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管理论文有什么方向
农业管理论文有什么方向
摘要:文章简要介绍了现代农业的含义、发展现代农业的意义以及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农业人才情况,提出了从统筹协调管理体制,制定农村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依托高校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培养;依托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相关人才到农村贡献才智;建立并运作好农业专家人才数据库;出台相关政策吸引人才服务于农业农村等六方面,构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支撑体系。
引言
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与传统农业相比,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简而言之,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建设将作为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过程贯穿新农村建设的始终。发展现代农业,意味着给农业注入更多的现代理念和方式,更多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的素质、效率和竞争力。
1 福建省农业发展与农业农村人才的现状
1.1 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 简单地概括,我省农业发展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①特色农业发展迅速。水果、茶叶和食用菌占了相当的比重,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我省以发展特色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1100多个,参与农户达30多万户。②闽台农业合作深入拓展。近年来,我省闽台农业合作进一步扩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到福建全省。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全省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近2000个,引进台湾农业良种2500个,先进与实用技术800多项。③农村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较快。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销售收人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带动了40%以上的农户发展生产。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6000多个。④外向型农业持续增长。福建近年来积极利用对台优势和对外优势,着力在闽台农业合作、培育特色产业和优势品种、推广订单农业、引进涉农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寻求突破,外向型农业逐渐成形。⑤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产业化水平不高;产和销结合不紧密,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加工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落后行业指导和服务滞后。
1.2 我省农村农业人才的现状 2006年末,福建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1403.18万人,农村从业人员1220.6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7.0%。全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423.07万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5.71万个。农村劳动力呈现以下的分布特点:①农业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技术人员偏少。2006年末,全省农业从业人员613.87万人。按年龄分,20岁以下占3.0%,21-30岁占11.9%,31-40岁占25.4%,41-50岁占27.4%,51岁以上占32.2%;按文化程度分,文盲占9.5%,小学占51.6%,初中占34.4%,高中占4.1%,大专及以上占0.4%。农村从业人员将近60%在41岁以上,小学学历占了51.6%。农业技术人员9.24万人,占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1.5%。②年青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转移速度加快。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399.48万人。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及以下占16.2%;21-30岁占41.4%;31-40岁占26.3%;41-50岁占11.5%;50岁以上占4.7%。文盲占1.0%;小学文化程度占20.5%;初中文化程度占66.1%;高中文化程度占10.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2%。③农村劳动力集中在农作物种植业,而加工、营销等直接为农业服务的人才欠缺。2006年末,全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423.07万户,其中以农作物种植业经营户达到362.18万户,占85.6%。
2 发展现代农业及其人才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
根据福建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人才现状,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农村人才建设,构建农村人才体系。
2.1 统筹与协调管理体制,制定农村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把农村成人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对农村成人教育进行整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全方位铺开、全领域推进、各层次相互衔接、各类别相互沟通的农村教育体系;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利用农村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农业教育院校等的教师、校舍资源,健全和充实农村成人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好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创建与新农村相适应的新型多功能的农村成人教育示范基地。
2.2 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用引进农村师资队伍人才与利用高等农业院校师资力量结合的办法,完善农村农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高等农业教育横跨高等教育和农业,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和发展的特殊性,担负着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的双重使命,是农业智力的依托和培养基地。他们可以为农村成人教育培养、培训专业师资队伍,也可以送培下乡,成为农村成人教育的特聘兼职教师。
2.3 依托高校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培养。就我省而言,可以充分发挥福建农林大学农科、工科等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基础良好,教学经验丰富等优势条件,结合福建省地域特点、现代农业发展情况以及海峡西岸建设特点,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村适用技术人才和现代农业管理人才。
2.4 依托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相关人才到农村贡献才智。科技特派员制度由福建省南平市首创,“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是这一制度的高度概括。它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成功实践,是城市反哺农村、有效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生动体现,是政府公共资源应用于农村的重大措施。
作为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源地的福建省,自1999年开始逐步推广这一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努力,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管理体制上,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方合力推动;在工作部署上,围绕“三农”需要,全面综合服务;在工作方法上,注重力量整合,健全科技队伍;在激励机制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机制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服务农村农业中,取得显著成效,并日渐成为促使农民增收的催化剂,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我国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引起了国际机构和组织的极大关注,科技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IFAD)、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GTZ)日本国际办力事业团(JICA)等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了有效沟通与合作,为利用国外资源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福建也可发挥自己的优势,争取更多的海外资金参与科技特派员项目开发。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对科技特派员制度进行完善和延伸,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实践和持续发展,落实和提高科技特派员相应的待遇,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科技服务,取得合法报酬,以吸引更多的农业人才到农村贡献才智。
2.5 建立并运作好农业专家人才数据库。集中建立我省农业专家人才数据库,形成松散形的人才管理模式,掌握全省农业人才分布情况,根据农业技术问题,随时查找相应的农业专家为农村农民提供服务,使人才的使用处于流动的状态,提高人才利用效率,避免了人才资源浪费。
农业专家数据库的信息内容应包括专家的主要研究领域、技术专长以及研究成果,专家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和学术报告,专家承担及已完成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专家最新研究动态等。农业专家数据库是动态的,其建设内容随着各专家学者每项研究成果的获得以及论文的发表进行不断更新,从专家数据库中,可以随时了解各专家的最新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更好地应用于农村农业服务。
2.6 出台相关政策吸引人才服务于农业农村。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和其他种种原因,越来越多的知识人才积聚在城市,城市人才挤过独木桥,就业竞争空前激烈,人才浪费空前严重。城市人才相对过剩与乡村人才极度紧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政府部门可根据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人才需求,人才政策向农业农村倾斜,人才培养发展重心放在农业农村,人才配置农业农村倾斜,建立人才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导向机制。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发展为多下乡、长驻乡,扎根农村,扎实服务,帮助农村培训科技队伍,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和科技人员现场服务。着力营造乡镇村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解决好乡村人才的待遇、职称、工作条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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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学术堂的了解,农业论文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五种产业形式;狭义农业是指种植业.包括生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和绿肥等农作物的生产活动.
农业分布范围十分辽阔.地球表面除两极和沙漠外,几乎都可用于农业生产.在近1.31亿平方公里的实际陆地面积中,约11%是可耕地和多年生作物地,24%是草原和牧场,31%是森林和林地.海洋和内陆水域则是水产业生产的场所.农业自然资源的分布很不平衡.可耕地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北美、欧洲和大洋洲的经济发达国家为0.56公顷,而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仅为0.22公顷,其中亚洲仅0.16公顷(1984年).森林以欧洲和拉丁美洲的分布面积较大;草原面积则非洲居首位,亚洲其次;其中不同国家、地区之间也有很大差异.当代世界农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特征是高度的商业化、资本化、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工厂化、知识化、社会化、国际化交织在一起,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商品率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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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拷一篇,希望有用:浅谈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基层民主 摘要:本文认为,农业型乡镇层面上的矛盾根源于现行的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本文主张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的改革应符合国家治理和乡村社会发展的需要,方向应是通过渐进的体制内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建设.强化乡镇政府的有效性。 农业型乡镇是指以农业为主要产业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的乡镇。按照徐勇教授乡镇分治的观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应将农业型乡镇与工商型乡镇区别对待。这种区分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第一,两者的发展前景不同,路径选择也应存在差别。农业型乡镇的发展前景是小城镇。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逐渐加入工业社会,农村日渐萎缩,人地矛盾缓解,农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实现。工商型乡镇的发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市政体制。第二,两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别。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严重不足,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质疑,遑论其有效性;而工商业型乡镇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乡镇政府的无效及职能扭曲。 一、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现行财政体制下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严重不足 1994年建立的财政管理体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范围,加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权、钱。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过逐步深化省以下体制改革配套确定省以下政府间财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体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显进展,财权与事权划分模式出现了两相背离格局。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效仿中央层级集中财政收入,致使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同时乡镇政府基本事权并未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乡镇政府除了要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落实中央的政策执行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政绩驱动和追求可资支配的经济利益)。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严重制约了其作为能力。税费改革后,尤其是取消农业税以来,这种矛盾更为突出,以至于多数严重依赖地方税类的农业型乡镇财政沦为“吃饭财政”.仅能维持乡镇政府生存。 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不足可以有两种解释:绝对不足和相对不足。绝对不足是指财政自筹制度和农业税取消之后,乡镇财政收入减少.无法维持基本呈刚性的财政支出,乡镇行政缺乏效率。相对不足是指农业型乡镇有限的财政收入很大部分用于维持不断膨胀的庞大的乡镇行政机构,而用于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和执行上级任务所需资金相对不足。这就决定了解决农业型乡镇财政危机的两种途径:增加乡镇可支配财力或减少用于维持农业型乡镇政府运转的资金,相对增加用于履行其正常职能所需资源。后者是属于行政体制改革的范畴。 2.压力型行政体制下农业型乡镇的行政表现 在单一制和统一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下,乡镇政府作为县级政府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完成上级交待的各种任务。在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的压力下,乡镇政府不得不将大部分精力财力用于应付各种名目繁多的各项达标,如“普六”、“普九”、教育“双基,’达标、计生服务站达标、油路村村通、各种活动室达标等。这些事权的下放不仅导致了乡镇政府职能范围的扩大,而且直接推动了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膨胀。相应地,作为国家政权体系的基层组织,乡镇政府用于履行其正常职能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大为削弱。 另外,农业型乡镇政府往往表现出很强的自我扩张惯性,经常将权力伸展到职能之外,导致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扩张。它又表现出明显的“自我满足”、‘‘自我服务”的特性,致使行政行为具有追逐经济收益或财政收益的倾向。 二、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依据和出发点 作为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不应仅局限于解决乡镇层面上的矛盾和问题,还应符合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需要一个稳定发展的乡村社会,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正基于此。国家需要通过其基层政府的作为确保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及汲取资源的能力(包括合法性资源的维持与强化)。而乡村社会中农民最关注的价值是共同富裕,是对其基本权利的保障,以确保在现有贫富差距下人格的平等和尊严的维持。农业型乡镇的行政体制改革,需要一种宽宏的视角以考察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及职能定位。过分关注于乡镇政府层面上的矛盾,或许能够解决矛盾,但未必能够满足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农业型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以讨论。撤销乡镇政府或许可以解决乡镇层面上的某些矛盾,但并不能满足需要。此举与其说是政府对农民的解放,不如说是政府对农民的抛弃。伴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村的社会问题同时交还给农民。这种方案的实质是放任农民自治,但考察一下目前的社会形势和农村现实就会发现,这并不现实。 如果承认农业型乡镇政府具有存在的必要性,那么其必要性应该基于新的行政职能。换言之,农业型乡镇政府必须为其继续存在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基于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型乡镇政府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能:第一,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是乡镇基层政府存在的义理性基础。乡镇政府必须对其管辖领域内的公共事务负责,诸如治安、农村教育、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建设、社会救济、社区环境、卫生防疫等。第二,执行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履行基本管理职责。在单一制下,垂直的行政体制具有整合社会的功能。这种功能正是通过直接面向广阔的农村执行上级政府政策和指示的乡镇政府实现的。乡镇政府还必须履行其基本管理职责,如户口登记、救灾优抚、人口与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第三,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乡镇政府担负着繁杂的管理职责和任务,无力也不应为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但是乡镇政府应该介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分散的、个体的农民面对市场无疑处于绝对劣势的地位。根据奥尔森的理论,分散的农民实现自组织并不容易。农业型乡镇政府一方面可以推动乡村经济性自组织建设,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和资金技术支持。如果说乡村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依赖农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对抗大共同体(政府),]那么,在小共同体缺失而又亟需发展的时期,则需要基层政府与农民的联合应对市场并发展小共同体。第四,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通过规划等方式协调村际关系,协助解决农村社区公共事务。 综上所述,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应基于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应仅局限于解决乡镇政府层面的矛盾。农业型乡镇需要的是有效的有为的乡镇基层政府,而不是尽管成本低廉却缺乏效率的乡镇政府。 三、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1.渐进的体制内改革 实行渐进的体制内改革的前提是肯定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职能进行正确定位。乡镇政府只有具有了履行其职能的权力和能力时,才可以讨论其有效性。根据迈克尔曼的观点,政府权力可以区分为两类:专制权力和基本权力。专制权力是指政府精英“无须同国民社会群体进行正常的协商”就可以实施的权力。政府的专制权力以其强制程度和广泛性来衡量。“基本权力指的是政府实际上能够深人与国民社会并在整个管辖领域内合理地贯彻其政治决定的能力。”基本权力以有效性衡量。目前农业型乡镇政府的弊端就在于专制权力有余,而基本权力不足。到目前为止,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上是解决专制权力过多的问题。 渐进的体制内改革就是通过逐步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和行 政体制的弊端解决农业型乡镇的财政收支矛盾以及履行基本职能与政绩驱动之间的矛盾。这种方案的实质是优先解决乡镇政府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即建立有效的乡镇基层政府。这种选择方案主要基于以下认识,即农业型乡镇的主要矛盾不是农民与乡镇政府之间的矛盾,而是缺乏效率的乡镇政府与乡村社会对有效乡镇政府的迫切需要之间的矛盾农民需要强有力的基层政府保障其利益和权利,引导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物质的丰裕。 2.乡镇长直选 实行乡镇长直选,目前以四川省最为普遍和典型。直选乡镇长,大致经历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竞选、选民投票等程序,其实质等同于西方的现代民主。主张乡镇长直选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出于对乡镇基层吏治腐败的关切;二是认为民选政府更能带来公正,促进乡村社会发展。提倡乡镇基层民主,其实质是优先解决农业型乡镇专制权力过多的问题,并认为民主可以解决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只是一种产生政治家或决策者的程序。“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熊彼特看来,民主作为一种形式或程序,有其根本弱点:选举实质上是一种选票经营活动,不可避免选票的买卖;竞选斗争往往使处理公共事务的效率低下;选举不一定能够选出合格的政治家或决策者等。这些弱点在农业型乡镇层面上几乎具有普遍性。民主作为一种政治运作形式,并不能保证其运作结果必然有利于政治建设和社会公正。再者,农业型乡镇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源于乡镇政府的职能错位和权力缺乏物质资源的保障,即使实行乡镇长直选,民选乡镇长也无法冲破现行体制造成的限制,同样无所作为。推行乡镇基层民主,并不能解决农业型乡镇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并不能实现农业型乡镇政府的有效性。 如果一个政府不能履行基本的政府职能,那么无论它采取何种形式,它的人民都不可能从中受益。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使多数人的利益及其要求得到保障。如果它无法实现这一 目的,民主作为政府组织的形式就只成为形式本身,作为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手段也就失去其工具性价值。事实上,源于西方的民主需要特定的社会条件支持。诚如亨廷顿所说“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扎根于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念、亲历代议制度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这些要素也许可以在其它的文明中找到其中的一二个,但是作为总体,它们仅存在于西方之中。如果忽视这些构成要素,所得的民主可能只是一种形式。 尽管究竟民主是目的还是方法的争论从未间断,在乡镇层面上推行的“民主”具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且不论目前农业型乡镇实施直接选举的条件并不真正具备。即使实现西方式的选举,由于体制条件的限制,它使现代自由民主的实质表现得更为彻底,即“更换统治者”(亨廷顿语)。现行体制下搞基层民主务虚的成分很大,同时会把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权逐步转交到乡村社会新兴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手中。在当前的中国农村,这些精英只可能是两类人,一类是乡村社会中的富有者;一类是与上级政府关系密切或拥有其它社会资源或组织资源的人。这样的“民主”是否有利于促进公正、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是值得商榷的。更为重要的是,这远远背离了中国农民的需要。农民亟需的不是选票而是钞票,不是个人选举权利的短暂显示,而是对客观生活的经济保障。农民的不自由不平等更多地源于经济条件的限制。通过民主的形式去实现民主的真正内涵,这不仅难以实现,而且清楚地暴露了这种所谓的“民主”的虚假性。 纵观西方国家的民主化历程,可以看出,民主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阶级或阶层之间斗争和妥协的产物,其创始及发展的意义并不神圣,它只是社会历史发展中源于社会需要的一种制度产物。现代民主的实质是一种使妥协得以实现的制度性安排。民主之所以被推崇,是因为其发展适应并维持了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发展与和谐。西方的民主及其发展,其根本目的并非是为了保障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并非为了保障人民主权理念的实施。事实上,西方的自由民主对于保障人民主权在实质上是难以实现的。中国应根据目前的国情探索符合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民主形式。民主的内涵是崇高的,但民主的形式并不是唯一的。 事实上,政府的优劣并不在于选举权的普及程度,而在于政府能否对其公民的需求做出恰当回应,在于能否实现国家治理的目的和人民的福祉。笔者倒更为赞成李鹏程先生的观点,“从对价值民主概念的维护的思路,我们似乎应该重视民主的目的价值。如果一个社会的人民能够自由平等的享有福利的生活,而不去刻意追求‘政治参与’的自由与平等价值。也许正可以使得我们解放思想,设计出更能促进这个目的实现的治理方式。这应该是民主政治的真正价值之所在。” 综上所述,农业型乡镇的行政体制改革应符合国家治理和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基本方向应是强化乡镇政府的有效性。渐进的体制内改革或许不是最佳方案,确是风险成本最小的可控的可行方案。农村问题错综复杂,一次性解决根本问题是不可能的。农村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需要认清农业型乡镇政府的价值,需要审视讨论较为激进的改革方案。既然改革是个长期的过程,根据需要而改革是值得考虑和讨论的,这或许还不算是对理性的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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