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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吗

发布时间:2023-02-13 10:38

个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吗

1.执行异议申请需要提供什么?

提出执行异议,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服务地址和联系信息。在立案时,异议人需要填写送达地址确认函,以保证法律文书的准确送达。

执行异议是执行程序中的救济程序。如果异议人提出异议,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异议申请书应当载明异议请求,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

同时,异议申请书应当写明相关案件事实,并结合相关案件事实陈述提出异议请求的理由。申请书第一部分应写明异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签字机关的签字和提出申请的具体时间。

要执行异议申请,我需要提供什么?

二。如何提交执行异议复议申请?

异议人不服或者驳回申请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明知:提出执行异议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是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也可能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依据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被执行人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对象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只是对法院的执行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这不属于执行异议。

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终结,案外人又提出异议,则属于新的纠纷,应当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是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异议一般应由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他们也可以口头提出,并由书记员记录。但需要说明在执行标的中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个人书面异议的格式

法律分析: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x年x月x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x,系X,人民法院判决x ,剥夺了我的 x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x

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

(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提出异议吗

法律分析:可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异议吗?

可以的。

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当事人也就是原告被告、仲裁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都是可以提出书面异议的,可以写书面异议文件,寄到负责执行的法院去。不过得提醒一下:一般来说,像执行法院这种,很忙,事情很多,有可能你提出一个异议,他半年才会给你解决,打电话也找不到人,问就是忙、外出、出差等等。而且提异议之后,还会影响结案,如果你是被执行人,那么就会一直被挂着强制执行的红色标签,会非常地影响你个人的生活或者是单位的业务开展。

对于执行标的,也是可以提异议的。一般来说,只有案外人会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然后法院进行审查,审查之后的结果一般会影响到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一般对被执行人产生不了什么影响,那么这个时候呢,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对于书面异议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再审或者是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还可以提起撤销之诉这些,具体内容十分复杂,得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以如果想知道详细具体的,建议还是咨询专业律师比较靠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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