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纪检干部监督论文
村级纪检干部监督论文
村级纪检员是我们基层反腐倡廉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三农”投入增多,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如何加强村级纪检员的管理,进一步发挥村级纪检员的廉政监督作用,已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1、明确职责。根据农村干部工作对象和工作特点,以参与、监督为主。
2、发挥“宣传员”的作用,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村级纪检员协助镇纪委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利用拉横幅、贴标语、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端正舆论导向,消除各种疑虑和误解,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氛围。
3、发挥“信息员”的作用,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利用村级纪检员“来自农村、熟悉群众”等特点,聘请其为信访预警信息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了结。建立台帐,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重大信访隐患及时向镇纪委反映,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4、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减少违纪问题发生。村级纪检员认真履行职责,行使监督权,重点对村“两委”班子廉洁勤政、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参与村“两委”重大决策和村级财务的审查活动,进行村务质询和勤廉评议,加强对党务、村务及时公开的监督,使村“两委”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明明白白,促使村干部自觉廉洁从政,更好地服务群众。
5、强化管理。乡镇纪委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增强村级纪检员的活力,制定考核奖惩制度,严格管理村级纪检工作,激发村级纪检员工作的积极性。
只有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作用,才能促进村支两委干部勤政廉洁,减少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遏止越级上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如何加强和改善村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年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村(社区)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步伐还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导致村级干部作风、村务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经过一些调查和思考,浅谈一下个人对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想法和看法。
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是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对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基层干部从政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农村、向社区、向基层延伸,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廉情信息收集制度,及时收集廉情信息。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干部的集中业务培训。三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交流经验,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四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每半年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并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抓手,同时注重将巡查工作与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场镇改造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三务公开”相结合;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相结合;与“克服‘两好’现象加强业务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早机制相结合。各纪工委作为巡查工作的主体,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巡查工作手段、方式、机制,突出巡查效果,注重巡查结果运用,确保巡查工作不断出新成效。
【管理论文】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一、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两种意识,即: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监督的态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提高监督的自觉性。
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权力主体要通过教育,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大意义,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履行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
二、从责任落实上把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1、充分认识到相互监督的特点。
相互监督具有内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在党组织内部,强调用党的思想、组织、纪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具有主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一种主动的预防措施,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监督,更着眼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调发挥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由于相互之间较知根知底,监督时能目标准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
2、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制,突出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以及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的强制性。
责任制是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有效责任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和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只能作为,并有所作为。同时要建立相互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个班子,如果一个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没有尽到相互监督的职责,应负什么责任等用规定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既能增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自觉性,又能突出它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性与自觉性二者有机统一和结合,才能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3、讲究监督方式方法。
要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是对同志的一种关爱,而不是得罪人、和人过不去的思想。除了在有关会议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外,在平时还应相互间多交流、多谈心,对认识不一致而又应该坚持的监督意见,要讲清利害关系,争取采纳,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对班子成员“出格”的行为,要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及时加以规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4、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实践证明的解决党内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制搞好党风,是邓小平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小平同志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做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行监督,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保证。
1、制度建立要严明。
必须掌握以下原则: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
2、要完善权力规范。
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的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通过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减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还权于市场,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中减少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制约、防止审批权力的随意使用。
3、要坚持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还没有提升到法制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因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尽快实现现代公务员制度廉洁高效的功能。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立法工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导致目前的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制约。
当前应围绕依法治权,及时将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制度规定,提升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zd规层面,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构筑法制体系。尽快出台《监督法》、《廉zd》,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机制法制化,从制度、法律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执行制度要严格。
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做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四、从实践操作中把向,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
组织监督关键是要解决上级组织监督能为、少知情,同级组织监督知情、不敢为,下级组织监督既不知情、也不能为的问题。重点要强化三种组织的监督力度,从三个方向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1、要强化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力度。
这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最易接受,最见效果的监督。主要是要采取措施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如何知情上下功夫。因此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在检查监督中,切忌走马观花,凭汇报、凭印象“打分”,这样往往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可通过廉政述职、廉政汇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下级“一把手”关于廉政建设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和廉政状况。要经常深入下级组织,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也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要加强审计监督,完全有必要每年对下级进行一次专门审计,从中掌握下级的廉政情况。必要时还可通过派员巡视、明察暗访、民意测评等办法,能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和了解一些实际的深层次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及时教育挽救干部。
2、要强化同级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往往力不从心,处于监督弱势。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规格。监督规律告诉我们,有效的监督其主体、客体地位必须平等,所以有必要赋予纪检机关与同级党委、政府相同的级别规格,避免出现站在别人“屋檐下”监督别人的“以小督大”的弱势局面。要强化纪检机关的垂直领导关系,以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不受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改革下级纪检机关人员的任免方式,下级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应由上级纪检机关在征求下级纪检机关所在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任免。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审计、检察、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
3、要强化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监督力度。
下级组织虽受上级组织的领导,但对上级组织仍有充分的监督权。上级要在让下级拥有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利。对于下级组织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命令、决定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本着从促进党的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及时、毫无保留地向上级反映报告,避免一些错误决策造成更大损失,达到监督上级、纠正上级错误的效果。
五、从畅通渠道上着力,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
1、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意识。
要纠正那些一提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就是搞群众运动,一提舆论监督就是违反“主旋律”的片面思想认识。要教育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考虑设立一个专门的廉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其任命和选举的官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掌握人、财、物的权力机关的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直接调查听证等形式检查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权力是否按程序运行,是否集体决策、合理分权、公开用权。要引导人民代表正确行使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对各级国家领导干部选举权、罢免权、弹劾权,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发表严肃负责的政治见解等。
3、要畅通信访、申诉等群众监督渠道。
一方面要实现群众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可考虑通过立法程序出台《公民监督细则》,明确公民监督的性质、任务、职权、义务及程序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网络和群众举报的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上访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
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实施,也就是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经过人民群众的把关检验,以民主的形式决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将监督的权利真正地、放手地还给社会还给人民,从而把干部命运的决定权名副其实地交到广大群众的手中。
5、要强化新闻监督的职能。
要制定《新闻法》,在确立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对新闻工作者的地位、职责及其新闻报道加以规范,强调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国家法律的喉舌,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处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同时要改革新闻体制,象司法独立一样,实行新闻独立,并形成新闻竞争。新闻记者只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真实性负责,曝滥施职权、权钱交易丑行于光天化日之下。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断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党中央又制订颁发了党内管理监督二个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治本措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出台了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党政干部借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之名公款旅游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参与赌博等歪风有所收敛;二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取消了一批涉农、涉企收费项目,实行纠风评议,改善了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之风;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乡镇投招标平台的进一步落实,规范了政府部门的工作行为;四是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纯洁了党员队伍,提高了党员群众中的形象。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乡镇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管理机制不甚完善,主要是:村级主要干部廉洁意识淡薄,挪用、移用公款时有发生;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参与赌博的行为屡见不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行为尚有出现;镇村工程建设、土地转让尚未进入正常的投招标管理,随意性较大,产生腐败的漏洞没有堵塞。乡镇“三公”管理机制流于形式,督促不甚到位;镇属自收自支单位没有较好的管理监督机制,导致出现廉政建设的盲点。对这些问题,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高度重视,重点要取消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根据“严纪律、塑形象”专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本人认为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一、自身正,固本正源树正气是关键
自身正、讲党性、树正气是谋求一方一地政通人和、快速发展之本源。纪检干部是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干部,其一言一行都直接代表监督人员的形象,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自觉、自省、自警、自励。要模范执行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始终保持忠诚卫士良好形象。
首先,要重视学习,加强理论自身修养。由于基层纪检干部不仅分管一条线,而且要带一个片,中心工作十分繁忙,在工作中容易陷入具体事务,如果忽视学习,就会影响理论水平的提高和工作业务的精通,就会影响本职工作,所以要自觉养成浓厚的学习兴趣,站在讲政治的角度,切实改进学风,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其次,要以德感人,清正廉明。做纪检干部要先学会做人,公道正派、两袖清风是纪检干部的第一要领。在工作中,不能因私废公、计较个人得失,更不能凭个人好恶、亲疏影响办事的公正,要依法依纪处理违纪案件,使违纪者得到悔悟,党员干部得到教育。
再次,要持之以恒教育干部,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纪检干部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党员干部经常开展党纪、党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努力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路线。
二、讲原则,敢于碰硬顶住说情风是关键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是对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目前社会矛盾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腐败现象屡出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对每位纪检干部的工作水平、工作成效、工作原则的实际考验,如何坚持原则,顶住说情之风,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就需要些胆量和气魄,敢于舍弃自我,忠实履行党章和案例赋予的监督职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坚决纠正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真理讲面子,不讲原则讲点子的错误倾向。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保护和监督的关系,对那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者,要旗帜鲜明地予以保护;对那些阳奉阴违、不作为、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为群众,树立民本意识是目的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是农村党员干部,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纪检干部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同时,直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方面起着桥梁作用。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把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服务群众的内容,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切忌说起来天花乱坠,做起来一筹莫展。针对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要及时调查,及时反馈答复,使群众满意。要切实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治理增加农民负担,特别是隐性负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评议,对损害群众利益、办事拖拉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树立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求创新,完善杜绝滋生腐败源头的机制是手段
一要找准结合点。在机制、制度上做文章,防止工作的表面化和片面化,在对待“三公”和村帐镇代理问题上,要严格督查管理,防止制度流于形式。
二要选好切入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应抓住镇村工程招投标出台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监督,保障集体各项建设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要抓住着力点。深入纠风治乱,防止边纠边犯,纠而不止,做到巩固成绩,深化工作,坚持纠建并举,寓建于纠。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创造性地制订监督机制,防止出现廉政监督的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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