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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之父的争论文章

发布时间:2023-12-10 11:15

计算机之父的争论文章

今天有一个读者跟我说《高质量》一书从第一版到第三版一直以来都存在一个错误(第28页):世界上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数字计算机实际上是一个叫阿塔那索夫的人发明的ABC,而不是ENIAC,在1973年美国法院就已经判决了,国外也早已经进行了纠正。我立刻到网上搜索,果然搜到了很多关于阿塔那索夫和他的ABC计算机的介绍文章和资料,包括和ENIAC的“第一”之争。在这里我简单地重复一下这些文章的大意:
世界上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数字计算机实际上是在1935~1939年间由美国衣阿华州立大学物理系副教授约翰•文森特•阿塔那索夫(John Vincent Atanasoff)和其合作者克利福特•贝瑞(Clifford Berry,当时还是物理系的研究生)研制成功的,用了300个电子管,取名为ABC(Atanasoff-Berry Computer)。不过这台机器还只是个样机,并没有完全实现阿塔那索夫的构想。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阿塔那索夫应征入伍,ABC的研制工作也被迫中断。但是ABC计算机的逻辑结构和电子电路的新颖设计思想却为后来电子计算机的研制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启发。所以,阿塔那索夫应该是公认的“电子数字计算机之父”。
而ENIAC(Electronic Numerical Integrator and Computer)曾一直被人们误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计算机,国内的教科书也一直这样表述。ENIAC于1943年开始制造,完成于1946年2月,但是它的设计思想基本来源于ABC,只是采用了更多的电子管,运算能力更强大,主要用于计算弹道和研制氢弹。它的负责人是莫克利(John W. Mauchly)和艾克特(J. Presper Eckert)。他们俩制造完ENIAC后就立刻申请获得了美国专利。就是这个专利导致ABC和ENIAC之间长期的“世界第一台电子计算机”之争。

1973年美国明尼苏达地区法院给出正式宣判,推翻并吊销了莫克利的专利,从法律上认定了阿塔纳索夫才是真正的现代计算机的发明人。虽然莫克利失去了专利,但是他们的功劳还是不能抹煞的,毕竟是他们按照阿塔纳索夫的思想完整地制造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数字计算机。

关于“谁是世界上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数字计算机之父”的争论及其专利诉讼历程,读者上Internet搜索一下“Atanasoff-Berry Computer”即可得知历史的真相。现在,比较客观的结论是: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电子数字计算机是由阿塔那索夫设计并由莫克利和艾克特完全研制成功的。

第一台电脑是谁设计的?

克兰德·楚泽1910年6月22日生于德国维尔梅斯多夫,由于资金有限,他是在卧室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在研制的过程中楚泽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存储器上,设计了一种可以存储64位数的机械装置,该装置用数千片薄钢板连在一起,然后与机械运算机构连接起来。1938年,楚泽完成了一台可编程数字计算机Z-1。这也是世界上第一台数字计算机。Z-1计算机最大的贡献是楚泽第一次采用了二进制数,在薄钢板组装的存储器中,楚泽用一个在细孔中移动的针,指明数字“0”或“1”。另外这台机器还采用了“穿孔带”输入程序,不过不是纸带,而是35毫米电影胶片;数据则由一个数字键盘敲入,计算结果用小电灯泡显示。Z-1计算机虽然可以完成3×3矩阵运算过程,但实际上只是一台实验模型,所以始终未能投入实际使用。于是楚泽又开发了更先进的Z-2,Z-3计算机。 1944年,美国空军对柏林实施空袭,楚泽的住宅连同Z-3计算机一起被炸得支离破碎。在德国法西斯即将毁灭前夕,楚泽又建造了一台比Z-3更先进的电磁式Z-4计算机,存储器单元也从64位扩展到1024位。因害怕再次被炸,楚泽把Z-4搬到了阿尔卑斯山区欣特斯泰因小镇,于是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由次可见,Z-4的确是世界上的第一台数字计算机。而被人遗忘了几十年楚泽,直到1962年才被确认为计算机发明人之一,得到8个荣誉博士头衔以及德国大十字勋章。
希望采纳

计算机之父

1、冯·诺依曼(John Von Neumann , 1903-1957)
冯·诺依曼是美籍匈牙利裔科学家、数学家,被誉为“电子计算机之父”。1945年,冯·诺依曼首先提出了“存储程序”的概念和二进制原理,后来人们把利用这种概念和原理设计的电子计算机系统统称为“冯.诺曼型结构”计算机。
冯·诺依曼的主要贡献就是提出并实现了“存储程序”的概念。由于指令和数据都是二进制码,指令和操作数的地址又密切相关,因此,,当初选择这种结构是自然的。但是,这种指令和数据共享同一总线的结构,使得信息流的传输成为限制计算机性能的瓶颈,影响了数据处理速度的提高。
2、艾伦·麦席森·图灵(Alan Mathison Turing,1912.6.23—1954.6.7)
艾伦·麦席森·图灵是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他被视为计算机之父。1936年,图灵向伦敦权威的数学杂志投了一篇论文,题为“论数字计算在决断难题中的应用”。在这篇开创性的论文中,图灵给“可计算性”下了一个严格的数学定义,并提出著名的“图灵机”(Turing Machine)的设想。
“图灵机”不是一种具体的机器,而是一种思想模型,可制造一种十分简单但运算能力极强的计算装置,用来计算所有能想象得到的可计算函数.。图灵机”与“冯·诺伊曼机”齐名,被永远载入计算机的发展史中。
3、克劳德·艾尔伍德·香农(Claude Elwood Shannon,1916-2001)
克劳德·艾尔伍德·香农1916年4月30日诞生于美国密西根州的Petoskey,是科学家,现代信息论的著名创始人,信息论及数字通信时代的奠基人。1948年香农长达数十页的论文“通信的数学理论”成了信息论正式诞生的里程碑。
在他的通信数学模型中,清楚地提出信息的度量问题,他把哈特利的公式扩大到概率pi不同的情况,得到了著名的计算信息熵H的公式:H=∑-pi log pi。今天在计算机和通信中广泛使用的字节(Byte)、KB、MB、GB等词都是从比特演化而来。
4、赫伯特•亚历山大•西蒙(Herbert Alexander Simon,1916-2001)
赫伯特•亚历山大•西蒙是美国科学家,他是20世纪科学界的一位奇特的通才,在众多的领域深刻地影响着我们这个世代.。他学识渊博、兴趣广泛,研究工作涉及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运筹学、计算机科学、认知科学、人工智能等广大领域,并做出了创造性贡献。
1976年西蒙和纽厄尔给“物理符号系统” 下了定义,提出了“物理符号系统假说”PSSH(Physical Symbol System Hypothesis),成为人工智能中影响最大的符号主义学派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而这一学说则鼓励着人们对人工智能进行伟大的探索。
5、范内瓦·布什(Vannevar Bush,1890.3.11~1974.6.26)
范内瓦·布什是模拟计算机的开创者,信息论之父香农是他的学生,1945年他发表的论文《诚如所思》("As We May Think")中提出了微缩摄影技术和麦克斯储存器(memex)的概念,开创了数字计算机和搜索引擎时代。
在这篇论文里,范内瓦提出的诸多理论预测了二战后到现在几十年计算机的发展,许多后来的计算机领域先驱们都是受到这篇文章的启发,后来的鼠标,超文本等计算机技术的创造都是基于这篇具有理论时代意义的论文。

为什么说冯·诺依曼是计算机之父?

冯诺依曼理论的基本工作原理是:由控制器、运算器、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五大部分组成计算机。 核心是“存储程序”和“程序控制”。
冯·诺依曼的第一篇论文是和菲克特合写的,是关于车比雪夫多项式求根法的菲叶定理推广,注明的日期是1922年,那时冯·诺依曼还不满18岁。另一篇文章讨论一致稠密数列,用匈牙利文写就,题目的选取和证明手法的简洁显露出冯·诺依曼在代数技巧和集合论直观结合的特征。
1923年当冯·诺依曼还是苏黎世的大学生时,发表了超限序数的论文。文章第一句话就直率地声称“本文的目的是将康托的序数概念具体化、精确化”。他的关于序数的定义,已被普遍采用。
强烈企求探讨公理化是冯·诺依曼的愿望,大约从l925年到l929年,他的大多数文章都尝试着贯彻这种公理化精神,以至在理论物理研究中也如此。当时,他对集合论的表述处理,尤感不够形式化,在他1925年关于集合论公理系统的博士论文中,开始就说“本文的目的,是要给集合论以逻辑上无可非议的公理化论述”。
有趣的是,冯·诺依曼在论文中预感到任何一种形式的公理系统所具有的局限性,模糊地使人联想到后来由哥德尔证明的不完全性定理。对此文章,著名逻辑学家、公理集合论奠基人之一的弗兰克尔教授曾作过如下评价:“我不能坚持说我已把(文章的)一切理解了,但可以确有把握地说这是一件杰出的工作,并且透过他可以看到一位巨人”。
1928年冯·诺依曼发表了论文《集合论的公理化》,是对上述集合论的公理化处理。该系统十分简洁,它用第一型对象和第二型对象相应表示朴素集合论中的集合和集合的性质,用了一页多一点的纸就写好了系统的公理,它已足够建立朴素集合论的所有内容,并借此确立整个现代数学。
冯·诺依曼的系统给出了集合论的也许是第一个基础,所用的有限条公理,具有像初等几何那样简单的逻辑结构。冯·诺依曼从公理出发,巧妙地使用代数方法导出集合论中许多重要概念的能力简直叫人惊叹不已,所有这些也为他未来把兴趣落脚在计算机和“机械化”证明方面准备了条件。
20年代后期,冯·诺依曼参与了希尔伯特的元数学计划,发表过几篇证明部分算术公理无矛盾性的论文。l927年的论文《关于希尔伯特证明论》最为引人注目,它的主题是讨论如何把数学从矛盾中解脱出来。文章强调由希尔伯特等提出和发展的这个问题十分复杂,当时还未得到满意的解答。它还指出阿克曼排除矛盾的证明并不能在古典分析中实现。为此,冯·诺依曼对某个子系统作了严格的有限性证明。这离希尔伯特企求的最终解答似乎不远了。恰在此时,1930年哥德尔证明了不完全性定理。定理断言:在包含初等算术(或集合论)的无矛盾的形式系统中,系统的无矛盾性在系统内是不可证明的。至此,冯·诺依曼只能中止这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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