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加工技术论文
肉制品加工技术论文
肉制品(meat products),是指用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调味制作的熟肉制成品或半成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肉制品的加工技术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浅析肉制品加工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摘要】 据央视报道,双汇生产的部分冷鲜肉是用吃了瘦肉精的“健美猪”生产出来的,一时间轰动全国。该事件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最重要的还是双汇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问题。本文从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五大要素着手,分析了双汇集团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以便于肉制品加工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 措施 ,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关键词】 双汇“健美猪”事件 肉制品加工企业 内部控制 瘦肉精问题分析
据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315特别行动报道,河南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鲜肉是用吃了瘦肉精的“健美猪”生产出来的,一时间轰动全国。双汇旗下产品在全国各地纷纷被迫下架、召回、查封甚至销毁,对国内消费者已经非常脆弱的食品安全信心,无疑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指责日益挑剔、挑肥拣瘦的消费者,斥责见利忘义、道德缺失的不法养殖户、猪贩子,还是责怪无所作为、权力寻租的监管机构,最重要的还是双汇内部控制制度存在漏洞。双汇集团在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方面均存在问题。
一、内部环境: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
内部环境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 企业 文化 等。双汇内部环境控制失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公司治理结构要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双汇董事长万隆将双汇由资不抵债的小厂发展成行业霸主、纳税大户,双汇几乎成了冷鲜肉的代名词,品牌价值近150亿元,万隆也成了企业的精神领袖,创造了令人振奋的 “双汇模式”,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可以说其功不可没。万隆在双汇工作四十余年,在集团公司一把手岗位上担任职务也近三十年。由于其长期在一把手岗位任职,加上对双汇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在公司内形成了绝对的权威,设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都要听他个人的指挥,不自觉地都会按他的行为模式做事,容易搞一支笔、一言堂,无法对其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不能更大限度地发挥各个职能部门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而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人管制度而不是制度管人的现象。
2、设立单一的质检部门存在的弊端。目前包括双汇在内的许多企业内部都设立了质检部门,专门负责质量检验工作,虽然便于集中管理,看起来也比较规范,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旦质检机构失职,谁又能对它监督呢?没有外部有效的再监管,只是自己监督自己,为了局部利益,很容易流于形式。没有广大媒体、非政府组织和民众的直接参与,没有建立以行政监管为基础,以大众舆论监督为补充,以法律法规为后盾的立体式、多层次的质量监管体系,诸如“瘦肉精”类的有害物品仍可能死灰复燃。
3、没有建立有效的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古语云:“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个人在某个岗位特别是诸如采购、质检等关键岗位上工作时间久后,就会积累很多资源,不仅容易受人情、关系的束缚,如滥用职权,出现管理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不当利益合法化的非正常现象,最终害国、害民、害己。而轮岗则可以规避因资源被个人垄断而对企业利益形成的潜在危险,有助于预防腐败。
4、企业文化“底板”不牢。温家宝在2011年4月14日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化是制度之母。”双汇“健美猪”事件的根源在于企业的核心部位――企业文化。企业的核心不是生产规模、加工设备、生产技术这些“短板”,而是企业文化这个“底板”。双汇的失败与其说是 企业管理 失败,不如说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失败。 “诚信立企、德行天下”是双汇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我们不能因为双汇出了瘦肉精问题,就说其倡导的诚信与德行的理念是错误的、虚伪的。然而这种文化理念在被认同上却是失败的,即便企业核心层是认同的和坚守的,但是其基层部门与干部职工却没有认同和坚守这种文化,更不要说深入人心。而不能得到广泛认同与深入人心的文化理念,实质上就是一条好看的 标语 、明亮的招牌罢了。一个管理有效的企业,经营的理念与制度的执行不仅要靠自上而下的命令,更要靠文化理念认同下的自觉与自愿精神。上面提倡“诚信立企、德行天下”,下面的执行者却放任瘦肉精一路绿灯,由此可见,企业文化这个“底板”不牢,其他软硬件再先进完备,企业也会不堪一击。
5、双汇缺乏社会责任心。作为企业,必须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企业公民。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是通过其提供的优质产品来实现的,提供优质产品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没有正确处理好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当然也就无法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品牌,通俗地讲就是品质与牌子的结合体,品牌的正面是牌子,它的背面就是品质。一个企业要打造出长久不衰的品牌,就必须注重品质的锤炼。而一个变了质的牌子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不再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双汇作为全国驰名品牌,一味地追求的自身利益,忘记了诚信是企业的经营之本、立业之根,忘记了质量就是生命,打着18道检验的旗号销售瘦肉精猪肉,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于不顾,完全丧失了起码的社会责任意识,无疑是鼠目寸光的自毁之举。马克思曾形象地说道: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这充分说明了企业利欲熏心,直接导致了这次重大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唯利是图的代价,就是社会责任感的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感的缺失,最终带来的就是品牌的受损。
二、风险评估: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前提
风险评估是指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双汇风险评估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肉制品加工企业的检测指标存在偏差。双汇集团执行的“瘦肉率的高低最终决定生猪价格”的定价经营策略是导致“健美猪”事件的一个重要诱因。据了解,包括双汇在内的不少肉制品加工企业在收购生猪时,最为严厉、苛刻的指标并非瘦肉精或猪尿液检测,而是生产流程中一项叫瘦肉率的检测,它是最终生猪账款结算的主要依据。双汇为了自身的蝇头小利,片面强调瘦肉率的高低,没有评估其中所包含的巨大风险。
2、“杀猪不养猪”的经营发展策略存在问题。双汇“杀猪不养猪”是因为担心养猪风险高、资产投入大、疫病问题多、成本变动快、产出效益低。这样确实规避了养猪的风险,不过却陷入了食品安全的更大风险。据报道,目前双汇集团的自建养猪场一年出栏生猪约为30万头,而每年的生产则要消化3000万余头。也就是说,这家国内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每年肉类深加工所需的绝大多数生猪都来源于基地以外的各种养殖户,当然还包括散养户。而处于整个产业链上游的养殖环节,由于是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小、散、乱的现象特别突出,由此导致在源头就埋下了食品安全的隐患。
双汇集团在短短的20多年里,年销售收入从不足1000万元发展至突破500亿元,可以说是与大量中小养猪户的低成本对接有着密切关系。“健美猪”事件发生后,双汇集团的冷鲜肉销售基本停止,连带着其他产品也大量滞销,每天销售额与以前同期相比减少1亿元左右,因瘦肉精事件累计损失将超过121亿元。据测算,建一座1万头的猪场需要投资1200万元,如果双汇集团把巨额损失早一点拿出来建猪场,1000万头的猪场都可以建起来了。
3、不重视质量监管。对瘦肉精的危害性及其产生的风险所带来后果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党的十七大 报告 指出:“健康是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因此,对广大国人来说,最大的威胁不是千里之外的日本地震,而是食品安全问题。为了实现“十二五”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的目标,为了追求所谓的速度、规模和效益等指标和业绩,实现与外方协议的高增长从而能够为自己带来的高额奖励,双汇管理高层将经济利益置于消费者身体健康之上,忽视了对瘦肉精的检测和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结果一方面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企业也将面临产品超市下架、销售停滞、查封销毁、客户易帜、工厂停产、股票跌停、重组受阻、信誉大损的重创。双汇“健美猪”事件再次给中国食品企业敲响了警钟。
4、没有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发现瘦肉精的消息算不上一则“新”闻,每次曝光也就热热闹闹的争吵一番,事件过后一切还是按部就班,不久同类甚至同样的事件又死灰复燃。双汇“健美猪”事件发生之前,我国已经发生过多起瘦肉精中毒事件。如2002年广州某饲料公司违规添加瘦肉精导致480多人中毒;2006年上海全市9个区300多人发生瘦肉精中毒现象;2009年广东商贩从湖南买入的问题猪肉导致70余人出现中毒症状;2010年广东省13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蛇肉而中毒。其同行雨润食品2009年也发生过“瘦肉精门”。早在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将瘦肉精作为禁用药品,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实际上它就是添加剂中的“海洛因”。瘦肉精对于一个肉制品加工企业来说,应该是最显而易见也是最重要的风险。然而,就是一个本应得到“非一般重视”的问题,却把号称有“18道检验”的双汇击倒了。作为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的超大型企业,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没有引起高度警惕,没有真正意识到肉制品加工行业既是朝阳产业又是高风险产业,从而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质量监管,防微杜渐。
三、控制活动: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控制活动是指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双汇控制活动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实行有效监控,容易造成监控盲区。包括双汇在内的众多肉制品加工企业认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是单位内部职工,而养猪户、猪贩子是“外人”,没有必要也无法将其纳入到内部控制的管辖范围内。这种错误认识使养猪户、猪贩子游离于本单位可控范围之外,无法做到对其日常养殖贩运进行有效监控,造成监控的空白死角,让不法养猪户、猪贩子有机可乘。事实上,农业产业化“公司+农户”模式是最容易在农户方面出现问题的。另外,现代化的肉制品加工企业,规模大,节奏快,而农户是分散的,他们之间的结合必须要把握好中间的交易环节――猪贩子。猪贩子如果与养殖户及公司采购员、质检员相互勾结,进行暗箱操作,就容易存在质量隐患。
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双汇集团发展壮大后考虑的是如何给投资者回报,如何整体上市,没有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用动态发展的眼光调整、补充和完善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缺乏 对子 公司的有效监控。
近年来大家可以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当中国企业发展壮大后,更多的是让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上市改制、配股圈钱、整体上市、走向国际等等,而鲜有企业会在企业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上继续下功夫。随着双汇集团实力的不断增强,其规模不断扩大,子公司不断增多,却没有建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即使有也只是摆设,没有将其有效地进行贯彻落实,特别是缺乏对子公司的有效监控,最终导致“健美猪”事件的发生。
对于目前最能触动中国人敏感神经的食品安全问题,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对于品牌都是毁灭性打击。100吨猪肉只要有1吨出现问题,人们就会认为剩下的99吨全都有问题,这是中国广大消费者所习惯的一种推论思维。“健美猪”事件发生后,尽管双汇责令事发之地济源双汇停工检查,尽管双汇不停为其全国的经销商打气,尽管多个地方的双汇产品出示了检验合格证明,由于品牌的连带性,消费者已经将瘦肉精与整个双汇品牌划上了等号。
四、信息与沟通: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
信息与沟通是指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双汇信息与沟通不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收集传递迟缓,正常信息处理程序被过往 经验 和侥幸心理代替。双汇集团在2010年至2011年2月间已先后发现3起生猪添加瘦肉精的事情,但都没有引起集团公司足够的重视,直至央视315质检特别报告曝光事发,招致消费者的严重不满和口诛笔伐。如果没有媒体的揭露,双汇“健美猪”不知道还要毒害到何时。上述事件的处理过程表明,双汇集团已经发现存在瘦肉精问题时,并不是积极主动地收集、处理和传递相关信息,尤其是没有第一时间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情况,没有积极主动地向社会披露信息以承担责任,最后错过了最佳的改正时机,给无数消费者带来痛苦的同时,自己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采取推卸责任、回避问题的消极态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式不妥当。面对“健美猪”走上自己的生产线,双汇集团只是发表声明,蜻蜓点水式地承认给消费者带来的是困扰而不是伤害, 反思 不深刻、道歉不真诚、措施不到位。在随后的全国供应商视频会议上,双汇集团将养殖户当作自己的替罪羊,跟当年三鹿高层将责任推给“奶牛”一样,双汇集团高层又想将责任推给不能说话的“瘦猪”。还将责任推给国家抽检标准漏洞,并且宣称自己的产品经得起检验。更有甚者在后来的万人大会上,并不是忙着给他们的消费者一个说法,却忙于计算自己的损失。由此可见,双汇集团出了质量问题不去主动自省、自责、自强,不是与受害者进行有效地沟通,而是推卸责任。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在事发后如此缺乏担当,无论之前的牌子有多响、资产有多高,最终将自己扳倒自己。
品牌的塑造,不仅在于质量的把握,更在于出事之后的认错态度。勇于承认错误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的企业,往往能安全渡过难关;只有真诚地道歉、及时地弥补、积极地查处、主动地改进,才能及时挽回企业的形象;也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同情和理解,重新找回公众的信任和尊重。双汇集团如果不能从“健美猪”事件中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不能正视自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不能加强质量监管,仍然只是徒有其表,那么今后的发展之路将布满荆棘。
五、内部监督: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
内部监督是指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双汇内部监督失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对生猪采购环节进行有效监控。消费者挑肥拣瘦的偏好让肉制品加工企业愿意为瘦肉型生猪开出高价,但其前提是收购健康猪而不是“健美猪”。双汇的采购人员明知自己收购的是吃了瘦肉精的生猪,仍存在侥幸心理,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但不制止添加瘦肉精的不法行为,反而高价收购“健美猪”,给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隐患,违背了“坚持诚信经营,恪守企业道德”的承诺。
在行政监管存在漏洞的情况下,利益诱惑使得一条由瘦肉精串起的黑色生猪链就此诞生:肉制品加工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猪贩子为了满足肉制品加工企业的需求、养猪户为了满足猪贩子的要求,添加瘦肉精成了很自然的选择。猪肉市场各环节都可以从“瘦肉精”猪肉中获利,相比之下,消费者最终付出了更多的金钱,却买回了安全隐患。
2、双汇集团管理严重失控,违背了“把好原料关口,保证产品安全”的承诺。作为采购的后续环节,生猪的验收是企业的重要风险控制点,但双汇的质检员却没有把好这道进厂关。质检员质量安全意识差,生猪检验只核对有号称通行证的三大检验检疫证明手续,别说是检查瘦肉精,就是普通的猪尿检也不做,生猪检验如同走过场,内部检验成了摆设。“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仅是 口号 ,只是印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没有记在心里,更没有付诸行动。即使检查,在实际的操作中也只检测瘦肉精中最普遍的一种――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只是偶尔检测,因为其检测成本高,其他五种则根本不检测。事发后双汇集团在其官方网站首次对外发布的多份检测报告也均显示只对盐酸克伦特罗的检测合格,而对另一种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没有提及。在不法养猪户中,使用这两种瘦肉精的比例是差不多的,其他五种是否使用,根本就不知道。结果,18道检验道道落空,18个放心个个让人怀疑,并不难检验出来的瘦肉精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其产品中。
3、通过ISO9001、ISO14001和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没有进行制度的落实工作。诸如“双汇”这样的知名公司,通过各种管理体系的认证并不奇怪,企业对于产品质量标准的文档也必然齐备。但是执行力的缺失使一切质量认证成为一纸空文。众所周知,认证是一回事,有效执行则是另一回事。以HACCP质量管理体系为例,它是确认、分析、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生物、化学、物理危害的一种系统 方法 ,是一个十分严密的检测体系。如果双汇集团能够严格认真地按照HACCP程序、步骤进行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绝对不会酿成最后的滔天大罪。实际上他们却将通过类似认证当作一种形象工程,至于相关的程序文件认证后往往束之高阁,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极少发挥作用,以致于“18道检验”成了摆设和口号。
的确,这是一次生死攸关的考验。俗话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疮疤既然已被揭开,双汇当务之急是痛定思痛,以此次“刻骨铭心的教训”为鉴,摆正心态,直面现实,查找原因,积极应对,真正重视食品安全,狠抓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重塑双汇品牌形象,真正做到把好质量关,才能挽回影响,才能重新获得信任和认可。食品同行也要扪心自问,自查自纠,消除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菜篮”。惟其如此,才不会重蹈双汇集团的覆辙,食品安全事件才不会重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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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肉制品销售物流现状与发展对策
一)冷却肉 冷却肉又称冷鲜肉、冰鲜肉,是指对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屠宰后的畜禽胴体,在零下20℃的条件下,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在24小时内由38℃左右降为0℃-4℃,并在后续的加工、流通和分销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4℃,冷藏范围的冷却链中的生鲜肉制品。
冷却肉的保鲜机理主要是由于冷却肉始终处于冷却温度控制之下,酶的活性和大多数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受到抑制,肉毒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病原菌不分泌毒素,避免了肉质腐败,确保了冷却肉的安全卫生,保质期可达一周。然而一般热鲜肉的保质期只有1—2天,而冷却肉却可在冷却的环境下在肉制品表面形成一层干油膜,减少水分蒸发,阻止微生物的侵入和在肉的表面繁殖,有利于延长保质期。
(二)低温肉制品 低温肉制品是指加工及杀菌过程中的温度在100℃以下(一般为70℃-85℃之间)的熟肉制品,以西式火腿为主要代表。低温肉制品的保鲜机理主要是由于该类制品的加工温度较低,有利于营养成分的保留和肉制品的口味、口感的提高,使得低温肉制品较高温肉制品更具营养,而且肉质软嫩、鲜香。但该类制品的保质期较短,不利于企业扩大销售半径。
(三)高温肉制品 高温肉制品是指加工及杀菌过程中的温度在100℃以上(中心温度在110℃-125℃之间)的熟肉制品,以火腿肠为代表。高温肉制品的保鲜机理主要是由于该类制品经高温蒸煮使包装内的肉制品消毒彻底,在常温下有较长的保质期,一般为3—6个月或更长,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大的销售半径。但是,由于高温制作对产品的口味有一定影响,也降低了制品中的部分营养成分。
三、肉制品销售物流特性研究
各类肉制品的保质期虽各有千秋,但普遍时间不长,对环境卫生和温度等作业条件要求均比较苛刻,企业为了延长肉制品的销售期(货架期),就不可能不认真研究肉制品的销售物流特性。
(一)冷却肉 冷却肉保质期在3—7天,制品中心温度及环境温度要求始终保持在0℃-4℃,温度变化幅度不超过1℃。因此,销售物流特性如下:(1)仓储:冷却肉所需库房均为冷藏库,库内温度应保持在0℃-4℃;仓储时间不应超过1天,才能延长货架期。(2)运输:冷却肉运输车辆应使用箱式冷藏车,车箱内温度应能保持在0℃-4℃,运输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2小时。(3)装卸搬运:冷却肉装卸搬运时,应减少曝露在外界自然环境的时间,避免因环境温度的变化对制品质量造成负面影响,应防止野蛮装运导致制品受挤压或变形甚至包装损坏,以免使制品在保质期内腐败变质。(4)包装:冷却肉应采用聚乙烯树脂袋真空充氮小包装或塑料托盘覆膜小包装,虽然真空充氮成本较高,但保质期可达7天。其他如塑料托盘覆膜包装的成本较低,可是制品保质期只有3天。
(二)低温肉制品 低温肉制品的中心温度及环境温度要始终保持在0℃-4℃,温度变化幅度不超过1℃。实施包装的低温肉制品保质期为15—30天,而裸露产品只有3天。因此,低温肉制品的销售物流特性如下:(1)仓储:低温肉制品需要冷藏库房,库内温度要求保持在0℃-4℃并且通风良好;包装箱码放不宜过高,行列之间应留有一定间隙用以散热。(2)运输:低温肉制品运输车辆要求为箱式冷藏车,车箱内温度要求保持在0℃-4℃。运输裸露产品时要生熟分开,不能与生肉制品接触。(3)装卸搬运:低温肉制品搬运时应尽量减少产品曝露在外界自然环境中的时间,避免因环境温度的变化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防止野蛮装运导致制品受挤压或变形甚至损坏包装。(4)包装:根据加工工艺不同,低温肉制品采用的包装形式也不同。成品后需要聚乙烯树脂袋进行真空二次包装;在近距离销售情况下,香肠、熏酱卤等产品可以不用真空袋包装,直接装入塑料箱裸露销售。
(三)高温肉制品 高温肉制品保质期在6个月,产品中心温度及环境温度要求保持在25℃以下。因此,销售物流特性如下:(1)仓储:高温肉制品仓库内温度不超过25℃,温度波动不宜过大并且通风良好。包装箱码放不应过高,行列之间要留有一定间隙以便散热。(2)运输:高温肉制品对运输车辆无特殊要求,但自然环境温度高于25℃时,应注意控制制品温度。(3)装卸搬运:在自然环境温度高于25℃时,应注意控制高温肉制品曝露时间,防止野蛮装运导致制品受挤压或变形甚至损坏包装。(4)包装:高温肉制品采用PVC肠衣灌装,高温蒸煮冷却后装入包装箱内打包,包装箱应坚固、完整。
四、肉制品销售物流发展对策
(一)实施肉制品全行业的销售物流标准化,提高物流效率和质量 所谓肉制品全行业的物流标准化,就是指所有从事肉制品销售物流的企业均应按照物流过程中的目的和要求,在进行包装、装卸、运输、储存、流通加工、资源回收及信息管理等物流活动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各类卫生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形成全国乃至国际肉制品销售物流标准化体系的活动过程,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在我国,提倡建立肉制品全行业的销售物流标准体系并力求贯彻实施,这是保证肉制品销售物流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
1.卫生标准。当前,肉制品的长距离运输、大范围销售以及多渠道多环节流通,使微生物与有害物质污染肉制品的可能性增大,有必要针对不同的肉制品销售物流活动环节,制定统一的行业卫生标准,详细规定各物流活动环节的人员、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作业环境的卫生标准。肉制品销售物流卫生标准要具有威慑性和可执行性,能够随时检测并发现各种危险信息,对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卫生安全行为要能产生激励与约束效应。
2.技术标准。制定肉制品运输车辆和储藏设施等技术性能标准,可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采用新型保温性能好、制作工艺先进且自重较轻的冷藏运输车辆和冷藏库、冷藏储柜等,配合技术认证的方式落实执行有关的技术标准。
3.工作标准。工作标准包括肉制品销售物流作业岗位的职责、作业规范、操作方法等。包装标志清晰准确、包装件结实牢固、文明装卸、装载合理、调度科学、运输路径优化,储存管理中帐、卡、物、储位清晰有序,出入库准确迅速、周转率提高等,都可以通过工作标准的实施来实现。
4.管理标准。管理标准包括建立肉制品销售物流各项活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管理规范等内容。管理标准是保证肉制品整个销售物流过程紧凑有序、高效率、低成本、防止污染、消灭肉制品配送错发、漏发、延误等物流责任事故的根本。
二)整合资源,降低物流成本 目前,我国肉制品加工行业竞争激烈,由于产品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各企业产品之间几乎没有功能差异;同样的生产技术、同样的原料供应市场,各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差异不大。而销售物流成本占肉制品总成本的比重较大,有较大的潜力可挖掘。
1.制定不同的物流战略。肉制品加工企业销售物流战略决定了销售物流系统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现阶段我国肉制品加工行业内大多是自己独立经营物流的,即由本企业所属的储运部门为超市、连锁专卖店、副食品商场等销售门店提供配送服务。这种完全自营物流的战略不利于提高物流设施设备的利用率,特别是销售量不大的区域。应该根据肉制品产品的种类、流量,制定不同的物流战略。对于销售量大、销售区域较集中的区域,通过自建规模化、专业化的肉制品物流配送中心,以集约经营来降低物流成本;对于销售量不大、流向较分散的区域,委托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同样可以降低物流成本,保证物流时间。
2.整合物流资源。我国肉制品加工企业现阶段大都没有独立的肉制品产品配送机构,产品配送主要由销售、成品库、运输车队和财务等相关的部门配合完成,增加了相互协调的环节。通过建立独立的销售物流部门,把原本隶属于不同部门的相关人员和设施设备集中在一个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形成一个具有高度协调的团队,这既可统一调度使用物流资源,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和物流作业效率,又便于控制物流成本,保证物流服务质量,提高物流服务能力。
(三)推进物流信息化管理,提高物流服务水平 完善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可为肉制品销售物流活动提供统一的信息平台,保证各种物流信息的快速交换和共享,把订单处理、包装、提货出库、车辆调配、运途跟踪等物流活动整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物流组织和作业效率,进而提高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例如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运输资源包括冷藏车辆、运送司机、备品备件、技术状态等进行统一的管理与调配,这既可提高运输车辆的装载率、优化运输路径,又可对运程进行跟踪管理,保证肉制品的运输时间。
此外,信息化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使得企业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库存结构,提高客户订单满足率和响应速度。如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就可以实时采集市场需求信息,快速、科学地预测市场需求,促进库存结构合理化,降低库存成本。
五、结束语
本文虽是通过对国内特定公司肉制品销售物流状况进行现场调研基础上的研究成果,但目前国内大多数肉制品加工企业销售物流均存在类似问题,因此本文在肉制品加工行业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本文还可以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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