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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潘洵

发布时间:2023-12-06 22:28

中国社会科学报潘洵

潘洵(1965年2月—— ),男,汉族,重庆市北碚区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就读于原西南师范大学和四川大学,获历史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历史学博士学位。曾任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档案馆馆长,现任西南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中国现代史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中共党史学会理事,重庆市历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中国近现代史”学科学术带头人和重庆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 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教学方面,给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的主要课程有:中国近代史、中华民国史、中华民国思想史、中国近现代化、中国近代史研究理论与方法等。在科研方面,主要从事中华民国史、抗战时期大后方史的研究,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项目)“真相、正义与和平:抗战时期重庆大轰炸及其遗留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民国时期的中国西部科学院研究”,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重庆大轰炸研究”、“中国大后方全民抗战研究”、“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研究现状调查研究”、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抗战时期西南地区的社会变迁研究”及“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研究”等。发表学术著作《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大轰炸研究》(商务印书馆2013年)、《抗战时期西南后方社会变迁研究》(重庆出版社2011年)、《抗战时期重庆大轰炸日志》(重庆出版社2011年)、《国共合作重庆谈判图史》(重庆出版社2012年)等多部,在《光明日报》、《史学集刊》、《战争责任研究》(日本)、《中国科技史杂志》、《西南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研究成果《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大轰炸研究》入选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学科研成果曾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重庆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三等奖。

《中国社会科学报》报头是谁的题字?

集苏东坡的字而成。

人文科学到底有多重要

当地时间8月6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哲学与人文科学理事会及比利时列日方面联合组织的首届世界人文大会在比利时列日开幕。会议为期一周,涉及移民、环境、科技、文化、可持续发展等众多议题,与会专家由此深入探讨人文科学对于人类应对系列挑战的重要作用。

朝戈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国际哲学与人文科学理事会主席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国际哲学与人文科学理事会主席朝戈金对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表示,此次大会的核心思想在于,在当今这个变动的时代中反思哲学人文科学的定位、作用以及对于引领人类的价值与意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社会与人文科学部助理干事长纳达·阿勒-纳西夫(Nada Al-Nashif)说,此次大会旨在强调人文科学对于解决问题的重要作用。人文科学应当受到更好的保护、更多的支持,在研究、教育及决策过程中都应重新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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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不可或缺

朝戈金表示,在社会飞速发展和变化的今天,我们要思考古老、经典的知识对今天的意义。人文科学与人的精神生活、内心情感有关。人文科学对人类产生作用和影响的时间通常较长,不是解决短期问题。在如今以解决短期问题为主的物质主义、消费主义至上的时代,大家不太有耐心、有时间、有眼光去思考、践行人文思想。
国际哲学与人文科学理事会秘书长路易兹·奥斯特毕克(Luiz Oosterbeek)对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说,过去几十年,人们似乎走入一个陷阱——只是关注短期问题。人们需要有远见,应对不确定性、做出抉择等都与人文科学有关。人文科学不仅关乎过去与未来,也关乎现在。
朝戈金认为,今天人类面临的很多重大问题都是综合性问题。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例,气候、移民、战争、文化和信仰的颉颃,社会公平正义的落实,每个问题都不是单靠科技进步就可以解决的。
“我们要持续不断地捍卫人文科学,通过阐释表明其重要性与力量。这也是此次大会覆盖主题颇为广泛的一个原因。” 阿勒-纳西夫称,如果没有对人文科学的理解,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恐怕无法实现。

龙泉司法档案研究论著目录

一、著作

[1]杜正贞:《近代山区社会的习惯、契约和权利——龙泉司法档案的社会史研究》,中华书局,2018年版。

[2]吴铮强:《龙泉司法档案职权主义民事诉讼文书研究》,中华书局,2021年版。

二、期刊论文

[1]尹伟琴:《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基层司法官员薪酬考》,《学术界》,2010年第1期。

[2]尹伟琴:《论民国时期基层法院判决依据的多样性:以浙江龙泉祭田纠纷司法档案为例》,《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3]杜正贞、吴铮强:《龙泉司法档案的主要特点与史料价值》,《民国档案》,2011年第1期。

[4]吴铮强、杜正贞、张凯:《龙泉司法档案晚清诉状格式研究》,《文史》,2011年第4期。

[5]杜正贞:《晚清民国时期的祭田轮值纠纷:从浙江龙泉司法档案看亲属继承制度的演变》,《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1期。

[6]杜正贞、吴铮强:《地方诉讼中的契约应用与契约观念:从龙泉司法档案晚清部分看国家与民间的契约规则》,《文史》,2012年第1期。

[7]陈明华:《龙泉民国司法档案概况》,《浙江档案》,2013年第1期。

[8]吴铮强:《“宣统元年刘廷滔控谢河清等领契据案”研究》,《浙江档案》,2013年第2期。

[9]杜正贞:《龙泉司法档案中的族产纠纷》,《浙江档案》,2013年第3期。

[10]傅俊:《龙泉民国司法档案中的古青瓷仿制纠纷案》,《浙江档案》,2013年第4期。

[11]张健:《晚清民国刑事和解的第三领域:基于龙泉司法档案刑事案件官批民调制度的考察》,《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4期。

[12]张健:《试析龙泉司法档案中的贫困与犯罪》,《档案》,2013年第3期。

[13]张健:《从龙泉司法档案看民国时期的检察文书》,《浙江档案》,2013年第4期。

[14]张凯:《民初龙泉县学警纠纷与司法裁断》,《浙江档案》,2013年第5期。

[15]陈明华:《龙泉司法档案展现的民间寺庙产权》,《浙江档案》,2013年第6期。

[16]孙业凯、吴铮强:《1912-1927年浙江省龙泉县审判机构的变迁》,《浙江档案》,2013年第7期。

[17]张凯、毛琼洁:《龙泉司法档案学术研讨会召开》,《浙江档案》,2013年第8期。

[18]吴铮强:《龙泉司法档案所见晚清屡票不案现象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19]杜正贞:《近代龙泉土地交易中的契约习惯和契约诉讼》,《浙江档案》,2013年第9期。

[20]张健:《民国检察官的刑事和解及当代启示:以浙江龙泉司法档案为例》,《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21]陈明华:《民国龙泉司法档案中的“吏警夜宿”叙事》,《浙江档案》,2013年第11期。

[22]毛剑杰:《龙泉司法档案中的原生态历史》,《档案春秋》,2013年第12期。

[23]杜正贞:《民国时期的族规与国法——龙泉司法档案中的季氏修谱案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1期。

[24]傅俊:《民国龙泉山产诉讼中的“履勘”》,《浙江档案》,2013年第12期。

[25]胡铭、张健:《转型与承续:民国时期的刑事和解——基于龙泉司法档案(1929—1949)的考察》,《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26]杜正贞:《从诉讼档案回到契约活动的现场:以晚清民初的龙泉司法档案为例》,《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27]李爽:《〈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的整理与出版》,《书品》,2014年第2期。

[28]傅俊:《立足原卷 别开新境:〈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编后》,《书品》,2014年第3期。

[29]陈明华:《从私契到国法:民间寺庙产权习惯及其制度化(1722—1927)》,《明清史》,2014年第9期。

[30]吴铮强:《信牌、差票制度研究》,《文史》,2014年第2期。

[31]杜正贞:《晚清民国庭审中的女性——以龙泉司法档案供词、笔录为中心的研究》,《文史哲》,2014年第3期。

[32]杜正贞、王云婷:《民国的招赘婚书与招赘婚诉讼:以龙泉司法档案为中心的研究》,《政法论坛》,2014年第3期。

[33]吴铮强:《龙泉司法档案所见县知事兼理审判程序及其意义》,《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7期。

[34]包伟民:《社仓弊案与地方社会——晚清龙泉县〈光绪三十三年吴绍唐等侵吞积谷案〉简析》,载于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编:《国家视野下的地方》,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49-163页.

[35]李洋:《龙泉司法档案中的现代法治理念“人权保障”》,《景德镇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36]张健:《民国时期国共两党民事调解的比较研究:国家权力下沉背景下的社会治理与社会动员》,《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

[37]张志伟、毛琼洁:《“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项目概述》,《浙江档案》,2015年第5期。

[38]韩德强主编:《环境刑事诉讼》,《环境司法审判区域性理论与实践探索》第三章第二节,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82-99页。

[39]张健:《龙泉司法变迁及其对当代中国基层刑事司法的借鉴》,《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6年第3期。

[40]张健:《国家治理的嬗变:基层法院的制度变迁与演进逻辑——以浙江龙泉法院建设历程为中心》,《江汉学术》,2016年第5期。

[41]高元武:《龙泉晚清司法档案中的民教诉讼案》,《浙江档案》,2016年第10期。

[42]杜正贞:《从“契照"到土地所有权状-以龙泉司法档案为中心的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2017年第3期。

[43]杜正贞:《“异姓为嗣”问题中的礼、法、俗——以明清浙南族规修订为例》,《历史研究》,2017年第3期。

[44]杜正贞:《晚清民国山林所有权的获得与证明——浙江龙泉县与建德县的比较研究》,《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4期。

[45]潘超正:《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庭调解:制度与实践——基于龙泉司法档案的考察》,《政法论坛》,2017年第4期。

[46]杜正贞:《习惯(俗)的确认与生成:从诉讼档案到历史人类学》,《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47]吴铮强:《近代中国基层民事传讯制度的演变——以龙泉司法档案为例》,《文史》,2019年第1期。

[48]吴铮强:《双轨制时期(1913—1929)龙泉司法档案民事裁断文书的制作》,《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2019年第1辑。

[49]赵彦昌,刘依梦:《清至民国时期司法档案整理及研究述评》,《档案》,2019年第9期。

[50]李爽:《浅谈大型档案文献整理出版的质量控制和流程管理——以国家出版基金重大项目〈龙泉司法档案选编〉为例》,《中国编辑》,2020年第Z1期。

[51]杜正贞:《诉讼实践中的意义之网与关系之网:社会关系网络视角下的清末民初龙泉司法案例》,《民俗研究》,2020年第2期。

[52]于帅:《清代诉讼文书中的稿票考释——以浙南诉讼文书为例》,《历史档案》,2020年第2期。

[53]吴铮强:《秘密调查:龙泉司法档案所见民事诉讼程序研究》,《浙江社会科学》,2020年第8期。

[54]赵彦昌、王晓晓:《清代诉状探微》,《档案》2020年第7期。

[55]谢超:《礼法纠缠:民初异姓继承的交易逻辑与裁判考量》,《原道》,2020年第1期。

[56]李贵连,刘陈皓:《民法物权变动理论的历史经验及当代启示》,《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

[57]吴铮强:《过渡与互嵌:近代民事诉讼庭审记录的演变 ——基于龙泉司法档案的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

[58]林珊,吴跃珍:《史海遗珠 百年穿越——龙泉司法档案讲述的民国司法》,《人民司法》,2020年第30期。

[59]吴铮强:《传统与现代的互嵌:龙泉司法档案民事状词叙述模式的演变(1908—1934)》《史学月刊》,2020年第12期。

[60]封安波:《论民国时期不起诉处分的“刑事和解” ——基于龙泉司法档案(1935—1949)的考察》,《法治现代化研究》,2021年第1期。

三、学位论文

[1]徐蓓蕾:《童养媳婚姻研究:以龙泉司法档案为中心的考察》,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

[2]王云婷:《龙泉司法档案中的招赘婚诉讼研究》,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

[3]应玉倩:《民国时期地方刑事和解的实践及其现实意义:以龙泉司法档案为研究范本》,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

[4]刘德召:《从龙泉司法档案看我国民国时期刑事诉讼制度》,浙江工商大学硕士论文,2015年。

[5]谢超:《民初立继纠纷的化解模式探析——以龙泉司法档案寡妻立继纠纷为例》,杭州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5年。

[6]王雅云:《“新秩序”与“旧风俗”:民国时期龙泉县招赘婚诉讼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5年。

[7]王崇:《晚清时期“无讼”法律思想研究——以“龙泉司法档案”为考察对象》,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16年。

[8]于帅:《清代地方民事诉讼运作中的文书格式、介案群体与实践——以清中期浙南两宗讼案为中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8年。

[9]华杰:《民国初期地方司法中的疑罪处理——以龙泉司法档案为材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9年。

[10]张芹芹:《晚清民国前期诉讼中的查勘——以龙泉司法档案为中心》,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21年。

[11]李明月:《晚清民国山林所有权确权方式的转变历程——以龙泉司法档案为中心的研究》,天津商业大学硕士论文,2021年。

四、报纸

[1]鲍丰彩、叶辉:《龙泉发现民国时期地方司法档案》,《光明日报》,2011年4月18日,第09 版。

[2]包伟民:《晚清民国:从“大老爷”到“大法官”——“龙泉档案”见证中国基层司法百年》,《中华读书报》,2011年12月7日,第5版。

[3]吴铮强、杜正贞:《龙泉司法档案个案举例》,《中华读书报》,2011年12月7日,第5版。

[4]傅俊:《龙泉民国司法档案中的古青瓷仿制纠纷案》,《中国档案报》,2013年7月11日,第3版。

[5]杜正贞:《浙江龙泉司法档案的学术价值》,《中国档案报》,2013年10月24日,第002版。

[6]吴高庆:《浙江龙泉民国司法档案的法律价值和程序特色》,《中国档案报》,2013年10月24日,第002版。

[7]陈明华:《诉讼文书中的虚构:民国龙泉司法档案中的“吏警食宿”叙事》,《中华读书报》,2015年1月14日,第9版。

[8]张凯:《官治与自治:龙泉司法档案中的学警纠纷》,《中华读书报》,2015年2月25日,第10版。

[9]徐浩萌、张志伟:《近代民间司法实践的“活化石”》,《中国档案报》,2017年3月3日,第004版。

[10]张文波:《近年来新见法律文献史料及其价值》,《人民法院报》,2017年3月3日,第07版。

[11]曾福泉:《万卷卷宗,还原历史现场》,《浙江日报》,2018年11月27日,第9版。

[12]吴铮强:《从龙泉司法档案看近代中国职权主义民诉规则》,《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0月23日,第4版。

[13]赵世瑜:《透过生活细节还原历史现场——〈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的启示》,《中华读书报》,2019年11月14日,第15版。

[14]傅俊:《〈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的“选”与“编”》,《中华读书报》,2019年11月27日,第010版。

[15]吴佩林:《地方档案整理与出版的“龙泉经验”》,《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4日 ,第15版。

五、网络文章

[1]包伟民:《龙泉司法档案的发现及其历史价值》,《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总序,2018年10月23日,,2020年7月6日。

[2]吴铮强,李杨:《从龙泉司法档案看晚清民国的地方司法及社会转型》,2018年12月7日,,2020年7月6日。

[3]夫马进撰,凌鹏译:《〈龙泉司法档案〉及其价值》,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29日。

[4]夫马进撰,凌鹏译:《“民告官”案件的背后——民国乡镇中的近代风波》,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29日。

[5]吴铮强、章军、曾晓祺:《民国初年地方警察的角色、地位与社会冲突——记夫马进教授领读龙泉司法档案研读坊》,2019年9月5日,,2020年7月1日。

[6]古逸英华:《丢布又丢人?我带你穿越至民国审案子》,2020年3月3日,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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