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信息网评文章
舆情信息网评文章
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网络舆论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新媒体,信息传播高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在给现代人带来信息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让人难以预料的弊端——舆论绑架。人们在尚未了解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肆意对当事人进行谩骂等语言暴力,这时候,须禁忌:明辨是非,勿舆论绑架。
虚拟的网络世界,给许多生活压力无处发现的“键盘侠”高举他们的“武器”,在未实名制的保护膜下肆意宣泄,令原本争端不断的新闻事件,增添了一股暗流,更带动一批不明真相的群众乱指矛头。
明辨是非,正确地对待事情真相。尼采曾言,“随着舆论思考的,都是自己耳闭眼塞的人。”是的,但凡为人,我们都需要对正在上演事件进行思考,而不仅仅是跟着舆论的“大浪”随波逐流,毫无原则地跟着大部队行动。当微信朋友圈流传着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深圳作者罗尔为白血病的女儿筹款,一时间网友已捐款过百万,此后又爆出罗尔家世并不贫困,使得其成为“千夫所指”。剧情反转让人措手不及,刚开始网友对其遭遇的同情怜惜,下一秒随着事态的发展又对他的行为感到唾弃。这“墙头草”的姿态都满分是未能明辨是非所导致的。在未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先一步感性而行,献出爱心,此举不可不谓之不理智;真相曝光又大呼上当受骗,将愤怒发泄于早已悲痛万分的三口之家,亦是错误。只有正确对待事情的真相,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明辨是非,拒绝舆论绑架。现如今,新闻的更替速度非常地快,上一周发生的事情一转眼在一些人眼中已像历史一般那么地远,我们总是记住那一刻带来的疼痛过后又忘记了反思。如某地坠井男童亮亮事件,家人对孩子的紧张,成为了编造者口中对救援人员的辱骂,一时间,人云亦云,在家属正历“丧子之痛”上又撒上了玻璃渣子,其心痛可想而知。当未知真相时,不要妄加猜测,舆论绑架,这样只会掩盖事情的真相,让受害者雪上加霜。
远看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网友对其丈夫不施以援手的指责;近看少女疑似偷窃遭网爆自杀,后证并无偷窃。一切血淋淋的事件无不告诉我们,面对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更需要明辨是非。
明辨是非,不受舆论的影响,拒绝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让网络的天空更湛蓝。
今天莫名其妙地总是断网,害得我一次次重启电脑,简简单单的邮件也发送了老半天,在优酷上看电影也总是报错“无法找到该网页”。真是懊恼!
妈妈建议我关机去户外玩玩。一下楼才发现小区里许多小伙伴也都是同样被迫下网出来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述说着断网的麻烦:聊QQ的话正说到一半、玩游戏的更是恨恨地手痒、网上购物的茜茜还念念不忘看中的一双鞋子、正下载资料的晨晨后悔自己该早点动手……总之,不能上网大家都有点烦躁,爱玩游戏的明明甚至迫不及待地打听哪里有没断网的。大家起初以为是小区网线出了问题,后来看新闻才知道是太阳风暴(磁暴)的干扰,使网络总是时断时续,搞得人很焦虑。
我们现在非常依赖网络,看电影,上网;看书,上网;找资料,上网;甚至英语不会读,上网听翻译……我觉得网络非常好,很快捷,什么东西不知道,网上都有,它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也丰富了我们的娱乐生活。大家可以通过网络来购物、找工作、交朋友等,通过博客让别人了解自己也成为了时尚。网络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是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和广大的个人展示空间,它已把整个地球变成了地球村。
在一次次的断网中,我意识了到网络的重要性,它已像空气、水一样深深地渗入我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平常我们用顺手了好像没有感觉,一旦失去,才格外体会到它的意义。但我们还是要看到网络的负面性,尤其不能沉迷网络游戏,要学会正确利用网络来为我们服务。
微博实名制的一个显然后果是,网友无法再披着马甲在网络上肆意妄为。而这正是争论的核心,实名制后个人将难以随意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从而为某些秘密寻找出口。如果从群体心理学的角度看,或许还会有一番新的认识。互联网特别是微博的发展,对不同“心理群体”的形成提供了环境和条件。
心理学家的研究早就表明,在心理群体形成之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法国著名心理学家勒庞对此有不少发人深省之论:从成为群体的一员开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心理群体易冲动、易变和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道德水平十分低劣。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
在暗示和相互传染的推动下,一个人编造的奇迹,立刻就会被所有的人接受。群体推理的特点,是把彼此不同,只在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搅在一起,并且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知道如何操纵群体的人,给他们提供的也正是这种论证。
舆论学有一个重要概念叫“沉默的螺旋”,是指“已有的多数人的舆论对少数人意见无形的压力,形成一方公开疾呼而另一方越发沉默的螺旋式过程,于是更为强大的舆论生成。”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正是群体心理发生作用的过程。最终形成的“舆论漩涡”或舆论一边倒现象,正是群体心理的一个重要特点。
不少人的发言,听起来激情四射,头头是道,但仔细琢磨,却发现没有内在逻辑关联,得不出那样的结论。然而,心理群体往往忽略这种“琢磨”,全盘接受。在匿名状态下,这种群体心理效应被放大。匿名,无异于给发言者以隐身衣,同时给其放纵自己、传播谣言、歪曲真相提供了便利。这就是为什么留言板上有很多露骨恶心的色情表达和完全无聊无耻的攻击谩骂,“地震”“谣盐”之说瞬间让社会出现恐慌。
尽管心理群体会对一些哪怕是轻微的反驳进行谩骂,使得一些人面对“舆论漩涡”而沉默。但是,真正清醒理性的声音,还是能够较大地减弱群体心理效应,使舆论回到理性的轨道。这也就是勒庞所说的:有时只消一句悦耳的言辞或一个被及时唤醒的形象,便可以阻止群体最血腥的暴行。
这种群体心理,既可以对社会发展起到正向作用,也可能对社会进步产生负向的力。这种力量,从根本上说非理性的成分居多,而社会进步还是要靠理性的建设性的力量来推动。然而,这种群体心理在现实社会中往往是难以避免的,更何况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实名制或有利于祛除匿名发言者的隐身衣,削弱这种群体心理效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社会朝着网络化的方向发展,网络变为新的'传媒,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网络舆论以及较之更加严重的网络暴力问题开始凸现,成为理论界,网络媒体以及国家网络主管部门等重视的新问题。本文分析网络舆论和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影响,探讨如何构建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国网络的健康发展。
20世纪90年代开始,网络在技术层面上逐渐成熟,互联网和浏览器的出现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网络飞快地进入了每一个人的生活。到2005年,内地上网计算机已达到4560万台,网民数量10300万。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在人们学习、生活、工作等方方面面都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网络也从单一行业转变为渗入我国各行各业的大众行业。
随着网络成为新世纪的主要传播模式,网络舆论应运而生。网络快捷高效的特点,使网络舆论的形成和发展变得错综复杂,并逐渐成为社会舆论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
谭伟(2004)发表“网络舆论就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公众对某一焦点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孟小平认为舆论是公众对其关心的人物、事件、现象、问题和观念的信念、态度和意见的总合,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并对有关事态的发展产生影响。于是有人这样形容网络舆论――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的看法或言论。由此看来,网络舆论从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社会舆论,是公共意见以网络为传播媒介传播的社会舆论。
笔者将从网络舆论的主体、客体、传播形式这几点来概括网络舆论的特点。
网络舆论的主体:网络具有平等和自由性,在网络中人人平等,网民可以直观地对社会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纵谈国事,宣泄自己的不满。据调查发现2005 年我国网民以男性、未婚、30 岁及以下年轻人为主,受教育程度为本科及其以下的占多数,个人月收入在500 元以下的占比最高,学生超过了总网民的三分之一。
网络舆论的客体:网络巨大的承载性和实效性决定了网络舆论会涵盖政治、经济、文化、民事、娱乐等各个方面。只有那些近期发生的,重大的新闻、热点、事件、问题,且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和广泛关注的热点才会被网络舆论大量传播。
网络舆论的传播形式主要表现为:新闻评论、BBS论坛、博客、新闻、跟帖及转帖等。其特点表现为直接性、高效性、快捷性和偏差性。首先直接性,网民可直接通过BBS、微博和网站等获取信息并立即发表意见;其次网络舆论具有无限次即时快速传播的可能性,相比传统媒体,网络舆论具有高效性和快捷性;最后偏差性,网民在网络中可以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并且由于法律和道德在网络空间中的约束较弱,容易导致某些盲目、冲动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传播。
网络舆论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的影响力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它促使信息公开透明化使其成为公民实行自己监督权的一种新的便利方式,也使其成为现代反腐倡廉的新载体。但是它也有自身的缺陷,如今我们对于网络环境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但是其快速的发展也会促进这种监管制度的健全。我们要以一种发展的眼光看待网络舆论在当今社会中的的作用。
近期一种名为“网络暴力”的社会现象逐渐出现在人们眼前,并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议论的焦点。到底什么是网络暴力、我们应该如何应对等问题都亟待深入研究。
如今网络暴力问题备受关注,但学术界对此并没有权威的定义。2011年姜方炳发表:“网络暴力”是网络行为主体的交互行动而发生交叠,继而可能致使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受损的一系列网络失范行为。从发生的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网络暴力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恶毒的语言攻击:网民因为个人喜恶在论坛等平台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言论。葛洪义教授指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然而,言说者也必须为自己的言论承担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例如许多网络论坛上的言论等。”过度的人肉搜索:恶意的和过度的人肉搜索,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英国在报道中国“人肉搜索”的新闻时,把“人肉搜索” 翻译成“human flesh search engine”,还加注了“搜捕女巫”,形容中国的“人肉搜索”,就像当年人们群起围剿女巫的行动。
后续的行为骚扰:在事人信息被人肉搜索公布后,部分网民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日常生活进行骚扰,甚至是人身攻击,将原本发生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暴力事件在现实世界中延续开来。
在网络占据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今天,正确看待互联网,客观对待网络舆论,完善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是当前的主要任务。另一方面,网络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就算是法律再健全也无法完全杜绝网络暴力等现象出现。网络问题并不能完全从法律手段上制止和解决,为减少网络问题的发生,我们还要做好社会道德建设,提高网民的道德修养,为网络的发展营造一个健康而广阔的环境。
涉检网络舆情专报范文
一些站点会提供针对最新事件的舆情报告 可以参考一些相关的舆情热点分析报告
涉检网络舆情即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涉及检察工作、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舆情总和。目前,涉检网络舆情的主要来源有新闻评论、bbs、博客、微博等。涉检察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这也决定了涉检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真实性与直接性。网络的能动性、民主性,赋予每个人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具有无穷的开放性,同时受众在对所接收的涉检信息进行评论时,具有匿名性,网民可以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随意发表意见。二是隐蔽性和复杂性。网络舆论依附的是虚拟的互联网空间,我们无法推断网络舆论主体的真实身份和真实态度。发生在现实中的涉检舆情是多样而复杂的,人们很难在短时间内就了解事态的详细状况。互联网自由开放的环境赋予了网民更多的话语权,各种各样的声音、言论也会从四面八方随之而来,这也造成了网络舆论的复杂特性。三是突发性和难控性。互联网是个开放的虚拟空间,网络舆论主体结构较为复杂,网络中充斥着很多非理性言论,而涉及检察机关的负面舆论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很难控制其导向和扩张。四是不稳定性与多变性。传统媒体传递的信息要经过审核后才能传播,而网络传播由于其匿名性和自主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身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同一件事件会出现多种不同版本的报道,是非对错变成了雾里看花,从而导致网络舆论的不稳定性与多变性。五是偏差性和负面性。民众对检察机关的心理期待高、要求高,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不满,常常会延伸到对检察机关的不满,一旦检察工作出现偏差,网民就会在网络上采取非理性的语言,质疑检察机关的办案公正性。
对于涉检舆情,我们应该正确引导、妥善应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好网络舆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作用。一是掌握多方位信息,加强监测研判。成立监测小组,适时对目标网站、论坛进行全面搜索,及时了解舆情信息,掌握舆论发展动态。然后,进行筛选、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及时上报领导,掌握应对主动权。二是抢占舆论阵地,进行正面引导。通过大量的正面宣传来平复负面报道,让虚假的负面舆论不攻自破。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内容,向民众提供快速、全面、准确的信息。组成网络评论员小分队,及时跟帖,澄清事实、释疑解惑,消除负面影响,使负面舆论平息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全力化解负面舆情。当发生负面涉检网络舆情时,坚持“主动引导”的处置原则,迅速调查了解事实真相,通过与当事人当面交流、网上发帖、跟帖、撰写发表网评文章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事实真相,主动释疑解惑,防止舆情危机扩大。对于不当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依靠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妥善处置;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案件,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做好有关解答。通过准确、客观、全面的报道,向社会提供全方位信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产生负面舆情的信息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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