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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报要求

发布时间:2023-02-13 18:08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报要求

1.来稿内容包括: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关键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以及论文标题、作者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等四项内容的英文翻译。2.论文标题:不得超过20个字,可以加副标题。3.作者姓名:签署真名。4.作者单位:单位全称,省市名,邮编。如(内蒙古民族大学 政史系,内蒙古 通辽028000)5.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省县);职称;学历;研究方向。6.关键词:反映论文主题的词组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7.摘要:提供100~300字的论文梗概,不要有任何评价性的词语。8.正文:用A 4纸打印(5号字44行×44字),并通过电子信箱传送。9.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正文中未标序号的文献不列其中。10.注释:对文中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用圈码标注,在页下脚注。例:①这段文字可参见〔美〕路易斯·享利·摩尔根著《古代社会》,恩格斯对他的研究成果曾给予高度评价。11.基金项目及批号:例: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96BJL001)12.对不符合上述规范化要求的稿件,不予审理。13.来稿三个月未收到采稿通知,可另行投稿,恕不退稿。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国标代码:11709 区代码:768)

2.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编:010051

3.办学层次:本、专科教育。

4.办学性质:国家公办综合类普通高等院校。

5.学习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6.学习地点:呼和浩特市区校本部。

7.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学校之一,自治区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批次

1.艺术类、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自治区)具体批次录取。

2.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本科专业:区内外本科二批录取。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四、校企合作

2020年确定汉语授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日语(服务外包方向)和智能科学与技术等六个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理论教学由本校教师授课,实训、培训课程由企业工程师授课,企业负责对成绩合格的毕业生推荐就业。校企合作专业招收部分蒙语授课考生,入学后与汉语授课统一编班,实施汉语授课。章程公布后如有新增校企合作专业,则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公布的专业为准。

五、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即专业志愿清,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3.凡填报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20年音乐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主试为声乐、键盘乐、器乐只招收马头琴、四胡、三弦、扬琴、笛子、潮尔、打击乐、古筝)全部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统一排序后(专业主试不分类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4.凡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语授课)投档考生必须为报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蒙授其他艺术类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5.凡填报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20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6.凡填报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体育统考成绩合格,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报考我校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非艺术类本、专科的考生,高考分数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相应本、专科专业考生文化课分数最低控制线。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区外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专业计划性质,部分计划属于蒙古语协作八省区交换生计划,只招收录取蒙古族具有蒙古语加试成绩考生。

9.区内外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平行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平行分录取规则录取。

六、学费标准

1. 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普通文史类专业4200元/年、理工类专业4600元/年;蒙授文史类专业3360元/年、理工类专业3680/年;汉授艺术类专业:7200元/年;蒙授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汉授体育专业:4600元/年;蒙授体育专业:3680元/年。

2.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普通文科、理科类专业:3000元/年;蒙授文科、理科专业:2400元/年。

3.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方向)学费10000元/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100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日语专业(服务外包方向)学费10000元/年;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10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批标准执行。章程公布后如有新增校企合作专业,则按照收费公示为准。

七、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考核合格,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八、奖学金与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乌兰夫奖学金三项;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特困学生设有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金。

九、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主管校长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2.学校教务处负责招生录取管理工作。招生学籍管理科和各二级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具体日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6585247

2.E-mail:

3.学院网址: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0年5月29日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的介绍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内蒙古蒙医学院学报》、《哲里木畜牧学院学报》合并后的新版。本刊征集论点明确、论据严密之作,主要刊登历史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化等方面的研究论文以及博士硕士生论文、省级以上基金项目研究论文。本刊编委会由我校各学科资深教授13人组成。本刊由通辽市邮政局负责国内发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北京399信箱)负责国外发行,全国各地邮政所均可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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