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好文章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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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Kaiser3344倾情奉献)
冬日的阳光懒懒地泻在这一片林间空地上,北风呼啸着在树间盘旋,使劲摇晃着光秃秃的树枝。而在冰冻的土层下面,我——一棵栎树种子,正在温暖的泥土中做着酣梦。
漫长的冬日终于过去了,森林里变得越来越热闹,我也隐隐约约感到有生命在我体内蠢蠢欲动。于是我在黑暗中伸了个懒腰,一口气钻出了地面。
这是一座多么漂亮的森林啊!春天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在阳光中闪耀,不时有五彩斑斓的鸟儿从我头顶掠过,留下一串美妙的音符。
我快乐地看着周围的一切,突然有个声音在我上方响起来:“你们看,这株新长出来的嫩芽多瘦弱!”
我抬起头,几棵高大的栎树正用担忧的眼神看着我,我连忙看看自己的身体,这才发现我正被微风吹得摇摇晃晃。我叹了口气低下头去,我终于成了一棵栎树,然而,是森林里最矮最小的一棵。
每天每天我都在孤独和自卑中度过,没有谁顾得上注意一株不起眼的嫩芽,整座森林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
但就是在这段我一生中最灰暗的日子里,我见到了“树王”,这个改变了我一生的长者。 #文章大全
我永远也忘不了当时的惊讶:那挺拔的枝条,粗壮的身躯,支撑起一个巨大的树冠,茂密的枝叶遮住了周围十几棵树。树王——森林里最高的树,无言地矗立在距我几十米远的地方,如一个威严的巨人。
我敬畏地看着,一动也不动,突然有个念头跃入我的脑海:我也要成为树王!
我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转而又镇静下来:为什么不能呢?也许,我真的能实现这个天方夜谭一般的希望。
带着这个念头,我开始努力长高。头顶上的天空被挡住了,我看不到天空的颜色,于是我的枝条向上长啊长;于是我的树向外伸啊伸;地下的土壤被占满了,我得不到充足的养料,于是我的根须向下钻啊钻。我从未想到过放弃,因为有一种叫做信心的东西正在我体内蔓延。
时间随着风从我身边扫过,一同带走了我的自卑和孤独。我还在不知疲倦地长着,甚至没有发觉自己已经超过了森林里一半的树。我早已不再是原来那株瘦弱不堪的萌芽了,我成为了一棵真正的栎树。
我继续努力向上长着,带着我的信心,我的希望。现在,比我高的只有树王一棵了,而其它的,包括那些我曾经认为好高好高的树,都已在我之下。可是我并没有满足,因为我的终点不在这里,而是在几十米之外,那是树王矗立的地方。
又一个漫长的冬日过去了,森林里的一切都开始苏醒。睡梦中的我被一阵喧闹吵醒了:“看哪!新的树王!”“是啊,新的树王诞生了。你们看,他多高啊!比以前的树王高出这么多呢!”我感觉到有谁伸出枝条在我身上比划着,我没有睁开眼睛,我的心被快乐充斥着,我听到身上每一片叶子都在说:“我的愿望实现了!”
许多年过去了。每当大家亲切地叫我“树王爷爷”的时候,我都情不自禁地望望身边幼小的萌芽。因为在他们我身上,仿佛看到了多年以前,一株好小好矮的萌芽,对着身旁的树王,许下一生中最重要的诺言……
复制几篇《萌芽》里的经典文章,全文的,谢谢。
一如既往 李遥策
让写实的写实,让虚构的虚构
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
当我从一本名叫《白银时代》的中国古典名著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坐在三百米高的楼房里发着呆。从窗外看出,我突然觉得可笑,我为说这句话的人看不到现在的状况感到庆幸,毕竟这个世界现在除了一片等着植树造林的黄土和一座座锈得要去伊拉克运石油润滑的城市之外,我根本看不到作者所谓的遍地白银。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杯热咖啡。
杯子是荞麦从某个网站上下载过来的然后就送给我了,她说,你那么喜欢喝咖啡这杯子就给你盛咖啡用吧。其实现在已经是没有人喝咖啡了,即使想喝咖啡也没有多少人会使用杯子,他们可以有很多途径,比如从网上下载过来装满显示器然后把头伸进去狂喝,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如果你瞪眼了,这说明你和我一样,落伍了,活在这个世界里也同样会是个复古主义者。
我的职业是个医生,不过一个月前就被解雇了。现在蜗居在家里无所事事,在这个享乐主义横生的物质社会没钱是很痛苦的,现在谁不想在自己身上镀点金擦点油。就像荞麦常说的,有钱人就是好,整天有喝不完的油,穷人只能喝水把自己活生生地锈住。
所以我突然想到荞麦离开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一定是我没钱买充足的油给这丫头灌饱。当然,这个我不能怪她,因为这种风气历来都是有的,据说我爷爷的爷爷的奶奶就是因为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请不起麦当劳而和别的男人跑掉的。爱情你可以放在一旁,但生存问题你不能置之不理,这道理我能理解。这说明,我还是比较现实的。
现在来说说我被解雇的原因。那天有人要我帮忙把他弄得帅一些,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我们现在的审美观念是和你们那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帅就是鼻子要扁嘴巴要大眼睛要小身高要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类进化的许多年里美学曾有过一场重大的颠覆。于是我就给那人削掉了鼻子扩张了嘴巴缝上了眼睛切掉了小腿骨骼,但很不幸的是,那人是坐着时光机特地来到这个科技极为发达的时代享受美容服务的,这就导致了醒来后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后就马上跑去投河自尽了,城里的女孩子们看到他英俊的尸体无不痛惜个个哭天喊地。这是个严重的误会,但事实上,我还是被解雇了,尽管我曾经用一把螺丝刀拯救过一个垂危的病人而被世人封为神医。
那天荞麦说要分手的时候,我的胸腔里明显能感觉到针刺般的疼痛,一开始只是一下,然后数针并发,再然后背部发麻,直到眼泪决堤。
我说,不要着急,人是最健忘的动物。 我用USB数据线将自己和电脑连接,就像你们现在所使用的MP3一样简单。我准备删除关于荞麦的记忆试图减轻伤痛,但是电脑在我的大脑里搜索了许久后给了我个信息提示说,对不起,她已经占据了你大脑的全部,如果删除那就什么也没了,YES/NO。我按下否认键。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从一百十二公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零五公斤,如果你看到这组数据后觉得我可以去搞相扑事业的话,那么你又落伍了,在这个世界里我已经是相当瘦了,有无数家减肥药物厂家拉我去做广告就是最好的证明,比如××减肥茶公司给了我两百块叫我对外宣称是喝了他们的茶才成这样的,可在那之前我已经收了○○减肥胶囊公司的钱并对外宣称过是吃○○减肥胶囊导致的结果。这令我很尴尬,不过我还是成了当年年度广告之星,在路上被打被骂那是常有的事。
这例子除了证明所有的广告都是虚假的之外还有就是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去减肥,我们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原因,那就是人类过于懒惰得了肥胖症,造成懒惰也是有足够理由的,在第N次科技革命以后人类几乎可以足不出户,一系列身理活动都可以在一个地方解决,比如人们可以在睡觉的地方吃饭,可以在吃饭的地方方便,可以在方便的地方睡觉,这其实和养猪是一个道理的。
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现在的航天事业非常之发达,当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看到第一个中国人飞出地球在月亮边兜几圈而兴奋地笑了好几年的时候,我爷爷的爷爷已经在月亮上找水喝了,当我爷爷的爷爷在月亮上担心没水资源过于浪费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在太阳里种向日葵了。所以我就曾和荞麦大胆地设想把九大行星游览完之后要去黑洞也看看,不过这一切都没有实现,两个星期都快过去了,我依然没有联系到她,我真怀疑她是否真的进了黑洞。
突然想起,曾经荞麦牵着我的手说,你去哪我都跟着你,一生一世跟你走。但在我现在哪都没去的时候她就不跟着我了,这让我很郁闷。所以,我现在想告诉你的是,世界上唯一不可信的东西就是誓言,尤其是女人的。这句话,是在我观察了身边是否存在女性朋友后才小心翼翼地写下的。
现在我二十三岁,我们曾经勾着手指说永远的时候才十八岁,即使那个时候肆虐地流行光头,我头发还是义无返顾地留得长长的然后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很酷。就在那个白衣飘飘朦胧琐碎的时代我认识了荞麦。
那个时候我很叛逆。老师不喜欢我,我也没有理由去喜欢老师。我总是不穿校服总是上课睡觉,我的班主任看不惯我就把头朝上四十五度把眼睛朝下四十五度地对我说,你到底是想不想读书,不想的话就早点滚,休想要我在毕业时把奔腾二百五处理器安装到你脑里。这是很让世人为之愤慨的事情,中国的应试教育沿用了数百年,始终没有彻底地改变。
那个时候,每天放学后我都会骑着单车从一个女孩的身边经过,然后回过头对她傻笑,她低着头脸渐渐泛红如同背后的夕阳。在第一次与她见面之后我就有了很多想法,比如第二次在路上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一定要跟她说说话,比如第三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和她一起上学,再比如第四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然后是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以至于到第N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要用马赛克处理我的大脑。但实际上我遇见了她好几次我都没有跟她打过招呼,于是我就采取了最最原始的手段,发短信示爱。
有一个真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是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是帅哥的,就像过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希望找个有钱有地位的男朋友一样,她们非常注重自己的面子,所以人都是爱慕虚荣的。找到了这个规律后,以我那没鼻子没眼睛没身高只有大嘴巴的迷人外表以及我那张贴在我家墙上的第N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奖状,我就下定决心我会追到那女孩。结果就是我被中国移动剥削了好几百块话费后让她爱上了我。后来在她的鼓励加威胁下我终于发奋图强取得优异成绩在毕业典礼上理所当然地拿到了由国家颁发的奔腾二百五处理器,也同样理所当然地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百五。
众所周知,上述女孩就是荞麦。
在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世界杯总决赛如期举行。
在世界杯还没开赛之前,我就和荞麦打过赌。我记得我是买中国队会获得冠军的,果然中国队没有让我失望,比赛实况是这样的,在对方使出了已经失传多年的上帝之手后中国队用如来神掌扳平了比分把比赛送入了加时然后又在加时赛里一个叫姚名身高两米二十六的中国队员而且是守门员用一记S球捅破了对方的大门捧到了金光璀璨的大力神杯。记得当天报纸的头条是这样写的:中国队连续六次获得世界杯总冠军。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说,这真他妈扯淡,根本就是没可能的事情。但你又错了,因为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自从那个叫李遥策的小子也获得了新概念一等奖之后我就更加坚定不移地相信这句话了。
我们的赌注很实际,是接吻。如果我赢了,那么她就要吻我,如果她赢了,那么就要我吻她,后来我们才恍然大悟不管谁输谁赢双方都是要作出牺牲或者说是得到满足,正在我优哉悠哉地等待总决赛来临的时候荞麦不告而别了,结果我的幻想如同手中的啤酒沫一样无声无息地破灭,就像你在天桥上和设局的小贩下棋结果你赢了几百块但这个时候突然杀出了警察,那人卷起摊子撒腿就跑了,你除了什么都没有得到之外还要向警察解释你和他不是一伙的。这都是很郁闷的事情。
接下来我就看到了一件相当巧合的事情,通过电视转播我在世界杯的比赛现场我看到了荞麦,我兴奋地要死,但我遗憾的是我没有从传说中的贞子那得到穿梭于电视屏幕的真传以至于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荞麦坐在看台上而且靠在一个男的身边,从那个男的遍身都是闪闪发光的螺丝钉中可以得出结论,他相当富有,但是电视很快就把镜头切换到别处了,毕竟又不是那男的拿总冠军。本来我是这么打算的,把画面停格住,然后把那男的虚体揪出当作发泄工具痛打一顿,再把它放到抽水马桶里冲冲掉。也许你又惊讶了,忘了告诉你,我们的电视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你要是看谁不爽只要他从电视里出现你就可以把他的虚体揪出来折磨折磨,而且不用负刑事责任,虽然这样做很龌龊。
那天,我哭了一个夜晚,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而哭,究竟是为了荞麦的移情别恋还是为了我的穷困潦倒,但有一点确实是真的,那就是我很难过,流那么眼泪而又没钱买油这是很难过的。那天晚上关于荞麦的所有回忆都涌上了心头,我数着它们泛着黑夜的微笑,而我们的誓言却要荞麦和另一个男人来完成,更让我难过的是那男的不仅比我帅而且还比我有钱,实在让我想不出荞麦不能爱他的理由,在这样的时代里,我只能乖乖地认命。
因为我那么平凡。
故事写到这里本来应该可以搁笔结束的,但是我为了赚几块钱的稿费来给打字过于频繁而导致关节松弛的手买几枚螺丝钉和为盯着显示器看太久几乎生锈的眼睛擦点油还是会继续连扯带拉地把我的故事述说下去。 和所有失恋的人们一样,那天夜晚我喝了很多酒。结果把肝给搞短路了,在医院住了很多天,看到了曾经那些被我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们,他们冷嘲热讽地说,嘿,你也有今天啊。后来我大受刺激,出院后做起了文学青年,用文字来评击这个世界。这些都是后话。 再后来,荞麦回头了,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那男的远没有你好,我和他分手了。我可以联想到很多原因,我把荞麦往好的方面假设,那就是荞麦真的发现自己错了,发现金钱是无法消磨我们五年的光阴的,于是决定和我回到过去。更或者是她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和我离开,只是那男的苦苦相逼把荞麦搞的很不好意思于是勉强答应,但最后荞麦还是受到良心的谴责决定回到我身边。可事实上却是那男的父亲破产了导致他零花钱不够开销,然后荞麦就离开了。那个时候写书很赚钱的,作为文学青年的我乘机捞了一笔,最后荞麦就又回来了,这些似乎隐隐约约地存在着规律,我不想把它讲明,因为很有可能会伤害到荞麦本身。 故事的最后有带有几分童话色彩,男主角热泪盈眶地拥抱着女主角,女主角把头靠在男主角的肩膀上说,从此以后我都不会离开你(的金钱)了。就这样,女主角回到了男主角的身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在这个所谓的白银时代里。如此简单。 在这个白银时代里,金属楼房一座一座地升起道路却渐渐加宽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空气中的尘埃是我每天的消夜偶尔拌着酸雨,镀金的男人们总是喜欢那些头发搞得像泡面衣服穿得像劣质粽子的女人们,女人们总是百般依赖地盲目跟从着物质欲望,那些等待奇迹的人总是独自黯然神伤存活在糜烂的世界。 一切都像泡沫一样,如果我看的透明的话。 这些都只是发生在现实世界里很平常的故事,而在未来世界里却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ps:长的都放不上来啊,要的话加我Q我给你
求萌芽上的几篇 文章 标题长长长长~~~~~~~
少年
我认识大东的时候是1995年的夏天.当然,是一个夏天.夏天在我们这个
北方城市是干燥且强悍炎热的,它不像南方那样闷热无比让人觉得自己身
处一个环境随时可以长出霉斑.在我们这里,夏季常常是像一块发烫的石头
干干硬硬,手指一碰就滋滋冒响,光是想象就已经汗流浃背.
我在这样一个季节,放了漫长暑假,被天天出去跑生意的父母锁在家里,
看红遍大江南北老少咸宜童叟无欺的<新白娘子传奇>,一箱泡面,一箱冰
棍一台电视机,一个暑假.大东家就是这样的夏天的某一个下午搬到我家
隔壁.
那天,先是早晨的鞭炮声把我吵醒,继而是一个中年妇女操着热闹的本
地话指挥搬家工人搬东西。我拖着一脸的睡意从六楼往下看,正好看见大
东懵懂的大脑袋,他正拎着一捆破书往上看,目光相遇,我立即像一个偷窥
形迹败露的人一样把头缩近来.
晚上七点,大东妈妈带着大东来敲我们家的门,她来得很不合时宜:这个
时候我家的大人一般是在外面请客户吃饭,他们要吃的到很晚再转战其他
的娱乐场所比如KTV洗浴中心,90年代我们那里好象还不曾有"商务会馆"
这东西.我是托着一碗泡面走到门口的窥视孔前,大东妈妈毛茸茸戴着塑料
卷发器的狮子头就出现在窥视孔里.
"我爸妈都不在,有什么事明天再来吧."
我连门都没有开,我回家的时候听见大东妈妈用本地话在门的那边絮絮
叨叨现在的小孩子都如何如何没有礼貌,并且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大东不
要怎样怎样.我暗自心里骂她三八,从我懂事起我妈就教育我不要同陌生人
讲话不要吃陌生人东西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我见人见得多了,不要看他们表面上和和气气,背地里啊,都恨不得捅
你一刀,现在这个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你还小,听妈妈的没错."我妈经
常是擦着她左手无名指上的大钻戒给我讲这些做人的道理.
但我总忘记我亲妈的教导,比如她让我放学早点回家做作业,我阳奉阴
违放学以后在原子里玩玻璃弹珠,我总是瞄不准很近的那颗,反而是距离一
米以上的打得准些.再比如她不让我跟陌生人哪怕是小孩说话,她总怕她的
大胖儿子被人卖了挖心抠肾做黑市买卖,可那天在旁边看了我很久的大东
终于忍耐不住骂了我一句"笨货",然后躬亲师范教会了我如何在最有效距
离打中敌人最大那可里弹珠,我就义无返顾地认识了这个高人.
后来大东就常常跑到我家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妈不让他在自己家呆着
,可是大东的妈妈好象不曾担心在我妈眼里外面摩肩接踵的坏人把大东抓
了,我还为此羡慕了大东好一阵.可是大东,总是恬不知耻地吃掉了我囤积
的方便面里面最好吃的那一碗海鲜面,然后留一份红烧牛肉面给我.当时我
作为一个伪善又爱面子的小孩,总是假装大方地说你吃你吃没关系不够了
再拿.可是在心里已经将他家的所有人包括桌椅板凳全都诅咒了一遍:吃死
你!
我们两个人窝在房间里一直看电视吃泡面或者偶尔打打魂斗罗直到大东
那个戴着塑料卷发器的妈在楼道里喊大东回家吃饭.后面,我就又陷入了夏
日傍晚到夜间的孤独.我的父母大部分时间醉心于他们越做越大的生意,没
完没了的钢材和没完没了的钞票.我有时觉得我还不如他们的盘条和钢锭
重要,也许不到一百斤的我被捆起来卖了也不如钢材值钱.以前我常为此感
到失落,但是自从大东搬来.这种失落感忽然就没有了,大东的父母和我爸
妈好象也没有什么不同:大东妈是个典型的家庭妇女,天天打麻将跳舞给大
东作饭就是她的全部工作:大东的爸爸是个挺让人害怕的人,他是我活到当
时乃至现在认识的唯一真的法医,现在想想,这个男人的样子已经模糊,好
象挺像一个胖胖的喜剧明星,我回想起他,脑子里晃动的也全是那个戏剧明
星的影子——关于死去的人,你不能有太多印象了.那时,我害怕大东的父
亲,虽然他长得很有喜感,但是一想到他那双手也许在几分钟前还翻过尸体
,把它们剖开再缝上,或者连缝都不缝,我就不寒而栗:这个男人身上有死
人味.
整个暑假,空气里弥漫着暖味的热气.
八月中旬某天,大东没有来找我玩,我带了一口袋的玻璃弹珠去敲他家们。大东妈妈开了里面的木门。她只穿内衣内裤站在防盗门后面,这一次,她破例没有带所料卷发器。我觉得十分尴尬,对于穿内衣的女人,我还太小没有足够经验应付。
“大东在不在?”
“他去奶奶家了。”大东妈妈面无表情。
我的眼睛不知该往哪放,就只好往门里看,不小心就看见房间里面虚掩的卧室门里一个正穿衣服的男人,那个男人有一双毛腿,好像穿了毛裤一样。那不是大东的爸爸。大东爸爸是个体貌稀少的胖子,他光着膀子在楼底下纳凉会让人误以为是个肥女人穿了白丝绸衬衣。
大东妈妈顺着我的视线回头,当她意识到我看见了什么的时候,就“砰”地关上了门。我站在门口,百无聊赖。
我用大东交我的方法边打弹珠边想:怎么大东还有个奶奶?她有个给死人开膛的儿子是多么吓人的一件事啊。我已经忘了大东家里的毛腿男人,因为那个时候,我还不懂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
但我之所以记得那天,是因为我妈回来得很早,她从楼下的土堆里一把拎起正趴得像个青蛙一样瞄准洞口弹珠的我,直接从楼下院子拎到六楼我家的浴室,一把把我按进水里三下两下扒光我的衣裳给我洗澡。
“你怎么搞得跟个泥猴似的?”我妈恶狠狠地把几乎半瓶洗发水全都倒在我头上,大力抓起来。她开了水龙头把我冲干净,然后裹一块大毛巾使劲揉然后说:“赶紧穿衣服跟妈出去吃饭。”
我来了精神,我妈很少带我出去吃饭,今天的忽然让我顿时感到了母爱。“乖儿子,今天你爸爸请市领导吃饭,人家全家都来,他儿子跟你差不多大,你好好陪他玩,听见没有。”我妈蹲下来跟我说话,态度诚恳。我顿时垂头丧气,我估摸出一些道理:请我们家吃饭的,我就可以随便欺负他儿子,我妈顶多骂我一句“淘气”;我们家请人吃饭的,他儿子可以随便欺负我,我妈还得恶狠狠地踹我屁股。
那天晚饭不欢而散,因为我趁大人在雅间推杯换盏时候和领导儿子话不投机半句多了一下,我跟他说我打弹珠是“全校一踹”意思就是我们学校没有比我更强的勒----其实是把大东的绰号移在自己身上。然后某领导的儿子就白了我一眼说我吹牛。我们就吵了一架,后来我仗着身体上的优势揍了这个臭小子。虽说后来某领导说没关系,但我妈还是从领导夫人心疼得目光中得到了启示,当场就给我一高跟鞋,以示警戒,并信誓旦旦晚上将有一顿胖揍等我。
本来这样的晚上,我是应该得到一顿打的,我妈在生意场上混了这么多年,已经音熟什么本是该下的,像这种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事情可以算在折损里。但利润确实可以翻倍。可后来我应感谢大东妈妈帮我逃过了这劫。
只找到这篇的
好像是少年
以萌芽为话题的作文
走在父亲身边,紧紧攀着他的右手。身上的衣裳全是崭新的:黑色的小皮鞋,绿色的校服,还有红色的帽子。这一切丝毫不能使我开心起来,因为,这是我被扔进学校的第一天。
妈妈站在窗边看着我们步步前行,我一次又一次转过身来期盼着妈妈的帮助。
“为什么要这样?”我问我的父亲。“我做错了什么吗?”
“我不是惩罚你。”他笑着说“去上学校并不是惩罚。这是一个能把你从男孩变成有用之人的地方,你不想变得象你的兄长一样,象个真正的男人?”
我没有被说动。我可不相信把我从家中牵走然后扔进高墙深院的建筑有什么好的。
当我们到达学校的大门,我看见了大操场,那儿满是男孩和女孩。“自己走进去。”父亲告诉我“融入他们之中,面带微笑面对一切,这也是给他们作个榜样。”
我犹豫着不愿松开父亲的手,但他轻轻的推开我的小手。“象个男人一样”他说“今天你的人生真正开始了。你离开时我会在这儿等你。
我走了几步,到处都是男孩女孩的陌生面孔,我一个也不认识……他们中也没人认识我……我感到自己就象迷路的旅行者。接着一些孩子开始好奇的打量我,
其中一个走上前来问:“谁带你来的?”
“我爸爸”我回答道。
“我的爸爸死了”他平淡地说
(he said simply该怎么翻呢?翻轻描淡写的说?平淡的说?简单的说?无所谓的说?仅仅这么说?)
这时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突然,大门关上了。立刻就有一些孩子哭了出来。接着铃响了,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她身后跟着一群男人。男人们开始把我们编成队列。我们在高楼间的庭院里被排出复杂的队形,那会我可以望见每层楼都有木顶的阳台。
“这儿就是你们的新家 !”那个女人这么说道:“这里一样也有家人和父母,所有有益处和舒适的东西都在这儿。所以,擦干你的眼泪准备享受这里幸福的生活吧。”
的确如此,看来我的疑虑和痛苦是毫无根据的。从第一刻起,我就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新朋友,我与许许多多女孩坠入爱河。我从没想到学校生活会是如此多姿多彩
我们玩转了各式的游戏,在音乐教室里唱起了第一首歌,还第一次感触了文学的魅力。我们从地球仪上认识了神奇的不同大陆和迥异的国度。我们学习了数学
,还听到了造物主的传说。在学校里,我们品尝了美味的食物,睡了那么香甜的午觉。然后又从睡梦中新来去继续我们的友谊,爱情,玩乐,学习。
当然了。我们的旅程也不是那么甜美而惬意。我们得遵纪和耐心,因为这一切也不总是游戏人生和无所事事。事实上到处都伴随着竞争,竞争带来了伤痛和厌倦,抑或助长了那些巧伪,然而那位女士出现时却总是以微笑替代鼓励或斥责,即便她可更常的诉诸体罚。
最后,已经不再有什么能改变我们的想法了,我们甚至不会去想念那温暖如天堂般的家。在我们的脑海里,只剩下了努力,奋斗,锲而不舍。为的是在机会出现时能抓住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成功。
铃声再次响起,宣告了一日的完结和辛劳的尾声。孩子们向再次敞开的大门涌去。我对朋友和心爱的可人们道了再会,走了出去。四下张望却不见保证出现的父亲的身影,我走到一边等着。一段漫长而徒劳的等待过后,我决定自己回家。我前行几步,却惊恐的停下了。天啊!我那回家的路呢,那条花园之中的小路呢?消失去了何方?这儿何时已被这些车辆挤满?人们又何时开始走在了汽车的两旁?成山的废品如何遍布了路面?漫无边际的田地哪去了?高楼接管了一切,街道满是儿童,惊扰的噪音震颤着上空。处处是展示小把戏和令蛇从篮子里探出的小丑与术士们,乐队宣布着马戏团的开演,那儿有密集的人群跟着前面的举重者。
真主!我只觉得一片茫然,开始眩晕,近乎癫狂。一切的一切如何能在清晨到日落这半日内发生?我要回家在父亲那里得到答案。但家在哪里?我朝十字路口赶去,因为还记得须穿过这条街回去,然而车流却不肯停下。我心烦意乱的想知道何时才能通过。
在那儿默立了许久,直到一个受雇于街角的铁铺的年轻人向我走过来。
他向我伸出臂膀:“老爷爷,我领你过去吧。”
就象这篇文章,可以看到一个稚童初次上学的青涩,也可以看到老人面对纷繁而无章可循的现代社会的迷茫与失落,更可以看到一条人生之路在一天之内的浓缩。在"学校"里,学习、竞争、娱乐……刚开始的不情愿与茫然失措慢慢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慢慢地适应;然而,当"我"终于可以离开"学校",回到自己"家的天堂"时,却发现自己已不是那时的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也不知身在何方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由孩童变成了老人。然而,整篇文章中只有两个长时间段:一个是在学校里的"HAFL A DAY",另一个是在路边等待的"A LONG TIME"。那么,我想问,他是在哪个时间段里变老的呢?是在"学校"里懵懂的"适应"中呢,还是在"路边"那茫然的"等待"中呢?还有,在"路边"的等待中,"我"在想什么呢?
以“萌芽”为话题写文章,有什么好题材?
一颗未萌芽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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