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的社会作用古代文论
论文学的社会作用古代文论
文学是社会的眼睛,可以看出这个社会的利弊,反应出这个社会的真实情况或者是理想情况。
文学的作用是精神的。 作为审美的社会意识形式,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是通过陶冶人的性情,塑造人的灵魂的途径实现的。这种作用是精神的,它虽然归根到底会影响人的实践活动,进而促使社会历史的变革,但它毕竟不能等同于物质作用,没有物质作用的那种直接性和立竿见影的社会效果。就是精神作用,文学也有自己的特点。
黑格尔对此有一个很精辟的论述。他说:“在艺术里,这些感性的形状和声音之所以呈现出来,并不只是为着它们直接本身或是它们直接现于感官的那种模样,形状,而是为着要用那种模样去满足更高的心灵的旨趣,因为它们有力量从人的心灵深处呼唤起反应和回响。”
文学的作用从方式上讲,是内在的、情感的,没有政治理论或道德观念的精神作用的那种对实践活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从作用的内容上讲,它主要也不是简单地传达某种是非观念,或一般地惩恶扬善,而是立足于对优美高尚的思想感情的表现,显示人生的价值复议,通过对美的追求和高扬来陶冶性情,塑造灵魂。
文学对社会发展能有什么作用
文学是一种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受到社会生活中种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和文化特性.同时它又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反作用于社会,具有能动的社会作用.
文学的上层建筑性质
社会好比一座巨大的建筑物,有基础部分,也有上层建筑部分.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一定社会的经济结构(经济制度),是一定社会的基础;而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法律、政治等设施,以及法律、政治、哲学、宗教、文学、艺术、道德等社会意识形态,则是社会的上层建筑.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范畴.文学的上层建筑性质,是文学的社会本质属性.具体说来:
文学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
文学的发展以经济发展为基础,这主要表现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社会进行文学生产提供人才、物力上的物质基础;一定的生产关系决定着包括文学在内的整个上层建筑的性质.文学的对立和冲突,都可以在生产关系的矛盾中找到深刻的根源.每个时代的文学,它的性质和内容总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与一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并且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或迟或早、或快或慢地发展变化.
文学和上层建筑的其他部分互相影响.
文学既受政治、法律、哲学、宗教、道德、其他艺术的影响,同时又对它们发生影响.例如文学创作会受到某种哲学思想的支配,表现一种特定的道德观念,在宗教势力强大的时候还可能成为宗教的奴婢,等等;另一方面,文学也在鼓吹、宣传或反对、批判这一种或那一种的哲学、道德、宗教的观点,影响着这些意识形态.
文学在与上层建筑其他部分的关系中,以同政治关系为最密切、最重要.这是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经济的强有力的保卫者,在上层建筑诸因素中最靠近经济基础,占据着主要地位.经济基础对文学的作用和文学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通常经过政治这个中介因素发生.
文学离不开政治,文学经常是政治的晴雨表,或明或暗、明或暗、或直接或曲折地反映着政治斗争和变动,并且影响着政治的发展.文学同政治的密切关系,不仅表现在具体的作家、作品同政治的关系上.就是文学运动、文学思潮、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风格和流派,甚至文学形式的变革等,也无不同政治有关.一定的文学还必须有一定的政治的保护和支持.当然,文学同政治的关系,是上层建筑内部的关系,不是从属关系.
文学对社会的反作用是能动的.
人类以一定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组成社会.文学不仅认识社会,还评判社会;不仅再现社会,还艺术地再造社会;不仅接受社会的选择,还反过来选择社会;不仅为社会塑造,也反过来塑社会.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能动的反映论.它高度重视人脑在反映中的能动作用,认为意识对物质的反映不是僵死的、呆滞的,而是积极地指向实践,精神的因素可以转化为物质的力量,人认识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创造着客观世界.
具体说来,首先,文学在描写社会现象时揭示着生产关系的本质.文学当然要细致入微地描绘社会现象,勾画出社会现实的图景,以便让人们了解社会现关的基本面貌和状况.但仅仅到这一点还不够.因为文学的反映不是镜子的反映.文艺复兴时期的文艺家把文艺看作是社会人生的镜子,这尽管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但也有缺陷,容易导致对文学反映的简单理解.文学不但要反映出社会是怎样的,还要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是这样,要探求社会现象何以如此的种种原因,要指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一句话,要揭示社会的本质.
巴尔扎克用为一个现实主义大师,非常强调文学要“严格摹写现实”,同时他又问道:“可是,为了得到凡是艺术家都会渴望的赞词,不是应该进上步研究产生这些社会现象的多种原因或一种原因,寻找出隐藏的广大的人物、热情和事故里面的意义么?”
其次,文学在认识社会的基础上还要评判社会.文学家是带着一定的价值观念和标准去反映社会的,因此当他在认识他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现实时,不可能不置可否,而是参照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标准对社会现实作出自己的评判,指出这一社会哪些地方还不尽人意,哪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并把这一切融汇在对这一社会的具体描绘中.巴尔扎克在我们前面引述的那段话之后接着又说:“在寻找了(我没有说:寻到了)这个原因、这种动力之后,不是还需用要对自然法则加以思索,看扎克各个社会在什么地方离开了永恒的法则,离开了真,离开了美,或者在什么地方同它们接近吗?”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暴露出来的种种丑恶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如果一部文学作品只是描绘生活而毫无对生活的评判,无论那描绘多么逼真、生动,作品的价值也要大打折扣.试想杜甫的伟大,不正在于他对黑暗现实的揭露和抨击,对人民苦难的深切的同情,以及由此显示出来的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吗?
再次,文学在再现社会基础再造社会.艺术家在创作作品,反映生活时,会根据自己的思想、情感、愿望和理想,通过虚构,对现实生活加以补充、重建.
高尔基所说的“我们的艺术应该就得比现实更高,并且在不使人脱离现实的条件下,把它提升到现实以上,就是要求艺术家应该在再现现实基础上再造现实.如此,艺术才更有价值.”
从文学对读者的直接作用这个角度看,作为意识形态它必然会影响到公众的心理和情绪、观念和行为,从而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其实,无论是孔子还是柏拉图,在解说诗歌的本质时,都是从这个角度着眼的.孔子强调诗的讽喻、教化作用,而柏图则要将那些诱人沉湎于享乐的,败坏社会道德的诗人们从他的理想国中驱逐出去.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大都是文艺家,在当时的以人道反神道的伟大斗争中,文学是起到了“排头兵”作用.十八世纪的欧洲启蒙思想家们也是紧紧抓住文艺这个有力的武器宣传们们的自由、搏爱、平等的思想.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由于斯陀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起了巨大的鼓动作用,当时的林肯总统竟说这场战争是由一个“小妇人”引起的.在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无产阶级的革命家们也无不看重文艺的社会作用,希望文艺家投身于革命,反映革命的进程,以自己的作品推动革命的发展.文学史上的那些最伟大的作家,之所以愿意把他们的全部生命交付于文学事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意识到文学对民众精神的巨大影响和巨大的社会作用.巴尔扎克曾不无夸大地说:“帝王统治人民不过一朝一代而已;艺术家的影响却能绵延至整整几个世纪;他能使事物改观,他决定变革的形式,他左右全世界并起着塑造世界的作用.”如果说巴尔扎克的看法有些夸大其词,鲁迅先生的见解就客观多了.鲁迅在解释他为什么写小说时说过,他而对着的是一个“病态的社会”,“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因为在他看来,“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
由此可见,所谓文学对社会的反作用,说到底就是通过文学对社会的能动反映,通过文学对社会公众的精神影响,最终达到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产生实际的作用.没有这种实际的作用,文学对社会的反作用只能是一句空话.所以,文学绝不像“唯美主义”者所说的,仅仅是摆着好看的“花瓶”,是单纯供人消遣的娱乐.文学实际是社会机体上的一个必不可缺的“器官”,在社会发展中充当着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
当然,无论文学的社会作用多么重要,只能是在经济、政治支配之下的反作用,这种作用是有限度的,不能把它夸大到不恰当的地步.中国近代著名的改良主义者梁启超说过:“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梁启超鼓吹小说革命是完全合乎时宜的,但把小说摆到整个社会之上,把小说革命看作整个社会革命的先决条件,这种过分拔高文学的观点就不正确了.还是鲁迅先生说得较妥当:“各种文学,都是应环境而产生的,推崇文艺的人,虽喜欢说文艺足以煽起风波来,但在事实上,却是政治先行,文艺后变.”文学能够影响人的政治思想和行为.但文学不能决定政治的变化,相反,文学的变化取决于政治的变化.例如,无产阶级文学就是无产阶级政治深入发展的条件下发展壮大起来的.
文学在总体上有哪些三大基本社会作用?试举例论证
文学三大基本社会作用是: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审美作用
文学的审美教育是通过直觉的方式作用于阅读主体的,凡进入审美境界的阅读,阅读者都是持有“无所为而为”的心态的,都是把文学作品当作独立绝缘的意象来看待的,这其中不包含有任何实用的目的和科学的认识。正因为如此,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和文学的认识作用、教化作用是截然不同的。笔者以为,当我们谈论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的时候,不应该把文学的认识作用和教化作用涵盖进来。即使是文学的娱乐作用,虽然它与审美教育是密切相关的,但也应该区别出其中的审美因素和非审美因素,这样才更有利于我们阅读和鉴赏文学作品,也更有利于指导学生阅读和鉴赏文学作品。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以理性的方式来把握的,用的是一种科学分析的方法,其目的是引导人们认识社会,认识自然,认识人生,文学作品对人们心灵世界的影响固然有这方面的认识作用,但这不是文学作品的主要功能,更不是其本质特征。文学作品的教化作用当然是显而易见的,历代统治阶级无不利用文学的这一功能对劳动人民进行思想统治。但是,由于教化这种作用方式的明显的政治目的性,决定了它与审美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
千百年来,中国儒家文化中那种根深蒂固的“微言大义”式的文学功能阐释,一直把文学作为政治和道德的附庸来作贱。“不学诗无以言”,不是告诫人们要以诗意栖居的方式来构建生活形态,说出话来都要带有诗情画意,而是说,“诗”作为一种政治和道德经典,其中许多诗句都已成为政治和道德格言,可以很有效地应用于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虽然人们也很看重这诗中“文”的色彩,但它和现代意义上的审美方式还是格格不入的。“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夫鸟兽草木之名。”这几句话主要是谈《诗经》的认识和教化作用,显然,当时的孔子并不是把《诗经》当作文学样式来阐述的。
但是,儒家这种“微言大义”式的文学功能阐释传统影响深远,直至今天,我们有些人对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的认识,还远没有跳出这一樊笼。把认识作用和教化作用包含在审美教育作用之中,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这种把认识、教化与审美作用不加区别地混在一起的文学功能阐释方式,极大地弱化了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其明显的遗患是:人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首先不是关注其美学形式,而是其思想内容;人们对文学作品的吸收方式不是感受性的体验,而是理解性的认知;人们不是在接受文学形式美的同时,潜移墨化地受到作品内容的熏陶感染,而是在主题思想先入为主的基础上,对作品内容做精确的“科学”式的分析,从而达到“教化”的目的。人们忽视了文学作品的艺术特点,漠视了它的多义性、模糊性、主观性和不确定性,而是多给予一元的解读,客观的定论。总之,在强调文学作品的认识作用、教化作用的前提下,模糊了人们对文学和其他文章样式的区别,理解越位于感受,认知代替了感知,使文学阅读和教育的效益大为降低。于是,人们不习惯于审美鉴赏,而热衷于分析归纳;于是,“小说反映了……的社会现实”,“剧本揭露了……的制度”,“诗歌表现了……精神”, “散文传播了……思想”这些霸权式的话语方式,一直如黑色的云雾笼罩在文学解读领域的上空,挥之不去。特别是对下一代进行文学教育的时候,语文教师阐释文学作品的视角,走不出受制于主流意识的陈旧文学理论的范畴,在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思维与语言的关系,形象与生活的关系等问题上,观念老化,现代意识匮乏,多数教师对本体论阐释学、接受美学等全新的文学阐释理论知之甚少,更不能以新的视野来指导学生对文学作品进行阅读和鉴赏。
文学的审美教育是通过直觉的方式作用于阅读主体的,凡进入审美境界的阅读,阅读者都是持有“无所为而为”的心态的,都是把文学作品当作独立绝缘的意象来看待的,这其中不包含有任何实用的目的和科学的认识。正因为如此,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和文学的认识作用、教化作用是截然不同的。笔者以为,当我们谈论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的时候,不应该把文学的认识作用和教化作用涵盖进来。即使是文学的娱乐作用,虽然它与审美教育是密切相关的,但也应该区别出其中的审美因素和非审美因素,这样才更有利于我们阅读和鉴赏文学作品,也更有利于指导学生阅读和鉴赏文学作品。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以理性的方式来把握的,用的是一种科学分析的方法,其目的是引导人们认识社会,认识自然,认识人生,文学作品对人们心灵世界的影响固然有这方面的认识作用,但这不是文学作品的主要功能,更不是其本质特征。文学作品的教化作用当然是显而易见的,历代统治阶级无不利用文学的这一功能对劳动人民进行思想统治。但是,由于教化这种作用方式的明显的政治目的性,决定了它与审美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
千百年来,中国儒家文化中那种根深蒂固的“微言大义”式的文学功能阐释,一直把文学作为政治和道德的附庸来作贱。“不学诗无以言”,不是告诫人们要以诗意栖居的方式来构建生活形态,说出话来都要带有诗情画意,而是说,“诗”作为一种政治和道德经典,其中许多诗句都已成为政治和道德格言,可以很有效地应用于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虽然人们也很看重这诗中“文”的色彩,但它和现代意义上的审美方式还是格格不入的。“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夫鸟兽草木之名。”这几句话主要是谈《诗经》的认识和教化作用,显然,当时的孔子并不是把《诗经》当作文学样式来阐述的。
但是,儒家这种“微言大义”式的文学功能阐释传统影响深远,直至今天,我们有些人对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的认识,还远没有跳出这一樊笼。把认识作用和教化作用包含在审美教育作用之中,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这种把认识、教化与审美作用不加区别地混在一起的文学功能阐释方式,极大地弱化了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其明显的遗患是:人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首先不是关注其美学形式,而是其思想内容;人们对文学作品的吸收方式不是感受性的体验,而是理解性的认知;人们不是在接受文学形式美的同时,潜移墨化地受到作品内容的熏陶感染,而是在主题思想先入为主的基础上,对作品内容做精确的“科学”式的分析,从而达到“教化”的目的。人们忽视了文学作品的艺术特点,漠视了它的多义性、模糊性、主观性和不确定性,而是多给予一元的解读,客观的定论。总之,在强调文学作品的认识作用、教化作用的前提下,模糊了人们对文学和其他文章样式的区别,理解越位于感受,认知代替了感知,使文学阅读和教育的效益大为降低。于是,人们不习惯于审美鉴赏,而热衷于分析归纳;于是,“小说反映了……的社会现实”,“剧本揭露了……的制度”,“诗歌表现了……精神”, “散文传播了……思想”这些霸权式的话语方式,一直如黑色的云雾笼罩在文学解读领域的上空,挥之不去。特别是对下一代进行文学教育的时候,语文教师阐释文学作品的视角,走不出受制于主流意识的陈旧文学理论的范畴,在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思维与语言的关系,形象与生活的关系等问题上,观念老化,现代意识匮乏,多数教师对本体论阐释学、接受美学等全新的文学阐释理论知之甚少,更不能以新的视野来指导学生对文学作品进行阅读和鉴赏。
所谓文学的审美作用,就是娱乐功能,也就是文学活动使人们获得快乐的效用。鲁迅在世纪之初接受了西方文学观念后曾经指出:"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以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他强调的也正是文学等"美术"即艺术所包含的娱乐性。我国的文学传统历来强调"文以载道",对文学娱乐功能的认识较多局限于小说、戏曲等非正宗样式的领域里。现代文学的发展中,则长时期强调文艺的政治功利性,忽视、排斥乃至绝对否定文学艺术的娱乐功能。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文艺的娱乐功能才逐步受到正视和重视,昔日文学死板的面孔也变得和蔼可亲起来了。
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认识误区。
片面强调文学娱乐功能在生理层面上的实现
快乐是一种心理现象,导致快乐产生的原因和获得快乐的途径是多样的。由视觉、味觉、听觉等引起的生理快感,并非人类所独有,动物也有这种本能性的功能,只是这种快感本身并无社会内容。而美感作为人类所特有的感觉,则伴随着丰富的社会内容,是一种感性体验与理性认识相联系的精神愉悦。娱乐是人类在基本的生存和生产活动之外获取快乐的非功利性活动,它包括生理上获得快感,更主要是指心理上得到愉悦。将娱乐仅仅归结为感性的消遣、感官的快乐,认为娱乐活动所满足的仅仅是一种低级的生理欲望,而不可能是高级的心理需要,是一种过于狭隘的认识。我们不排除人类的某些娱乐方式或某些人的娱乐活动只局限于生理快感的层面上,但也不应该由此得出结论认为所有的文学作品的娱乐功能都只能或应该停留在这个层面上,更不能因此认同庸俗、丑陋甚至伤风败俗、扭曲人性的娱乐方式和趣味,而放弃提倡健康、高雅、完善人性的娱乐方式和趣味。
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审美活动,具有明显的娱乐功能,但毕竟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出现和存在的,是人类多种实践活动的一种。它贯穿着人自由自觉的特性,应该与人的基本生存要求相符合,对社会人生的生存发展完善有益,达到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因此,在文学活动中,娱乐性与理性、娱乐的个体性与社会性都不应是对立的,娱乐并不等于排斥理性的思考,也不等于排斥社会性的内容。文学等艺术形式和其他娱乐一样,当然可以使人得到一定的感官的满足。但这种感官的满足既可以引起人们思想的疲乏,也可以引起思想上的震撼和思考,关键在于作品有无深刻的思想性,在于作家写什么,怎样写。在我们当前的文艺生产中,不少人热衷表现男欢女爱,突出乱伦、通奸、凶杀,津津乐道高级宾馆、海滨浴场、豪华别野墅,以此刺激消费者的视觉和听觉,引起强烈的生理反应。其目的当然和由此引起的商业效应相联系,但也和对娱乐功能的宣传误导不无关系,其负面影响不可忽视。
将文学的娱乐功能与教育功能孤立开来,对立起来
有人认为过去文学发挥的主要是政治教化功能,现在应该主要是娱乐功能了。这种看法有片面性。文学的娱乐功能不是偶然的、外围的功能,也不是孤立的、单一的功能。它是文学的审美观照功能必然带来的普遍性效果之一,是文学多种功能的一种。文学的社会功能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系统:第一个层次是审美观照功能,这是由文学的基本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最基本最核心的社会功能。只有具备了这种基本性质和特点,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和文学活动;也只有具备了这种功能的因素才成其为文学的社会功能。第二个层次是由文学的审美观照功能而必须产生的其它一些社会功能,这主要包括认识、教育、娱乐和交际功能。至于第三个层次,则是由第一、二两个层次派生出来的受到一定时空限制的文学功能。例如:文学作为阶级斗争的武器的功能,文学作为宗教宣传的工具的功能等等。在这个系统中,娱乐和教育都是由审美观照功能派生出来的功能。如果将它们当作文学基本的功能,就可能导致忽视以至抹煞文学的自身特点,从而削弱文学的社会功能。
文艺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欧洲文艺史上一个长久争论的问题。快感,教益,还是快感兼教益?三种答案都各有很多的拥护者。应该说,还是后者较为符合一般情况。正因为文学作品不可能不体现作者对世界人生的思考,所以文学作品也就不可能不对读者和观众产生思想的影响即发挥思想教育功能。样板戏有娱乐功能,《戏说乾隆》一类所谓纯娱乐片也有思想教育功能。虽然有个别的艺术样式或艺术作品基本不涉及思想性,例如杂技带给人们的基本上是纯技艺的欣赏。但文学却是各种艺术中最具思想性的样式,试想如果抽掉文学作品中鲜活深厚的思想内容,完全消解它的思想性、社会性而只剩下娱乐性,其所能实现的娱乐功能的品位和价值也要大打折扣。
将文学的娱乐功能等同于一般娱乐活动
打球是娱乐,打牌是娱乐,看戏是娱乐,看小说也是娱乐,各种娱乐形式所起的作用有一致的地方,即引起快乐,而且这种活动和人的具有明确功利性目的的活动有所区别,如在极度疲劳时睡觉、在饥火烧肠时饱餐,都可以获得极大的快乐,但一般并不将这些活动视为娱乐活动。同时,在参与或观赏这些似乎摆脱现实、忘记一切的纯娱乐活动的过程中,人们也获得一定的自由享受的乐趣,并且也有可能获得对现实的某种超越性的体验。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是在这些纯娱乐性的活动中,也完全可能包含审美的因素,娱乐和审美显然不是绝然对立的。但是,各种娱乐活动在获得快感的性质、产生的作用等方面又有不同。麻将、台球、扑克等纯娱乐活动带给人们生理上的刺激,但也很难说仅仅是生理上的快感。整天坐着不动打麻将、甩扑克,生理上未必舒服,人们从这些活动中获得的主要还是一种心理上的补偿、愉悦和振奋。
和上述纯娱乐活动不同的是,文学的乐趣主要在于通过审美得到自由享受与审美快感。正如韦勒克所说:"文学给人的快感,并非从一系列可能使人快意的事物中随意选择出来的一种,而是一种'高级的快感',是从一种高级活动、即无所希求的冥思默想中取得的快感。"从这一点来讲,文学和其他娱乐活动的娱乐功能并不能等同;文学的娱乐功能与审美功能也不能够完全等同,不能因为由审美而产生快乐,便认为审美即等于娱乐,文艺的本质特点就是娱乐性。文学的这些娱乐功能并不能也不应该取代其它娱乐方式的作用。因此也不应该要求文学和其他娱乐形式例如麻将、扑克发挥一样的娱乐功能。这种要求是不适当的,也是不现实的。如果对此没有清醒的意识,就容易助长文学生产中的媚俗倾向。
片面强调文学创作活动的自娱功能忽视文学娱人的社会效果
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文学界有人强调文学的自娱功能,视文学为作家的"游戏",所谓"玩文学",所谓"写作便是我的娱乐方式"之类的说法就是这种倾向的反映。文学确实不但有娱人的功能,也有自娱的功能。白居易曾经这样描述自己和诗友之间的关系:"小通则以诗相戒,小穷则以诗相勉,索居则以诗相慰,同处则以诗相娱。"可见即使是在相当强调文学功利性的古人那里,写诗读诗也可以是一种娱乐;但是,作者写作自娱是个人的事情,写作与朋友互娱是个人之间的事情,外人往往不知道也难以置评;而多数作家的作品却不是只给自己或少数几个人看的,通常总发表或出版,要公众阅读、购买,要达到娱人的功效。而自娱和娱人并不互相脱离,有什么样的自娱追求,自然会有什么样的娱人效果。这样一来,自娱趣味的高低文野之分便不能不和娱人的社会效果连在一起。
不同受众的娱乐要求是不一样的。娱乐的内涵本来就是多层次多侧面的,就个人的娱乐兴趣而言它也是多层次多侧面的。因此,文艺作品是否能够发挥娱乐功能,能够发挥何种娱乐功能,发挥多大的娱乐功能,不但取决于作品本身,而且取决于接受者的态度,即接受者如何看待作品、对待作品。就社会群体而言,需求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交响乐的欣赏者和通俗音乐的追星族,都从各自的欣赏活动中得到乐趣。街头巷尾的对弈者和高尔夫球的搏杀者,都从各自的参与中得到乐趣。西方现代派文学和中国古典小说的读者,都一样从白纸黑字中欣赏到文学的奇光异彩。但是,这些乐趣又都有明显的差异。作者不应忽视读者趣味和要求的多样性而俯就低俗者,更不应该将自己的并不高尚健康的艺术趣味强加于读者。
毋需讳言,在克服多年来禁欲主义偏向的同时,生活中和文化上的享乐主义倾向正在我们的社会中滋长。享乐主义将追求感官快乐作为人生的惟一价值目标,而文化上的享乐主义则将满足感官快乐视为文化的惟一功能和最高目标,将高级的、复杂的审美过程解释成为简单的、粗鄙的感官刺激和反应。文学上对娱乐功能的种种片面认识,正适应了这种文化享乐主义发展的需要,妨碍先进文化的建设和发展,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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