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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温州打火机论文图表

发布时间:2023-12-09 14:45

反倾销温州打火机论文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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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温州打火机事件透视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应对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关税保护措施受到极大限制,技术保护措施日益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与经济优势,制定了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给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设置障碍,这已成为我国“入世”后外贸出口最为隐蔽、最难逾越的贸易壁垒之一。如何突破贸易技术壁垒,将成为今后较长时期内为确保我国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而必须化解的一道难题。
  一、温州打火机事件梗概
  2001年10月2日,温州打火机协会副会长黄发静收到了贸易合作伙伴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会长克劳斯·邱博一份电函,告知欧盟正在拟定进口打火机的CR法规草案。这是欧盟对1994年美国CR法规的“克隆”。其核心内容,即规定进口价格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要加装一个5周岁以下儿童难以开启的装置即安全锁,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由此,素有“打火机王国”之称的温州打火机行业即将遭受一场灭顶之灾。
  温州打火机以价廉物美、品种繁多等优势打破了日本、韩国、欧盟等一些国家垄断世界打火机市场的局面。目前,温州拥有打火机生产企业(户)约500余家,年产打火机8.5亿只,出口量约占总产量的80%,约占世界打火机市场份额近70%。因温州打火机的外贸出厂价基本上是1欧元左右,在欧盟市场极具竞争力,市场份额曾一度高达80% 。欧盟在著名的BIC公司、东海公司等打火机制造商的压力下,启动有关程序拟定涉及国际贸易的CR法规。该法规于2002年4月30日获得通过,并将在2004年强制执行。CR法规的出台,意味着温州生产的价格在2欧元以下、装有燃料的玩具型打火机将被禁止在欧盟上市。此消息传出后,温州的打火机出口受到严重影响。据悉,每年的岁末和年初都是温州打火机接收订单最旺盛的季节,而2001年入冬以来,接到的出口订单明显减少。可以预见,一旦CR法案开始执行,目前设计生产的温州打火机在欧盟市场上将受到极大冲击,这已有先例。早在1994年美国关于类似CR法规的实施,就使温州打火机产业受到重创,8年来温州打火机在美国市场节节败退,现在的出口量只相当于出口欧洲市场的1/5。温州打火机事件是一起利用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保护本国产业的典型案例,也是我国“入世”后,在国际贸易领域第一次遭遇WTO成员方的技术壁垒。

  二、CR法规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冲突分析
  WTO体系下对贸易技术壁垒进行约束的主要是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以下简称TBT协议)。TBT协议由1个序言、15个条款和3个附件组成。它包括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各国应该认识到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能为提高生产效率和推动国际贸易做出重大贡献,鼓励各国制定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1 二是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等不会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2 三是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保护其出口产品质量,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和防止欺骗行为,但不能用这些措施作为对同等情况的国家进行歧视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3 四是国际标准化有利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4
  从表面上看,CR法规制定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的需要,符合TBT协议的有关规定,但仔细分析TBT协议,我们将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1、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TBT协定允许各国基于合理的目标自由制定自己的技术法规,5 但是这种自由是有限度的,即“各成员国应确保技术法规的制订、采纳或实施,不应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6 TBT协定对技术法规制定自由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限制:一是法规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保卫国家安全的需要、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和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7 二是各成员方应按照产品的性能要求,而不是按照设计特性来阐述技术法规 ;8三是如果导致采用有关技术法规的情况或目标已不存在,或者,如果情况或目标发生变化后,能采用更少的贸易限制的方式时,则这些技术法规应予取消9 ;四是不应不适当地扩大不执行该技术法规所导致的风险的后果。而评估此类风险的后果时,应考虑到有关的因素,尤其是有效的科学和技术信息,有关的加工技术或产品拟定的最终用途10 TBT协议还对合格评定程序从时11、费用12 、便利程度13 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限制,要求不得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而CR法规直接违反了TBT协议中“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温州出口的打火机安全性很强,已通过国际通行的ISO9004安全标准,迄今尚未出现威胁儿童安全的有关案例。二是性能方面,温州出口的打火机虽然没有安装安全锁,但一律采用金属外壳保护,不易被儿童开启,与易开易点的一次性打火机存在明显差别。三是欧盟在无任何证据证明温州打火机对儿童安全存在影响的情况下,不适当地夸大了不执行CR法规对儿童安全所导致的风险。
  2、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非歧视”原则。与WTO体系下的其它协议一样,TBT协议中的非歧视原则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制度方面。TBT协议要求所制定的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不应在外国产品之间或本国产品与外国产品之间产生歧视待遇。14 在欧盟打火机销售市场上,除了中国的打火机没有安装保险锁外,日本、韩国也有几款打火机没有安装保险锁。尽管从安全角度考虑,两者性能是一样的,但仅仅因为这些国家生产的打火机价格在2欧元以上,而未出现在CR法规禁止进口之列。因此,CR法规从本质上来说是在中国产品和其它外国产品之间产生了歧视待遇。
  3、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统一性”和“等效性”原则。TBT协议鼓励成员国使用已存在的国际标准或相关部分,除非由于诸如基本气候或地理因素或基本技术问题对实现其合理的目标来说,这些国际标准或相关部分,显得无效或不适当 15(即统一性原则)。TBT协议还规定,如果另一个成员的技术法规可以满足本国的政策目标,成员国可以采取另一国的有关法规为等效技术法规16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其制定的ISO9004安全标准具有国际性。温州的打火机已通过国际通行的ISO9004安全标准认定,而欧盟也无法证明 ISO9004在欧盟境内的无效性。
  4、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技术援助”原则。TBT协议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提出对于发展中国家采取特殊待遇。这种待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成员方在制订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时,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发展、资金和贸易特殊需要;17 二是发展中国家可以按照它们的技术和社会经济的特殊情况,采纳某些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便保持与它们的发展、需要相一致的当地的技术、生产方式和工艺。各成员方认识到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成员方采用不适合它们的发展目标、资金水平和贸易需要的国际标准,作为它们自己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检验方法的基础。18 三是国际标准化机构可以根据发展中国家成员方提出的要求,就某些对发展中国家有特殊利益的产品制订国际标准 19。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的,理应享受到以上特殊待遇。目前,全世界公认的有防止儿童开启装置的打火机安全锁约有9种,常用的有5种,而这些技术已全部获得专利。因此,中国企业自主研究新安全锁的空间很小,温州打火机生产商只能花费巨资向欧盟购买专利。即使温州打火机企业的资金实力能够承受巨额的专利费用,其产品成本也必然大幅度提高而失去竞争优势,将直接导致温州打火机业遭受重创并被挤出欧洲市场。这充分说明CR法规的制订者没有考虑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立场。
  5、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透明度原则。为了尽量减少各国利用技术壁垒影响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可能性,TBT协议对透明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1)凡不存在有关国际标准或拟制定的技术法规中的技术内容与有关国际标准中的技术内容不一致,且如果该技术法规可能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则各成员应该在早期适当的阶段,以能够使其他成员中利害关系方知道的方式,在出版物上发布有关提议采用某一特定技术法规的通知;20 (2)应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的时间以提出书面意见,并请求讨论这些意见,并对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的结果予以考虑。21 而欧盟早在1998年就制定了CR法规的草案,我国作为欧盟打火机的重要出口国却直至2001年10月才通过非官方途径知道,欧盟显然违反了TBT协议的告知义务,使我国错过了提交相关意见的时机。
  三、温州打火机事件的启示
  国际市场上贸易摩擦的“战火”遍及全球的每一个角落。根据国家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统计,我国的出口企业中有一半以上遭遇过国外“技术壁垒”,每年因此损失约数百亿美元。仔细探究此次温州打火机事件的实质,可概括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两种比较优势的对决,即发达国家技术优势与发展中国家成本优势的较量。由于担心成本优势对技术优势的抵消作用,发达国家往往用技术壁垒为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口设置“连环套”。温州打火机屡遭出口限制的事件表明,解决的方法要么增加成本丧失价格上的比较优势,要么放弃欧盟市场;在专利问题上也是如此,要么购买发达国家的安全锁专利,要么自行开发而贻误商机。发达国家就是这样利用技术标准或专利技术,抵消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价格优势,实现技术壁垒的目的。
  对于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出口产业而言,温州打火机遇到的问题带有普遍性。更令人担忧的是,现在国内某些企业仍习惯于传统的价格和成本竞争,而不适应于日益广泛的技术标准竞争。因此,从出口企业的角度出发,为克服贸易技术壁垒,应当完成以下转变:(1)克服传统的单纯价格竞争手段,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意识,把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作为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环节;(2)立足于国际标准,紧跟世界潮流,大力开展各种国际标准的认证工作,使企业产品在技术、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3)积极主动地研究、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TBT措施限制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市场和产品的特点寻求打破TBT措施限制的对策。
  从政府角度出发,应尽快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在中国“入世”之后显得尤为迫切。当前的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协助企业及时了解国际贸易的新动态和新法规,强化企业的规则意识,增强企业对WTO统一规则的应变能力;(2)进一步加大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按照国际通行的统一规则来建立质量体系,促使质量管理行为与国际惯例接轨;(3)按进出口对象和产品类别,全面收集、跟踪国外的TBT措施,建立TBT信息中心和数据库,认真研究主要贸易伙伴国TBT措施对我国相关产品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打破技术贸易壁垒,扩大出口;(4)运用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以及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坚决抵制发达国家违反TBT协议的贸易技术壁垒,维护我国产品在出口国国家和地区应享有的平等待遇。
  最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当今的国际贸易战中,发达国家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已经处于新的利益共同体中。建立政府领导下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性产业预警机制,是WTO自由贸易目标及其规则的客观要求。中国“入世”后,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结果不仅仅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实力,还受到行业协会发展状况等“外部因素”的约束。相对发达的行业自治组织赋予了国外企业相对于中国企业的团队竞争优势,亲眼目睹正式或非正式的外国商会在北京进行的卓有成效的公关活动,我们就不能不为民族企业的命运担忧。试想,先天不足又处于散兵游勇状态的中国企业,如何能与实力强大且组织有序的外国企业军团开展有效竞争呢?同时,国内行业协会发展缓慢,与国外贸易伙伴缺乏相对应的民间性沟通与对话,也是许多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源之一。2001年12月,中日两国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农产品贸易战。协议提到“通过政府和民间两个渠道,探讨并加强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并提出“双方民间组织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农产品贸易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引导两国农产品种植、生产和贸易的良性发展”。至于这场争端的起因,除了日本企业的“开发进口”之外,中日双方专家和舆论都提到“无协调机制,无民间渠道”是重要原因。因此,为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与改善政府职能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协会的作用与职能,即立足于国际市场,针对各行业的生产规模、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创新能力、技术标准、产品结构等一系列情况进行研究和对外交流,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动态数据和分析报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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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儿童防护法规卷土重来 温州打火机在劫难逃?
上月底,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技术顾问洛兹专程来到“中国金属外壳打火机生产基地”温州,向温州日丰打火机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发静传递消息称,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已再次把“CR法案”(ChildResistanceLaw,即儿童防护法规:售价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锁”)列入其议事日程,并将对该法案进行重新修订。

这则消息,让曾因牵头抵制“CR法案”而夺得2003年CCTV年度经济人物的温州烟具协会副会长、温州日丰打火机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发静很是不安,“一旦欧盟启动‘CR’修订法案,温州乃至全国打火机极有可能面临全线退出欧盟市场的危险”。

“专利”挡道温州打火机

“物美价廉”的温州打火机为何如此惧怕“CR法案”?从表明上看,企业不过只需加装安全锁而已,这项操作对温州企业来说,可谓简单之极。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对此黄发静一语道破玄机,关键是温州几乎所有的打火机企业,在欧盟国家并未取得产品销售的专利权。

已占据全球市场较大份额的温州打火机,在海外同类产品竞争中明显具有低价格优势,直接冲击了国外打火机生产商的利益,这无疑是令美国、欧盟启动“CR法案”的主要原因。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打火机制造基地,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和福建3大片区,年产量占世界总销售量的2/3以上。而浙江打火机出口占全国2/3左右,其中“主产区”温州年产的金属外壳打火机高达6亿多只。

在我打火机出口保持强劲势头背景下,欧美同行生产商的贸易保护态度也日益强硬。此时温州打火机海外注册专利权缺失的“辫子”,自然就成为欧美企业限制我产品出口的主要“把柄”,但令温州打火机企业普遍尴尬的是,全球几乎所有的打火机专利技术,都掌握在欧美等企业手中。黄发静说,“数量众多的温州企业,如要研制出每款结构、款式都不雷同的产品,那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另外,欧美专利注册费用之高、时间之长也令温企望而却步。目前一款打火机专利在欧美注册需要半年以上时间,注册费用在3万元人民币左右。而一家温州企业一般年产打火机就有上百款,全市企业年产打火机更是多达10000多款。对于规模小、实力弱且竞销激烈的温州打火机企业来说,专利注册几乎等于在做“吃力不赚钱”的“傻事”。

三分之一浙企出口遭技术壁垒

“CR法案”风波是近年来浙江外贸遭遇的缩影,据浙江外经贸研究人士估算,目前浙江至少有1/3出口企业受技术性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影响,涉及金额每年达30亿美元,相当于出口额的6%左右。

而力图打造“国际性轻工城”的温州,更是浙江乃至全国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灾区”。温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林利分析,与打火机遭遇欧美“CR法案”一样,目前温州服装、鞋革、低压电器等优势产业,也均已不同程度遭到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且涉及产品范围在扩大。

温州市外经贸局公平贸易处有关负责人透露,“温州企业遭遇国外技术壁垒的具体涉案金额目前尚未详细统计,但可以肯定是的,技术壁垒对温州出口产品造成的影响远甚于反倾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主管“知识产权”案件)法官方双复认为,以专利侵权为代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目前正被持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所利用,由于技术壁垒大都以“符合科学、经济、社会和人类健康发展”的形式出现,更具较大的合理性、隐蔽性和策略性,已成为影响浙江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

CR法案备忘录

1994年,美国实施CR法案,即售价在2美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锁�。温州打火机自此从美国市场上节节败退,目前,出口美国的打火机不足出口欧洲市场的五分之一。

1998年,欧盟制定了CR草案,即售价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锁”。草案待欧盟成员国表决。

2001年10月2日,欧盟打火机进口商协会会长克劳斯·邱博致函中国温州打火机协会,欧盟制定的打火机CR草案将在不久进行表决。

2002年3月21日,温州打火机协会会长李坚、副会长黄发静、秘书长林嵘等组成交涉团在国家外经贸部公平交易局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前往欧洲。

2002年4月30日,欧盟标准化委员会主持就CR法案进行表决,CR法案正式通过。

浙江遭遇反倾销的例子

  1.浙江温岭制鞋企业首次反倾销应诉获胜

  中广网杭州8月18日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王文婷)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查,欧盟日前正式裁定我国劳保鞋出口反倾销案绝对胜诉,位于浙江温岭泽国镇的浙江喜来登鞋业作为应诉方之一取得了满意的结果。浙江温岭制鞋企业首次应诉反倾销调查圆满收场。

  去年6月间,欧委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从我国进口的两个税则号下的劳保鞋正式开始反倾销调查,浙江喜来登鞋业也涉及此案,如果调查确认有反倾销行为,那么该企业五年内的损失将超过5000万元。

  对欧盟反倾销应诉工作,浙江温岭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当月,温岭市外贸局、温岭市工业经济局和温岭市鞋革业商会就邀请了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来温岭为出口企业作反倾销培训和现场指导,并组织22家鞋企赴温州参加由商务部主办的“应对欧盟劳保鞋反倾销协调培训会”,及时了解掌握应对反倾销的各种程序规定和技巧。喜来登鞋业正是期间在律师指导下开始了应诉工作。

  浙江温岭市外贸局领导在总结这一案例时认为,喜来登鞋业反倾销胜诉的事例再次启示温岭企业家们,企业是应诉的主体,政府是胜诉的保障,协会(商会)是应诉的桥梁,而专业的律师是胜诉的关键。正是这四方面的成功联动实现了这起中国反倾销史上难得的以“无损害”结果胜诉的成功案例

  2.浙江13家罐头企业应对反倾销

  浙江是橘子罐头生产大省,占全国产量的80%,全世界产量的70%,对欧盟的出口量也在全国各省份中居于首位。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橘子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目前,浙江省已有13家企业正在积极和律师沟通,准备应诉。
  西班牙又发难
  浙江市场导报记者从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了解到,此次反倾销调查是由橘子罐头大国西班牙提请欧盟实施的。今年9月中旬,西班牙加工水果蔬菜国际联合会代表欧共体百分之百柑橘类水果生产量的生产商,向欧委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制作或保藏的柑橘属水果对欧共体倾销,并给共同体产业造成实质损害。10月20日,欧委会对从中国进口的制作或保藏的柑橘属水果发起反倾销程序立案。
  其实,自2004年4月至今,同样是应西班牙企业的申请,欧盟一直对进口橘子罐头实施保障措施(关税配额)。在此期间,出口超过限定配额要缴纳每吨301欧元的从量税。为什么每次发难的都是西班牙,这难道只是偶然的巧合?
  数据显示,欧盟市场的柑橘罐头年销量近10万吨,过去这个市场基本被西班牙垄断。但是近年来,凭借丰富的优质原料和极具竞争力的劳动力资源,中国橘子罐头在欧盟市场异军突起,西班牙的垄断地位已经风光不再。据我国海关统计,我国对欧出口橘子罐头去年为4401.4227万美元,今年1—8月为3989.2093万美元。浙江、湖南、福建、湖北是我国柑橘罐头生产和出口大省。
  浙企积极应诉
  “我们应诉,除了争取2000多吨的欧盟市场份额,还为了给全国同行争口气。”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厂长吴永进说。
  橘子罐头是名副其实的劳动密集型产业,2000吨产品,涉及三四千名工人的生计。不过,作为全国罐头行业的老大,2000多吨橘子罐头只占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全年橘子罐头出口量的十分之一。少了这十分之一的市场,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仍然可以活得很好,不过,正如吴永进厂长所说,在WTO框架下,有道理就要尽力争取,不能不明不白就退出欧盟市场。
  与此同时,受浙江巨大实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北京国纲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也来到衢州,开始为“巨大”应诉欧盟橘子罐头反倾销做准备。浙江巨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巨林告诉记者,“在WTO框架下,应对国际反倾销诉讼责无旁贷,这也是中国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把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契机。”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对反倾销调查,有两方面的对策,一是行业组织提出抗辩意见,二是企业积极应诉。目前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已经接受委托,打算提起抗辩。不过,“行业抗辩成功的案例有是有的,但不太多。企业应诉后,有可能胜诉,也有可能败诉。但如果要保住欧盟市场,惟一的出路就是应诉。应诉一旦成功,关税就可大大降低;而不应诉的话,到时候最大的关税率(有可能达到百分之几百)肯定将落到你的头上。”

  3.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10月13日,温州上市企业——华峰氨纶的股价突然扭转颓势,止跌回升,收盘价报9.78元,比前日大涨4.71%。就在这一天,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基础得知,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作出反倾销终裁,即日起将对之征收0%至61%不等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这场由浙江华峰氨纶、绍兴龙山氨纶和山东烟台氨纶牵头提起、历时两年半的反倾销诉讼终于以我方的胜利而划上圆满的句号,我国大陆地区的氨纶企业争取到了宝贵的5年“保护期”。

  在赚钱的时候就开始准备反倾销

  氨纶,一种合成弹性纤维,主要用于高级休闲服、游泳衣、运动装、针织衫、内衣裤、袜子、医用绑带等领域。

  作为一种高档纺织基础原料,氨纶价格曾一度“高高在上”:1吨普通氨纶的价格曾高达20多万元。我国的氨纶工业起步较晚,很多产品产业化不到10年。而国外这一产业早已趋于饱和状态,急于向外扩张。2001年以后,随着国内氨纶市场需求急增,进口开始急剧增加。

  资料显示,进口氨纶2001年不足1.6万吨,2004年增至近3.6万吨;产品价格也从2001年的6427美元/吨,降至2004年的5513美元/吨。

  然而在2003年,大多数行业内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危机。当时生产一吨氨纶利润能达到1.5万元,许多企业都在加大投资,新上项目。

  2003年下半年的一次行业会议上,一位企业代表提出了氨纶反倾销的问题。这位代表就是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斌。

  “我曾经参与过涤纶和聚酯切片反倾销的工作,知道反倾销诉讼从提出到受理,需要一年的调查期,而从受理到作出初裁又需要一年,再过半年才可作出终裁。”李斌回忆说,“虽然这个行业当时还是黄金时期,但是利润快速下滑的趋势已经可见,必须打提前量才能赢得主动。”

  李斌的想法与中国化纤工业协会不谋而合。由于协会之前一直对重点行业进出口情况进行跟踪,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不久,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相关材料,氨纶反倾销正式提上日程。

  不出李斌所料,就在2004年,由于受到进口氨纶的巨大冲击,氨纶价格和利润都一跌再跌,几乎无利可图,而2005年氨纶行业整体步入低谷。2005年4月13日,商务部正式予以立案调查。

  “为什么等到日子过不下去了才想到反倾销?只要受到了损害,我们就可以利用规则,让痛苦的时间缩短一点,”这是李斌总结出来的经验。

  如何保护产业安全,中间有许多学问

  据了解,我国的氨纶产业投资规模已经达到了200多亿元。这场及时的胜利,保护了我国还处于“幼稚期”的氨纶行业的产业安全,同时,对于其他行业也具有示范效应。

  “温州的企业经常遭到国外的反倾销,这是我们第一次对外反倾销取得胜利。”潘基础颇为自豪地说,“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经常被利用的一个手段,我们也应当利用好它,维护企业、行业的正当权利。”

  “在这起案子中,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代理该起反倾销案的北京市博恒律师事务所贺律师介绍,“在反倾销的案件中,国内的企业往往是竞争对手,如果由企业自己组织,很可能因为费用的问题、谁主导的问题,最后不欢而散。还有一些企业觉得事情多、程序烦,不愿意担责任,别人赢了,就搭便车。而化纤协会不但在企业中做好组织和协调,而且作为集体向商务部反映情况,无疑更有分量。”

  “博恒”的贺律师表示,韩国作为出口导向型国家,在中国之前就遭受过欧美的反倾销“轰炸”,他们在应诉方面已经非常有经验,因此,这次韩国应诉企业最后被征收的反倾销税就比较低。这也提醒我们的企业,无论是提起反倾销还是应对反倾销,都要精通国际规则,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3日代表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向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决定自2006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详见2006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2006年10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80号公告,公布了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案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详见200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根据初裁决定,自2006年10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5%—40.83%)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007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30号公告,对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调查作出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对我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电解电容器纸是公司的主导产品,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2004年和2005年电解电容器纸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01%和62.23%,受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倾销的影响,电解电容器纸的盈利能力逐年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严重影响,2006年,电解电容器纸实现销售收入17,310.8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4.34%。商务部的终裁决定,将有利于公司主导产品电解电容器纸的市场开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现将有关商务部最终裁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为电解电容器纸(未经浸渍或涂布电解质),也称电解电容器原纸;英文名称为:paper for electrolytic capacitor。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8059110。

  电解电容器纸是每平方米重量在150克及以下的一种特种纸,一般用于电解电容器中吸附电解液的基础材料,并与电解液一起构成电解电容器的阴极。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日本高度纸工业株式会社(NIPPON KODOSHI CORPORATION) 22%

  2、大福制纸株式会社(Daifuku Seishi Co.,Ltd.)15%

  3、其他日本公司(All Others)40.83%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07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对自2006年10月20日起至本决定公告之日止,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决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和与之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部分,海关予以退还,不足部分则不再补征。

  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之日前,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不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

  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4月18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复审

  对于上述国家在调查期内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新出口商复审。

  七、期中复审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期中复审。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终裁决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8日

  5.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欧盟于2000年6月对本公司展开反倾销调查,并于2000年8月8 日通知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存在国家项目补助等原因, 不给予本公司市场经济地位 该事项已于 2000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公司经过半年多的积极应诉,现欧盟初步裁定,对本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产品的欧盟进口商加征35.4% 的惩罚性关税,这将使本产品出口欧盟造成极大困难。2000年度本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出口欧盟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10%左右, 该项裁定可能对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抗辩,欧盟的正式裁定结果将于2001年8月份公布。----2001年2月27日

  6.杭州宝晶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公司

  杭州宝晶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0年,出口从2003年开始起步,酒石酸的销售量和出口量均占国内该产品的三分之一。面对欧盟于2004年10月正式提出针对我国酒石酸的反倾销调查,宝晶公司全力投入到应诉中。2006年1月,欧盟宣布了对华酒石酸的反倾销案的最终裁决,宝晶公司获得了国内唯一的零税率待遇。回顾这次反倾销的过程,宝晶公司采取了以下六个方面的积极行动,这些行动对于我国其他企业应对反倾销也具有借鉴意义。一是面对反倾销起诉,涉及企业要作出坚决的应诉决定;二是企业经营要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三是应诉一定要聘请有经验的资深律师代理;四是企业要依靠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中介组织三种力量,开始要政府联络,应诉则必须由企业直接面对;五是对外贸易要科学管理,避免出口产品底价竞争造成倾销;六是要动员进口商主动“游说”进口国的有关反倾销仲裁的组织和政府,加强沟通。

有谁能帮我回答下这道关于倾销的案例题?有急用~~谢谢!

反倾销,是欧美国家在对外贸易中擅用的兵器之一。而中国企业经常成为他们的目标,中国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根据WTO统计,自1979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及盐类反倾销以来,到2001年3月底,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22起,累计涉案金额超过百亿美元,单一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大案有15起。

反倾销是盾,它保护了本地企业,而将别国(或非关税同盟国)产品拒之门外。贸易的创造效应与转移效应,为该国企业带来滚滚财源;但却将国外公司置于死地,且增加了该国消费者的支出。目前,很多反倾销已失去原来之义,而是不管是否倾销都要反,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

很多中国企业就是这样的受害者,因国外反倾销政策而伤痕累累;从五矿化工、轻纺到机电、钢铁等,4000多种商品都深受其害。厦华彩电就走过了艰难的旅程,从欧盟突如其来的反倾销到第三地设厂、开拓新市场,最后连这种迂回之路都被堵死,真是走投无路、欲哭无泪。

正所谓“否极泰来”,事物又在转化之中。很多中国企业奋而起身,开始应诉反倾销,学习规则,学会用规则保护自己。据悉,近年来涉及各国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的总体应诉率,已上升到60%~70%;其中,涉及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我国企业的应诉率已达到100%。

反倾销又是矛。中国企业通过应诉反倾销,为自己争回了应得的利益、应有的市场份额,同时也摘掉了“莫须有”的帽子。如东方打火机厂的产品,就不应当与一次性打火机遭受同等待遇。

据WTO最新统计,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的绝对胜诉率(无税结案)已上升至35.7%。今年第一季度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立案7起,涉案金额1亿美元,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回落。

而迎战反倾销,实际上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企业的勇往直前、单打独斗,也需要行业协会的协助和约束,如文中温州烟具协会发挥的作用;当然,也离不开政府的关注与支持。

反倾销有可能是祸,也有可能是福,但最终的结果取决于我们到底怎么做。

厦华彩电 一波三折

三次围剿

1988年,在当地彩电企业的强烈要求下,欧盟对来自中国的小彩电(42厘米以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厦华和当时的其他四家企业参加了应诉。1991年1月19日初裁,欧盟对5家应诉的中国企业给予分别裁决,厦华获得1.6%和2.2%的税率。但到了1991年7月18日,欧盟终裁时却作出改变,决定对中国(国营)企业统一征税,税率为15.3%(为期五年)。

对首次交锋的失利,厦华品牌推广部副经理孙光荣说:“当时经过调查以后,欧盟给我们的反倾销税率很低,是1.6%和2.2%;但最后裁决时,却决定对所有彩电企业征收统一的15.3%高关税。那时候也是没办法,因为1998年以前,欧盟把中国看作非市场经济国家,人家认为你是在保姆的照顾下诞生出来的企业,得到政府种种优惠的政策,所以第一次应诉失败跟这个环境有很大关系。”

李永则用“耿耿于怀”来形容第一次应诉反倾销的失败。他说,“因为我们没有倾销,我们觉得很冤呐。这样好的市场就这么丢失了,难道就永远进不去?另外一个,看到我们的前辈们一起反倾销的,已经一个个落下来了,他们没有气力再去想。当时组织一个会想要引导的时候,他们说再也不会跟欧洲人打交道了,他们找其他地方做逃兵去了。我们不行,我们这个企业还是要打。作为一个中国彩电企业的元老,虽然我们不大,我们应该有义务去做这个事情,不然中国这个彩电的门就永远关上,欧盟市场对我们把门永远关上,所以我们必须去走这个路。”

1992年11月25日,欧盟又拿起了大棒,对来自中国、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的彩电立案反倾销,由于中国的小彩电已经被征收反倾销税,所以这次欧盟只将矛头对准了大彩电(42厘米以上)。当时一些企业应诉,但由于错过了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致使彩电企业全军覆没。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1995年4月终裁为25.6%的反倾销税率。

按照欧盟的有关规定,对小彩电征收的反倾销税应于1996年7月到期。一些欧盟彩电厂家认为,如果取消反倾销税,中国彩电重新进入欧盟市场,将会给他们带来严重威胁,因此于1995年提出了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1995年8月8日,该案立案。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税。从此,厦华连同中国其他彩电基本被排挤出欧盟市场。

曲线救厂

1988年,面对第一次反倾销应诉失败,厦华提出了开拓海外市场的“迂回”政策,即通过第三方出口欧洲的途径。此时的厦华心存一丝侥幸。

“不回避也没有办法,因为当时国家的大环境是不允许的,你怎么去应诉也不行的,大环境、综合国力也不够,你像现在欧盟如果完全不给我们开门,他就面临着一个问题了,现在我们国家的综合实力强了嘛,你不行,我中国可以和你到WTO上打官司,那时候你去哪儿和他打官司?”李永道。

第一次反倾销也就是91年之前,厦华彩电出口欧盟一直是30万台左右,出口最高时甚至达到50万台,出口额近一亿美金,“91年以后基本就是零了。”原厦华海外市场负责人、总工程师王玉良说。

王玉良用“背水一战”来形容此时厦华的处境。这个厦华建厂时还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而今已是两鬓斑白的老者。

“欧盟市场做到最大的时候,占到我们厦华很大的一块。大家发现在欧盟生意好做。因为在欧盟卖的贵,同样一台彩电在北美卖到120块,在欧盟可以卖到140块,可以多卖10块、20块,反倾销以后没办法,多的钱赚不到,我只能赚那些少的钱嘛,”李永说。“93年以后由于高额反倾销税,厦华彩电几乎再也没有踏进欧盟市场。面对反倾销,这时候的厦华别无选择,转战国内市场已经不可能,因为国内价格战已经趋于白热化,厦华只有继续在海外市场打拼,去‘赚那些少的钱’。”

厦华开始用各种方式在海外投资办厂。在境外加工组装厦华的SKD组件出口整机到欧洲,合法地回避欧盟的反倾销关税。1988年,厦华采取租赁的方式,在澳门办厂,由于不可预计的费用增加,此工厂仅仅维持了8个月。

随后,厦华又相继在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台湾采取来料加工、或投资办厂的方式,进行第三地的加工和转口,做的最长的地区也就是两年多的时间,整个东南亚开始反倾销,厦华又一次被近死角。

开拓新世界

无奈之下,厦华又辗转到了澳大利亚、南非和南美市场,“那时候很苦,外销一单一单来做,每个地区彩电制式都不一样,你要做一个国家,你就要跑一个国家的认证,跑认证的公司,”王玉良说。

回忆起这段艰苦的岁月,王玉良激动地说:“虽然辛苦,但也觉得轰轰烈烈,觉得有成绩,中间有挑战,有激动,有成就,也不觉得累。人往往在紧张的气氛下行,在平平稳稳的时候倒不一定能行。”那时,厦华海外销售公司象一处军事指挥中心,电话此起彼伏,传真往来不断。厦华公司里上上下下都有一种打仗的感觉。

就这样,十几年来,厦华人凭借一股韧劲,足迹遍布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因为那时候欧盟成员国还没有扩大到现在的范围,厦华几乎将产品卖遍欧洲大陆。尽管迂回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失去欧盟市场的损失,但王玉良坦承这毕竟是无奈之下的积极态度,“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这样的迂回政策一直持续到94年。由于欧盟扩大了反倾销地区,使得这种第三地加工和转口的方式无法继续进行。

“94年欧盟反倾销扩展到了很多大的机型,也没人再应诉了,没人再弄了,就不了了之了。还是讲这一句话,是出来的,条件你这样做,你没有被死就走出一条路来。不是说没有损失,损失很大,欧盟很多机会就失掉了,因为你是在萌芽状态的时候被人砍死的,这一砍死,十来年的功夫,我们国家的变化有多大,我们的产业发展有多大。历史告诉我们,再困难的时期你都要去卖,没有卖的东西你就没有记录,没有记录你就根本不能去应诉什么东西。”

然而欧盟市场却并没有从厦华人的眼中退去:“其实是一直在盯着,真正搁置就三年多时间,95-98年这一段时间我们搁置了,95年到96年年底,我们几乎一台都没卖。”李永说。

欧盟15国彩电市场容量巨大,99年全年总销售量为2900万台,而欧盟本地厂家却只能提供1500万台,也就是说,另外的二分之一约1400万台只能从国外进口,仅土耳其一年就向欧盟出口彩电达500万台。而99年我国对欧盟的出口仅仅只有五万台。

欧洲市场又重新成为厦华重点瞄准的对象。

再次迎战

1999年12月16日,厦华公司正式授权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代理厦华公司应诉欧盟反倾销的法律事务。

2000年4月2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接受厦华公司的临时复查申请。

厦华又一次踏上了艰苦的应诉征程。

虽然厦华对应诉反倾销的艰巨性已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真正做的时候还是有一种崩溃的感觉。“填不完的表格,查不完的帐。可怕的是,不仅要查本公司的帐,还要查你祖宗三代,凡是有过业务往来的公司,相关帐目都要查个底儿掉。一些当初手工记的帐要重新输入电脑,财务人员加班加点,通宵达旦。应该说我们有一批非常优秀的年轻人,他们在非常紧的时间里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李永说。“两年零四个月的艰苦谈判,对企业来说不仅仅是在很短的时间内,能否完成一系列调查问卷这些技术上的考验,更多的还是心理的煎熬。”

厦华曾经一度有心灰意懒的时候。当时应诉本想单独去应对,但在配合欧盟查完帐之后,厦华发现这时候欧盟还是把企业当成一个行业整体来对待。那时是1999年,厦华希望国内企业能够联合起来同时对外,但没有得到其他企业的积极响应。

当时有媒体报道,其他彩电企业之所以不愿意积极跟进,主要是因为一些企业觉得自己的市场还没有做到欧洲,欧盟市场是几年后才要考虑的问题。另外畏难情绪和应诉费用的分摊都使彩电企业很难立刻坐到一起。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明知不行,咬着牙也要去应对。说实在的,也是我们的领导有一种献身精神。他们说我们去拼个你死我活,让大家觉醒。当时我们就有这样一种想法,我们再没有条件,也要去争取,争取到最后。”李永说。

令人欣慰的是,厦华的精神最终感召了一部分企业家,在机电商会的协调下,2000年4月之后,中国最主要的7家彩电企业终于加入到应诉的队伍里。

2002年8月29日,厦华终于熬过了漫漫长夜。欧盟委员会发表公告,宣布接受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及厦华等7家中国彩电生产厂商在价格及数量上的承诺,获准中国彩电重返欧盟。

变规则为武器

回忆起两年零四个月的艰难应诉,李永感触颇深。他说,应诉的过程虽然非常艰苦,但对厦华来说收获巨大。我们知道了该怎样去努力,去适应国际化的游戏规则,而且通过这次用国际化的规则对企业进行彻底的梳理,感觉企业“洗心革面,焕发新颜”。

代理此案的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傅东辉律师也说,虽然应诉反倾销是一个非常艰巨的工作,但对企业来讲,也是一个用国际化的管理方式进行调理的过程,企业过了这个门槛,实际上今后的管理水平也就会和国际接轨。

参与了多起应诉反倾销案件的北京柴傅律师所的向东律师对记者说:“应诉反倾销其实没有那么可怕,只要企业有比较规范的管理,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应诉反倾销不需要做特别的准备,关键是企业家是否有一定的胆识和气魄,是否有战斗到底的勇气。说到底,是对企业的心理素质的一个考验。”

通过这次应诉反倾销,厦华对此有了成熟、理性的认识。厦华品牌推广部副经理孙光荣对记者说:“现在想想,我们过去对反倾销的认识,就像一个婴儿。”他说,别人打过来了,不懂得怎样在遵守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去还手,只会任人宰割,应诉反倾销之后,我们明白,反倾销其实是用来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谁懂得这个游戏规则,谁这个规则玩得好,谁就可以用它来保护自己。所以关键是我们要掌握这个规则,整天只是义愤填膺,民族情绪高涨,无济于事,我们要学会这个规则,我们同样可以运用它来反倾销别人。

“其实对手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李永补充道,“再大的对手也可以跟他试一试,没关系。中国人个子小,人家个子大,但他不灵活。你就给他玩转圈,再大的个子都玩得了它。”

如今在厦华公司里,大家都知道一句话“要把应诉反倾销当饭吃”,这句话是厦华总经理郭则理在胜诉之后,说给员工的一句话。

东方打火机 把西方点亮

“我们喝的是当地最有名的红酒,大家一起庆祝,感觉应诉反倾销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大事,成功的喜悦真是无法形容。”

——温州东方打火机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中坚

与温州其他打火机企业相比,温州东方打火机有限公司选择的单独应诉这条路,在一些温州人眼里,显得有些另类。

记者在10月14日上午见到了该公司总经理李中坚的时候,他告诉记者,他昨晚刚从欧盟参加一个中欧双方官员参加的反倾销高层论坛会回来。作为温州唯一的一家单独应诉的打火机企业,他应邀参加了论坛。他非常兴奋地告诉记者,就在这个会上,他接到口头通知,他的公司已经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待遇。

那一天是10月8日。当天晚上,就在布鲁塞尔,李中坚和董事长李中方请了当地的30多个华人喝酒,“我们喝的是当地最有名的红酒,大家一起庆祝,感觉应诉反倾销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大事,成功的喜悦真是无法形容。”

本来东方公司是和温州打火机企业站一个队伍里,准备一起抗辩的,外经贸部领导希望东方公司能够代表温州打火机企业站出来单独应诉,“当时我们压力很大,如果我们站出来,就意味着我们脱离了这个行业团体。”

温州打火机企业普遍认为,他们并没有倾销,更谈不上对进口国相关产业产生损害。如果东方打火机厂站出来单独应诉,就等于默认了倾销行为。

经过反复思考和研究,东方打火机厂决定站出来单独应诉,“只要有一个企业赢了,就说明我们国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有一些企业先行了一步,真正不成,别人冲过来了,哪怕牺牲也要顶一下。”

随后,外经贸部领导石广生亲自到东方打火机厂视察,鼓励东方积极应诉。

9月底,东方打火机厂填写了市场经济地位调查表,9月9日,欧盟官员到东方核查。精明、能干的温州人利用欧盟官员核查的机会,巧妙周到地安排了一些细小的活动,让欧盟官员不经意间见识了在温州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经过改制的国有企业。“这样,欧盟官员对温州的市场经济环境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李中坚为自己的细心稍有一丝满意。

李中坚的苦心还没有完。10月2日,李中坚接到邀请,代表温州打火机企业去欧盟参加一个反倾销的高层论坛,“我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机会,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让欧盟的其他官员了解温州的打火机行业和市场环境。其实当时我暗想,在这个会上,要把市场经济待遇拿下来。”

李中坚在这个论坛会上作了题为《为何温州打火机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的发言。他用生动的比喻向到会的官员讲解了温州打火机和一次性打火机的区别,同时层层剖析了温州打火机为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他向欧盟官员说明,温州打火机不但没有倾销,更没有造成损害威胁。

会后一位欧盟官员和李中坚交换意见,他问李中坚,为何94年美国CR法规出台的时候,你们不抗辩?李中坚笑着回答他:“那时中国刚刚改革开放,打火机是一个新兴行业,那时我才3、4岁嘛,哪懂什么WTO规则?哪里知道能申诉?”欧盟官员回答李中坚说,这是国际法规,做生意的应该都懂。李中坚说:“别着急,我先跟你们打了招呼,接下去我还要跟美国人应诉。”

李中坚的发言起到了预想的作用。第二天,欧盟官员口头通知他,他的公司已经获得了市场经济待遇。

回想四个月来应诉的过程,李中坚坦承心理压力很大。他说应诉取得成功的关键是要有一个规范的财务管理,欧盟核查的材料很细,许多细节都不会放过。比如原材料的来源,如果是国有企业生产的,他们就怀疑你是计划调拨的,你就要给出一个充分合理的解释和相关材料证明,它是按市场价采购来的。总之你的每一个观点,都要有充分的支撑材料来证明你是在市场化的环境中运作、生产的。

李中坚说,其实温州许多企业完全可以达到国际化的管理标准,只是我们不太懂游戏规则。

11月28日,欧盟官员初步预定到企业核查倾销幅度。

李中坚还有一段路要走。

温州烟具协会 三人抗天下

与厦华引领中国彩电业应诉反倾销的一波三折相比,温州打火机企业面对欧盟“CR”法规和随之而来的反倾销,表现出了团结一致、协同作战的勇气。而民间协会组织温州烟具协会,则是这种团结最重要的纽带。

生长在体制外的温州烟具协会,成立之初曾遭到多方面的反对。但就是这个差点被扼杀在萌芽中的民间行业协会,现在已经成为了中国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企业应诉反倾销的范本。

欧洲之旅

去年10月,温州烟具协会得知,欧盟卫生与消费者保护协会正在仿照美国拟定“CR”法规,对中国打火机进口实行技术壁垒。协会当即召开紧急会长会议,参会企业一致达成共识,必须进行抗辩,阻止这一法规的出台。

2002年3月21日,温州烟具协会组成了以“李坚、黄发静、林山荣”为代表的三人抗辩团,与中国外经贸部的4名官员一道远赴欧洲游说,抗辩“CR”法规。这次针对欧盟的反倾销抗诉之旅,后来被媒体称为行业协会发挥作用的“经典案例”。

作为三人抗辩团的成员,黄发静既是温州市日丰打火机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又兼任温州市烟具协会的副会长,双重身份的他每天都很忙碌,因为不仅要经营、管理自己的企业,更多的时间还要用在组织温州市众多打火机企业应诉反倾销调查案上。10月15日,黄发静刚刚回到温州,他是到北京和律师商谈有关反倾销的事去了。他对记者表示,详细情况现在还不便透露,因为案件仍在进行当中,不过他们已聘请了律师,正在做全面的调查。

“这没什么,人家都打到你家门口来了,你总得抵挡一下子吧,”黄发静回想半年前那次艰难的“抗辩旅程”时,显得很平静,也很有信心。

“出去谈判的时候,很多记者问我,你们胜诉的把握有多大?我跟记者说,我今天出去交涉,到底能不能赢,我没有大的把握。但有一点,我今天能够踏出国门,踏出这一步,本身就是胜利。起码说明我们中国人醒悟了,中国的企业家醒悟了,我出去跟你谈,是准备遵守WTO的规则,如果不遵守规则的话,我不需要跟你谈。第二也说明我们温州的企业家在拼命的学习,也知道了WTO的规则,也知道了怎样去遵守游戏规则。”黄发静说。

对于到欧洲抗辩的那段经历,黄发静有一点深刻的感触是,欧洲政府官员与企业沟通非常及时和密切。“我们当时在欧盟CEN(欧盟标准化委员会)总部布鲁塞尔刚谈完,立即飞到下一站去谈,我们发现我们的对手已经很清楚的了解了我们的意图和刚刚结束的谈判内容。”

“同样,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也离不开中国政府的支持,否则会一事无成。你想啊,如果没有外经贸部官员同行,我就是到了欧洲,也很难见到欧盟官员。”黄发静说得坦率而直接。

应诉到底

2002年6月28日,欧盟发布了对温州打火机立案反倾销调查的公告。

温州有近500家打火机企业,出口近5亿只打火机,占国际市场的70%份额。温州生产的打火机是金属外壳的结构,它的性能远远高于一次性打火机,欧盟把一次性打火机与可充气金属外壳打火机混为一谈,统统加以抵制,这种做法极不公平。

针对欧盟这一公告,温州16家打火机企业毫不犹豫的一起应诉。烟具协会经过和有关法律专家分析、磋商,制定了进行产业无损害抗辩的策略。

“我们不会把自己当作案板上的肉,任欧盟委员会去剁。不应诉的话,就说明缺乏出息,就会受到惩罚性的判决,那是对我们非常不公平、不利的,就等于你主动放弃了国际市场,后果不堪设想。”黄发静说。

很多行业的企业在集体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往往会因应诉费用而产生分歧。但此次参加应诉的16家温州打火机企业对于应诉费用的分摊,并没有太多的争论。由温州烟具协会会长、副会长这些龙头企业带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于出资的多少,没人争执得那么细。对于媒体提出的温州打火机企业16家抗辩,其他中小企业可以搭便车,将来应该有个费用分摊问题,温州人似乎并没有把这当一回事。

“作为我们这些温州打火机的龙头企业,要自觉维护整个行业的利益,不仅仅是打火机行业,温州其他行业也一样,是比较团结的,开放的意识也比较早。通俗点说,有时做事出资、出钱,我们不会把钱看得那么重。”黄发静说。

对于还在进行中的应诉反倾销,黄发静相信胜诉率很大:“不管输还是赢,我们都会打到底。我们赢要赢得彻底,输要输的光彩。如果真要输了,无非是出于两个方面,一是我们的理由还不能驳倒欧盟的理由,第二我们会彻底的反思自己。输了没关系,跌倒了我可以爬起来,我可以重新做,尽管会做得更辛苦些,但我会做下去。”

黄发静坚信,有理走遍天下,哪怕最后失败,他相信还会有后来者。-

迎战反倾销 我们能做什么

自1979年欧盟对中国糖精和闹钟提起反倾销指控以来,截至2002年3月底,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22起,涉案金额累计超过百亿美元,位居全球之冠。

为什么中国的出口商品受到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居全球首位?一方面,这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企业在国际商场竞争日益激烈,迫使各国政府采取技术手段来保护本国市场有关;但是,更为重要的原因是,转型中的中国被很多国家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来判定中国商品的倾销与否。

在这种情况下,迎战反倾销,是中国企业必须做出的选择。

企业的对策

古语有云:“来而不往非礼也”。在开放的国际环境中,中国的市场经济把国内企业推到了残酷的全球大市场竞争洪流中,对于很多尚未完全适应国际通行规则、惯例的国内企业来说,没有准备的时间。

面对贸易壁垒的调查、指控,选择只有两种。应诉——无论是否取胜,至少还有机会;逃避,则只能完全丧失国外市场。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统计数据表明,1994年以前,虽然外国出于贸易保护的申诉调查每年均有,但中国企业的应诉率几乎为零。一块块国外市场,就这么白白失去!

1994年,外经贸部发布“谁应诉、谁受益”规定以后,国内企业自觉应诉率逐年上升。据统计,上世纪80年代国外反倾销调查初现时,案件应诉比例只有30%,而如今涉及美国和欧盟的案件应诉率达100%。

事实证明,面对反倾销调查,积极应诉是企业的最佳选择。当企业能够积极看待反倾销指控时,常常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促进作用。在采访中,所有参与反倾销应诉的企业对于取得的成绩,共同的总结就是:要想打赢这样的官司,企业必须积极应诉,同时,要能够灵活利用国际惯例、国际规则和WTO规则。

行业协会的作用

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调查专员尚明曾明确地指出,目前我国应诉反倾销的机制是通过进出口商会来组织协调相关企业的共同利益。这样的体制有两个好处:一是商会和企业一起来打政策官司,即一起抗辩非市场经济,另外一个就是企业可以分摊律师费用。尚专员特别寄希望于正在发展壮大起来的行业协会,他希望将来行业协会能够配合进出口商会发挥作用。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余晖也通过研究指出,WTO的调节对象是各成员国的外贸行为,而协会组织是在有差别的国内法律体制下,以其会员企业的竞争和合作行为为调节对象的,而且可以作为会员企业的代表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国际贸易。也就是说,它并不接受WTO规则的直接管辖,由此它与政府的功能有着天然的区别。因而行业协会在国际贸易中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我国很多专家学者呼吁:解决贸易摩擦的希望在行业协会。

但事实上,目前我国的许多行业协会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关键就是领导者是政府任命的而不是企业推选的。行业协会要由官办机构逐步转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治机构,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就是说,协会的决策者要由企业来推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作为成员。”厦华的李永分析目前的行业协会起不到作用的原因时,这样指出。

温州烟具协会在整个温州打火机企业抗诉欧盟反倾销的过程中所成功扮演的引领者角色,充分地发挥了行业协会在组织、协调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恰恰证明了,生长在体制之外的民间行业协会,是有能力树立威信,协调企业的共同行动。

余晖总结了行业协会的五种作用:价格协调、收集产业数据并游说政府、反倾销申诉中的提诉人、帮助企业应诉、参与反倾销预警体系的建立。

政府的角色

在应诉欧盟反倾销案件中,连续保持16起大案胜诉记录的比利时布鲁塞尔VBB律师事务所的傅东辉律师也深有感触,他说,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中国进出口机电商会的大力协助,律师即使有再大的本事也很难想象彩电一案会取得这样一个结果。但傅律师同时指出,应诉反倾销,企业是主体,政府的参与需要把握一定的分寸。

温州烟具协会副会长黄发静认为,政府在应诉反倾销案件中,主要就是给予企业对WTO规则的指导和策略的研究。同时政府有

温州商会 是如何解决欧洲对温州打火机反倾销事件的

  
  从温州打火机事件透视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应对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关税保护措施受到极大限制,技术保护措施日益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与经济优势,制定了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给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设置障碍,这已成为我国“入世”后外贸出口最为隐蔽、最难逾越的贸易壁垒之一。如何突破贸易技术壁垒,将成为今后较长时期内为确保我国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而必须化解的一道难题。
  一、温州打火机事件梗概
  2001年10月2日,温州打火机协会副会长黄发静收到了贸易合作伙伴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会长克劳斯·邱博一份电函,告知欧盟正在拟定进口打火机的CR法规草案。这是欧盟对1994年美国CR法规的“克隆”。其核心内容,即规定进口价格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要加装一个5周岁以下儿童难以开启的装置即安全锁,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由此,素有“打火机王国”之称的温州打火机行业即将遭受一场灭顶之灾。
  温州打火机以价廉物美、品种繁多等优势打破了日本、韩国、欧盟等一些国家垄断世界打火机市场的局面。目前,温州拥有打火机生产企业(户)约500余家,年产打火机8.5亿只,出口量约占总产量的80%,约占世界打火机市场份额近70%。因温州打火机的外贸出厂价基本上是1欧元左右,在欧盟市场极具竞争力,市场份额曾一度高达80% 。欧盟在著名的BIC公司、东海公司等打火机制造商的压力下,启动有关程序拟定涉及国际贸易的CR法规。该法规于2002年4月30日获得通过,并将在2004年强制执行。CR法规的出台,意味着温州生产的价格在2欧元以下、装有燃料的玩具型打火机将被禁止在欧盟上市。此消息传出后,温州的打火机出口受到严重影响。据悉,每年的岁末和年初都是温州打火机接收订单最旺盛的季节,而2001年入冬以来,接到的出口订单明显减少。可以预见,一旦CR法案开始执行,目前设计生产的温州打火机在欧盟市场上将受到极大冲击,这已有先例。早在1994年美国关于类似CR法规的实施,就使温州打火机产业受到重创,8年来温州打火机在美国市场节节败退,现在的出口量只相当于出口欧洲市场的1/5。温州打火机事件是一起利用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保护本国产业的典型案例,也是我国“入世”后,在国际贸易领域第一次遭遇WTO成员方的技术壁垒。

  二、CR法规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冲突分析
  WTO体系下对贸易技术壁垒进行约束的主要是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以下简称TBT协议)。TBT协议由1个序言、15个条款和3个附件组成。它包括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各国应该认识到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能为提高生产效率和推动国际贸易做出重大贡献,鼓励各国制定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1 二是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等不会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2 三是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保护其出口产品质量,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和防止欺骗行为,但不能用这些措施作为对同等情况的国家进行歧视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3 四是国际标准化有利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4
  从表面上看,CR法规制定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的需要,符合TBT协议的有关规定,但仔细分析TBT协议,我们将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1、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TBT协定允许各国基于合理的目标自由制定自己的技术法规,5 但是这种自由是有限度的,即“各成员国应确保技术法规的制订、采纳或实施,不应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6 TBT协定对技术法规制定自由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限制:一是法规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保卫国家安全的需要、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和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7 二是各成员方应按照产品的性能要求,而不是按照设计特性来阐述技术法规 ;8三是如果导致采用有关技术法规的情况或目标已不存在,或者,如果情况或目标发生变化后,能采用更少的贸易限制的方式时,则这些技术法规应予取消9 ;四是不应不适当地扩大不执行该技术法规所导致的风险的后果。而评估此类风险的后果时,应考虑到有关的因素,尤其是有效的科学和技术信息,有关的加工技术或产品拟定的最终用途10 TBT协议还对合格评定程序从时11、费用12 、便利程度13 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限制,要求不得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而CR法规直接违反了TBT协议中“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温州出口的打火机安全性很强,已通过国际通行的ISO9004安全标准,迄今尚未出现威胁儿童安全的有关案例。二是性能方面,温州出口的打火机虽然没有安装安全锁,但一律采用金属外壳保护,不易被儿童开启,与易开易点的一次性打火机存在明显差别。三是欧盟在无任何证据证明温州打火机对儿童安全存在影响的情况下,不适当地夸大了不执行CR法规对儿童安全所导致的风险。
  2、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非歧视”原则。与WTO体系下的其它协议一样,TBT协议中的非歧视原则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制度方面。TBT协议要求所制定的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不应在外国产品之间或本国产品与外国产品之间产生歧视待遇。14 在欧盟打火机销售市场上,除了中国的打火机没有安装保险锁外,日本、韩国也有几款打火机没有安装保险锁。尽管从安全角度考虑,两者性能是一样的,但仅仅因为这些国家生产的打火机价格在2欧元以上,而未出现在CR法规禁止进口之列。因此,CR法规从本质上来说是在中国产品和其它外国产品之间产生了歧视待遇。
  3、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统一性”和“等效性”原则。TBT协议鼓励成员国使用已存在的国际标准或相关部分,除非由于诸如基本气候或地理因素或基本技术问题对实现其合理的目标来说,这些国际标准或相关部分,显得无效或不适当 15(即统一性原则)。TBT协议还规定,如果另一个成员的技术法规可以满足本国的政策目标,成员国可以采取另一国的有关法规为等效技术法规16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其制定的ISO9004安全标准具有国际性。温州的打火机已通过国际通行的ISO9004安全标准认定,而欧盟也无法证明 ISO9004在欧盟境内的无效性。
  4、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技术援助”原则。TBT协议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提出对于发展中国家采取特殊待遇。这种待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成员方在制订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时,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发展、资金和贸易特殊需要;17 二是发展中国家可以按照它们的技术和社会经济的特殊情况,采纳某些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便保持与它们的发展、需要相一致的当地的技术、生产方式和工艺。各成员方认识到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成员方采用不适合它们的发展目标、资金水平和贸易需要的国际标准,作为它们自己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检验方法的基础。18 三是国际标准化机构可以根据发展中国家成员方提出的要求,就某些对发展中国家有特殊利益的产品制订国际标准 19。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的,理应享受到以上特殊待遇。目前,全世界公认的有防止儿童开启装置的打火机安全锁约有9种,常用的有5种,而这些技术已全部获得专利。因此,中国企业自主研究新安全锁的空间很小,温州打火机生产商只能花费巨资向欧盟购买专利。即使温州打火机企业的资金实力能够承受巨额的专利费用,其产品成本也必然大幅度提高而失去竞争优势,将直接导致温州打火机业遭受重创并被挤出欧洲市场。这充分说明CR法规的制订者没有考虑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立场。
  5、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透明度原则。为了尽量减少各国利用技术壁垒影响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可能性,TBT协议对透明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1)凡不存在有关国际标准或拟制定的技术法规中的技术内容与有关国际标准中的技术内容不一致,且如果该技术法规可能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则各成员应该在早期适当的阶段,以能够使其他成员中利害关系方知道的方式,在出版物上发布有关提议采用某一特定技术法规的通知;20 (2)应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的时间以提出书面意见,并请求讨论这些意见,并对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的结果予以考虑。21 而欧盟早在1998年就制定了CR法规的草案,我国作为欧盟打火机的重要出口国却直至2001年10月才通过非官方途径知道,欧盟显然违反了TBT协议的告知义务,使我国错过了提交相关意见的时机。
  三、温州打火机事件的启示
  国际市场上贸易摩擦的“战火”遍及全球的每一个角落。根据国家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统计,我国的出口企业中有一半以上遭遇过国外“技术壁垒”,每年因此损失约数百亿美元。仔细探究此次温州打火机事件的实质,可概括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两种比较优势的对决,即发达国家技术优势与发展中国家成本优势的较量。由于担心成本优势对技术优势的抵消作用,发达国家往往用技术壁垒为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口设置“连环套”。温州打火机屡遭出口限制的事件表明,解决的方法要么增加成本丧失价格上的比较优势,要么放弃欧盟市场;在专利问题上也是如此,要么购买发达国家的安全锁专利,要么自行开发而贻误商机。发达国家就是这样利用技术标准或专利技术,抵消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价格优势,实现技术壁垒的目的。
  对于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出口产业而言,温州打火机遇到的问题带有普遍性。更令人担忧的是,现在国内某些企业仍习惯于传统的价格和成本竞争,而不适应于日益广泛的技术标准竞争。因此,从出口企业的角度出发,为克服贸易技术壁垒,应当完成以下转变:(1)克服传统的单纯价格竞争手段,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意识,把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作为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环节;(2)立足于国际标准,紧跟世界潮流,大力开展各种国际标准的认证工作,使企业产品在技术、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3)积极主动地研究、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TBT措施限制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市场和产品的特点寻求打破TBT措施限制的对策。
  从政府角度出发,应尽快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在中国“入世”之后显得尤为迫切。当前的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协助企业及时了解国际贸易的新动态和新法规,强化企业的规则意识,增强企业对WTO统一规则的应变能力;(2)进一步加大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按照国际通行的统一规则来建立质量体系,促使质量管理行为与国际惯例接轨;(3)按进出口对象和产品类别,全面收集、跟踪国外的TBT措施,建立TBT信息中心和数据库,认真研究主要贸易伙伴国TBT措施对我国相关产品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打破技术贸易壁垒,扩大出口;(4)运用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以及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坚决抵制发达国家违反TBT协议的贸易技术壁垒,维护我国产品在出口国国家和地区应享有的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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