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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中国公证

发布时间:2023-12-10 09:55

投稿中国公证

国内公证具有以下特点:1、 当事人只限于我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 公证书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使用;3、 在适用法律上,只适用我国法律。

涉外公证具有以下特点:1、 当事人多数是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是准备出国的公民;2、 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经考试合格的涉外公证员负责办理;3、 涉外公证书要根据使用国和当事人的要求,附相应的外文译文,并办理外交认证手续;4、 公证书通常要发往域外使用,并在域外发生法律效力;5、 在适用法律上,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不能违反使用国法律;

公证的目的和作用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服务作用。公证机构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公证业务和相关法律事务,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并以特有的方式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在直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在社会上发挥引导和服务作用。

沟通作用。公证是民事交往、经济交往和国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公证书效力不受人员、行业、职业、级别、地域等因素的影响,是国际通行的可靠性极高的法律文书,是增进民事主体之间相互了解、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重要工具。

证明作用。公证证明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经过受理、审查、审批等若干程序出具公证书,可以对当事人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以及依法进行的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真实可靠的证据。

监督作用。通过公证可以促进公证当事人在开展相关民商事活动时的诚实信用,制止欺诈、虚假行为的发生,监督和促使公证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来实施法律行为,尽可能避免损失,以保证共同利益的安全实现。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怎么办理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即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核心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委托公证人制度实行于1981年,二十多年来,这项制度解决了内地和香港不同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下公证文书相互使用的问题,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止商业欺诈,维护两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公证文书: 是指在香港签发的文件、用于内地,。在香港发出的文件,要在内地使用,必须公证,即是公证必须找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否则无效。 企业法人公证: 香港公司、企业文书公证、CEPA证明书、商业或经济交易事务,如房地产、合资投资。 个人事务公证: 授权书.委托书.收养.继承遗产.赠与.亲属来港.经济交易事务,如房地产。 中国公证文书具体内容: .同内地人士结婚声明书 .内地亲属来港声明书 .继承遗产声明书 .办理结婚声明书 .回内地收养子女声明 .出国读书经济担保声明 .个人委托书 .赠与书 .公司委托(授权)书 .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 .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抵押合同 .CEPA香港服务提供者」 中国公证文书分类:.声明书 .证明单方签署法律文书 .证明法律事实 .证明文件原本及复印本 .证明双方签署法律文书 中国公证文书个人证明:.证明身份.国籍证明.护照资料证明.身份证资料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明 .证明物业业主.证明企业东主.证明股东.证明董事 .证明收入.银行资信证明.经济情况证明.书面单据证明.已签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证明.贷款协议证明.担保合同证明

中国的公证与外国的公证有什么区别?

国外公证不同于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通常是由具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对一些非争议性的问题如房产、地契、授权委托书等作出的证明。 公证的主要作用在于监督执行宣誓、声明、签名及证词等等。 公证员不是律师,不能提供法律意见。
认证:
有些文书需经公证员公证后,再交由有关州务卿, 国外国务院或中国驻美使领馆认证后方才有效。
公证和认证作为某些法律程序不可缺少的一环,如不及时处理,将可能导致延误日期,文件失效等,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国外实行英美法系,因此国外公证制度和中国不尽相同,只有了解了国外公证制度,才能更好的理解国外公证是怎么回事,怎么办理国外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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