宗庙祭祀、宫殿陵寝、皇位继承、宗室外戚、后宫嫔妃、内侍宦官等相关制度,维护皇帝的专制地位和集权统治。任何违反或触犯皇帝制度的思想言行都是最严重的犯罪,都要受到最严厉的制裁。 (二)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 为了有效地管理统一国家,秦朝开始建立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体制。 中央设三公列卿制。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行政、军事、监察等职。御史大夫除监察文武百官外,还兼任副丞相职务,协助皇帝和丞相处理日常政事。御史大夫下设御史若干人,或掌管朝廷图书秘籍,处理文书奏章,存校法律政令;或作为皇帝耳目,察举违法官吏;或奉命参与司法审判活动。列卿主要包括: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廷警卫;卫尉,掌宫门屯卫;太仆,掌宫廷车马;廷尉,掌司法刑狱;典客,掌异族往来事务;宗正,掌宗室皇族事务;少府,掌皇家财政;中尉,掌京师卫戍治安;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将作少府,掌宫室兴缮;主爵中尉,掌列侯封爵;典属国,掌边疆属国;詹事,掌皇后太子家事;等等。 地方设郡县制。各郡分置守、丞、尉、监,负责行政、司法、军事、监察等事务。郡下置县,县设令(长)、丞、尉,分管行政、司法、军事等事务。县下辖乡,乡置三老、啬夫、游徼,分掌教化、赋役、辞讼、治安等。乡下置里,里有里典(正);里下为伍,伍有伍老,百姓互相连保。 (三)行政法律规范的颁行 自秦国至秦朝,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律规范。以秦简为例,即有《置吏律》、《除吏律》、《除弟子律》、《尉杂律》、《内史杂》、《行书律》、《传食律》、《军爵律》、《中劳律》、《公车司马猎律》、《敦表律》、《捕盗律》、《效律》、《藏律》、《为吏之道》等近二十种之多,涉及经济、军事、外交、司法、狱政、交通、社会治安、宫廷警卫等各个领域,其中也包括官吏的选拔、任免、监察、考核、奖惩等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内容。 五、秦律的主要特点 秦律产生于战国后期至秦朝统一的社会转型时代,受到传统与变革的双重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一,革除旧法,残存旧制。在春秋战国时期新旧制度的交替过程中,秦律作为一部维护新生制度的成文法,明确规定了一些限制奴隶制的法律内容。如秦律严禁掠取人质抵偿债务,违者“皆赀二甲”,以限制债务奴隶的扩大。《军爵律》规定,奴隶立有军功,可以免除奴隶身份,并取得相应爵位,也可以用爵位赎免其亲属的奴隶身份。《司空律》规定,百姓在应征服役期外自愿戍边五年,也可赎免一名亲属的奴隶身份。 另一方面,秦律作为一部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不可避免地仍会保留一些过渡性的旧制度残余。例如:俘虏身份为奴隶;某些犯罪者或有关人员籍没为奴婢;奴婢子女世袭为奴;奴隶可以买卖赏赐;主人刑杀奴隶,奴隶无控告权,官府亦不准受理,坚持控告者有罪;这些规定显然有保护和扩大奴隶制残余的倾向。 第二,重法轻礼,厉行“法治”。在先秦法家“法治”原则的指导下,秦政权放弃“礼治”思想,坚持“明法度,定律令”,通过焚书坑儒、统一思想、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等手段,确立了君主专制集权的法律制度与独裁统治,使秦律具有重法轻礼、厉行“法治”的鲜明特征。 第三,重刑轻罪,刑罚严酷。秦律继承先秦法家“重刑轻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制定了一套严酷残暴的刑罚制度。如前引秦律规定,“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就要“赀徭三旬”;五人以上共盗赃值一钱,则斩左趾并黥为城旦;甚至“诽谤者族”;“敢有挟书者族”;“妄言者无类”;“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从而使 “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罪犯刑徒数量激增。 第四,内容丰富,体系繁杂。如前所述,秦律内容非常丰富,调整范围相当广泛。它以李悝《法经》确立的“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原则为宗旨,以维护官私财产所有权和人身安全,巩固君主专制集权国家的社会秩序为基本内容,涉及社会关系的诸多方面。但是,由于早期立法技术的局限,秦律未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因而导致其内容琐碎,条目繁缛,体系繁杂,缺乏条理,有的法律概念不确切,某些条文互相重复或自相矛盾。

一、评价;1、积极方面:(1)、秦律的制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和镇压反秦势力,稳定封建统治秩序。秦简秦律规定:“内(纳)奸,赎耐。”还规定:游士居留而“亡(无)符”,所在的县“赀一甲”;居留满一年者,应加诛责。逃亡,是当时贫苦农民和奴隶群众反抗封建统治,摆脱剥削压迫的主要方式。针对这种不断出现的斗争方式,秦律里有不少严禁逃亡的法令。(2)、革除旧法,残存旧制。在春秋战国时期新旧制度的交替过程中,秦律作为一部维护新生制度的成文法,明确规定了一些限制奴隶制的法律内容。如秦律严禁掠取人质抵偿债务,违者“皆赀二甲”,以限制债务奴隶的扩大。《军爵律》规定,奴隶立有军功,可以免除奴隶身份,并取得相应爵位,也可以用爵位赎免其亲属的奴隶身份。《司空律》规定,百姓在应征服役期外自愿戍边五年,也可赎免一名亲属的奴隶身份。2、消极方面:(1)、秦律作为一部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不可避免地仍会保留一些过渡性的旧制度残余。例如:俘虏身份为奴隶;某些犯罪者或有关人员籍没为奴婢;奴婢子女世袭为奴;奴隶可以买卖赏赐;主人刑杀奴隶,奴隶无控告权,官府亦不准受理,坚持控告者有罪;这些规定显然有保护和扩大奴隶制残余的倾向。(2)、重刑轻罪,刑罚严酷。秦律继承先秦法家“重刑轻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制定了一套严酷残暴的刑罚制度。如前引秦律规定,“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就要“赀徭三旬”;五人以上共盗赃值一钱,则斩左趾并黥为城旦;甚至“诽谤者族”;“敢有挟书者族”;“妄言者无类”;“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从而使 “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罪犯刑徒数量激增。二、简介:秦代法律的总称。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时曾采用李悝的《法经》,并改法为律,颁行秦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修订,作为全国统一的法律颁行各地。秦二世即位后,又修订了秦朝的律令。《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皆有法式"。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封建帝国——秦,在战国初期还是一个比较落后的诸侯国,但它在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变法彻底,后来居上,一跃而为战国七雄之首,终于席卷宇内,一统天下。秦为了实现全国统一,为了巩固统一的成果,建立了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秦代的立法分两个时期:一是统一六国之前,一是统一六国之后。前一个时期是作为与六国相并立的一个诸侯国的立法,在历史分期上属于战国时期;后一个时期是全国统一的中央政权的立法。前一个时期的立法在统一的秦王朝仍然有效,所以把这些立法也列入秦朝的法制之中,后一个时期的立法是前一个时期立法的继续。秦统治者奉行法家思想,主张各项事业“皆有法式”,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工作,法律调整的范围十分广泛,下面主要论述秦代运用法律规范调整经济关系。秦国早期的法制原是相当落后的。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商鞅变法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了秦国的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等6篇刑律,又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行什伍之法,奖耕战,禁私斗,鼓励告奸,相牧司连坐,等等。“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经过商鞅变法,秦国法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秦始皇统一中国前,秦国已经有了一套具有自己特色的、完备的法规。秦代法律规范的形式 过去由于资料缺乏,人们对秦代法规的内容知道得很少。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出土的秦简(见睡虎地秦简)提供了大量关于秦代法规的资料。资料说明,秦除了制定6篇刑律之外,还颁行了大量单行律与其他形式的法律规范:①律。见于秦简的有:田律、厩苑律(见厩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工律、工人程、均工、赍律、徭律、司空、置吏律、军爵律、传食律、内史杂、尉杂、属邦、效、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敫表律、捕盗律、戍律;见于史籍的有挟书律。②令。《商君书》载秦有垦令。《史记·商君列传》:“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行之十年,秦民大说。”<史记·萧相国世家>载:刘邦攻占秦都咸阳后,“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③法律答问。官方以问答的形式对秦刑律所作的解释。包括对定罪、量刑、适用和诉讼制度的某些方面的具体说明。后世封建法典疏议的问答即起源于此。它具有法律效力,故可视为一种法规。④式。秦简中有<封诊式>一篇,其内容有关于“治狱”、“讯狱”的一般要求;有“封守”、“覆”、“有鞫”等方面的法律文书程式;还有发案现场的勘验和法医检验的报告。⑤例。秦简的《法律答问》中多处指出司法官吏在定罪量刑时可依“廷行事”为准:如“盗封啬夫何论?廷行事以伪写印”。“求盗追捕罪人,罪人格杀求盗,问杀人者为贼杀人,且斗杀?斗杀人,廷行事为贼。”“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办案的成例。统治者依据成例办案,可以弥补法律之不足,也便于必要时不受法律约束,恣意对人民进行镇压。秦律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有:①刑法。包括罪名、刑罚和刑罚的适用原则等。秦律的罪名近 200种。刑罚分为死、肉刑、徒、笞、髡刑、耐刑、迁刑、赀刑、赎刑、废刑、谇刑等。每种刑罚又分为不同的等级。死刑有夷三族、灭宗、阬、车裂、体解、磔、腰斩、弃市、戮、剖腹、绞、囊扑、蒺藜、凿颠、抽肋、烹、定杀、赐死等;肉刑有黥、劓、刖、宫等;徒刑有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等。其他刑罚也各有等差。每一种刑罚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种、三种结合使用,如:耐为隶臣,刑为鬼薪,黥为城旦,黥劓为城旦等。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依犯罪人的身份等级定罪;区分共同犯罪与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集团犯罪从重,教唆青少年犯罪从重;区分故意和过失,故意从重,过失从轻;区分既遂、未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区分态度好坏,累犯从重,自首从轻,消除犯罪后果减免。此外,还规定了刑事犯罪的责任年龄。②有关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方面的法规。秦律在农业方面对农田水利、山林保护、种子数量、庄稼生长和旱涝虫灾的报告等作了具体规定;在手工业方面对生产管理、劳动力调配、徒工训练和产品规格、质量的检验等作了具体规定;在商业方面对商品标价、货币流通、外商经营登记等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主要见于田律、厩苑律、工律、均工、工人程和金布律以及其他单行法律的部分条款。③为了保证法律的贯彻执行,秦律还规定了一套诉讼制度。审判机关为中央、郡、县三级,行政与司法不分。地方行政长官主管所辖郡、县的司法。诉讼可以由受害人提起,也可以由国家官吏提起。限制子女、奴婢的诉讼权利。审讯时一般不主张刑讯逼供,重视现场勘验和搜集证据,实行“爰书”报告制度。判决后准许上诉。秦律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颁行对于秦国封建制度的发展和全国的统一都起了一定作用。但它毕竟带有封建法律初期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法律篇名、条文繁杂;有的罪名就事论事,不似后世封建法律那样规范化;刑罚手段残酷;法律既鼓励奴隶解放,又保留和维护大量奴隶制残余。秦代的法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一方面把秦国的法律推向全国,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措施。诸如:改帝号自称“始皇帝”,规定“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皇帝的命为“制”,令为“诏”,诏令正式成为国家法律的渊源;分天下为36郡,郡置守、尉、监;统一度量衡、车轨和文字;使黔首自实田;禁《诗》、《书》等百家语,“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规定“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就这样,秦始皇以法律手段把封建专制主义制度推向极端。秦始皇统治后期,乐以刑杀为威,致使“贪暴之吏,刑戮妄加”,“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秦二世即位后,“更为法律”,大肆诛杀诸公子及大臣,进一步镇压人民群众,使秦法遭到严重破坏,加速了秦王朝的崩溃。

对近代史认识的论文

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近现代发展史,是一卷被鲜血浸满鲜血又惨遭蹂躏的长卷。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论中国近代史的3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中国近代史的3000字论文篇一 《近现代中国救国道路探索》 摘要: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其主流和本质是中国的儿女们为救国图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艰苦探索的历史。在这很长时期内,中国面临三种可供选择的建国方案,本文根据《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历史理论与知识,通过对这段时期各个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的 总结 与分析,采用比较分析的 方法 ,从历史的客观性出发,结合作者对《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学习与体会,研究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必然性的历史原因,并得出社会主义道路是当时中国的唯一出路。 关键字:中国历史 中国近代史 中国出路 历史必然性 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其主流和本质是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和中国人民群众为救国图存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艰苦探索的历史;尤其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伟大而艰苦的斗志,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赢得民主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我们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各条路线的主力军,通过对中国近现代史的学习,认识到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和革命发展的艰辛历史进程及其简略的发展规律。越是了解国史、国情,我们越是深刻体会到历史和人民是在怎么是困境下经过怎么样的波折才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道路、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 第一章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前夜,国人探索救国道路的历程 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重大事变,中国社会从封建社会开始走向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近代历史就是以此为开端的。鸦片战争的爆发,引起了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的改变。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战后,中国的社会矛盾变得复杂化了,又增加了外国资本--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间的一对矛盾,并且这种矛盾地位越来越突出。因此,中国人民除了继续遭受残酷的本国封建压迫以外,还遭到来自外国帝国主义势力的残暴的民族压迫。亡国灭种的阴影。笼着在中国人的心头。争取民主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强成了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渴望并成为中华民族的两大历史任务,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斗争都是围绕两大历史任务而展开的。鸦片战争后,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封建社会危机四伏。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前夜间,中国各个不同阶级对于国家的出路都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1.1农民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 随着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自1851年初开始,爆发了一场席卷半个中国的农民阶级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天国是一次反帝反封建的农民运动,是中国几千年来农民战争的最高峰,它沉重的打击了中外反动势力。 但是,太平天国起义必定是会失败的,不过它也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和重大的历史意义。太平天国起义沉重打击了封建统治阶级,强烈撼动了清政府的根基。它把千百年来农民对拥有土地的渴望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比较完整地表达了出来。《资政新篇》作为太平天国继续反封建反侵略的纲领,它有强烈的革命性。它是先进的中国人最早提出的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具有鲜明的资本主义性质。因此,太平天国具有了不同于以往的农民战争的新的历史特点。 然而,农民阶级不是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他们无法克服小生产者所固有的阶级局限性。因此,太平天国对国家出路的探索,其本质只不过是以往朝代更替的老路,不可能是中国未来的出路。同时,太平天国起义表明,在半殖民半封建的中国,农民阶级具有革命性,却不具备先进性,是一支拥有巨大潜力的革命力量,是一支对历史产生巨大改变的力量。 1.2地主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 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统治阶级对如何解决一系列的内忧外患分裂称为「洋务派」与「顽固派」,洋务派主张利用西方先进生产技术,强兵富国,摆脱困境,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手段来维护清朝的封建统治。 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洋务派在全国各地掀起了“师夷长技”的运动洋务运动。洋务派想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来维护和巩固清政府的统治,试图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来对抗帝国主义的侵略。于是,洋务运动从中央到主要的地方发展洋务。通过办实业、建海军、创学堂来探索富国强兵的道路。 不过,与太平天国起义一样,洋务运动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也注定是要失败的。甲午战争,北洋海军的全军覆没标志着以“自强”、“求富”为目标的洋务运动的失败,究其根源是:一是洋务运动具有封建性。洋务运动本身是为了维护和巩固清政府的统治而兴起的,这就注定了它失败的命运。因为新的生产力是同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不相容的,是不可能在封建主义的压迫下充分地发展起来。二是洋务运动对外国具有依赖性。西方列强在中国的利益,是不可能让中国通过洋务运动变强的。三是洋务企业的管理具有腐朽性。清政府的腐败官僚的作风的普遍性连洋务企业也不能避免。 综上所述,可知洋务运动不可能为中国摆脱弱小找到出路。 1.3资产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人普遍感到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应当推翻;清政府的一些改革客观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为资产主义民主革命准备了一些物质条件;新式学堂的勃兴和 留学 教育 的发展,革命知识分子的队伍不断壮大;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学说是不断传播;上海和东京成为中国革命知识分子宣传民主革命思想的重要阵地。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和社会矛盾的激化以及清政府“新政”的破产,爆发了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发生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矛盾激化和人民顽强斗争的必然结果。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起,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对西方列强的野蛮侵略和清王朝的腐朽统治,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屈服,进行了前仆后继、可歌可泣的抗争。中国人民从反抗斗争中逐渐认识到,要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必先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清王朝是中国反动封建势力的代表,同时已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不扫除这个障碍,要获得人民的解放和幸福是不可能的。辛亥革命集中反映了当时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振兴中华的深切愿望。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反动政府,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辛亥革命,极大地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为中国先进分子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打开了新的视野。 但是,从历史看,辛亥革命是失败的。首先,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在帝国主义时代,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本主义的建国方案是行不通的。帝国主义与袁世凯为代表的大地主、大买办以及旧官僚、立宪派一起勾结起来,从外部和内部绞杀了这场革命。其次,从主观方面来说,在于它的领导者中国资产阶级具有软弱性,妥协性:一是没有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二是不能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三是不能建立坚强的革命政党,作为团结一切革命力量的强有力的核心。辛亥革命的失败说明,在近代中国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 第二章 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探索救国道路的新变化及历史意义 五四运动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中国革命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五四运动是中国革命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中国工人阶级从此登上了政治舞台,拉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显示了中华民族的进一步觉醒。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期间,在对中国探索救国道路的历史长河中活跃着三种政治力量,推动着中国朝着三条道路的徘徊。 1.1以大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 在长时间里,地主阶级与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力量,他们主张继续实行地主阶级与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的军事独裁统治,使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道路。 地主资产阶级与买办资产阶级的建国方案违背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方案是祸国殃民,毁国害民的方案,它最终遭到了广大中国人民的唾弃,并且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他们的反动统治也在根本上被推翻了。 1.2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 在旧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始终没有占据统治地位。它们的基本政治主张,是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以便使资本主义得到自由的和充分的发展,使再过过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 实际上,当时的中国基本国情从客观上决定了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当时的中国工业极度落后,农村自然经济占主体,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只限于沿海和河口发达地区。而从主观上看,民族资产阶级革命不够彻底,软弱妥协性,大部分民族资产阶级属于小资产阶级也注定了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同时,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1.3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 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动力和主要依靠。他们的政治代表中国共产党主张,中国人民应当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下,首先进行一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新式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以便建立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并且经过这个人民共和国,逐步到达社会主义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一成立就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 第三章 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马克思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 1.1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期间的历史背景 自鸦片战争爆发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开始了对中国人民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驱使中国人民走上反帝反封建的伟大革命斗争的历史道路。在辛亥革命以后的近代中国,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利益的,1927年前主要是北洋军阀,1927年以后,主要是国民党统治集团。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统治集团对外依靠帝国主义的支持,对内以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作为社会支柱,把自己置于中国人民的对立面。抗日战争后,蒋介石集团无视中国人民建设独立、民主、繁荣富强的新中国的强烈愿望,坚持独裁统治和内战政策,把全国各阶层人民推向饥饿和死亡,迫使他们奋起团结自救。所以中国人民革命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雄厚的群众基础。 1.2中国走马克思主义道路的必然性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这近八十年的时间里,由于没有一个像中国共产党那样的先进的革命政党作为领导核心,这些斗争都失败了;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指明了斗争的目标,在长期斗争的实践中找到了使革命走向胜利的道路,并且把被人视为“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团结和凝聚成万众一心的不可战胜的力量。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二十八年艰苦曲折的英勇斗争,终于取得伟大的历史性胜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历史客观决定的,也是人民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单凭任何人的愿望或意志就能造成的。在很长时期内,中国面临三种可供选择的建国方案:第一种方案先由北洋军阀后由国民党统治集团代表。他们主张实行地主买办阶级的专政,使中国社会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第二种方案由某些中间派或中间人士代表。他们主张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中国社会走上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第三种方案由共产党代表,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三种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实践中反复地受到检验。结果是:第一种方案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它的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第二种方案没有得到中国人民的赞同,它的代表者的多数后来也承认这个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只有第三种方案最终赢得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在内的拥护。 由此可见,中国人民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走上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他们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第四章 结论 本文根据《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历史理论与知识,通过对这段时期各个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的总结与分析,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历史的客观性出发,结合作者对《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学习与体会,研究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必然性的历史原因,并得出社会主义道路是当时中国的唯一出路。通过学校开设《中国近代史纲要》这一门课,对于国家的近现代历史,了解到很多的历史知识,让本人更深刻到中国近现代史风云变幻与厚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本人更加热爱和珍惜现在的生活。

写作思路:以近代史作为框架,选择其中比较知名的事件进行书写,最后总结中国人,绝不允许“佛狸祠下,神鸦社鼓”的局面出现!正文: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伴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结束,中国的屈辱历史也随之开始,这,便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中国的近代史,既是一部不堪回首的侵略史,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抗争史。

我们应该做的,不仅仅是面对一堆悲惨的数据愤怒的大声嚷嚷几声就算了,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更应该冷静的分析这段历史,然后,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为使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作出贡献。

中国近代史可以简单的以1919作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即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840-1919为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众所周知,鸦片战争以后,英国强迫清政府同它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割地,赔款,甚至连关税都要同英国商量,曾经的天朝上国此时不得不对船坚炮利的英国言听计从。

即便如此,英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仍是贪得无厌,它们又通过南京条约副约,虎门条约攫取了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以方便它们更好的在中国进行搜刮和侵略。

美国无耻的将所谓“扩大各国权益”的功劳归功于自己,而法国则用《黄埔条约》将传教士的坟地都搬到了中国,更可悲的是,为他们守墓的,居然还是我们中国人。

和平的日子没过几年,资本主义列强又开始蠢蠢欲动。

英法急欲通过“修约”来扩大他们在华的侵略范围,而不巧的是,他们的无理要求被中国的皇帝拒绝了。

而他们,便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鸦片战争给中国带来的损失绝不仅仅是烧毁了一座圆明园那么简单。

天津条约使的他们的魔爪伸向中国内地,而北京条约则使大批中国人被当作“猪仔”贩卖出国。

与此同时,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不久的俄国也趁火打劫,强占了中国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每每想到俄国的版图,笔者的心都不禁一颤,那是多么巨大的数字啊!可是,那些数字,本来有很多是属于我们中国人的!

在资本主义列强无耻侵略的同时,中国人也开始有所觉醒,虽然太平天国运动和洋务运动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对外国侵略者的打击以及他们对中国历史的促进作用仍不可磨灭!

在中国进行洋务运动的同时,我们一衣带水的邻国日本也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同样是“师夷长计”,同样是向要富国强兵。

然而,日本成功的摆脱了被侵略的命运,而我们,却反过来被曾经得到我们诸多恩惠的小小岛国——日本,打的落花流水。

甲午战败,难过的不仅是李鸿章。

甲午战败,低头自省的,应该是整个中华民族。

时至今日,我们仍需以此为鉴,不断革新政治,不断发展科技。

只有这样,才能不至重蹈100多年前的覆辙,也才能真正的,雄立于世界之林!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赞叹前人的勇气,在那样一个灰暗的时代,在那样一个连国家最高统治者都沦为别人附庸的时代,那些英雄还是坚定的走自己的道路,希望用自己的决心和勇气来拯救他们所深爱的国家和人民。

没错,八国联军侵华了,辛丑条约签订了,义和团失败了,辛亥革命果实也被袁世凯这个卖国贼给窃取了。

可是,可是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的农民在抗争,中国的知识分子在抗争,中国人的意志并未被消磨,那些英雄,用他们的鲜血告诉我们:中国人,绝不允许“佛狸祠下,神鸦社鼓”的局面出现!

中国近代史从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到1949年为止。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充满灾难、落后挨打的屈辱史,是一部中国人民探索救国之路,实现自由、民主的探索史,是一部中华民族抵抗侵略,打倒帝国主义以实现民族解放、打倒封建主义以实现人民富强的斗争史。中国近代史从1840年开始到1949年结束。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近代史始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止于1949年南京国民党政权覆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历经清王朝晚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逐渐形成到瓦解的历史。中国近代史是中华民族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为实现现代化而斗争的历史。

《近代中国创业救国之路及 反思 》

摘 要:近代中国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一些思想先进的人开展了创业救国。创业救国论者发展了国家的经济,使人们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开放,但它并没有拯救中国,所以中国的创业救国使失败。但我们也不能因此磨灭它的功绩,有前人之鉴,当代的我们才要走上真正的创业兴国之路。

关键词:近代、创业、救国、资本主义

一、近代创业救国的酝酿

鸦片战争战争时期,面对西方的先进武器,林则徐、魏源等人逐步认识到与西方的差距,振聋发聩地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第一,他们主张学习西方的坚船利炮。中国和英国等西方侵略者的实力差距首先表现在军事与科学技术上,表现在武器装备上。林、魏等人意识到,要有效抗击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势力,中国必须首先学习先进的军事科学技术。第二,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中国封建保守势力历来不屑和敌视新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为了开创学习西方科学技术的风气,魏源在《海国图志》中赞扬了西方轮船火车大炮等的神奇高明,并建议对于能够制造合格新式武器的人,给予科举出身。第三,重视商业以及对外贸易。中国封建社会一概奉行“重农抑商”的国策。林、魏等人主张对外贸易应遵守的原则是无损中国的主权与权益,与西方世界保持一种平等、互利的贸易。林、魏等人对外贸易思想既极力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又体现了近代先进中国人向资本主义世界开放的意识,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价值。他们鼓励和提倡的对外贸易思想,实际上已突破了封建时代简单的“互通有无”、补充国家财政收入的框框。第四,提倡发展民营经济。为从经济上抵御外国侵略势力,林则徐率先提出了允许商民自行开办工厂,发展民用工业的思想,提倡发展民营经济。

林、魏等人顺应世界历史发展潮流,唱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时代强音,足具启蒙、救国的双重意义:一方面,它震惊了昏睡的中国社会,使得长期控制着中国人头脑中愚昧落后的传统观念被撕开了以口子,近代中国冰封的思想界开始解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力中华民族的觉醒。另一方面,它又触及的要抵御外侮必须向西方学习这个近代中国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他们所倡导的建立新市民族工业、发展对外贸易、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以及容许、重视保护民营工商业等进步思想,为以创业和发展近代工业为中心以抵御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侵略为目的的创业救国思想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历史前提。

令人遗憾的是,19世纪四五十年代,林、魏等人提倡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在当时并未能引起清朝当局的足够重视,更未能付出实施。但他们在顽固、强大的传统思想长城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为后来创业救国思想的发展提供了最初的历史契机。

二、创业救国思想的诞生

19世纪60年代兴起的洋务运动,是洋务派在“中体西用”思想的指导下,以“自强、求富”为目的而进行的一场自救运动。发起、组织与领导这场运动的中坚力量是当时执掌中央枢要和地方军政大权的一些官僚,如奕?、文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人。如果说,英国侵略者发动的第一次鸦片就其对整个中国社会的震撼力度而言毕竟有限的话,那么,1856-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对中国上下所引起的震动,却是巨大而持久的。在这次战争中,英法联军以区区25000多人的兵力,攻陷天津,长驱直入清王朝的首都。由此洋务派官僚及其追随者,反思外强中干的严峻现实,决定利用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增强中国的综合国力。

洋务派的主要活动包括引进“制器之器”,举办近代化的军工企业:兴办近代化的民用企业,使用近代化机器生产,提高社会生产力;振兴商务,与西方列强展开“商战”;在企业经营方式上,广泛采用“官督商办”的形式;对内废除或改革厘金制度,对外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改革科举,兴办新式学堂,派遣 留学 生等几个方面。这些活动无一例外都是围绕着兴办近代工商业所展开的。洋务派的时间体现了“创业救国”思想的初步尝试,客观上催生和推进了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使中国在近代化的征途中迈出了沉重而又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步。然而他们片面的认为发展工商业就能富国强国。他们在中国创办、培植与发展近代机器化大工业时,却不能引进与新生产力想匹配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洋务运动最终以甲午战争的炮声宣告破产。

三、创业救国思想的传播

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朝野上下无不意识到振兴实业是救国图存的关键所在,出现了“设厂自救”“振兴工业”的热潮。这一时期,发展实业以挽救民族危机的思想成为社会各界人士所广泛接受的、具有相当范围和规模的一种社会思潮。

在这一时期,民族资本阶级的思想家和实业家们,在 总结 了洋务运动新办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创业救国”的具体途径,进行了大量的、全方位的探索。康有为、梁启超在百日维新前后,为清政府设定了一系列发展近代工业的政策,可惜未能成功。但他们提出合理引进和利用外资、开展实业 教育 、培养新型人才、选择优先发展的产业部门为后来的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百日维新的失败使部分人认识到创业救国所要的必要条件—资本主义社会。辛亥革命结束了清王朝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政治局势的巨变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罕见的历史良机。南京政府成立之初,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革命派就把发展工商业放在中心地位,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法规、法律。在南京政府的提倡下,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一些工商业企业家无不认识到“振兴实业”是当今第一要务,他们或纷纷组织各种实业团体,或出任要职,为创业救国摇旗呐喊,推波助澜。这样,实业救国已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同时,创业救国的理论与方案更加完备和可行,特别是张謇的“棉铁主义”和孙中山规模宏大的《实业计划》,大大丰富了实业救国思想。

然而,历史进程绝非顺利。甫告成立的中华民国只不过是个徒有其表的共和国。袁世凯的独裁专制与恢复帝制的黄粱美梦和军阀混战的残酷现实,都使进步的中国人深感“革命尚未成功”,而一战结束后帝国主义的卷土重来,尤其是日本、美国对华侵略的变本加厉,使得民族资本主义的“短暂春天”成为明日黄花。“创业救国”谈何容易。

四、创业救国的评价反思

列宁曾经说过:“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实所要求的新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的新东西。”

近代中华民族创业救国道路漫长而崎岖,虽然它最后没有起到救国的作用,但在发展民族经济、抵制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经济侵略还是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创业救国思潮绝非是学者坐而论道的产物,也不是思想家们关在象牙塔内孤芳自赏的一种原理,它一旦从中国创办近代企业的艰难曲折过程中凝聚、升华出来,就在迅速赢得民族资产阶级广泛赞同和奉行的同时,也一步步地向上对当权者进行渗透、默化,对下向人民大众宣传、鼓动,极大改变了人们的陈旧观念,动员了社会各阶级的人们参与实业活动的热枕,催生和推动的中国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还有,创业救国与民族革命构成相依相助的关系。创业救国为中国的政治变革与思想革新提供了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促进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队伍壮大。虽说,如果没有孙中山、毛泽东等人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就无法完成中华民族独立的历史使命,也无法开启中国现代化的宏伟事业。同样没有千千万万工商人士、爱国人士等社会精英倡导的创业救国,也难以实现近代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全面转型。革命是历史前进的火车头,具有一种无可替代的历史价值。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革命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发展实业,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实现近代中国的经济现代化。改革开放的30年,中国经济之塔高耸于世界之中。没有稳定的根基,是没有高耸建筑的。近代的创业就是现代经济发展经济的根基。

总之,近代中国创业救国思潮是一种崭新的、具有新质的思想。从根本上看,创业救国开启从传统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嬗变的道路,体现了中国人多国家的拳拳挚爱之心,体现了他们赶上世界潮流的世界眼光与进取、开放、务实的时代精神。

近代中国的创业救国之所以没有直接拯救中国,是因为他们没能认清中国的实际情况,当时的社会资产阶级、封建势力、外国势力阻碍了民族工业的发展。认清国情,才能救国。但认清国情是不容易的,能做的是不断尝试,不断改变,直到找到一条属于本国发展的道路。参考文献:

[1]魏源:《海国图志》,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2]中国史学会:《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3]赵靖:《中国经济思想史述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许涕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5] 近代中国“实业救国”思潮的发展演变,2011-11-20

对近代史的认识论文

中国近代史论文2008-12-23 11:25《“回眸”中国近现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就其主流和本质来说,是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和人民群众为救亡图存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艰苦探索的历史;尤其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伟大艰苦的斗争,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赢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把一个极度贫弱的中国逐步变成一个初步繁荣昌盛、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历史。 近代,西方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不仅从军事、经济对中国进行侵略,还从政治文化加以侵略控制,人民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民不聊生,经济凋敝,一片国将不国的惨状。压迫侵略,必然导致反抗,中国人民积极开展了各中形式的反抗斗争。 三元里人民的抗英斗争,台湾高山族人民的英勇抵抗等,无不体现了在民族存亡的危机关头,中国人民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尤其是太平天国起义,极大地打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使得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同时它提出了均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更重要的是在太平天国并不承认清政府签订的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在面对列强的侵略与压迫时,并没有采取像清政府一样懦弱的外交政策,而是积极同外国侵略者展开了斗争,并取得了巨大的胜利,这是极其鼓舞人心的。虽然太平天国由于内部的种种原因失败了,但它却对中国近代史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它是中国农民起义战争史的最高峰,它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政权,曾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帝国主义的侵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但是,列强发动的侵略战争以及中国反侵略战争的失败从反面教育了中国人民,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人民的思考、探索和奋起。鸦片战争以后,先进的中国人开始睁眼看世界了;他们翻译外国书籍,学习西方先进的现代科学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的现代化。 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中国的民族意识开始普遍觉醒,开始有了较为强烈的民族危机感。于是出现了早期的维新思想,出现了一大批以救亡图存和振兴中华为己任的仁人志士。甲午战争以后的戊戌维新、辛亥革命,都是在救亡图存、振兴中华这面爱国主义大旗下发生的。这些斗争和探索,使中华民族燃烧起了新的希望,标志着中华民族的进一步觉醒。 五四运动是在新的社会力量成长壮大的基础上,在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思想解放潮流的思想基础之上发生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这次运动表现了反帝反封建的彻底性,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群众运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及其与工人运动的结合。它标志着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从此中国革命真正找到了它所必须依赖的力量基础,五四运动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在“五四”以后,中国产生了完全崭新的文化生力军,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共产主义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五四运动发生在一九一九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劳动运动的真正开始是在一九二一年,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之后,即民族问题和殖民地革命运动在世界范围内改变了过去面貌之时,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以及其在世界历史中的的地位都是十分明显的。 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是被历史证明了的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典范。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占有中要的地位,是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在残酷的战争中,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一起,战胜一切艰难困苦,中华民族形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显示了空前的大团结,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族抗战。没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就没有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抗日战争大大丰富和升华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这正是抗日战争得以坚持和胜利的重要思想保证。同时使中国人民认识到提高综合国力是中华民族屹立于民族之林的根本保证。一个国家只有首先自强,才能在世界上自立。在反法西斯战争中同时也体现了中国人民热爱和平,反对侵略战争,同时又不惧怕战争的可贵品质,中国人民进行反侵略战争,是为了捍卫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重大贡献。 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和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祖国的繁荣打下了坚定的基石。同时积极开展了各领域的改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无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尤其是近代以来,科技文化事业飞速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航天领域的重大突破——神州系列成功升空,嫦娥一号的成功发射——圆了华夏民族几千年来的飞天梦。看着一个个举世瞩目的成就,国人无不倍感自豪与骄傲。我们的国家强大了,我们的经济繁荣了,我们不会在屈于强权,不会再忍受屈辱,我们以我们的祖国为荣。 当然,放眼今朝,停滞不前便是落后,因此,我们更应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不懈,使我国保持飞速发展。尤其作为年轻一代,作为大学生,我们更应使强国富民为己任,认清我们在新时期的责任和使命对于我们每一个大学生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我们的民族正在腾飞!

巍巍中华, 雄踞亚陆, 山河壮丽, 人杰地灵。她不仅以悠久的历史文明著称于世, 而且又是一个富有深厚爱国主义传统的国家。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 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 一直作为我们民族的一种伟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绵延不断, 与时常新。从鸦片战争起, 中国遭受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 中国社会在被动依附的状态下开始了近代历史进程, 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传承和发展, 焕发着新的历史特点, 激励和启迪中国人民去谱写民族独立、社会进步和中华振兴的历史新篇章。第一, 反对侵略, 维护独立中华民族是一个酷爱独立、自由的民族, 从不甘屈服于外来的侵略和奴役。鸦片战争是资本主义英国发动的侵略战争, 也是中国人民为捍卫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而进行的反侵略战争。当有“ 世界的工场”之称的英国凭借近代的武力发动侵略后, 中国人民无所畏俱、不甘屈服、英勇抗敌、反对投降, 成了鸦片战争时期爱国主义的中心内容。“ 上公声望慑蛮夷, 一檄贤于十万师” 。在伟大的禁烟运动和抗英斗争中, 具有爱国重民思想的林则徐成了近代中国第一个民族英雄。他受命赴广东查禁鸦片, “ 原知此役乃蹈汤火, 早已置祸福荣辱于度外” , 决心“ 为中原除此巨患’, 向全世界表示了中国人民纯洁的道德心和反侵略的坚决性。六三虎门销烟的壮丽画面雕刻在夭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上, 它作为近代爱国史诗的第一章永远铭勒在炎黄子孙的心中。“ 因义生愤愤生勇” , “ 家室田庐须保卫” 。面对英军的野蛮入侵, 三元里人民义声如雷, 手持犁锄和简陋武器, 齐心合力把“ 强徒摧’, 。“ 奉命剿贼, 有进无退” , 不惜“ 为国捐躯’, 。这就是关夭培、陈化成等爱国官兵们的精忠报国思想。“ 守士之义, 不可以不死。” 富有报国情操的姚怀祥等爱国文官亦能同赴国荡。乍浦、镇江驻防旗兵的血战, 隆福兵败自刻, 海龄合家殉难, 则充分表现了少数民族官兵的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 子随父死不顾身, 母闻子死数点首’ 。葛云飞的老母称赞儿子死得忠勇, 陈连升、朱桂都是父子同殉国难。大学士王鼎甚至以尸谏反对投降。这种反侵略的斗争精神是何等的可歌可泣和感人肺腑不.甘屈服的顽强的斗争精神, 是一个民族求生存、求发展的一种可贵的品格。鸦片战争后, 中国人民不断继承和发扬这种英勇顽强的斗争精神, 通过历次民族保卫战争、边疆自卫反击战争、反洋教斗争、反帝爱国运动以及其他各种反侵略斗争形式, 为反对外国侵峰, 捍卫民族独立, 进行了不屈不挠、再接再厉的斗争。所以资本帝国主义永远不能实现灭亡中国、变中国为其殖民地的目的。第二, 面向世界, 善师人长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明的国家, 中国人民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曾作出过巨大的贡献。但自明清以降, 由于封建经济的停滞, 中国日渐落后于世界历史的行程。从中外关系来说, 鸦片战争是中国在历史上第一次遭受比自己先进的外来势力的侵略并被其打败的战争。这次战争的结果签订了《南京条约》等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 给我们民族带来了历史厄运, 但也因此促使她逐渐从闭塞、自满、愚昧、落后的状态中觉醒。在鸦片战争后的一个很长时期内, 中国有识之士称中国社会状况和中外关系所发生的变化为“ 古今之变局” , 从中总结出落后挨打的教训, 多维地认识西方世界, 多维地反省中国自身, 在忧愤、求索和抗争中探寻民族独立和民族振兴的道路。鸦片战争时期, 林则徐以求实的态度正对现实, 不断自我克服陈旧观念, 注意“ 洞悉夷情” , 组织翻译西洋书报, 编撰《四洲志》, 首先开眼看世界。魏源心怀战败的“ 积感” , 发愤作《圣武记》和《海国图志》, 要求“ 过时而悔” , 主张通过“ 以夷款夷” 开门通商, “ 师夷之长技以制夷’。林、魏的“ 师夷制夷”主张是一种包容“ 知夷”和“ 师夷”两方面内涵的完整的反侵略思想。但当时除林、魏主张“ 师夷”外, 大多数爱国者,包括疾呼“ 欲中国稍习夷事”的姚莹在内, 仍只是停留在要求“ 知夷”的层次上, 而对“ 师夷”还缺乏明确的认识。这表明, 近代中国的民族觉醒在其起始时就具有艰难曲折的性质。只是到第二次鸦片战争所受的打击更加严重, 教训更加深刻, “ 师夷长技”的主张才被付诸实践。追到甲午中日战争失败, 中国人又从对洋务运动理性偏误的检讨中提高了认识, 近代中国学习外国的潮流被推进到一个更新的阶段。鸦片战争以后的历史表明, 中国由于落后一再挨打, 这又激发人们要求向外国学习。近代中国民族觉醒始终包含反对外国侵略和学习外国先进两方面的内涵。鸦片战争时期, 魏源提出“ 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 最先体现了这两个方面不可分割的关系。魏源征引古语说过“ 善师四夷者, 能制四夷不善师外夷者, 外夷制之”。鸦片战争后中国长期不能扭转落后挨打的局面, 除了由于帝国主义的贪婪和凶残外, 从中国自身的因素考虑, 这与“ 不善师外夷”有关。再之, 近代世界自资本主义产生后, 逐渐形成了世界市场, 从而使世界各国的发展出现了某种一体化的趋向。从此, 任何一国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世界, 离不开世界市场。不管你愿意与不愿意, 自觉与不自觉, 都必须以某种方式进入世界市场, 参与国际交往和国际竞争。鸦片战争时期, 林则徐坚决反对“ 封关禁海”。张际亮也说“ 今日之势, 既不能闭关绝市以清其流, 则唯有因势补救而已” ⑩ 。魏源则从对英国“ 专行贾,且佐商贾以行兵’。的认识出发, 提出通过“款夷”通商以实现“ 自修自强” 。自魏源的《海国图志>奖励国民对外之观念气“ 国人亦因有是书略知求知识于世界’, , 中国人的世界观念和世界市场意识逐渐明朗和开阔起来。王韬盛赞魏源的“ ‘师长夕一说, 实倡先声” 。并认定“ 中外通商之举, 将与地球相终始’, 。, 不可逆转。为此,郑观应阐发“ 商战”思想。及至孙中山则更高倡“ 行开放主义, “ 举西人之文明而尽有之” 。可见, 从鸦片战争起, 面向世界, 善师人长, 积极参与世界市场和国际竞争, 是近代爱国主义潮流的又一重要内涵。第三, 注重“ 内治” , 致力富强中华民族是一个富有内省意识传统和自强不息精神的民族。鸦片战争时期的爱国者充满反求诸己的愤发图强精神。他们怀有强烈的社会危机感和历史责任感, 批判现实, 呼吁改革。鸦片战争前夕,龚自珍强调“ 夭地, 人自造, 众人自造, 非圣人所造” ⑩ , 慨慷悲辛, 呼唤风雷, 憧憬“ 更法” 。鸦片战争后, 魏源及时总结了战争失败的教训, 提出了“ 自修自强”和“ 富国强兵”的口号。他从“ 御夷” 、“ 善后”的角度, 强调“ 治内详于治外” 、“ 以治内为治外” 。他从外御强敌必先革除弊政这种重视“ 内治”的思想出发, 要求克服“ 人心之寐”即愚昧昏庸和“ 人才之虚” 即虚骄浮夸的中国政治的这“ 两大积患” ⑩ , 使中国政治清明, 社会充满生机, 从而借以转弱为强, 使外国侵略势力折服。他非常重视和强调当政者在开启“ 人心” 、转移“ 风气” 、“ 自修自强”方面的作用。他用彼得大帝向“ 西洋”“ 学习工艺”使俄国称雄欧洲的故事, 劝谏清廷“ 厉精淬志” , “ 足国而足兵”。, 使中国臻致富强。这种注重“ 内治” , 致力富强, 把反对侵略和学习西方、外御强敌和内革弊政结合起来的爱国主张, 代表了近代爱国主义新潮流。鸦片战争时期, 林则徐、魏源为代表的爱国者还有一个突出的可贵之处, 这就是他们富有重民思想。他们相信民众有爱国心, 爱国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反侵略力量。他们高度相信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魏源在提出学习西方造炮制船时, 主张除官办外, 应允许商办和从事民用产品的制造。并说“ 风气日开, 智慧日出, 方见东海之民犹西海之民, 。他相信中国人民能像西方各国人民那样使国家臻致富强。民族自信是一个民族能够振兴的希望所在。一个民族如果失掉必要的自信, 那就很难振作, 就会丧失前途。鸦片战争时期, 以林则徐、魏源为代表的爱国者, 充满发愤图强精神, 重视“ 内治” , 呼吁改革, 高度相信中国人民的力量和智慧, 这种爱国与重民相结合的情思, 弥为珍贵。他们无愧是近代爱国主义的“ 前驱先路”总之, 自从鸦片战争揭开中国近代历史帷幕后, 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开始以反对侵略、维护独立、面向世界、善师人长、注重“ 内治” 、致力富强等为主要内涵, 这就把优患与发愤、求索与开拓、爱国与重民、御外和治内、民族精神与世界观念结合起来, 从而开拓了近代中国爱国主义潮流的新方向。当年, 国势砧危, 人民苦难, 从林则徐、魏源到康有为、孙中山等近代爱国者不断发扬这种爱国主义精神, 使近代中国民族振兴之路逐渐明亮。今天, 中华国运已经回转, 香港已经回归, 只要我们不断继承和发扬鸦片战争以来的近代爱国主义精神, 沿着立足祖国、放眼世界、振兴中华的道路奋勇前进, 中国的二十一世纪前景和现代化事业必将更加灿烂和辉煌.

写作思路:以近代史作为框架,选择其中比较知名的事件进行书写,最后总结中国人,绝不允许“佛狸祠下,神鸦社鼓”的局面出现!正文: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伴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结束,中国的屈辱历史也随之开始,这,便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中国的近代史,既是一部不堪回首的侵略史,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抗争史。

我们应该做的,不仅仅是面对一堆悲惨的数据愤怒的大声嚷嚷几声就算了,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更应该冷静的分析这段历史,然后,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为使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作出贡献。

中国近代史可以简单的以1919作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即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840-1919为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众所周知,鸦片战争以后,英国强迫清政府同它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割地,赔款,甚至连关税都要同英国商量,曾经的天朝上国此时不得不对船坚炮利的英国言听计从。

即便如此,英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仍是贪得无厌,它们又通过南京条约副约,虎门条约攫取了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以方便它们更好的在中国进行搜刮和侵略。

美国无耻的将所谓“扩大各国权益”的功劳归功于自己,而法国则用《黄埔条约》将传教士的坟地都搬到了中国,更可悲的是,为他们守墓的,居然还是我们中国人。

和平的日子没过几年,资本主义列强又开始蠢蠢欲动。

英法急欲通过“修约”来扩大他们在华的侵略范围,而不巧的是,他们的无理要求被中国的皇帝拒绝了。

而他们,便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鸦片战争给中国带来的损失绝不仅仅是烧毁了一座圆明园那么简单。

天津条约使的他们的魔爪伸向中国内地,而北京条约则使大批中国人被当作“猪仔”贩卖出国。

与此同时,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不久的俄国也趁火打劫,强占了中国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每每想到俄国的版图,笔者的心都不禁一颤,那是多么巨大的数字啊!可是,那些数字,本来有很多是属于我们中国人的!

在资本主义列强无耻侵略的同时,中国人也开始有所觉醒,虽然太平天国运动和洋务运动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对外国侵略者的打击以及他们对中国历史的促进作用仍不可磨灭!

在中国进行洋务运动的同时,我们一衣带水的邻国日本也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同样是“师夷长计”,同样是向要富国强兵。

然而,日本成功的摆脱了被侵略的命运,而我们,却反过来被曾经得到我们诸多恩惠的小小岛国——日本,打的落花流水。

甲午战败,难过的不仅是李鸿章。

甲午战败,低头自省的,应该是整个中华民族。

时至今日,我们仍需以此为鉴,不断革新政治,不断发展科技。

只有这样,才能不至重蹈100多年前的覆辙,也才能真正的,雄立于世界之林!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赞叹前人的勇气,在那样一个灰暗的时代,在那样一个连国家最高统治者都沦为别人附庸的时代,那些英雄还是坚定的走自己的道路,希望用自己的决心和勇气来拯救他们所深爱的国家和人民。

没错,八国联军侵华了,辛丑条约签订了,义和团失败了,辛亥革命果实也被袁世凯这个卖国贼给窃取了。

可是,可是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的农民在抗争,中国的知识分子在抗争,中国人的意志并未被消磨,那些英雄,用他们的鲜血告诉我们:中国人,绝不允许“佛狸祠下,神鸦社鼓”的局面出现!

  • 索引序列
  • 对秦代司法制度的认识论文研究
  • 对会计制度设计的认识论文
  • 秦国法律制度研究现状论文
  • 对近代史认识的论文
  • 对近代史的认识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