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管理学论文范文1500字
大一管理学论文范文1500字
大一管理学论文3000字
在写论文时要明确:“管理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它服务并服从于组织目标。”思路清晰了,论文便能写好。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
摘要: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高速发展,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越来越复杂,因而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日益重要。成功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不仅可以为项目及项目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以为给国家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概述
建筑施工项目针对特定的建筑群、建筑区或独立的单位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在施工项目所在地,按工程规模大小,实施动态的、有步骤的管理。它是从开工到交钥匙以及回访服务全过程的管理。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是要坚持全面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的管理。其目的是质量、工期、成本三者的辩证统一。成本、进度制约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以往的情况是对它们分别管理,相互之间缺乏紧密的联系,这带来了很多的理由。例如当项目进行到一定阶段时,累计花费成本与累计计划预算成本相当,但实际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度)并没有达到计划量。到了项目预算已经超出而还有剩余工程量要完成时,要完成项目就必须增加更多的费用,此时要打算在预算内完成项目进行成本制约就已经太晚了。这说明累计实际成本与累计预算成本比较只能说明一个侧面,并不能真实的反映项目的成本制约状况。施工项目管理主要特征有:一是施工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二是施工项目管理具有时间制约性;三是施工项目管理内容随着阶段及要求发生变化;四是施工项目管理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工作。
2.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理由
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高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不但影响到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而且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现实状况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已成为全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理由。
2.2合同管理不规范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不成熟,即使制定的合同条件存在“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也会接受,而企业为了盈利,往往会影响工程质量;合同违约现象严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为了需要,临时随意修改合同条款,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缺少合同的规范管理,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
2.2项目管理人员素质较低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系统研究和行业实践起步较晚,培养项目管理人才的环境相对落后,因此造成项目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在施工中管理不到位,以前我国项目管理人才培养和资质定工作大多偏重于承包商工程师层面,而对业主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评定方面还薄弱。并且施工单位征在招标时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建筑单位多任用资质较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旦工程中标,就分包给别的项目经理,甚至有的项目经理连资质都没有,项目经理本人不到位,或者挂帅不出征,因此造成项目经理根本对项目不了解。
3.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对房地产建筑而言,施工管理模式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但是目的却是相同的,即在合理的成本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高质量的工程项目。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良好的项目管理必定在施工质量制约、进度制约以及成本制约上发挥重要的作用,即通过施工资质验证、招投标、现场施工检查(包括材料质量、施工技术及程序、精确与安全等)、监理单位的督察、工程款的有序发放等等措施。针对我国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突出理由,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3.1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
建筑工程项目通常规模较大、分项程或单项工程较多,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往往难度较人。精下主体的基础上,还必须进一步减化生产关系,减少管理层次,变金字塔式的`管理为扁平式管理。具体而言。就是建立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之间的全员管理、标价分离、指标考核、项目核算、确保上缴、集约增效、超额奖励的复合性指标考核责任制。做到项目理部科学管理到位,企业法人层次宏观制约机制剑位,产品质量提高和安全监控机制到位,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协调有序实施。企业内部要用完善的市场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服务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有效机制来保证项目经理责任制的落实。
3.2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与项目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密不可分。因而:一方面应加强施工管人的技术培训和业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对项目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证明,对项目管理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非常关键,而我国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养无论从环境还是实力上,都显得比较薄弱。因此,为提高我国项目管理人才的素质,应该经常开展项目管理学科的国内外交流和研讨。应该在高等学校建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培养一批具有较强专业知识,懂经济、懂法律、善管理,同时精通计算机和外语的高素质项目管理人才。另外,规范项目管理培训和资质认定工作。
3.3加强成本管理和质量制约
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成本管理,因此,必须建立完善成本管理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要树立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益的观念。将企业作为成本制约的核心。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现场管理员都必须落实成本管理责任,明确职责,知道自己管理的内容是什么,要达到怎么样的制约日标以及如何制约。项目成本核算制度也是成本管理制约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坚持企业是以利润为中心,项目是以成本为中心的原则。合理划分企业与项目的责权利,项目核算体系要坚持每个项目单独核算,落实责任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有效制约,加强项目成本预测,成本分析应用价值工程原理,科学降低工程成本。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正确处理成本与质量、规模、方案、设计、预测,决策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实现以上因素的最佳搭配,达到成本管理的最佳效益。
3.4健全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项日管理极不规范,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随处可见。为了严格规范和纠正建筑市场,我们必须贯彻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开交叉重替,遗漏或空缺。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5建立适当的激励约束机制
3.5.1实行严格的审计监督制度
要在管理办法可行、组织制度健全、任务责任明确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在建、竣工、分包项目的审计,对规模人、工期长的项目实行年度和终结审计,以及项目经理调离和项目部解体审计。重点是做好经营责任与效果、经营活动合法性和财经纪律等重大理由的审计工作。
3.5.2搞好党的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
项目部必须按照党的精神的要求,坚持和维护党的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重大理由集体讨论、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和重大理由请示报告的制度,项目经理不搞个人说了算。坚持依靠职工群众管理好工程项目的方针,推行项目事务公开,增强项目部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切实发挥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
4.总结语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了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但同时也给房地业建筑业带来了激烈的竞争。房地产开发企业想在竞争中存活下来,就必须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规范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以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基础,并依靠创新的建筑技术为支持,先进的管理模式为核心,在策划设计、规划运营、施工建设和物业管理阶段进行有效的制约,对运营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为原则不断改善经营,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以客户满意为标准,持续为其提供优势的产品和服务。
参考文献:
[1]崔海涛. 谈建筑施工的项目管理[J]. 科技风. 2010
[2]赵峰. 论工程施工全面质量管理[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
[3]林贵泉. 论如何制约建筑项目管理中的工程质量[J]. 四川建材. 2007
管理学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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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论文 范文 一:执行型下的软制度建设
一、执行型政府与行政执行力
(二)行政执行力的构成
有效的执行力是由许多要素和过程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行政执行力不是单个的力,而是由诸多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一个合力。而其中忠诚力、理解力、 领导力 、控制力是构成行政执行力的基本要素。忠诚力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对党和国家、上级政府以及自身工作有着坚定的信念和执着的热爱而产生的强大执行力。忠诚力是一种由信念产生的强大力量,会唤起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道德责任,从而把人的无意识的行为转变成为自动的、自觉的执行行为,是执行的最大动力。理解力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深刻领会上级部门的政策意图的能力。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及政策本身的内涵是政府部门高效执行的开端,只有做到“吃透法律”“摸透政策”,才能确保依法行政和高效执行。领导力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模范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协调各类资源和各方利益关系,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的能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协调指挥,具有强大领导力的政府部门能够紧密结合当地执行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排除法律和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阻力和障碍,成为执行活动的“大脑中枢”。控制力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常变不居的法律和政策执行环境中应对执行变化、纠正执行偏差、确保法律公正和政策落实的能力。这种控制力表现为对法律法规推行过程的把控和政策执行效果的监督,确保国家对社会的依法治理,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体现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行政执行力不是以上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基本构成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综合力。同时,政府的行政执行力还受到执行环境、政策资源、制度约束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在这些外在的影响因素中,制度约束因其普遍的约束力和影响力,成为了影响行政执行力的关键因素。
(三)制度因素对行政执行力的影响
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执行型政府的执行行为亦然。执行型政府能否依法行政、有效履行政府职能,与其自身的制度约束力有着直接的关系。从影响行政执行力的制度约束角度来看,执行型政府的制度约束由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章条例等刚制度约束和价值理念、政府 文化 、伦理道德、心理约束等软制度约束组成,同时受社会环境变迁因素的影响。正是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特征的刚制度与具有广泛性、自发性、持续性特征的软制度在不断变迁的社会环境中有机结合和相互作用,才形成了对执行型政府执行力的强有力约束和驱动效应。
二、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约束的现存问题
执行型政府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由于传统的“管制”理念的影响,同时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利益主体结构、需求结构和利益实现途径的日趋复杂化,“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遭遇多种复杂因素的阻力。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约束作为国家治理中德治的主要抓手,其现状不容乐观,产生了以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内在软制度建设缺失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末端治理。执行型政府作为国家改革方略和政策的最终实施者,在贯彻法律法规时往往通过制定政府 规章制度 等来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予以落实。这种用刚制度来推动刚制度实施的方式过于简单直接,忽视了相应的内在软制度的建设。使执行型政府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疲于应付,依法行政的理念很难在执行型政府内部达成广泛共识。没有了“改革进取”“自我超越”等软制度精神的强烈召唤,执行型政府的内在改革也会动力不足,使法律和政策执行停留在表面,行政执行力的提升难以实现。
(二)软制度与刚制度相互分离
良好的制度体系必须由刚制度和软制度相互支撑、相互补充而成。刚制度只有植入软制度的文化土壤之中并因地制宜地与之深度融合,才能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同样,软制度也必须依靠刚制度的强制力才能有效发挥其约束作用。一旦两者分离,制度约束的效力将大幅削减。然而部分执行型政府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没能深刻理解刚制度与软制度的相互关系,更多地偏重于规章制度等刚制度的建设,而忽略了其与软制度的协同,致使软制度建设滞后于刚制度的发展步伐。与此同时,部分执行型政府尽管大力推行软制度建设,却没有为这些软制度配套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奖惩 措施 ,导致其仅仅停留在 口号 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中,在公共治理中出现治理不力、社会互动不足、法律和政策执行阻力重重等后果。
(三)软制度建设脱离社会
环境好的制度必须“落地生根”,才能“开花结果”,软制度的实施尤其如此。然而执行型政府在开展软制度建设时,由于对其特性缺乏深刻把握,很容易将刚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制度移植” 方法 运用到软制度建设当中,直接复制和引用其他政府部门的软制度规范,忽略了政府部门自身的基础和组织内部各个体的认同情况。由于不同政府部门的职能差别和内部文化差异,这些外来的软制度很难真正得到政府执行人员的深度认同,他们依然按照原有的执行理念和行为规范开展工作,使外来的软制度成为了形式上的制度符号,没有实际效用,造成了软制度的“仪式化”。
三、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构成
执行型政府作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核心主体,其行政执行力的提升需要有力的制度支撑。其中,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作为各项刚制度的有效补充和行政执行力的深层次柔性调适机制,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一)“执行导向”的价值理念
执行型政府的价值理念是执行型政府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对政府行政所持有的一种较稳定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观念体系。它是政府执行活动和政府人员行动的指南。“执行导向”的价值理念,则是政府执行活动的先导。执行型价值理念的培养,能够促进政府人员以执行为天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执行责任感,提升执行刚度,从而提高行政执行力。
(二)“崇尚服务”的政府文化
文化根植于社会和组织之中,是一种潜在的无形力量,其影响是全面、巨大且持久的。而弥漫于政府组织内部的政府文化,往往能以强大的影响力引导政府执行者的思想意识和执行行为,并将其崇尚的各种价值观念、信念及行为规范逐步演变成为执行者自觉的执行思维和行动习惯。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我国目前政府改革的方向和目标,这种以“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为导向的政府治理模式更加强调政府对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的执行,更加重视政府应有的“服务职能”,使“服务而非管制”“掌舵而非划桨”的理念成为执行型政府的政府文化核心。
(三)“令行禁止”的心理约束
心理约束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依据内心自发形成善恶好坏标准从而自觉遵守某些准则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超脱于外力的,而且一旦形成将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令行禁止”的心理约束一旦内化为行政主体的内在信念与行为模式,就会产生长期的自我约束力,使执行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自觉做到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坚定贯彻到底,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自觉远离。“令行禁止”的心理约束为行政执行力提升提供了法律法规之外的隐形保障,是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的内核之一。
(四)“乐于奉献”的内在激励机制
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激发组织和个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而相比外在的制度激励机制而言,内在的自我激励机制更能激发人的工作动机和潜能。执行型政府的执行活动面临着上级、协作部门、执行对象等多方面的压力,且由于利益因素的干扰和社会互动不足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执行过程往往充满阻力,存在诸多挑战。乐于奉献的精神能够激起执行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唤醒不畏艰难、直面困难的执行意志,不断克服执行难题,勇于实现执行目标。
四、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建设的实现路径
良好的社会治理是法治与德治的密切结合,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强化以软制度为基础的道德教化,才能确保符合道德精神的良法和体现公共利益的政策的产生,并使这些良法和善政依靠具有高尚道德的行政执行者在公序良俗的社会环境中推行。因此,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建设的实现路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实现道德教化、通往社会善治的路径。
(一)弘扬政府治理的核心价值理念
政府治理理念从根本上革新了政府部门的行政价值取向,为政府部门塑造了全新的政府形象,也为创新社会管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聚集着新的能量。它蕴含的服务型政府、依法治国、参与管理和以人为本等核心价值理念,为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建设标明了航向,对执行型政府强化执行力有着强大的指引作用。服务型政府理念意味着政府与公民的关系由原来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转变为现在的“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执行型政府需要坚持“顾客导向”的服务型政府理念,力求为“顾客”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高效、高品质的服务,并积极对“顾客需求”做出快速回应,使执行型政府的行政执行力在服务性和回应性中得到不断提升。“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执行能力的关键环节。执行型政府在强化软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把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原则渗透到每一个执行环节和执行过程。现代的政府治理是多向互动的治理模式,因此执行型政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要有效吸纳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以此激发社会公众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意识,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全力配合政策落实,从而促进国家的战略规划和改革蓝图在基层“落地生根”。“以人为本”是政府治理的根本目的,也是现代治理型政府、执行型政府区别于传统的统治型政府、管制型政府及管理型政府的重要标志。因此执行型政府必须将以人为本的核心治理理念浸润到每一个政府部门及其政策执行过程当中,大力弘扬民本作风,自觉摒弃和抵制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促进行政执行力的提升。
(二)引导驻存改革演化中的先进文化
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是近年来我国政府的工作重心,层层推进的改革为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改革演化过程中先进文化的引导驻存,将为执行型政府营造浓厚的执行氛围,打造崇尚服务、令行禁止和乐于奉献的高效执行型政府。社会软制度层面的规范和价值观等强化了正式制度,并使这些正式制度被社会所接受和支持而得以延续。文化影响着一个国家正式制度的发展和演化,是正式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政府机关文化对执行型政府的工作效率、执行效果等有着重要的影响。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塑造先进的执行型文化,使之在执行型政府中引起广泛共鸣,凝聚团体共识,并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确保其始终处于引领执行型政府发展、促进执行力提升的先进地位。
(三)培育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实施机制
完善的制度不一定必然导致完美的结果,还必须配套相应的制度实施机制才能产生现实效力,因此执行型政府软制度效力的充分发挥,除了不断完善软制度本身之外,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培育和健全软制度的实施机制。第一,建立软制度落实的引导激励机制。“制度本身是无生命的存在,它的活力必须由人赋予”。由此可见,执行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制度落实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软制度实施的效果。在日常的政府工作中,执行型政府需要对所属人员进行执行理念和执行精神的正面 教育 引导,并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和充满奉献精神的执行组织和个人给予薪酬和职务的提升,进行荣誉和称号的授予,同时通过公开表彰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先进 事迹 等形式对这些行为进行正强化,不断巩固效果,扩大影响。第二,强化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平,不仅体现了社会道德和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建设的主题,而且是影响其成效的关键因素。因此领导干部要主动做出表率,自觉做到依法行政、无私奉献,带头践行各种先进的执行理念以及体现这些理念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用实际行动感化和号召全体执行人员树立良好的执行意识,促进各项软制度的有效落实。第三,健全软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软制度的非强制性特征决定了其实施主要依靠社会成员的自我心理约束和自律行为。但仅依靠软制度内在的感召力和约束力来发挥其效力是远远不够的,执行型政府必须建立健全软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对执行型政府中的官本位、以权谋私、执行不力、松散懈怠等不良作风进行坚决查处,并通过政务平台、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将这些现象公之于众,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使执行型政府中的不端行为无处藏身,进而促进执行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人人敬畏软制度、各个落实软制度的良好风尚。
(四)发挥软制度与刚制度的协同效应
一项制度是否具有生命力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完善与否,还取决于和其他制度的协同与融合的程度,这是我国在社会治理中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原因。若要最大化发挥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的效力,必须促进软制度与刚制度有效协同,通过这两种制度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与相互融合,使软制度在协同体系下凸显作用。第一,要发挥两种制度在协同过程中的互补效应。软制度与刚制度因各自的特点不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和方式也不一样。因此在执行型政府强化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对于刚制度尚不健全的领域,必须加强相关软制度的引导和约束;同样,对于软制度制约乏力的领域,必须强化刚制度的支撑和依托作用。两种制度相互补充,才能有效减少制度约束的盲区,对执行型政府形成全方位的制度覆盖和无缝隙的制度约束。第二,要增强两种制度在协同过程中的互促效应。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与刚制度本质上的一致性和互通性决定了它们可以相互借鉴和相互促进。一方面,执行型政府软制度中所包含的价值理念和约定俗成的行为习惯是执行型政府各项刚制度建立的基础和依据,同时软制度可以推动刚制度之间争议的解决,增强刚制度的合理性。因此执行型政府在制定行政法规和各级规章制度时,应坚持以执行导向、崇尚服务、令行禁止、乐于奉献等先进的执行型理念为指导。另一方面,刚制度所具有的强制性特征能为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的实施提供支撑,降低软制度实施的阻力,增强软制度实施的效果。第三,要促进两种制度在协同过程中的互融效应。执行型政府刚制度与软制度的互相融合是指二者通过一系列彼此相互适应和协调的有效制度变迁,最终达到彼此共生、相互促进的一个帕累托改进。执行型政府需要适时地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环境的变化,动态地调整和改变刚制度与软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使二者之间更具恰适性和耦合性,从而实现共生互进的良性循环。
管理学论文范文二:城市经济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一、社会保障中的内容
1.社会 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最为关键的部分,社会保险的概念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运用社会力量,通过立法手段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社会保险的种类有许多,主要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
2.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上低收入者与弱势群体,通过直接给予这部分群体经济上的支持,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社会救助的形式同样都许多:包括住房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贫困救助制度等等。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面向社会全体公民,提供良好的,免费的服务。社会福利从实质上说应该是一种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津贴。
4.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针对的对象比较特殊,对象大多是国家或社会上那些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等。社会抚恤的本身就是一项较为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的对象十分狭隘,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对象是为整个国家及社会有所付出,牺牲的,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社会优抚的待遇往往是比较高级别的。
5.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更加能体现一座城市在社会保障上的“温度”,因为社会互助是针对那些有生活困难社会成员,并由公民自愿帮扶形成的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指的是社会组织和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活动。他是一种自愿的、非营利性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的捐款、自愿捐款,政府救助资金来源是税收和其他方面的支持。社会互助的主要形式有: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慈善救济的民间公益组织;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二、社会保障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1.维持社会稳定,为城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个完整,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维持社会稳定的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让居民充分享受更有安全感的城市生活,居民在获得了更好的生活满足感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犯罪率。整个城市呈现出安定和谐的局面,在这样的整体环境中,将能够更好地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土壤”。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取向在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让社会能够安定有序。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责任是将公平与互济为主题,更好地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中,随着现代民主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权益,人们内心的自由与平等的意识不断增强,这就对社会公平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不仅仅关注公平本身,开始更加关注整个社会公平的进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正好契合广大群众内心的需求,符合每一个社会人的内心价值取向,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每一个人的生活保证在一个规定好了的标准之中,能够有效地消除存在于整个社会当中的极端情绪,对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能够有效地缓和社会上的矛盾,尤其是在现在这样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的阶段,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维持好社会基本结构的稳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价值将得到进一步的升华,可以理解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须是和生产力同样的以制度为保证的尊重。
2.促进城市居民消费,拉动城市经济快速增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近年来,随着出口锐减,投资下降,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只剩下消费这一项。因此促进城市居民消费,对拉动内需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在制定经济政策中明确指出将扩大内需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想让社会群众大胆放心地消费,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解决广大社会群体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够享受相对应的有保障服务。这就需要一套完整的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3.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吸引人口定居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思想是为了让社会群体的生活质量控制在一个设定好的标准之上,在满足了这些群体的生活方面的需求后,整个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将会大大提升,这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打个比方,广大群众更加愿意到大城市去生活,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大城市能够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社会福利,由此,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来到这些大城市,这些流动人口的到来对于整个城市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这些人口带来的生产力,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城市的整体建设不可能这么快完成的。
4.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
上文论述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价值就是在于给予广大群众最直接的公平与正义,让全体社会群众能够享受到一个规定好了的标准之上的生活。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内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收入差距问题,这些收入差距的存在让整个社会结构十分不稳定,为了避免出现不想出现的局面,必须要有一套完整有效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去缩小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尽管社会保障制度在缩小城市收入差距上的能力与税收相比十分薄弱,但是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在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础上为广大社会群众提供一系列的最低保障的生活服务,这是不能通过税收做到的。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1.采取多种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尽力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缺乏为了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社会保障制度投入的资金足够大,但是如果社会保障需要的资金全部由政府掏腰包,政府在财政支出上的压力会十分的大,因此,政府应当广开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源,大力鼓动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包括企业以及公益组织充分地参与到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活动中来,尽可能地减少财政支出压力,尽可能地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缺乏,尽可能地让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稳定在一个高标准的水平之上。政府部门应积极寻求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利用社会资本的力量,来填补空洞的社保基金账户,逐步减少社保基金运营的风险。我国商业保险是落后于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的,因此,未来所有的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协调、相互促进,确保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缺乏的社会保障功能。也可以争取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建立教育、卫生保健、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障项目,甚至可以将国际保险基金引入国内市场,通过多 渠道 融资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2.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加强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须从多个方面展开。同时社会保障的制度应当讲求高效率,即通过最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来实现最大化的社会保障效果。社会保障制度的设立必须经过严谨的论证分析,规范的试点调研才能广泛地展开,考虑到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整体社会结构的稳定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严谨、科学。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资源再分配的功能,社会保障提供的福利必须是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能够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水平的确定应根据国民经济的综合发展水平、社会资源供应能力、政府的财政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
3.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
实现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要保障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投入,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基金。但是由于社会保险基金在投资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投入,这就决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操作必须是高质量,高标准的,同时需要一套完整有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来帮助基金的保值增值,只有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才能确保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区间内社会保障的力度和效果能够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也十分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来剪短基金的整体运作,才能全面地控制社会保险资金的流动与运作,也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出现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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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个人、团队及组织学习的关系
摘要:在知识经济这一时代大背景之下,企业作为知识产品直接创造者和受益者想要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变化多端的生存环境,唯一的途径就是重视知识、学习知识,使组织在不断学习中得到提升。本文从个人、团队、组织三个层面上分析学习中存在的各种关系,得出组织学习与团队学习及个人学习的关系。
关键词:个人学习;团队学习;组织学习
一、引言。
在心理学上,学习指的是个体超越以有的知识和能力边界而获得新的知识和能力的过程。在组织中,个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或组织,因此组织学习可在个人、团队和组织三个层次上发生,或者还可以发生在这三个层次之间。Crossan认为组织学习是一个战略更新的动态过程,组织学习发生在三个层面:个人、团体和组织。
二、个人、团队及组织学习的关系
1.个人学习。
一般而言,个人学习指的是组织成员借由教育、经验积累和交流或实验获取知识和技能,也就是个人获取知识及技能的过程。这里的知识及技能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技术和操作性的技能,指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二是理解能力,指对各种经历在概念上的理解进行描述的能力。简单地说,前者是一种行为能力,后者则是一种思维能力。又如科尔布所说:“学习指的是经过经历上的变化去产生知识的过程。”学习过程的两个部分都是重要的:人们学到了什么以及人怎样理解和运用客观存在的知识。因此,个人学习包括两个层次,即应用层次上的学习和概念层次上的学习。
通过学习,个人逐渐建立关于某一个领域的认知图。这些认知图可以被认为是个体学习的存量,这种学习存量代表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具体组织是由组织成员个体组成的有机体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发挥自身技能的能力、个人发挥创造力的程度、工作主动性和发现、跟踪和模仿技术的综合能力等。因此个体学习能力是个体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才能和动机。
Kolb认为个人的经验学习始于个人的亲身经历,然后对其经历反思并将其概念化,之后对形成的概念进行试验,完成一个学习的周期。当其经历新的事物过程时,新的学习周期又开始。Simon认为,学习首先发生在个人头脑中,但如果要影响组织的话,个人知识就必须向更高的层次传播,包括团队和组织。正因为如此,许多组织学习领域的学者特别强调组织成员的个人学习,认为只有个人持续学习的组织,组织学习才有可能。任何组织的学习最终是通过其中的每个成员来进行学习的。组织学习依赖于其成员的个人学习,如果没有组织成员的个人学习,组织学习就不会发生,个人学习是组织学习的必要和先决条件,个人学习理论是组织学习理论的基石。
2.团队学习。
彼得?圣吉在其第五项修炼中指出:团队学习是指群体中的一种深度汇谈与讨论的对话工具和技巧,是一个发展成员整体搭配与实现共同目标能力的过程。
团队学习介于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之间,是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得以沟通的桥梁,也是企业实现组织学习的途径。圣吉认为,团队学习是组织修炼的最基本形式,也是提升组织学习能力的主要方式。团队学习不同于个人学习的主要特征是其交互作用。这种特性有利于知识的共享。此外,团队作为学习结果的输出是一种共同的输出。学习的成果是团队共同获得,这也同样能促进知识的创造。团队学习的重要性在于把个人心智模式和共享心智模式结合起来,把简单的线性的单环路学习模式转向为互动的双环路学习模式。只有当个人心智模式通过共同心智模式而成为组织的一部分并进一步影响组织行为时,才发生组织的双环路学习。双环路学习有助于寻找组织中潜藏的假设和规范,为持续的改善提供了机会。沃特金斯和马席克认为“在现代组织中,是团队而不是个人成为基本的学习单位”,因此,团队学习成为不可缺少的,即如果团队不能学习,组织就不能学习。
3.组织学习。
组织学习并不只是个人学习或团队学习的成果之和。Fiol与Lyles两位学者认为,组织学习指的是在组织中传达给新成员系统、历史的价值规范。另一位学习理论学家Hedberg则说:虽然组织学习经由个人学习而产生,但若由此断言组织学习就是个人学习成果的总和,那是不正确的。组织没有大脑,但有认知系统和记忆。个人在培养人格、习惯及信仰的过程当中,组织也在培养着它的世界观与思想体系。组织成员有更迭,领导主管会变换,而某些行为、思路、规范与价值观则会留存在组织的记忆体中。Herberg将人类的大脑与组织的信息处理系统进行了比较,认为二者信息处理的过程和方式是不同的。个人的信息处理是在其大脑中进行的,而组织的信息处理除依赖其成员个体的大脑以外,还依赖于其自身的认知系统。组织具有自己的行为方式、心智模式、操作规程和价值观,这些可以独立于组织成员之外而深植于组织的结构、系统、程序和文化之中,成为组织处理日常事务的行为规范,并构成组织的认知系统。
三、结束语。
笔者认为,虽然组织学习的许许多多理论都是建立在个人学习理论的基础之上的,而且组织学习与个人学习有很多相同、相通之处,但如果不能将个人学习与组织学习加以正确的区别,就无法把握组织学习的根本特性,要建立健全组织学习的模型是很困难的。组织学习是与个人学习互为依赖的,但组织学习不是个人学习的简单加总,而是组织成员的知识和能力的共享。忽视组织中个体行为会阻碍组织实行中的学习,将组织作为个体学习的简单扩展,则忽略了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的相互作用,我们将很难成功地进行组织学习。
因此,组织学习不仅受其成员个人学习的影响,而且还受到组织本身认知系统的制约。组织的认知系统可以将其成员的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特有的知识,供所有的组织成员共享。尽管个人可以是独立的学习实体,但组织成员必须被看作是组织学习系统的一部分,才能实现个人知识的交换和转移,才能达到组织学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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