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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理事会

发布时间:2023-12-09 15:10

法学杂志理事会

一、刊物选择

光文章本身好不够,刊物也要选择好。刊物选择同等重要!

(一)刊物选择范围

1.不建议投CSSCI来源刊物

第一,CSSCI来源刊物审稿周期长。此类刊物审稿周期一般为3到4个月,至少也需2个月。很多刊物不回复,只有少数的刊物没录稿还会给你回复一下。我有一次投一个刊物一个周就回复了,说是编辑初审就没过,这种打击很正常,我们要锲而不舍。也投过《学海》,一个半月就回复,回复说的是我的文章不符合他们刊物的风格。

第二,发文周期长。此类刊物从文章定稿到最后刊发一般至少半年。比如,《西北人口》编辑部8月份说录用我的文章,过了半年,到了第二年刊物才出来。可能《法学研究》这种权威刊物,要等一年多。

第三,大多CSSCI来源刊物不发硕、博士学生(独立作者)文章。CSSCI来源刊物中的潜在录稿规则导致学生及青年教师文章录稿空间缩小。C刊潜在的规则:知名学者约稿、学者之间相互推荐学生发文、学者之间相互在对方刊物发文、知名学者“姓名”效应等。不像国外的匿名审稿,这些潜在的录稿规则,占C刊稿件比例肯定不在少数,何况还有那么多年轻老师投稿呢。

第四,部分CSSCI刊物办刊质量不高。不要以为C刊都好,中国要讲竞争,还要平衡利益。党政部门、名人效应都可能影响C刊的评选。你们注意观察,有些C刊一期七八十篇,还不如普刊。收钱的C刊的,不要发这种刊物,这让自己自我掉价。具体哪些专门收钱、质量不行的C刊我们私下交流,我这里公开讲有故意损人的嫌疑,不讲为好。

2.建议多投二本院校非核心的学报

这是因为这些二本学报代表学校门面和学术水平,注重办刊质量;审稿周期较短,一般为半个月到1个月以内;发文周期较短,一般2个月内就出刊;愿意录用硕、博士生较高质量的文章。

3.建议多投党政院校非核心的学报

官方性质,注重办刊质量;审稿周期较短(半个月到1个月以内);发文周期较短(2个月内就出刊);愿意录用硕、博士生较高质量的文章;转载率较高。

各省地的党政系统学校学报,有145种左右,愿意用我们学生的文章。不要小看这些文章行政院校,被转载的机会很大。2010年转载量中,转载率已经很好了。有些刊物可能你们不知道,例如甘肃行政学院学报,这些的刊物的转载率很高。党政系统的学报转载率高,很注重质量,有综合指数排名,宁波市委党校学报,大家可能没听过,可以成为大家以后投稿的刊物范围。

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排名前30名的党政系统学报中,转载率在10%以上的共有13种,转载数量在10篇以上的刊物共26种。转载数及转载量排名前30名的党政系统刊物中,非核心期刊占半数以上。

二、刊物确定

第一,详细了解备选刊物的发文主题。建议进入CNKI把备选刊物过去一年的发文目录找出来,根据目录归类了解刊物发文的主题,对比投稿文章是否与刊物以往发文主题相符合。大家要了解哪些刊物,去图书馆转一转,法学C刊有哪些,可以了解一下。刊物一年的发文目录给看一下,这个已经进行了分类,和主题进行一个对比,看是不是这个范围。如果你的文章主题编辑不熟悉,一般很难被录用。

第二,地域差异对刊物主题的影响。沿海的刊物一般不会发民族、西部主题的文章。每个刊物有地域特色,比如西北地区的民族类刊物侧重发藏族的,四川民族刊物侧重彝族。

第三,学科差异对刊物主题的影响。法学技术性太强的文章不好投,尽量写和相关学科沾边的文章,这样能够不局限于投法学刊物。

第四,研究方法是否适应刊物风格。研究方法、数据统计也很重要,你用太专业的社会学方法、统计学的方法搞研究,投法学核心刊物可能就不合适。因为中国法学的法学研究目前还是文字到文字,属于粗放研究阶段,不像国外引入很多高度量化的研究。

三、投稿方式

(一)A4纸张打印

原则上都用打印稿。打印出来看起来比较舒服,这是一般人的心理。

电子投稿和打印邮寄任选一种的也建议用打印稿。

电子投稿一般附上文章简要的题目,附上姓名,把文章的基本信息在文件里列出来,单位、摘要、姓名、基金项目,有项目比较好发,如果是同一个专业其他老师也可以挂,只要知会一下,也是做贡献。编辑都是先看题目、摘要,基本信息,大概可以知道有没可能录用你的稿。

(二)大号信封邮寄。大号的信封邮寄,刚好装A4纸。邮局都有的,一般可以买几十个备着用。

(三)字号和间距。宋体小四号字,行距20磅,这个字号和行距是一般人都能接受的范围。字太大或太小不行,20磅介于单倍到1.5之间。这个字体和行距虽然不是最好,但大部分能接受。编辑一般比较年轻,不存在老花眼问题。

(四)排版方式应当能够参考所投刊物。

四、论文录用

(一)编辑通知录稿的方式

1.电话通知

(1)一般通过座机打。(2)投稿后的相应时间内要对未接座机号码具备一定敏感性。我投稿《湖北民族学院学报》的时候,5中旬投的,6月初端午节后回校没接到编辑部打来的电话,看到陌生电话以为是打错了。这篇文章三月份到五月份投了20个C刊,只有《学海》回复审稿意见,虽然没录用,还是安慰了我一下,其他全部没有理我。一看作者87年生的,就明白你是学生。后来我投了这个普刊,之后我想万一是编辑部打来的呢,这叫“无心插柳柳成荫”、“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一查是湖北的区号,就回过去,编辑说要录用我的稿件,之后就是修改了。

也有人和我相反的处理方式。我院有同学投了关于民族地区宗教信仰调查的文章,投稿后一段时候后曾发现手机有未接座机号码,之后没有及时主动回复。过了段时间,他给刊物联系,结果编辑告知他本来打算录用他的文章,当时曾电话联系过,但是他没有接到电话。编辑表示,如果他本人同意,还可以发表他的文章。但是,这时已经过了中期考核的时间。一个编辑会审很多文章,具体审稿的编辑人手也不会很多,很可能一忙就会忘哪个电话没有打通。这个例子是给大家打打预防针,这是一个教训。

2.邮件通知

邮件的话会发一个正式的文件,附修改规范,问是否同意在本刊发文。

(1)决定录用,问本人是否同意。可以一稿多投,但不可以一稿多用。很多刊物说不能一稿多投,但只是单方约定,录稿了都得给你联系,要得到作者同意。

(2)大致刊用的时间、期数。

(3)不同意发文可直接回复邮件。刊物定稿前,都可以撤稿。撤稿发邮件同时,最好电话联系。

3、文章返修

(1)参照本刊物的排版及注释规范。

(2)权威刊物出具匿名审稿人意见。权威刊物或者好刊物修改的次数可能多次。文科发文章,周期比较快。我知道一个华西的博士,国外的Medline数据库刊物,从录稿到最后发文整整用了3年时间,中间修改了8次。国内中文刊物编辑改了一到两次就可以了。最后是发来文章校样让作者最后核对。

Q&A

问:二本学校的学报,什么时候要求投稿人支付版面费?求支付版面费的问题你怎么看呢?

答:如果真的涉及到中期考核的问题,你的文章被录稿。可以给编辑谈判的,要不就撤稿。他一般会用的,即使你说不交钱。你想一下正规的二本学报或者其他党政系统学校学报为什么要你一个学生的文章呢?你有要价的资本,要有自信,肯定是你写得比一般人要好,至少有些新意。我们有博士,一家普刊说要他的文章,但说版面费的事情,他就说没钱交,但最后还是也发了。同学们要自信,要胸有成竹,相信你就有要价的资本。但是,如果你真着急发,想交钱,但会交很少。

对于版面费或评审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硕士生论文,有些编辑可能要看心情,也说不准,正常录稿比找中介的花得少很多。普刊不交钱的情况还是多,C刊往往都得交评一定审费用,只是说正常录稿交钱少。所以,我建议大家多发普刊,我导师说发文章不准交钱,评审费都不要交,那我就天天呆图书馆,熟悉刊物、改文章,即使投的文章没回复一直也放弃。发C刊也不是交钱就一定可以的,川大6年博士毕业,要发3篇C刊,还有博士生的文章一直没发出去。

问:师兄,我想知道C刊,B刊,A刊,核心的区别?

答:这个我可以简单给大家说一下。好点的学校期刊的分级,大同小异。川大的期刊分级,五个等级,ABCDE。

A刊3种类型。SSCI就是,国际英文刊物。为什么要有一个CSSCI,总体来说,我们国家老师学生掌握英语的能力不是很强,所以弄一个中文核心期刊过渡。不过,现在情况有变,浙大博士就要发1篇SSCI,川大没要求,说不定以后2000后95后学生读博士,以后要发这个。还有一个是权威刊物的22种,各个学科里有一种权威刊物,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等。还有一种A刊,新华文摘摘要文章,新华社办的,1500字相当于A刊,转载效益。A刊就这三类。

B刊3种类型。重要刊物。各个学科里,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每个学科三五种,比较难发。转载也算,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要,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要,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报纸有《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这上面发文章很牛,评职称也需要。

C类3种类型。CSSCI一般的刊物。报纸里面的重要报纸,比如法制日报、经济,也算发C类刊物了。三大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要、学术卡片也算,这三种文摘江安图书馆三楼都可以查到,还有包括人大复印资料。

D类:非C刊的北大核心。核心期刊有两个评价体系,北大核心和南大核心。北大核心评价不规范,有很多非学术性的刊物,很多学校认是南大核心。北大核心和C刊有重复。还有一个CSSCI扩展版,平衡地域差异,比如《西南交通大学学报(文科版)》属于扩展板。

E类:比较多。平常刊物,论文集,省级报纸也算,现在我们毕业,发两篇普通期刊就可以了。好像你们这一级发一篇就可以了,你们再问一下。

问:师兄,你平时的发文平均周期有多长?

答:初稿很快,集中写半个月。初稿到修改,质量比较好的文章三个月到半年。可能中间要上课,周期会长一点。大概是这个情况,快的话,投稿一个月时间在普刊就可以发表。我知道我的同学,在暑假时间把作业论文改了改,写问题建议这种论文,三四版面的文章都发表了。有的寒假写了,上半年就可以已经发出来了。针对大多数同学讲,如果用6个月发一篇普刊,时间还是很充裕的。

《法制与社会》杂志是一本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类期刊,她集科学性、思想性、可读性、纪实性为一体,以及时、生动、全面、深刻、充分报道国内外重大新闻的详情和内幕为己任。旨在贴近百姓、关注社会、倡导法制、反映生活,为读者提供丰富的综合信息,法律知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Law and society" magazine is the legal journals the nationally published, she is scientific, ideological, readability, documentary as a whole, to timely, comprehensive, profound, vivid, full coverage of major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news details and insider. In order to close to the people, society, advocating legal system, reflection of life, to provide 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for readers, rich knowledge of law; legal aid provided strong,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法制与社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双百方针”,鼓励理论创新,支持学术争鸣,促进思想解放,活跃和繁荣理论法学研究。该刊坚持以新世纪的时代精神和主旋律为其精神导向,以新时代的重大实践主题为其现实坐标,努力推进法学理论认识的深化、法学理论内涵的丰富、法学理论体系的升华。
"Law and society" by Marx Lenin, Mao Zedong thought, Deng Xiaoping Theory and the important thought of Three Represents as the guide, adhere to the "double hundred policy", encourage innovation, support academic contend, promote the emancipation of the mind, active and prosperous jurisprudence research. The journal adhere to the spirit of the times and the theme of new century as their spiritual guide, with great practical theme of the new age for the reality coordinates, efforts to promote the legal theory, legal theory and deepens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rich connotation, the theoretic system of the science of sublimation.
《法制与社会》杂志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本杂志是一本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类期刊。到目前为止,法制与社会杂志已经和国内多家媒体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且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第一线》栏目实现了互动刊播。
"Law and society" magazine is a comprehensive periodical a scientific, ideological,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Chinese academic journals (CD) full-text included journals, database origin periodical Chin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academic journals, Chinese Journal Full-text included journals. This magazine is the legal journals a nationwide public offering. So far, Journal of law and social and domestic media to establish a close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society and law channel and CCTV "front-line" interactive broadcast program.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理会不仅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总结行业经验、树立企、事业单位形象的广阔平台,而且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理事会法学专家解疑等方式为会员单位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坚实后盾。该刊面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努力学习组织、引导和支持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课题攻关,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科学而富有效益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指导。
"Law and society" magazine about not only provides a mutual exchange, summarize experience, set up enterprises, image of the broad platform for the social from all walks of life, but also provides a solid backing of legal protection to legal aid, legal services, legal experts aimed at dispelling such means as the Council member unit. The journal for reform and opening and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 practice, learning organization, guide and support the research project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tellectual support and theoretical guidance and provide scientific and full of benefi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terial civilization, political civilization,

以上

王秀梅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一)科研项目(1)主持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传统安全背景下的海外中国公民保护》(8.5万元);(2)主持2007年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陕西省地理标志申报使用中的法律问题》(1万元);(3)主持2007年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西安市民间组织》(0.5万元);(4)主持2011年中国法学会项目:《跨界含水层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自选项目);(5)主持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校级教改项目《教学团队合作机制研究》(1万元)(6)主持2004年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体制法律问题研究——兼及联合国反腐败国际公约的执行机制》(1万元);(7)参与2011年国家发改委专项任务项目《国外应对气候变化法所涉重点问题识别和研究》(主持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林灿铃教授)(编号:RCIEL-KT0010)(12万美元)。(二).科研成果 1).《国际法学》2008年8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副主编,编写第一章(部分)、第六章、第八章、第十五章(11.5万字);2).《国际法》2008年1月清华大学出版社编写第八章、第十五章(4.8万字)。 1).论国际宪政主义与国际法之宪法化2012年5月即出(年会前)《中国国际法年刊2012》(新入CSSCI)。2).侵略罪定义及侵略罪管辖的先决条件问题2012年5月即出《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3).领土争端中有效控制原则的适用及其限制2012年6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4).国际宪政思潮演进及国际法宪法化趋势2011年1月《法律科学》2011年第2期(CSSCI)5).国际法院对安理会的司法审查权刍议——以国际组织宪政为视角》2011年3月《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SSCI拓展版)6).试析吉布提诉法国“刑事事项互助的若干问题案”2010年12月《中国国际法年刊(2009)7).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之法律救济分析2011年11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8).领事通知问题论要2009年11月《法科科学》2009年第6期(CSSCI)(注:本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0年第4期全文转载)9).国际法人本化趋向下海外中国公民保护的性质演进及进路选择2010年7月《现代法学》2010年第4期(CSSCI)10).白礁岛、中岩礁和南礁案的国际法解读2009年2月《东南亚研究》2009年第1期(CSSCI)11).《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解释与适用2009年12月《法学杂志》2009年第12期(CSSCI)12).从“共进国际法”看国际法的发展趋势2010年7月《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4期(CSSCI)(注:本文被《新华文摘》2011年第22期“报刊篇目辑览”栏目收录。13).论国家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豁免2010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4期(CSSCI)14).跨界含水层法编纂与发展述评2009年10月《资源科学》2009年第10期(CSSCI)(注:本文被《跨界水资源国际法律与实践研讨会论文集》收录,该书于2012年3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15).国际法院“关于或起诉或引渡的义务问题案”及其意义2009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5期(CSSCI)16.试析反腐败国际引渡机制2009年11月《理论导刊》2009年第11期(北大核心)17.陕西省地理标志战略及其完善探讨2008年1月《理论导刊》2008年第1期(北大核心) on the Development of Trade and Human Rights in China 2009年6月《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法国出版)2009年第1期e Rights absorbed in Qusai-public Goods2008年1月China Stdandardization2008年第1期20.有关武装冲突中的人员失踪问题2010年10月《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21.试析联合国理事会与涉朝人权问题2010年8月《政法论丛》2010年第4期22.传染病国际防控合作机制及其演进2010年3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CISSCI拓展版)23.建立和完善中国腐败财产没收制度2010年3月《长安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24.从美俄卫星相撞透析空间碎片的国际法规制2009年10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09年第5期25.《蒙特勒文件》对私营军事安保服务公司的规制评析2009年10月《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26.非传统安全背景下的海外中国公民保护问题初探2009年9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27.私营军事公司及其国际法规制问题初探2009年7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28.雇佣兵、私营军事公司与非洲2009年8月《理论观察》2009年第4期29.从《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看空间技术与国际减灾合作2009年6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注:该文被《中国空间法年刊》2008年卷收录)30.黎巴嫩特别法庭初探2008年11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31.冲突与限制——论普遍管辖与豁免2008年8月《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32.法学教学团队建设之路径分析2010年6月《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0年第6期33.合作文化视角下的法科教学团队建设2010年2月《法学教育研究》2009年第2卷34.西部民间组织的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以法社会学为视角2007年11月《西北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CSSCI)35.论国际法之“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2007年8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36.国际技术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法律经济分析2007年6月《管理现代化》2007年第3期(CSSCI)37.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私法化析论2007年6月《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03期38.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价值多元化2007年4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框架下的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问题2007年2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7年1期40.准公共产品中纳入私权——论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2006年12月《WTO经济导刊》2006年第12期41.国际法体系化机制及其进路2007年4月《政法论丛》2007年2期42.试论国际法之不成体系问题——兼及国际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2006年2月《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43.国际非政府组织与国际法之“跨国立法”2006年8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注:本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6年第11期全文转载)44.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法社会学的视角2006年8月《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45.论国际贸易中的劳工标准问题2006年6月《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46.论非传统安全与国际合作原则2007年7月《理论导刊》2005年第7期47.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与中国劳工权益保护2005年2月《长安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48.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及其对我国企业的影响2004年6月《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03期49.从国际法角度看美国的“先发制人”战略2002年8月《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4期50.基因污染、生物安全与国际环境保护2002年3月《长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51.加入WTO后中国西部地区对外投资研究2001年6月《国际经济合作》2001年第6期(CSSCI)(注:本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城市经济、区域经济》2001年第10期全文转载。)52.加强我国汽车工业对外投资的研究1998年8月《汽车研究与开发》1998年第4期

申卫星的个人成就

自1991年发表第一篇论文以来,共发表法学学术论文40多篇,其中被《新华文摘》转载2篇,被《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2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10篇,1篇德文论文,1篇论文被翻译为法文。 1.《环境权初探》,《中国环境管理》,1991年第4期;2.《俄罗斯外国投资法述评》,《东北亚论坛》,1993年第4期;3.《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重新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第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6年第2期和《高校文科学报文摘》1996年第2期分别转载;4.《优先权性质初论》,《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4期;5.《中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研究》,《法学评论》,1997年第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8年第2期转载;6.《论新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政法论坛》,1999年第1期,(与江平教授、程合红博士合作),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7期转载;7.《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和效力》,《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8.《论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法律科学》,1999年第5期;9.《论无名合同及其法律适用》,《法制日报》,1999年12月12日理论版;10.《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人民法院报》,1999年8月11日理论版,(与韩世远教授合作);11.《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2期;12.《合同保全制度三论》,《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13.《百年民法典》(译文,系德国科隆大学法律系霍恩教授为纪念德国民法典实施一百周年而作,发表于《新法学周报》(NJW)2000年第1期),《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中国民法学精粹》2002年卷全文收录,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9月版;14.《论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之区别与竞合》,《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3期,该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1年第10期转载;15.《所有权保留制度的一般理论》,载王利明教授主编《中国物权法专题研究》(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16.《中国未来民法典应设立优先权制度》,载王利明教授主编《中国物权法专题研究》(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17.《期待权研究导论》,《清华法学》,2002年第1卷;18.《所有权保留买卖保留买主期待权之本质》,《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中国民法学精粹》2004年卷全文收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1月版;被收入《中国法学文档》第三辑;19.《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4年第4期转载,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4年第5期摘编,被《中国民法学精粹》2005年卷全文收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20.《法律理论继受与法律科学化》,《法制日报》2004年1月18日;21.《形成权基本问题研究》,《民商法论丛》第30卷;22.《地役权制度的立法价值与模式选择》,《现代法学》2004年第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5年第2期转载;23.《自治与受制的法律基石——业主公约的基本法律问题》,《物权法报告》第一期,中信出版社2004年;24.《附条件买卖中被分割的财产利益》(译文),《清华法学》第6期;25.《法律制度形式合理化与法律的发展》,《民法9人行》(第2卷);26.《权利一词何处来》,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第5期;27.《物业管理问题之组织法规制论》,与向磊等合作,《法大法律评论》第4卷;28.《信心与思路:中国设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建议》,《清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5 年第 8 期转载;29.《论人体器官的捐赠与移植的立法原则》,与王琦合作,载《比较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5 年第 12 期转载;30.《法律行为理论四题》,载《判解研究》2005年第4辑;31.《宏观三思物权立法》,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6期,该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3期和人大书报资料中心《法学文摘卡》2006年第1期摘编;32.《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中国设立居住权制度必要性的多重视角》,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该文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奖);33.《物权立法的实用性与体系化》《东吴法学》2005年秋季卷,总第11卷;34.《内容与形式之间:中国物权登记立法的完善》,《中外法学》2006年第2期,该文被法国公证人理事会摘要翻译成为法文Entre fond et forme: perfectionment de la législation sur l’enregistrement de la propriété en Chine35.《中国民法典的品性》,《法学研究》 2006年第3期,该文被《新华文摘》2006年第15期转载;36.《中国物权立法中论争焦点问题探讨》,《法学杂志》2006年第4期;37.《浅析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体》,《中国卫生产业》2006年第6期;38.《溯源求本道“权利”》,《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5期; sozialistische Marktwirtschaft und das einheitliche chinesische Vertragsrecht,in Private and Commercial Law in a European and Global Context,Verlag Walter de Gruyter GmbH & Co KG,Berlin/New York 2006,S.125-142.40.《被误读的中国民法与梦想中的中国民法典》,《光明日报》2006年7月25日第11版,分别被人民网、新华网和新浪网等多家网站转载。41.《从〈物权法〉看物权登记制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7年第9 期转载;42.《〈物权法〉与农民权益保护》,《今日中国论坛》2007年第7期;43.《物权法的时代意义》,《光明日报》2007年6月5日第11版,该文被《新华文摘》2007年第15期全文转载;44.《时代发展呼唤临床法学》,《比较法研究》2008年3期;45.《构建公权与私权平衡下的中国物权法》,《当代法学》2008年第4期。 1.《知识产权法》(与李建华教授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2.《物权法》(合著、第一作者),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3.《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上、下)(崔建远教授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出版;4.《合同法》(马新彦教授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出版;5.《合同法》(修订本)(崔建远教授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6.《民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7.《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 民法学、商法学卷》(魏振瀛教授主编),撰写其中的担保物权和占有部分,共计5万余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8.《中国物权立法难点问题研究》(崔建远教授主编、申卫星副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6 月出版;9.《中国卫生法前沿问题研究》(与美国 Scott Burris 教授共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年 11 月出版,该书被美国SSRN收录摘要,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Asian Law Abstracts,Vol. 4,No. 11: April 21,2006;10.《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11.《物权法:以案说法》(主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第1版;12.《中国物权法:原理释义和立法解读》(参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13.《物权法》(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8年5月出版;14.《物权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8年8月出版。

我国哪些人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太长,贴给你:
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中央党校
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央编译局
人民日报社
求是杂志社
光明日报社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全国人大直属事业单位
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中国人大杂志
全国人大图书馆
全国人大会议中心
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央行)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全国政协直属事业单位
人民政协报
中国文史出版社
中国政协杂志社
中国政协文史馆
全国政协信息中心
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
全国政协服务局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2]
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
人民法院报
《人民司法》
最高法院影视中心
国家法官学院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法研所
人民法院出版社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

  

·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检察官学院
  
·检察日报社
·中国检察出版社
  
·检察理论研究所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信息办)[3]
  

民主党派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民革
   团结报社 团结出版社  
民盟 群言杂志社 群言出版社  
民建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民进 民主杂志社 开明出版社 开明文教音像出版社
农工党 《前进论坛》杂志社    
致公党 中国致公出版社 中国发展杂志社  
九三学社 学苑出版社    
台盟 台海出版社    
人民团体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全国总工会
   中国工运研究所 等    
中国共青团 中国青年报社 等    
全国妇联 中国妇女杂志社 等
      
中国法学会 中国法学杂志社 等    
作协 作家出版社 等    
部属事业单位
外交部
   外交部服务中心 等    
发改委 宏观经济研究院
   经济导报社 市场出版社 等 计划出版社 中国经贸导刊 等[4]
教育部
   教育部考试中心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 等  
科技部 科技日报 代管 国家遥感中心 等  
工商管理总局
   中国工商出版社 中国工商报社 等
    
公安部
   公安部第一、三研究所 群众出版社 等  
人民银行
   中国金币总公司 金融时报社 等  
法制办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信息中心 等  
海关总署
   海关出版社 等    
更详细资料请到中国政府网查询      
类型
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现有事业单位包括十八大类:
1、教育事业单位
高等教育事业单位 中等教育事业单位 基础教育事业单位
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 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2、科技事业单位
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3、文化事业单位
演出事业单位 艺术创作事业单位 图书文献事业单位
文物事业单位 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报刊杂志事业单位 编辑事业单位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4、卫生事业单位
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血液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 卫生检验事业单位 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 康复事业单位 殡葬事业单位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体育事业单位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 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7、交通事业单位
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 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
航务事业单位 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8、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 城市环卫事业单位 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9、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技术推广事业单位 良种培育事业单位 综合服务事业单位
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水文事业单位 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10、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咨询服务中心(站) 计算机应用中心 价格信息事务所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企业经济调查队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1、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事业单位 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
法律服务事业单位 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 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12、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勘察事业单位 设计事业单位 勘探事业单位 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13、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 地震预报事业单位 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14、海洋事业单位
海洋管理事业单位 海洋保护事业单位 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15、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环境标准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事业单位 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16、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标准计量事业单位 技术监督事业单位 质量检测事业单位
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 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17、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专利事业单位 商标事业单位 版权事业单位
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18、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19、其它类
如环保事业单位,某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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