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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文化建设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08 19:31

新农村文化建设论文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向前迈步,农村人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如何开发和建设农村文化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由于现在农村文化的建设比较落后,文化形式单一以及缺乏专业的文化建设人才等等问题,开发和建设新农村势在必行。本文就如何开发和建设新农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农村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无形的动力,不能被其他要素所取代。积极的开发农村文化,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文化需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据有很重要的意义,它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原动力,是促进文化发展的最基本要求。

一、开发农村文化的战略背景

1、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农村文化的建设的现状令人很不满意,使得农村消极文化不断滋长,并给其提供了发展的空间。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些现代化和城镇化的都市文化理念正在逐步取代农村文化。

(1)新农村文化建设落后

文化建设不想经济建设一样可以给人看到实质性的东西,也不能给人们带来直观的经济收入,所以,政府大多把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而忽略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2)文化活动形式单一

农民由于平时忙于劳作,很少有时间参与文化活动,最多也只是闲暇时看看电视什么的,基本没有其他的文化活动,文化生活较单调。随着一些消极文化和低俗文化的涌入,使得积极地传统文化被侵蚀,农村文化处于较危险的境地。随着一些消极文化的流入,农民容易被这些消极文化所毒化,尤其是一些迷信思想,严重影响了个人和和社会的安定。此外,落后的农村文化,会使得农民的价值观发生扭曲。

(3)文化建设队伍人才缺乏

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的限制,文化系统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缺乏一些专业的文化建设人才,文化队伍的建设很不稳定。

(4)文化产业发展滞后

好多地方对文化产业的保护力度不够,尤其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还停留在较古老的保护层面上。

2、缺乏农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农业弱势地位越来越严重,农村发展缓慢,农民增收乏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缺乏动力。除了这些较多因素的复杂问题外,农村文化的发展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抵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要完成这些任务,最关键的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文化修养和素质。所以,要想让经济得以发展,首先要提高农民的修养和素质,这就要求将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到重要的位置。

3、文化是经济竞争的软实力

文化是经济竞争的软实力,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重视,他将成为一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很多企业能够取得竞争优势,大多是依靠自身的企业文化。虽然我国有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底蕴相当的丰厚,但是随着日趋加快的社会发展步伐,文化竞争越来越激烈,我们拥有的一些文化资源跟不上飞速发展的步伐,来不及转化为文化竞争力。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是发展的阻碍力量,同时又是发展的希望和前景,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后方力量。农村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根本所在,农村要在稳定中找寻发展的机会,开发出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农村文化,提升我国农村文化的实力,增加国家的竞争力。

二、开发和建设农村文化

1、加强政府的作用

开发和建设农村文化是各级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也是建设社会不易新农村的必经之路。要加强政府的作用,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观点出发,对农村文化建设需高度重视。把农村文化建设作为政府的.重要日程,将其融入到经济发展的规划中,将其考虑到财政预算中,将其作为干部升迁的考核指标。到文化工作出现倒退的地区,要采取责问制度。

(1)加大文化开发建设力度

政府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布局,进行专项拨款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融资,通过融资的形式实现文化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同时还规划好新建文化设施以及现有文化设施的工作,使得文化设施发挥最大的功能。

(2)加强政府的管理工作

政府部门要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抓好农村文化活动,发挥文艺工作者的作用,将健康积极的文化活动呈献给农民,此外,还要充分挖掘专业的人员,并对一些有潜力的人员进行培养,是他们成为文化活动建设的支柱,让他们进入农村对农村文化活动进行相关的指导工作。 同时,还要鼓励人们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加大群众的参与力度,有效地抑制恶俗文化的传播,开发健康的农村文化活动。另外,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一些低俗的消极的行为,比如对一些参与者进行处罚。

(3)提升文化工作者的素质

首先要规划和正对农村文化队伍,要根据不同的岗位选取相应的人才,同时要鼓励一些高校毕业生进入到基层进行文化方面的工作。其次,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西区一部分高素质的人才,对一些有技能的艺人或文化,可以采取破格录用的方式。对现有的人员进行培训,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4)发展特色产业

政府可以培育和法阵一些特色产业,同时要讲一些特有文化和现代文化结合在一起,使得特色文化产业得以发展。

(5)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

由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进行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重视对其的保护和开发,并对其投入一定的资金,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人的培养。

总的来说,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文化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进步,发展农村文化已是必然需求。

2、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我们要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将农村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文化场所的建设,使得农村文化服务的网络得以全面构建。

3、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对文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能够有效地提高文化服务的能力,政府需要积极地探索对现行文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措施,激发文化设施的发展潜能,使得文化设施更具活力。此外,政府应该引入一些经济投入来参与文化设施的建设工作。同时,为文化设施引入市场化运作的功能,对一些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文化部门要紧抓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采用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生活,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4、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

我们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建设,并制定一些文化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选择有效的方式,发展一批专业的农村文化队伍,并通过一定的培训使得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对文化队伍中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坚持持证上岗的政策。一方面鼓励一些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来从事农村文化建设,一方面面向社会招聘,招收一批专业的人才。此外,还要大力的培养文化骨干,将活跃农村文化和传承民间文化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使得群众基础更加稳固。对工作优秀或作出贡献的农村文化工作者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使得农村文化的发展建设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之中。

5、融入社会力量

我们可以鼓励社会力量来支持农村文化的建设,开展一些与农村文化相关的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融入扶贫机制,建立和完善一些相关的文化援助活动。积极地引导社会力量对农村文化事业进行捐助,以保证一些文化设施的建设。

三、总结

总的来说,发展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及时农民的愿望,又是时代发展的需求。大家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共同致力于农村文化的开发和建设。农民需要文化的熏陶同时文化也需要农民,农村文化是原生态的文化,更具有民族性。加强农村文化的建设,要根据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把社会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切实把农民有需求的以及政府能够创造条件做到的事做好。

参考文献:

[1] 吴未;刘永强;谢嗣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发展问题——以江苏省为例[J];小城镇建设;2009年01期

[2] 冼惠梅;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服务职能研究[D];西北大学;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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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文

内容提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认识,有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找文章,到]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一以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
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约为293亿元,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与此相对照,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2万多亿元。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变,支农投入渠道不宽及投入结构不够合理、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农业投入职责划分不清、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重。制定更加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在法律层面上保证政府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选择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适当归并设置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
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近年来,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而地方财政的农业支出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应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同时,在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
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特别是在村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到引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应有作用。调查表明,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民是愿意为集体小型公共工程出资出劳的。当然,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应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绝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更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发挥社区集体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允许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应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这是增加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大量的资金。
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除了政府增加投入,重要的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应在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国家应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财政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对农业企业予以信贷扶持,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
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在近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关键是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其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应继续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市民的最大社会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应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工会的功能,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促进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形成。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覆盖农民工的制度。
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壮大县域经济。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社会总产值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50%以上。我国需要向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他们不可能全部进入大中城市,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要在县及县以下城镇生活和就业。因此,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探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
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还应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的人才、科技引入农村,以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应制定对农村的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政策。
健全农村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负有责任。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为了避免工作中的空缺与重叠,有效促进政策的集成、资金的整合,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在各级政府中应确定一个“三农”工作的抓总部门,健全“三农”工作的协调机制。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城乡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就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因此,应把完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措施来抓。

大学生眼中的新农村建设论文(2000字左右)

关于农村改造 农村改造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短短几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村改造被称为“就地城市化”。近几年,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专家表示,“农村因素”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而且在来年及以后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还会增强。引起广泛关注的,是农产品供求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在粮食增产情况下出现农产品供求失衡的局面,表明影响农产品供求格局的因素在发生变化,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化、工业化的影响将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从供给来看,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更是有目共睹。其一,耕地面积减少成不可逆转之势。随着工业化从沿海向内地推进,喊“建设指标太少”的声音也已从沿海蔓延到内地,能否保住满足粮食基本需求的耕地量将成为未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博弈的焦点。其二,谁来补粮食生产缺口成疑问。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东南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粮食生产大幅减少。到目前为止,东部地区减产后的缺口主要靠中西部地区在补充。但是,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诸省份正在步入快速工业化轨道,它们不仅不可能再为东部地区弥补缺口,而且自己是否能达到粮食供求平衡都面临严峻挑战。其三,随着大量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出外打工,农村“三化”(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加剧。未来农业劳动者的主体是谁将成重大问题。 事实上,农村改造计划的实施,大的一方面是正确、有效的。农村改造计划推动我们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就几年的变化、发展,农村的经济就会有显著的增长,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大大改善。原来破旧的房子大多被拆除,改建。外来小企业主也可以在村里租用厂房,开设工厂,给本地的闲置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增加当地村民的收入,同时也引入外来务工人员,带动本村住房业和饮食业的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速度也一直很高。因此,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说,这是一个世界奇迹。村里也有很多年轻人到各个大城市打工、赚钱,回来建新房子,定居。城市化直接推动了农村改造,农村改造也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两者是相辅相承的。 建设和改造新农村,需要农村的基层政权和广大农民在加快经济发展、改善自然环境的同时,建立起一种适合新农村建设的文化观念.一旦这种观念能够形成并深入人心,就能在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层面上发挥其广泛、持久的影响。广大农村至今保持着数千年农耕时代的历史记忆和根脉,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根源所在。中国的现代文明就是从农村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农村改造要重视文化建设,而农村的文化建设贵在创新。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意见》也指出,要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只有创新,才能不断增强农村文化发展活力,才能实现农村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中国目前整体国民素质水平还较低,而这个群体多来自于农村。虽然,国家教育制度不断地完善,教育也不断普及,但农村人口的素质水平还是偏低。这应该与他们长久以来生活的周围环境息息相关。大多数农民的收入着重用于改善家庭的物质生活,而精神文化生活却存在着一个大缺口。要改变农村人口的知识教育程度或许不是难事,但是要改变他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决非易事!农村的改造计划,一开始不会很顺利。很多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反对改造,他们的收入本来就不多,旧房子拆除重建,虽然有补贴,但还是需要一笔资金。这对普通农民来说,会是不小的经济负担。也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至少增加点补贴,但结果还是被迫接受。加上,除了住房的重建,大部分水果林地和一部分庄稼用地也被规划到改造范围,有的变成商业区,有的是商品房,还有墓园。 有消息说,村委会那边有意也将村里靠近河边的大片农田规划到改造范围。那里集中了村里大部分农田,几乎对全村的农民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目前,关于农田改造这件事,还一直拖着,得不到合理的解决。 换个角度看,农村改造不仅涉及土地,更牵涉以土地为生的失地农民,它既会影响农业经济发展,又和社会稳定紧密相关!所以,农村改造在规划思想上要充分考虑本区域现状,结合地形地貌和风土人情,因地制宜,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在规划原则上要实事求是充分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要根据村里的经济水平,充分尊重村民的规划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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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哲学思考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哲学思考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葛兴坤 中国共(论文库)产党第十(论文库)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论文库)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中(论文库)共中央、国务院又于2005年12月31日颁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放在各项战略任务的首位。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改变我国“三农”落后面貌的勇气和决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和实施,对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它尊重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哲学原理。 一、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要求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根本出发点。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必须了解国情、立足国情。我国已由农业国发展成为现代工业国,但农业依然落后。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呈现出好的发展势头,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仍然艰难,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55元,不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的1/3,两者的增长速度分别为6.2%和9.6%,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没有公平,就没有和谐;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在“十一五”到来之际,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符合中国国情,非常必要和及时。 党中央、国务院强调以务实的态度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五要五不”原则: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这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哲学思想的充分体现。中国疆域辽阔,农村广阔,地区之间差异大、不平衡。新农村建设必须从本地的实际出发,谨防出现“一阵风”、“大跃进”、“一刀切”等脱离实际的不良倾向。 二、体现了“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任何事物都与它周围的事物相互联系着;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也是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内部的各个部分、各要素、各环节都是密切相联的。 普遍联系的观点,要求我们学会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举全社会之力量建设新农村,农村和农业发展了,又会给工业和城市带来新的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用联系的观点指明了新农村建设中工农城乡的关系。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2975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9680亿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加强,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从事物联系的内部,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整体或系统的良性发展。 联系的观点还告诉我们,任何整体都是由部分组成的,部分的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变化,有时还会对全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在强调局部服从整体的前提下,必须十分重视局部的作用。只有把局部搞好了,才能发挥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针对农村市场营销的薄弱环节,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针对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 三、体现了“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的要求 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求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坚持发展的观点,就要学会通观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学会照应事物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立足今天,面向未来,善于提出新问题,明确新任务。 在过去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农村、农业、农民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和牺牲,促进了工业和城市的蓬勃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2006年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长达2600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社会发展跨越农业时代的重要标志。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用发展的观点理解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长期性,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自觉地肩负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神圣而繁重的历史任务。 四、体现了“矛盾普遍性”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全面分析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诸多矛盾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遵循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分析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出了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引导和帮助农民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等。免除农业税后,为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从2006年起,国家财政将每年支出1030多亿元,解决免税后产生的新矛盾。 从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出发,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产生。在全面分析矛盾的基础上,科学决策,扎实稳健地推进新农村的建设。 五、体现了“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 在事物发展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它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主次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虽然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但次要矛盾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学习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道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也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我们在集中力量抓这个主要矛盾的同时,决不能忽视次要矛盾,要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好次要矛盾。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包括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这些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 新农村建设涉及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哲学原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现代社会的文明成果。 欢迎投稿——内容:学校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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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农村法治的困境与解决方略研究

  [摘 要] 农村法治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法治是需要法治基础的,对法律基础的再认识是我们推演农村法治困境的前提;多年来农村与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差别决定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二元状态。鉴于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和农村社会主体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法治在社会整体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法治困境,需要我们从整体性和差异性着眼探寻现代农村法治的建立,找出现代农村法治的解决方略,以期建立现代整体法治社会。

  [关 键 词] 农村法治 困境分析 方略 维护机制

  法治,是一种治国模式、治国方略,实指“依法而治”、“法律至上”。这种“法律至上”的观念在中世纪就已提出,其对现代社会发展具有极为深刻的意义。我国虽在先秦时期由法家提出过“依法治国”,但根深于国民中的传统人治意识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相当大的差别。实现法治,特别是农村法治,需要良好的外部资源,并需要进行多重的整合。农村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在我国,要摒弃千余年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实现由“乡士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没有农村法治的系统推进和整体实现是不可能的,农村法治是我国法治实现的基础。

  一、现状剖析:我国农村法治现状的理性思考

  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治理结构,我国法治在城市和农村的外延资源不尽相同,我们需要在法治整体性的基础上,区别认识其各自特殊性。农村是人们最基本生活资源的终极来源地,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国农村面积占全国领土的90%,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等等特殊性可以看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我国农村这个最大社会区域的法治化也就没有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因此,对农村法治现状的分析是农村法治走出困境的基础性工作。法治是国家严格依法治国所形成的理想状态,是法律在国家领域内和国家意义上的现实化。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基础上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它需要相应的基础:主体意识、经济基础、民主政治、现代文化、社会和谐等。我们分析农村法治现状也要从这几个相关方面入手。

  第一,农民法治主体的不足——农村法治的主体障碍。法治主体是实行法治必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前提。在民主政治国家,法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就我国而言,法治的主体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农村,就是广大农民。农民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群体,是中国法治主体的基础。作为法治主体的农民存在的不足,已成为农村法治推进的阻碍因素。

  1.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其关于法律的心理、知识、观念和思想的总和,体现其对法律现象的认知与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没有形成合理的正相关关系。一些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没有随经济的增长和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显增强,表现于农民对权力的崇拜、权利义务的模糊、主体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缺乏等。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法愚”的形态展现于社会;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往往成为法律工作者给农民“法肓”的真情告白。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民法律行为的直接支配因素,是法治舆论力量的基本来源。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已成为农村法治进程的硬约束。

  2.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知识就是法治力量。法治化过程中,在预先的良法规范下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利合法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不仅严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

  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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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

  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知识,借助法律制度维护自己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实现自己利益的能力。如果说农民法律知识改变农民法律命运的话,那么农民法律能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民法律命运。“书本的死法”要变成“现实中的活法”,需要法治主体在现实中很好地运用法律。农民法律能力不强集中地表现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漠视法律、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无视法律和法律实践的缺乏导致害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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