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工程杂志英文缩写
中国生物工程杂志英文缩写
刊名: 中国生物工程杂志 China Biotechnology 主办: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刊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1-8135 CN 11-4816/Q 邮发代号 82-13 曾用刊名:生物工程进展 创刊时间:1976 ASPT来源刊 中国期刊网来源刊 2004年度核心期刊
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为中国生物工程学会,英文译名为Chinese Society of Bio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CSBT。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从事生物工程活动的中国科技工作者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崇尚科学,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团结全国各领域从事生物工程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教学普及和情报出版等各方面的科技人员,致力于推进生物工程学术交流与产业发展,加速研究成果向生产转移,促进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四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学会的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3号,邮政编码:100101。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一) 组织生物工程专业学术活动和生物产业交流活动,推动国内外生物工程学术交流,促进生物技术与生物产业发展;(二) 开展生物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与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接受委托承担课题研究、项目评估与论证、标准制订、成果鉴定、技术仲裁以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工作;(三) 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任务,积极争取承担政府职能转变所赋予学会的职责与任务;(四) 开展生物工程科学普及、技术和人才培训;(五) 编辑出版《中国生物工程杂志》、《生物产业技术》等学术刊物和专业资料;(六) 组织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学术组织;(七) 设立专门奖项,以表彰有关成果、论文和优秀会员、生物工程工作者及学会工作人员;(八) 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公益事业和活动。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学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多元结构的会员制。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学会章程;(二) 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三) 在本学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 个人会员: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生物工程工作的科技人员、管理干部,或从事生物工程工作、虽无中级以上职称但有一定贡献者。(五) 团体会员: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具备一定生物工程研究开发能力的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六) 终身会员:符合个人会员条件并自愿成为本学会终身会员者,由学会理事会授权学会办公室颁发终身会员证书。(七) 荣誉会员:对国家生物工程事业或对本学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三位以上理事推荐并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并由学会理事会授权学会办公室颁发荣誉会员证书。(八) 外籍会员: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愿与本会交往与合作的外籍专家。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 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缴纳会费;(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 由学会理事会授权学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 优先获得本学会的各种服务;(四) 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优惠或免费获得本学会通讯和有关资料。(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执行本学会的决议;(二) 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三) 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五) 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 协助本学会开展学术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第十二条 会费标准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办公室,并交回所发会员证。非终身会员如果一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长期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触犯法律,会籍自动取消。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 决定终止事宜;(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 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 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 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 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应符合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的有关规定,秘书长为专职,特殊情况下秘书长非专职时,经理事会批准,设专职副秘书长代理秘书长行使职权;(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超过中国科协和民政部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第二十六条 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根据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学会主要领导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同一职务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下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由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后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 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 本学会经费来源:(一) 会费;(二) 捐赠;(三) 挂靠单位资助;(四) 政府拨款;(五)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六) 利息;(七)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会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化学、材料、生物类的英文期刊的全称与简称对照表?
是与化学材料生物有关的中文核心期刊。每一中文期刊都有其英文名称。
O6--化学: 1、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2、分析化学 3、化学学报 4、化学通报 5、中国科学.B辑,化学 6、物理化学学报 7、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8、催化学报 9、理化检验.化学分册 10、应用化学 11、高分子学报 12、有机化学 13、无机化学学报 14、分析试验室 15、色谱 16、冶金分析 17、分子催化 18、分析测试学报 19、化学物理学报 20、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21、化学试剂 22、结构化学 23、化学研究与应用 24、化学进展
Q--综合性生物科学: 1、生态学报 2、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 3、遗传学报 4、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 5、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进展 6、微生物学报 7、生物物理学报 8、遗传 9、生物工程学报 10、应用生态学报 11、生理学报 12、中国科学.C辑,生命科学 13、古生物学报 14、微生物学通报 15、水生生物学报 16、菌物系统(改名为:菌物学报) 17、生物多样性 18、生物工程进展(改名为:中国生物工程杂志) 19、实验生物学报 20、生命的化学 21、古脊椎动物学报 22、微体古生物学报 23、生态学杂志 24、生物数学学报
TB--一般工业技术: 1、复合材料学报 2、无机材料学报 3、材料研究学报 4、功能材料 5、材料导报 6、材料科学与工程 7、摩擦学学报 8、材料工程 9、工程设计(改名为:工程设计学报) 10、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11、振动工程学报 12、应用声学 13、计算力学学报 14、玻璃钢/复合材料 15、材料科学与工艺 16、振动与冲击 17、真空 18、噪声与振动控制 19、低温工程 20、计量学报 21、功能材料与器件学报 22、声学技术 23、制冷学报 24、低温与超导 25、包装工程 26、工程图学学报
TQ--化学工业: 1、化工学报 2、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3、石油化工 4、硅酸盐学报 5、高分子学报 6、燃料化学学报 7、中国塑料 8、应用化学 9、无机材料学报 10、化学工程 11、工程塑料应用 12、化工进展 13、现代化工 14、膜科学与技术 15、精细化工 16、高校化学工程学报 17、功能高分子学报 18、功能材料 19、塑料工业 20、化学反应工程与工艺 21、合成纤维工业 22、天然气化工.C1,化学与化工 23、化学世界 24、现代塑料加工应用 25、日用化学工业 26、精细石油化工 27、离子交换与吸附 28、塑料科技 29、合成橡胶工业 30、橡胶工业 31、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32、合成树脂及塑料 33、化工新型材料 34、新型碳材料 35、涂料工业 36、硅酸盐通报 37、塑料 38、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39、煤炭转化 40、无机盐工业 41、过程工程学报
Amino Acids & Biotic Resources影响因子?
一、氨基酸和生物资源 Amino Acids and Biotic Resources 本刊是我国唯一一种以生物资源为主题,氨基酸为特色的科技期刊。分为生物资源研究、保护与利用;农副资源研究与利用;生物技术及制品;氨基酸生产技术;氨基酸和生物资源与人类健康;分析检测技术;氨基酸应用;生物产业和生命科学工作者等8个栏目。在生命科学、资源科学、生物工程、饲料科学、食品科学、医药学、营养学等领域深受欢迎。本刊被国内许多文摘和数据库所收录。读者主要为科技工作者、大中专院校师生、技术人员和工人等。 二、基因组蛋白质组与生物信息学报(英文版)Genomics、Proteomics & s Genomics, Proteomics & s (《基因组蛋白质组与生物信息学报》,简称GPB)创刊于2003年,是由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主办、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级英文学术期刊,由杨焕明教授、于军教授担任主编,汪建教授、贺福初院士担任副主编。本刊主要刊载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生物信息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综述、研究论文、实验技术与方法、研究快讯等高质量的稿件,突出刊物的学术性、前沿性、指导性和实用性。本刊读者对象为基础医学、生命科学、农学、计算机科学领域的科研与教学人员、研究生等,以及数学、物理学领域对生物科学有兴趣的研究者。 三、生命科学 Chinese Bulletin of Life Sciences 本刊以评述、综述、研究简讯(动态)等形式报道国内外生命科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重点报道生命科学领域的评述性或综述性文章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生命科学有关的项目介绍、研究进展、管理经验和问题咨询,同时也报道该领域的研究动态、研究成果、科学家介绍、研究机构介绍和书评等内容。 四、生命科学研究 Life Science Research 本刊是中国以生命科学命名的唯一的全国综合性学术期刊。主要反映世界各国生命科学领域中的最新研究成果,所刊登的论文90%来源于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重大项目基金以及省级科学基金。经过专家评审,论文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及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共占85%以上。《生命科学研究》严格执行 ISO8,ISO31,ISO1000,ISO5966等国际标准,遵守国际惯例,逐步实现编排格式国际标准化,1999年被湖南省评定为科技学术类一级期刊,2000年被评为全国CAJ-CD规范执行优秀奖。 五、中国生物工程杂志 China Biotechnology 本刊由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和国家科技部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共同主办,是我国生物工程领域全国性学术团体、国家一级学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会刊。《中国生物工程杂志》(月刊)内容涉及医药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轻化工生物技术、环境生物技术、海洋生物技术等专业领域。设有学术论文、研究进展、研究报告、专题论述、技术与方法、评论、新闻报道、生物工程领域知识产权研究、市场与商情、会议消息、动态等栏目,还以杂志专集、增刊等的形式出版生物工程专题著述。本刊创刊于1976年,是我国最早创刊的中央级综合性生物工程专业刊物,编辑委员会由国内知名生物工程专家、管理部门领导组成,发行面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台湾及海外有关大学、研究机构、图书馆也有相当的订户,和海外建立有广泛的刊物交换联系并被国内外著名检索系统收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O(∩_∩)O~ 回答时间:2011-10-24 3:01:16
中国生物工程杂志是几类核心期刊
比较牛,双核心期刊。
《中国生物工程杂志》是2011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生物工程杂志》(月刊) 创刊于1976年,是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和国家科技部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共同主办的综合性生物工程刊物。是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会刊。内容涉及医药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轻化工生物技术、环境生物技术、海洋生物技术等专业领域。本刊是我国最早创刊的中央级综合性生物工程专业刊物,编辑委员会由国内知名生物工程专家、管理部门领导组成。
我们代发生物工程类核心期刊。百度下学术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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