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杂志案件
知音杂志案件
“知音体”知音真实性的争议:每一个读者或多或少都可能会有关于《知音》刊发的故事真实性的疑问,胡勋壁说:“1998年以前,《知音》的内容真实性问题很大,因为都市类报纸都有纪实版,这影响了我们的稿件来源。因为我们从不刊发在别的媒体已经发表过的作品。”1998年,《知音》专门成立了法务部,负责对刊发稿件进行核实。胡勋壁称,“我不敢说我们的文章做到了100%真实,但绝大多数都没有问题。”1999年8月,《知音》杂志刊载了《1999以前,那个物理博士还是农村落榜青年》一文,报道原农村高考落榜青年张启东成为美国物理博士的成长过程,实际情况是,1998年8月张启东在北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以卖报为生,根本不存在文章中说的被录取为波士顿大学博士研究生等一系列事情。2000年8月17日,《南方周末》发表题为《读者告索赔89元一审败诉》的一组文章,披露了《知音》编辑为了让文章更“感人”、“好看”,对原作进行加工、改编,甚至改变事实,编造故事。《知音》杂志的文章向来以细腻动人著称,创造了“知音体”这一形式。这一形式为《知音》吸引了相当多的读者,但同时也为《知音》惹上了不少官司。 近几年来有关《知音》的案件有很多,仅列举一下几起:(1)案例库 > 民事案例 > 个人名誉受损害 状告《知音》获赔偿。浙江金华中洋超市总经理贾瑞君状告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知音杂志社名誉侵权一案,由金华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日前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知音杂志社在调解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知音》杂志显著位置上刊登向贾瑞君赔礼道歉声明;知音杂志社于调解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给贾瑞君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5000元。本案由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18日一审公开审理。一审法院认定:《知音》杂志总第266期中刊登署名作者为“季雨”、“金铮”的《向超市投毒!“杰出青年”报复情敌彰显恶魔人格》一文,涉及本案原告名誉的相关描述与“事实”,大部分并未被作为创作基础的法院判决书所确认。所用词语较为暧昧,描写手法较为夸张,内容极易使读者产生误解。刊登该文的《知音》杂志向全国发行后,客观上造成了原告人格及社会评价被丑化与贬低,个人名誉受损害,也使原告所经营企业的声誉遭受一定的负面影响。被告相关编创人员为求轰动效应,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应当对其侵权行为及侵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2004年2月9日一审判决被告在《知音》杂志显著位置上刊登向原告贾瑞君赔礼道歉声明;赔偿给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判赔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畸高,向金华市中院提起上诉,金华中院受理后,于4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调解,原被告双方日前自愿达成了上述协议。来源:《人民法院报》(2)《知音》揭黑报道张冠李戴 邵阳副市长获赔8万。报道原副市长养情妇却配现任副市长照片。中国法院网讯 《知音》杂志刊登湖南省邵阳市原副市长戴松林涉嫌渎职、受贿、包养情妇等违法问题的文章,却在题头配上了现任副市长禹某的照片,结果被禹某告到了法院。日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知音方面赔偿原告禹某8万元。2006年2月,知音出版社在其发行的2006年第3期《知音》(海外版)第32—34版发表了署名作者为“念父”的文章:《明星市长情网惊梦,印尼情人狂卷千万》。文章报道了邵阳市原副市长戴松林涉嫌渎职、受贿、包养情妇等违法问题,该文配发了题头照片,并在照片旁边明确注明“昔日风光无限的戴松林”。2月15日,原告禹某在湖南邮政局书报刊零售局邵阳分局的零售点购得该期《知音》(海外版),发现上述文章报道的是戴松林的违法情况,题头使用的却是原告禹某的照片。原告随即委托律师向被告发送信函,告知被告用错了照片。被告经查证核实后,遂在2006年第4期《知音》(海外版)第32版右下角刊登了《致歉启事》澄清照片被误刊的事实,并向禹某致歉。此后,双方就精神抚慰金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被告知音出版社擅自使用原告的照片作为文章的题头照片,即使没有主观故意,但客观上构成了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虽然被告随即在下期杂志的相关版面刊登了《致歉启事》,但不足以达到肖除侵权对受害人精神抚慰之目的。来源:中国法院网(3)转自法律快车 > 法律案例 > 民法案例 > 其它民法案例 >“恶婶娘”报道失实 知音杂志赔两万。近日,《知音》杂志社因一篇失实报道,被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败诉,并赔偿原告秦玉霞精神抚慰金两万元,在《知音》杂志上刊登声明,向秦玉霞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法院查明,《知音》杂志社刊登了一篇名为“《狠毒婶娘五年阴招催熟巨乳少年 良心何堪》,文中对发生在河南的一起儿童伤害案做了深度报道。文中以肯定性的言语向读者介绍了秦玉霞长期给其侄子服用避孕药的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事实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认,《知音》杂志社在庭审中也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被告报道失实,违背了职业道德,主观上存在过错,并且在文中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言语,客观上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类似例子不胜枚举,但同样的事情还在发生,因而《知音》被戏称为“告不倒的知音体”。但有意思的是,2003年6月,知音杂志社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这样的“红旗集体”是否该引起社会的反思呢?
赵鸿飞 知音文章内容 是什么???
所谓的隐私,其实就是一些知音杜撰的对男女主角详细的心理描写(包括性心理),除了可以满足一些读者的猎奇猎艳心理外,还会使人产生一种栩栩如生、身临其境的错觉,给读者造成一种该事件是真实的假像。
这是知音杂志用来吸引读者的一贯伎俩。这不,楼主的好奇心也被它吊起来了,还专门上百度来提问。知音真是害人不浅哪!
我以前曾看过该杂志一位曾经的海外版编辑写的文章,披露了该杂志的操作黑幕。他告诉自己的亲友不要看该杂志。 近几年来,知音因胡编乱造,已面临了多起被知名作家、演艺明星(例如毕淑敏、陈红、倪萍等)要求公开道歉的纠纷,结果都以知音承认胡编的事实,被迫公开道歉收场。但它却死不悔改,仍以毁人、扰人为乐,矛头仍然对准那些文艺、演艺界的明星红人等,让人产生它在借机炒作自己的嫌疑(因为现今出版界的竞争颇为激烈)。知音这么多年纠纷不断,却仍屹立不倒,估计是有很大的后台在撑着。
没曾想,这次它骚扰的对象却是曾主演过中国奥运第一人----刘长春的赵鸿飞。赵有着与刘长春一样刚正不阿、不屈不挠的男儿血性,是个若生在旧中国连小日本的欺压都不怕的主儿,又岂能被知音这种不入流的下三滥杂志给毁了一世清名!赵平时为人低调,但在与知音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只好被迫以打官司的麻烦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名誉。
以前知音最大的妥协就是公开道歉,所以它已经成老油条了。可这次却碰上个较真格的主了,这是它始料未及的。刚开始,知音的法律代言人还穷词狡辩,现在又以管辖权异议为由采取了拖延战术,摆出了一副仗势凌人、以强欺弱的嘴脸。只是可怜了无辜被卷入纠纷的赵鸿飞,不仅要牵扯进无谓的时间、精力,还要承受该事件所引发大量网友无端猜疑的巨大精神压力!
我看过赵主演的奥运题材爱国剧《追梦英雄》,他在剧中呈现的铮铮铁男儿形象令人热血沸腾,肃然起敬。(楼主若有空,不妨也上优酷看看该剧)所以,对于他现在所面临的困境,我深感同情和愤慨! 衷心希望他发扬刘长春不畏强权、不屈不挠的精神,勇敢、坚强地面对人生的各种挫折和挑战,早日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也希望真相能早日大白于天下!
有关该事件的视频资料如下:
视频:《大家说法》赵鸿飞诉《知音》杂志侵犯名誉权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30日15:27 来源:BTV科教
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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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赵鸿飞饰演的刘长春在小日本面前不卑不亢:
赵鸿飞女友陈丽阳案件(赵鸿飞究竟得罪了谁)
对于许多迷恋清宫剧的观众来说,一生堪称传奇的雍正帝 爱新觉罗·胤禛 ,无疑是她们心中的白月光。
《雍正王朝》中, 唐国强 版最为经典的四爷不必说。
《步步惊心》中, 吴奇隆 版忠情儒雅的四爷。
《宫》里, 何晟铭 版霸气腹黑的四爷。
还有《甄嬛传》里, 陈建斌 版帝心难测,流连于后宫各个女人之间的四爷。
当然更少不了的一位,是《皇太子秘史》中, 赵鸿飞 版两面三刀,人物错综复杂的四爷。
至今为止,赵鸿飞都还是所有四爷党心中最值得称道的扮演者。
可他却在出演过雍正后事业迅速发展的时候,销声匿迹,至今都没在有消息。
赵鸿飞到底怎么了?
1978年出生在天津的赵鸿飞,自小学习 京剧 。
10岁那年,他考入 天津京剧院 ,开始学习 武生行当 。
这段京剧的学习生涯,无疑为他以后的表演道路奠定了极其重要的基础。
1993年,孙永田执导电影 《沧桑梨园情》 ,主要旨在宣扬中国国粹文化。
专业功夫过硬的赵鸿飞正是这时进入了他的视线。
出演 余幼春 一角后,15岁的赵鸿飞对演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转入当时一所影视学院——谢 晋影视艺术学院 学习表演,与当时的 范冰冰、郭京飞 还曾是同班同学。
之后,他又考入了 北京电影学院 ,正式成为了一名预备役演员。
2002年,毕业后的赵鸿飞本打算去 德国 留学,却偶然间得到了 《凤在江湖》 的试镜机会。
也成功塑造了多愁善感、风度翩翩的“大师兄” 云潇潇 ,成了很多观众心中的古装男神。
也凭借在这部剧中的精彩表现,赵鸿飞得到了一部大资源大制作的电视剧出演机会。
这部剧,就是后来的 《孝庄秘史》 。
虽然他在里面饰演的 “飞扬少年”多铎 ,只是一个配角的身份。
也因为 《孝庄秘史》 大获成功,所以尤小刚又趁热推出了 《皇太子秘史》和《太祖秘史》 。
这一系列也被称为 “清廷秘史三部曲” 。
在《皇太子秘史》中,25岁的赵鸿飞饰演了性格多面的 “四阿哥”胤禛 。
即使是在 刘德凯 这样的老戏骨面前,赵鸿飞的表演也毫不露怯,甚至颇为抢眼。
明面上与世无争不喜皇位,一心研究佛学,但背地里却图谋上位,工于心计野心勃勃。
不仅有阴狠腹黑的斗争戏码,也有和 “前朝公主”紫瑛 撩人虐心的感情戏。
这种反差看起来很是带感,比起主角单一老套的设定剧情,更为受观众的欢迎。
甚至在 《步步惊心》 播出后,有人拿吴奇隆的四爷与赵鸿飞的四爷做对比,觉得后者的表演还要更胜一筹。
2007年和2008年两年间,赵鸿飞事业呈井喷状态爆发,除了参演电影之外,有多达6部电视剧男一号的角色,可以说他离成功仅仅一步之遥。
可就在他成名在望,眼看就要得到事业巅峰之时。
赵鸿飞卷入了一起著名案件,不仅让上升期的事业惨遭夭折,更是让他本人从此一蹶不振,告别了演艺圈。
2008年6月月末,著名纸媒 《知音》 杂志在当期版面显著位置刊登了一篇题为 《北漂女孩午夜梦魇,约会明星男友哪有前路》 的文章。
当期杂志一经发售,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们纷纷义愤填膺,在网上进行了 “人肉搜索”。
最后将天津籍的赵鸿飞揪了出来,把他钉在了不负责任,间接杀死花季女友的耻辱柱上。
此事一出,赵鸿飞立刻受到了众多抵制,所 有已经接谈好的角色和代言全部受到了影响。
几个月后,举步维艰的他不得不走上 维权之路。
将《知音》杂志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并索赔百万,要求其公开向自己道歉。
得知此消息后,《知音》方面尚且没有给出回应,许多网友反而先指责其无耻。
在起诉书中,赵鸿飞写清了事情的真相:
实际上,他与被害女子并非恋人关系,只是普通朋友。
他当时让这位朋友下车的地点,也并非是什么偏僻黑暗、荒无人烟的角落,而是一处有医院、学校、居民区的繁华地点,几百米外就是天津河东分局唐家口派出所,一墙之隔是天津站的后广场。
两点最为受人指摘的地方都得到了澄清,赵鸿飞也得到了 迟来的正义。
2011年,一审法院认定《知音》确实存在捏造事实的现象,判决其赔偿原告当事人73万余元,并公开向其道歉,消除影响。
因为此事, 中国政法大学 还曾召开过一场关于 公民隐私权、名誉权保护问题的研讨会。
可惜这迟来的正义,并没能挽回赵鸿飞本应大展宏图的事业。
2014年后 ,赵鸿飞更是杳无音信,连社交平台都不再更新。
只剩一些对他 曾扮演的角色念念不忘的粉丝 ,还时不时留言希望他重新复出。
否则单单 为了一时的利益,去编造、歪曲一些事实,造成别人的伤害。
不仅会得到法律的惩罚,也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希望赵鸿飞也可以早日走出打击,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也可以过得幸福美满。
同时也让我们记住,有这样一个演员,演技和颜值都不比现在的任何流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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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品,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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