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人物杂志陈晓
环球人物杂志陈晓
王一博登环球人物杂志专访,谈及自己对于顶流艺人的一些看法,他认为“火”给自己带来的有好也有坏,但只要关注越多,就更应该做得越好。这样的王一博,被网友们誉为人间清醒。而王一博之所以一步步成为当红流量小生,其实要从他参演的诸多作品来说起。
虽然王一博扮演的第一部剧是《人间至味是清欢》,他当时担任了男二的位置,这对一个没有什么名气的素人而言却是已经很难得了。不过真正令他出演的作品当属《陈情令》。这是王一博与肖战一起携手打造的一部古装仙侠剧,其中王一博饰演了蓝忘机,而肖战则饰演的是魏无羡,两个人一直都是人中之龙,最终一起经历了重重坎坷与考验,成为了毕生的知己。在这部剧中,王一博的演技真正获得大众的认可,而他所塑造的蓝忘机则成为了特别经典的一个角色。
后来王一博还与赵丽颖一起合作了《有翡》,饰演了剧中的男一号谢允,这是一个与蓝忘机差距特别大的角色。因为蓝忘机是台词特别少的,而谢允却是台词特别多的,一下子让粉丝们看到了一个“唠精”一般的王一博,实在是挺有意思的,不仅看起来灵动,而且很有侠气。此外,王一博还与黄轩、宋茜、宋轶等一起演绎了《风起洛阳》,在剧中王一博饰演的是百里弘毅这个角色,虽然有些高冷,但却很有谋略,看起来特别高级。
王一博的努力奋斗,让他的名气越来越高,所获得的资源也越来越好。目前来看,王一博还有一些待播剧也是受到粉丝们极高关注的,比如他和梁朝伟合作的《无名》,还有与陈晓一起演绎的《冰雨火》,还有不知何时能够上映的《维和防暴队》等。他作为一名稳扎稳打的艺人,向我们展示了一步步向着既定的目标奔跑的姿态和决心。这样的王一博,好样的!希望他的演艺事业长虹!
王一博登环球人物杂志专访,近些年来的他有哪些影视作品?
王一博登环球人物杂志专访,并坦言说关注越多就必须越做越好,可谓人间清醒。作为顶流艺人,王一博的红与火,的确让他的人生际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资源也因为人气爆棚而变得越来越好,所以也有机会出演了不少影视作品,如已经播出的《陈情令》、《有翡》、《风起洛阳》等,还有待播的影视作品如《无名》、《维和防暴队》、《冰雨火》等。
一、《陈情令》,一部让他爆火的影视作品。
在出演《陈情令》时,王一博其实还是一个素人。但是因为他与肖战携手演绎的这部作品,实在是太经典了,一人饰演风流倜傥的魏无羡,一人饰演雅正端方的蓝湛,两个人共同缔造的君子情让人动容。在这部剧中,王一博很好地将蓝湛这样的角色给演活了,从此古装男神天花板有了具体的面貌。而他在剧中虽然有瑕疵的地方,但是每次的眼神戏都很好看,能够将很多的情绪更精准地表达出来,甚至很有层次感,这就很厉害了。
二、与实力派演员合作,让他更上一层楼。
王一博在出演了蓝湛这一角色后,有先后与赵丽颖、黄轩等这样的实力派演员合作,分别出演了《有翡》中的谢允,以及《风起洛阳》中的百里弘毅。两个角色虽然都是古代装,但角色的反差还是很大的。《有翡》中的谢允就是一个话痨,可他却能够演得活灵活现;而《风起洛阳》中的百里弘毅却也是非常睿智的一个人,看起来就很有高级感。不得不承认,王一博的演绎还是有多面性的。
三、一些待播剧,也能让人期待满满。
除了已经播出的这几部剧,王一博还有一些待播剧也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共同关注,如与梁朝伟一起演绎的《无名》,还有跟陈晓一起主演的《冰雨火》等,都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影视作品。从这些作品的路透照可以看出,王一博在这些剧中所扮演的角色都是很正面的,能够给人带来更多的正能量。
国美诉前董事会主席陈晓名誉侵权案终审败诉吗?
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国美诉陈晓名誉侵权索赔4900万元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
国美称前董事会主席陈晓离职后向媒体发布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言论,在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讨回了1000万元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再诉陈晓,索赔经济损失4900万元,并要求陈晓通过媒体道歉三次。
2017年12月20日,法院最终驳回了国美的诉求。
国美:
陈晓不实言论损品牌形象
国美两公司诉称,2011年5月至6月,《21世纪经济报》和《商界》杂志分别发表了《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及《陈晓是与非》的报道,其中陈晓披露了大量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甚至诽谤言论,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文章中“陈晓表示”,大股东的很多做法不理智,价格已经失去了竞争优势,内部存在财务漏洞等,还称“一旦这个真相被消费者了解,那么国美的经营模式将难以为继”,“国美的门店一旦开到二三级城市如果还坚持这样的模式必然要死掉”、“对手要开370家,国美就要开480家,这完全是在赌气”等。
两公司称,上述报道刊登后,国内外媒体大量转载和报道,导致公司在港交所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价在复盘后连跌两天,市值损失达30多亿元港币。此外,两公司持有的约1400家国美电器门店的日常经营也遭重创。“国美电器”的品牌形象及声誉也因此受到极大损害。
为此,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起诉陈晓,要求其在《21世纪报道》和《商界》上公开道歉三次,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900万元。
陈晓:不同意赔偿也不道歉
年近六旬的陈晓,1985年,就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6年创立永乐电器。2006年永乐电器被国美收购。2008年,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被捕,陈晓随即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曾就国美控制权问题与黄光裕家族闹出诸多纷争。2011年3月,陈晓辞去董事会主席一职。
陈晓方认为,此次国美起诉的理由和事实均不能成立,所以不同意赔偿和道歉。
对于涉案的文章,陈晓方表示是媒体根据公开信息拼凑而成,是记者的评论而非陈晓的观点。涉案文章是记者擅自发表,并没有经过陈晓的同意,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陈晓方还称,陈晓从客观上并没有实施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国美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名誉权受到损害。
陈晓曾被判违反保密协议
此外,据公开报道,陈晓在离职时曾与国美签订了一份《协议》,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发表或公开其他国美电器股东董事及高管没有公开的资料,包括集团任何成员经营策略资料等,不对任何人发表任何不利于其他董事、公司高管及公司的不利言论和评论等。
为此,国美向陈晓支付了1000万元税后对价款。
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称陈晓违反了《协议》的承诺,向他人披露了国美的相关资料,依据《协议》约定,陈晓应向国美全额退还1000万元。
焦点围绕俩文章是否侵权
北京市三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两篇文章是否侵害北京国美公司、国美电器公司名誉权问题。
对于《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那么,陈晓是否属于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源?这个问题成为本案的焦点。
据悉,是否构成被动采访应考虑被动采访提供新闻材料和未经提供者同意而擅自公开两个因素。而现有证据材料上能够认定,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记者郎某在与陈晓面谈过程中谈论过涉及国美内容的客观事实,但北京国美公司、国美电器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面谈内容的发表系征求陈晓本人意见,且陈晓对此予以否认。
此外,根据郎某在微博记述的内容,陈晓在报道的当晚通过网络所发表的否认接受采访的声明及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将电子版撤稿的事实,能够认定陈晓所提出文章中的内容未经其同意发表的主张具有较高的盖然性。
终审法院因此认为,一审法院根据现有证据不支持北京国美公司、国美电器公司的主张并无不当。
而对于《商界》杂志的文章《陈晓是与非》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问题,法院则认为,法律并不禁止某人对其他人的人格、品行、思想、道德、作风等有所评价,但评价人的言论必须在合理的限度内,不得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造成他人的人格贬损。
对于国美方提出的《陈晓是与非》一文中存在捏造事实的侵权行为的主张,法院经审理认为,文章中确实存在对柜长等工作人员收取灰色利益的描述,但结合整段文字的文义分析,文章所表达的意思应是整个行业现象而非有针对性地指向北京国美公司、国美电器公司这两家公司。
终审法院认为,文章内容本身也并非为贬低特定人,不具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且相关描述均系个人观点的阐述,属于个人观点、态度和评论的范畴,且用语未超出正常评论的界限,亦不属于贬损人格的侮辱性用词,并不足以影响他人对北京国美公司、国美电器公司的自我判断。
2017年12月20日,北京市三中院判决驳回北京国美公司、国美电器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为何陈晓陈妍希夫妇的婚纱照被评为最丑及最美婚照?
陈晓陈妍希因《神雕侠侣》而结缘。姑姑和过儿直到拍完戏1年多,因为一次作宣传才燃气爱火。在拍完神雕侠侣之后的一年多没见面,中间只见过一两次,重新见面后他们就感觉和拍戏时不一样。陈妍希说:“当时是宣传期,我们用微信聊天,他老跟我开玩笑,我就跟他说,你能不能讲点我不知道的事好不好,结果他回我’其实我有想过和你结婚‘。”
一个月内连拍三本时尚杂志封面,陈晓陈妍希这对“夫妇”恐怕在接下来曝光率还会持续增加。不得不说,看了他们这么多的“婚照”,这张“湿吻”甜出新高度,网友评价,两个人单独分开明明都槽点满满,但合体的时候却美得不像话。
之前,第一辑出街的“婚纱照”只是拍摄花絮,并非正片,吐槽的多,赞美的少……甚至有人刻薄评价,这是年度最丑的“婚照”。陈晓倒还好,被网友嘲讽的主要是“新娘子”陈妍希——说她脸太圆腰太粗。
不过,紧跟着登场的两本杂志,上载已经修好的大片,效果唯美,特别是“新郎”陈晓,每一张侧脸堪称艺术品。
这一封“湿身拥吻”,浪漫之中带点情 欲味道,单身狗直接受到200%的暴击,但我还是爬起来给这对“夫妻”打101分——年度最美!不怕他们骄傲。
想起前不久陈晓接受《非常静距离》采访。他说,认识陈妍希之前,一直觉得自己还是小男孩,拒绝长大,即使有恋人也从没想过结婚;但遇到她,“突然像被雷劈到了一样”,所有想法都改变了。
他在节目中这样形容:“当时看朋友圈,有一个大哥一般的朋友发了一段话:到了我这个年龄看《大话西游》,最感动的一句话竟然是‘但你知道吗?我已经不再是神仙了!’我看完想了想身边的人,突然就被触动了!”
陈晓曾给未婚妻拍过一个表白视频,他在里面说:“你(陈妍希)怎么那么好看呢?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巴那么好看,头发那么好看,额头那么好看,脸也那么好看。”我的妈呀!这番话要是润色一下,几乎可以写成诗了。
陈妍希对他的一个小小赞美,他都惦记半天,“前一阵子,她喝了我煮给她的一锅排骨汤,喝完之后,她说:你做的汤可以拿出去卖。我非常开心。”
妍希因为体质问题长时间不吃盐,一开始,陈晓以为她是为了减肥,后来发现是一种习惯。经常不吃油盐,她对有味道的东西特别敏感,陈晓给她煲汤就不放盐,熬上几个小时,把食材本身的味道煲出来。
陈晓爱她的温婉、包容,妍希说:“他以前工作很累,还要看篮球比赛,经常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所以现在睡觉习惯了要有声音,比如开着电视机,开着视频,还需要开灯。我的睡觉习惯是要安静,要黑暗,不过他现在这个样子我也习惯了。”
陈晓特别容易受到惊吓,敏感得像猫一样,未婚妻喜欢在他进门的时候吓他,乐此不疲。“有时候一进门发现不对劲,怎么没有人?心里想她会不会忽然冒出来吓我,我看向左边,她就会从右边跳出来,每次都吓得我大叫,之后蹲在地上半天起不来。”
恋爱之后分居两地,两人能够容忍的离别时间大概三四十天!今年5月31日,陈妍希生日,原本只有她的同学好友陪伴庆祝,但陈晓忍不住将自己“快递”过去。
今年情人节,陈晓在拍戏,妍希刚好有假,很想去看看他。“我跟他的导演、司机、助理都商量好,躲在房间里等他。他在回房间的路上还打电话想跟我视频,我故意不接,在房间里等待他见到我的样子。”
陈晓喜欢搞笑的东西,比如喜剧小品,只要有空,陈妍希就陪着他看。“我们一起把《欢乐喜剧人》的视频统统都追完了,追完以后又看大鹏主持的《生活大爆笑》,现在每天在看《爱笑会议室》……”
每次看到他们的合照,都感觉女方像“痴汉”,对未婚夫倾慕得失去理智的那种……当然,这是玩笑。
《大话西游》紫霞说的“你知不知道,我已经不是神仙了”到底什么意思?比较广泛的理解倾向于这样:一个人是快活,两个人是生活,当你爱上了另一个人,就注定你要回归生活——这应该是陈晓的感悟吧!
国美向陈晓索赔4900万是怎么回事?
陈晓是永乐家电的创始人,2006年,永乐家电被国美收购,陈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2008年,国美创始人黄光裕被捕,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代理主席。2011年3月,陈晓离开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原高管陈晓于2011年离开国美,此后两家媒体发表了关于陈晓的采访报道,报道中,陈晓披露大量涉及国美的言论。国美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将陈晓诉至朝阳区法院,昨天,此案开庭审理。
原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起诉称:2011年5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了对陈晓题为《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采访报道。此外,《商界》杂志2011年6月刊也发表了对陈晓题为《陈晓是与非》的报道。在上述两篇报道中,陈晓均披露了大量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歪曲甚至诽谤言论,严重损害了国美的声誉,并造成国美重大经济损失。
原告表示,上述报道刊登后,国内外媒体进行了大量转载和报道,原告在港交所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价在复盘后连续两天下跌,市值损失达30多亿港元。此外,原告持有的约1400家国美电器门店的日常经营也遭受重大影响。
两原告认为,陈晓的行为给原告的经营以及“国美电器”品牌的形象声誉造成极大伤害,直接导致其商品销售受到影响。两原告要求陈晓在《21世纪经济报道》和《商界》上公开道歉三次,并赔偿经济损失4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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