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当前位置: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法理学论丛杂志

发布时间:2023-12-11 01:44

法理学论丛杂志

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学院现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六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与兄弟学院联合培养的法经济学和法政治学博士学位专业、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理论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刑法学为吉林省重点学科,在国内拥有广泛影响;民商法学是学院具有多年学术积淀和特色的优势学科,拥有一批发展潜力大、在国内较有影响的专家和中青年学者。此外,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也是学院深具发展潜力的学科。学院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和法律硕士11个学位授权专业。学院现设六个教研部、《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以及英美法律研究中心、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德国民商法研究中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中心、WTO与中国法制研究中心等七个研究机构。目前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277人、硕士研究生1509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专科生260人,以及来自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的留学生20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12名)、副教授20名。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7%。学院荟萃了一大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法学专家学者。著名法学家、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于2003年6月3日被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成员;在瑞典伦德大学召开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第21届世界大会上,张文显教授当选为协会新一届执委会的唯一的中国执委。在国家教育部首次评选的100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中,姚建宗教授被评为教育部教学名师奖。以蜚声中外的学者邓正来先生为代表的众多专家教授成为法学院开拓进取的中坚力量。
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迄今共编写系列教材3套80多种。1980年以来,学院教师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教材近40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其中50多部著作、教材和200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其中有近40项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司法部法学教材优秀成果、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目前,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36项,留学回国人员基金项目4项,司法部项目4项,其他基金项目61项。
学院历来重视与国内外进行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分别与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多种形式的长期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美中法律交流委员会合作举办了“美国法讲习班”(1985年、2000年),与瑞典、挪威、丹麦等北欧国家人权研究机构联合举办了首届“北欧-中国国际人权法教师研修班”(2001年);举办了“海峡两岸法学教育研讨会”(2000年)、“面向21世纪民商法发展研讨会”(2001年)、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02年年会等。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主持“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系列,在国内外法学届产生了重要影响。
学院具有良好学习与研究条件,努力 创建全国一流的法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基地。目前拥有数量众多、种类齐全、不断更新的中外文法学图书资料;建立了技术先进、设施一流的模拟法庭;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建立了法学理论 学术网站—“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并建立了外文法律文献资料数据库,可查找LEXIS-NEXIS等数据库中的英文学术论文。法学院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还主办了《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杂志以及《法理学论丛》、《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等系列出版物。
这里是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沃土!
这里是公正法官、雄辩律师、渊博学者、杰出政要的摇篮!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0排名全国第六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前身是哈尔滨大学社会科学院的经济系,成立于1946年,已故著名经济学家 关梦觉 教授是其创始人。1952年 学校更名为东北人民大学,其经济学科又增设了贸易系、合作系和经济系。历经几代人的不谢努力和半个多世纪的建设,现今业已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博士 ——博士后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成为首批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并拥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理论经济博士后科 研流动站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从而跻身于国内一流经济学院的行列,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肯定。1985年建立经济管理学院时,原中共中央副主席、中顾委主任、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云同志亲自为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题写院名。1995年建院10周年时,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吉林大学兼职教授李岚清同志亲笔题词祝贺。

张保生的学术成果

译著1、《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与王进喜等译)。2、《证据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与朱婷、张月波等合译)。3、《社会交际心理学-人际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与李晖、樊传明合译)。4、《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罗纳德.J.艾伦、理查德.B.库恩斯、埃莉诺.斯威夫特著,张保生、王进喜、赵滢译,满运龙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5、《世界贸易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版(与满运龙合译)。6、《社会交际心理学-人际行为》,湖南出版社1992年7月版(与李晖合译)。著作1、《证据法学》(教材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版(主编)。 2、《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1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与常林共同主编)。 3、《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1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与常林共同主编)。 4、《证据法学》(法硕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与王进喜、张中、吴丹红、房保国合著)。 5、《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1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与常林共同主编)。 6、《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09》,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与常林共同主编)。 7、《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1978-2008》,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与常林共同主编)。 8、《证据法学》(教材),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版(主编)。9、《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主编)。10、《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独著)。11、《思维学引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8月版(与陈新夏、郑维川合著)。12、《管理哲学纲要》,红旗出版社1987年10月版(与肖明等合著)。论文1、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需处理好十个关系,载《人民论坛》2014年11月上。 2、审判中心与证据裁判,载《光明日报》2014年11月5日理论版。 3、检察业务考评与错案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与张晃榕合作),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4年第4期。 4、Reforming theCriminal Evidence System in China, Asian Criminology (2014)9:103-124, DOI10.1007/s11417-013-9179-x(Co-authored by: Fei Zheng). 5、《世界法治指数对中国法治评估的借鉴意义》,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6期(与郑飞合作)。 6、The Value Basis ofEvidence Rules, in Deshun Li editor, Values of Our Times, Springer the Languageand Science, pp.259-272,3-5-2013(Co-authored by: Chuanming Fan). 7、《刑事错案及其纠错制度的证据分析》,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新华文摘》2013年第13期全文转载。 8、Applications andTrends of Digital/Electronic Evidence in Chinese Litigation, IUS GENTIUM,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ON LAW AND JUSTICE, VOLUME 15, SpringerScience+Business Media B.V. 2012, pp.305-323 (Co-authored by: Huangxun Chen). 9、《2010年中国证据法治前进的步伐》,载《证据科学》2012年第2期。 10、《证据制度建设是司法改革首要任务》,载《中国改革》2011年第9期。 11、Evidentiary Provisions of the People’s Courts andTransition of the Judges’ Role, SUPREME COURT LAW REVIEW (2010), 49 S.C.L.R.(2d), pp.491-509.12、《证据法学篇》,《中国法治30年回顾与展望1978-2008》,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合作第一作者)。13、《审判职能、说服责任与“案结事了”》,《证据科学》2009年第6期。14、《推定是证明过程的中断》,《法学研究》2009年第5期。15、《论中国特色证据法学体系的建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6期。 16、《美国证据法的价值基础——以<联邦证据规则>为例的分析》,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与满运龙、龙卫球合作)。 17、《证据规则的价值基础和理论体系》,《法学研究》2008年第2期。 18、《WTO反歧视改革模式与欧盟对华贸易政策》,《国际贸易》2007年8月号。19、《法律推理中的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法学研究》2006年第6期。20、《学术评价的性质和作用》,《学术研究》2006年第2期。21、《人工智能法律系统的法理学思考》,《法学评论》2001年第5期。22、《法律推理中的基本矛盾》,《法理学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23、《论法律推理的本质特征》,《吉林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24、《法律推理活动和学说的历史考察》,《烟台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译文1、[美]罗纳德·J·艾伦:“刑事诉讼的法理和政治基础”,张保生、李哲、艾静译,载《证据科学》2007年12月,第15卷,第1、2期合刊。2、[美]罗纳德·J·艾伦:“相关性和可采性”,张保生、强卉译,载《证据科学》,2010年第3期。3、[美]罗纳德·J·艾伦:“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张保生、张月波译,载《证据科学》,2010年第4期。4、[美]罗纳德·J·艾伦:“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张保生、冯俊伟、汪诸豪译,载《证据科学》,2010年第6期。5、[美]戴维·伯格兰:“证据法的价值分析”,张保生、郑林涛译,载《证据学论坛》第13期。6、[美]罗纳德·J.艾伦:“民事诉讼推定再思考”,张家骥译,张保生校,载《证据科学》,2011年第4期。 7、[美]罗纳德·J.艾伦:“证据与推论/概率与似真性”,张月波译,张保生校,载《证据科学》,2011年第5期。 8、[美]罗纳德·J. 艾伦:“排除规则的困难”,郑飞、强卉译,张保生校,载《证据科学》2012年第6期。 9、[美] 罗纳德·J.艾伦:“证明责任”,蒋雨佳、强卉、张姝丽译,张保生校对,载《证据科学》2011年第5期,第19卷。

朱景文的论文

2008,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分析,法学研究,2008(5)2008,中国诉讼分流的数据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8(3)2008,中国法制化进程的数据分析,光明日报,02-192008,中国法律发展的理论反思,法学家(1)2008,法之执行的法学模式和社会学模式,法制日报,04-132008,从法治到善治的思考,法制日报,02-012008,公共场所禁烟能走多远?人民日报,04-232007,中国法律发展的趋势、问题与反思,高翔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学术前沿》(2006-200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一种博弈——在人权和知识产权之间,《法制日报》11-182007,“酷儿”理论之思,《法制日报》9-232007,苏联的一个坏传统,《学习时报》07-102007,苏联学界的一个坏传统,《北京日报》06-182007,依法治国是否等于有法可依,《解放日报》04-232007,法律是一种规则政治,《法制日报》,07-152007,中心与边缘——法律发展的全球视角,《新视野》(1)2007,中国古代的朝贡制度和古罗马的行省制度,《法学杂志》(3)2007,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法制发展,《法学家》(1)2006,服务大局与“法学家的幻想”,《法学家》(6)2006,当代中国立法中的法律移植,《法理学与法史学》(10)2006,2005年法理学学术研究回顾,《法学家》(1)2006,全球化与法治国家的历史演进,《学习与探索》(1)2005,关于立法发展趋势的几个问题,《法学杂志》(6)2005,欧盟法对东亚的意义,《新视野》(1)2005,法律是一种规则政治,《学习与探索》(5)2005,2004年法理学学术研究回顾,《法学家》(1)2004,legal transplantation in the judicature: employing foreign law in China’s judicial practice, Social science in China, Autume 2004.2004,法治中的悖论,在夏勇等主编《法治与21世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和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孙国华主编《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当代》,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政治思想工作研究》(6)2004,国内司法中运用外国法的比较法思考,《法学》(1)2004,解决争端方式的选择——一个比较法社会学的分析,《新华文摘》(1)2004,划分世界的法律体系——加拿大渥太华大学《世界法律地图》评介,《法制日报》4月15日11版2004,2003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2003,解决争端方式的选择—一个比较法社会学的分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5)2003,国际标准和中国法律改革,2003年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年会宣读,《法学家》(3)2003,法治和关系:是对立还是包容——从韦伯的经济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的理论谈起,2002年香港亚洲法哲学大会宣读论文,《环球法律评论》2003/春季号2003,2002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2003, 关于律师职业发展的几个问题,2002年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基地“法律职业共同体研讨会”宣读论文,载张文显等主编:《司法改革报告: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言论自由及其界限,2002年爱尔兰中国-欧盟人权对话会议发言,中央党校《学习时报》,2003年2月24日20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条铁则,《北京日报》2003年2月13日2002,“法律和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研讨会纪要,《法学家》(6)2002,2001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第1期2002,由前苏联法学界的一场争论谈起,《法学家茶座》第1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全球化和中国法制的回应,《法制与社会发展》第4期;2001,欧盟法对法律全球化的意义,《法学》第12期2001,全球化和中国法制的回应,《金陵法律评论》第1期2001,从比较法、法社会学到比较法社会学,《环球法律评论》第1期;2001,中国共产党与比较法的发展,《法学家》第3期;2001,2000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第1期;2000,Public Participation in Law-making in the PRC, in Jan Michiel Otto, and others, Law-Making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gue, Netherland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0,法律全球化:法理基础和社会内容,《法理学论丛》第2卷;2000,关于法理学向何处去的几点意见,《法学》2000年第1期;2000,关于立法的公众参与的几个问题,《浙江社会科学》第1期;2000,欧盟法性质的法理学思考,《人大法律评论》2000卷第1辑;2000,法律全球化:法理基础和社会内容,《法制现代化研究》(第6卷),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中国立法的公众参与,《法理学与比较法学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999年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第1期;1999,世界与中国框架中的比较法,《新视野》第4期;1999,Formalization and Informalization of Law:On the Strategy of Legal Development in China,《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二);1998,关于法律和全球化的几个问题,《法学》第3期;1998,法律和全球化的理论启迪,《检察日报》7月20日第3版;1998,关于比较法社会学的对话,《比较法研究》第一期;1996,法治是一个历史范畴,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法制建设的正规化和非正规化,《法学评论》增刊;1996,中国立法发展趋势,《法律文化》(日文)第1期;1996,中国法律适用发展趋势,《法律文化》(日文)第2期;1996,中国法律职业发展趋势,《法律文化》(日文)第3期;1996,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趋势,《法律文化》(日文)第4期;1995,评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中国法学》第3期;1995,法制发展的内在矛盾,《探索与争鸣》第7期;1995,关于法制和法治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第5期;1994,Comment on Functional Comparison,1Asia Pacific Law Review;1994,关于法和法律意识的几个理论问题,《中外法学》第3期;1994,关于法律关系的概念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学》第3期;1993,从规范的比较到功能的比较,《法学家》第2期;1993,评布莱克的纯粹法社会学,《当代法学》第3-4期;1993,认真对待意识形态——批判法学对德沃金法学的批判,《外国法译评》第3期;1992,论社会也要以法律为基础,《法学》第1期;1992,法制发展战略的比较研究,《政治与法律》第1期。

上一篇:旅行与健康杂志

下一篇:陇南日报社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