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个人出书
福建个人出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图书、报刊出版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图书、报刊出版、印刷、发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鼓励、扶持出版具有思想价值、学术价值、艺术价值的出版物。
一切出版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禁止出版、印刷、发行有以下内容的图书、报刊:
(一)诋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
(二)煽动分裂国家、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颠覆政府或煽动动乱、叛乱的;
(三)泄露国家机密的;
(四)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
(五)损害国家尊严的;
(六)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妨碍司法部门依法审理案件的;
(八)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禁止刊载的其他内容。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省新闻出版局对本省的新闻出版工作实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为本辖区的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行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权,负责本条例的实施。第六条 各级文化、公安、工商、税务、物价、海关等行政管理部门应配合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各自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邮政、民航、铁路、公路、航运、轻工、商业等部门,应协助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非法出版物和违禁书刊。第七条 省新闻出版局按有关规定审查认定非法出版物和违禁书刊;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非法出版物和违禁书刊进行查处。第八条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所属印刷企业的管理。第三章 出版管理第九条 创办出版社、报(社)、期刊(社),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并按规定报新闻出版署批准,持批准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第十条 创办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和编辑方针;
(二)有明确的主办单位和县级以上的主管部门;
(三)有明确的专业范围;
(四)有合格的社长(总编辑、主编)和合乎专业要求的编辑、记者和管理人员;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和资金。第十一条 出版社应按国家批准的专业出书范围从事出版活动;报纸、期刊应按批准的办报办刊方针和出版范围从事出版活动。
挂历、年历画、年画和印有文字内容的台历等作为正式出版物,应当由规定的专业出版单位出版。承印上述出版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二条 报纸增版(增期),应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类正式期刊出版增刊,应按有关规定报省新闻出版局或转报新闻出版署审批;其他正式期刊出版增刊,应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按规定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所出增版(增期)、增刊应按省新闻出版局批件中规定的日期、文种、开版(本)出版。其内容必须与本报刊的宗旨、编辑方针和出版范围相一致。第十三条 出版社更改社名、增加副牌等,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报批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正式报刊变更名称、改换主办单位、文种等,或停刊后复刊的,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报批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重新开业手续;其它登记项目的变动,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报刊社停刊,应向原申请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向省新闻出版局交回登记证,并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领取报刊登记证后六个月不能出刊或无故停刊六个月的,由省新闻出版局吊销报刊登记证。第十四条 出版社制订的年度出书选题计划,经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署备案。出书选题计划的增补或调整按有关规定报批。
出版单位对国家规定控制出版的和需要专项申报的各类作品,应按规定报批,并按批准的印数和发行范围印刷发行。
请问大家 考福建省公务员 用什么书好 福建省有出书吗
福建有出书,福建教育出版社的,还可以,其实和国家的那些差不多。
个人出书的大概价格多少钱
个人出书的没有一个固定的价格,个人自费出书价格因出书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别,如果选择出版社,他们的书号管理费一般会在6000~10000元不等;选择出书代理机构的话,书号管理费的价格可能会高达20000元左右,但是出版顺通程度、进度要比找出版社好很多,这个需要作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出书方式。
一般说来出版发行一本书的相关费用可以分为:印前设计、出版、印刷,又具体分为:
1、印前设计:录排(含出片)、封面设计(含出片)
2、出版:书号费(管理费)、编审费
3、印刷:封面印刷(含纸张、印刷、覆膜、后期)、内文纸张、内文印刷、装订
所以,书号费、设计排版费、编审费、印刷费加起来,个人自费出书大约需要花费3~5万块钱之间,此价格仅供参考,具体花费还要以出版社给出书报价为准。
扩展资料:
自费出书是出书的一种形式,国内出书分为公费出书和自费出书。自费出版的图书一般是学术类的、专业类的、个人自传、诗歌、散文、杂文或者小印量的其他种类图书,或出版社不愿冒市场风险不愿公费出版,而作者又希望正式出版从而展示自己文学、艺术或学术成果的图书。
自费出书也同样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正式出版物,因此,要经过选题申报、三审三校等严格的步骤,在出版社通过选题配发书号后,还需要进入正规的印刷程序,最后才能有具备完整形态并且符合国家出版法律法规的图书出来。
但是,虽然步骤看似并不复杂,但每一个环节,对于没有参与过的作者来说,也是比较麻烦的,如果要想弄得清楚明白,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代理公司的出现,为作者省去了相当多的繁琐的工作。
作者不再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用于摸清出版流程,了解出版社的程序,不需要操心图书的设计、排版、印刷,而只需要将整理好的需出版书稿交给代理公司,并将相关的个人说明提供清楚,其他的工作就都将由专业人员来完成。
自费出书时间周期一般在一个到两个月范围内。出版社的级别越高,自费出书时间周期就越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书
个人自费出书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个人出书需要手续还是很多的,一般来说需要书稿、书号、选题、校对等等,以下是郑州知网小编对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出版社介绍出书需要有书稿,另外要申请书号,第一步就要申报选题,只有出版社通过您的选题您才能出书,当然这些具体的需要怎么运作,就需要您去找一家正规的出书代理机构了,这中间的很多手续和细节都由他们去给您办理就行了。
个人出书都要根据自己的作品题材,做到出书前的合理安排,出书需要的手续很多,如果自己很忙,还是不要自己去花时间跑这跑那,这些过程都交给出书网代理就可以了,自己只用说行或者不行就好了。专业的出书策划,从源头到成品都是有所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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