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学院学报版面费
大连民族学院学报版面费
我们老师说检
谁知道大连民族学院的具体介绍和去年对黑龙江的招生的全部的系的分数
大连民族学院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的民族高等学校,也是全国唯一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的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以中央民族大学名义招生办学,1997年正式建校,1998年开始独立招生,是国内最年轻的民族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中国海滨名城大连市,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地段。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民族大学为目标,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全面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 三大战略,特别是近两年学校抢抓机遇、科学发展,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了新的飞跃。形成了“立足沿海、服务民族,应用为主、教育创新,质量立校、因材施教,团结和谐、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比较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在沿海开放地区发展高质量民族高等教育的创新之路。2006年4月8日,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大连民族学院,学校迎来了发展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正步入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大连民族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杨静仁、司马义·艾买提、布赫、费孝通、阿沛·阿旺晋美、赛福鼎·艾则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学校的发展建设都给予了悉心的关怀和指导。
大连民族学院占地72万平方米,校园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达6.1亿元。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设有33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文、理、法六大学科门类。
目前学校教职工总数为800多人,其中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1名,特聘教授、优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带头人4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0%左右,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25%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超过80%。实现了“骨干教师博士化,青年教师硕士化”,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2006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31所大学英语改革示范项目院校之一,成为委属院校唯一一所入选学校。2005年学校获得2项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位于全国民族院校第一位,辽宁省75所普通高校中并列第二位,2006年学校获得1项全国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并被确定为辽宁省生物技术紧缺人才培养与培训基地。目前学校已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2004年以来,我校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7项,位居全国民族院校第一位。2006年,我校“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实验室被确定为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评比总分位居全国民族院校第一位。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0369人,学生中有56个民族成份,使我校成为全国极少数拥有中华民族全部民族成分的高校之一;少数民族学生占65%左右。学校把提高各民族学生的培养质量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开放意识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针对各民族学生的实际,坚持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次教学,不断强化各民族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仅2006年我校大学生656人次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文体竞赛奖励,其中包括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1项,全国大学生工程制图竞赛一等奖2项,全国大学生“挑战杯”铜奖一项,在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我校学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捧得辽宁省“挑战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四年获得由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等联合授予的“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学校连续6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90%,位居全国民族院校第一位和辽宁省内高校前列。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新西兰等17所国(境)外大学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并签订了合作协议。
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党委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抢抓机遇、科学发展、内涵为主、积极拓展”的“二次创业”发展思路,在巩固十几年办学成果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发挥优势、凝炼特色、勤俭办学、艰苦奋斗,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增强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
现任领导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黎树斌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工作
蔡明德 院 长 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作、外事工作和发展规划工作
范圣第 副院长 科技工作,《学报》工作和民族研究工作
莫长顺 纪委书记 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工会工作、
机关党总支工作
张英福 副院长 计财工作、基建工作、图书工作、
新校区筹建工作
刘玉彬 副院长 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现代技术教育工作
创新教育工作
赵铸 副院长 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武装保卫工作、留学生工作、体育工作
王晓华 党 委
副书记 宣传统战工作、后勤管理工作、
民族干部培训工作、成人教育工作、
生活服务总公司、培训中心工作
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7-05-29 14:02:33
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1、院校全称:大连民族学院
2、学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3、办学性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2007年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要求
1、2007年招生计划
2007年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3120人,面向部分省、区招收预科生240人(含为吉林大学委托培养的预科生90名)。
2、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我校招收的本科生学制四年。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可直接升入本科学习,少数民族预科班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2)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用英语组织教学,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日语专业只招收英、日语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录取时,口试成绩是否计入总分以生源所在省的要求为准。
(3)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
(4)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5)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土木工程、经济学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三、录取规则
1、我校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条件下,优先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享受降分政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2、为保证我校录取考生的少数民族比例,我校在部分生源省份有民族比例要求,录取时将按民族比例要求进行录取,如少数民族生源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民族比例以各省公布为准。
3、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一般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艺术类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单独执行。
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面向全国招收150人。招生计划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分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的各省公布计划数为准。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1:4比例发放。详细情况参看《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
(2)开通招生咨询专线,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方式咨询录取结果。
(3)通过网络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五、奖学金种类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获得奖学金人次占学生总数50%以上,主要类别如下:
1、国家奖学金: 4000元/人
2、新生入学奖学金: 4000-500元/人
3、综合奖学金: 6000-700元/人.年
4、单项奖学金: 3500-300元/人.年
5、校外竞赛奖学金:2000-200元/人
6、社会资助奖学金:2000-200元/人
六、学费标准
大连民族学院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价发(2003)15号文件规定,2007年新生学费标准:预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3200元/年;会计学、经济学、旅游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4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行政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环境科学专业每生4200元/年;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日语、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每生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每生10000元/年。
七、毕业生待遇及就业情况
1、毕业学生合格者,由大连民族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我校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初次就业率已连续六年在90%以上。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邵老师 程老师
联系电话:(招生咨询专线)
87656065、87656067
电子信箱:
学校网址: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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