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出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出版单位职员取得稿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是杂志社的一名编辑,我的作品在我任职的杂志社的周刊上发表取得一部分所得,后本单位又给我出书,又取得一部分所得,我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规定: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的问题
(一)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您在任职的报刊上发表您的作品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到当月工资收入中,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稿费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需要。
对于稿酬,这其实是一个个人所得税上的说法,通常意义上来说,这里的稿酬是指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支付给作者的报酬。
其实质是出版机构购买作者作品(比如文章)的发表权或发行权。而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等权利。
因此,稿酬实质上就是转让著作权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权利,本质上仍然是属于转让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出版物个人所得税问题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稿酬所得14万,应缴个人所得税=14(1-20%)*20%*(1-30%)=1.568万元。
4、 如河北出版社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你回河南同样交1.568万元,不会多交一部分地方税。
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是一名业余作家,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个人作品,不懂稿酬所得征税的问题,请问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无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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