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论文评比双减
道德与法治论文评比双减
2018年9月撰写并提交的论文《优化数学课堂练习设计的探索与实践》,在本会十一月于北京市举办的“第九届全国优秀论文”评比活动中,荣获国家级一等奖。证书编号:N0.20180912556
2018年9月被评为小学数学景德镇市级学科带头人,任期三年。
2018年10月报送的成系列资源《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五年级上教案》通过专家评审被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录用。
2018年10月执教微课《包装的学问》荣获第二十四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2018年10月执教的微课《包装的学问》荣获第二十四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2019年3月参加景德镇市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展示,荣获景德镇市一等奖。
2019年5月31日在校执教六年级《我的安全我知道》现场课《同学之间好相处》。
2019年5月 在全市科技工作中,被评为乐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9年5月对全校教师进行“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培训。
2019年6月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展示,荣获江西省一等奖。
2019年8月参加江西省教育厅“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江西省首期“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训班研修项目,做了题为《小学数学课堂应渗透数学思想》的讲座,效果良好。
2019年9月带领学校5位教师参加“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教师中华经典集体诵读大赛”活动,荣获景德镇市一等奖。
2019年11月荣获乐平赛区“江西少年诗词大会”优秀组织奖。
2019年11月 兹聘请为乐平市教师进修学校为2019年新教师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班授课教师。 (两个大班约200人)
2019年12月被景德镇教育局综教科推荐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2020年9月份承担乐平市进修学校给200多名新入职的教师进行讲座培训。
2020年12月荣获乐平市第十一小学教师书写大赛一等奖。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学生“停课不停学”承担了江西省线上教育教学课程录制工作(录制了10节录像课),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先进个人”。
2020年9月份承担乐平市进修学校给200多名新入职的教师进行讲座培训。
2020年9~10月份承担省“赣教云”10节线上优质数学录课视频课。
2020年9月被中共乐平市委、乐平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2020学年度挂牌督导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10月执教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第一单元除法复习》荣获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二等奖。
2020年10月执教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第一单元除法复习》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2020年10月执教的微课《比例的认识》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三等奖。
2020年10月执教微课《比例的认识》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2020年12月在2020年秋季“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中,有6节省级公开课被“赣教云”平台收录,供全省师生使用。
2020年10月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技术与小学数学教学的整合探究的案例》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二等奖。。
2020年12月荣获乐平市第十一小学教师书写大赛一等奖。
2020年12荣获江西省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2020年7月由杨晓玲负责课题《利用网络教育资源提升小学数学课堂学习效果的策略研究》YB2020——060课题经景德镇市中小学教育课题研究与实验基地建设办公室学科考核小组评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报市课题研究与基地领导小组批准,准予该课题立项。(成员:王才生、胡文祥、周俊娇、朱文福、程伟栋)
2020年12月由杨晓玲负责申报的江西省基础课题“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整合的研究”JDZSX2020-166,准予该课题立项。(成员:蒋铭国、王才生、邹毅军、李蛟龙、吴巧萍)
2021年1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学生“停课不停学”承担了江西省线上教育教学课程录制工作(录制了10节录像课),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先进个人”。(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参加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FHB160592)课题名称:益智课堂与思考力培养的时间研究《益智课堂教学中问题情境的设计与实施》给予结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
2021年6月杨晓玲老师在2020-2021学年度学校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被评为“青年教学能手”。 (乐平市第十一小学)
2021年6月杨晓玲老师在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举行的“教师自我成长变好行动”中,荣获“学习标兵”。(乐平市第十一小学)
2021年7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征文比赛活动”中荣获一等奖。(中共乐平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21年7月在乐平市小学数学课题研究成果评选中,撰写的《一起做游戏》教学设计与反思被评为壹等奖。(乐平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8月申报的课题《“双减”背景下基于智慧作业的自主性学习模式应用研究》(课题负责人:杨晓玲),经审定,同意立为2021年度江西省中小学智慧作业项目研究专项课题。 (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2021年9月兹聘请您为景德镇市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教研中心组成员,聘期两年。(景德镇市中小学教学研究所)
2021年10月制作的课件《一起做游戏》荣获第二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三等奖。(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杨晓玲老师的教育技术论文《论“智慧课堂”中老师的主导作用》荣获第二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叁等奖。(景德镇市教育)
2021年11月杨晓玲老师的微课《观察物体》荣获第二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叁等奖。(景德镇市教育)
2021年11月杨晓玲老师的课件《一起做游戏》荣获第二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壹等奖。(景德镇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在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举行的“自能写吧”21天日更中连续三期挑战成功,荣获“学习标兵”称号。(乐平市第十一小学)
2021年12月兹聘请杨晓玲老师为乐平市2021年新教师提高培训班授课教师。聘期:2021年12月10-12日(乐平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杨晓玲老师省级公开课《长方形的周长,正方形的周长》被“赣教云”平台录用,为我省“双减”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撰写的作品《以思维“三向”话数学课堂》在乐平市小学数学“我为‘双减’来助力”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二)指导教师获奖情况:
2018年7月指导的学生刘熠嘉在江西省“‘黄慎杯’全国中小学生经典诗文读写大赛”中荣获一等奖,您荣获指导老师一等奖。江西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
2018年8月指导的学生在“黄慎杯”全国中小学生经典诗文读写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授予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指导的教学活动《我们不乱扔》在“2018年度全市小学道德与法治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荣获景德镇市二等奖。
2019年4月20日指导王才生在乐平市小学“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策略研究”课题优质课竞赛中,荣获 二等奖。
2019年4月10日指导汪璠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科学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2019年4月10日指导王斐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小学综合实践学科二等奖。
2019年4月5月指导学生课本剧《金色的鱼钩》准备参加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生课本剧大赛。
2019年5月11日指导顾芳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小学英语学科二等奖。
2019年6月1日指导的课本剧《金色的鱼钩》在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生课本剧大赛中荣获全市二等奖。
2019年11月10日 指导李礼梅老师在全市城区小学“新教材•本体性课堂”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2020年11月指导石丹老师在乐平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中,荣获小学组一等奖。
2020年11月指导程停停老师在乐平城区小学道德与法治优质课活动中,荣获乐平市一等奖。
2020年12月指导学生徐辉敏、黎响、李金洋作品《课本剧金色的鱼钩》荣获江西省电化教育馆组织第四届全省中小学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等奖。
2021年10月 杨晓玲老师指导的系列学科课程资源《北师大版小学数学四年级下册期末试卷(含配套微课)》荣获第二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荣获省一等奖。(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杨晓玲老师指导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例《填数游戏》荣获第二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叁等奖。(景德镇市教育)
2021年11月杨晓玲老师指导的课件《观察物体》荣获第二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叁等奖。(景德镇市教育)
2021年12月杨晓玲老师指导刘丹丹老师执教的小学科学课例《运动与摩擦力》在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中荣获二等奖。(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双减的范围
法律分析:2021年7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 【2021】3号,对双减的范围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其中,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治理工作,现就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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