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男少女文道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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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痛苦-快乐之门》(专著1) 11.7万字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1990年3月出版;2.《孩子,抬起头》(专著2)23万字 , 海燕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3.《当代中学生隐秘解析》(与贺利娟合著1)22.5万字 ,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1992年8月出版;4.《大众传媒与儿童发展》(副主编) 9.2万字,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1994年11月出版;5.《跨世纪的一代——中国少年“五自”丛书》(5册)(主编1)未来出版社1994年12月出版 ,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图书奖;6.《独生子女与心理健康》(主编2) 19.7万字, 1995年2月重庆出版社出版;7.《较量备忘录》(主编3和作者之一) 38万字 ,1995年5月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8.《怎样教育孩子》(主编4) 22万字, 1996年3月京华出版社出版;9.《培养独生子女的健康人格》(主编5和作者之一) 21万字, 1997年5月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 ,获全国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009年12月改名为《独生子女教育启示录》(修订版)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10.《儿童教育忧思录》(与卜卫合著2) 16万字,1997年8月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13.《新人类的呼唤--中国独生子女教育纪实》(与孙宏艳合著3) 27万字 ,1997年12月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14.《杰出青年的童年与教育》(主编6和作者之一) 15.5万字, 1998年6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15.《孙云晓少年儿童教育报告》(专著3) 23万字, 1998年10月接力出版社出版, 2002年4月修订再版;16.《向孩子学习》(主编7和作者之一) 20万字, 1998年12月晨光出版社出版,获全国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九五科研成果奖;17.《中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手册》(主编8) 15万字, 1999年8月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18.《走进学习时代》丛书(与周南照主编9)北京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 ,其中与孙宏艳合写的<<学会做事>>(合著4)一书中的<<失败是成功的“垫脚石”>><<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两篇文章,被收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九年级上册教师教学用书》,2003年6月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2006年1月,《走进学习时代》丛书改名为《我相信我能》丛书出版;19.《让孩子互相学习--独生子女教育成功之路》(主编10) 19.5万字 ,1999年12月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2021.《新发现--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报告》(主编11) 40万字,2000年1月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获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九五科研成果一等奖;22.《解放孩子》(专著4)30万字 ,北京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获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优秀科研成果特别奖;23.《百年中国儿童》(总主编12) 130万字, 1900幅照片, 2000年10月新世纪出版社出版,获全国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4.《成功父母必读》(主编13) 20万字 ,2001年4月华艺出版社出版;25.《孙云晓谈少年儿童成功教育》(VCD主讲人)中国青年教育音像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26.《打开想像力之门》(主编14)15.4万字,21世纪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27.《孙云晓家庭教育文集》之《父教力度决定孩子高度》(专著5)25万字,新世纪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该书收入两本旧作:原名《我要做个好父亲》(着)12万字,华艺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原名<<我的教育自述:好的关系胜过许多教育>>(着) 28万字 ,2005年6月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28.《体验成长——青少年民宿地球村报告》(主编15)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29.《没有秘密的孩子长不大——孙云晓与您网上聊天》(与孙宏艳编著)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30.《孙云晓家庭教育文集》之《真爱决定健康成长》(专著6)26万字新世纪出版社2009年9月出版;原名《教育的秘诀是真爱——孙云晓教育建议》(着)30万字,新华出版社2002年4月出版。 2003年获第七届共青团五个一工程优秀图书奖。 2003年6月和7月,该书分为《教育的秘诀是真爱》和《世上没有天生的坏小孩》两册,由妇女与生活社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在台湾出版;32.《新焦点——当代中国少年儿童人身伤害研究报告》(与劳凯声主编16)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出版;33.《培养一个真正的人》(专著7)新世界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 , 2004年7月由同心出版社再版;34.《青少年抗挫折教育》(VCD主讲人)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35.五元家教丛书(10册)(主编17) 40余万字,2003年9月现代出版社出版;2005年8月以《家教金点子丛书》名由北京出版社出版;2007年6月以<五元家教法>书名再版增至55万字;36.《“较量”背后的沉思——中日儿童教育比较》(与胡霞合著5)海燕出版社2003年11月出版。2007年1月收入《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中的《两种爱心两种命运》,由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37.《儿童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当代少年儿童行为习惯研究报告》(与张梅玲主编18)北京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38.《藏在书包里的玫瑰——校园性问题访谈实录》(与张引墨合著6)北京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2007年1月收入《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中的《阳光法性教育》,由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该书升级版2009年1月由漓江出版社出版;39.《唤醒巨人——成功教育启示录》(专著8)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 获中国图书奖。2007年1月收入《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中的《唤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由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40.《孙云晓家庭教育文集》之《习惯决定孩子命运——孙云晓儿童教育12讲》(专著9)新世纪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 获全国优秀畅销书奖41.《小学生的21个好习惯》>>(与孙宏艳主编19), 2005年1月北京出版社出版;42.<<五个家教实用教程>>(主编20) 28.5万字, 2005年3月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43.《好习惯好人生---怎样培养小学生的好习惯》>>(与邹泓主编21) 12万字 ,2005年7月北京出版社出版;44.《告诉孩子自救自护119招》>>(主编22) 20万字 ,2005年7月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45.《孙云晓家长忠告》(专著)8.7万字,广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46.《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中学生读本)(与李文道合著7)9万字,中国青年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47.《好父母好方法》(专著10)24.7万字漓江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48.《好孩子好习惯》(专著11)22.5万字漓江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49.<<转型时期的中国青少年>>(英文版副主编) 16万字 ,2006年3月英国阿盖希特出版社出版;50.《当代未成年人法律译丛》(美、英、德、澳、挪、日6国各一卷)(与张美英主编23--28)148.3万字,2006年5月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51.《好习惯是怎么培养出来的---400所学校习惯活动案例精选》(与孙宏艳主编29)17万字, 2006年5月北京出版社出版;52.《关爱明天---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安全手册》(主编30)10万字, 2006年5月新华出版社出版;53.《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读本》(与孙宏艳、王丽霞合著8)25万字,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作序 , 2006年9月北京出版社出版;54.<<良好习惯缔造健康人格>>(与邹泓主编31) 32万字, 2006年5月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6年11月获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优秀科研著作一等奖;55.《父母的“上岗执照”》(孙云晓家庭教育12讲光盘)2006年8月北京大学音像出版社出版,同名书15万字,(专著12)2007年2月由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56.《习惯决定孩子命运》(孙云晓家庭教育12讲光盘)2006年8月北京大学音像出版社出版;57.《孙云晓家庭教育文集》之《关系好坏决定教育成败》》(专著13) 24万字,新世纪出版社2009年9月出版;原名《我的家怎么了》(着)20万字; 2006年12月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58.《16岁的思索》,(专著14)14万字,2006年12月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入选《百年百部中国儿童文学经典书系》;59.《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之一《捍卫童年》,(专著15) 19.1万字, 2007年1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9年9月第2版;60.《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之二《教育从尊重开始》,(专著16) 19.4万字, 2007年1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8年12月第2次印刷 2009年9月第2版61.《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之三《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专著17) 20.4万字 ,2007年1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 2008年5月第2次印刷 , 2009年9月第2版;62.《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之四《与孩子一起成长》,(专著18) 19万字,2007年1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 2009年1月第2次印刷, 2009年9月第2版;63.《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之五《阳光法性教育》,(合著6) 20.5万字, 2007年1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 2009年9月第2版;64.《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之六《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健康人格》,(专著19)18.3万字, 2007年1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 2008年10月第2次印刷 , 2009年9月第2版;65.《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之七《唤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专著8) 17.8万字, 2007年1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8年11月第2次印刷 , 2009年9月第2版;66.《孙云晓教育作品集》之八《两种爱心两种命运》》,(合著9) 18.9万字 ,2007年1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 2009年3月第2次印刷 , 2009年9月第2版;67.《忠告天下父母》之一《和孩子一起成长》(与王珑玲合著10) 15.6万字, 2007年2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68.《忠告天下父母》之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与方奕合著11) 16万字, 2007年2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69.《忠告天下父母》之三《警惕童年恐慌》(与弓立新合著12) 15.4万字 ,2007年2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70.《忠告天下父母》之四《好习惯是一生的资本》(与孙宏艳合著13) 15.6万字, 2007年2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71.《忠告天下父母》之五《好的关系胜过许多教育》(与张纯颖合著14) 15万字,2007年2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72.《尊重,从心开始》(与陶西平主编32) 11万字, 2007年6月中信出版社出版;73.《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教材》(主编) 100余万字, 2007年8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出版;74.《儿童的名字是今天---当代中国少年儿童发展状况蓝皮书》(与孙宏艳主编33)35万字,2007年11月科学出版社出版;75.《习惯培养有方法丛书》之《十几岁,决定孩子的一生》(与李文道合著15)19万字,2007年12月漓江出版社出版;2011年1月改名为《5个习惯成就一生》丛书的《教孩子做自己的主人》,由广东新世纪出版社出版;76.《习惯培养有方法丛书》之《爱心决定成长》(与孙宏艳合著16)22万字, 2008年4月漓江出版社出版;2011年1月改名为《5个习惯成就一生》丛书的《学会分享学会爱》,由广东新世纪出版社出版;77.《我眼里的健康教育》(专著20)23.8万字, 2008年4月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78.《习惯培养有方法丛书》之《自主学习决定成功》(与赵霞合著17)20.9万字, 2008年5月漓江出版社出版;2011年1月改名为《5个习惯成就一生》丛书的《爱学习胜过好成绩》,由广东新世纪出版社出版;79.《习惯培养有方法丛书》之《学会尊重成功做人》(与闫玉双合著18)22.3万字,2008年5月漓江出版社出版;2011年1月改名为《5个习惯成就一生》丛书的《懂得尊重才有朋友》,由广东新世纪出版社出版;80.《习惯培养有方法丛书》之《责任感成就未来》(与刘秀英合著19)20.2万字, 2008年6月漓江出版社出版;2011年1月改名为《5个习惯成就一生》丛书的《负责的孩子才能长大》,由广东新世纪出版社出版;81.《孙云晓金品---夏令营中的较量》 (专著21) 19万字, 2008年10月新世纪出版社出版;82.《教育是人的解放---孙云晓教育随笔精粹》(专著22) 27万字 2009年3月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83. 《让人幸福的教育---孙云晓教育随笔精粹》(专著23) 27万字 , 2009年1月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84. 《当代未成年人权益状况研究报告》(主编34) 24万字 , 2009年6月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 ;85..《孙云晓家庭教育文集》之《方法决定教育效果》(与张纯颖合著20) 24万字 ,2010年1月新世纪出版社出版;86.《拯救男孩》(与李文道、赵霞合著21) 20万字 ,2010年1月作家出版社出版;《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10年10月号长篇选载特别推荐;87.《不是孩子的问题》(专著第24号) 24.6万字 ,2010年6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88.《好方法教出好孩子----孙云晓家庭教育16讲》(专著第25号) 37.5万字 ,2010年10月青岛出版社出版;89.《孙云晓与你面对面》丛书之《教育就是以爱育爱》(专著第26号) 28万字 ,2010年11月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90.《孙云晓与你面对面》丛书之《爱孩子要敢于说不》(专著第27号) 28万字 ,2010年11月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91.《孙云晓与你面对面》丛书之《美好习惯决定美丽人生》(专著第28号) 28万字 ,2010年11月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92.《孙云晓与你面对面》丛书之《每个孩子都可以成功》(专著第29号) 28万字 ,2010年11月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93.《少先队组织与工作状况研究蓝皮书》(与孙宏艳主编35) 28万字 ,2010年11月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1.《赖宁的世界》(20万字1990年3月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改编成4集电视剧《赖宁》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拍摄获飞天奖和大众电视金鹰奖);2.长篇教育小说《孩子,抬起头》(23万字1990年12月海燕出版社出版);3.长篇纪实小说《握手在16岁》(34万字1992年6月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4.长篇儿童小说《金猴小队》(17万字1994年12月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改成8集同名电视剧剧本获全国评比一等奖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拍摄并获飞天奖);5.长篇传记《解放孩子》(30万字2000年6月由北京出版社出版获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九五科研成果奖)。 1.《怎样做小记者》(14.8万字个人专著1987年12月海燕出版社出版);2.《青春的风采》(10万字个人专著1991年6月海燕出版社出版);3.报告文学集《少年明星沉浮启示录》(24万字主要作者1994年3月由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4.长篇小说《Hi中学生》(30万字三作者之一1994年6月由接力出版社出版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拍摄电视剧并获“金鹰奖”儿童剧一等奖);5.《少男少女内心独白》(19.5万字合著1994年11月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6.《神奇的钥匙》(10.8万字合著1994年12月海燕出版社出版);7.《雏鹰展翅向未来》(14.5万字主编1995年5月海燕出版社出版);8.《最新青春大写真》(19.3万字主编1996年2月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9.《化险为夷》(10万字合著1996年9月海天出版社出版);10.《青春风铃丛书》(两套8卷约200万字主编之一1997年1月青岛出版社出版);11.《当代维特之烦恼》(10万字合著1997年5月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12.《我们这一代》(5册丛书约50万字主编1997年8月未来出版社出版);13.《小学生能力培养丛书》(6册70万字副主编1999年10月晨光出版社出版);14.《孙云晓谈少年儿童成功教育》(2小时VCD2001年5月中国青年教育音像出版社出版)。15.《教子成功从培养习惯开始》(主讲3小时VCD2002年4月北京青少年音像出版社出版)。 1.《论少年儿童榜样教育的科学性》1985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研究》杂志卷首;2.《扬起呼啸的鞭子》1991年第1期《少男少女》杂志;3.《少年报告文学是震撼的艺术》1992年4月4日《文艺报》;4.《夏令营中的较量》1993年11月《读者》转自同年7月号《黄金时代》杂志,获全国青年报刊协会1993--1994全国好新闻一等奖;入选<<新课程小学语文读本六年级下册>>2006年2月山东教育出版社第二版;同时入选三年级语文下册的还有散文《大海的品格》;5.《渴望自然》 1995年9月发表于《中华儿女海外版》;《了解儿童是为儿童写作的前提》1995年11月30日台湾《儿童日报》6.《中国城市儿童的媒介接触与道德发展》1998年4月在巴黎明日青少年与媒介国际论坛的讲演,收入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年鉴《Children Media Violence》;7.《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现状及教育研究报告》1998年10月《教育研究》杂志,获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九五科研成果奖;8.《考试分数可否成为学生的隐私》1999年12月16日《光明日报》;9.《请将家长的称谓改为父母》2000年5月30日《中国青年报》;10.《21世纪是两代人相互学习的世纪》2000年4月在东京中日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讲演,收入2000年7月广东教育出版社《我的教育观》;11。《改变学校、家庭教育的28个观念》2000年5月北京《中小学管理》杂志,5月31日在河南《教育时报》转载;11.《千年警世钟》2000年23期《读者》转自同年9月13日《中国青年报冰点》;12.《21世纪:我的教育梦想》2000年12月29日《羊城晚报》;2001年6月28日《中国青年报》;13.《成功宣言》2001年1、2期合刊《少年儿童研究》;14.《希望六一节成为儿童的狂欢节》2001年5月30日《中国青年报》;15.《从培养小学生的良好习惯做起》2001年6月《群言》;16.《好父亲的11条守则》2001年10月31日《中国人口报》;17.《网络文明从习惯养成开始》2002年1月17日《光明日报》;18.《你为什么不原谅》(孙云晓专版)2002年6月号上海《少年文艺》,同年8月第16期《读者》转载;19.《你的孩子快乐吗》2002年6月《今日中国》;20.《揭开美国教育之谜》2002年6月作家出版社《美国中学生报告》序言;21.《每一份爱都值得珍惜》2002年5月《中国校外教育》;22.《如今的孩子读书是个啥样》2003年7月23日《中华读书报》两个版;23.<<品德培养从哪里开始>>2004年3月25日<<人民日报>>24.《德育---素质教育的首要目标》2004年3月30日《中国教育报》;25. <<春天里的喜与忧>>2004年4月22日<<人民日报>>;26.《德育为何成了一壶烧不开的水》(与赵霞合写)2004年5月5日《中国教育报》;并在2004年7月《探索与争鸣》发表《再谈德育为何成了一壶烧不开的水》(;27.《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与赵霞合写)2004年6月16日《中国教育报》;28.《劝君莫做孩子王》2004年7—8合刊《辅导员》;29.《中国未成年人留学热的冷思考》(与赵霞合写)2004年9月6日《参考消息》;30.《让孩子相信自己是个成功者》2004年10月12日《作家文摘》;31.《童年的发现者与捍卫者》2004年11月27日《文汇报》;32.《独生子女的父母们联合起来》2005年1月《少年儿童研究》,由此开设长期的孙云晓专栏;33.<<港湾抒情曲>>(朗诵诗)2005年5月9 日<<学习时报>>;34.<<领导干部应当警惕教子误区>>2005年5月23 日<<学习时报>>;35.<<我们需要怎样的夏令营>>2005年7月28日<<人民日报>>;36.<<“马小跳”跳得很精彩>>2005年8月5日<<中国图书商报>>;37.<<好的关系胜过许多教育>>一书自2005年8月21日在<<北京晨报>>连载20余期;38.《良好行为习惯养成为文明中国奠基》2005年9月20日《中国教育报》;39.<唤醒孩子心中的巨人>>2005年10月28日<<人民日报>>;40.<<好教师首先是人格之师>>2005年11月<<河南教育>>,孙云晓专栏首篇;41.<<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博客文章)2006年1月21日<<北京晨报>>;42. <<成人化是孩子的灾难>>2006年4月18日<<生命时报>>;43.<<领导干部必须高度关注“校园暴力”问题>>2006年6月<<中国党政干部论坛>>;44.<<不要以成年人的思维揣度孩子>>2006年6月<<福建教育>>;45.<<让身体好成为教育的起点>>2006年5月13日<<解放日报>>;46.<<龙的子孙岂能无体>>2006年6月1日<<人民日报>>;47.<<孙云晓23年家教精华>>2006年8月5日<<教育文摘周报家教版>>;48.<<破解孩子教育的难题>>2005年8月6日<<北京晚报>>;49.<<差生都是冤假错案>>2006年8月14日<<人民日报>>;50.《无批评的教育是伪教育》2006年9月《中国教师》;51.<<夏监会,你在哪里>>2006年9月<<法律与生活>>;52.<<教育不能忽视人格培养>>2006年10月9日<<人民日报>>;53.《应试教育导致“教育荒废”》2007年第6期《瞭望》;54.《生活似水而思想如阳光》2007年第三期《中国校园文学?花季绘本》;55.<<拯救危机少年>>2007年4月22日<<人民日报>>;56.《为青少年插上飞翔的翅膀》2007年第13期《求是》;57.<<易子而教让孩子终身受益>>2007年7月26日<<中国教育报>>;58.<<教育=培养良好习惯>>2007年8月8日和15日河南<<教育时报>>第一版;59.<<儿童权益不容忽视>>2007年8月22日<<中国教育报>>第四版;60.<<教育始终是夏令营的灵魂>>2007年10月25日<<中国教育报>>第6版;61.<<在相互理解与尊重中化解冲突>>2008年第二期<<半月谈>>;62.<<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是便宜的>>2008年第六期<<半月谈>>;63.<<学生就是要学会生存>>2008年4月24日<<中国教育报>>第六版和《少年儿童研究》杂志2008年第7期;64.<<写给灾区孩子的心理救援诗>>2008年5月22日<<文艺报>>第八版和《少年儿童研究》杂志2008年第6期;65.<<我印象中的新世纪家庭教育读物>>2008年5月28日<<中华读书报>>第版;66.<<警惕成功标签制造“童年恐慌”>>(与赵霞合作)2008年6月5日<<中国教育报>>读书周刊;67.<<父母是预防“童年恐慌”的主角>>2008年6月5日<<中国教育报>>读书周刊;68.<<捍卫童年就是捍卫自由>>2008年6期<<中华儿女>>海外版;69.<<从90后学生特征看学校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孙宏艳等人合作)2008年7期和9期<<中小学管理>>杂志;70.<<地震中的英雄少年与90后一代>>上篇2008年8期<<中小学管理>>杂志;71.<<三进中央团校与三次人生飞跃>>2008年9月10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报报>>;72.<<鸟巢一代塑造中国新公民形象>>2008年9月16日<<中国教育报>>视点整版;73.<<少先队是一把魔椅>>《“童年恐慌”与快乐生活》2009年第1期<<少先队研究>>杂志少先队教育家专栏;74.<<夫妻关系融洽最有利于孩子成长>>2009年第2期<<家庭>>杂志;75.<<应当培养青少年热心公益的习惯>>(与刘秀英合作)2009年2月<<河南教育>>,孙云晓话题新专栏首篇;76.<<从儿童教育的使命看“减负”>>2009年2月23日<<中国教育报>>第一版;77.<<少先队是一把魔椅>>《“童年恐慌”与快乐生活》2009年第1期<<少先队研究>>杂志少先队教育家专栏;78.<<性教育首先是一种态度>>2009年4月9日<<中国教育报>>,新阅读整版评介了新版的《藏在书包里的玫瑰》;79. <<别让孩子的情感“荒漠化”>>2009年4月16日<<人民日报>>文化新闻版新语头条;80.《中国大学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的性别差异研究》(与李文道、赵霞合作)2009年第6期《青年研究》;81. <<相信青年才能相信未来>>2009年6月13日<<文汇报>>每周讲演版;82.<<每个人身上都有英雄基因>>2009年7月2日<<中国教育报>>暑期阅读特刊;83.<<未成年人上网应有法律保护>>2009年7月20日<<中国教育报>>新闻版;84. <<仰望星空才会充满希望----中国儿童想象力危机报告>>(与赵霞合作)2009年8月14日<<科学时报>>科普论坛版头条;85.<<道德智能低下的孩子难以生存>>2009年8月20日<<中国青年报>>青春热线版头条;86.<<生命在游戏中扎根发芽>>2009年8月27日<<中国教育报>>家教书屋版;87.《父教缺失对儿童成长的危害及预防》(与李文道合作)2009年11月4日《光明日报》;88.《“男孩危机”:一个亟需关注的教育现象》(与李文道合作)2009年12月9日《光明日报》;89. <<将以人为本落实在教育的每一个环节>>2010年3月17日<<中国教育报>>综合版;90. <<我为什么要写《拯救男孩》>>2010年3月24日<<文艺报>>书香中国版人物志专栏;91.<<儿童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2010年5月31日<<中国教育报>>新闻版头条;92.《男孩危机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对《男孩危机:一个危言耸听的伪命题》一文的回应》(与李文道、赵霞合作)2010年第3期《青年研究》;93.《在日本女高中生“援助交际”现象的背后-----日本女高中生井上路望<十七岁>读后》2010年8月8日《日本新华侨报》华童教育专版;94.<<能带来快乐的梦想才妙不可言>>2010年10月21日<<中国教育报>>新阅读版;95.<<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因性施教>>2010年11期<<中国青年研究>>特别企划头篇,该期封面主题为《“拯救男孩”之辩》;96.<<信息时代,我们该怎样做父母>>2010年12月7日<<人民日报>>文化版头条;97.<<“虎妈”是魔鬼也是天使>>2011年3月3日<<中国教育报>>读书特刊版;98.《“想当政治家”的阳光少年胡俊豪》2011年4月7日《光明日报》人物版整版,一版有报道; 右图为其笔迹:
小学高年级法治教育应关切的几个重要问题
为加强在校生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
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2.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4.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
(二)归纳小学生法制教育基本任务大致三部分:
一部分是通过各种教育帮助小学生逐渐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包括有“2. 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法意识。”以及“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中的“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部分内容,这部分内容,对于小学生而言,可能是比较抽象的;单纯的灌输可以达到先记住,后理解的效果。但是,如果能与“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6.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教育内容有机结合,互为呼应,都会起到增进理解、加深印象促进“知情意行”的交互作用。
而更能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法律知识教育与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以及“整合性”的原则精神的部分:即“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部分和“6.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的部分,实际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在可操作方面,完全可以通过有目的的相关教育,实现上述教育内容要点的达成。这一部分内容,有理由成为小学实施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具实用价值且教育适用性最高的部分。
本人以为“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的了解“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和“6.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的“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则是法制教育成效体现在每一个学生身上并使其因此获益,当是法制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估标准,也是实施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
(三)各年级实施内容要点或任务分布
例如:“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我们可以考虑根据小学生乐于参与的群体性较强、趣味性很浓、灵活多样的游戏活动的特点,通过有目的的活动指导,引导学生通过亲身经历,切身体验了解规则的作用和意义,在活动在学会尽快熟悉规则并更好地利用规则,进而学会通过协商约定规则和采取群体约束力处理破坏游戏规则或扰乱游戏活动秩序,学会在活动中守约与变通以及调解争议化解矛盾,从中领悟,形成认识,伴随其生活经验的不断积累,而更渐全面地“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更深切地懂得“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更清楚地知道“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一、 开展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
近年来,由于社会、学校、家庭等方面的因素影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增高,给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不良后果。因此让小学生从小学习法律,掌握好法律知识很有必要,通过教育使学生知道法律规定那些行为是对的,那些行为是错的,对学生的行为能起到“医治”和预防的作用。学生懂法后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法律的约束,在平时就能做到遵纪守法。所以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是预防犯罪的基础,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方明建设。
二、 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学校的法制教育要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结合实际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促进他们遵纪守法,提高整体素质。
1.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小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可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及教育读本等书作为教材。在教育中要有针对性,与当前学生中存在的比较普遍的法制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例如,要让学生懂得“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场所”。因为,如今学生减负后有了较多的空余时间,如果学校没有对学生加强教育和正确引导,他们就容易误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室之类场所活动,危害身心健康。又如,让学生懂得“自觉抵制有害读物的传播”很重要。因为小学生平时喜欢看杂志、画报之类的读物。由于他们年龄小,明辨是非能力差,容易被不健康的刊物所引诱,毒害非浅。学生学了我国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后,懂得未成人严禁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和读物等有关法律知识后,就有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再如,近几年父母离婚的学生逐渐增多,这些孩子有的被父母抛弃,无人关心,失去了家庭的温暧,容易走入邪道。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懂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放弃监护职责等法律知识,使自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开展法律教育的方法。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缺乏经验。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方法有效地教育。使学生想学,学得好,真正掌握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知识。
①开设法制教育课。每周开设一节法制教育课,做到有教学教材,有专职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保证学生学好法律知识,在平时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测验。
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讲座。学校可请法制专家或学校法制教师主讲,根据本校学生实际给学生进行“明确学习法律的意义,预防犯罪知识等”主题讲座,有目的地对全体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③法制知识宣传教育。可在学科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在语文、常识、思想品德等课中针对学生实际渗透一些法律教育内容,文道结合,细水长流,滋润学生,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还可组织学生每月搞一次有关法制
问题的主题班会或队会,启发学生热烈讨论,提高法制意识。其次,利用学校的板报、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法制教育内容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④建立法制教育辅导站,学校可以设立法制咨询信箱,每天中午在辅导室有法制教师值班,积极为学生提供有关法制的知识,帮助学生解决有关法制方面的问题。
3.争取家庭和社会的配合搞好法制教育。法制教育需要家庭和社会的配合,家庭和社会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搞好法制教育创造了有利条件。
①教育要从家庭开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法制观念强与淡薄,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法制意识。家长不但要学习法制知识,在家庭中自己的言行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在孩子面前不要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更不要在家里传播黄色或不健康内容。
②进行法制教育,让学生提高整体素质,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但还需要社会的配合,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社会是一个大学校,如果不给他们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不给他们正确引导,容易使少年儿童走上歧路。因此社会要提供对儿童有益健康的活动场所,多出版一些有利于学生法制教育的书刊、影视等,让他们在良好的育人环境中健康成长。
③各级行政部门评估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不可只看学生的升学率或考入重点学校的指标来衡量,还要看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的效果,以及学生遵纪守法情况。对法制教育搞得好的学校要给予奖励和进行经验推广。
三、 开展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组织建设。
学校法制教育是一项新的课题,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要开展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组织建设。
1.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目前有好多学校已对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但还没有建立健全的组织。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在管理上不够规范,教育效果不好。因此要全面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学校应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使之法制教育正常化、规范化。
2.加强法制教育的专业队伍建设。法制教育是专业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学校必须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具有专门知识的教师来进行。学校可以挑选思想品德好和热心这项工作的教师来担任法制教育工作,对他们进行重点培训,以达到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在教育工作中教师要积极地学习与探索研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知识和教育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提高从事法制教育教师的地位。从事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教师工作是繁忙辛苦的,学校领导不但要重视他们在专业上的培养,而且要采取措施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改善他们的物质待遇,鼓励这些教师热爱此项工作,调动他们搞好法制教育的积极性。 一、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
据报道,1983年我省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达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一、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某市西湖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六楼摔了下来。
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稍微停顿)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 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 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四、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 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 计划生育、
7、 赡养父母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 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①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六、 保护方面,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一)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1. 报案范围: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
2. 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10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的叙述一遍。
③ 主要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人数等;作案者(或受害人)的长相、身高、年龄、性别、衣着、特征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等。
④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二)火警报案电话:119
1. 报警范围:各种火灾
2. 报警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19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火灾发生的地点(详细地址)、时间、火势情况及发生火灾地方的周围环境等简要的说明。 ③ 如果知道是由什么引起的火灾及主要燃烧物和火灾现场及周围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也最好说明。
④ 说明火灾现场能否进大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情况)。
⑤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⑥ 待对方挂断电话,你再挂机。
(三)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1. 报案范围:各类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2. 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22(就当地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交通事故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
③ 说明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车型、车牌号码、事故起因、有无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无人员伤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
④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四)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1.急救范围:各种突发的严重急病和受伤。
2.求救的正确方法:
① 拨打120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病人或受伤害的病因、病情简单说明。如果知道病人或受伤者的病史及过敏药物和血型,也最好说明。
③ 说明病人或受伤害者的详细地址和发病时间。
④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⑥ 可到路口去迎接救护车,以免救护车因找不到病人的地址而延误时间。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发生交通事故,那是撞了也白撞。在这里我就不强调了,我不说你们也明白,)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变压器爆炸
案例:全部趴在地上逃生)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就为同学们讲这些,旨在抛砖引玉,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简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通过,1992丰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家庭保护 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 法律责任
三、主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通过,1999年11月1日施行。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危害。还处于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却已沦为罪犯,或者正向着犯罪的方向滑落,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
5大原因诱发少年犯罪
据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多具有如下五种特点:一是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二是自我评价高,喜逞强好胜;三是哥们义气重,常拉帮结伙;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为盲动;五是贪图享受,厌恶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赌博、酗酒等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高尔基何其芳冰心韩愈的简介
玛克西姆·高尔基,前苏联著名作家、诗人,评论家,政论家,学者。他是前苏联下诺夫哥罗德人,俄罗斯族。1868年3月16日生于下诺夫哥罗德的一个木工家庭。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无产阶级艺术最伟大的代表者、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导师、苏联文学的创始人之一,政治生活1892年用笔名“玛克西姆·高尔基”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马卡尔·楚德拉》,从此专心从事写作。1936年6月18日在莫斯科逝世。浪漫主义作品:《少女与死神》、《伊则吉尔的老婆子》、《鹰之歌》、《海燕》等,这些作品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革命、自由的渴望,也表达了作者对光明未来的憧憬,特别是1901年创造的海燕形象,被认为是即将来临的革命风暴的象征,给人们极大鼓舞。现实主义作品:《奥尔洛夫夫妇》、《柯诺瓦洛夫》、《沦落的人们》、《草原上》、《因为烦闷无聊》、《二十六个和一个》等,描写了人民的苦难生活及他们的崇高品德,主要批判资产阶级社会的凄惨和市侩的卑鄙龌龊,表现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的觉醒,表达他们对剥削制度的愤怒和抗议。何其芳,1912年2月5日生于重庆万州,现代诗人、散文家、文学评论家。1935年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1938年,到延安鲁迅艺术学院任教,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为革命文艺作了大量拓荒工作。同年,发表作品《生活是多么广阔》《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何其芳曾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理事和书记处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等职,当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77年7月24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65岁。冰心(1900年10月5日-1999年2月28日),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中国诗人,现代作家,翻译家,儿童文学作家,社会活动家,散文家。笔名冰心取自“一片冰心在玉壶”。1919年8月的《晨报》上,冰心发表了第一篇散文《二十一日听审的感想》和第一篇小说《两个家庭》。1923年出国留学前后,开始陆续发表总名为《寄小读者》的通讯散文,成为中国儿童文学的奠基之作。1946年在日本被东京大学聘为第一位外籍女教授,讲授“中国新文学”课程,于1951年返回中国。1999年2月28日21时12分冰心在北京医院逝世,享年99岁,被称为"世纪老人"。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汉族,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贞元八年(792年),韩愈登进士第,两任节度推官,累官监察御史。贞元十九年(803年),因论事而被贬阳山。后历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裴度的行军司马,参与讨平“淮西之乱”。元和十四年(819年),又因谏迎佛骨一事被贬至潮州。晚年官至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故称“韩文公”。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后人将其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在旧《广东通志》中被称为“广东古八贤”之一。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散文的写作理论,对后人很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四十卷,《外集》十卷,《师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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