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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的思考和建议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1 01:53

城市管理的思考和建议论文

写作思路:根据城市管理社会参与度不高、执法工作方式陈旧、配套设施滞后、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进行提出建议。

正文: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为此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民支持参与。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巡回宣传,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对市民加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

二、加强设施建设,夯实城市管理基础。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通盘考虑城市功能分区,严格依照规划建设城市,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为依法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城管工作实效。要综合整治突出问题,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打早、打小、打了违章建筑和违章行为。

四、要改善执法方式,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多一些宽容理解、少一些埋怨粗暴,多一些教育劝阻、少一些行政处罚,切实运用好“一劝告、二教育、三警告、四整改、五处罚”的渐进式工作方法,切实避免引发群众对抗情绪和社会矛盾。

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创新开展城管进社区、办公在现场、执法在一线、服务在基层活动,合理调配执法管理力量,实行秩序混乱高峰站点、中锋巡线、低峰巡面的运行模式,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效。

六、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保障能力。要加强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执法更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

七、要制订完善城管执法管理流程标准,对执法语言、行为举止、处罚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八、要严肃工作纪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对上争取支持,对下加压驱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促使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九、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城市管理合力。积极主动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联系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工作联动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联合执法。

十、要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城管治安政治论文1000字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围绕“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这一主题,自己选择论述角度撰写一篇论文

建议参考以下论文,对城市运行的认识是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管理科学向深入发展的新趋势,也与科学发展观有密切的关系。城市运行是一个目前还算城市管理领域很前沿的一个话题。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强城市运行管理

科学发展观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站在新的起点,从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城市化进程具有十分重大而且深远的意义。加强城市运行管理不仅是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走在城市化进程十字路口的中国城市的必然选择。

一、重新发现城市运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成为当今中国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种种原因,城市化一度被异化为上工程建设项目、修大楼大桥、建大广场大马路这些最具“显示度”的、以钢筋水泥消耗量为重要指标的外延式城市发展之路。即使是对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也多集中在城市规划及建设领域,而较少对城市运行问题的研究。城市管理中重规划建设、轻运行管理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出现城市管理中本末倒置、信息不对称、不及时、管理粗放后置、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等等问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城市病”。

城市发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建更多的高楼大厦、广场桥梁,堆砌更多的钢筋水泥。城市发展最终还是为了通过更高效的城市运行更好的服务市民。随着城市运行工作逐步走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城市管理中长期所诟病的“重规划建设、轻运行管理”正在开始得到改善。

北京2008年奥运会进一步将“城市运行”这个被长期冷落的词汇带到了前台。北京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全国第一个《3C城市运行纲要》,并根据纲要、依托信息通讯技术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城市运行系统信息平台。这也是国际奥委会第一次对奥运会主办城市明确提出了建立城市运行中心的要求。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还依托城市运行系统,于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编制发布了《奥运会对应期城市运行主要指标分析报告》,引起城市管理实践者和研究者的广泛关注。

二、重新审视城市管理

要更好理解城市运行,有必要对我们所熟知的城市管理做进一步的审视。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建设及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复杂性科学视野下的城市管理三维结构》一文从知识、时间、逻辑三个维度对城市管理进行了分析,指出城市管理是以服务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为目标,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运行全过程的管理活动。从专业和行业维度上,城市管理包含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交通、园林、环保等多个行业的管理,同时也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地理科学等多个专业学科的知识应用。从时间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三个部分,即城市管理者所熟知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管理三段论。而且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者之间绝非简单的线性关系,三个阶段之间不仅存在互动反馈机制,而且处在不停的动态变化之中,正是这三者之间的互动推动了城市发展。

三、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城市运行

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巨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运行与发展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城市建设是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城市运行就是指与维持城市正常运作相关的各项事宜,主要包括对城市公共设施及其所承载服务的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最终还是为了服务城市运行,服务市民。城市设施在规划、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方能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如果说城市规划是一种专业设计及地方立法行为,城市建设是一种以质量竞争、价格竞争、技术竞争为主要手段的市场经济行为,城市运行则是政府、市场与社会围绕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各要素共同作用于城市而产生的所有动态过程。

城市中就每个具体建设项目而言,从规划到建设完工移交运行管理部门,其时间周期是有限的,管理对象和范围也相对明确和具体。而运行管理从时间上相对较长(古建筑保护甚至上千年);管理对象和范围也更加复杂,如水电气热及通讯的保障、城市交通的通达、环境卫生的保障、园林绿化与夜景照明、防灾防火防盗等无不是一个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再加上生活于城市建筑、设施之中的市民和社会组织,使得城市运行更加的复杂。

城市管理的内涵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也将经历着以城市规划建设为主到以城市运行为主的转变。当城市化进入起步阶段的时候,城市管理的主要矛盾是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问题,城市管理的内涵也就是城市规划与建设,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城市化的象征。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重规划建设、轻运行管理的弊病也会日渐明显,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城市运行管理问题逐步被提出而且得到重视,做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城市运行的全过程管理是处在城市化转型期城市的重要命题。经过长期的城市成长期的积累、发展和演化,如同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在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后,城市运行就成为了城市管理的主体内容。

四、城市运行的复杂性

现代城市作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信息中心,是劳动力、资本、各类经济、生活基础设施高度聚集,人流、资金流、物资流、能量流和信息流高度交汇。现代城市的复杂性决定了城市运行的复杂性。从参与角色上,城市运行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社会;从运行层次上,城市运行包括市级、区级、街道、社区、网格等多个层次;从专业维度上,城市运行管理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交通管理、废弃物管理、市容景观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众多子系统,而每个子系统又包含许多子系统,整个系统呈现出多维度、多结构、多层次、多要素间关联关系高度繁杂的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城市运行的复杂巨系统特性使得传统的分解、叠加方法在城市运行与管理中失效。

城市的日益繁复与发展推动了城市运行管理的专业化分工,由专业的城市运行管理部门来对城市运行各个专业子系统进行科学的管理。而随着城市系统的日趋复杂,现代城市运行及其管理日益表现出相互交错渗透、非匀质、非线形、非定常性复杂巨系统特性。以强调分解和简化的还原论,将城市系统分割成若干子系统,以专业运行部门为基本单位强化专业的运行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为城市运行各子系统之间的复杂交错性使其难以切割,而切开来的小系统已不是原来的系统了,对这个系统的点滴研究也很难进行综合。就城市水务系统的运行管理而言,它与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城市河湖生态系统、公用事业系统、甚至是随供排水一起铺设的各类电力、通讯、热力等地下管线及其之上的道路交通都是交融在一起。仅通过分解、简化来解决城市运行管理这个复杂性问题越来越显得徒劳。

如何加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综合协调,如何处理好城市运行管理中分权与集权、专业运行部门与系统整体运行的关系成为城市管理者案头难题。从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到对建立高层次城市综合协调管理机构的探讨都充分反映了城市运行管理研究和实践中对专业化与整体性之间辨证关系的进一步认识。如何发挥城市运行的整体优势、聚集效应,使整个城市系统高效和有序的协调运行成为现代城市管理者思考的问题。而复杂性科学的发展无疑为作为复杂系统的城市运行管理提供新的机遇。

五、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加强城市运行管理,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城市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对作为复杂巨系统的城市运行的科学研究基础上,通过城市运行指标体系的输理、数据模型的建立、城市运行系统的建设,及时、准确掌握城市运行总体情况、并按照城市发展的规律加强对城市运行各类问题的监测和预警。这不仅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对城市这个复杂巨系统进行动态、科学、系统管理,为生活其中的人提供更好服务,实现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代科学发展已经呈现出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两种趋势,我们在加强对城市运行各子系统的专业化研究和管理的同时,还应对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协同作用加强研究和管理。现代城市管理者需要以科学发展观点为指导,充分利用复杂性科学的最新成果,充分综合集成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众多领域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系统科学、数学科学、地理科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等各类知识,充分统筹区域、统筹城乡等关系,充分培育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强对城市运行的科学管理。

宋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强城市运行管理[J]. 城乡建设,2008,(1):64-66
SONG, Gang. Strengthen City Operations Managment under the Guidance of View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J].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2008, (1): 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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