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领导干部个人出书规定
天津领导干部个人出书规定
没有规定的,除非是用来评职称,则需要的。
不过自费出书,还是看个人吧。
新常委对党员干部出书的规定
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1.改进调查研究
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迎送不宴请
2.精简会议活动
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精简文件简报
文件、简报无实质内容一律不发
4.规范出访活动
严控随行人员,不安排留学生等迎送
5.改进警卫工作
减少交通管制,一般不得封路清场
6.改进新闻报道
进一步压缩会议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严格文稿发表
除统一安排外,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待遇规定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哪些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三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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