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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主题分析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08 06:03

雾都孤儿主题分析论文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雾都孤儿》对小说的文学解读及评论赏析

在所有外国小说家中我最熟悉的一个不是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不是写出《老人与海》的海名威,甚至也不是《简.爱》的作者夏落蒂。我读的最早的一部外国长篇就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大约是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当时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英语,所以版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英语书虫丛书。也正是这个原因,当时对作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小说描写的情节和叙述的故事还是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在我的面前居然展开了一副英伦特有的画面,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主人公奥里佛就在这些人物中开始自己的生活,当然那个时候我无法理解很多东西,思维被浓重的雾气包裹着,一如伦敦特有的大雾天气。
直到上高中时候,看了狄更斯的《双城记》,才又重新唤起了对这位作家的印象。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古典作家中,成就仅仅次于莎士比亚。而且《雾都孤儿》还有一个中文译名,叫做《奥里佛.退斯特》,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这部小说是他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雾都孤儿》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小说的基调基本上也是乐观的。从《雾都孤儿》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的创作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比较突出,他自己的创作风格虽已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成熟。《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狄更斯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革新家,他在《雾都孤儿》中描写了一系列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同情和热爱。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现在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事实真是这样吗?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他们的形象丰富又深刻,不仅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了很高的意艺术成就。
现在简单谈谈小说的艺术创作特色:,(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二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精细把握。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
在《雾都孤儿》中我们好象看不到作者自己的影子,但是却可以通过主人公奥里佛的经历联想到作者童年的遭遇。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作者的创作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现实,同时又进行了艺术性的成功改造,他的创作我认为可以用“艺术性的现实主义”来概括。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想起初中时代的那个自己,也曾有冲动想要亲身体验一下奥里佛的种种惊险经历,不过这只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了,作为一部经典,一部我最先阅读的外国名著,即使他并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雾都孤儿》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是唯一的。

雾都孤儿的主题

主题:《雾都孤儿》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奥立弗虽饱受磨难和屈辱,可不管身处何处,他总是善良宽容、忠诚仁爱,保持纯良的天性和向善的灵魂。最终苦尽甘来得到幸福。善良美丽的露丝小姐也冲破了身份绊级观念与哈里幸福的结合。对于小说中的恶人们,作者则一一给他们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贼首费金受到了正义的审判,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绳子勒死,最终难逃一死:小偷“逮不着”为了偷窃一个鼻烟壶而被法院判刑终身流放;蒙克斯劣行难改,持家产挥霍殆尽,最终锒铛入狱死在狱中;教区干事法布尔则被革去职务,贫困潦倒,在济贫院里度过余生。尽管这样的故事结局已经远远地脱离了现实生活,只是作者的美好愿望,可是它却达到了抑恶扬善,教育人的目的。《雾都孤儿》的这种善恶有报的结局以及惩恶扬善的写作意图都和童话创作不谋而合。

内容梗概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立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作者简介
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1870),英国小说家,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他生活在英国由半封建社会向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抱行动上支持而道德上否定的矛盾态度。表现了他的现实主义的强大力量和软弱空想。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和杂文、游记、戏剧、小品。其中最著名的作品是描写劳资矛盾的长篇代表作《艰难时代》(1854)和描写1789年法国革命的另一篇代表作《双城记》(1859)。前者展示了工业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描写了工人阶级的团结斗争,并批判了为资本家剥削辩护的自由竞争原则和功利主义学说。后者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威力,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这场“可怕的大火”也将在法国重演。

《雾都孤儿》赏析

《雾都孤儿》是著名英国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小说。

它描写了19世纪英国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批判了社会中的丑陋现象。

19世纪40年代,小奥立弗出生在了一个济贫院。在他出生时,母亲就不幸死去,从此奥立弗成为了一个孤儿,开始了在济贫院的生活。

济贫院是什么?

简单地来说,就是福利院。

然而这个福利院又和我们平时知道的充满关爱和温暖的福利院不同,它更为严苛和吝啬。

尤其是在奥立弗9岁这年,济贫院转型成为了那个年代的特殊产物,要求受救济者必须要在其中从事苦役劳动。无论是谁也不能例外。

而小小的奥立弗自然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他和许多孤儿一起,为了讨要一口稀饭,卑躬屈膝,甚至被诅咒、被关小黑屋。

他讨要那口稀饭的举动甚至被视为“造反”,为此理事会倒贴钱将他卖给棺材铺老板当学徒。

在棺材铺里,他被苛刻对待,因为他人侮辱自己的母亲打架、被惩罚。

终于,不甘心这样过的奥立弗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逃往了伦敦。

在路上他遇到了小扒手杰克·达金斯,并在杰克的极力邀请下来到了窃贼首领费金的面前。

从此他留在了贼窟。

一次,他和伙伴上街时,无意中被误会是他偷了布朗罗先生的手绢而被逮捕。

虽布朗罗先生极力想要解救他。但推事范昂先生却一心想为他定罪。

幸亏书店老板及时出面证明他的无辜。

布朗洛先生将生病的奥利弗带回了家。在布朗洛先生及其管家的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奥利弗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然而好景不长,奥利弗在外出帮布朗洛先生还书和付钱的路上,被盗窃团伙的南希发现。

南希将百般不愿的他带回了贼首费金的新住处。自此奥利弗失去了自由,重新进入了盗窃团伙。

费金花言巧语软硬兼施想让奥立弗同流合污,强迫他参与盗窃,却一一失败。

后来在一次中行动中,将想警告主人而受伤的奥立弗扔下后扬长而去。

好在此后奥立弗的运气否极泰来,一切开始逆转。

他因伤遇到了姨妈罗斯小姐。

虽差点被自己同父异母的兄长因为争夺家产而陷害,幸亏得到了南希见义勇为的帮助,最后一切真相大白,坏人得到了惩罚,奥立弗被收养结束了自己苦难的童年生活。

马克思曾经写道:

而在其《英国资产阶级》一文中,他列举的英国小说家中, 狄更斯 就居榜首。

《雾都孤儿》作为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文中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的社会面貌。

从出版至今,已翻译成多国语言,在世界流行。并拍摄了多部电影、动画片等。

奥立弗—— 单纯而善良的孩子,虽身在最黑暗的地方,却坚守心灵的净土。

他成长在苦难中,去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纯真和善良。他出逃前会想到先看望自己在济贫院的旧友。

在第一次被费金等人重新带回贼窟时,担心的是自己拂了布朗洛先生的好意,不能完成他的任务。

更是在身陷贼窟的时候,面对费金和周围人的洗脑,坚守着自己的善良的底线。

他的天真与善良限于淤泥中而不染,让人在看书时,随着书中的情节,对他的遭遇产生了深深的同情。

南希—— 矛盾的个性体。

她的身上善与恶同步体现,而那恶是因为社会的不公,老费金的熏染。她有自己的爱与坚持,却在生活的磨难中化为了枯萎的花瓣。

她冒充奥立弗的姐姐,将奥立弗带回贼窟。却又在下一秒挺身而出制止老费金殴打,护住即将被狗咬的奥立弗。

她与强盗赛克斯、贼首费金朋比为奸。

但得知奥立弗悲惨的身世以及蒙克斯等人针对奥立弗的阴谋时,冒着危险,将一切告之了罗斯小姐,才让奥利佛的生活有了走向光明的可能。

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奥立弗后来的故事。

她作恶却又善良,怯懦而又勇敢。她是那种向往光明却不得不身处黑暗,那种如在蛛网上一般挣脱不出的矛盾与纠结。

1.作者善用幽默的语气说着讽刺的话语,让读者在笑过后产生不一样的思索。

如:

济贫院要奥立弗做拆旧麻绳的简单工作,却恩赐一样告诉他是“受教育,学一门有用的手艺。”

奥立弗被苛待后抽泣着睡着是“活现了仁慈为怀的英国法律,毕竟法律是允许穷人睡觉的。”

奥立弗因为要求都一点粥成了一名重要的犯人,被单独关在黑房子。

……

诸如此类的表达方式还有很多。细品中我们能咂摸出不一样的滋味。

2.作者善于玩弄人心,在温情中给予希望,却又用冲突让希望依附在毁灭上,最后又在毁灭中求得新生。

奥立弗第一次遇到布朗罗先生时,先生表示:

正是他的这份信任,让奥立弗对生活有了希望。

然而,布朗罗先生在将奥立弗的事情告诉朋友后,朋友不信。

两人让奥立弗将书和钱送还给书店老板,这也是导致后来奥利弗被抓回盗贼团伙的事件之一。

并且在原审理奥利弗的干事来后,布朗罗先生表示:

除此处情节外,文中还有多个地方都是运用同样的方法,希望到失望之间巧妙地设置情节,构建框架,让读者在欲罢不能的猜测中有往下继续阅读的冲动。

奥利弗是可怜的,从小失去了母亲,得自己照顾自己。

奥利弗又是幸运的,在他的身旁,总有一两个”小人物“给他生的希望,美好的力量。

书中有一部分让我有一点别捏:关于费金的描写是以一个犹太人的形象出现。这让我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但细细一想似乎又释然,外国文学作品中,犹太人的身上已经被钉上了某种标签,作品中的他们似乎都与贫穷、邪恶联系在了一起,这算不算刻板印象了呢?

书中故事主线情节不算复杂,但作者描写出彩,反转多,能以小见大。

故事的背后蕴藏的道理、反应的社会状态很有品读和研究的价值,是人们深入了解19世纪英国社会现实的一个好途径。

齐帆齐写作训练营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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