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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审计编辑部

发布时间:2023-12-11 07:15

广西审计编辑部

1 .文稿要求内容新颖、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统计学处理表述规范;文字精炼、准确;文题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  2.文稿全文一般在8000字以内,内容按中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顺序书写。摘要要求300字以内,按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的顺序书写。中英文关键词要求3~5个,尽量使用主题词。  3.来稿文题一般不使用缩略语,正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需在首次出现处写出全称,然后括号内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但对公认的缩略语除外。  4.文稿中表示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时,均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一律按法定计量单位书写。   5.参考文献必须是文中引用的文章,并应以近5年国内外发表的文献为主。论著5~15条,综述20~25条为宜。文献按作者-年制编排,每条文献著录项目应齐全,内部资料不应列入参考文献。  6.来稿须写明作者的个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全称、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按匿名审稿制度的要求,将个人信息全部放在与稿件内容相独立的首页。  7.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两投。本刊有权对稿件做文字修改、删节。未采用的稿件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4个月未收到本刊通知者可另投他刊。  8.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凡本刊刊登的作品,统一纳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及有关数据库,并主动进入因特网(中国期刊网)提供信息服务。若您的作品不愿编入以上数据库,请在来稿中注明。本刊所付稿酬包含著作权使用费及上网服务费,不再另外付酬。  9.订阅方式:本刊已交邮局发行,每份全年含邮资90元,可通过邮局办理订阅。错过邮局订阅时间的,可通过邮局、银行汇款直接向本刊编辑部订阅。  10、投稿及订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审计研究》编辑部收,邮编:100086

张萍的发表论文

1.从群体结构视角提升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质量 《统计与决策 》 (CSSCI)2006 . 3 独立完成;2.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市场退出的障碍及对策探析《 开发研究 》 (CSSCI)2005、6 独立完成;3.浅探审计任期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财会月刊》2006、9第一作者;4.从独立审计风险透视创造性会计《当代财经》 (CSSCI)2004.4 独立完成;5.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与组织结构演进的协调性《生产性研究》(CSSCI)2004.9 独立完成;6.我国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现实选择 《经济问题》(CSSCI)2005.1 独立完成;7.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周期与内部控制环境的思考《审计理论与实践》 (核心期刊)2003.4 第一作者;8.创业板与主板市场内部控制审核差异浅析《财会月刊》(核心期刊)2004.B2 独立完成;9.注册会计师对专家工作成果利用的风险控制《四川会计》 (核心期刊)1998.8 独立完成;10.对机会成本及其应用的思考《广西会计》 (核心期刊)1997.2 独立完成;11.民间审计准则国际化的障碍及途径 《广州审计》 (广州市社科联学会优秀期刊)1997.4 独立完成;12.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内部控制审核异同分析《价格与市场》 2003.12 第一作者;13.On Developing a Capital market to Push the Economy of Western Provinces Foreward . Papers of Chinese Economic Question Research towards the Worad Community 2003.4 独立完成;14.精神文明建设呼唤: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价格与市场》 1997.3 独立完成;15.对民间审计风险组成的思考 《陕西审计》CN61-1250/F 1996.4 独立完成;16.专项审计调查选题初探《广西审计》 1998.2 独立完成;17.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 《价格与市场》 1997.9 独立完成;18.经济发展对民间审计形成与发展的影响《广东审计》 1997.6 独立完成;19.民间审计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关系《医药财会》 1997.5 独立完成;20.刍议证券市场与会计信息公开披露《价格与市场》 1998.9 独立完成;21.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及对策《国土开发与整治》 1997.1 独立完成;22.经济发展对审计工作方式影响的实证分析 《陕西审计》CN61-1250/F 1997.2 独立完成;23.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函证方法比较《广东审计》 1997.2 独立完成;24.中国会计市场对外开放的理性思考《价格与市场》 1998.6 独立完成;25.发展资本市场推动西部经济发展《国土开发与整治》 1998.3 独立完成;26.优化审计人群体结构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陕西审计》CN61-1250/F 1997.5 独立完成;27.浅谈专项审计调查的组织工作 《湖南审计》CN43-1230/F 1998.3 独立完成;28.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初探《陕西工商学院学报》 1995.2 独立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自治区主席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审计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第三条 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第四条 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五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

  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应当独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其他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事项。第八条 涉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违规事项处理、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配备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以保障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等业务知识或者相关管理工作经验。鼓励单位选任具有与审计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单位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履行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职责的工作,在办理审计事项中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内部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第十三条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第三章 职责权限和程序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项目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七)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本单位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对本单位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二)办理审计机关委托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

  (十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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