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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论文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2-06 00:29

法务会计论文的读后感

法务会计论文

法务会计是指运用会计学的专门技术与方法,对过去的财务数据或会计活动进行确认、记录、处理、提取、分类、报告和检查,以解决现时的或预期的法律问题,或是通过对过去财务数据的分析来预测未来的财务数据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以下是我为大家准备的法务会计论文,仅供参考!

一、法务会计概述

法务会计是一门新兴学科,法务会计是指接受委托或授权的特定主体,以综合运用会计学、审计学、通过对经济业务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会计纠纷、法律纠纷的会计证据实施搜集、专业判断并对会计事件进行专业鉴定,进而根据搜集的证据、专业判断和专业鉴定的结果发表专家性意见及提供诉讼证据支持等相关服务的一种中介活动,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蓬勃发展起来,并且在诉讼领域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我国在 20 世纪末期,一方面,人民法院开始受理证券市场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在诉讼程序中如何认定同财产报告信息的提供者与信息使用者有关的责任、证据,从而形成法院审判中法官确定诉讼结果的支持证据这一事项非常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很多涉及会计职业的专业判断,大大超出了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官的专业胜任范围,同时xx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大量增加,使得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任务非常繁重。

在这种情况下,1985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大连召开了全国检察系统刑事技术工作座谈会,通过了《关于检查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在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中设置司法会计岗位,并且把它纳入检察机关刑事技术工作。1990 年 10 月 15 日,吉林省长春市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司法会计鉴定所———长春市司法会计鉴定所,它的建立标志着“法务会计”在中国的世纪诞生。

二、法务会计在诉讼领域研究的现状

(一)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的内涵和领域。

诉讼支持是对正在进行的或悬而未决的法律案件中具有会计性质的问题进行确认、分析,并提供专家意见的一种法律服务。在诉讼日益增多的年代,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领域的诉讼支持业务也迅速增长。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主要与诉讼程序相关联,是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新会计服务领域,它是通过对特定xx、经济过失和经济纠纷案件进行会计计量与反映,对特定的经济事项或案件提供会计分析,从而为法庭对有关经济案件最终裁决提供重要的依据,它是为法庭和诉讼当事人提供的一种专门服务。也就是说,法务会计是对正在进行的或悬而未决的法律案件中具有会计性质的问题进行确认、分析,并提供专家意见的一种法律服务。

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的领域非常广泛,最初阶段法务会计诉讼支持提供的服务和建议主要用于经济损失量化的问题,现在已经发展到进行复杂的调查和分析,甚至建立诉讼战略等层面。常见的需要法务会计提供诉讼支持的领域包括:舞弊的民事补救、股东纠纷、商业估值、保险索赔、婚姻纠纷、人身伤害索赔、违约、产品责任、建筑索赔、版权事物、法庭任命、损失判决、所得税纠纷、不正当或正当的解雇等。

(二)法务会计在我国诉讼领域内的研究现状。

法务会计在诉讼实践中的应用方式与一国的诉讼模式密切相关。我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相应设立了处理财会专门问题的会计鉴定人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法务会计人员充当会计鉴定人(类似于英美法系的会计专家证人),被视为法官的助手,以其专业特长弥补法官知识的不足。因此,大陆法系的鉴定人由法官依职权或经当事人申请而指派或聘请,处于中立地位(即独立于当事人各方),其提供的专家意见称为鉴定意见或结论,一般视为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鉴定人通常应出庭宣读和说明鉴定意见或结论,并接受法官、各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质疑,但一般没有质证权。

三、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法务会计在不同诉讼中所提供的支持是不同的,在同一诉讼的不同阶段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法务会计在我国诉讼中的具体应用可以分为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和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应用两个大的方面。

(一)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应用。

在我国,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以当事人为主的证据收集模式,但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及其程序保障则未设专门规定。我们在收集证据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客观性问题。不管采取那种方法收集证据,都要以客观性为前提,千万不能篡改、伪造证据。

2.必要性问题。所谓收集证据的必要性,就是举证责任的问题。

3.及时性问题。及时性就是说收集证据一定要讲求时效,早比晚好。如果收集证据不及时,当事人就可能因举证时限和诉讼时效的规定而败诉。

(二)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审判中证据认定的应用。

法务会计是一项会计咨询服务,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所得结论可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当前我国法务会计的主要任务:

1.为认定犯罪事实提供科学依据。在一些犯罪中,如xx罪,虚报注册资本罪,xx罪等,需要对涉案的会计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做出科学鉴定结论,为司法诉讼、审判认定被告的犯罪事实,以及定罪和量刑提供科学证据。

2.为解决经济纠纷提供科学依据。在一些经济纠纷中,需要法务会计对会计事项进行分析鉴定,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经济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3.为维护企事业单位自身权益提供有力保护。企事业单位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有相关法务会计人员参与,就会了解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以避免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企事业单位利益。

(三)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证据支持的应用。

法务会计人员在收集证据时由于我国尚无专门的证据法,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法务会计人员可以以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身份提供诉讼支持。

1.鉴定人。鉴定人的产生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二是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是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人依法出具的鉴定结论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之一,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2.专家辅助人。专家辅助人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专家证人的主要权利有两个:一是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并接受审判人员的询问;二是对鉴定人进行询问。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是结论性意见,除足以反驳外,人民法院应当采信。与鉴定人不同的是专家辅助人的作用仅是阐释和说明,帮助委托人弄清专业问题,找出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与对方专家或当事人质证,最终目的是使法官在审判过程中达到对专业知识的厘清,形成有利于委托人的判断。

四、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证据支持中的不足与改进

(一)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证据支持中的不足。

1. 在我国对于民事案件主要采取不告不理原则,只有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针对那些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案件法院不受理且不主动受理。而绝大多数的会计师事务所很少涉及法务会计服务领域,其业务还停留在审计、验资等传统业务领域和少量的税务筹划等业务中,仅有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相关机构的授权下初步开展了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从事了相关业务,但由于公信力原因,不仅业务量少,权威性也受质疑,并且业务范围过窄,注册会计师普遍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影响了所获证据的针对性和判断结果的准确性。

2.法务会计准则、资格认证制度、鉴定制度、诉讼支持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标准等基本空白,传统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法务会计还没有涉及,对于如何认定信息的虚假问题、故意与过失行为的判定、帮助当事人计算赔偿范围与损失以及对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认定等既没有相关的鉴定标准,也没有具体的行为准则作为指导,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我国民事诉讼成本制度既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也没有确立基本的遵循原则,现有的一些规定和作法基本建立在自发的传统习惯之上,已远远背离了社会发展现实的需要,给司法实践带来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公民的诉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正当权利未能得到有效保护;部分诉讼当事人利用诉讼成本制度的缺陷恶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浪费司法资源,增加了全社会的诉讼成本总量;申请执行案件增加,执行程序耗费的社会成本急剧上升;正常的社会秩序未得到有效保护,司法机关形象受损。

(二)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支持中的改进。

首先,我们应提高法务会计诉讼支持的认知度、推进法务会计诉讼支持理论研究、增强法务会计专家支持诉讼的能力、拓宽法务会计诉讼支持的业务领域、统一法务会计技术鉴定标准、明确执行诉讼支持业务的法务会计专家的法律责任、构建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等,从理论上对法务会计诉讼支持的正当性基础进行详细论述,紧密联系实际,采用多学科的方法,对法务会计诉讼支持进行了详细分类,并对法务会计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提供的主要服务的具体内容、现存问题及改进意见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推进法务会计事业更好的发展。

其次,在法务会计工作中,要求法务会计工作人员对于在审查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以及对委托人咨询的每一个问题,都要采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和恰当的表达方式予以表达,详细地记录接受委托业务的具体项目、性质、范围、应用的方法、工作的结论及法务会计人员对结论的分析等,明确写明委托方、明确写明法务会计人员的组成情况,在法务会计报告的结论部分,禁止使用模棱两可、含糊其词的语言或文字。

最后,针对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支持中的不足,提出构建市场条件下我国的民事诉讼成本制度的七点建议:一是取消立案时按诉讼标的额比例预交诉讼费的规则,诉讼费改为在判决生效后由败诉方交纳,以保障公民诉权的正常行使;二是适当调控私人成本,通过调控私人成本对全社会的诉讼成本进行总量控制,使全社会的诉讼成本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三是建立系统的律师费转付制度,增强对正当权利的保护,加大不当行为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四是鼓励多渠道、多方式解决社会冲突和争端,树立协商解决冲突和争端的社会意识,减少社会资源在司法领域的消耗;五是建立全部执行成本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制度,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减少执行程序中消耗的司法资源;六是建立诉讼保险制度,使民众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将民事诉讼案件中的私人成本风险融入商业保险的运作中,从而降低和减少诉讼带来的费用风险对正常生活的不利影响;七是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保障社会贫弱者能够不受经济困难所制约,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权,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人权,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法务会计及其对传统会计的影响论文

一、法务产生的必要性

法务会计是会计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间新型的边缘性学科。只是被部分国家所接受。它强调秩序的规范,不但要建立、健全各种保障体系,而且更主要的是关注己经颁布实施的各种法律制度的规范状况和执行力度,并对这种执行结果进行归类量化,认真确认;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加以检验,判断定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以保障现代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良性竞争;监督权利人在获得合法财产权益和既定利益的同时,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产生法务会计有其必然性。

(一)单纯会计专业知识的局限性使得现代会计控制力度不足。

虽然,现代会计和实务的不断和完善大大提高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现代工具的不断创新,当代的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同时也使得有关部l门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日趋复杂。为了应付这一社会特征的需要,近几年,世界各国不仅强化了对经济活动监管的力度,同时也颁布了成倍于前几年的会计规范,力求便会计语言尽可能正确反映复杂的经济现象,以便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不仅能通过会计语言对经济现象作出正确的决策,而且,还可以通过会计这一信息系统来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控制。然而,不管各国政府作了多大的努力,面对经济过程的复杂化与多元化,使得具有控制与反映作用的会计日渐乏力。比如,某国有破产清算时,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为若干万元。而这项资产转让所得的处理则涉及到《企业破产法》、《民法通则》、《税法》、《合同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的规定,这些规定不是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身所解决的。因此,现代会计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法制化的要求,不但要求会计能随时解决计量和核算等常规,还应能有效地解决破产企业财产清算、保险理赔、海损事故损失分割、税收理算、侵占公司财产等特殊问题。

(二)会计量化标准的不严格和证明力度的乏力。

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来具体量化和证明。任何一类法律对经济行为和财产权利的规定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不能由该法律自己来证明。比如《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成立各类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要证明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只有靠会计信息和会计的证据。由于会计基本原则和与法律规定的差异,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实践中会计工作与法律执行的偏差。如在流转税和所得税时,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之间产生的差异的调整,已是广大会计工作者普遍接受的事实。但是随着经济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新型经济业务的不断产生,隐形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会计理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多,单凭会计知识或法律知识都不能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比如A公司与B公司之间原不存在任何的经济关系,A公司聘用的经理利用职权将A公司的货币资金投人B公司作为B公司的注册资本,经中介组织出具验资报告后又将读部分资金转回A公司。这件事情的纠纷给A公司是否造成损失?A公司经理人是否就此事非法获利?恐怕简单地从会计或法律的角度难以作出准确的回答,但如果利用会计证明与法律制度的有机结合,深层分析,答案就一目了然。

(三)现代审计功能的弱化。

现代社会经济的复杂性,加重了企业破产的因素,这些破产因素包括舞弊和企业自身经营决策的失误。当然,也包括了外部经营环境的改变。作为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他们总是期望注册会计师能在企业破产之前,将可能发生风险的信息,提前告知报表的使用者,但注册会计师却认为,他们一般只能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他们只对不遵循公认审计准则而产生的审计失败而承担责任,难于完全满足公众的要求,因此社会公众的期望与注册会计师职责的差距日益拉大。为了缩小这一差距,满足社会的需求,这就需要有一种更为独特的调查方式,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来予以解释。

(四)法律实践的要求。

自从有了财产物资的分割和经济利益的确认,便产生了法务会计的实践运用。只是当时由于受到立法体系完整性和财产利益关系的相对单一性的限制,法务会计并末被人们所认识,只有当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海上航运业和保险业的发展之后,海损事故损失理算和保险理赔接受的产生,才将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业务推到了会计实务的主要地位。其后,各国依靠税收确保国家财产收入的重心日益确定,个人利用职权侵占公共财产等非法行为急剧增多,最终便税收理算会计、司法会计等法务会计实践越来越被会计界和法学界所接受并倍受重视。现在,通过法律来调节经济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特征。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种企业单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将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特别是《公司法》、《合伙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的出台和实施,经济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票据继承和欺诈行为对非货币化经济业务核算带来的各种问题,更促使大部分会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认识到,必须有既精通会计又熟知相关法律规定的专门人才,才能确定与胜任那些日益增多的特殊的经济业务。

二、法务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可见,法务会计是全面吸收了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法学理论特别是证据学的基本理论,也吸收审计学中部分审计的技术方法和统计学中的某些统计分析、比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间新型学科。法务会计与诸如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不同,它不是某个“单一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它是某一领域的业务,它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审计部广,其主要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各国法制体制的完善程度和各种法规对经济或财产问题规定的详细程度,从目前我国法律实践来看,包括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税收理算会计、社会福利保障会计、物价利得会计等。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工和完善,本质上也是法制经济的完善,对会计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机遇。

(一)对财务信息的确认、解释更为准确有效。

法务的产生和运用,充实了会计。根据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经济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检验、、认定,并为法庭提供证据。它远远超出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且对财务的确认与解释更为准确、清晰。当某一团体对某一事项产生抱怨、质辩、谣言、疑问时,法务会计能很快地确认出财务事项的要害所在,并根据经验与所掌握法学和会计学的理论,作出相关的认定,向冲突的双方解释。这种冲突的双方包括一般民众与管理阶层。例如,当涉及到某一国外司法诉讼时,法务会计人员会用通俗的语言对相关的财务问题予以解释。这种解释也正是法务会计的职责。当财务问题得到确认之后,法务会计就须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以取得相关的证据来说明上述与质疑、谣言相关的财务事项。当然,在调查取证时,不仅要证实这些事项的存在,还要精通复杂的公认会计准则,报表披露规则,内部控制原理及与公司管理有关的人的行为要素。

(二)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法务会计作为一间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更高层次的人才。为了适应这种新世纪的要求,高等要培养大批的符合需要的法务会计人员。法务会计学科对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1、精通会计,熟悉相关法律。

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专业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所以,首先要求从业者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对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位、不同时期的会计实践的变化情况应了如指掌,否则将会无从下手。其次是对经济行为或财产权益规定机关的部门或行业性法律较为熟悉,否则会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使从业者所提供的报告与要求解决的问题之间,缺乏紧密相关性。法务会计所应熟悉的常规法律知识极为广泛,因此一位法务会计的从业者,首先应是一位法学者。

2、高尚的职业道德。

保密、自律是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法务会计解决的大部分问题都会涉及到不同单位或者相关的商业秘密或执法秘密,所以从业者对委托人负责,只能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报告给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保密期内,不能私自将涉及的相关,有意或无意泄露给与委托人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更不得未经允许私自保留与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独立敬业的精神。

这也是从业者综合素质的体现,独立与保密是密切相关的,为了保密的需要,从业者不能与他人商讨、磋商正在委托解决的具体问题,也不能与解决同问题的其他执业者商讨同一问题,以免从业者之间相互因资历、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人格感染力的而影响他人证明结果的客观性和独立公允性。

(三)为解决复杂、特殊的经济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国在法制建设过程中,曾碰到了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由于缺乏理论指导与实践经验,无法完美地解决。比如,上海浦东的一位投资者向法院提出诉讼,就红光实业公司的虚假财务报表,要求认定责任。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不能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故法院不得不以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而将此案驳回。再比如在琼民源的舞弊案中,尽管对相关的责任人已作出了刑事以及行政处罚,但在民事诉讼中如何来确定有关人员的过失责任,也缺乏相关的依据。法务会计的出现,正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使问题圆满地解决,并为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四)强化了会计的控制职能。

传统的会计运用会计专门核算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与真实性,根据确认的标准控制经济活动的合法与合理性,通过所提供的信息揭示在执行计划或预算时的偏差。会计控制的依据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规范和会计信息。而法务会计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和经济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分析、认定,它主要处理财务事实与企业问题的关系,并运用于法律上的鉴定。法务会计经常涉及舞弊调查,并为管理部门、律师或者私人调查服务。它经常帮助管理部门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减少管理部门的舞弊发生。

公司财务分析论文两篇

引导语:我国财务分析指标及相关评价方法与日益复杂的企业财务信息、经营状况相比,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分析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的不断促进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发展成为极具社会影响力的上市公司。由于上市公司需要不断增强自身市场份额和利润,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司企图偷税漏税,各种财务舞弊行为层出不穷。这些现象的发生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作为一种新兴的重要职业,法务会计对此种现象的识别、监督、治理等各方面都有着无法比拟的重要作用。

一、法务会计概论

1.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知识

从学术角度理解,法务会计是一种集审计学、会计学、侦查学、法学、证据学以及犯罪学等多种学科于一体的边缘科学。其根本目的是解决特定主体的各种疑难杂症,而这些疑难杂症往往与法律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法务会计解决问题时通常会对会计学知识、法学理论、审计方法、调查技术等进行综合运用,并通过客观调查、实地调研等各种方式搜集并获取财务相关证据或资料,采用法庭规定或允许的方式将证据或资料进行呈现或陈述。法务会计进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原则有:合理性原则,公平、公正、独立原则,真实性原则以及沟通、协调为主,诉讼为辅原则。

2.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性

(1)解决会计相关法律问题纵观我国经济,可以说目前正处在发展的重要过渡阶段,不仅经济纠纷等经济相关情况层出不穷,私吞财务、转移资金等情况也愈演愈烈,不仅如此,许多企业在进行财务舞弊时采用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越来越复杂。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给相关工作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工作压力,还为相关案件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障碍。通常情况下,法院、审计处等机关单位在进行案件审查和处理时,格外注意的地方便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相关单位对会计信息进行详细审核查实后,正确判断其信息失真的原因。根据原因的不同,其案件审理的结果也将不同。会计信息失真的常规原因包括四种,即舞弊、作为结果、过失以及故意。由于会计信息的失真情况,会给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甚至整个市场经济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既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也不利于人们的社会生活。想要高效快速地解决这些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就不得不需要法务会计相关工作人员。只有法务会计相关工作人员的适时出现,并迅速开展调查审核工作,才能迅速解决这些经济相关问题,从而从一定程度上为人们社会生活和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扫除障碍。

(2)推动会计相关信息技术的发展在网络、计算机等相关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会计相关的电算化技术也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并持续进驻各大企业的办公区域。由于会计相关信息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企业上市企业公司内部的财务舞弊相关行为也越来越嚣张,丝毫没有忌惮之心。这些情况的发生所直接导致的经济后果相当严重,这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受托人与委托方两者之间关系的明确。这两者关系的明确会很大程度地局限会计信息的公开化,因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会受会计信息的利益方约束,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旦明确,就会存在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换而言之,一旦会计信息的相关使用者认为某些会计信息不利于自身发展或自身企业的发展,亦或是该信息会造成不应该出现的相关经济后果,那么这种情况下,必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冲突。在这种整体环境下,会计人员想要取得大量财物数据中的用力证据就难上加难了。从另一角度理解,这样的市场环境其实为法务会计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很好的市场环境,这不仅可以充分激发法务会计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能科学合理地对市场秩序进行规范和调整,从而极大程度地减少该情况下产生的恶性经济后果。

(3)弥补传统的审计漏洞随着社会经济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信息的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且越来越急切。人们这种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无形中也给相关审计工作人员加大了工作压力,也同步提高了对其业务的工作要求。从本质上理解,人们对审计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快速、准确地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经济业务情况进行反映。根据市场调查发现,审计相关工作人员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反映并不及时,往往在上市企业经济活动的结果或是相应后果都产生之后才进行反映,这种不及时、不准确的会计信息反映在时间和空间上同时限制了审计单位的功能和作用。但庆幸的是,法务会计的出现和兴起对审计功能有了极大的改善,不仅可以让人们和审计进行零距离沟通,还可以充分弥补审计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的上市企业财务舞弊活动中的审计漏洞。

(4)促进法制社会及市场经济建设基于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条件下,作为会计行为的实施保障,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正是由于法务会计的出现,法律和会计间的相互关系也越来越紧密。在具体的企业交易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随着经济市场的变化而越来越繁杂,其造成的经济纠纷越随之逐渐增加。从某种角度理解,虽然这些纠纷的产生为会计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带来了十分巨大的挑战。但是,不得不承认,正是因为这些纠纷案件的产生和存在,才使得国家不得不加强法务会计相关队伍的建设。也就是说,这些纠纷极大程度地促进和推动了我国法制社会以及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情况简述

1.会计市场逐渐混乱

虽然我国目前的监督体系已经涵盖了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社会相关机构以及民间监督协会或组织,但我国经济市场还是存在各种各样的疑难问题。从根本意义上讲,我国监督制度的作用根本没有得到发挥。一直以来,很多会计事务所为了拉拢客户,获得业务交易,一再舍弃自己作为一个法务人员的职业素养,为许多企业或公司掩盖了大部分舞弊行为。在会计人员的这种人为纵容下,会计市场已经越发混乱,我国市场经济也将更加不稳。

2.财务造假极其隐蔽

调查分析我国近些年的企业舞弊案例可知,上市企业进行的财务舞弊十分隐蔽,不仅经过精心规划和设计,还运用了非常高明的手段,以致人们在正常情况下,根本无法察觉这些舞弊情况。针对上市企业复杂的舞弊手段,法务人员开展案件调查的难度也随之增加。换句话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手段越高明、复杂、隐蔽,调查人员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就越多,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也就更加严重。

三、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原因总结

归根究底,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原因不外乎三个:其一,法律和行政相关单位的监督职能不断弱化。作为对会计市场常见的控制方法,立法的威慑力和控制力已经大不如从前。现在的企业越来越不忌惮法律,对行政机关也不想从前那般敬畏。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财务舞弊行为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其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就我国而言,大多数上市企业都存在“一股独大”现象。这种现象类似于企业独裁,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机构根本没有可用之处。基于这种情况,企业内部机制就无法禁止中小股东为了私利进行会计舞弊。其三,管理层迫于压力和私人利益进行舞弊。根据市场调查可以知道,现在大多数上市企业的管理层都是外雇经理人,企业对其经营业绩往往有着很高的要求。受工作压力影响,很多高管人员不得不进行财务舞弊。另外,也有部分高管人员纯粹是为了私人利益,故而会进行财务舞弊。

四、法务会计在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时的具体应用

1.识别

对舞弊行为进行基本识别是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第一步,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其中,识别上市企业员工舞弊可分为三个具体步骤。第一步,监督管理现金收入。第二步,伪造、虚构舞弊识别。第三步,挪用舞弊识别。针对现金收入的管理监督,常用的方法有:

(1)对现金收入内部监督控制制度进行职责分工,避免职能交叉。

(2)保证现金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必须查证相关证件和依据。

(3)查证其他收入的相关具体事项。针对伪造舞弊和虚构舞弊行为的识别,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1)集中关注人口流动快且劳动密集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发生冒领、虚报员工薪资的概率相对较高。

(2)核实上市公司兼职员工和全职员工人数和工资数,若两者不吻合,就极有可能出现他人冒领职工工资的情况。

(3)多方面核查企业支票号码、金额是否符合账本记录情况,若不同,可进行函调证明,以此核实公司是否有伪造支票或注销支票等情况。针对挪用舞弊行为的识别,可以重点进行财务假账核实。假账核实的常用方法也有三种:

(1)对上市企业进行凭证检查,包括所有的发票、存根联号码以及收据。

(2)核实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避免发票出现伪造、重报、盗用、费用等情况。

(3)对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其完整性。

2.监督

法务会计中,独立审计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重要。由于法务会计坚决实行独立审计的原则、方法以及手段,为自身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发挥重要监督作用提供了保证。法务会计对上市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监督时,通常会使用的技术方法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检查监督法。会计信息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程序性,从凭证到账簿再到会计报表,这一系列过程都是有迹可循的。因此,法务会计进行检查时,可以对会计信息进行逆向审计,先将会计报表进行综合整理并分类,然后对报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若发现数据疑点,便可进行针对性检查,重点追查该数据的发票、存根联等原始凭证。第二点,监控盘查法。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实体资产、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股票等进行盘点时,法务会计师不仅应该在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还应该进行适量抽查,以免盘点人员协同作假。另外,在盘点之前,法务会计师还应该对盘点现场进行综合检查,以免出现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其他物品导致审计结果错误。第三点,分析性监督复核。法务会计师可以对上市公司的重点经济指标进行详细分析研究,并重点注意其中的异常现象。法务会计师利用分析性监督复核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可以快速高效地发现该公司的现存问题。如此,便可准确确定审计进行的重点方向和内容,从而缩小了审计的范围,也大大降低了审计的难度。这样能大幅度提升法务会计师的审计效率和质量。

3.诉讼支持

对法务会计进行具体分析,发现其在上市公司财务具体的舞弊案件的实际诉讼支持中,起到的作用十分显著,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体现:

(1)证据的收集、整理以及认定方面。通常情况下,法务会计师或相关法务会计工作人员会对法律、会计、审计、侦查学等各种专业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积极进行被调查公司财务舞弊相关会计信息及会计资料的搜集、查找和整理,以作为案件审查、处理或判决时的证据进行合法使用。

(2)计算并确认相关经济损失方面。财务欺诈行为属于财务舞弊行为中的其中一种,往往会给上市企业或公司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针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司出现财务欺诈行为,不仅损失了股东的自身利益,还沉重打击了股东对企业管理者的信心。针对公司其他投资者,财务欺诈行为的出现,会严重伤害其投资利益,严重者可能会导致其破产。因此,法务会计师及相关法务会计工作人员通过充分利用会计相关资源,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进行科学正确的损失计算,并不断进行损失确定。根据案例分析,法务会计师常用的损失计算方式是适当计量法,这种方法能够准确计算出财务舞弊造成的损失范围,从而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此类民事诉讼的相关经济赔偿问题。

(3)法庭服务方面。针对法庭服务,相关法务会计工作人员进行的工作主要就是进行诉讼支持服务。该诉讼服务主要内容是对鉴定人、专家证人等进行相关服务。

(4)工作报告方面。这一方面可以说是整个案件调查、处理、判决等全过程的简单记录。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法务会计师对自己所做的最后判定结果进行总结汇报,或是针对最终鉴定结论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五、结束语整体来讲,法务会计进行企业财务舞弊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杜绝企业经济方面违法犯罪情况的产生。作为刚刚兴起的职业,法务会计所要面临的挑战非常大。为了充分发挥自身功能和作用,法务会计应该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进行 经验 总结,结合理论和实际进行综合研究。

摘要: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速度很快,同时,使得物业管理市场逐渐成熟,可以说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新时期。但目前我国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仍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物业管理的发展。本文首先对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一些现状进行分析,对于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难点进行陈述,并且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希望能对促进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所帮助。

关键词:物业管理;财务管理

1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和难点

物业管理指的就是派遣专业的人员,受物业所有人员的委托,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遵从签署合同的各项条约,对已经完成建设并且投入应用的房屋建筑物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应用经济的手段对其进行全面的、有效的管理。目前,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1.1财务控制体系薄弱

1.1.1物业管理费定价偏低或收费不足。一方面前几年物业项目一般由“谁开发谁管理”,即房屋建成初期由房开商成立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为促进销售,一些物业管理费定价偏低(特别是住宅项目),有些甚至低于成本价,项目开发完毕或销售完成后,房开商不再对物管进行补贴,物管公司再进行调价比较困难;另一方面,即使物管费定价合理,受入住率和收费率的影响,物业公司收到的管理费也会存在不足情况,难以维持公司和物业项目的正常运行,物业公司往往采取降低服务标准、减少人员配置等措施,但这样使得物管服务品质下降,反过来又造成收费困难,形成恶性循环。

1.1.2由于物业管理行业特性,使得物业公司在收费时时常会有项目繁杂、金额小、涉及现金多等特点,如果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执行力度不够、监督不严格,可能会有收取资金被流失、不按时入账、收费台账记假账等风险,给公司带来损失。对于资金支出也同样存在零星、繁杂、现金使用频繁的特点,如物资采购就分保洁用、设备设施维保用、护卫用、食堂用等各类物资,品种数量多且采购频繁,如果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支出审核审批手续不严,也极易造成公司人工和采购成本上升,影响物业公司的服务品质和效益,阻碍公司的长足发展。

1.1.3财务人员的素质问题,出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以及受物管项目规模的限制,物业企业在人员岗位配置上往往不足,无法做到专人专岗,尤其是小规模物管项目。财务部门也是如此,特别是基层财务人员如收费员通常兼物业管理服务岗位,不仅要具备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还要有物业管理的业务能力,现实中能达到该能力要求的人员很少,不能让财务管理在企业基础管理和控制中发挥很好的作用。

1.2缺乏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手段

现代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是保证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基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物业管理逐步走向市场规范化、物管项目智能化,以往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已不能适应现代物管的需要,同时也对财务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如物管项目前期方案制定、投标、前期介入,以及后续管理都需要财务管理的全程参与和介入,如果企业还在以陈旧的理念和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势必限制企业业务的拓展,影响企业管理的质量效果和经济效果,同时给财务管理增加了工作量与难度,难以发挥财务在企业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2解决物业公司财务管理难点的措施

本人从事物业公司的财务工作多年,总结建议以下几条措施以供参考:

2.1完善公司财务管控制度并有效实施

公司应高度的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财务部门应对物业管理流程中涉及的财务事项进行全方面的梳理,包括方案制定、价格测算、收费流程、台账管理、票据管理、人员工资、物资采购与库存管理、资金支付审核流程与审批权限等方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实际运用中根据管理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严格执行财务管控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可以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部门(项目)考核指标之一,纳入部门(项目)的工作 绩效 管理,以保证制度能得以很好的落实和实施。

2.2资金收支管控方面

资金收入管理重点规范收款流程管理,包括收款标准、规范开票、交款时限、记账要求、管理报表的编报等细节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收款流程纳入财务信息系统管理,以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建立内部和外部(业主或客户)的监督机制,对收款流程进行检查监督,减少资金收取过程中的损失。

2.3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物业公司应重视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提升,主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部门的部门职责、岗位设置和岗位说明。②严格把关财务人员上岗前的资格要求,如学历、从业资格证、职称等。③注重财务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基层财务人员要熟悉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④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绩效和职业素养的考评,将工作绩效与个人待遇、晋级挂钩,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对于财务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采取处罚、调离财务岗位、辞退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法律责任。⑤有条件的物业公司,应对财务人员定期轮岗,以提高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2.4开展财务分析,发挥财务管理预警作用

物业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组织分析公司和项目的现状,包括现有资源、管理规模、管理水平等,组织编制公司和项目年度预算,协助公司决策层制定公司年度管理目标和经营目标、下达具体考核指标(包括管理指标、经营指标)。定期统计汇总公司、项目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对照预算及目标,分析差异的内外部原因,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项目反馈预算执行情况、警示所发现的管理和经营风险等信息,以便公司能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做到“事前和事中控制”,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预警作用。

3结语

财务管理对于物业公司的内部管理、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物业公司需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应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将财务分析、管控和监督的管理作用全面地发挥出来,从而有效地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物业公司的长久持续发展。

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社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上的纠纷和经济犯罪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人员能力的不足,这三个方面从而产生了法务会计。
(1)市场经济的出现:众所周知,所说的市场经济其实是一种法律经济,是我们自己和经济主体的行为,在法律的确保下遵守社会和经济关系的基础必须遵守法律。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单单依靠人们的信誉和经济实体的信誉以及良心和道德规范来处理问题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来确保这一点。在当下的经济条件下,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广泛和频繁,因此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是不可避免的。
(2)伴随着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以及贪污受贿现象的大量出现的情况下:越来越多以前不为人知的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纷纷出现了,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经济犯罪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了,并且在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是花样百出,也越来越复杂了,所以也可以看到随着经济发展,相关单位受理的经济案件也越来越多了,并且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了,情况越来越复杂,对案件审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所以国家法院为了更好的处理这些案件,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就必须要可观公正的去度量和审理这些经济案件,严厉的打击经济犯罪分子的气焰,有时候就会需要会计专家来协助调查,这些专家的协助不仅能够快速的调查案件的情况并且能合理的度量经济损失。
(3)解决问题人员能力不足而产生的:在经济纠纷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有一些让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都感觉到头痛的问题,比如最常见的就是如何客观公正的去度量经济纠纷或者犯罪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判定,因为在法庭上双方是对立面,为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和目标,都提供的是对自己比较有利的证据,所以相对来说都会比较片面,而很多法官和律师都是更多的了解是法律相关的知识和条例,对会计相关的专业就会相对薄弱,这不仅对案件的审查工作增加的负担,也让很多利益受损的一方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让犯罪分子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或者审判,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为了让法官能够公平公正的审判维护法律的威严,所以很多当事人都会请专业的会计专家来协助经济案件中对财务的调查工作。
(1)治理会计做假账的同时防范个人或者财产被恶意侵占。近几年来经济犯罪越来越多,而通过整体的数据可以看到,经济案件中侵占财产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会计做假账的手段实现的,自从有了会计这个职位,不管是哪个国家都会有企业或者个人通过会计来做假账,在现在社会经济废碎发展的时代,会计做假账难管理监督的问题让世界各个国家都头痛不已,在我国也是面临着一样的问题,我国的各种大小企业因为会计做假账,导致我国本该是国有资产的一些财政经济流入个人的腰包,从而严重制约的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没有本该有的速度,人民的生活贫富差距拉大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吧,第一,企业会计做假账导致税收流失,第二,事业单位的会计做假账导致国有财产流失严重,第三行政单位做假账,导致财政支出扩大,这几种都造成了我国国有资产的财政损失。在会计做假账这个问题上,因为也是犯罪,所以会涉及到很多专业的内容,必须要结合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以及经济学这些学科的专业内容,在以前因为很多法学界的人很少涉及会计假账这一案件,没有一个很系统的参考或者标准,只能依靠法律专业就会造成很难合理的解决这一问题,所以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出来,法务会计需要学习的专业也随之加强了,必须要学会多种专业才能解决掉涵盖多种专业的复杂问题,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法务会计罪重要的职责就是替国家治理会计做假账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以及个人资产的流失问题。
(2)精确的计量损失并且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一般经济纠纷会有侵权方与受损失的 一方,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违背了合同的额约定造成的,而违反合同以后会有很多相关的赔偿出现,比较常见的就是财产和产品损失赔偿,更有甚者还造成了精神损害赔偿或者人身伤害的赔偿等,这些赔偿都需要有专业的人进行评估,确保受害方能拿到应该拿到的赔偿。
(3)控制风险,实现保值增值
我们在做很多的决策的时候其实都有一定的风险的,而这些风险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不确定性,但是我们在做任何一个决策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我们的损失,实现我们所做的决策的价值最大化,所以这个时候法务会计就尤为重要,如何降低我们每一个决策的风险,让我们的财产保值或者增值就是法务会计的作用,因此很多时候法务会计需要对决策的风险进行量化,作出一个评估,还包括给出一个应变的策略。
法务会计的原则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来讲:
(1)真实性和实质性的原则,因为法务会计是为后面所产生法律问题的重要凭证,所以法务会计所掌握的资料首先必须是真实存在并且已经发生的,所以法务会计必须要对会计做出一个监督的作用,而且为了避免后期在拿出法律依据的时候没有真实存在的证据,所以在平常的时候法务会计不需要像传统一样必须有相应的文件或者协议做支撑这唯一的证据,而是要结合法律相关的规定一实际发生的事件为准。
(2)合理性与合法性必须都要具备的原则,因为法务会计比传统会计要对法律相关的专业更加熟知,所以在以往所产生的会计数据或者事实,如果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就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正,后期可以作为报告处理的依据,所以法务会计一定要跟传统会计在法律相关的问题上一定要特别注意。
(3)公平,公正原则还有一个独立的原则,法务会计一定是依据调查的结果公正地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自己专家的意见,因此法务会计不仅要起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还要维护法律的尊严。
(4)用协调,沟通两种方法为主要的解决事情的原则,实在沟通不了再采用诉讼的手段,所以一定要时刻提醒应该先沟通,不要将诉讼作为唯一的解决事情的办法。
(1)法务会计就是全方面的吸取了会计学和法律学这两大专业性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因为法务会计最大的核心就是利用会计所拥有的信息作为证据来解决我们面对经济案件中的各种问题,因为经济案件中会涉及很多与会计相关的基础,而这些比如资产的计价等问题的时候必须遵守会计操作的基本原理,在这些原理的基础上涉及到核算的财产必须要按照会计核算的方法和程序,因为这一切的信息都会做为证据运用到我们所发生的经济案件里来,所以每一个数据都要真是并且具有证据的作用,所以也要求法务会计要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如何让会计所包含的内容成为有效证据就显得特别的重要了。
(2)法务会计是从规范和保护这两个方面出发来对所以有的会计进行一个区分界定的,法务会计要求相对来说会较高,必须以注册会计师的水平加上对经济相关法律的理解,不仅在公司体系里面能够很合理的给决策者提供帮助,还能规范公司的法律意识,为所有的会计从业人员规避因职业的特殊性而承担的法律风险,所以法务会计一定要跟传统的会计区分开来,不能仅仅作为为实体经济个体进行报告,核算以及计算的服务,而是融入其带有法律责任的身份去工作,同时我们也要区分司法审计的区别,因为法务会计更多的是在案件发生时将与会计相关的事情进行解释并且说明。
(3)法务会计其实更多的关注点应该在经济纠纷会产生的法律问题上,经常会在民事案件中出现,所以法务会计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以及活动是脱离不开的,法务会计会经常根据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在财务问题上用专业的知识去判定责任人,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通过法律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法务会计子啊工作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去调查取证,并且通过其专业的知识做出职业的判断,发表专业的意见,所以法务会计在很多时候必须要具有注册会计师水平的人才能胜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对所发生的财务纠纷做出专业性的判断。
法务会计的服务对象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区分,在会计问题上可以从动态和静态,我们开始来从动态的 角度,它是信息的财务流动,是一个获得可靠信息的人,贯穿于经济活动和不断变化的全过程,信息的动态流动不仅是对整个经济活动过程的真实记录,也是对经济活动中的欺诈和欺诈行为的犯罪记录,从静态的角度来看,按照数据集编制的法律报告的目的和财务数字包括:会计数据,作为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信息所包含的统计和历史财务数据集的持有者,任何信息的流动一定有相关的痕迹可以查询,而财务数据的统计一定会反映了当时经济和财务的信息。司法机关的任务是调查和分析这这个信息,提取大量的这个证据,通过整个事件的发展以及留下的痕迹,尽快确定是否欺诈,不仅可以减少损失,还能提供大量的证据将犯罪分子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还要尽可能的挽回能够挽回的损失。
(1)现在我国各大企业以及事业单位都有了法务会计这一职位,而这些法务会计的作用就是通过其专业的法律以及会计知识将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所做的事要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以免后期因为违背了法律而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还有就是能在符合我国法律的情况下,运用自己对会计数据、经济知识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给决策者提供建议或者决策方向,帮助决策者更好的决策每一件跟公司发展相关的事,还能在公司受到恶意伤害的时候通过法律来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
(2)社会中介机构。所谓的社会中介机构就是像律师事务所一样的第三方机构,因为无论是会计事务所还是律师事务所,现在都是法务会计应用的比较多的地方,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纠纷都需要一个很专业的团体来解决这些问题。而一旦涉及到会计纠纷,就必须要有法务会计二者都能专业的团队,目前我国最著名的就是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德勤这四大会计事务所,随着遇到会计方面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法务会计应该也越来也被重视起来,同样的在法务会计应该也需要和法律紧密结合起来,打破传统会计事务所解决单一问题,所以传统的会计事务所也需要多收纳一些法律专业的优秀人才或者与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合作,进行强强联合,这样才能应对各种与之相关的经济案件。
(3)检察院、公安机关、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以及国家管制部门的司法审计员也是法律账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经济案件包括所有会计信息和单位会计,这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法律知识,熟悉国家和公司法律,以及会计、审计法律事务的会计人员。
作为专家证人或鉴定人,司法鉴定人经常从事侦查取证、司法准备、审判和上诉等领域的工作,并提供一系列支持诉讼的服务。文件的初步分析、重要文件的收集、相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识别、参加诉讼前会议、参与争议解决策略、询问证人、会计事项咨询,关于律师的程序文件、参与短期判决、对另一方同行审查的评论、编写详细报告和提交法院、专家陈述和其他服务。由于支持与法证会计有关的争议的活动的性质,现可总结于以下六个层次:
(1)第一步评估诉讼的风险,并制定一份完整的当事人纠纷解决方案。鉴于进行诉讼时,当事人若败诉必然会耗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损失不可估量。但作为法律会计师可以评估顾客的诉讼风险,如诉讼成本、赔偿金等,综合来看在下决定。当进行诉讼时,法律会计师可以协助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律师分析案件优势以及劣势,充分考虑证据和会计数据等,最终制定出对当事人十分有利的诉讼策略,必将取得胜诉。
(2)第二步审查、识别并收集财务会计记录。每个法律会计都十分熟练对于法律纠纷以及当事人证据的归档程序,具有专业的知识,可以快速准确的收集和识别出和财务会计实事以及证据提供具有权威性的专家级建议,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为案件纠纷等法律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第三步咨询和谈判,公安法院工作人员、当事人、律师在处理案件、纠纷等法律问题时,经常会遇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问题,法律会计师有时被用作专业的顾问老师,可以随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咨询意见,如若争议由当事人自己解决,那么法律会计师会转换身份,作为他们的的法律会计师参与谈判的全程。而律师变成协助,澄清当事人的相关会计实事与证据。
(4)第四步是确认遵守会计和审计准则。在欺诈和其他非法会计犯罪的情况下,出现虚假的财务信息会不会与会计人员疏忽有关,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需遵守权威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是作出决定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的首要责任是核查是否符合会计和审计准则,并向法律工作人员提供可靠的专家证据,能够使他们快速的结案。
(5)第五步是损失计量。简单来说与财产权益相关联案件或是当事人存在的纠纷来从中确定损失的额度以及范围。
法院对法务会计诉讼的支持,是指在经济纠纷进入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在法律程序中以报告的形式编制。检察官、法官和律师通过双方法务会计人员的质证和上诉,,并为律师解决经济和财务方面的专业问题,据国外学者和称,在司法程序中不是律师的人如审计师,会计师对法庭诉讼为律师提供的专业的协助,并指出,服务是由专业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专业会计师的人提供的,服务的主体是律师,而且只在法庭上使用。对于法律纠纷的现有支持,无论是从主题还是范围来看,都过于狭窄。另一位学者Alan zsmann定义了法律纠纷支持的商业内容,并认为对法律纠纷的支持是对涉及经济事项的正在进行的案件的支持。
在中国,一些研究者定义了自己的概念来支持法律纠纷。谭力教授认为,“法律会计的主要问题是通过帮助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查明相关财务状况,提交专家意见,来支持法律诉讼”我们可以看出,通过比较国内外学者对法务会计法律援助的定义,有必要更好地了解我国的法律状况。鉴于所支持的法律纠纷的专业性,中外研究者都将其定义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特别是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对于那些获得法律诉讼支持服务的人,一些外国研究人员认为他们是律师,我个人认为,这太限制了主题的范围。成为接受服务的人,无论他们是当事人、律师还是法人。在这里还要指出的是,作为本人认为诉讼支持实际上不仅存在于诉讼程序中,其中有不属于诉讼程序的相关同样可以被包揽其中,换句话说就是此处的“诉讼”应该扩大范围和解释这样的话这一活动就没有局限性了,大家都知道,在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过程,作为公力救济诉讼这种方式,当事人一定要考虑到时间、成本等诸多因素再来选择是否需要仲裁或是调解等相关的社会救济方式。第一个是经典的运用诉讼程序来处理纠纷案件,第二则不选择诉讼程序此种方式解决纠纷。不管是处于诉讼程序还是不在诉讼程序,对于包括会计相关的专业问题案件,由于当事人本身不太懂会计或是审计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故而一定会寻求更为权威的人士来取得帮助。当然若诉讼程序只是局限于本身,那么换句话说就是把法务会计的诉讼应用范围大大的减小,因此“诉讼”可以大大的解释拓展法务会计的相关业务,除了诉讼程序以外,其实可以把仲裁和调解等非诉讼程序也收入囊中。
法务会计开展工作中都会依据发生的实际情况,在结合自己关于法律、统计、会计、审计等等技术方面的职业知识,全面的完成法务会计日常所需完成的工作量,在此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有分步法和综合法,以下是这两种方法的具体步骤和相关的作用。

(1)首先一定要明确具体问题,接下来要快速的收集并验证证据的真实性,总结归纳出证据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相关性未来行动方面的整体方案。
(2)调查清楚相关的问题,法务会计人员通过具体的实例来分析识别案例中相关问题,由此基础上来应用其中的相关有用信息,消除不准确数据,保持真实性,以确定相关证据。
(3)结合以上综合能够得出,通过获得的信息和收集的证据,对问题的影响进行了适当的评估,并根据评估得出了相关结论。
(4)列报与呈报,提供可理解的证据,以便处理法律事务。
(1)系统分析,法务会计师应汇编和汇编所收到的信息和数据,并应为这种分析提供系统和全面的证据。
(2)专项分析,为了提高效率,综合系统的分析所有收集信息的,并对其中重要的部分进行深度分析。
(3)鉴定分析,其中重要的是对资料方面的鉴定整理,为提高有关资料的准确性,进一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在搜查、调查和分析有关资料过程中取得的证据,有时不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
以上是主要的法定会计方法。在日常工作中,这些方法最为常见,范围也最为频繁,需求也很旺盛。此外,还有一些辅助方法,如抽样法、实物观察法、调查法等,也适用于日常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特殊工作等,该方法结合并熟练地运用了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相关学科几乎完善,具有综合性、专业性互动的特点,也融合了法律会计的先进性和不可替代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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