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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财务舞弊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06 23:10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论文

2019年4月30日, 康美药业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从而揭开了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 的面纱。其实,早在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就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此,康美药业的这份公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根据这份公告,康美药业披露了经过自查之后2017年年报存在如下会计差错:

(1)由于公司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业务款项时的会计处理存在错误,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少计641,073,222.34元;存货少计19,546,349,940.99元;在建工程少计631,600,108.35元;由于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309,821.45元。

(2)公司在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时存在错误,造成公司营业收入多计8,898,352,337.51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129,445.53元;公司在核算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存在错误,造成公司销售费用少计497,164,407.18元;财务费用少计228,239,962.83元。

(3)由于公司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业务款项时的会计处理存在错误,造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多计10,299,860,158.51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少计137,667,804.27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多计7,301,340,657.76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少计3,821,995,147.82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少计352,392,491.73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多计360,457,000.00元。

从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来看,货币资金多计299亿元, 增幅高达71% 。但是,通过其他科目的少计,尤其存货少计195亿元,最终总资产仅多计了34亿元,增幅仅为5%。

从对利润表的影响来看,营业收入多计89亿元, 增幅高达51% ;同时多计了77亿元营业成本, 增幅为7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变动对主营业务利润的影响为多计12亿元。同时,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少计了7亿元。总体上,会计处理使得营业利润总共多计了19亿元, 增幅高达68% ;净利润总共多计了20亿元, 增幅高达95% 。

从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来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了103亿元, 增幅为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了73亿元;这两项轧差30亿元。同时,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了38亿元。总体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多计了66亿元,调整前该科目为净流入18亿元,调整后变成净流出48亿元。

从上述影响来看,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主要目标是 增加净利润、美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深陷「巨额财物造假」风波中的康美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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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市公司,其他公司的财务数据一般都不公开,那是企业商业秘密,基本没有可以获取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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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康美药业


2018年底,证监会发现上市公司康美药业涉嫌财务造假,随即立案调查。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案调查进展,确定康美药业2016--2018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中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康美药业累计虚增货币资金超过886.80亿元;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康美药业虚增固定资产11.89亿元,虚增在建工程4.01亿元,虚增投资性房地产20.15亿元;。2019年8月16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正式通告了康美药业虚增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等不法行径,属于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同日深夜,康美药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是我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财务造假案,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政府监管、追责体系的强化与完善影响深远。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是有预谋的长期行为,其财务造假行为必然会留下痕迹,从以下几个方面辨别财务造假:

1.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过高。

2.存贷双高。存贷双高问题是康美药业最受公众质疑的地方之一,存贷双高是指一家公司同时拥有高额的银行存款和银行贷款金额,公司一方面需要支付高额的贷款利息,另一方面银行账户上却拥有大量的可用资金。资金利用率低,是对公司资金的巨大浪费,与正常的公司经营逻辑不符。根据康美药业2018年半年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99亿元,同时各种有息负债高达347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9%和104%。在利息支出方面,康美药业2018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5.92亿元,利息支出高达8亿元,占比31%。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40.95亿元,利息支出为12.18亿元,占比30%。存贷双高和高额利息支出现象已持续多年,其必要性与合理性让人怀疑。

3.经营现金流不足。康美药业另外一个令人诟病的问题就是公司的净现金流量远低于公司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足。净现比是评价经营现金流量的常用指标,净现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反映了企业赚一元钱的利润,会给企业带来多少现金的流入,通常来说,企业的净现比会大于1。反观康美药业财务报表调整前的财务数据,康美药业从2010年至2018年上半年,净利润总额为201.08亿元,而累计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却仅有94.65亿元,净现比为47.1%,即公司每取得1元的净利润,产生的现金流入只有0.47元,远低于正常水平。当然,整个中药行业的经营现金流量普遍较低,但与同行业其他主要的医药企业相比,康美药业的净现比仍处于末端,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康美药业经营现金流不足的现象让人难以理解。

4.毛利率异常。在一个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中,企业能获取的利润率会与行业特征相符。

无视经济波动,与市场变化关联性不大,持续稳定的毛利率、超额毛利率、较高毛利率或是极低毛利率的出现,需要引起我们的警觉。根据康美药业财务报表未调整前的2018年半年报,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8.03亿元,毛利率高达26%,虽然整个中药行业毛利率都比较高,但康美药业连续多年毛利率都超过24%,远超常规行业的毛利率水平,让人惊叹的同时,也让人疑

紫鑫药业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引导语:紫鑫药业因人参业务创造了惊人的业绩,后经上海证券报调研结果披露。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紫鑫药业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案例背景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现代中药和中药现代化为目标,在致力于药品研究与新产品开发的同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在采购供应、组织生产、药品检验、技术创新、 营销 网络和 人力资源 开发等方面实现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制药价值链。

2007年上市之初紫鑫药业本来经营中成药,在2010年吉林推出人参产业规划时,它转而经营人参生意。当其携三十余亿元巨资进入人参收购市场后,当地人参价格应声而涨。2010年,紫鑫药业因其涉足人参业务创造了惊人的业绩。2010年实现营收6.4亿元,同比增长151%,实现净利1.73亿元,同比大增184%。2011年上半年,紫鑫药业半年报披露,实现营收3.7亿元,净利1.11亿元,同比增长226% 和325%,相应的是其股价一路飙升。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一年多时间暴涨了300%,其间,公司成功高价增发股票,再融资10亿元。与此同时,从2011年8月份至今,紫鑫药业被媒体广泛报道造假问题,各种举报材料被送至地方至中央的十多个部门,实际控制人郭春生也因此心脏病突发,从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置上退到幕后,省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并被实施监视居住。紫鑫药业究竟怎么了?

二、舞弊动机

在2010年进军人参产业之前,紫鑫药业主营产品为四妙丸、活血通脉片、醒脑再造胶囊等医药产品。而在业内分析人士看来,紫鑫药业虽然产品丰富,但

单品种的销售规模较小,没有具有绝对优势的拳头产品,大部分产品都面临着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公司上市后的2008年、2009年业绩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态势,净利润大多在五六千万左右徘徊。然而,就在2010年通过大规模人参贸易后,人参业务旋即成为公司核心产业。2010年人参系列产品收入高达3.6亿元,成为第一大营收来源,公司全年净利润也因人参业务而骤增至1.73亿元,人参业务贡献79%的净利润。而在身披“人参”概念之后,紫鑫药业股价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一路上扬。在此背景下,郭氏家族所持紫鑫药业股权的账面财富也呈几何方式倍增,而这或是郭氏家族运作人参概念的最直接动力。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郭春生,在股价上涨之下也获得了数千万的浮盈。

综上,为实现顺利定向增发、大股东高价解禁、股权高价套现等目标,郭氏家族选择在2010年运作紫鑫药业人参概念,虚构业绩。

三、紫鑫药业财务舞弊手段

1、虚拟资产——人参购入价存疑

表1 总资产表

根据紫鑫药业2011年年报中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指出:“报告期内紫鑫药业购入野山参8299.75克,财务报表列报金额136439000.00元,其中91439000元的野山参未取得采购发票,占期末资产总额的3.28%,由于此部分野山参未获取合规入账凭证,加之野山参货品的特殊性,目前尚未形成公开的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亦无价值认定权威机构或部门,因此我们无法判定公司对该等存货认定的恰当性。”

按照紫鑫药业财报列报的采购数量和金额,该公司采购的野山参均价为16439元/克。而据全国最大的山参交易市场吉林省集安市清河人参交易市场提供的信息,经过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过的一等野山参成交价基本为:

表2 野山参成交价

而在清河人参交易市场上交易的普遍为10~20年的移山参、林下参和30~40年的野山参。80~90年野山参极为稀有,基本上是处于“无价无市”的状况。其中,15年左右的移山参成交价一般仅为200元/克。因此,接近2万元/克的野山参是非常罕见的,紫鑫公司一下子就能购进8000多克,这部分野山参存货的真实性有待商榷。

由此看来紫鑫药业有在2011年年报中虚增存货,虚拟资产之嫌。

2、虚增收入,降低成本

报道中称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畸高,公司连续正增长的净利润背后,却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由净流入变为净流出。

2009~2013年,公司的净利润和现金流量分别为:

表3 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

如果仅从净利润情况来看,紫鑫药业可算得上一家发展良好的公司。然而,在连续正增长的净利润背后,却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由净流入变为净流出。 与此同时,则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畸高。

表4 应收账款与存货

由此可见,紫鑫药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的经营活动现金

净流量为负,而净利润为正。导致亏了现金却赚了利润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应收账款和存货大幅度增加,存在高估赊销收入而低估销售成本的可能性。

3、利润的随意操纵

据紫鑫药业2012年2月23日201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预计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亿元。然而,两个月之后的4月26日,公司披露的2011年年报显示,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17亿元。两份报表同一项目前后竟然出现了近5000万的差额。5月16日,紫鑫药业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深交所认定紫鑫药业2011年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说明:(1)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对公司销售客户走访过程中,注意到其中一个客户尚未完成公司对其销售的产品验收的工作,而根据公司与该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对方完成产品的验收入库,才能确认产品归属权的转移。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在2011年未确认该笔收入,此笔收入已确认到2012年第二季度。此项差异导致调减利润2,267万元。(2)根据会计师的意见将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收到的财政基建项目补助款从“营业外收入”科目调整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影响2011年度利润500万元。(3)其他差异为会计师与公司财务部门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确认时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

表5 利润表数据摘要

由此看来紫鑫药业的这种行为就是对利润的随意操纵,在业绩快报中增加利润目的是可能为了提升股价等。

4、纳税额与利润的非对应

2009~2013年,紫鑫药业利润总额和相应各期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表6 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

据此计算,2009~2013年,紫鑫药业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比率分别为12.72%、0.87%、6.66%、6.93%、0.68%、1.89%。而同行业的康美药业这一数据分别则为13.83%、14.13%、14.84%、14.84%、15.07%。

据紫鑫药业年报披露,公司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并曾获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然而紫鑫药业2010年进军人参产业后,跟同行业的康美药业相比,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比率明显偏低,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因为康美药业也是人参“药食同源”试点企业,也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另外,将绿大地、超大现代、紫鑫药业的财报放在一起比较,就会发现这些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营业收入很高,利润很好,但是纳税额和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都比同行业其他企业低很多。并且,都存在税务数据变化幅度惊人、现金流量表不太好看的特点。

至于纳税额和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偏低的合理解释是目前制造业的利润率普遍偏低,但也有些企业通过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来转移利润。对于这些公司而言,关联企业存在的两大意义就是相互开票虚增收入和转移利润少纳税。

四、紫鑫药业关联交易

讲到关联企业,这就不得不说一说紫鑫药业的一些关联方内部交易了,所有上述的四项财务舞弊现象背后是巨大的自买自卖和虚假交易。

紫鑫药业是通过一套完整的内部交易链条,在人参交易的上中下各个环节均被董事长郭春生家族及其关联方所牢牢把控,上市公司以及大股东可以自由调节紫鑫药业的营收规模以及利润分成情况,支撑其业绩高增长的背后是巨大的自买自卖和虚假交易。

1、紫鑫药业的控制权

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郭春生通过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康平投资) 持有紫鑫药业47.37%的股份,市值2.68 亿元,第二大流通股股东仲维光持股7.5%,市值4245万元,此人与郭春生为表兄弟关系。如图所示,郭春生通过其妻子关立影、母亲仲桂兰、妹妹郭春红、侄儿郭权等亲属关系持有了第一控股股东康平投资77.85% 的股份,实际直接控制了紫鑫药业。时至今日,这也成为紫鑫药业涉嫌关联交易的历史因素。

隐瞒关联交易,进行体内自买自卖。以下揭示前三大客户的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客户——四川平大生物:已是紫鑫药业影子公司,采购能力与经营情况严重不匹配。紫鑫药业2010 年年报显示,四川平大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第一大客户,共采购了7068.58 万元产品,占全部营收的11%。同时,从应收账款余额披露情况看,平大生物没有上榜,说明其7000 多万元采购款应基本全额付清。作为2010 年突然现身的第一大客户,平大生物到底采购了紫鑫药业什么产品?如此大宗采购,平大生物是否有能力支付?有没有能力加工?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平大生物总资产9716 万元,所有者权益4604 万元,2010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11 万元,净利润279.6 万元。且主营产品为何首乌茶,无需购买7000 多万元人参作为原材料。据记者调查,四川平大生物原负责人谢永林已退居二位,该公司已由长春资本名义控股,实际受控于紫鑫药业。

第二大客户——千草药业:被紫鑫药业隐匿的孙公司。2010 年年报披露,亳州千草药业饮品厂是紫鑫药业第二大客户,为其贡献营收6890.6 万元,占总营收10.73%。多方调查核实后发现,这家公司第一大股东竟是紫鑫药业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也就是说,亳州千草药业饮品厂实际上是紫鑫药业孙公司。将孙公司列为第二大客户,且刻意隐瞒如此赤裸的关联关系,紫鑫药业可谓用心良苦。

第三大客户——吉林正德药业:紫鑫药业大股东隐现其中。吉林正德药业作为紫鑫药业第三大客户,贡献6113 万元营业收入。前身为“延边格润日化”,设立时股东是吉林紫鑫图们药业和日本自然人岩佐丽子。资料显示,延边格润日化所有高管均与紫鑫药业存在一定关联。成立之初,其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为仲维光, 2007 年紫鑫药业上市招股书所述,仲维光为紫鑫药业股东,与其董事长郭春生为表兄弟关系,后变更为郭春林,与郭春生同一家族。此外,延边格润日化董事崔正哲和总经理孙培刚均来自吉林紫鑫图们药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郭学伟则来自紫鑫药业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由此可见,吉林正德药业当时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郭春生。

除上述前三大客户之外,通化立发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第四大客户) 、通化文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第五大客户) 等紫鑫药业多家客户公司的注册时间、地点、注册资本甚至员工人数均惊人相似。

3、上游客户—延边系

除下游客户外,给紫鑫药业提供参源的上游客户———“延边嘉益”、“延边耀宇”、“延边欣鑫”、“延边劲辉”这4 家人参贸易公司也具有高度相关性: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公司住所都相同,甚至连集中迁址的时间也出奇统一, 均成立于2010 年4 月23 日,经营范围同为“人参及人参粗加工”,最初的住所也均在延边州新兴工业集中区。巧合的是,在2010年11 月24 日,延边耀宇、延边欣鑫、延边劲辉同一时间将住所由延边州新兴工业集中区集体外迁散至外地,形式上成为各自独立的贸易企业。

五、舞弊方法分析

紫鑫药业通过延边系、通化系公司控制公司上下游交易。仅通过杨录军、郭春辉所掌控的“延边系”、“通化系”,便可简单还原其中的操作路径。参照紫鑫药业2010 年年报,公司去年曾提前预付延边嘉益、延边耀宇、延边欣鑫、延边劲辉合计高达2 亿元的采购款,由于上述四公司与通化系公司均由同一集团控制,那么其便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即可将钱款通过各种渠道转至通化系公司,再由通化系公司收购紫鑫药业人参产品,相关款项也再度流入由郭春生掌控的紫鑫药业,一条完整的内部交易链条就此形成。由于上、中、下游均为郭氏家族控制,那么其可以自由调节营收规模乃至盈利大小。

图2紫鑫药业业务循环图

一言蔽之,紫鑫药业的舞弊手法为:注册空壳公司、通过隐蔽的关联交易虚构业绩,实质为进行体内自买自卖。

六、我国会计财务做假的解决对策

1、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至关重要的,一个会计人员不能单单有超强的会计技能水平,而没有职业道德。若会计人员诚实、谨慎的对待自己的工作,就会如实向相关的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本单位的财务信息。虚假的会计信息会让市场变得混乱,经济业务也复杂。在巩固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的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从而提高会计人员在技能方面的进步,以及诚实守信方面加强认识。

2、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基础,要严禁公司中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让投资者融入到企业管理中去,同时董事会人员要行使自己的权利,真实的了解公司的运作及经营、财务状况。股东们有权利通过董事会,根据自己的合理判断,做出对公司有利并且合法的决定。同时,不能忽视公司的规章制度,要人人遵守,否则就会使得公司的管理很混乱,没有一个标准。股东们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配合,充分交流,共同实现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3、加强 注册会计师 的审计监督

注册会计师应该对受委托的企业进行公正、客观、真实、依法的审计,对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事务所应该负责任的,并真实的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在遇到虚假的财务报告的时候,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我们应该加强对会计师审计的监督,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加强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

造假与处理的工作力度不能相平衡,使得企业没有更多的重视,导致众多企业仍不断地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该提高处罚力度、把控企业在市场中的进出等更能够使得各大企业对会计信息失真提高警惕性。同时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法律,让企业在会计信息的处理方面能够重视,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5、加强会计法规,法律的完善

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过多真空地带,这都成为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的切入点。因此,对于这些有漏洞的真空地带,相关部门要尽快调整和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制度,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把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原则作为首要目标。此外我们应当随时关注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及时更新现有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目前,我国颁布了统一的会计制度,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也有相关的政策法规,这对上市公司对外公示会计信息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同时,企业及上市会计准则体系要加速构建。因为,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产生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会计实务,在公司的日常会计实务中,如何通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一套程序去处理会计信息,都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去执行。同时,会计准则提出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康美药业会计造假,那分析他之前数据的文章还有学术意义吗?

康美药业的会计造假,如果要分析他的真实的业务情况已经是没有意义了。
但其实我们可以反过来想,怎么样从他的数据里面来发现一些不可靠的,或者一些不合常理的事情,这也是给我们一种提高甄别财务报表真假的一种机会。譬如可以分析他的业务增长率,拿来跟行业的数据来对比。或者它的货币持有量与行业其他水平的对比上来找出不合理的地方。

全国首例!康美药业3年造假约300亿元,会给该集团造成多大影响?

康美药业这种做法肯定会给集团带来股市上的波动,同时也会面临各部门之间的调查以及相应的处罚。

对于一家企业来讲,我们看重的不仅仅是他对社会做出的一些贡献,更重要的还是在于本身要具备良好的经营模式,不应该以牺牲大众的目的来获取更多的利益,这样的话不仅给自身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从而触碰法律的红线。

对于康美药业可能大家也都非常的清楚,在2002年进行上市,起初它的市值接近上千亿。而且在巅峰时期康美药业,它的市值也是急剧上升,可以说在当时是稳住医药板块的头把交易。

但是就这样的药业龙头却在短时间内急剧下滑,从最初的巅峰时期到现今的坠落。在最早2018年的时候,康美药业在股市上突然暴跌。

这对于很多股民来讲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打击,所以在之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康美的市值可以说跌落腰斩的情况。直到今年康美是指仅只剩下100多亿,可想而知这期间的股市跌落是有多大的变化?

其实在早几年,康美药业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了相应的规定,被证监会也进行了相应的立案调查。在财务造假的试验过程当中,就逐渐暴露出一些伪造现象。

同时在2019年证监会在调查的过程当中就宣称康美药业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的虚假情况。

与此同时,在2016年的时候,虚增的货币资金高达200多亿,如此大的造假情况也导致康美药业成为史上最大规模的造假案。

所以证监会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实际的控制人进行了调查,同时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在这个时候的康美药业,它的经营状况以及股价肯定会受到很严重的影响,甚至是史上最恶劣的负面影响。

在康美药业的案例当中,其实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有组织的实施财务造假,就这一点来看证监会在调查的过程当中也发现了很多财务报告的漏洞。

所以这种做法也在很大的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而且在2016年到2018年这三年期间,康美药业是在进行长时间的预谋、组织、规划来实施财务造假涉嫌造假的金额高达300多亿,可想而知这一笔金额是相当的巨大。

而且从整个集团的运作来看,它的持续时间是非常长的,性质也是特别的严重,也破坏了正常的资本市场。所以证监会在进行调查的过程当中也对康美药业进行了很严厉的把控。

就在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严厉的处罚时,康美集团的领导层也进行了预告的更正公告,在这部公告发布之后二天它的股市也在急剧的下降市值蒸发达到日亏损几十亿。

同时康美集团的负责人称此次业绩的修正原因,最主要的是受到疫情的影响,并没有涉嫌相应的违规操作,但是在很多时候对于大部分的投资者来讲,

其实心里已有一杆天秤,知道具体是因为什么导致的。

所以此公告一出,上交所也发出了相应的询函,要求康美集团针对此次的减值迹象说出具体的时间,同时也要求相应的部门作出合理性的审查。

所以在此次的康美事件当中,对于那些投资者来讲,损害也是非常大的,大部分的投资者也都纷纷撤资。

结语。

对于这样的一起事件,可能很多人也会觉得这是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没错,个人觉得在康韦药业的案例当中。

无论是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很深远的意义,这也是国家资本市场的一个良好性监督,对那些违反相应规定的集团实施零容忍的态度。

不管曾经做出了哪些优秀的事件,只要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切实的保护好投资者的权益,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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