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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论文1500字左右

发布时间:2023-12-09 14:28

新闻论文1500字左右

最近一段时间,令人关注的是农民工返乡的新闻。 

据安徽媒体11月30日的消息,该省已有40万农民工提前返乡,占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的3.6%。这是继劳务输出大省江西之后,又一个能具体报出返乡农民工确切数字的省份。此前,江西省的相关报告称,该省共有30万农民工返乡。 

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有关企业倒闭、农民工返乡的传言不绝于耳,但是,很多传言中的数字很快又遭到质疑。这提醒我们,应对金融危机,最基础、最迫切的工作是掌握准确的、动态的信息,以备决策部门提出相应对策。当然,农民工分散而流动性较强,信息搜集有相当难度,稍有滞后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地方政府应该密切关注相关动态。江西、安徽两省能及时掌握较确切的信息,实属难能可贵。 

提及“农民工返乡”,许多报道多呈紧张情绪。然而,值得分析的是,大批农民工提前返乡,虽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事,但具体情况却需分别对待。

从产业布局来看。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向来就是产业状况的风向标。改革开放30年,大批农村劳动力向东南沿海转移,是因为珠三角、长三角外向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兴起。而现在,在人民币升值、汇率变动、金融危机等因素的作用下,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挤压,一些企业关停并转在所难免。在这样的前提下,歇业的农民工返回家乡,不失为一种选择。可以说,这一次劳动力的返乡休养,或许就是为下一次产业的升级积蓄能量,当然前提是相关地方和部门能积极引导,及早制定培训计划。 

从农民工的实际情况看。据分析,提前返乡的农民工有几种情况:一是认为当前在城里呆着收入不高,与城市生活相比,回乡生活的成本可能更低,无奈只好回家等待机会。二是国家一系列政策对农村的倾斜,让他们感觉在家乡也可能存在发展的机会。从实际看,这两种情况也不无道理。农民工从农村向沿海转移,是基于一个前提:城市有足够的就业空间。如果这个就业的空间缩小或是投入产出比不合算了,农民工自然有权作出去留的决定。 

劳动力的使用随产业的波动而波动,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只是这样一个波动来得太突然,我们一时还不能适应。在经历了长时间、大规模农民工由西向东的转移,不久前才遇上“用工荒”,当这一难题尚未解决之时,我们又猝不及防地要面对大量农民工下岗返乡潮。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虽然看似深不可测并难以驾驭,其实仍有迹可循。返乡潮的提前出现,不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经济转向的讯号,更是一个需要直接面对并解决的现实经济现象——事实上,我们早就该关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了,现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契机…… 

大批农民工返乡,让我们得以再次思考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富余劳动力如何使用,并进行新的探索。各地各部门已经开始行动了。江西、安徽、湖北等地引导农民工到省内企业工作,并进行培训;教育部也发出通知,让职业学校培训返乡农民工。这些应对的措施都是积极的。如果行之有效,不失为转“危”为“机”的新契机

大学新闻论文2000字范文

  一、引言
  人是意识能动的主体,是实践的存在。人类通过社会实践不断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各种条件,从而实现自己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作为人类实践活动之一的媒体也应该体现人的真正存在,媒体自由作为一种理念,是指媒体的行为不受外在力量的强迫压制,出于本心而采取的行动。自由精神是媒体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自由出版物的实质,是自由所具有的应用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梁启超也曾说:“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此三大自由者,实惟一切文明之母,而近世种种现象皆其子孙也。”
  媒体自由理念的形成,是和人的本质相吻合的。媒体自由,体现了媒体工作者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内在于自由理念之中的价值合理性与伦理道德责任渐被人们忽视,取而代之的是工具价值渐备受推崇。在当今社会转型阶段,为经济利益所驱使的媒体,忘记甚至抛弃自身的伦理道德责任,背离了真实的媒体自由,由此新闻伦理道德的命题摆到了我们的面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重申媒体自由的伦理意蕴,重构真正的媒体自由。
  二、媒体自由失范表现
  媒体自由,象征着媒体主体独立地位的获得。鉴于此,任一媒体都要“自由地、平等地、公开地和无所畏惧地服务于全体人民”,但是媒体组织及工作者,不能假借“自由”名义来侵犯被报道者的权益。时下,某些媒体组织及人士为经济利益所诱惑、征服、驱使,背弃自由的初衷,媒体自由已经不再坚持原真意义上的自由价值取向,已经出现失范现象。
  1.人生价值观引导背离
  在市场理念的指导下,媒体自由迅速扩张,其价值导向也出现背离现象。无所顾忌地追求“娱乐化”、“刺激性”,追求把新闻事件做得所谓“好玩”的倾向。有舆论导向功能的媒体应该引导人们关注并反思社会现实问题,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端正人生目的,积极探寻人生价值,这样媒体在价值导向上才避免走向媚俗与庸俗。媒体在自由理念的这一外衣下,变成了一个“自由”的媒体,成了一个只能满足受众感官刺激的工具,缺乏思想内涵与审美品位,“真、善、美”从精神家园的高峰堕落为看得见的感官刺激享受。再有,刺激、好玩的信息也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道德发展。珀杜大学研究生格伦·斯帕克斯也认为,电视暴力使社会失调,尤其是儿童中的失调成为可能。霍勒斯·格里利撰文批评传媒娱乐化的反面教化:“《便士报》热衷于蛰伏在社会内部恶魔般的欲望煽动点火,他们也许不会被指责犯有谋杀罪。但是,他们的的确确是犯了制造谋杀者这种更恶劣的罪行。”一些媒体逐渐失去了道义评判能力及社会责任感,因此饱受社会批评。有的媒体打着“受众有这个需求”的招牌,为所欲为,以此做文章来招徕受众,吸引眼球,提高关注度和收视率,很不道德。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失去了同情心、责任心、道德心,让有良知、有道德责任感的民众很是反感。其实,“一个职业化组织,当然是以为公众服务为趋向。这种‘服务’,不能以专门组织自己利益为基础,但也不是自己的‘顾客’要什么就给什么,而是基于他们的需要。”伦理道德要求媒体对受众合情合理的需求要满足,不合情不合理的需求绝不能迎合,还要做好批评和引导的工作。所以,媒体应本着为民众负责的态度,绝不能忽视它对民众的教化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对于新闻机构和从业者,要记住的是,对媒体职业要有最诚挚的道德责任感和合乎伦理的媒体事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媒体事业。在商业气息浓厚的社会,媒体工作者既要有对职业的忠诚度,也要有提高的自身素养自觉强化新闻伦理道德的理念,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伦理选择对社会、对他人、对受众的重要意义所在。
  2.媒体权力营私
  自由的媒体是民意和官方的双向代言人,可以代表民意说话,也可以代表政府发言,媒体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使得媒体具有非常大的话语权,为此需要有效监督,否则可能变成一种腐败权力,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某些媒体机构及从业者把媒体当成他们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于是以公共话语权寻租的活动也出现了。
  (1)商业广告盛行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媒体被推向市场,于是许多媒体认为自己面临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两难抉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媒体在运营方式方法上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商业化取向,这也是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是某些媒体的做法值得商榷,比如商业广告的盛行。商业广告是广告主支付给媒体一定数额的金钱,为达到招揽大众、吸引大众的目的,或提高自己品牌的知名度、或扩大自己品牌的影响力,借助依附媒体以吸引尽可能多地消费者来购买自己的产品。可以说商业广告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在电视剧中插播,在某一档节目中插播,尤其是收视率高的节目或作品之中广告更是泛滥成灾,在商业广告中,广告主对某些特定时段的节目编排有很强的影响力。“商业广告的大显身手表明,大众传播媒介已经找好了买主,顺利实现了收大于支的经济循环”。媒体为了巨额的广告费,受经济利益所驱使,甘愿去媚俗,甚至造假,比如前段时间某些卫视为某品牌瘦身机做宣传,瘦身机通过甩掉身上多余脂肪,从而达到瘦身效果,后经专家证实瘦身机瘦身不但不可能,而且还有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伤害。
  (2)虚假新闻不断
  伴随着媒体逐渐走向市场,有偿新闻、甚至虚假新闻也应运而生。目前有偿新闻的主要表现是电台、电视台将时段或报纸,杂志将版面按照行业标准核算成具体数额与个人或组织集团进行交易。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媒体工作者收受了他人钱财唱赞歌编写虚假报道的事情,或者以曝光对他人不利的真相要挟勒索钱财,得逞后便厚颜无耻地颠倒黑白。虚假新闻,表现形式为与事实严重不符,无中生有、随意捏造,其本质是一种肮脏的钱权交易,是媒体话语权与他人利益的一种交换。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新闻伦理道德的严重缺失,已不是他个人的问题,由于媒体的影响力之大,对社会、对他人、对受众会产生广泛的不良影响,鉴于此,媒体工作人员要把好传播新闻信息时的伦理道德“关”,由此媒体从业人员“新闻伦理道德”的养成教育问题也进入有识之士的视线,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媒体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滥用自由权利,为话语权力寻租,极大地损害了自己的形象,抛弃了自由理念所赋予的道德责任,无形中也侵害了广大受众的利益,这社会上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应当说这是媒体自由进步的副作用。殊不知,媒体的这种话语权来源于民众,这一桂冠是民众授予的,是民众把自己的知情权、说话权等集中起来,交付给媒体。鉴于此,媒体更应有以事实为根据来说话,遵守诚信原则,表达代言民意、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
  3.人文关怀失位
  新闻媒体在“人文关怀”正日渐向“受众本位”回归的这一过程中,滑向了媚俗的边缘。在媒体眼中,重要的不是人们的心理状况、行为处境及价值取向引起的社会反思,而是事件本身可能带来可以炒作的猛料,以提高点击率或收视率或关注度。炒作、恶搞、有的甚至超出了道德底线,触及了法律问题,这也增加了群众对媒体的不满意度。在过度的不着边际的炒作、恶搞中,相当一部分媒体失去了应有的社会良知及对人应有的尊重与关心。媒体声称张扬人文关怀,但又总在自觉不自觉中伤害了许多善良、无助和受害的人。媒体过于关注和满足大众需求,而对社会弱势、边缘人群缺乏关注,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边缘群体的边缘化与弱势化。所以,对于大众媒体而言,真正的人文关怀不仅是以受众为本位,而更应当以对受众,尤其是社会的困难群体、边缘群体的人生终极关怀为最终目的,这是真正的媒体自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的应然内涵。
  三、媒体自由理念重构
  实际上媒体自由是有伦理的限度的。但现实社会中的媒体自由已经背离它的最初价值意义,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鉴于此,需要重构媒体自由理念。
  1.客观原则
  任何时候,客观是媒体机构及工作者坚持的首要伦理原则,也是媒体的生命所在。对于新闻媒体而言,客观,即是实事求是。梁启超《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说:“西哲有言:‘报馆者现代之史记也。’故治此业者不可不有史家之精神。史家之精神何?鉴既往,示将来,导国民以进化之途径者也。故史家必有主管客观二界,作报者亦然。政府人民所演之近事,本国外国所发之现象,报之客观也;比近事、察现象而思所以抽绎之,发明之,以利国民,报之主观也……主观之所怀抱,万有不齐,而要之以向导国民为目的者,则在史家谓之良史,在报界谓之良报。”当今社会,媒体故意歪曲事实甚至隐瞒事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不满。李大钊曾说新闻是现在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所以在新闻报道方面,严格说来媒体组织与媒体从业者都必须具有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近几年,每年都评出“十大假新闻”,可见“虚假”性的严重程度。“虚假新闻”的存在,不仅是新闻界之耻,更是整个社会之辱,损害了新闻的基本价值与信誉。著名人士克伊尔安说:“新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价值载体。假定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施加其基本的价值预判于其中,任何一个事件都将成为由各种不同的术语重新描述的作品。因此,为了压过其他媒体以确保独家报道而寻求某种对消息的‘合理的更正’是毫无意义的。”从媒体伦理的角度而言,它要求工作者必须学会发现真相、还原真相。可以看出,客观公正报道事实与有偿虚假报道,本质上是势不两立不相容的。但是这一原则的坚持,这关键取决于媒体机构及媒体工作者的道德抉择,因此,媒体机构及工作者的道德责任愈发显得重要。
  2.正义原则
  “正义”是一个复合词,是由“正直”与“义气”两词组合而成。“正义”是华夏文化流传千载不衰的正统思想,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髓。源远流长的华夏文化传统认为正直是为人必备之本,义气是为人必守之节。正义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是相对邪恶而言的,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能否秉持正义和公道,是媒体能否获得支持的关键所在,也是媒体的又一原则,。媒体应当充当代表最广大人民的社会舆论的工具。马克思说:“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会完全萎靡不振。”“揭发招摇撞骗的职责,在我看来是报刊的首要职责”。媒体要发挥自己的“手术刀”功能,勇敢地时时解剖社会疮痂,以捍卫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好的秩序,为人类的和谐幸福追求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3.仁爱原则
  孔子首倡“仁者爱人”,孟子继承和发扬孔子的这一思想,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强调“不忍人”的恻隐之心是一个正常社会人所当具有的德性与品行,当然对于媒体机构及其从业者而言,这更是他们做人的道德准则。媒体追求自由,但是也有边界,所以任何媒体机构不能以“自由”的名义侵犯被报道者的权益,比如对于公众人物也要手下留情,给予他们一定的私人空间,要掌握适度原则,不要侵犯隐私。某明星夫妇之女先天性唇腭裂,部分不良媒体争相高价购买该女囡的照片,有些网站甚至用其他同病女婴的照片以假乱真,来提高自己的点击率,媒体的这种行为根本无恻隐可言,无仁爱可言,深深地刺痛了做父母的心。再如在报道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时候,要保护他们的隐私,维护他们的尊严,不能以自由名义无视被报道者的自尊,侵犯被报道者的利益,也不能含沙射影。比如曾有过媒体记者对于一个举报者做采访报道,本来答应被采访者不会泄露其任何信息,谁知采访稿见诸报端之后,被采访者的姓名、住址一应俱全,结果被采访者为了逃避打击报复,只能背井离乡,一家人过着离散不能团圆的日子。媒体的初衷本是要揭露非法和黑暗、保护弱者的,结果适得其反,伤害了被报道者。所以要对某些媒体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道德教育,通过外在的教化和自身道德的自觉与修养等培育媒体的仁爱思想。
  4.诚信原则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古人十分重视诚信问题,视诚信为自己的生命,认为诚信乃立身之本、立人之本、立国之本。* 的老师顾毓琇于96岁高龄时在美国华盛顿饭店赠言朱镕基:“智者不惑,勇者无惧,诚者有信,仁者无敌。”“诚者有信”之外三句分别参见《论语·子罕》:“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宪问》:“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顾老活学活用《论语》,添此一句,足见前贤于“诚信”寄望后生之重。诚信是伦理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对于媒体,诚信乃媒体立身之本,没有诚信,也就无所谓媒体伦理。诚实守信既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自身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时下,不少媒体有背离诚信原则的报导,或故意夸大或缩小或隐瞒事实或歪曲事实的新闻事件,或非故意导致报道与事实真相大相径庭的例子,甚至断章取义、胡拼乱凑的人物专访稿。诚信作为媒体工作者的道德操守和职业规范,有下列要求:第一,要以诚实的精神,向大众传播真实的新闻事实,以诚实态度面对所采访的人物、事件,有些采访对象出于对媒体的信任和敬仰,向媒体人士提供信息,但要求不要见诸报道,但是媒体人士不顾采访对象的感受,依然我行我素地进行报道,深深地刺伤了采访对象;第二,要以诚信的品质呈现给受众喜欢的高质量的情节内容和高尚的精神产品,从而获得受众认可以提升形象价值;第三,创造精神产品的媒体与作为消费者的受众,需要建立起一种诚信度较高的契约关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媒体在揭露事实真相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有些媒体工作者为了取得第一手的新闻资料,置自己的性命于不顾,如很多矿难的报道,也是通过媒体工作者的真实报道,让公众知晓的。这样的报道,既体现着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也是他们诚信原则的体现,有助于社会进步和政治文明建设。
  总之,现实中不乏道德情操高尚的媒体工作者,但面对不断的经济诱惑,原来坚定的道德信念防线渐被冲垮。因此客观、正义、仁爱、诚信四原则,作为媒体从业者的个体自律有时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健全的行业制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发挥强制约束功能。因此,在对待媒体自由变质的这一问题上,德性的力量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行业法规、法律法规才具有真正的规范作用。
  四、结语
  健全的道德人格,高水平的道德修养是一个媒体从业者最起码的入门资格。1904年普利策在《北美评论》上撰文指出:报人应怀抱崇高的理想,并负有急公好义的使命,对本身所触及的问题具有准确的知识和最真挚的道德责任感,以造福大众为目的,不应屈从于商业利益或任何个人权力。汕头大学胡兴荣教授给予很高的评价:“本文的立论立足于报业的社会功能,强调了报人的社会责任,被誉为新闻伦理的奠基之作。”凸显了媒体自由伦理中的社会责任,强调了媒体对社会的道义责任。
  媒体工作者要行使好党和人民给予的“传播权”,发挥好自己的放大作用,媒体工作者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文化品位、精神情操和道德修养,这才是扩大自己影响力的根本所在,也是受众的最终认可。媒体自由是其正当的权利,但是媒体也要注意自由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媒体在追求所谓的自由时应当深思的一个问题。所以,媒体对自己应有一个正确的社会定位,即客观、正义、仁爱、诚信,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媒体自由,才是媒体所真正追求的自由。

“新闻学概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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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56 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 2004年01月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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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57 新闻心理学 2004年01月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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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58 新闻评论写作 2003年07月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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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59 新闻摄影 2004年01月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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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62 新闻事业管理

谁给我一篇新闻专业的毕业论文啊

新闻学毕业论文范文|刍议有声语言创作中主持人个性化风格的建构

引言:主持工作是有声的艺术创作形式,通过主持人对文字材料的感悟理解,以有声语言的形式传播给受众。
在媒体分布多维化、信息资源广泛共享化、媒介形态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节目的制作传播形式和栏目风格越来越受到创作人员的高度重视,而对于一个栏目来说,主持人的个性化风格又起到决定性作用。在由许多栏目和版块构成的电视台整体节目中,这些栏目和板块的内部构成都是以主持人主持的形式呈现,甚至更有一些栏目名称直接用主持人的名字命名,使栏目因主持人的个性化而形成栏目独一无二的特征。从这个角度来看,节目主持人的个性风格是节目收视率、栏目成活的关键。对于主持人个体来讲,他们个性化风格的建构不管是对于自身发展还是栏目成功甚至中国电视业的发展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一、有声语言创作中主持个性风格建构的必要性
(一)主持人个性化风格是有声语言创作的题中之义
主持人是媒体和受众之间联系的桥梁,没有主持人的主持工作,内容再丰富的节目都无法传达给受众。从中央电视台1980年7月12日开播的《观察与思考》节目第一次打出主持人字幕以来到今天二十七年的时间,主持人已经成为中国的受众再熟悉不过的名词。主持人的工作处于传播过程中“喉舌的喉舌”。主持是一门对语言艺术要求很高的工作,它通过有声语言和副语言与受众进行交流,其中有声语言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因为语言是与受众进行交流的最主要的方式,无论新闻、综艺还是娱乐节目都是通过有声语言来传达的,播音员、主持人有声语言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节目的整体质量。同时,表情达意、言志传神的有声语言作为一种有声符号必然包含了主持人对书面语言的个人理解、承载着对作品感悟的思想感情。别林斯基说“一个人的一切作品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怎样分歧,还是有着共同的面貌,标志着仅仅为这些作品所共有的特色,因为它们都发自一个个性发自一个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我。” [1]这说明无论一位主持人如何加工、组织素材,原始文字材料的理解和表达都必须经过他所特有的文化素养、审美感受、性格气质和语言表达才能的过滤,不可避免的打上主持人个性的烙印。
(二)传媒业的发展和实践呼唤主持人的个性化风格
关于个性化,从宏观上看是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带来的必然的多元化需求,从微观上看是传播激烈竞争的必然趋势。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曾经说过:“向未来挺进,就必然要脱胎换骨远离标准化,脱离产品的划一,脱离千人一面的艺术。” [2]《非常6+1》的成功与具有个性化特征的主持人有直接关系。制片人哈文说:“节目组几十个人在工作,到了录制现场,就只有看主持人的表现了。主持人就像汽车驾驶员,方向盘、油门、离合器都由他操作,在关键时刻,只有他能控制现场;主持人的作用任何人也替代不了。”这句话通俗地道出了主持人风格的关系相辅相成。随着电视传媒业‘窄播化’进程的加剧,节目主持人‘大众情人’的时代也将宣告结束,主持必将分众化,以最大程度地吸引着自己节目所针对的受众的目标,满足这一特定部分受众的收视需求进而满足他们选择节目的心理需求。与这种分众化趋势所映照的是,个性主持人将会随之受到推崇。在广播电视传播中,播音员主持人是传播主动一方的最后执行者、是传播体的代表,他们应该成为一个栏目、一家电视台的个性化标志。在遵从社会主流价值判断和对栏目定位及传播对象的认识和遵从的基础之上,主持人的独特的思维方式、独特的视角、独到的见解、独创的构思、独有的感受和独具特色的语言表达都是个性化的特征。时代发展呼唤主持人的个性化,传媒的分众趋势呼唤主持人的个性化,主持人职业的生存模式更需要传播者自身的个性化。
(三)受众多样化的审美需求要求播音主持风格的多元化
从“文革”结束后的70年代末,全国二十几家电视台发展到如今年的360家电视台;电视节目套数也发展到了2058套。受众也从二十年前收看几套节目的几个主持人到现在可以收看各个频道的栏目和不同风格的主持人。中国电视的成长与观众的成长是同步的。面对成熟的观众,电视栏目与节目的创新更增强了难度,对电视传播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受众不再满足于单一的传播模式,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丰富了个体的选择。在这种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一个对主持人而言“个性即生命”。凤凰卫视“早间说新闻”的异军突起引起大陆电视人的深刻反省。人们如此热烈地欢迎这样一种轻松愉快的主持风格充分反映出在内地电视人创造的播音主持风格与受众多元化需求之间存在着急需填补的空白区间。再如江苏城市频道《南京零距离》的主持人孟非,据AC尼尔森南京地区电视节目收视调查公司的数据统计:《南京零距离》开播第二周,就进入排行榜(周平均收视率)前50名;第六周进入该排行榜前15名;第八周成为该排行榜第一名并一直保持领先。平均收视率为8.8%,最高收视率为17.7%。直今仍保持着高收视率。[3]勿庸质疑主持人孟非直陈观点,不隔靴搔痒的个性化主持方式已经成为了 “节目中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 成为了观众喜欢的主持人并且在2004年获得了首届中国电视十大名栏目名主持的称号。受众这种多元化审美需求也可以从主持人观念的不断革新中寻找到端倪。
二十年来,对应着电视传播理念与主持人节目的发展变化,主持队伍构成经因了四个阶段,与此同时,主持人的综合素质、来源、工作机制方面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1.第一阶段:主持人节目初创时期 (1980—1983)
2.第二阶段: 主持人规模扩展时期 (1984—1992)
3.第三阶段:新闻评论类主持人节目崛起时期 (1993—20世纪末)
4.第四阶段: 主持人节目深入发展时期 (20世纪末—当前)
综上所述,二十几年来主持人节目走过的四个阶段,我们不难看出主持人主流演变的轨迹是:从普通话语音、单纯的语言表达的语言基础层面的素质要求,以及一味强调漂亮年轻的误区,向关强调人文素养,重视文化内涵和看好个性创新能力的综合素质的变化。
二、制约主持人个性化风格建构的瓶颈因素分析
现实的情况是,个性鲜明的主持人毕竟为数不多,特别是在一些省级和地市级电视台,一方面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编制已满,一方面却又缺少优秀的主持人。那么制约播音主持风格形成的瓶颈又在哪呢?笔者认为,制约主持人个性化风格形成独特风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物理的、社会的、心理的因素都可以是影响个体主持人个性化风格形成的重要原因。综合而言,以下方面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一)院校的模式化培养模式
有调查显示:在我国现阶段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的队伍当中,具有本科学历的占了70%,而在这70%当中播音主持专业的毕业生又占了45%[4]比重之大。这一群体势必会对整个播音主持队伍的的发展起到了领军的作用,与此同时,院校模式化培养的烙印在他们身上也体现无遗。
1、专业院校招生选拔对播音主持风格的影响
全国播音主持专业院系的招生,基本都被纳入了艺术类招生,考核成绩由高考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构成。其中专业面试是对考生声音、形象、普通话语言表达方面的先天条件及后天基础做出判断和选择,往往具有很严格的评判标准;而对考生高考的成绩的要求却远低于一般高校的录取标准线。考核标准的跷跷板“相貌、声音”一头被抬高,“文化素质”一头被压低,这种重视了现有显性基础,但忽略了隐性发展潜力的倾向是令人担忧的。同时,一些不具备办学条件的院校纷纷开设播音与主持专业,招生条件放低、教学不规范、毕业生就业也成为难题,这些直接影响到播音主持队伍的发展,更加影响到主持人个性化风格的构成。
2、播音主持专业课程设置对播音主持风格的影响
多数院校的播音主持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偏重专业课程的开设,忽视人文课程和社会实践的开展。学生在校时接受较多的语言表达方面和外部形态的有关训练,但人文素养不足,社会了解不深,因此在工作单位表现为:“上手快但内涵不足,出场鲜亮但后劲不足”;主持人节目的深入发展和多样化发展,需要复合型的、有生活阅历的主持人,专业院校的毕业生知识结构的上层建筑扎实,基础建设空虚的“工具理性”式的畸形直接导致了技巧载体下的个性表达不足。
(二)主持人自身素质对个性化风格建构的影响
素质,按照《辞海》上的解释,是指“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5]而所谓人的综合素质,就是人们自身所具有的各种生理的、心理的和外部形态等方面的较为稳定的特点的总和。个体素质的表现形态至少可以体现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几个方面。作为节目“灵魂”的主持人,自身的素质高低不仅可以影响到个体风格的形成,也直接影响到整个节目的质量。
1、缺乏政治性敏感性:2003年2月25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心灵之约》节目正在进行直播,主持人罗刚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谎称要谈“中日友好关系”,在约定的三分钟时间里,这位自称“小原真太郎”的人却大发反华言论,直到三分钟后,罗刚才进行反击。节目播出后引发了听众尤其是青年听众强烈的愤怒情绪,主持人罗刚和导播因为工作的严重错误,而被开除公职。这一事件折射出新闻媒体的政治导向性,也为主持人政治素质的建设敲响了警钟。党的指导思想、先进理论是对社会实践的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我们经济、社会、思想建设的方向标,对此必须保持高度的关注并上升到思想上层建筑的高度。
2、思想、文化素质积淀不足:据调查分析,20—30岁之间的主持人在我国播音主持队伍当中占有45%的比例,40岁以上的主持人仅占4%。而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知名度的主持人,像丹?拉瑟、汤姆?布罗考等都是人到中年,甚至更大年纪时才坐上了主播的位置。他们几乎都是资深记者出身,有着丰富的新闻从业经验和社会阅历,更准确的说他们有着较高的思想和文化素养。思想素质总是与一定的社会群体规范、行事风格、道德取向紧密联系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深邃的群体觉知、道德判断、道德选择能力,这种能力对不同层次受众群体的思想把握十分必要;而这里提的文化素质更类似于心理学中的晶体智力,总是和一定的专业和相关知识的积淀联系在一起,它对于开拓主持人独特的视野、丰富言语载体的内容、形成独特的个性风格不无裨益。因此,如何丰富和提高我国主持人的思想和文化素质、形成年龄结构的合理梯次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同时良好的心理素质也是都是制约主持人主体形成个性化风格的一个重要因素,良好的心理素质不仅指对自我情绪和外部形态的良好调控,也不仅指对现场情况的良好协调和随机应变能力,它还应体现在对受众心理、对社会文化心理的准确把握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稳定的行为反应和问题处理风格,形成个性鲜明的播音主持风格。
(三)评价主体对主持人个性风格建构带来的影响
作为评价的两大主体——受众和播音员主持人的管理机构,两者都可以说是播音员和主持人的“衣食父母”。但是一部分受众和广播电视管理机构的认知不同也是导致主持人丧失个性化风格的主要原因。
1评价主体之一——观众
电视是动态的传播媒介,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双向性。做为受众,他们的喜好决定了主持人和其栏目的成活和发展。而受众的文化程度、知识背景不同,对于主持人以及节目的喜好就会大相径庭。而这种喜好的交互作用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因为节目高品位、高质量,主持人的个性化从而提高了受众的观赏水平,另一方面,为了调和“众口”,为了迎合部分观众不高的欣赏水平。某些节目和主持人以牺牲节目风格和自我的个性为代价希望使受众满意。笔者认为:主持人是以双重角色出现在节目中的。作为一个文化传播者,主持人应该考虑受众的社会心态和接受心理。主持人竭尽所能的认识及把握受众的需要,并能追随受众进而引导受众。用真实的、非虚构的空间相互交叉组合的结构方式来传播;把复杂的社会问题置于文化背景上,把深奥的文化问题化为具体的生活现象。
但是主持人也要处理好受众中心与传媒引导的关系,处理好商业利益与社会效应的关系,不懈努力地提高节目的文化含量,少一些庸俗、媚俗,多一些健康、益智、怡情元素。传播学大师施拉姆和波特指出:在新闻传播中,“一个人用整个身体进行传播,并且动用全部力量来解释收到的信息”。 [6]作为一个主持人,只有用整个身体、用全部力量来传承悠久的民族文化,才会有吸引受众的永恒魅力。
2评价主体之二——广播电视的管理者
广播电视的管理者他们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的评价对于主持人个性风格的形成也有巨大的影响。广播电视学会和各级电台、电视台的领导等权威机构和人员对待主持人有着“生杀大权”。但这一评价机构的组成人员更应该紧跟国际接轨,紧跟电视业的发展步伐,由各个方面的人士组成,全面的、立体的、多维度的看待主持人的发展。单从业务的角度去简单地评判一名主持人的好坏,不仅了影响一个好主持人的潜力发挥,更会毁掉一个好的栏目。倾听多方意见、综合考虑主持人的发展才是发展之策。
崔永元在一次在央视主题为“珍惜受众信任,推广健康形象”研讨会上直言道: “收视率是万恶之源”。目前有些电视台把收视率当成命根子,因为收视率影响广告收益,收视率也就成了衡量节目质量和主持人能力的标准,从而造成少数主持人放松自身约束,迎合庸俗、低俗之风。当然这一言论有特定的指向性,它针对的是面向特定审美层次受众的一些娱乐类节目,因为这一群体构成了人群的大多数。追求收视率无可厚非,它是媒体生存的基础,问题是如何形成面向不同群体的不同审美层次的栏目、形成不同主持风格的个性化栏目,这不仅是提升媒体层次的需要,也是社会受众审美水平不断提升的需要,是社会群体自我素质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结合不同类别节目,形成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媒体管理主体改革的一个方向。
三、有声语言创作中主持人个性风格建构的途径探索
找到了制约播音主持风格建构的症结就像找到了病人的“病根”,“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有声语言创作中主持人个性风格建构的途径探索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身素质的提高
主持人素质的全面提高,这种提高除了在技术层面、观念形态、知识结构等方面需要“长跑+快跑”之外,更应在综合能力及心理、品格上狠下功夫。越来越多的主持人更多更广的参与节目的选题、策划。随着主持人中心制的逐步推行,更多的主持人将成为节目和栏目组的双重负责人。目前,主持人和所有新闻从业人员一样,正面临着席卷全球的信息革命所多方改变,面临着新技术时代的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解决有声语言创作中个性风格平平的主要途径。
(二) 建立多维度的用人选拔机制和院校培养方式
央视体育节目的主持人兼制片人张斌说:以往的电视是一种很封闭的渠道,现在门槛低了,但是要求更高了。比如北京电视台的元元,上海电视台的曹可凡和央视《今日说法》的撒贝宁都不是从专业院校出来的,但是他们却成为了受众喜爱的主持人,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生活阅历是他们成功的基础。院校的培养应该尽快制定和改进:
1双学位培养复合型主持人
专业院校可以面向各类不同学科的毕业生开办主持艺术双学位,而不是现今的从高中毕业生中选拔;
2完善就业机制:
专业院校应该在学科当中更多的加入实践的比重,并且有用人单位联合办学,指定培养。对招生对象进行有针对性地、对口培养专业方向加具体、鲜明的主持人。这些方式的施行可以改变现在的艺术院校特别是播音与主持盲目过“热”,招生过多,而最后就业情况不乐观的现状。
(三)建立健全不同层次的业务评价机制和评奖制度
中央电视台人事办公室的晋延林也曾经说过:国内对主持人人力资源还没有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电视台在管理中还存着一些误区,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电视节目的水准和主持人个性化的形成。[7]现在很多电视台都建立了节目质量评估体系,从观众、制作人、专家等多个层面对节目进行评议和讲评,这是值得肯定和学习的。从月评、季评、年评到台评、省评、全国评这些都对主持人的个性化风格建构起到直接的作用。但是评奖过程中,除了对获奖的主持人奖励之外,更加重要的是要找到他们的不足和缺点,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评奖的真正目的和意义。同时业务评价的主体应该采取多元的组成部分,其中除去专家、主管领导之外更应该有主持人同行和受众。多与观众座谈,了解观众需要也是一个必要的途径。
结 语
有声语言中主持人个性化风格的建构虽然不是一个新的课题,但是它的建构元素会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电视业的发展而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每一个主持人在节目中不断地调整和完善自已的风格。与此同时,“我们完全不必因为有些人的曲解而不敢提个性化,从客观工作环境讲,如果没有积极的工作机制,不给有潜质的主持人机会和压力,总是简单的重复,主持人的创作个性也难以形成;从主观角度看,对于年轻的主持人来说,不要把个性化作为首要的目标,急于寻找个性,更忌离开栏目硬去设计和孤立地追求自我的个性,只有当你全身心地融入到节目当中,关注社会生活,用心思索感悟,真诚服务受众,你的创作个性才会渐渐凸显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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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

[摘要]:随着传播学的发展,新闻学与传播学以及相应的新闻教育与传播教育之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紧张,先后产生了不同乃至对立的看法:或主张新闻学吸取传播学来完善自身,或倡导用传播学来取代新闻学,或批评传播学统治了新闻教育。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分歧,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异同缺乏深入的体认。本文在回顾有关讨论演进轨迹的基础上,从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研究层面或学理层面、学术立场或学术取向、研究方法等方面,深入辨析了新闻学与传播学(主要是大众传播学)的异质性与关联性。由于新闻学与传播学之间的异质性与关联性相互交织,我们应当更加理性地审视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促进彼此间的互动与吸取,使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从而使新闻学与传播学获得更大的发展,不必人为轩轾,制造“你死我活”的无谓争论。
[关键词]:新闻学 传播学 学科关系

一、讨论新闻学与传播学之关系的历史回顾

自1978年开始引进、介绍西方传播学以来,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就逐渐呈现在国人的学术视域中。这是因为,要阐述什么是传播学,就牵涉到与新闻学的关系。譬如,早在80年代中期,就有研究者断言:“传播学重视理论研究,而新闻学重视业务研究;传播学以‘学理’为重点,新闻学以‘术’为重点。”[1] 显然,这样的比较已涉及到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问题。

进入90年代,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成为学界关注和讨论的学科建设问题。1992年,王泽华在《新闻学和传播学之比较》一文中比较了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异同,提出“新闻学是大众传播学的不同层次和分支,但传播学又不能代替新闻学。” [2] 从此,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特别是传播学能否取代新闻学,就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1996年,喻权域《关于新闻学与传播学的调研随记》写道:1995年6月在成都出席第四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期间,作者利用会议空隙“与来自各大学新闻系、新闻研究所和报社、电台、电视台的学者专家,就新闻学与传播学的问题,交换了意见。”结果,“接触过的所有学者专家,几乎一致认为:不能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3] 作者就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开展调研,且强调“不能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显然包含了一个前提性问题,那就是学界已经出现了“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的观点。

检索有关文献,不难发现90年代中期确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这样的看法。1994年,明安香在《新闻学向传播学的历史性发展》一文中写道,随着传播媒介的迅猛发展,“‘新闻学’这一传统概念和术语同其所研究的众多媒介对象、庞杂的传播实践相比,就像恐龙蛋同其破壳而出迅速为庞然大物的恐龙一样,极不相衬、极不适应。”因此,“当前世界上新闻学正在向传播学发展”,这是一种“历史性趋势”。而“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已确定无疑进入了大众传播阶段。为了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我国新闻学研究及时转入到以传播学、大众传播学为主的研究,已经势在必行。”[4] 尽管明安香没用“取代”一词,但文章内容特别是结论确乎有“以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的意味。1995年,邵培仁在《新闻传播学》一书中则明确提出:传统新闻学“正一步一步地走向衰老,即将成为‘一门绝望的学问’”,“给新闻学植入新的基因,注入新的血液,引进新的方法,是新闻学获得新生的唯一出路”[5] 。因此,“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再以传播学替换新闻传播学,这实在是社会的需要,时代的趋势,历史的必然,并不以那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左右它、阻挡它。”[6] 其后,邵培仁在一篇论文中又重申:“用‘新闻传播’取代‘新闻报道’、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乃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7] 邵培仁的说法是“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不过他又说“再以传播学替换新闻传播学”,将其观点概括为“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似乎不成问题。与邵培仁的主观设想不同,裘正义则从事实上判定传播学已开始取代新闻学。他在一次研讨会上说:“学科的发展即意味着否定。传播学通过自身的研究已部分地取代了新闻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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