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治理问题论文
家族企业治理问题论文
家族企业管理论文篇二
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分析
[摘 要] 家族企业是指企业中的资本或者股本主要控制在某一个家族手中,并且其控股家族成员出任该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一种企业形式。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小型私营企业都是靠家族化管理发展起来的,其中不乏高效率并且有的还在继续创造着高效率的优势,也有着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对于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和分析具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以“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分析”为话题来进行浅谈。
[关键词] 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特点;优势与不足; 应对之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8. 035
[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8- 0061- 02
我国的企业发展现状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小型私营企业都是靠家族化管理发展起来的,其中不乏高效率并且有的还在继续创造着高效率的优势,也有着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对于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和分析具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以“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分析”为题来进行分析。
1 家族企业的特点
家族企业是指企业中的资本或者股本主要控制在某一个家族手中,并且其控股家族成员出任该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一种企业形式。因此,家族企业中的家族利益与企业目标具有一致性,并且企业中的决策权在以创始人为核心组成的家族企业领导人中,而且家族企业经营管理中具有人文主义色彩(即:具有感情色彩)。具体来说,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一些特点:①家族企业中的所有者为同一个家族的人,这些人要么是靠血缘关系,要么是靠亲情关系维系在一起的,统称为“自家人”,可以说,这是家族企业的本质特征,即:“自家人当家”。②家族企业中的产权制度一般不具有产权分离的明晰度,因为大部分的企业所有者就是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他们对于企业财产的所有权是绝对的,这就包括了财产归属权、财产占有权、财产支配权和财产使用权的各个方面。③家族企业中的管理呈现出家长权威制的特点,所以,在企业内部,其所有者往往会表现出专权与教诲相结合的家长式作风,属于集权式领导。这就会使得企业中的重大决策无须经过民主讨论或是投票决定,而是一种从上到下的绝对式服从。④家族企业管理中还会出现人本主义色彩,即:亲情规则。由于家族企业中的构成是由企业所有者决定的,因此,在企业管理人员、企业管理权限等都是凭借企业所有者(或是管理者)与企业内部其他成员之间存在的“亲情关系”来制定和维系的。这就足以解释在家族企业开办之初,企业所有者自己的亲属、朋友们都会参与其中,甚至成为了今后的合作伙伴。那么,家族企业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子承父业”的现象,即:外人不可能取得家族企业的继承权和所有权。⑤家族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具有重合性的特征。在家族企业中,所有权是在家族内代代相传的,因而,其经营权也会被家族内部成员牢牢控制。
2 家庭企业发展的意义
基于以上对于家族企业管理特点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特点对于家族企业发展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即:①促进经济增长。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小型的家族企业日益增多,这些家族式企业对于我国的总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和推动力,是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②家族企业为我国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家族企业的发展使得大量剩余劳动力有了就业渠道,有效地缓解了政府的压力,并且在家族企业日益发展中还大量吸收了高科技、复合型人才,使得就业市场分外繁荣,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③家族企业在推动和促进工业化、城镇化等方面的意义也是不容忽视的。以家族企业为主导的民营经济,促进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交流,使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二元结构得到了突破,使得我国深化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道路。④家族式管理模式使得企业家培养成为现实,构建了人力资本形成的良好机制。与传统的国有企业中的按资排辈管理体制不同,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培养一大批勇于进取和开拓的企业家,并使得这种精神在企业中得到贯彻和执行,家族企业能以市场的机制和企业的发展需要为原则来及时引进人才和相应培养,这就有利于创建人力资本形成的良好机制。
3 家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家族企业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认真研究和制定出相应的对策,那么就会大大阻碍家族企业的发展。这些问题分析如下:①家族企业中往往由于其固有的管理特点而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我们知道,家族企业中往往是家长式的管理模式,即:主要是采取集权式的管理模式,这就使得企业在中后期发展的过程中会显得力不从心,缺乏对于家族高级管理者的约束性和监督性,那么,决策失败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使得企业的命运仅凭“一言堂”。②由于缺乏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导致了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缺乏,人才选拔制度不规范。我们知道,企业发展必须要靠大量的人才,尤其是高科技和复合型人才,但家族企业往往局限在家族成员中选择人才,这就使得人员安排和使用具有盲目性和不公性,很难获得和留住人才。③家族企业中缺乏核心管理理念,往往是以最高管理层的意志为最高发展目标。家族企业的发展在初期是凭借企业所有者自己的决策和执行,他们充分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但是,市场是在变化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是不断交织的,企业如果缺乏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就会难以获得可持续性发展,甚至会停滞不前,最后走向衰落。因此,必须要有核心管理理念和长期发展目标和具体实施策略。
4 家族企业高效的管理建议
如何来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为了发展家族企业的核心任务,笔者建议:①家族企业要制定该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方略。以企业可持续性发展为基础,统筹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战略实施,构建严谨而又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执行机制以及相应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内部各层级的沟通交流,让企业中的每一成员都动起来。②在企业中建立和创新用人机制,这就要求家族企业用人机制避免重用自己人、排斥他人的作风。因此,家族企业必须统一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来引进和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并且要以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来要求所有员工,使得员工的待遇与其自身为企业的贡献相一致。③家族企业中还要注重企业继承人的选拔和培养问题。这就要求家族企业管理中将建立健全接班人的培养和选择机制作为企业发展的目标之一,明确企业接班人的标准及要求,使得企业中的精英管理人员成为企业继承人的导师和监督者,使得他们面对应有的挑战,积极培养他们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总之,家族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健康和有效的家族管理模式的保障,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吸纳建议来及时应对,这样才会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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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和特征、发展路径及未来趋势做了探讨。知识的有限性和有限理性是家族企业走向社会化的主要因素,家族企业由内在制度占主导到外部制度占主导的转变是家族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是实现社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途径。
[关键词] 家族企业;知识论;制度;经济学;发展路径
一、家族企业的定义及中国家族企业的特征
1.家族企业的定义
美国著名学者钱德勒对家族企业下的定义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也有的学者认同美国学者唐纳利的定义,把家族企业界定为统一家族至少两代产生能与公司经营控制权的经济组织。潘必胜认为,当一个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庭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
综合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家族企业是一个或数个有紧密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合法传给后代的企业。
2.家族企业的特征
家族企业的特征,也即优势和劣势。其优势是:降低市场契约或企业契约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减少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成本。家族内部关系中的利他主义可以克服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巨大而造成的委托代理问题。家族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的主要特征是家族企业的资源配置大部分是通过利他主义和有关的义务确定的,这在企业成立初期资金技术缺乏的情况下作用尤其突出。其劣势是: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家族以外的人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产权的封闭型,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管理方面以人情和伦理代替制度规范,使企业管理制度扭曲;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形成正确的战略决策。其特点:家族企业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差序格局”,受中国宗族文化的影响很大,家族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是家族企业优缺点的主要根源。
对于如何对家族企业治理取长补短,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学者们多认为,家族企业的发展要实现家族企业的产权社会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外部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资本市场的完善等。应当说,这些研究触及了家族企业变革的'实质,但对于家族企业必须转变的理论研究似嫌薄弱,下面本人力图运用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说明家族企业变革的内在原因。
二、“知识问题”是家族企业变革和社会化的本质因素
知识按传递方式可以分为可言传的知识和不可言传的知识,可言传的知识可以靠语言记录来进行传递,不可言传知识需要学习者的亲身实践。新知识的获得产生于边际性适应和既有知识的变化,分为突变性的知识增长和适应性知识增长两类。个人要作出决策,就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获取知识),信息的收集需要成本,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过程。同时,信息收集的特殊之处在于个人在获得信息之前不可能了解获取某类信息的预期成本和效益。所以知识搜集成本必须被看作“沉淀成本”。信息的收集、新知识获取的成本是单个人或单个组织所无力承担的,因此人们才会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与他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分工和合作。
由知识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家族企业只依靠企业主或其家族的知识和经验,是不可能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企业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性是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要打破这个瓶颈,家族企业只有使企业社会化,也即是股权的社会化和经营管理权的社会化、监督的社会化,这是家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外之所以有许多百年的家族企业,是与其企业的社会化,广泛吸收社会的知识、智慧、资金分不开的。因此,虽然国外家族企业和中国家族企业都称为家族企业,但其内涵和外延是有区别的,中国的家族企业主要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的社会化还没有提上日程。
欧美的家族企业一般只是掌握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中国的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完全由一个家族来掌控。所以欧美的家族企业家族的影响已十分淡化,事实上完成了由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完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社会化。现代企业制度是各种契约和制度的集合,通过这些契约和制度,能够迅速有效地实现信息的收集,降低收集成本,这也是欧美家族企业常盛不衰的原因。中国家族企业受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同时,外部法律制度、经理人制度、融资制度的不健全也阻碍了中国家族企业向更高形式的家族企业发展,阻碍了企业社会化的进程。因此,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代理成本的高昂和对经理人机会主义与败德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资源约束,始终不能改变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封闭性。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不能充分利用社会已有知识,单纯依赖企业创始人和家族的有限知识,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停滞或迅速破产。
三、家族企业内在制度向外在制度的转变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有限知识和有限理性是法治社会存在的基础,同样也是企业治理的基础。知识的有限性证明了理性的有限。制度是为减少信息收集和获取新知识的成本而固定下来的经验。制度可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内在制度是群体内随经验而演化的原则,而外在制度则被定义为外在地设计出来并靠政治行动由上面强加于社会的规则。内在制度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外在制度则需要国家来制定。内在制度在构建社会交往,沟通自我中心的个人和实现社会整合上具有极其主要的意义。内在制度主要包括习惯、内化规则、习俗和礼貌、正式化内在规则四种类型。
家族企业的制度大多属于内在制度,是中国传统家族伦理观念的产物。血缘、姻缘、地缘、学缘、业缘、构成了企业的内在制度环境,这种内在制度是家族企业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主要制度,企业主要通过这种关系进行治理。这种家庭与企业合二而一的治理机制在家族企业产生和发展时期,能够发挥内在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决策迅速、管理成本低廉的特点,这主要是由家庭存在的利他主义思想和追求家庭共同利益的结果。但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家族成员的利己主义抬头,容易发生利益摩擦。企业发展所必须的社会化也因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型而迟滞,无法引进外部智源和进行融资,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决策失误,企业的整体利益和家族某些成员的利益容易发生冲突。
要解决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也即企业的外在制度。这是因为内在制度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内在制度往往含义模糊,弹性较大,不利于节省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主或家族成员根据内在制度管理企业,往往存在偏见和倾向性,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合作的企业秩序;内在制度的执行往往缺乏强制措施,处理结果难以服众;内在制度不能强制企业成员做出可靠的契约承诺,使作为契约集的现代企业组织松散,缺乏竞争力;内在制度的执行和发挥左右往往依靠歧视和排外,区分内部人和外部人,排外性和小规模是内在制度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企业史表明,内在制度只能把企业推进到一定的规模,超出这个规模,外在制度也即现代企业制度就开始处于主导地位,这种制度和家族企业的社会化过程相辅相成,使家族企业成为现代的、开放的、公正、公平的企业。当然,外在制度在家族企业占主导的前提条件是外部法律制度的完善,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完善,社会诚信机制建立。所以外在制度的真正实行还有待于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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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振杰:《私营企业透视》[M].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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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模式
内容摘要:中国家族企业发生发展的阶段性,是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主体形态。家族企业封闭式的管理模式,阻碍了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分析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弊端入手,探究完善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提出一种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结构理论:委托-代理制。
关键字:家族企业 可持续发展 委托-代理
引 言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援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家族企业是私营企业中的主要组成形式,它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著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家族企业也同其他企业一样,面临著新的国内经济政策环境和全球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从国内环境看,上个世纪80-90年代,家族企业的成长有两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政策环境,即改革开放,农村家庭经济成长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及管制政策的放松;二是经济环境,即短缺经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提供的产品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前者使我国家族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小心翼翼,注重政策环境的变化和市场机会,寻求产权保护;后者则造就其粗放式经营和传统的管理方式。现阶段,这两个前提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政策环境看,向“制度经济”的转变为家族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从经济环境看,我们已告别了“短缺经济”,家族企业又称“古典企业”是企业组织形式中最古老的一种。但并不能说明它已经过时,相反,家族企业现在在世界上随时随处可见。即使最保守的估计也认为由家族所有或经营的企业在世界企业中占有65%至80%。但是,只有3/10的家族企业能够生存到第二代,1/10的生存到第三代,这些企业的平均寿命为24年,正好和创业者与企业维持关系的时间一致。机遇与挑战并存,这就是家族企业的处境。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的抽样调查表明:私营企业家族化管理相当普遍,已婚企业主的配偶50.5%在本企业做管理工作,已成年子女20.3%在本企业做管理工作,13.8%负责购销。在所有管理人员中,26.7%由投资者担任,16.8%由企业主或投资者的亲属担任,5%是他的邻居或同乡。当然,我国家族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在特定的条件下有其积极意义的。它能够充分发挥亲缘伦理、人情伦理和地缘伦理的功能,使企业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企业成员能自觉服从家长〔老板〕的权威、劳动积极性高,能够互相信赖、团结一致、甚至不计报酬,从而减少交易费用。这些功能和作用,恰好适应了家族企业主初创时期的发展要求。大量的事实证明,家族式管理是家族企业早期积累的最有力的支撑,也是企业活力和生命力之所在。
一、 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弊端
家族企业又称“古典企业”是企业组织形式中最古老的一种。但并不能说明它已经过时,相反,家族企业现在在世界上随时随处可见。即使最保守的估计也认为由家族所有或经营的企业在世界企业中占有65%至80%。但是,只有3/10的家族企业能够生存到第二代,1/10的生存到第三代,这些企业的平均寿命为24年,正好和创业者与企业维持关系的时间一致。机遇与挑战并存,这就是家族企业的处境。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的抽样调查表明:私营企业家族化管理相当普遍,已婚企业主的配偶50.5%在本企业做管理工作,已成年子女20.3%在本企业做管理工作,13.8%负责购销。在所有管理人员中,26.7%由投资者担任,16.8%由企业主或投资者的亲属担任,5%是他的邻居或同乡。当然,我国家族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在特定的条件下有其积极意义的。它能够充分发挥亲缘伦理、人情伦理和地缘伦理的功能,使企业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企业成员能自觉服从家长〔老板〕的权威、劳动积极性高,能够互相信赖、团结一致、甚至不计报酬,从而减少交易费用。这些功能和作用,恰好适应了家族企业主初创时期的发展要求。大量的事实证明,家族式管理是家族企业早期积累的最有力的支撑,也是企业活力和生命力之所在。
尽管家族式管理在特定的企业发展阶段有其合理性,但是随著企业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家族式治理模式的缺陷日益显现,成为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具体表现为:
其一、家族式集权管理模式降低了决策的科学性。随著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范围越来越宽,单单依靠个人力量或家族成员来监督,困难越来越大。此时无论是从技术、产品,还是从市场、融资等方面,均超出了管理者本人或家族成员所拥有的经验积淀和知识准备,其结果是企业主的决策往往脱离实际,以致造成企业经营效率的重大损失。
其二、任人唯亲不唯贤,阻碍了优秀人才的进入。由于社会欺诈现象的存在,法制、信用体系及市场秩序的不健全,作为家族企业的掌门人非常敏感。他们对外人,能人总有戒备之心理,考虑自家企业的安全,甚至比发展还重要。因此家族企业经常录用家族成员或亲朋担任高、中层管理者,导致任人唯亲,用人唯亲。一方面会使管理混乱,原有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又会使一些同家族没有关系但有才能的人,对企业失去信心,纷纷离去,使企业面临人才危机,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其三、最重要的是企业有了相当积累之后,家族成员之间利益矛盾日益加深,利益诱惑增大,谋取属于自己所有资产的冲动会逐渐超过对企业法人资产的关心。特别是事先企业产权在自然人之间未加严格界定的条件下,摩擦将会更大。随著企业内部利益矛盾的凸现,原有那种亲情、人情、乡情等变得脆弱和不堪一击,家族成员反目为仇,四分五裂。“中国人容易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一旦企业发展壮大,原来的人际关系网路不足以处理企业管理的各种复杂关系。尤其是如何决策,如何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冲突,随之接踵而来。很多家族企业在最关键的时候却是一种欲举无力,欲罢不能的境地,最终走向衰落。
大量案例表明:家族式管理会带来的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企业的萎缩,二是企业的分化。家族规则有利于创业,不利于发展。
二、完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是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目前,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着家族化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随著企业的发展,外部市场经济条件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变化,其不适应性越来越明显。家族企业要走向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必须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摆脱家族式管理模式,进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的创新。
企业治理结构,是当前企业理论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也是近些年来西方理论界争论的一个热门话题。一般可以把企业治理结构界定为一整套制度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企业的目标、行为,以及在企业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当中,由谁来控制企业,怎样控制企业,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主体之间分配等。企业治理结构的本质,是一个关于企业所有权的契约,企业所有权包括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已成为企业治理结构的客体。
尽管目前大多数的家族企业都不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但家族企业即使不雇佣高级管理人员,也普遍存在著雇佣中级管理人员,以及需要激励约束经理人员的问题。因而家族企业也应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并且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其治理结构也将不断完善。
家族治理模式是指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企业与家族合一,企业的主要控制权在家族成员中配置的一种治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控制在由血缘、亲缘和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式按家族程式进行。主要投资者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掌握企业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等。一般说来,集权管理具有摩擦少、效率高,对捕捉到的各种市场信息反应快等优点,这在企业创业之初或许是合适且是必要的。但当企业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的发展走出所有者直接控制的范围,或企业产权主体变为多元时,企业所有者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就难以达到有效。此时,聘请外部的专业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进行管理和运作,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已成大势所趋。这是世界许多成功企业的发展经验,也是我国家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阻碍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治理原因分析
1、“位置观”的存在,致使家族成员难以让出管理“权力”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和管理结构,把管理由家族化转向专业化,使管理人员由亲属化转为专家化,对企业的监督由守法化转为市场化。实现“经理革命”,将是一个痛苦而又困难的过程。所谓困难,是由于这是对企业管理权力的重新配置,要让部分企业初创时期的“功臣”让出自己的权力,交由专业人土进行管理,本能地会产生抵触,从而增加权利转移的成本和风险。所谓痛苦,不仅仅是指一般家族成员失去在企业管理权网路中的位置,而产生的痛苦,更主要是企业的核心人物能否超越自我,自觉地从企业发展的需要出发,合理地确定自己的位置,自觉地将管理企业的权力交给更能胜任者去掌握。战胜家庭、家族的亲情远比战胜一般人际关系中的人情困难,而战胜自我又远比战胜亲情艰辛。
2、约束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对代理人的信任危机
西方企业信奉“人之初,性本恶”的人性假设,承认人的利己性,但“委托--代理”制在西方企业却颇为盛行,这说明人的利己性并不构成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信任危机。原因在于西方企业在肯定了人的利己性的基础上,构筑了有效的防范制度,塑造了只有利他才能利己的行为方式,从而使企业目标与个人目标在相互满足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实现制衡。而我国家族企业在意识到别人的利己性的同时,对家族外的人员的不信任感却随之被强化了。
在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形成的过渡时期,社会道德约束较为软弱,个人资讯情况无从获取,在家族企业产权保护不够完全的情况下,作为代理人的经理和所有者的目标函数通常是不相同的,存在著利益上不一致和资讯的非对称性,必然导致委托人对代理人监督成本增加。在我国现阶段,这种监督成本会特别昂贵。因为委托人〔所有人〕与代理人〔经理人〕既没有血缘、亲缘关系的维系,又没有与代理人相匹配的专业能力;既没有共同一致性的利益目标,又没有完整的仁义君子上的志同道合,监督成本自然很高。约束手段的缺乏,代理成本的攀升意味著委托--代理制失去了现实的实行依据。
3、“经理市场”的不成熟,难以有效地选择代理人
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的历史阶段性,使得中国的人才市场,特别是经理市场极不完备,极具发展中的不统一、不规范、不成熟的特征。这就使得只能通过市场寻找代理人的家族企业缺乏有效的选择机制。这种经理市场的不完备和无序,给家族企业寻找代理人至少造成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缺少市场渠道,多数情况下经亲朋好友的推荐,缺乏选择比较的社会性、程式性、难以保证代理人的适宜性,二是缺乏竞争性的统一经理市场,经理人可以逃避市场监督和市场处置,这无疑给家族企业选择代理人的有效性和可监督性带来极大的困难。
4、深刻的社会文化影响,给“委托--代理”制埋下道德风险
第一,中国传统中的人际交往可以用“关系式”概括,人与人之间主要靠情感维系,爱面子、讲情面。在社会活动中,中国人优先考虑,“仁慈、人道、友情”,其次才是“习惯、传统、理性思考”,最后才是“规则和法律”。所以,人们普遍不愿意受雇于人,而更多愿意自己做老板,“自己能干何必给别人打工”的情绪成为潮流。
第二、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制度和道德上的原因,道德投机现象较为普遍,一些代理人不仅缺乏敬业精神,而且缺乏权利与责任对等的观念,对“免费搭乘”情有独钟。因而在经理人之间,道德投机成为时尚。这种状态反应在企业委托--代理制上,自然是引发人的贪婪和不负责任的“放纵”,为有序的代理制度埋下了深刻的道德风险。
第三、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有些家族企业宁肯高负债,也不出让股权,宁肯管理效率低,也不聘请外人进入,宁肯放弃市场选择人才的诸多机会,也要努力培养自己的子女接班等等。这些文化上的因素都成为制约中国家族企业采取委托--代理,实现专业化管理的条件。
深刻的文化传统,残酷的现实、高昂的成本、巨大的风险等等,已成为阻碍中国家族企业实行委托--代理的障碍。当然,要克服这一障碍需要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
四、构建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模式
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也在不断发展著。对中国的家族企业来说,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保证家族企业高效率的运行。现代企业理论认为,出资者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最重要的目标,作为出资者的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而成为委托人,经理人员只是其代理人,这样难免存在著经理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代理问题。因而“如何在不改姓的前提下实现发展?”这才是家族企业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家族企业有效推行委托--代理制的难点所在,为此:
1、完善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
家族企业公司化管理是指产权是家族成员的,而管理是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实行公司化管理。公司制家族企业要依法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使其权力结构、决策机制、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既互相独立、职责分明、各司其责,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这四种机构的权责和工作方法工作程式要界定清楚,其中关键是要明确和董事会作为企业决策中心的职能。董事会成员可以在知识上、智慧上和资讯上实现互补,提高决策的质量,使决策更具有权威性。同时董事会的组成、运行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经理班子作为执行机构,全面负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对董事会负责。这样可以避免企业主个人独断专行,也可以摆脱家族成员的干扰。
2、健全经理人员的择优机制
著名管理专家钱德勒曾指出:“指导各级工作的执行经理这一职业,变得越来越技术化和职业化。”“当许多单位工商企业在规模和经营多样化方面发展到一定水平,其经理变得更加职业化时,企业的管理就会和它的所有权分开。”也就是说随著公司制家族企业的发展,不仅所有权分散到许多股东之中,而且管理权和所有权也发生了分离。公司的股东丧失了对财产的控制权,出现了专门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经理阶层,这就是人们说的“经理革命”。我国家族企业的发展需要这种“经理革命”。面向市场聘用职业经理人员,是家族企业冲破家族式管理必须迈出的一步。引进职业经理管理企业将会改变出资人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的状况。同时,它为原有家族式企业管理人员与出资人之间设置一道屏障,改变原有管理的人情化和随意化。
当然,在我国目前尚未形成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情况下,要积极发挥企业协会的作用,由企业协会对经理人实施个人信用评价。另外借助产品市场竞争的力量,通过市场指标强化职业经理人的职业使命,以达到降低企业成本的目的。
3、健全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
现代公司企业高层经理人员的报酬激励是多元化的。通常包括固定收入〔工资〕、风险收入〔奖金、股票等〕、远期收入〔股票、期权〕等。工资或薪水是预先确定的,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奖金通常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家的短期业绩来确定。这些都是对职业经理的短期激励,有利于激励经理人员提高企业经营业绩,但容易导致短期行为。长期激励主要是通过股票赠予与期股制和期权制等形式让经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票,以一种产权制度的安排把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捆绑”起来,以激励经营者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从而减少代理人的道德风险。目前,我国家族企业要逐渐建立并完善这种多元化的报酬激励机制,作为构造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4、加强文化建设,弥和价值理念差异
制度和法律再完善,也有失效的时候。在我国积极倡导以德治国的今天,加强家族企业的文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在资讯不完全的情况下,经理人对企业的损害是暗中进行的,法律、制度此时就显得苍白无力。但企业文化的力量可以使经理人自动修正侵害企业的行为。当职业经理人与企业抱有共同价值信仰时,不仅可以大大降低监督成本,而且可以通过文化的渗透力巩固家族的控制力,确保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
5、更新用人观念,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
人是企业成败的因素之一。家族企业必须摆脱“任人唯亲”,血缘、地缘关系的束缚,代之以“任人唯贤”的新观念。大胆引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并给予发挥才干的宽松环境。在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上,要视员工为社会人而非纯粹经济人,变单纯的雇用关系为亲切的合作伙伴关系,给员工予信任与尊重。因而,家族企业应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公平的绩效评估制度,使员工在获得物质报酬的同时,业务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使员工与企业组成一个非血缘关系的命运共同体,这将是推动家族企业前进的无形动力。
6、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产权结构调整
家族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产权结构的调整,由产权单一的独资企业向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转变。要敢于给外人股份,积极吸引外部资本进入企业,家族成员之间也可以实行产权多元化。一方面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保证;另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一家一户”“家族化”的企业治理结构。
7、进行管理思想的创新
思想为行为之先导。成功企业一个重要经验在于思想观念的创新。没有新思想、新观念,也就没有企业的管理创新。而我国家族企业的管理基本停留在传统的经验或管理阶段,缺乏新的管理知识和新的管理思想,已经成为家族企业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严重障碍。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资源,人对知识的掌握和驾驭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企业创新,使得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突出和重要。这就要求家族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建立起每一个员工都有施展才华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尊重、和谐、愉快、进取的氛围,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想象力、创造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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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式企业内部控制的缺陷与完善
家族式企业内部控制的缺陷与完善
所谓家族式企业,指企业资产和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之中,领导层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员出任,它的经营运作体系一般是通过血缘纽带维系。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家族式企业内部控制的缺陷与完善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家族式企业易于创业,但在企业做大之后守业困难,如独裁、用人唯亲、产权封闭等,这些内部控制缺陷都极大地妨碍了家族式企业的发展。家族式企业要想实现永久持续经营,就必须进行改制,调整其产权结构,改变其管理方式,建立有效的权利监督机制和用人机制。本文通过剖析家族式企业内控缺陷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家族式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 家族式企业 内部控制
一、家族式企业的发展现状
所谓家族式企业,指企业资产和股份(50%以上决策权)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之中,领导层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员出任,它的经营运作体系一般是通过血缘纽带维系,企业内部管理带有浓厚的家庭色彩的企业或集团。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一般都是家族所有企业,许多大企业也是由家族企业逐步发展起来的,美国目前大约有85%~90%的企业都是为家族所有、经营或控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共同组织对21个省市自治区的250个市县区的1947家中小私营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有近80%是家族式或泛家族式企业。私营企业的总投资超过3万亿人民币,雇佣的人数将近9000万。目前我国的家族企业大部分规模较小,许多是夫妻店、父子店,也有一些已进入了大企业或中型企业的行列,其中有的还成为了上市公司,如用友软件、太太药业等,通过股票上市,其家族资产已上亿。
二、家族式企业内部控制的缺陷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定义
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生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及程序。它是一种管理方法,是由一个会计主体的董事会、管理部门和其他人员共同制定,旨在对企业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执行各种法规条例的合规性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和控制程序。控制环境是指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对企业的重要性的总体态度、意识和所采取的有关措施。控制程序是指为实现企业特定目标而设立的程序与措施。
(二)家族式企业内部控制的缺陷
当家族式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家族式企业的内控缺陷便逐渐显露出来,现就以下几方面阐述:
1、家族企业内控环境基础薄弱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它涵盖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和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
(1)家族企业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有相当一部分家族企业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所以未能制订完善的、成文的内控制度,即使已经制订出相应内控制度的企业大多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
(2)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家族企业组织结构特点是股东以自然人为主,占多数股权,这反映了其管理上的集权特征。家族企业的创立者或继承者,往往以较大的股份、较高的辈份、独特的个人魅力,在家族企业中扮演着家长的角色。家长依托家族的血缘关系,将企业的决策权集中在自己手中或家族内部,从而建立了集中、稳定而强大的领导实体。股东之间、股东与关键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密切的血缘及亲友关系。这就决定了家族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不明显,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不大。家族式管理特点使企业缺乏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两权分离和内部控制结构,不利于进一步的规模与实力扩展。
(3)家族企业制度不健全
一是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二是人事政策不完善。雇佣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考核,有许多是凭关系挤入企业,而单纯在家族成员中选择人才的结果,就是选择面会变的越来越窄,可以选用的人越来越少。对职工未形成一套关于训练、待遇、业绩考评及晋升的制度。三是企业制度不健全,没有针对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制订出相应的规章制度,顾此失彼现象较严重。
(4)管理者综合素质
长期的家长制管理,很可能会使领导者变得自负,总觉得自己是最能干的,而这恰恰排斥了社会上更优秀的人才的加盟。另外,基于家族关系建立起来的内部信任,会自然对没有类似关系的员工产生不信任感。因此,家族企业的劣势表现在深知自己的企业因缺乏人才而长不大,却又很难创造出获得和留住人才的环境。
(5)家族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因为企业文化是培养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刻苦钻研、勤勉尽责的一种制度约束。大多数家族企业多提出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宗旨,也重视了企业文化的环境建设,但对企业文化内容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知之甚少。
2、家族企业内控部门责权不对称,内部控制和监督不力
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而我国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内部会计控制。作为承担内部控制主要部门的财会、审计部门存在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会计责权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手段,包括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会计责权目标的制定与分解、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操作手段等。在我国的家族式企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1)财务与会计合署办公。其弊端主要表现在:违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由于财会部门的主管人员既管理财务收支又进行会计信息处理,极易导致基于财务收支需要而捏造会计信息。
(2)会计人员素质。出于对家族成员的信任,让家族中的某位成员兼任会计,而不是专业的会计人员。
3、内部审计方面
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是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家族式企业的内部审计并没能真正履行其应有的职能,存在以下问题:
(1)独立性不够。
内部审计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内部审计实行的是单一的厂长经理模式。内部审计只是服务于家族企业负责人。这就造成内部审计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因为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都是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其各项经营行为尤其是重大行为大多是在厂长经理的授权下进行的,是厂长经理意志的直接体现。因此内部审计无法在地位上实现超然独立,其工作范围大大受限,也很难赢得威信。
(2)重审计监督,轻服务。
家族企业内部审计却忽视了防错、防弊的职能,强调“事后监督”的多,提倡 “事前、事中监督”的少。家族企业多数审计人员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处处按领导的旨意行事,有些审计人员则由于工作不好开展而心灰意冷或充当好人,使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三、完善家族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改善内部控制环境
管理学家泰勒曾指出:“在引进最好的制度之后,获得成功的程度同管理人员的能力、言行一致及其职权受到的尊重成正比”。即好的环境条件是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的关键,也是企业成功的基础。
1、改变家族企业产权股权结构。
家族企业不合理的产权股权结构使得家长制的管理逐步盛行。因此要全面打破家族产权“一股独占”的封闭结构,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和产权流动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在此过程中,一部分家族成员的股份要退出,中高层员工的股份比例要大幅度地增加,有条件的企业甚至可以推行大范围的员工持股计划。
2、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聘用管理人员。
其目的是最终形成以非家族成员为主的内控体系。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能力较低的家族成员要将职位转移给优秀的社会经理人。企业家族成员如果担任企业领导职务,应该和其他员工一样,依靠自身的管理和专业能力,而非凭借特殊的血缘、亲缘关系。
3、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
实施内部控制,首先需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形成各个机构权责明晰、相互制约的关系。不但要把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权力的过程纳入内部控制的监控范围,而且要将其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监控对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决策系统、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从而有效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保障所有者的利益,赋予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权,确保公司长远发展。
4、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要及时掌握家族企业内部控制人员思想行为状况。内部业务人员、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必然有其动机,因此管理层必须定期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分析,以便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第二,对家族企业内部控制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要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 的法纪政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加强继续教育,要特别重视对那些业务能力差的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业务处理的技术错误。
5、重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培养和塑造更应注重内涵,要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家族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性工作,培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土壤”。解决问题的办法,家族企业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的价值观念的规范要求。家族企业文化重构的实质是抛弃传统家族伦理中非理性的血缘、亲缘观念,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业缘、事缘理念。要破除家族与非家族成员内外有别的价值判断标准,制定统一的奖惩措施。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的观念,从物质、精神等各个角度去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要求,设计出多样化、多层次的激励措施,如参与管理、分享决策权、提供学习深造机会等,充分发挥员工潜能和积极性。
(二)会计责权控制方面
1、健全制度建设,明确会计责权。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供产销”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有关人员在从事业务时,必须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最好实行双签制,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检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稽核、落实举报、监督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2、采取薪金优厚与违法严惩相结合的内部激励机制。
控制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按既定目标运作的系统化机制,但是控制的过程和方式并不仅仅是约束或限制,同时也包括了协调、激励和促进。鉴于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要求较高、承担的社会责任较重大,而会计中的主观估计、判断、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及厉害关系者的人为干扰,又增加了会计工作的风险程度,因而,应对会计人员赋以高薪待遇,其奖金与工作质量挂钩,以促使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对主谋作弊导致会计信息虚假的会计人员,无论其出发点如何,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对会计人员按造成的有关损失的档次进行经济处罚,罚金由个人收入或由职业协会风险基金支付,不得列作企业费用,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完善内部审计
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设立由非经理人员组成并能制约经营者的内部审计机构,将其作监事会的常设机构,赋予其向董事会或外部审计机构报告的权力。内部审计是企业与股东利益的护法者,在不违反国家法纪的前提下,内部审计人员应处处以家族企业利益和投资者利益为重,努力担当好厂长经理的“法律顾问”和企业经济行为的“诊断医生”,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准,去赢得企业高层领导的重视和公众的信任。
总之,家族企业的内部控制还需要不断地完善。中国的家族企业完全可以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的改革措施,使家族式的管理在保持其高效特点的基础上,吸取规范的公司管理中有序、稳定的管理要素,实现家族企业管理中真正的效率,探索出一个合适、有效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让中国的家族企业真正走向现代化、社会化、多元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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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总存在这么一个时刻,当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仅仅依靠资本所有者个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家族合力,无法使得资本得到进一步增值时,就面临转换经营管理模式的可能。转换经营管理模式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规模、方式、人员以及企业资产构成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界定家族企业转换经营管理模式的临界点,并不是以衡量家族企业资产的多少或规模的大小,而是以企业所有者个人经营管理能力或家族合力,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为标志。一般能够作出选择的有以下几条路径模式:
1.降低企业发展速度,将企业的发展规模与个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家族的合力相一致,保持家族企业性质不变,即努力维持企业现状。
2.将家族企业的资产或不同职能部门化整为零,并分别交给家族内最亲近的人各自进行经营管理,即俗称分家。
3.在企业或社会中,选择已通过长期观察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并具有一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或值得信赖的机构、朋友推荐的人来经营管理企业,即聘请职业经理人。
4.对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将家族企业改造成公司治理结构。
二、家族企业不同阶段经营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选择适宜家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营管理模式,对家族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家族企业创业伊始,因其亲缘关系,人员目标高度一致,内部管理结构稳定,交易成本低廉,信息传递迅捷,失真度小等特点而得到迅速发展,这是家族企业创业及发展初期阶段所显示的最大原动力。分家,可以有效把握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励家族企业其他成员努力行动的积极性,分散企业经营管理决策风险,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持续发展和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的问题。
家族企业发展到中期阶段,以聘请职业经理人,利用其知识、信息优势,达到有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决策能力,降低企业市场经营管理决策风险的目的,但由于代理人与企业目标的不一致和因信息的不完备,将产生代理成本。
家族企业发展到高级阶段,就是针对自身发展需要,通过有效吸纳社会资本,并结合职业经理人的知识、信息优势,在社会范围内,寻求既能有效激励职业经理人积极行动,又能有效防止职业经理人因目标不一致出现道德风险,保障资本所有者权利的广泛适用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以制度化手段降低监督、激励成本,这是企业寻求继续发展的再动力,而公司治理结构为企业提供了这种发展可能的必要条件,同时,公司治理结构也赋予职业经理人在制度框架下更大的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力。
三、影响家族企业转换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在经营管理模式选择中,家族企业主要围绕生存和发展进行,而影响和决定企业选择的主要因素有:
1.目标冲突下的风险收益分析
当只有在知识、信息资源占优时,同量权力资源配置才能得到最佳利用,因此,家族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最佳选择,是将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转移给具有知识、信息优势资源的外部人,以减少因知识、信息不足导致决策失误成本的增加。因此,知识、信息的增量就是决策效益的增量。
选择外部具有知识、信息优势的人,决策失误的成本大大降低,但外部人与家族企业目标不一致导致的成本会随之增加,代理人会因信息的不完备,有隐藏决策信息和行动动机,出现道德风险,选择要么不太努力而出现偷懒行为,要么从中谋取有利于自己而不为他人所知福利的决策。因此,目标一致的增量就是决策效益的增量。
由于目标冲突,当决策受内、外部不确定性因素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时,就难以判断结果是因努力程度还是因外部因素所决定。而越是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策,就越具有不确定性。当代理人因信息不完备一旦跨越道德风险屏障,那么给予家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的影响将是致命的。
实证中,职业经理人为提高自身福利大多都是通过不断跳槽而得以实现。因此,当知识、信息的增量和目标一致的增量迭加时,其知识、信息的增量给予决策效益的增量是递增的;而目标不一致给予决策效益的增量却是递减的,并存在突变的可能。因此,决定家族企业决策效益增量的是目标一致的程度,而调校代理人目标,就必须依靠委托人监督和激励力度。
2.监督激励机制下的效率分析
一种假说:某区域里的百姓为抵御失犯者的侵害,自愿提供费用雇用卫队以防御和打击任何来犯之敌。因此,百姓安全福利的增量取决于卫队的有效防御和打击力度的增量。由于信息的不完备,卫队有隐藏行动的动机,仅仅依靠卫队的自律将直接导致有效防御和打击力度的增量递减。百姓提高安全福利,取决于监督的力度。但只有当百姓安全福利大于监督成本,监督才具有实际意义。
家族企业对代理人的监督,如同村民为提高安全福利自愿出钱雇用卫队模式一样,由于信息的不完备将引发代理人动机产生道德风险,使得监督始终是必要且是最大的。但是监督的意义却在于可以观察到代理人行动选择的更多信息,提高被观察到行动的概率,从而降低代理风险。但考虑监督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特别是当监督完全不可能时,基于效率需要出发,百姓必须给予卫队必要的激励,而激励的意义在于当代理人具有知识、信息优势,使得监督成本坚挺或监督不可能时,以一种激励制度安排,诱惑(强迫)代理人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以达到自我激励的目的。激励的方法有两种:
(1)正面激励:当失犯者来犯时,卫队能及时有效的打击而获得激励,即奖励。当失犯者进行严重失犯时,卫队能给予更严厉的和及时有效的打击,从而获得更大的激励,即更大的奖励。
在正面激励下,百姓福利增量取决于卫队的努力程度,卫队努力程度又取决于百姓的激励增量,卫队为获得激励,总存有这样的动机,希望失犯者对百姓不断失犯,这就使得卫队对失犯者的打击力度有所保留,让失犯者有再次来犯的可能,甚至在防范措施上有意留给失犯者来犯的机会,从而增加对激励力度讨价还价的能力,使自己未来的福利得到不断改善。因此,正面激励是激发卫队隐藏行动和信息,导致打击失犯者力度有下降趋势,失犯者失犯次数有上升趋势,百姓安全福利有下降趋势。正面激励低效。
(2)负面激励:只要有失犯者来犯,就给予卫队激励,即惩罚。当失犯者进行失犯时,卫队不能及时有效的打击,将给予卫队更大的激励,即更大的惩罚。
在负面激励下,百姓福利增量取决于卫队的努力程度,卫队为免受激励,总存有这样动机,希望失犯者不对百姓失犯,以避免和减少激励而加强防范措施和加大打击力度,因而没有隐藏行动和信息的动机。因此,负面激励没有激发卫队隐藏行动和信息,使得卫队打击失犯者的力度有上升趋势,失犯者失犯次数有下降趋势,百姓安全福利有上升趋势。负面激励高效。
家族企业对代理人激励,其有效性是负面激励。但是,当代理人不断受到外部负面激励,其积极性将不断下降,又会使得负面激励低效。特别是当代理人面对任何不确定性决策,为免遭负面激励,都会采取规避风险态度,使家族企业的决策收益始终维持在低水平上。因此,负面激励成立并提高负面激励绩效的条件,就只能使外部人拥有决策收益的剩余索取权,达到目标一致的目的。
3.剩余索取权边际收益的控制权博弈分析
对代理人负面激励的有效条件是:代理人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选择来自于委托人的负面激励,并从自己的决策行动中获得最大收益。虽然,在理论上已证明在信息不完备下,代理人拥有剩余索取权后的行动积极性最大,但在实证中仍无法提供或以产权形式或以契约形式将各自的利益统一起来或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职,代理人就一定会与企业目标完全一致,从而达到监督成本投入最小,实现各自福利最大的目的。
代理人一旦或以产权或以契约形式获得剩余索取权,实质上,就是委托、代理双方围绕产权或契约,在既有的法律和市场规则制度安排下,明晰企业各项权益的划分及责任的分担,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控制组织运行机构,将日常的和突发的经营管理活动事件以尽可能的程序化制度安排,实现组织剩余最大化和有效防范代理人因信息不完备出现道德风险的目的。公司制就是采取产权为纽带的分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人类的经济行为,在信息不完备下,围绕目标冲突,采取有效的监督、激励制度性安排,以达到知识、信息资源结构与同量权力资源结构配置最优的目的。
虽然,在公司治理结构下委托权最优安排应当是资本雇用劳动,因为,资本与劳动相比较资源更稀缺,信息更清晰,但对资本的贡献,劳动对资本的贡献更大(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归纳总结了劳动对资本的贡献要大于资本对资本的贡献)。特别是在具体经营管理活动事件中,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备,更是由于代理人具有知识、信息的优势而作用着资本,当监督成本坚挺或监督不可能时,使得劳动雇用资本成为可能。这种相互作用,实质上,反映的是资本与劳动在经营管理控制权上的博弈过程,其博弈结果决定了是资本还是劳动取得剩余索取权的控制权,它与事件的信息收集及监督成本有关,与产权无关。
当法人治理结构的股本高度分散时,由于存在搭便车的心理,更为取得了经营管理控制权的一方,寻求最优的自利行为提供了便捷条件。因此,无论是产权还是契约形式,委托、代理双方都会在信息不完备下出现道德风险,任何一方取得经营管理控制权,就不是计算能够获得多少鱼,而是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拥有捕鱼的能力。典型的山东四砂股份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被内蒙的艾史迪公司控股后,大股东通过控制董事会将企业资产向银行抵押,获取数千万元贷款后携款外逃。因此,取得了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就有效地降低了自身利益风险,提高了剩余索取权的边际收益能力。
4.法律、制度信用的经济效率分析
至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代理人取得经营管理控制权,都不会是帕累托最优的合作博弈。因此,在产权或契约形式下,委托、代理双方的利益增量,将取决于法律、制度、规则等对合法产权和契约的保障程度。当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和运行以保证委托、代理双方合作博弈信用时,法律、制度、规则的强制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和经济性,应发挥其再信用的作用。其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对受到伤害的好人们给予及时有效的安抚;另一方面对失犯者给予及时有效的打击,而对准备步入的失犯者产生威慑效应。其有效性取决于好人和坏人的守法和违法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的比较,以及能被观察到的可能性。
就我国目前转型过程中,人们有意或无意的失犯所引发人们运用法律、制度、规则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已造成消费数量急剧增加。一般地,法律、制度、规则作为公共产品,不会因多一个人消费而增加它内在成本,但当消费数量增加到一定时,就会造成法律、制度、规则“拥挤成本”的增加。当消费者因消费成本增加到一定限额时(不同消费事件和消费者有不同的消费限额),既当时间、精力、财力不能通过法律、制度、规则得到公正、及时、足额补偿时,好人就会规避法律、制度、规则,以其他方式保障自身利益,甚至变成坏人。目前,江苏的华西村,重庆的力帆等就以放弃资本进一步增值的可能而坚守企业的经营管理控制权,这从一个侧面给予了我们更多的思考。
5.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制度文化的融合分析
企业文化对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企业需要塑造一种企业文化,一种文化规范着人们的一种行为,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原来塑造的企业文化就难以适应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需要重新塑造一种能够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企业文化。因此,企业文化的作用具有双韧特征,一方面,能够规范人们按照约定俗成的方式去思考、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另一方面,当一切都成为约定俗成的习惯时,原来习惯的一切又会反过来阻碍人们新的发展和创造。
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注入全新的文化理念,需要调校和改变人们一些固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标准,这样一来,就不可避免地要与原有的家族企业文化相碰撞,改变企业以往依靠亲缘处理和解决企业所出现的生产经营管理问题,用制度化的手段肢解亲情,并推动和保证企业发展。但是,在中华民族的社会价值观念中,亲缘关系始终是作为人际关系第一主体,围绕亲、疏决定对他人的态度,并且泛化到各种领域将其成为利益需要和价值标准,家族企业也不例外。
因此,以制度肢解亲情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是大逆不道的,但在现代企业制度推行中又必须是革命性的,当两种截然不一样的企业文化进行强烈碰撞时,必然是短兵相接,刀光剑影。在一个组织中,一种文化(包括表层的形式、中层的制度、深层的理念),如果不能改变另一种文化,那就只能被其改变或同化。若要改变原有组织的形式、制度、理念,其力量对比,新的形式、制度、理念的力量必须要远远大于原有的形式、理念、制度。就两种文化在中国对人们的影响,传统文化源远流长,而现代企业文化制度仅仅是短短的一瞬。当人们一旦习惯了过去的一切,就没有什么不可以忍受,而一旦要改变这种习惯,那就什么都无法忍受了。因此,原有形式、制度、理念占有先机的优势是绝不能仅仅依靠一种热情和愿望就轻易抹平的,特别是根植在灵魂深处的图腾。
四、结论:效率选择的理性思考
家族企业转换经营管理模式实为两难选择,它是在效率激励和效率风险之间分担的矛盾。一方面,要有效提高资本增值能力,就要适当让渡剩余索取权,甚至经营管理控制权;另一方面,适当让渡剩余索取权和经营管理控制权,又要尽一切可能防止代理人因目标冲突出现道德风险。实证中,考察代理人产生道德风险的各种可能变量因素时,亲缘关系越近可能性越小,因为,亲情最难以割裂,最可托以信任和忠诚;产权越清晰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也越小,因为资产所有者追究代理人责任的积极性最大;企业规模越大,发展趋势越好,代理人与企业目标一致的程度越高,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也越小,因为多数人面对长期而稳定的收益是规避风险的,当然,监督的作用越显得重要;法律和市场规则的保障机制程度越高,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也会越小,因为,违背法律和市场规则的惩罚成本最大。因此,就目前我们并不主张,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选择以转换关键的亲缘、地缘关系而依靠外生变量的保障机制来寻求企业的发展,其理由如下:
1.从家族企业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因素分析,当围绕产权或契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控制组织运行机构,表面上看是为提高剩余索取权的边际收益,而最后决定企业效率的不是经济因素,而是法律、制度、规则的强制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和经济性,这是震慑和扼守博弈双方可能出现道德风险突变的最后屏障。
2.家族企业资本的一一对应,其交易时间和费用最省,合作效率最高,最有发言权,最能反映市场经济的本质。当交换主体双方资本明晰,则产生交易的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道德风险最小;当交换主体双方资本都不明晰,则产生交易的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道德风险最大;当交换主体一方资本明晰,则极易为交换资本不明晰的一方提供外生变量的条件而出现内生变量的道德风险。因此,一切模糊的不清晰的市场交易行为,都不能给予市场的最高效率。
3.以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原有的家族企业文化,其亲缘的“拆不开、打不烂、偷不去、带不走、学不了”的企业文化精髓,仍然无法被现代企业制度所替代。现代企业制度文化与家族企业文化在同一企业共存,不但使得原有家族企业文化核心竞争力的特点丧失了,而且现代企业制度文化优势也没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
因此,家族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应是外部条件成熟,内部发展需要的自然而然的过程,其效率选择应与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市场的不同发育阶段相一致,任何以“催熟”方式鼓励家族企业转换现代企业制度,其结果必将影响和迟滞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企业的推行。当家族企业在转换经营管理模式过程中,任何一个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事件,都将弱化家族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的信心,重新回到“打虎还得亲兄弟,上阵还需父子兵”的传统经营管理理念的选择上来,不利于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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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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