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杂志中经典好故事
读者杂志中经典好故事
《读者》是我们这一代乃至两三代人的共同回忆。实际上,当说到“《读者》盛行的年代”这句话的时候,《读者》已经开始有了下滑的趋势。我们这一代人,记得更清楚的当是《读者文摘》,甚至在它正式改名后的很多年里,仍然习惯这样一种叫法。
如果记忆无误,《读者文摘》更名为《读者》应该是1993年的事情。想证实这个记忆是否有误,百度一下就能知道,但我不是很愿意这样做。记忆,会发生一些主观上的变动,我之所以把这个更名的时间记成1993年,说明记忆有它本身的理由。
在那个年代里,《读者》或者说更早的《读者文摘》,就相当于现在的朋友圈和“看一看”。很多优美的文字都是因为被《读者》转载、摘录过,才得以在更大范围内流传。当时在看《读者》的时候,只专注于文章内容,没有过多去留意作者,以及摘录于那本书籍之类的信息。到了日后,在阅读某一位作家的著作和文集时,会猛然间想起:“这篇文章,很多年前在《读者》上看过!”心中就有了老友重逢般的喜悦。
究竟在《读者》上看过多少好文章?这确然不是一个可以回答的问题。可以不夸张地说,正是由于《读者》是文摘类的月刊杂志(后来改为半月刊,还出了原创版),所以上面的文章都是精益求精、优中选优的好文章;几乎每一篇都认真读过,每一篇都在潜移默化中成为自身的营养。
这么多年过去,在《读者》(《读者文摘》)上读到的,最为难忘的文章有四篇,其中有两篇由于日后购买了作者的著作,而得以知晓是谁的文字;其他两篇,只记住了文章内容,而作者却一直不详——相对于只记住作者姓名,而没能记住他(她)的文章,作家更愿意选择读者记住他(她)的文字吧。
这四篇文章,第一篇是作家铁凝的《四季歌》。描写了一对恋人在春、夏、秋、冬不同季节里在公园约会散步的场景。这一对恋人最终分手,而分手的原因,铁凝没有从正面描写,只是从两人的对话中给读者留下大量的信息和线索。包括男青年对恋人说起前任的种种不是,女孩儿在想:我又会给他今后的恋人,留下了什么样的谈资呢?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是一位少年,心中有着难言的惆怅。懵懂中对爱的那种向往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畏缩。
另一篇是作家原野(鲍尔吉·原野)的《寻找鲍尔吉》。这是一篇很好玩的文字。我读了很多很多遍。由于收到一张汇款单(稿费),收款人为鲍尔吉·原野,让原野很是为难。鲍尔吉是原野的蒙古姓氏,很少用,而且身份证上也只是原野。杂志社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在那张汇款单上写了“鲍尔吉·原野”,结果邮电局的姑娘怎么也不让他取款,说他是原野,必须和“鲍尔吉”一起来才可以。
原野就打算找人来假扮“鲍尔吉”,刚开始是找路人,比如知识分子模样的人,结果人家根本不同意——那怎么可以!不能作假。找个小混混,小混混不但要钱,还出言不逊。原野出手制伏小混混,用手捏住小混混的下巴,结果嘴变成了“o”型,原野说换成别人会朝里面吐一口唾沫,他认为不文明,所以没吐。一本正经地写来,正是这篇文章好玩的地方。
另一篇是《五十岁,我有了自己的书房》,作者不详。那时候的我,觉得五十岁才有自己的书房,没什么意思了——如今我五十岁,才真正读懂这篇文章。
另外就还有一首国外的译诗《杰克吻了我》。大意是名叫杰克的小伙子,突然从公园靠背椅上站起来吻了“我”。岁月再怎么蹉跎,任凭年华逝去,红颜易老,黄花飘零,这一切能又如何?只因为很多很多年前,杰克吻过我。
我在后来翻阅了手上所有保存的《读者》,但始终没在找到这首诗。或者不是杰克,是约翰?或威廉?再后来,又没有缘由认为是勃朗宁夫人的作品,不过查讯依然无果。
这些都不重要了,那些年里从《读者》上的读到的文章,早已经成为生命里血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管是杰克还是任何一个名字,都让我知道,文字可以打败时间,每当回忆起那个瞬间,就是永远的青葱少年。
读者中的好文章
《读者》杂志对编者与读者关系的实践,是《读者》成功的关键之一。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者中的好 文章 ,希望大家喜欢。
读者中的好文章篇1:手表
外婆的礼物太棒了,你猜也猜不到昨天晚上,我放学回来以后,邮递员来了。他给我带来一个包裹,里面是外婆给我的礼物。这个礼物可了不得啦,保证你猜也猜不到:是一只手表!太棒了!小朋友们又要眼馋了。
爸爸还没有回家,因为今天晚上他要在单位吃饭。妈妈教我给表上弦,然后把表给我戴在手腕上。幸好今年我已经学会看钟点了,不像去年小的时候。要是还像去年一样,我就老得问别人:“我的手表几点了?”那可就太麻烦了。
我的手表可好玩了,那根长针跑得最快,还有两根针要仔仔细细看好久,才能看它们动一点儿。我问妈妈长针有什么用,妈妈说,在煮鸡蛋的时候,长针可有用了,它能告诉我们鸡蛋煮熟了没有。
7点32分,我和妈妈围着桌子吃饭。太可惜了,今天没有煮鸡蛋。我一边吃饭一边看我的手表。妈妈说汤要凉了,叫我快点儿吃。长针只转了两圈多一点儿,我就喝光了汤。7点51分,妈妈把中午剩的 蛋糕 端来了。7点58分,我们吃完了。妈妈让我玩一会儿,我把耳朵贴在手表上,听里面发出的滴答声。8点15分,妈妈叫我上床睡觉。
我真开心,差不多和上次给我钢笔的时候一样开心。那次弄得到处都是墨水。我想戴着手表睡觉,可妈妈说这样对手表不好。我就把手表放在床头桌上,这样只要我一翻身就能看到它。8点38分,妈妈把电灯关了。
咦,太奇怪了!我的手表上的数字和指针在夜里发光哪!现在,要是我想煮鸡蛋也用不着打开电灯。我睡不着,就这样一直看着我的手表。后来,我听见大门开了:是爸爸回来了。我可高兴了,因为我能给他看看外婆给我的礼物。我下了床,把手表戴好,从房间里跑出来。
我看见爸爸正踮着脚上楼梯。“爸爸,”我大声说,“看看外婆给我的礼物,多漂亮呀!”爸爸吓了一大跳,差一点从楼梯上摔下去。“嘘,尼古拉,”他对我说,“嘘,你要把妈妈吵醒了!”灯亮了,妈妈从房间里走出来,“他妈妈已经醒了!”妈妈对爸爸说,样子不太高兴。她问爸爸吃什么吃了这么长时间。“啊,得了,”爸爸说,“还不算太晚嘛。”
“现在是11点58分。”我很得意,因为我很喜欢给爸爸妈妈帮忙。
“你妈妈可真会送东西。”爸爸对妈妈说。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说我母亲,何况孩子还在这儿呢。”妈妈满脸不高兴地说,然后叫我上床去乖乖睡一大觉。
我回到我的屋子,听到爸爸和妈妈又讲了一会儿话。12点14分,我开始睡觉了。
5点7分,我睡醒了。天开始亮了。真可惜,我手表上的字不那么亮了。我用不着急着起床,今天不上课。可是我想,我说不定能帮爸爸的忙:爸爸说他的老板老是怪他上班迟到。我又等了一会儿,到了5点12分,我走进爸爸和妈妈的屋子里,大声喊:“爸爸,天亮了!你上班又要迟到了!”爸爸又吓了一大跳,不过,这里比楼梯上 保险 多了,因为在床上是摔不下去的。可是,爸爸气坏了,就像真地摔下去一样。妈妈也一下子醒了。
“怎么啦?怎么啦?”妈妈问。
“又是那只表,”爸爸说,“好像天亮了。”
“是的,”我说,“现在是5点15分,马上就要到16了。”
“真乖,”妈妈说,“快回去睡觉吧,现在我们已经醒了。”
我回去上床了。可是,他们还是没有动。我在5点47分、6点18分和7点2分连着又去了三次,爸爸和妈妈最后才起床了。
我们坐在桌旁吃早饭。爸爸冲妈妈喊:“快一点儿,亲爱的,咖啡再不来,我就要迟到了。我已经等了5分钟了。”
“是8分钟。”我说。
妈妈来了,不知为什么直看我。她往杯子里倒咖啡的时候洒到了台布上,她的手发抖了。妈妈可不要生病啊。
“我今天早些回来吃午饭,”爸爸说,“去点个卯。”
我问妈妈什么叫“点个卯”。妈妈让我少管这个,到外面去玩。我第一次觉得想上学了,我想让小朋友们看看我的手表呢。
在学校里,只有杰弗里带来过一次手表。那只表是他爸爸的,很大,有盖子和链子,可好玩了。不过,好像家里不许他拿,这家伙惹祸了。那以后,再也没见到大手表。杰弗里跟我们说,他屁股挨了一顿揍,差一点再也见不着我们了。
我去找阿尔赛斯特,他家离我家不远。这家伙是个胖子,可能吃了。我知道他起床很早,因为早饭他要吃好长时间。
“阿尔赛斯特!”我站在他家大门口喊,“阿尔赛斯特!有好东西给你看!”
“阿尔赛斯特出来了,手里拿着面包,嘴里还咬着一个。
“我有一只手表了!”说完,我把胳臂举到他嘴里的面包旁边。阿尔赛斯特斜眼看了看,又咽了一口,才说:“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的表走得可准了,它有一根专门用来煮鸡蛋的针。而且,它晚上还能发光呢。”我告诉阿尔赛斯特。
“那表的里头呢,是啥?”阿尔赛斯特问。
“这个,我忘了看啦。”
“先等我一会儿。”阿尔赛斯特说着跑进屋里去了。出来的时候,他又拿了一只面包,还有一把铅笔刀。
“把你的表给我,”阿尔赛斯特对我说,“我用铅笔刀把它打开。我知道怎么开,我已经开过爸爸的手表了。”
我把手表递给阿尔赛斯特,他就用铅笔刀干起来了。我真怕他把我的手表给弄坏了,就对他说:“把手表给我吧。”
可阿尔赛斯特不肯,他伸着舌头,想把手表打开,我上去想把手表抢回来。刀子一滑,碰上了阿尔赛斯特的手指,阿尔赛斯特一叫,手表开了,跟着又掉到地上,那时正好是9点10分。等我哭着回到家,还是9点10分,手表不走了。妈妈抱住我,说爸爸会想办法的。
爸爸回家吃午饭的时候,妈妈把表给了他。爸爸拧拧小钮。他瞅瞅妈妈,瞅瞅手表,又瞅瞅我,对我说:“听着,尼古拉,这只手表没法儿修了,不过你还能用它玩。这样反而更好,再也不用为它担心了,它总是和你的小胳臂一样好看。”
他的样子很高兴,妈妈也那么高兴,于是我也一样高兴了。
现在,我的手表一直是4点钟:这个时间最好,是吃巧克力夹心小面包的时间。一到晚上,表上的字还能闪光。
外婆的礼物真了不起。
读者中的好文章篇2:向中国人脱帽
钟丽思
记得那是十二月,我进入巴黎十二大学。
我们每周都有一节对话课,为时两个半钟头。在课堂上,每个人都必须提出或回答问题,问题或大或小,或严肃或轻松,千般百样无奇不有。
入学前,前云南省《滇池》月刊的一位编辑向我介绍过一位上对话课的教授:“他留着大胡子而以教学严谨闻名于全校。有时,他也提问,且问题刁钻古怪得很。总而言之你小心,他几乎让所有的学生都从他的课堂上领教了什么叫做‘难堪’……”
我是插班生,进校时,别入已上了两个多月课。我上第一堂对话课时,就被教授点着名来提问:“作为记者,请概括一下您在中国是如何工作的?”我说:“概括一下来讲,我写我愿意写的东西。”
我听见班里有人窃笑。
教授弯起一根食指顶了顶他的无边眼镜:“我想您会给予我这种荣幸:让我明白您的首长是如何工作的。”
我说:“概括一下来讲,我的首长发他愿意发的东西。”
全班“哄”地一下笑起来。那个来自苏丹王国的阿卜杜勒鬼鬼祟祟地朝我竖大拇指。
教授两只手都插入裤袋,挺直了胸膛问:“我可以知道您是来自哪个中国的么?”班上当即冷场。我慢慢地对我的教授说:“先生,我没听清楚你的问题。”
他清清楚楚一字一句,又重复一遍。我看着他的脸。那脸,大部分掩在浓密的毛发下。我告诉那张验,我对法兰西人的这种表达方式很陌生,不明白“哪个中国”一说可以有什么样的解释。“那么,”教授说,“我是想知道:您是来自台湾中国还是北京中国?”雪花在窗外默默地飘。在这间三面墙壁都是落地玻璃的教室里,我明白地感受到了那种突然冻结的沉寂。几十双眼睛,蓝的绿的褐的灰的,骨碌碌瞪大了盯着三个人来回看,看教授,看我,看我对面那位台湾同学。
“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我说。马上,教授和全班同学一起,都转了脸去看那位台湾人。那位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正视了我,连眼皮也不眨一眨,冷冷地慢慢道来:“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
话音才落,教室里便响起了一片松动椅子的咔咔声。
教授先生盯牢了我,又递来一句话:“您走遍了中国么?”“除台湾省外,先生。”
“为什么您不去台湾呢?”“政府不允许,先生。”
“那么,”教授将屁股放了一边在讲台上,搓搓手看我。“您认为在台湾问题上,该是谁负主要责任呢?”“该是我们的父辈,教授先生。那会儿他们还年纪轻轻哩!”教室里又有了笑声。
教授却始终不肯放过我:“依您之见,台湾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如今?”“教授先生,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们的父辈还健在哩!”我说,也朝着他笑,“我没有那种权力去剥夺父辈们解决他们自己酿就的难题的资格。”
我惊奇地发现,我的对话课的教授思路十分敏捷,他不笑,而是顺理成章地接了我的话去:“我想,您不会否认邓小平先生该是你们的父辈。您是否知道他想如何解决台湾问题?”
“我想,如今摆在邓小平先生桌面的,台湾问题并非最重要的。”
教授浓浓的眉毛如旗般展了开来升起:“什么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呢,在邓小平先生的桌面上?”“依我之见,如何使中国尽早富强起来是他最迫切需要考虑的。”
教授将他另一边屁股也挪上讲台,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坐好,依然对我穷究下去:“我实在愿意请教:中国富强的标准是什么?这儿坐了二十几个国家的学生,我想大家都有兴趣弄清楚这一点。”
我突然一下感慨万千,竟恨得牙根儿发痒,狠狠用眼戳着这个刁钻古怪的教授,站了起来对他说,一字一字地:“最起码的一条是:任何一个离开国门的我的同胞,再不会受到像我今日要承受的这类刁难。”
教授倏地离了讲台向我走来,我才发现他的眼睛很明亮,笑容很灿烂。他将一只手掌放在我肩上,轻轻说:“我丝毫没有刁难您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是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国家的。”然后,他两步走到教室中央,大声宣布:“我向中国人脱帽致敬。下课。”
出了教室,台湾同胞与我并排儿走。好一会儿后,两人不约而同地看着对方说:“一起喝杯咖啡好吗?”
读者中的好文章篇3:夏令营中的较量
孙云晓
1992年8月,77名日本孩子来到了内蒙古,与30名中国孩子一起举行了一个草原探险夏令营。
A中国孩子病了回大本营睡大觉,日本孩子病了硬挺着走到底。
在英雄小姐妹龙梅、玉荣当年放牧的乌兰察布盟草原,中日两国孩子人人负重20公斤,匆匆前进着。他们的年龄在11—16岁之间。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至少要步行50公里路,而若按日本人的计划,则应步行100公里!
说来也巧,就在中国孩子叫若不迭之时,他们的背包带子纷纷断落。产品质量差给他们偷懒制造了极好的理由。他们争先恐后地将背包扔进马车里,揉揉勒得酸痛的双肩,轻松得又说又笑起来。
可惜,有个漂亮女孩背的是军用迷彩包,带子结结实实,使她没有理由把包扔进马车。男孩子背自己的包没劲儿,替女孩背包不但精神焕发,还千方百计让她开心。他们打打闹闹,落在了日本孩子的后面。
尽管有男孩子照顾,这位漂亮女孩刚走几里路就病倒了,蜷缩一团瑟瑟发抖,一见医生泪如滚珠。于是,她被送回大本营,重新躺在席梦思床上,品尝着内蒙古奶茶的清香。
日本孩子也是孩子,也照样生病。矮小的男孩子黑木雄介肚子疼,脸色苍白,汗球如豆。中国领队发现后,让他放下包他不放,让他坐车更是不肯。
他说:“我是来锻炼的,当了逃兵是耻辱,怎么回去向教师和家长交待?我能挺得住,我一定要走到底!”在医生的劝说下,他才在草地上仰面躺下,大口大口地喘息。只过了一会儿,他又爬起来继续前进了。
B日本家长乘车走了,只把鼓励留给发高烧的孙子;中国家长来了,在艰难路段把儿子拉上车。
下午,风雨交加,草原变得更难走了,踩下去便是一脚泥水。
当晚7点,队伍抵达了目的地———大井梁。孩子们支起了十几顶帐逢,准备就地 野炊 和宿营。内蒙古的孩子生起了篝火。日本孩子将黄瓜、香肠、柿子椒混在一起炒,又熬了米粥,这就是晚餐了。日本孩子先礼貌地请大人们吃,紧接着自己也狼吞虎咽起来。
倒霉的是中国孩子,他们以为会有人把饭送到自己面前,至少也该保证人人有份吧,可那只是童话。于是,有些饿着肚子的中国孩子向中国领队哭冤叫屈。饭没了,屈有何用?
第二天早饭后,为了锻炼寻路本领,探险队伍分成十个小组,从不同方向朝大本营狼宿海前进。在茫茫草原上,根本没有现成的路,他们只能凭着指南针和地图探索前进。如果哪一组孩子迷失了方向,他们将离大队人马越来越远,后果难以预料。
出发之前,日本宫崎市议员乡田实先生驱车赶来,看望了两国的孩子。这时,他的孙子已经发高烧一天多,许多人以为他会将孩子接走。谁知,他只鼓励了孙子几句,毫不犹豫地乘车离去。这让人想起昨天发生的一件事:当发现道路被洪水冲垮时,某地一位少工委干部马上把自己的孩子叫上车,风驰电掣地冲出艰难地带。
中日两位家长对孩子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同!我们常常抱怨中国的独生子女娇气,缺乏自立能力和吃苦精神,可这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呢?
C日本孩子吼声在草原上震荡。
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中日两国孩子胜利抵达了目的地狼宿海。
当夏令营宣告闭营时,宫崎市议员乡田实先生作了 总结 。他特意大声问日本孩子:“草原美不美?”
77个日本孩子齐声吼道:“美!”“天空蓝不蓝?”
“蓝!”“你们还来不来?”“来!”
这几声狂吼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中国人。天哪!这就是日本人对后代的 教育 吗?这就是大和民族精神吗?当日本孩子抬起头时,每个人的眼里都闪动着泪花。
在这群日本孩子身后,站着的是他们的家长乃至整个日本社会。
据悉,这次由日本福冈民间团体组织孩子到中国探险的活动得到日本各界的广泛支持。
政府和新闻机构、企业不仅提供赞助,政界要员和企业老板还纷纷送自己的孩子参加探险队。许多教授、工程师、医生、大学生、小学教师自愿参加服务工作。活动的发起者、该团体的创始人河边新一先生与其三位女儿都参加了探险队的工作。他们的夏令营向社会公开招生,每个报名的孩子需交纳折合7000元人民币的日元。一句话,日本人愿意花钱送孩子到国外历险受罪。
D中国孩子的表现在我们心中压上沉甸甸的问号。
日本人满面笑容地离开中国,神态很轻松,但留给中国人的思考却是沉重的。
刚上路时,日本孩子的背包鼓鼓囊囊,装满了食品和 野营 用具;而有些中国孩子的背包却几乎是空的,装样子,只背点吃的。才走一半路,有的中国孩子便把水渴光、干粮吃尽,只好靠别人支援,他们的生存意识太差!
运输车陷进了泥坑里,许多人都冲上去推车,连当地老乡也来帮忙。可有位少先队“小干部”却站在一边高喊“加油”,当惯了“官儿”,从小就只习惯于指挥别人。
野炊的时候,凡是又白又胖抄着手啥也不干的,全是中国孩子。中方大人批评他们:“你们不劳而获,好意思吃吗?”可这些中国孩子反应很麻木。
在咱们中国的草原上,日本孩子用过的杂物都用塑料袋装好带走。他们发现了百灵鸟蛋,马上用小木棍围起来,提醒大家不要踩。可中国孩子却走一路丢一路东西……
短短的一次夏令营,暴露出中国孩子的许多弱点,这不得不令人 反思 我们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的问题。第一,同样是少年 儿童 组织,要培养的是什么人?光讲大话空话行吗?每个民族都在培养后代,日本人特别重视生存状态和环境意识,培养孩子的能力加公德;我们呢?望子成龙,可是成什么龙?
我们的爱心表现为让孩子免受苦,殊不知过多的呵护可能使他们失去生存能力。日本人已经公开说,你们这代孩子不是我们的对手!第二,同样是少年儿童组织,还面临一个怎样培养孩子的问题。是布道式的,还是野外磨练式的?敢不敢为此承担一些风险和责任?许多人对探险夏令营赞不绝口,可一让他们承办或让他们送自己的孩子来,却都缩了回去,这说明了什么呢?
是的,一切关心中国未来命运的人,都值得想一想,这个现实的矛盾说明了什么。
全球在竞争,教育是关键。假如,中国的孩子在世界上不具备竞争力,中国能不落伍?
《读者》上的经典爱情故事
分类: 烦恼 >> 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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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我买了那么多读者,最喜欢的就是这篇了
《读者》中感人的故事
卖鞋的爸爸
秋风萧瑟,落叶飘零.天阴沉着脸,昨天刚下过一场雨,此时走在路上,已有了一丝秋寒似水的感觉.迎风,黄黄的叶子打着旋儿挣脱大树的怀抱,蝴蝶般飞舞在这个烂漫季节的尾声.直觉告诉我:冬天马上就要来了.
我在一所环境很好的贵族式学校教书,孩子每年所交的学费相当于普通学校学生五六年的学费.自然这里的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是很强大的,升学率也是所有家长看好的.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很有财力的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里接受教育的洗礼,自然,对于贫困的孩子而言这是一道高贵的门槛!可是,你要知道,天下父母为孩子的心都是一样的,它是没有任何贫贱之分的,所以,我们的学校里也有了一些借款读书的孩子,这种环境下的父母和孩子所承受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那天放学之后,在经过幼儿园门口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影,在路边忙碌着--这是一个五十上下的瘦弱的中年人的背影!他正在准备收摊,一块一丈见方的塑料油纸上摆着好多双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棉拖鞋,看得出鞋子的质量都不太好,这些鞋子一般是适合这个城市低等收入或者没有什么像样职业的人买的.他正两手交替,娴熟地收起几双鞋往旁边的大蛇皮带里塞着,浑然没有发现已快走近他身边的我.当我无意间发现了他头上几缕被秋风弄乱的银丝时,我又一次确定了自己的感觉:我曾经见过他!猛然间,他抬起头正准备问我是否要买鞋时,又迅速地低下头,似乎在躲避什么.我满心狐疑地从他视线中走开了.
第二天清晨,我又伴着渐冷的朝阳向学校走去,路上,熟悉的家长正载着自己的孩子时不时地与我打招呼.不久之后,我游离的眼神又撞见了那个瘦削的身影,那张似曾相识的脸.他也刚到不久,正在把一双双昨天的棉拖鞋从蛇皮袋里拿出重新在原来的地方摆好,他没有发现我刹那间的注视,还好!我直觉这样似乎避免了一场尴尬......
下午的作文课上,我为孩子们读了作家毕淑敏的一篇有关父爱的文章,文中写了一个孤苦的盲人为了生活,在一所学校门口摆摊卖一些时用的小东西,比如平时卖一些直尺小刀橡皮类的文具;有时候停电,他就会卖蜡烛;冬天到了,还会卖些手套袜子……生意自然很清淡,可是,他心里高兴,因为每天上学放学围绕在他身边的事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他们纯洁、善良,还不懂得欺骗!更因为他心里多么渴望也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呀!有一天,他不知在哪学会了推拿的活儿,经济上渐渐有了起色,别人就给他介绍一位盲姑娘,后来,他终于也有了自己的果实——一个瞳仁亮如秋水的男孩!慢慢的,自己孩子长大了,也念小学了.盲人依然在学校门口摆着摊,孩子在里面上课,他就在学校外陪着孩子,等着孩子,然后与孩子一起放学上学。细心的人会发现:每一次过马路时,他牵着孩子的手都要侧着耳朵说:“等等宝宝,让我听听,有没有车!”开始孩子还有一些胆怯,后来,孩子越长越高,可以牵着爸爸的手过马路了,盲人还是坚持每天接送孩子,只是现在过马路时,他因为有了儿子的牵引,脚步变得轻盈了,脸上还带着特别迷人的微笑!.......文章读完之后很久,学生们都没有回过神来!我让他们发表自己的意见:有的孩子说,盲人也有爱!有的说,盲人的爱更伟大!还有的孩子说,不管什么样的爸爸都是伟大的!.....忽然,我触到一双与卖鞋人异常神似的眼睛,他的眼中含满了泪,激动地看着我,恍然之间我有一种顿悟,明白了这个男孩眼中泪水的意义!
下课之后,我把男孩叫到我的办公室,问:“爸爸多大年纪了?”“五十多了!”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心中一惊,中年得子啊!紧接着我又微笑着对他说:"知道吗?你有一个很了不起的爸爸!!""谢谢老师!"这一次,他又哭了,很伤心,也很快乐!
放学了,当我又一次我在回家的路上时,远远的,我便看见男孩正在帮爸爸收拾摊子上的鞋,还很开心地跟爸爸聊着什么,看得出他的卖鞋的爸爸今天也很快乐!正当我把目光瞥向一边想迅速离开的时候,”朱老师!”孩子大声地喊道.我赶紧转过头,向他们父子微笑着示意,”收拾好,快跟爸爸回家做作业吧!”接着,我又把目光转向他,真诚地微笑着!他终于抬起头,感激地看着我!我知道这需要很大的勇气,瞬间,我泪眼滂沱……多么坚强而伟大的父亲啊!我懂得他的心:吃了一辈子的苦,受了一辈子的累,自己虽然没出息,但说什么也要给孩子最好的!!!想起多年之前,我的可亲可敬的爸爸为了给读书的女儿补身子,自己吃了两个月的咸菜,买了香蕉,火腿和核桃送到学校的情景,那时侯,他为了顾及骄傲的女儿的面子,站在教室后面的窗子边看了很久都没有惊动我,后来还是托食堂做饭的姚奶奶给我的,当奶奶告诉我爸爸来看过我时,我当时心中的激动和温暖是难以言喻的......
整个晚上,我辗转不能入睡,眼前满是班里那个男孩与他的父亲的影子,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他们将如何度过?明天,我一定要去告诉这位买鞋的爸爸:其实,我也一个贫苦的父亲,我能理解他的心情.我还要告诉他:他的孩子很听话,很出色,也很优秀,他应该很宽慰才是!我更要告诉他:他是一位很富有很富有的爸爸!
对!就是明天,我要去把心中所有的话都告诉他,还要去帮这位贫苦的父亲和他的儿子卖一双鞋!一定!!!
你在伞里吗
雨渐渐的大起来,后座上的女儿,小脸紧贴着我的后背,右手穿过我的胳肢窝,擎着她那把橘红的小伞为我们挡雨。雨砸在伞顶上,嘭嘭直响。有风,车子骑得有些吃力,那小伞也摇晃着不甚听话,但女儿努力地擎着它,我能感觉到她的小手在我的腋窝下一次又一次的用力。
“你在伞里吗?”“在!”
女儿的回答响亮而干脆,那语气里的阳光,穿过这晦暗的雨幕感染着我的心。女儿今天是太高兴了,期中考试,她语文、数学得了两个一百分,按照考前的承诺,我要请她吃一顿肯德基。
女儿左手攥着的纸袋里,此刻就装着她小小的愿望,热乎乎的,与她热乎乎的小脸一起紧贴着我的后背。每当车子一颠一颠,女儿的小脸和那纸袋就与我的脊背若即若离,那温暖也就一阵一阵的,可就是这一阵一阵的温暖,让我的心在寒雨中也幸福得发紧。
肯德基的店铺在这个城市到处可见,但我的女儿却不能向她的同学们那样随时都能进店里我饱食一顿。所以,小小的她对肯德基一直保持着向往与好奇。我清晰记得,去年女儿九岁生日那天,我第一次带她去麦当劳,她用薯条蘸着番茄酱,放进嘴里小心翼翼的嚼,那满足的眼神让我几乎不敢正视……
我是一个单亲妈妈,为了让女儿获得更好的教育,我辞掉乡里的工作来到省城快两年了,我不得不节俭血汗钱换来的每一分钱,以应付房租、伙食以及女儿不菲的借读费。现实的经济条件使得我常常无法满足女儿的一些小小愿望,比如一条新裙子,一个新书包。好在女儿从不因此生怨,总是乖乖的反过来安慰我。她的懂事更让我心酸。
雨没停,风也没停,而我们离租住的小屋还很远。我把胳肢窝里的女儿的小手夹得紧一些,想让她省些力气。
“你在伞里吗?”“在!”
到家了,我用腿撑着车,腾出左手抓住伞柄,好让女儿抽出手来。当我转脸的刹那,我呆住了:女儿几乎全身湿透,但微笑着,把那个纸袋紧紧地抱在胸前:“它没湿,还热着呢!”
泪水和着雨水,一瞬间打湿了我的脸……
读者中的励志好文章
《读者》是1981年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杂志。《读者》杂志发掘人性中的真、善、美,体现人文关怀。下面就是我整理的读者中的励志好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我们会去看一部电影,无非是想从电影里看到我们自己。比如《星空》,比如《失恋33天》,比如《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只是毫无例外地我们无法跟着电影里的人物一起长大,你不是十三岁,你也不是十七岁,你失恋早就过了三十三天,你的身边也没能有个王小贱。回忆没有变,离开的是我们自己。
前两天看邮件还有人对我说,好像身边能说话的人越来越少了。我想了想似乎真是这样,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有些人你哪怕抓的再紧,即使你心里完全不想放弃她,可是偏偏你们的距离越拉越远,交集越来越少,最后变成了回忆角落里的一张旧照片。
可最可怕的是因为怕失去而放弃拥有的权利。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会告别很多人,会继续往前走,也许还会爱上那么几个人,弄丢那么几个人。关键在于,谁愿意为你停下脚步?对于生命中每一个这样的人,一千一万个感激。
被忽略被遗忘,死党变得疏远直至陌生,那都是没办法的,我能把握的只有我自己。我们总不能老指望失恋的时候身边有个王小贱,胃痛的时候家就在身边,生活如此的不靠谱,我们只有把自己变靠谱。
其实感情和梦想都是特冷暖自知的事儿,你想要跟别人描述吧,还真不一定能描述的好,说不定你的一番苦闷在别人眼里显得莫名其妙。喜欢人家的是你又不是别人,别人再怎么出谋划策,最后决策的不还是你;你的梦想是你自己的又不是别人的,可能在你眼里看来意义重大,在他们眼里无聊的根本不值一提。
大人的世界总是连说明书都厚厚一本,你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事情都一样会有个原因,踢球就一定要进球,就连旅行都一定要发现自我。有些事情你很努力很努力做了也做不好,他们没有看到你的努力只看到了结果。梦想这东西越发像断线了的气球,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有的时候就在想啊,我们苦逼来苦逼去,到底是为了什么,或者是为了那些我们不能放弃的,我们都放弃了一些什么。为什么要在图书馆里背单词,为什么要在一个没有归属感的地方生活,为什么要离开家离开亲人。
好像渐渐地找不到原因了。
可是有些事情偏偏是不需要原因的,比如天空的颜色,比如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的那个人,比如昨天擦肩而过的人变成了你今天的知己。梦想这东西,最美妙的在于你可以制造它,重温它,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去一个地方,梦想就能重新发芽,那个在你体内扎根的与生俱来的梦想。
你说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谁知道,喜欢上就是喜欢上了。你说有的时候觉得生活很不靠谱吧,却又能咬着牙走很远很远。有的时候觉得离开那个人就要过不下去了,可是却还是过来了,或者说沉淀了,原来爱情没想象中的那么重要。你不再成天把爱情挂在嘴上,你不再觉得寂寞那么可怕了,没错你现在是一个人,可是谁说这样的你不强大而又潇洒呢?
我常常鼓励大家要去实现梦想,是因为我们唯一能把握的事情是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可以不成功,但是我们不能不成长,没有什么比自己背叛自己更可怕。
你唯一能把握的是变成最好的自己。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牵到那个女生的手,但是你付出了就不会有遗憾;也许最后你也只是默默无闻,但你曾经为了将来努力奋斗了一把;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却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找到了自己。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去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能很好的处理寂寞,沉默却又努力的你自己。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我们会觉得焦虑,无非是因为现在的我们,跟想象中的自己,很有距离。不喜欢现在的自己,只有拼命地想办法去改变,只有马上行动起来,因为这个事情只有你自己能做,只有你自己能找到出口。不要害怕改变,那些真正爱你的人,会理解你,会包容你的缺点接受你的改变祝福你的将来。而那些说你变了的人,不用理会他们,那只是因为你不再按照他们想要的轨迹生活而已。记住那些一直陪着你懂你沉默的人,忘记那些说你变了远离你的人。
事实上,你不会发现到自己有多强大,直到有一天你发现你身边的支点都倒下了,你也没有倒下。没有人能打倒你,除了你自己,你要学会捂上自己的耳朵,不去听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苦逼的人,真正能治愈自己的,只有你自己。
记住什么都失去的时候,未来还在,好吗?挫折一再来临的时候,接受它,然后撑过去。谁不难过孤单过呢,谁不失落苦逼过呢,谁年轻的时候没爱错几个人呢,谁没被几个人拉近黑名单过呢?那些伤不是都慢慢的愈合了么,你不是已经撑过来了么。
你已经变成更好的你了,那么继续勇敢地追寻下去,等下去,等待对的人,等待阳光找到你梦想的那天。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不会遗憾就ok了。
总有一天,我们都能强大到什么都无法扰乱我们内心的平和的。
一、尊重自己是何感觉?
前段时间在一个咖啡馆里翻看香港作家毕明的书,他教读者如何品尝美酒。作者除了讲关于酒的许多故事,还给出了很多品酒的建议。其中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个建议是:当你在餐厅点了酒单上的某一款酒,侍酒师(照顾顾客喝酒的专业人士)给你倒酒,让你试喝的时候,如果你真的觉得这个酒不好喝,千万别客气,一定要提出换酒的要求。
我非常欣赏他的这一建议。明明自己的酒难喝,你有权利去换却不换,因为不好意思,于是勉强自己喝下那不喜欢的酒,餐厅老板或侍酒师不仅不会感激你隐忍懂事,不给别人添麻烦,而会在心里取笑你、瞧不起你。关于你对酒的感觉和喜爱程度,他们从你喝第一口酒时脸上显露的表情就能准确知道了。酒难喝却不要求更换,你忘了自己花钱是大爷这一点,更重要的一点是你不尊重自己,所以他们会在心里瞧不起你,嘲笑你。你因为不喜欢喝那个酒,大大方方,理直气壮地要求换酒,这样的做法,尊重了你自己,也等于尊重了那杯酒,还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换句当下时髦的话讲,爱自己的人,才能更好的爱别人,才能得到别人更好的爱。
我的一位咨客L和我分享了她经历的一件小事。某一天,她坐公交车回家,坐车会晕车的她感到身体很不舒服,塞着耳机,听着音乐,低头闭目坐在位置上。车的中途上来一位母亲,带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站在L面前。小孩站了一会和母亲抱怨站累了,母亲回应他:那有什么办法,也没有人给你让座啊!L听了内心纠结,想着要不要让座,但是自己晕车真的很难受,她决定还是让自己坐着不动。没过一会,这位母亲让售票员帮忙找个位置。售票员跟L说,小姑娘你让个座吧。L回答:我晕车很难受,如果我不晕车肯定会让座的。于是售票员让其他乘客给带小孩的妇女让了座。后来,车上又上来一两个老人,售票员也许是担心他们会要求L让座,提前和老人说,那个小姑娘晕车。
L一直是一个过分在意别人看法和感受的人,这么多年来她在人际交往中常常活在讨好别人的疲惫与痛苦之中,为了让自己轻松和快乐一点,她封闭起自己,尽量减少与别人的交往和接触,因为一个人的时候她才能够做真实的自己。这次公交车事件是她第一次懂得和做到尊重自己,爱自己,做真实的自己,不被别人的目光所左右,不因他人的评价而为难自己。L告诉我,她下车之后,内心的情绪非常复杂,有尊重自己,疼惜自己的温暖和感动,也有自己过去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懂爱自己的心酸和苦涩。L的故事让我感触万千,再次学习了自爱的功课。
有好几位读者曾写信问我,怎样才叫爱自己?爱自己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即尊重自己。我们的文化和接受的教育里从来就没有“尊重自己”这一点,更不要说“爱自己”了。何为尊重自己呢?自己尊重自己叫自尊,一个高自尊的人在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是可爱的,有价值的,是值得被人尊重的,对自己需求的主张、对自己个人幸福的追求是持肯定的态度,他认为自己有资格,值得拥有快乐和幸福。
要做到尊重自己就要求你先得有自己,有自我。中国人是普遍缺失自我概念的族群。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是”一个自己,而是为了“做”一个别人认可的“好人”。“是”一个人要求你去面对自己,以自己的本来和真实的面目在世人面前呈现,保持自己独立完整的人格。“做”一个人则是为了别人去“做”一个人别人认可的角色。无论这个角色你自己是否认可,反正你做人先得考虑别人。我们中国人特别喜欢讲“面子”,讲“丢脸”,讲“没有脸面做人”之类的话。父母给孩子的教育也是“乖”“听话”“别给我丢脸” “为我争气,争面子”之类的。我们从小被教育要爱祖国,爱人民,爱父母,却从来没有教育我们要爱自己。现在很多中国年轻人前二三十年接受的教育其实是一个“去自我”的过程,他们从小被教导要听话懂事;无欲无求;助人为乐;吃亏是福;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不步海阔天空……然后他们习惯无视自己内心真实和正常的需求,压抑自己真实的情绪和想法,丧失自尊和自我意识。
我们的个人意志受到两股压力的阻碍。首先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的,而是父母的、领导的,或者其他什么人的。其次,外界或者社会观众对我们自己的看法比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更为重要。结果就是,我们读什么专业,做什么工作,找一个怎样的恋人我们都要考虑别人的目光,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世俗意义上的“很有面子”这一潜规则,甚至家里的沙发买什么颜色和样式最先考虑的是客人来了会怎么看,怎么评价,而不是先考虑每天坐在沙发上的自己是什么感受。在中国,大多数人都是在为面子而活,很难有什么“个性解放”,一个人要遵循自己选择的道路发展也十分不容易。所以,大多数人无法忠于自己的内心,活得郁闷迷失,随波逐流。
在我看来,一个中国人前三十年都活在讨好别人,看重别人多于自己的低自尊的纠结与痛苦中,后三十年才开始慢慢学会尊重自己,取悦自己,爱自己。学会尊重自己对很多人来说都是艰难又漫长的旅程,尤其是中国的女性,因为她们还要挣脱“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这一沉重的枷锁。
二、自爱不是自私
有很多人分不清自爱和自私的区别,认为爱自己是自私的表现。其实自爱和自私是完全不同的,自私向外求,希望从外界获取些什么而使得自己幸福,所以自私之人不停地向外索取;自爱则是向内求,把目光投向自己,主动斟满自己的杯子,自己让自己幸福快乐。自爱之人尊重自己,按照自己的心意而活,倾听自己的心声,不因为他人的目光,挑剔自己,为难自己,委屈自己。自爱之人取悦自己放在取悦他人之前,不为了取悦他人做会使得自己万方痛苦的事情。自爱之人不会不好意思拒绝他人的请求,而做违背自己本心的事情,结果搞得自己痛苦不堪,怨气冲天。面对他人的要求,如果自己做不到也特别不愿意去做时,自爱之人学会适时适当地拒绝。
是自爱,还是自私?还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看结果。自爱的人不容易引起他人的愤怒、敌意和反感,而是容易得到他人的理解、尊重和支持。自私的人则正相反。就像本文开头举的那两个例子。你点了酒,因为试喝时,自己感觉不好,要求更换,会得到餐厅老板或侍酒师的理解和尊重。你晕车难受,没法给带小孩的妇女让座,也同样会得到司机、售票员和其他乘客的理解和尊重。因为这是你应享有的权利,这是你的自尊自爱。
我讲一个自己的故事。某一个下午,我和朋友约在上海外滩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聚会。两人坐定之后,服务员让我们点单。这家店下午茶的套餐是128元一位。我因为刚在家吃过午饭,而且不喜欢他们下午茶中的甜食,所以只想喝一杯咖啡。于是,我问服务生,单点咖啡可不可以?服务员说,可以。然后我就点了一杯40元的咖啡。有趣的是,这位女服务员瞬间给我甩脸色,说一句,那这个餐巾不用了。动作非常粗鲁又迅速地抽走她刚铺在我大腿上的餐巾。面对此种情形,我在心里笑笑,没当一回事,继续和朋友一起聊天、看书、看风景。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没钱吃他们的下午茶套餐,而是我不需要,我确信我自己只需要一杯咖啡,我也不会因为你甩我一个脸色我就改变自己的决定。我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这个服务员对我尊重起来,给我倒热水,递纸巾,服务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弯。回家的路上,朋友还特意提起此事,称赞我内心强大。其实我也不是内心强大之人,我只是坚持我自己,尊重我自己,懂得享有和坚持自己合理的权利。不过这是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做到的事。
在我们的团体活动中,有一位年轻女性成员一直很难去尊重自己的内心感受,不知道如何爱自己,常常有很强烈的不配得感。她和我们分享自己的故事。曾借给男朋友三万多元,男生还了两万。两个人分手后,女生纠结要不要让对方还剩下的一万多元。在这段恋爱关系中,她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是付出比较多的一方,也受到了很大的情感伤害。她就“要不要前男友还钱” 一事询问自己母亲的看法,她母亲说:“你前面都做了好人,你现在去要钱显得你很小气。”可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钱本来就是属于她的呀。我不禁猜想,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位“滥好人”般的母亲,她的女儿才不懂得如何爱自己。
很多人因为分不清楚什么是属于自己的正当权利,又常常囿于所谓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勇于奉献和牺牲”的道德准则,再加上同样边界不清,分不清“自己的事”“别人的事”的社会观众施予的道德压力,所以,他们在人际关系中缺乏界限,盲目退让,成为不懂拒绝,不懂维护自我利益的滥好人。经年累月之后,就变成一个内心痛苦纠结,充满忿忿不平情绪,委屈满腹的人。
一个不懂得尊重自己的人很难换来别人对他的尊重。一个大一的女生写信给我,诉说自己在寝室的人际关系中遭遇的困扰。她写道:“很多人和我玩得好,是因为我时常在讨好她们,我时常会请他们吃饭,时常给他们带吃的,时常用我的淘宝我的钱帮他们买东西,时常给他们充话费,时常帮他们的忙……他们叫我时总是找我要钱、请客、帮忙,我是不是很悲催呢?”她还说,“就这十天左右时间,我的钱已经被‘朋友们’花完了……以前这种情况经常有,但是我从不主动问他们要钱,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我不好意思张口。都是主动给我,我才收。” 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不相信自己这个人本身能够得到别人的喜欢和认同,认为只有通过给别人钱花,帮别人忙的方式才能得到别人的喜欢和认可。结果,别人真的如她所愿,不喜欢她,花她的钱也是理所当然。
女性的自尊不足,在婚恋上常常造成悲剧。低自尊的女性,当遭遇恋爱对象施加的语言和身体虐待时,她会选择忍受,甚至会不自知,即使对方是个人榨,对她很坏,她也很难结束关系,转身离开。她在别人不尊重她的时候能活得自在安然,而一旦遇到一个真心爱她,尊重她的恋爱对象时,她会感到不真实,不安,认为自己不值得,不配,在无意识中做出各种自毁幸福的事。她们不觉得自己这样会讨人喜欢,不觉得别人爱她们是自然或正常的事情。于是逃避或者破坏关系,让自己从这种被爱的不安中离开,重新呆在熟悉的不被爱的痛苦泥沼里。
一个懂得尊重自己,坚持做自己的人容易换来别人同样的尊重,甚至因为这份尊重和坚持带来影响他人的力量。
我家附近有一个老太,头发半白,六七十岁的样子。因为中风的缘故,她的手脚很不利索,走路的姿态是以非常细碎的步子腾挪前进,手脚也非常不协调,走路的样子看起来滑稽甚至可笑。但是她坚持每天一个人在家门前的马路上默默地走着,每天两三次,一次一个多小时。刚开始我偶尔还会听到一些路人在她身后嘲笑她,议论她。就这样,好几个月过去了,她还是一个人默默地走着,不过她的步子可以迈大一些了,走路的样子也比以前协调许多了,再也没有人在她身后嘲笑她。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看到她在路边的绿地上,带领着一群老人做运动手脚的健身操。夕阳西下,阳光洒在老太身上,她的身边站着围成一圈的多位老人,她喊着口令,做着动作,其他的老人看着她,跟随着她一起运动。那场景令人感动和唏嘘不已。
不是每一个人都懂得尊重自己,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坚持做想成为的自己,大多数人都像海面上拥挤不堪的船只随波逐流。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没有自己,谈何尊重自己。学会尊重自己对一个人来说是一场漫长的旅程。而那些已然懂得尊重自己,正按照自己的心意好好生活的人不仅配得上他人的尊重,还配得上他人的喝彩与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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