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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创办杂志违法

发布时间:2023-12-08 07:46

擅自创办杂志违法

是犯法的,你应该先创建一个公司,你可以找银行贷款到时候在还。然后拿自己的本钱去申请刊号,申请到了之后在准备你要做的书刊,然后出售!

非法出版杂志会得到怎样的惩罚

对发行非法出版物的处罚规定
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违反规定,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无刊号发行杂志违反了哪条法律条文

无刊号发行杂志违反了哪条法律?
违犯了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是属于非法出版物,属于打击取缔的对象。

热泵市场杂志没有经过新闻出版署登记,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没有刊号就出版发行是非法出版。

非法经营罪包含“情节非法经营出版物”,前提是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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