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流行音乐鉴赏论文1500
一首流行音乐鉴赏论文1500
音乐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无论高低贵贱,我们都有欣赏音乐的自由.无论你是高兴或悲伤.当你真正用心去聆听音乐的时候.你就会忘记生活中的种种得失.尽情沉静在美妙的音符之中.
音乐是一种心灵的产物.音乐是内心感情的一种宣泄.因此音乐往往会引起共鸣.会勾起你的喜怒哀乐.
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就是在他失聪的情况下写出来的.试想失去听觉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意味着什么.可是贝多芬的伟大正是在于他用心去聆听这个世界,聆听自己的命运.所以他才能写出那么震撼的交响曲.贝多芬正向一个音乐精灵,在他身上我们看到音乐的两个属性-灵性和神奇.
我是个感情很丰富的男孩子.我认为通常这样的人对音乐的热情会比较高.因为音乐本身是种很感性的东西.出于对音乐的喜爱我选择了音乐欣赏课.这对我来说对音乐的理解和感悟有了种突破.也纠正我对音乐的一些狭隘的理解.
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通俗流行音乐充满了吸引力和号召力.这是因为符合了年轻人的口味.但盲目追求流行的同时我们也丢失了一些东西.流行中的确有很多好的东西.但也有很快餐的音乐.现在终于知道老鼠爱大米有多可笑了.
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和静下心来聆听高雅艺术还是在音乐欣赏课.那么的震撼.感觉心灵受到洗礼.忘不了美妙的钢琴曲的声音. 我真的喜欢钢琴的声音.同时我也觉得自己的欣赏水平的提高.
在感受音乐的同时,我们更了解了许多的音乐家.其中有天才莫扎特.和音乐之父贝多芬.上面提过.不过他是让人感受最深,心灵震撼最大的一个人.我觉得他太伟大了.
贝多芬的一生是充满了艰辛与痛苦,但他同样是幸福与永恒的.因为有音乐伴随他的一生.更影响他的后代. 当然我是无法用音乐评论家的角度去分析他的音乐,我只能用心去感受,试图能与贝多芬音乐的灵魂接触,对于一位伟大的音乐家来说,音乐是生命,贝多芬同样如此,音乐是让人欣赏的,但贝多芬耳失聪后,仍对音乐那种至死不悔的精神让我感动。他仍不断的创作,为后人留下了不朽的音乐篇章。此时此刻,音乐是有灵魂的,它飘忽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人们热爱音乐,更爱音乐给他们带来的那份感情。
音乐的力量是伟大的,它甚至能拯救人的生命。当然伟大的音乐只能由伟大的音乐家来创造,或许这话过于绝对了,但有一点,音乐是值得我们去付出的,也只有我们去付出了,才会让更多的人来了解音乐,才会让音乐家的生命永恒,让音乐的天使留在我们的身边。每个音乐人都希望有贝多芬那样的成绩,但音乐又是自私的,而是在于每个人对音乐的理解。贝多芬的创作过程也是令人惊讶的,他善于捕捉每个音乐细胞。我想音乐与贝多芬已经合为一体了。贝多芬是音乐,音乐亦是贝多芬。音乐的升华就是生命,或许有一天当我们去拨弄那把无玄琴时,才发觉音乐就在我们身上。其实音乐无所不在.关键我们缺乏发现的眼光.就是因为音乐的灵性和神奇吧.所以不是没个人都能成为音乐家.
我看过西区故事,了解了黑人音乐.我们这一代人大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过西方古典音乐的熏陶,或者曾经喜爱过已广泛采用西方音乐体系的所谓中国民歌。我们接受那些起源于白人传统的美国流行音乐来一般不成问题。但摇滚乐的基础有一大半来自黑人音乐,其旋律特点,节奏方式,乃至音调高低等都与西方古典音乐有所不同。黑人乐手十分注重Showmanship。这个词可以译为职业道德。比如,早期的黑人民歌手即使再穷,上台也要穿西装,因为他觉得这是职业歌手起码的装束。后来的黑人摇滚乐手在表演时一个比一个疯,演出服一个赛一个地夸张。这个词还可以译为表演技巧。表现在音乐上,就是对即兴演奏的重视。其实早期的西方古典音乐很重视即兴演奏,据说莫扎特就是一个天才的即兴演奏大师。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西方人把这个美好传统给丢掉了。早期美国黑人乐手的唯一舞台就是酒吧。在那种嘈杂的环境下,面对喝得醉醺醺的听众们,没有什么比一大段出色的即兴演奏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的了。美国摇滚乐吸收了黑人音乐这一特长,极为重视器乐独奏,在主副歌之间总要来上一大段Solo,极为出彩。这在中国流行音乐中是少见的,这和中国乐手缺乏演出机会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人可以说是后来风靡美国的所谓“另类文化”的开山鼻祖。他们对世界文化的一大贡献就是扩展了人们的视野,鼓励人类第一次越过贫富、阶级和肤色这些表面的差异,挑战已经经历了几千年的许多基本价值观念。不管这种挑战是否有意义,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美国的文化艺术(尤其是摇滚乐)的发展受了他们很大的影响。其中一个最显著的后果就是:人们比过去更能容忍另类的思想和艺术了,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是鼓励个性发展,崇尚标新立意。没有这种态度,没法想象美国摇滚乐在这四十多年里会出现那么多独特的歌手,那么多富有个性的作品,那么多不同的流派。
虽然我们聆听好音乐的时间不多.但我真的感觉到了音乐给我们带来的一切.不敢想象没有音乐世界是什么样子.虽然没有每次都去,可是我去的每次都用心听了.感谢老师,感谢音乐欣赏课。我知道以后的时光中能有这样的时间听音乐的时候不多.可是我很珍惜这样的机会.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她将永远伴我向前迈进。我想让音乐支撑起所有的价值和尊严,因为音乐让我多了一份睿智,让世界多了几缕温馨……
求音乐鉴赏论文 (1000字)
1、音乐是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一部分,它不仅是一种艺术欣赏,更是一种精神享受,学会享受音乐便是迈出了享受美的第一步。曾经我以为音乐就只是用来听的,其实不然,音乐是有内涵、有思想、有情感的,由一个个音符排起来的乐谱是有生命的,让人感悟,让人身临其境,让人感同身受,让人欣喜不已。
2、我在这门课里不仅学到了很多知名作曲家的人生经历,还通过这些或喜或悲的故事、或欢快或低沉的乐曲提升了自己的精神境界。在情绪低落时,具有愉悦向上旋律交响曲、进行曲使我感到心情豁然开朗;在心情烦躁时,温柔平和的轻音乐让我能慢慢静下心来思考问题;在独自无聊时,听一些浪漫唯美的音乐可以让我感到充实不寂寞。
3、音乐有古典与现代之分,有中国与西方之分。在我国,现代音乐较为流行的是Rap音乐,其中,周杰伦是最著名的、最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之一。
潘玮柏、胡彦斌、陶喆也是很受欢迎的优质歌曲高产歌手,他们大多从21世纪初出道并活跃至今。周杰伦的音乐在中国现代音乐史上应该说是具有创造性的,他那融合西方说唱及自身演唱特点的经典唱法使很多人打开眼界——原来歌也可以这样唱。
4、我初中的时候很崇拜他,他是很多人的青春记忆,正如他所说,就算他以后不再流行了,但只要大家对爱情感到累的时候听到《简单爱》可以感到幸福,他就没白在大家的青春里出现过。
虽然他的特色是吐字不清的说唱,但他也有很多融入古典因素的中国风的歌曲,例如《东风破》、《菊花台》、《青花瓷》、《发如雪》等,悠扬动听的旋律广受大家喜爱的原因之一就是大家在潜意识里对古典音乐还是有热爱的。古典音乐的魅力可以影响至今是因为它纯净独特的美。
5、所以我最欣赏的还是古典音乐,西方古典音乐的优秀与卓越是毋庸置疑的,有太多优美的旋律让人万分欣赏,赞叹不已。有太多优秀的作曲家让人敬佩崇拜,我最喜欢的是巴赫,他的作品中我最偏爱《G弦上的咏叹调》,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播放此曲,心情总是会渐渐好转,屡试不爽。
其它人的更优秀的作品也是数不清的,拿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来说,历史上表现命运的音乐很多,但惟独只有贝多芬选择了用敲门声来表现命运,一声声短促而有力的敲门声显示出生命力的旺盛和与命运抗争到底的决心。
流行音乐鉴赏论文 3000字左右
流行音乐即通俗音乐,比起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它更加融入大众生活中。可以说它是像我们这样的学生生活中的主流音乐。流行音乐是指一部分流行歌曲、影视歌曲、通俗器乐曲、爵士音乐和布鲁斯音乐等。通俗音乐的内容贴近生活实际,歌词简单,语言生动形象,直白表达情感,容易理解,容易接受。例如Westlife的《you raise me up》,首先从歌词入手,简单的语句,通俗易懂,稍微懂英文的人都可以看懂。它所抒发的感情也是很真挚很动人的,这种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从来都是在我们思想中最主流的。尽管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但是看待“孝”都是一样的。我想这应该也是这首歌在全世界颇受欢迎的原因吧。Westlife其他的专辑《coast to coast》、《back to home》等,这些思想和感情都是教人正确对待love、home、life 等等。然后歌曲的节奏轻快自然、旋律简单,特别适合学生传唱。在流行音乐市场上,这些都是上佳之作,可是也有不少低劣的作品。在课上老师举过一些例子,这些低劣性主要表现:曲调过于简单,甚至是长时间不断地重复,不仅枯燥无味而且毫无意义;歌词大意曲解正确的社会观、道德观,或者违背常理等。不过这些都是其次,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可以分辨这些作品,吸收流行音乐中的菁华。
我们欣赏流行音乐,除了它朗朗上口、节奏轻快、亲切自然以外,还有它的表现形式。那些制作精良的MV,让你随着音乐融入它的风格之中,有时它强烈的节奏让我们身体跟着起舞,有时它的轻柔让我们感觉有人在耳边轻轻细语。在紧张繁忙的学习工作之余,这是最好不过的放松方式了。因为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我们这些学生们总是试图寻找心灵上的解脱。特别在中学时的我们,总是在排名和分数中挣扎,我们幼小的心灵被烙下无数个痛苦创伤,幸好那时开始接触流行音乐的我们都在音乐找到了宣泄。流行音乐伴随着我们长大,特别是在那时出道的歌手们,他们的音乐和我们的想法真正的无代沟。真该好好感谢流行音乐,陪我走过了这么多个困难。或许是寂静的夜里,或许是无人的教室,在音乐中聆听我们自己的内心,品味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总能抓住你的心。等我们都长大了,我们也不会忘记老朋友的。就像父辈们一直喜欢如李宗盛、罗大佑、邓丽君等歌星,却总也无法理解周杰伦的歌曲好在哪里。不同年代的音乐应该也有代沟。
这就是音乐,抓住了感情,音乐就有了灵魂。我们熟知美国流行音乐中的布鲁斯、爵士乐,布鲁斯俗称蓝调,蓝色在美国文化代表着忧郁、忧伤。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地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只有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自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宣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为“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关于节奏布鲁斯,在网上搜到得答案: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在上个世纪初,随意走进美国的一家小酒馆,就能看到小舞台上一个拿着一把破吉他的黑人弹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没调的嗓子和听起来十分肤浅的歌词诉说着黑人在美国的遭遇。这就是布鲁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音乐也变得更具有音乐性了。曾经没调的音乐变得富有节奏,进而也更加旋律化。于是早期的R&B﹙Rhythm and Blues﹚就这样形成了。
真正将R&B引入中国的是陶喆,也有人称他“中国的R&B之父”。虽然说不清他的歌曲里的R&B风格,但是我们去KTV唱他的歌总是找不对感觉,而且也很难唱,对歌手要求很高,据我所知R&B是目前最难唱的音乐,歌手必须很有技巧地运用喉咙与声带来推、挤,要能够既暧昧又准确。尽管陶喆的歌非常受欢迎,可传唱他的歌人确实不多。因为文化和生理上的差异,美国的R&B并不是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直到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开始我们一下子不明白这是什么音乐,但是唱起来很顺。这是周杰伦的带有本土特色的节奏布鲁斯,他摒弃R&B中一些美国元素,用本土的唱法,更轻松的诠释了布鲁斯。所以也有人说,不管陶喆先前的个人专辑有多么的出色,周杰伦的出现绝对给他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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